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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将门-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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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辽狗!”
  有人惊呼起来。
  城头的士兵立刻警觉,王宁安也觉得心脏猛地一缩。
  那些骑兵速度极快,呈现一个扇子面的形状,把逃跑的百姓兜在了中间。他们在马上挥舞着弯刀,大肆狂笑着,毫无顾忌。
  “快开城门啊,放我们进去啊!”
  “大老爷,求求你们了!”
  “青天大老爷,再不开门,我们就完了!”
  百姓的呼救,如同泣血的杜鹃,让人不寒而栗。包拯的身躯突然晃了一下,他的眼睛猛地紧缩,努力扬起脖子,向天空看去,他不想让自己的泪流下来——他是沧州的父母官,城外是他的子民,他应该救援。
  可城内又何尝不是?
  而且城内还有几万人啊!
  万一开了城门,辽狗杀进来,这么多的百姓该如何是好?
  包拯痛苦地闭上了眼睛,低声道:“关紧城门,严防死守。”
  他的命令刚刚下达,突然从人群当中跑出了一个年轻的女子,她连滚带爬,向着城墙上拼命招手。
  “爹,爹啊,快救我啊!”
  女子跑了两步被绊倒,匍匐在泥水坑里,狼狈不堪,她绝望地伸出手臂,呼喊着:“快救我啊,爹!”
  ……
  “是秀儿!”
  城头的朱通突然青筋暴露,暴跳如雷。
  “秀儿别怕,爹会救你的!别怕,别怕啊!”
  他猛地回头,就要下城去开门。
  “站住!”
  王朝和马汉拦住了他的去路,朱通的眼睛都红了。
  “滚开!”
  “不许去!”两个人异口同声道:“大人有令,紧闭城门!”
  “大人个屁!”朱通狠狠啐了一口,手按着刀柄,一下子抽出了佩刀。
  “你们两个给我滚开,谁敢挡着老子,老子剁了他!”
  王宁安站在了旁边,看得真切,他一直以为朱通是个人渣,现在他也不想改变看法,只是不是每一个人渣都会渣到底儿的。至少朱通此时的表现很像一个好父亲!
  “朱通,你不能胡来,沧州城的百姓怎么办?”
  “老子女儿都没了,要沧州城有何用!”
  朱通状若癫狂,挥舞着腰刀,“数三下,你们再不滚开,老子就大开杀戒了!”
  王朝和马汉十分为难,他们只能握紧了腰刀,大人的命令不可违抗,沧州城不能有失,绝对不能开城……
  一触即发之际,突然包拯的声音传来。
  “让他出去吧!”
  王朝马汉一愣,急忙收刀,让开一条路。朱通也愣了,他突然跪在地上,磕头道:“包大人,大恩大德,朱通来生再报。”
  没等朱通下城,包拯突然又道:“慢,坐箩筐下去!”
  朱通好像被雷打中了,还是不能开城门啊,坐箩筐出城,自己的战马怎么办?救了人,往哪里逃?
  他的脑中只是一闪念,城外的哭喊声变成了惨叫,一群辽兵已经开始了杀戮。
  朱通猛地一跺脚,他摸了一把眼泪,扭头冲到垛口。
  张龙赵虎带着几个人提着绳索,缓缓把朱通放下去,离着城下还有五六尺,朱通就纵身跳过去。踩着护城河的冰,冲向了辽国的骑士。
  孤单单,冷清清,只有他一个。
  朱通看到了两个肮脏的辽狗扑向了他的女儿,朱通只觉得胸膛都要炸开了。
  他把刀举得高高,厉声喊道:“大宋沧州指挥使朱通在此,辽狗受死!”
  这是他留在人间的最后一句话,朱通疯狂一般冲向了辽兵,一支箭穿透了他的肩头,他的身体顿了一下,继续往前冲,腿上中了一箭,在地上一滚,又义无反顾往前去。
  他仿佛不知道疼痛,任凭辽狗在他的身上留下一个个伤口,终于他冲到了女儿的面前,对面的辽兵用长枪刺透了朱通的胸膛,朱通用尽了最后力气,把手里的刀掷出去,刺入了对方的咽喉……


第59章 哀兵必胜
  朱通重重倒下去了,他的眼睛渐渐失去了光彩,却还是盯着女儿的方向。他有过很多女人,却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他把女儿视作生命,视作一切!
  过年的时候,家里太乱,乱七八糟的客人太多,女儿喜欢清静,朱通特意派人送她去寒云庵念经。哪知道他突然被包黑子弹劾,女儿匆匆赶回来,结果遇上了辽兵。
  自己做了太多的恶事,报应到了女儿的身上!
  朱通的眼角流出了泪水,他无比悔恨,直到死,眼睛还瞪得大大的,舍不得闭上。
  被他一刀掷中的辽兵晃晃悠悠站了起来,刀刺入脖子不深,虽然鲜血流淌,却没有要了他的命。
  这个辽兵抓着刀柄,抽出了刀,鲜血又冒了出来,胸前都是一片鲜红。他没有想到,一个卑贱的东西居然能伤到自己。他发了疯一样,冲到了朱通的身边,用手里的刀不停砍着朱通的尸体,啥时间血肉模糊,被砍成了一堆烂肉,好像是扭曲的破布。
  城头上的人们都看得真切,所有人的心好像都被掏了一把!
  哪怕是平时最看不起朱通的包拯、公孙策,此刻都百感交集。包拯用力握紧拳头,指甲刺入手心。
  王朝马汉瞪着牛眼,喘息粗重,猛地向前,想要请战出城。公孙策对他们用力摇头,泪水从眼角流下来。
  城上每个人都悲愤不已,就在此时,辽兵把手里的刀砍断了,他扔了刀柄,伏身想要拿出靴子里的匕首,把朱通的脑袋砍下来。
  他弯着身躯,突然觉得后脖子一阵疼痛,顿时他惊得忙站起来,不停晃动身躯。在他的背后,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一只手死死搂住他的脖子,另一只手抓着簪子,尖锐的一端刺入了辽兵的后脑。
  辽兵发出痛苦的嚎叫,旁边的同伴慌忙跑过来,他们用手里的武器向女孩子砍去,在她羸弱的身躯上留下一个个狰狞的伤口,鲜血不断涌出,她几次要昏过去,却还是死咬着牙关,紧紧抱着辽兵。
  渐渐的女孩手上没了力气,辽兵也转不动了,从后脑流出了脑浆,两个人以怪异的姿势直挺挺倒在了地上,辽兵的眼里写满了惶恐不甘,女孩却带着甜美的笑容……爹,女儿不用你保护了,女儿能给你报仇了!
  朱通和朱秀儿,父女两个,在上千名大宋军民的面前,凄惨地死去,辽兵砍下了他们的头颅,挂在了马脖子上,作为战利品。
  他们癫狂地向城头示威,大喊大叫,旁若无人。
  “大人,拼了吧!”
  王朝马汉带着许多差役官兵一起大喊,他们单膝跪倒。
  包拯脸色灰白,身躯不停颤抖,作为一个男人,一个有血性的人,就应该拿起武器,拼死一战,哪怕掉了脑袋,也比当一个懦夫要强!
  可是身为朝廷命官,几万百姓的命都托付给自己,能轻易下决断吗?
  包拯无比痛苦,最终,他只能默默摇摇头。
  任凭辽兵如何叫骂,死活不出城。
  就在包拯下决心的前一刻,王良璟已经转身下了城墙,他的脸色很不好看,非常非常不好看,他的步子极快,王宁安小跑着都跟不上爹爹。
  离开城墙好远,王良璟突然停住脚步,王宁安差点撞上他。
  “宁安,爹要出城!”
  “我也要!”
  “我要去拼命!”王良璟大叫道。
  “我要去杀了辽狗!”王宁安不甘示弱道。
  爷俩对视了半天,王良璟先投降了,他深深吸口气,努力平复激荡的情绪。
  “宁安,爹对不起你们,这一去爹很有可能会死,再也没法照顾你们了。可……爹不能不去!”王良璟用力握着拳头,悲愤到了极点,胸膛里的怒火要把他烧的疯癫了。
  “城外不过区区百十几个辽狗!沧州城中,有上千士兵!竟然无有一个男儿,朱通死了,不管他以前做了什么,他都是好样的,朱秀儿死了,一介女流,尚且能杀死辽狗,为父报仇!我们算什么?懦夫吗?孬种吗?”
  王良璟扯开盔甲,露出健壮的胸膛,任由冷风吹拂。
  好半晌才说道:“爹必须去,爹要是不拼一把,这辈子你爹都是个没用的废物!再也抬不起头!”
  王宁安努力挺起胸膛,争取和高大的老爹拉近距离,沉声道:“我们不光要拼命,还要把这伙辽狗都留下来,用他们的人头,祭奠朱家父女,祭奠所有无辜的人!我们会赢的!”
  王良璟被儿子的态度惊呆了,他反而踟蹰起来。
  “宁安,咱们真的能赢?”
  “能,有力使力,无力斗智。”王宁安自信十足,两世为人,没有任何人比王宁安更惜命,可是朱秀儿拼死为父报仇,彻底打动了他,就算是铁石心肠也要义愤填膺。再没有动作,他都会疯掉的。
  王宁安发誓要把所有辽兵都留下来,把他们的尸体堆成山。他从来没有这么气愤过,只是愤怒没有让王宁安失去理智,反而是更加清醒。
  辽兵能够肆无忌惮,他们有两个杀手锏。一个是战马,他们平均每人配三匹战马,来去自如,宋军靠着两条腿无论如何也追不上。
  第二个辽兵之中有不少射雕儿,论起武功,王良璟不怕任何辽兵,可他的箭术和骑术比人家差了一大截,出城硬拼,只有死路一条。
  “要想克制辽兵的弓箭,必须夜间出战,要想牵制战马,必须把他们带入崎岖的地形,设下埋伏,一举成擒。如果真是正面硬拼,即便打赢了,他们也可以逃跑,咱们不能干亏本的买卖!”
  到了这时候,王宁安还能保持冷静,让王良璟是自愧不如。
  他思量着王宁安的话,十分有道理。
  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辽兵也不是笨蛋,他们会傻乎乎自投罗网吗?
  “事在人为,假如需要一个陷阱,放在哪里最好?”
  王良璟思量一下,说道:“野狼谷!没有比那里更合适了!”
  他们打过野狼谷,对那个葫芦形的山谷记忆犹新,如果不是用计把里面的人骗出来,哪怕死上千人,也拿不下来。
  “只要能把辽兵引入野狼谷,我们从两边扔下石头滚木,把谷口封死,里面就是天然的棺材,足够把辽狗都埋了!”
  王宁安点了点头,“爹,你觉得要多少人埋伏合适?”
  “多了没用,少了未必能吃得下,三百人吧!”王良璟又有些失落,自言自语道:“沧州虽然不下,只怕没有几个好汉啊!”
  话音刚落,就听到有人瓮声瓮气道:“王都头,你也未免太小觑我们了!”
  说着,从街口走过来几个彪形大汉,为首的是马汉,后面还有几十个彪悍的军汉,他们到了王良璟的面前,深深一躬。
  “王都头,小弟刚刚向包大人辞了差事,这些兄弟都是朱指挥使的部下,大家伙争着要给朱指挥使报仇雪恨!你有什么办法,只管说出来,哪怕让我们去死,我们都心甘情愿!”
  “对啊,我们不怕死!”
  一大群汉子脖子涨得和脑袋一般粗,他们放声喊着,只为吐出胸中的压抑。朱通的死刺激了所有人,与其唯唯诺诺活着,不如慷慨激昂赴死。
  王宁安看着满腔怒火的人群,心中涌起四个字:哀兵必胜!


第60章 爱读书的辽国人
  “你们记住,一定要服从命令,大家在野狼谷的四周设下埋伏,只要辽狗进去,就要不惜一切,把他们全都消灭掉!”
  马汉疑惑道:“二郎,你怎么知道辽狗会去野狼谷?”
  “我当然知道!”
  王宁安微微含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因为我会把他们送进野狼谷!”
  ……
  韩千寿骑在高大的马背上,抓着装酒的皮囊,拔掉木塞,倒一口浓烈的酒水,喉咙和食道都燃烧起来,别提多舒服了。
  他记得爷爷说过,男子汉大丈夫,要骑最好的马,娶最美的女人,喝最烈的酒。他爷爷的一生,前两条都做到了,唯独酒水,怕是比不了自己了。韩千寿十分得意,三十几年的功夫,大宋越发富庶,多余出来的粮食越来越多,朝廷不在限制酿酒,随之而来的是酒水空前大繁荣,种类数百,各有千秋。
  宋人最喜欢的当属黄酒,不过韩千寿却钟爱辛辣刺激的烧酒,喝完之后,浑身都暖和,别提多舒服了。
  如果有机会,他真想一直晕晕乎乎醉下去,那才是神仙的日子。只是他现在处在大宋的境内,必须多加提防。
  恋恋不舍收起了皮囊,继续往前走着。
  “启禀大人,前面有伙人,还有好几驾马车。”
  “正肚子饿呢,就有人送来了!抢了!”
  辽兵蜂拥而上,他们奔跑出来四五里远,前面山洼果然有几个人,正围在一起,外面放着马车,车上装着收拾好的猪肉,一扇一扇的,堆得跟小山似的。
  韩千寿没有迟疑,直接下令冲上来,那些人似乎发现了辽兵,他们发了疯一样。抢走了拉车的马,飞奔逃走,有个少年人也去抢夺马匹,结果被其他人狠狠推到,无路可逃,他只好钻到了马车底下,仓皇失措地躲藏着。
  “又是一群自相残杀的废物,宋人遇到了危险,就会抛弃自己的同伴!”
  韩千寿嘴角挂着冷笑,他快速冲到了近前手举着弯刀,绕着马车划圈,大声吆喝,笑得无比猖狂,好像猫戏老鼠。
  突然他的马经过了一个简陋的土灶,三根树杈支着一个铁锅,从里面飘出阵阵香气。
  韩千寿发誓,他从来没有闻过这么好闻的味道!
  哪怕是辽朝的国宴,也没有如此香气。
  顺着鼻孔涌入,一直钻到了心头。他顾不得车下躲藏的少年,亲自下马,掀开了锅盖儿。
  这一看可不打紧,满满的一锅,红润的好肉,五花三层,肥肉流油,瘦肉红润,肥瘦相间,香气四溢。在加上浓稠的汤汁,看起来无比诱人,韩千寿迫不及待想要尝尝。
  筷子都举起来了,他又忍住了,这是大宋啊,万一上当了怎么办?
  他突然想起了车下面还有个小家伙呢!
  “把他给我揪出来!”
  几个辽兵冲上去,把马车抬走,露出了下面的少年,他只有十二三岁的样子,都吓傻了,小脸惨白惨白的,引得几个辽兵猖狂大笑。
  他们提着少年走到了铁锅面前,韩千寿夹起一块五花肉。
  “吃!”
  少年只好张开了嘴巴,三口两口吞下了满是汁水的美味,脸上泛起一丝红润,十分满足。等了一刻钟,少年没有什么异常,韩千寿终于放心了,他夹起一筷子,放进了嘴里。
  天啊,肉瞬间化开了,真的是化开了。多汁的肥肉在嘴里崩开,充斥在舌齿之间,每一丝都是香味,难以形容的美妙。
  韩千寿几乎要哭了,太好吃了,这辈子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炖肉!
  他又连着吞了好几块,舒舒服服打了一个饱嗝。
  “你们也尝尝吧。”
  大人终于开了恩,辽兵早就忍不住了,都扑了上来,下手快的抢到了肉,下手慢的只剩下汤,到了最后,有几个人更是捧着铁锅,用舌头舔,甚至想要把锅也吞进去!
  “都是一帮蛮子,一点见识没有!”
  少年在心里默默想着,他的嘴角微微上翘,随机又低下头,恢复了懦弱胆怯的模样。
  “这是谁做的?”韩千寿问道。
  少年怯生生道:“是我。”
  “哦?你这么小,就比御厨还厉害?”
  是你们的御厨太菜了!
  少年只能在心里说,他点头道:“我家世代养猪,做猪肉的,是,祖传的。”
  “祖传的?”
  韩千寿好奇到了马车边,看了看上面的猪肉,果然膘肥肉嫩,十足的好肉。
  “小子,你撒谎!”
  “我没有,没有啊!”
  “没有?你这么小,你们家人怎么让人出来送肉?说实话,是不是要打探军情?”
  “不,不是。”少年急得都要哭了,“我爹我娘都被抓了,他们被关在了野狼谷,朝廷,朝廷逼着他们交出养猪的方法,才肯答应放了我爹,我,我是去救我爹的!”
  “野狼谷?”
  从韩千寿的背后,走出来一个阴翳的中年人,这家伙穿着黑色的长袍,那个眼神,就好像毒蛇一样,充满了荼毒的光,听到野狼谷之后,眼中的凶狠更加强烈了。
  “快说,野狼谷有朝廷的走狗吗?”
  “有……”少年唯唯诺诺,把准备好的台词说了一遍,在两三个月之前,朝廷打进了野狼谷,并且在那里驻扎了一百人马。邻近过年的时候,野狼谷的兵丁向少年的家里订了五头肥猪。
  少年家中养猪技术高超,猪肉肥嫩好吃,引来了垂涎,野狼谷的都头王良璟垂涎三尺,就把少年的父母给绑了起来,威逼他们交出养猪之法……爹啊,爹啊,孩儿不是有心编排你,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啊,一定原谅,原谅啊!
  “那个王良璟简直坏透了,他拷打我爹,抓走了我娘,我没有办法,才不得不带着猪肉,还要养猪的办法,想去把我爹换回来,我不能没有爹啊!”
  少年说到这里,放声大哭,哭得泪水湿透衣衫,他不停用袖子擦着眼角,眼泪就跟水似的,流淌出来,弄得眼睛都红肿起来——妈的,姜汁放多了!少年暗自腹诽着。
  “你说你家养猪厉害,有什么窍门吗?”那个阴翳的中年人问道。
  “有,就,就是……”
  “就是什么?”韩千寿追问道。
  “就是给猪一刀,把,把那块儿给切了!”
  “啊!”
  韩千寿一愣,满脸的怪异,敢情刚刚吃的是猪太监的肉啊!
  “小子,你跟我去大辽,替我养猪,怎么样?”韩千寿发出了邀请。
  去你个大头鬼!
  少年装得诚惶诚恐,顽固道:“我,我不去,我要救我爹,我要救我娘!”
  “救你爹娘,我可以帮忙。”那个阴翳的家伙用充满蛊惑的声音问道:“朝廷在野狼谷干什么?”
  “养马。”
  “养什么马?”
  “养好高的马,听说是,是北,什么马!”
  “是北地马!”
  阴翳的中年人突然叫了出来,他老脸发烧,急忙冲着韩千寿施礼,歉意道:“韩将军,怕是我哥养的那几匹北地马落到了宋廷的手里,坏了大事了!”
  韩千寿背着手走了好几圈,突然哈哈一笑,“区区几匹马能怎么样,再说了,小小的野狼谷,还能挡得住我大辽的勇士!”
  “韩大人要去攻打野狼谷?”
  “不是攻打,是智取!”
  韩千寿是个爱读书的人,他突然想起最近刚刚流传到大辽的一本奇书,叫《三国演义》,其中有一段白衣渡江,他看了看少年,突然哈哈一笑。
  “小子,你听我的话,我保证把你爹救出来。”


第61章 一网打尽
  作为一个骗子,不可能每一句都是假话,实际上十句当中,要有七八句真话,才能骗到人。
  至于王宁安,他说的几乎都是真的。
  养猪的窍门是真的,厨艺是真的,甚至他说野狼谷的一切都是真的,就连他爹也的确在野狼谷!
  可就是这些真相夹杂在一切,却给韩千寿一行人释放出最致命的信息。
  面对戒备森严的沧州城,他们没有丝毫的机会。小小的野狼谷,只有一都人马,宋军通常都不会满编,实际上只有几十人。
  而那里却有几匹重要的北地马!
  辽国广阔无垠,强盛无比,属国不计其数,只要他们想,就能弄到任何优秀的战马,北地马在辽国一钱不值。
  可是大宋不同,韩千寿记得爷爷当年说过,宋人并不弱,他们最好的武士,能够负重几十斤,奔跑厮杀。
  他们拥有几千万的口,是辽国的十倍!他们的财富不可计数,稻谷,布匹,精铁,弩箭……灵巧的宋人工匠能制造出最致命的武器!
  他的爷爷和宋人打了一辈子仗,赢过,也输过,他从不小觑宋人,甚至从骨子里感到恐惧!
  不过谢天谢地,老天爷给了宋人一切,却剥夺了燕云十六州,剥夺了宝贵的战马。
  没有了战马,宋人就是拥有尖角,拥有蹄子的牛,看起来很庞大,却不可怕。而大辽勇士就是专门吃牛羊的狼!
  可一旦给了宋人战马,他们两条腿变成了四条腿,铺天盖地的狼群席卷而来,辽国就会像他们的前辈匈奴和突厥一样,不但要亡国,还要灭种!
  决不能让人宋人拥有战马!
  这是爷爷坚持了一辈子的事情,正是爷爷的严令,每年榷场贸易,不论宋人开出多好的价钱,付出多大的代价,辽国只会卖阉割之后的战马。
  “耶律重元真是该死,他竟然为了一点烈酒,把最好的种马送给了大宋的商人!肉食者鄙,这些大辽王公再也没有当年萧太后的风采了!”
  想到了萧太后,韩千寿又想起了爷爷,当年萧太后活着的时候,韩家是何等威风!
  真是想不到,三十几年的光景,韩家也败落了。
  就让自己中兴韩家吧!
  从野狼谷开始,从北地马开始!
  王宁安想不到,这个和汉人差不多的辽国将军,居然和他一样,都怀着中兴家业的梦想,只不过两个人的方向南辕北辙。
  韩千寿让王宁安依旧负责运送猪肉去野狼谷,他派了十个辽兵化装成伙计,跟随着王宁安一起行动,其实就是监视他。
  王宁安心知肚明,却还要装出感激涕零的样子,一路上他口若悬河,说着种种美食,王宁安告诉他们,大宋的贵胄吃鲤鱼只吃鱼须,吃鹅只吃鹅掌,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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