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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将门-第2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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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们没有放弃,于阗国战斗到了最后一兵一卒……
当年的大宋,刚刚立国,两次北伐惨败,无力顾及遥远的西域,太祖和太宗只能只能派遣使者,去勉励他们,鼓舞斗志。
如今的大宋已经不一样了,我们要变法图强,要拿回属于汉家的故土!
燕云十六州,河套平原,如今又加上了一个西域故地,于阗故国……
百姓的血液被点燃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拿起刀枪弓箭,学习武艺,在田间地头,出现了数量众多的弓箭社,昔日的贼配军成了大家眼中的香饽饽……年轻人喜欢缠着解甲归田的老兵,询问疆场征战,学习弓马武艺,渴望着上阵杀敌,立功受赏。
整个社会风气都在快速扭转改变,从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到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
一夜之间,仿佛天地都不一样了。
王宁宏,王宁宣,王宁泽,他们率领着8000铁骑,从幽州一路疾驰,赶到了西京,听候差遣。
所过之处,各地的士绅百姓箪食壶浆,犒劳将士。
弄得他们受宠若惊,不知所措。
尤其是进入西京,宽阔的道路两旁摆满了香案,上面放着鲜花美食。街道两旁,鼓乐震天,鞭炮齐鸣。
当将士们昂首阔步,走进城门的一刹那,不知道谁带头大喊,“大宋好男儿!”
“大宋好男儿!”
“好男儿!!”
……山崩地裂一般的欢呼,在那一瞬间,王家军是热泪盈眶的。
第594章 墙头草的下场
三年的光景足够让一个少年成长起来。
王宁泽很像他爹,身材高大健硕,五官帅气,嘴角永远带着一丝趾高气扬的笑意,十七八岁的年纪,风华正茂,嫩得出水。
自从狄咏成为驸马之后,露脸的次数不多,大宋人样子这顶桂冠悬空,如今王宁泽一身银铠,骑着神骏的白马,出现在西京的街头,毫不意外,成为了大宋新一代的人样子。
到处都是欢呼的人群,到处都是惊叹的目光。
还有人向大家介绍,说是眼前的人马,在幽州大破契丹,光复故土,是天底下一等一的好汉子!真男儿!
打败了契丹,又来打西夏!
要是能成为其中一员,哪怕战死疆场,也值了!
百姓的热情,让王宁宏还有点不适应,除了沧州,他可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热情的百姓,怎么和自己印象不一样啊?
当然了,能得到欢迎,自然是好事,他挺直了胸膛,把王家军最雄壮的一面,展示给了所有百姓。
入京之后,王宁宏和王宁宣带着人去大营驻扎,王宁泽请了个假,跑到了哥哥家中。
早就知道叔叔要给过来,王家的两个小家伙没出去玩,等到王宁泽来了,一起扑到了他的怀里,亲昵无比。
除了俩小家伙之外,还有一个黑白的小球,动作神速,一把抱住了王宁泽的大腿,不得不说,滚滚就是天生的抱大腿高手。
任凭王宁泽怎么躲避,都免不了被死死抱住的下场。
王宁泽算是彻底绝望了,只能抱着两个侄子,挂着一头滚滚,跑到了王宁安的书房。
“哥,这就是你说的熊猫?”
王宁安放下了手里的笔,笑呵呵道:“你也可以叫他猫熊,毕竟人家本质是熊。”
王宁泽低头看了看死死抱住大腿,跟肉球一般的小家伙,夸张道:“哥,你看他哪点像熊?”
王宁安仔细看了看半天,小家伙似乎觉察到有两脚兽看他,也抬起头,大大的黑眼圈,迷离的小眼神,王宁安觉得自己都萌化了,他无奈搓了搓手,“他应该是披着熊皮的猫,还是特黏人的那种!”
这时候杨曦赶来了,她手里端着一个精致的铜盆,里面是冲好的牛奶,轻轻一敲,小家伙瞬间就松开了王宁泽,扭着肥硕的小屁股,快速跑了出去。
“这特么就是个吃货儿啊!”
王宁泽目瞪口呆,他甩了甩头,好不容易从熊猫的盛世美颜清醒过来,兴奋道:“哥,真的不一样了!”
“是不一样了!”
王宁安当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所以你们必须争一口气!青唐开边,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放心吧!”
王宁泽把胸膛拍得震天响。
过去的三年,王家军可几乎从没闲着,每年除了训练,就是出塞,他们采用主动攻击的战法,破坏长城以外的草场,放火焚烧,驱赶部落,压缩辽国的生存空间。
又从渤海沿岸登陆,还伙同渤海国,差点攻下了辽国东京。
如今的王家军,不但装备精良,就连马术也不落后契丹。
这次来西北的每一个人,都是从尸体堆里爬出来的,经验丰富,勇猛无敌。
别说区区董毡,就算是唃厮啰重生,他们也不畏惧分毫!
……
大宋在积极调兵遣将,全力备战。
而董毡的动作更快,他的十万人马,已经离开了青唐,浩浩荡荡,向着大宋杀来。游牧民族的法则从来都是强者为尊,唃厮啰能建立起无上的权威,是靠着一刀一剑打出来的。
董毡要想恢复父亲的荣耀,重整青唐,也需要走无数前辈走过的老路。
其实董毡不是个笨蛋,他看得很清楚,无论是大宋,还是西夏,都对青唐虎视眈眈,他的处境很不好。只有打一仗,才能稳定他的地位。
在这两个敌人之间,董毡自然倾向于选择大宋。富有,懦弱,容易打……只要打败了大宋,他就能得到充足的财力回头整顿青唐,厉兵秣马,建立起属于自己的王者荣耀!
实际上董毡派遣鬼章去出使大宋,就是为了激怒大宋,可是出人预料,大宋竟然无比配合,直接扶持木征,和他唱起了对台戏。
如果任由木征做大,洮水以西的土地再也不属于青唐了,于是大战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董毡一路东进。
原本已经依附木征的部落,纷纷变换旗号,重新回到了董毡的身边。反反复复,朝三暮四,几乎是所有蕃部生存的本能。
他们敬重的只是实力,木征有十万大军,气势汹汹,他们就跟在木征的身后,摇旗呐喊,没准还能捞到好处。
忠诚在这里不值一钱!
因为那些忠诚的人和部落,早就在一场场杀戮之中,死得干干净净,一个不剩……这是一片真正的荒野,遵守着最原始的法则,弱肉强食。
只有狡猾如狐,灵巧过猫,敏锐胜鹰,狠辣赛蛇……集合多种动物的优点,才能成功活下来。
昔日王韶招募过来的三十万帐蕃部,纷纷倒戈,许多人将木征大王的旨意撕碎,用更谦卑的姿态,去拜倒在董毡大王的脚下,谄媚如宠物。
木征的势力就像是热汤泼雪,快速消融,速度让人惊讶。
“出兵!出兵!!你们为什么还不出兵??”
野利遇乞疯狂咆哮着,他好不容易拓地千里,河州,湟州,几乎都落入了他的手里,如果能维持住,打下一个堪比西夏的辽阔国度,一点都不成问题。
野利遇乞希望他能尽快成功,然后将基业传给自己的双胞胎儿子,让野利氏的统治千秋万代传下去,只要能做到,即便是死,也会笑逐颜开的。
老东西实在是受不了大宋的作风。
明明喊得震天响,结果倒好,居然雷声大雨点小。
眼看着难么多部落降而复叛,土地得而复失,难道就不心疼吗?
“王大人,你不是要立功吗,不是要恢复青唐,打通西域吗?为什么缩手缩脚,是害怕了董毡吗?你怕他我可不怕,把人马交给老夫,老夫愿意亲自领兵,只要给我5万人,保证砍下董毡的人头,如果老夫做不到,情愿意把这颗脑袋交给你!”
王韶轻笑了一声,他伸出三根手指,“其一,大宋如何打仗,用不着你教;其二,我对你的脑袋没有半点兴趣,其三,谁说我们不管了,大宋的勇士已经出战了!”
“当真?”
野利遇乞惊呼道:“老夫怎么不知道?”
“哈哈哈!”
王韶放声大笑,“你觉得我需要请示你吗?”
野利遇乞哼了一声,气咻咻道:“你要是觉得老夫没用,那就请把老夫的骨肉还给我,老夫就带着我的人马出走,要干什么就干什么,用不着你们管!”
王韶摇了摇头,“还不到时候,你们眼下不但不能走,还必须放弃定羌城,撤回煕州。”
野利遇乞怒了,定羌城是他们唯一的城池,虽然不大,但却是进军青唐的门户,怎么可以放弃!
“不,老夫绝不答应!”野利遇乞鄙夷道:“你们宋人他懦弱了,面对狼群,你们需要战斗,而不是退让!野兽不会因为退让,就放过猎物!”
“但是聪明的猎人知道怎么用陷阱去捕捉猎物!”王韶回击道:“或许你还不知道,在你过来的时候,我已经给木征下令,让他火烧定羌城,急速撤退到煕州,和大宋汇合。”
野利遇乞就是一愣,以往大宋可从来都是和他联系,然后由他向木征下令,这次王韶居然越过了他,木征会答应吗?
不会的,绝对不会,老夫才是野利氏的主人,他不敢违抗我的命令!
正在野利遇乞心乱如麻的时候,突然有人跑进来。
“启禀大人,木征大王携着一万士兵,5000名百姓,已经离开定羌城,向煕州进发!”
霎时间,野利遇乞的脸黑了,而王韶却露出了高深莫测的笑容。
要想使用好野利遇乞这个老狐狸,就要不断打击他,让他没胆子背叛大宋,现在看起来,效果还不错,就是不知道另一路奇兵如何了!
……
秋天降临,草木枯黄,一些高处的小溪在晚上会凝结一层薄冰,到了中午的时分,才会化开。
今天是个阴天,溪流的冰一直存在着。
眼看到了黄昏,一团枯草动了动,从下面探出一张五颜六色的脸,他躲在背光的方位,身体完全融入背景当中,他小心翼翼,取下一块薄冰,扔进了嘴里,冰冷刺激,打了一个寒颤,立刻精神了许多。
这小子不是别人,正是曹大国舅的宝贝儿子,山字营第一批受训合格的战士!
曹评和他的弟兄们得到了王韶的密令,要对那些投靠董毡的部族,展开报复。
没有人能容忍背叛,大宋也是一样,只是眼下不方便动用大兵,山字营便成了王韶的首选。
夜色很快降临,从不远处的营地传来一阵阵烤肉的香气,刺激着曹评的味蕾,他只是暗骂了一声,继续选择潜伏。
终于,到了等到了2更天,一片荒草当中,出现了上百个人影,他们分成了三组,一组抢占上风头,另外两组分别埋伏起来。
伴随着尖锐的声响,原始的火箭弹划破天空,准确落到了一片帐篷中间,瞬间火势突出,里面的人全都仓皇逃窜,连衣服都没有穿,就在他们慌乱之时,无数淬了毒的弩箭射出,将一个个人变成冰冷的尸体……这就是墙头草的下场!
第595章 垂涎王家女儿的猛士
冰冷的山间泉水,加上干硬如柴的牛肉,如果没有一个钢铁般强大的胃,是绝对消化不了这些东西的。
哪怕在两年前,曹评也没有想过,有一天会靠这玩意维持生命。
对于一个战士来说,吃饭只是维持战斗力的必须功课,而不是享受。他的享受只有一件事,那就是让敌人在他们的面前,战栗惊恐,匍匐跪倒,绝望嘶吼,快速覆灭。
每到休息的时候,曹评就会拿出一柄一尺二寸长的匕首,然后认认真真在柄上划一道标记。
匕首是老祖宗曹彬留下来的,据说匕首的第一任主人就是那个很会填词的亡国之君李煜。
这是一柄很有故事的匕首。
曹评在上面划了第五道痕迹,表明已经有5个部族被他们干掉了。稍作休息之后,他们又要奔赴下一个部族,曹评计算过,他们携带的火药和火油只够打两场偷袭战,结束之后,必须后撤补给。
算起来一次出战,他们已经消灭了两千多人,而自身只损失了5个弟兄,交换比例达到了惊人的一比四百,绝对可以引以为傲了!
“头儿,有情况。”
一个憨头憨脑的士兵突然凑了过来,呲着板牙,嘿嘿一笑,“俺发现了一伙青唐兵。”
“多少人?”
“有六七百吧!”
曹评摇了摇头,“不行,他们人数太多,我们只吃肉,不啃骨头。”
“头儿,你听我说完啊。”士兵笑道:“他们押着几千匹战马,还有不少牛羊,可肥哩!”
曹评心中一动,居然是后勤部队!
他兴奋跳起,“你丫的怎么不早说!大家都特么打起精神,干一票狠的,咱们骑着马回家!”
狭窄的山谷,绵延近十里,最窄的地方仅仅能并排通行两个人,士兵不得不牵着马才能安全过去。
董毡选择劳师远征,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决定,他不得不从各处征调物资,如今已经是深秋,寒冬随时降临,牛羊就是部族牧民的生命,少一点就可能过不去冬天,但是却没有办法,只能拿出来,供应军需之用。
负责押运这一批战马牛羊的头领名叫瞎药,是瞎毡的手下,曾经他最积极效忠木征,结果董毡来了,他又立刻换了一副嘴脸,拿出百分之120的殷勤,去讨好新的主子。
“头儿,他们都进来了!”
“好,动手!”
瞬间,有士兵点燃了峡谷两端的火药,顿时爆炸惊天,崩落的石头挡住了前进和后退的道路。
从山顶滚落的石头像是冰雹一样,牛羊马匹,还有那些士兵,全都被笼罩住了。
当下面人死伤过半,狼狈不堪的时候,曹评他们才冲了下来,用弩箭,将一个个青唐兵射死,作为这支人马的统帅,瞎药获得了重点照顾,他带着亲卫想要和山字营拼命,结果迎接他的是十几颗黑乎乎的铁球。
等到硝烟散去,瞎药已经荡然无存,连一块碎肉都找不到,曹评只在一堆乱石旁边,发现了一柄镶满宝石的弯刀,作为战利品,他毫不犹豫收藏起来。
曹评带着残存的1800匹战马,还有数千头牛羊大摇大摆,回到了临洮堡。
等待他们的是空前热烈的欢迎,一百士兵,半月之间,长驱千里,灭杀五个部族,缴获丰厚,山字营迎来了一个开门红!
“好小子,有你爹年轻时候的样子,真好!”
曹评脸都红了,咳嗽道:“爹,你年轻时候上过战场吗?”
曹佾狠狠瞪了他一眼,“你爹上过樊楼,一样是大杀四方,不服啊?”
“服,服了……”曹评擦了擦并不存在的冷汗,摊上一个不靠谱儿的爹,简直无话可说,“对了,您怎么跑到军前了?”
“怎么?嫌你爹添乱啊?”
“不敢,不敢!”曹评连连摆手。
曹佾叹口气,“还不是你娘,非逼着我过来,没办法,只能讨了个押运粮草的事情,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总不能让你一个人出生入死,你爹坐在家里等着,那种事情你爹干不出来!”
曹评眼圈泛红,不靠谱儿的爹,还是很不错的!
这爷俩勾肩搭背,到了曹佾的下榻之处,直接一人一坛酒,对着猛灌起来……不只是曹评,每个士兵都痛饮一番,喝得酩酊大醉,然后倒头就睡。
他们太疲惫了,需要休息,尽快恢复战斗力,战场还需要他们!
……
王韶派出了众多的小队,去袭扰董毡的后路,包括野利遇乞在内,他手下的人马也都撒了出来,不顾一切,攻击董毡的后路,破坏粮草辎重,惩罚那些墙头草。
面对层出不穷的袭扰,董毡抓狂而又无奈的。
他把最心腹的鬼章叫了过来。
“你说,大宋这是什么意思?他们不是吹嘘有百万精兵吗,为什么不敢派出来和我们一战?反而是像苍蝇一样,嗡嗡乱转,实在可恶至极!”
鬼章咧嘴一笑,“主公,这事一则喜一则忧。”
“怎么,还值得高兴?”
“没错!”
鬼章煞有介事道:“臣此去大宋,听说他们斩杀了两位德高望重的重臣,又将四位宰执罢免出京,如今柄国的都是一帮年轻人,臣曾经亲眼目睹,有个小子才二十出头的模样,竖子当道,他们懂什么?”
如果王宁安要是知道鬼章这么评价他,也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愤怒!
“他们什么都不懂,所以张口闭口都是打仗,可是该怎么打,又拿不出办法。那个王韶是个狠茬子,也是个聪明人。他知道和主公硬碰硬,必定是死路一条,所以他才派出人马,不停袭扰,妄图逼着主公退兵,所以臣说,王韶是心虚了!”
“哦?”
董毡挑起了眉头,脸上露出了喜色,他反复思量,最后一拍巴掌,兴奋道:“你说的很好!立刻传令,所有人马拔营起寨,兵进煕州!”
青唐主力,在定羌城只是短暂停留,便急不可耐向着煕州而来。
他们的动作,全都在王韶的监视之内。
当得到消息的时候,王韶兴奋挥舞手臂,终于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
“来了,来了就别想回去!”
王韶立刻下令,让所有人马做好准备,这是一场精心设计的围猎行动,所有人必须小心翼翼,生怕出现一点差池,如果把猎物惊走了,或者放跑了,广阔的青唐,雄伟的高原,绵延的雪山,都会成为青唐人马的藏身之地,从此之后,大宋就别想安享太平了。
毕其功于一役!
王韶再向各路人马下达命令之后,就亲自守卫在煕州城,他要把自己作为鱼饵,引诱董毡上钩!
“王大人,算我一个吧!”
人到中年,曹佾略显发福,两年前准备的板甲已经有些小了,尤其是头盔戴上后,大脸盘像是两个苹果,被挤了出来。
王韶吓一跳。
“我说国舅爷,您都把军粮送来了,还是赶快回西京吧!”
“不成!”
曹佾猛地一拍桌子,突然单膝点地。
“王大帅,这里没什么国舅,只有一个小兵曹佾,愿意服从调遣,你要是不让我留在煕州,我,我就抹脖子!”
王韶被弄得这个无语啊,还真是爷俩,当初曹评不就是这么威胁他的,反过来,曹佾用这招对付王韶了。
“我怕你了还不成,国舅爷,你就留在我身边当亲卫吧!”
煕州城内,一共只有8000人马,加上押运粮草的1500人,另外还有两万不到的百姓。
由于煕州是去年才开始修城,西城和北城之完工了三分之二,不到两丈的城墙,上面还没有安装女墙。
怎么看,都是个脆弱的鸡蛋,十万大军,一走一过,就能拿下来!
……
草枯水清,天高云淡,苍鹰振翅,马蹄翻飞。
两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不断在追逐,同样神骏的两匹战马,不相上下,跑了二三十里,才缓缓停下来。
王宁泽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笑道:“折兄,马术不错啊!”
在他的对面,也是个年轻人,看样子似乎比王宁泽还要小一点,白白净净的,十分深沉内敛。不是别人,正是折家军的当家人折克柔!
“弓马骑射,是武人吃饭的本事,旦夕不敢忘……倒是小弟有些好奇,王兄的父兄皆是当世人杰,你大可以过得轻松一点,何必这么刻苦!”
王宁泽翻了翻白眼,“你当我不想啊!你可知道,我们家都是一帮什么人?我哥就不用说了,那两个嫂子也都厉害无比,我娘更是活财神,我要是不好好练功,连我姐姐都打不过,在家里连抬头挺胸的资格都没有,搞不好地位还没滚滚高呢!”
“滚滚?”
“就是一个像熊的猫,整天靠着卖萌活着。”
折克柔挠了挠头,同情道:“那是够可怜的,对了,令姐的武功很好?”
“可不是!”王宁泽毫不客气吐槽着,“我姐啊,小时候还挺文气的,也不知道犯了什么毛病,非要学武,后来又跟着我大嫂练功,把杨家的枪法和刀法都学会了,我今年才能勉强和她打个平手,之前都是被惨虐的!”
王宁泽大吐苦水,却丝毫没有留神,折克柔的眼中闪过一丝惊奇的光,王家的女儿,肯定不同凡响啊……看起来一定要好好表现,拿出真本事才行!
折克柔暗暗下定了决心!
第596章 一个老兵的选择
“王兄,你挺怕令姐的?她很凶?”折克柔试探着问道。
王宁泽更沮丧了,“也不是凶,问题是我姐身边没一个好……呃不,我说是正常人,正常人!比如说,我哥教给她算学,我娘教给她经商,我爹教给她拳脚,我大嫂教给她兵器,我苏嫂子教给她诗词歌赋……头些年,她还跑去六艺学堂听课,把醉翁和范相公都哄得挺高兴的,又装了一肚子经史子集……你说说,这些玩意是一个女孩子该学的吗!没事在家里做做女红,绣个花草,做个衣服多好。偏偏两手不沾阳春水,连饭都不会做。眼看着快二十了,还嫁不出去,万一像柳家的母狮子,留成了老姑娘,都能把人愁死。”
王宁泽一肚子苦水,有个事事比他厉害的姐姐,压力还真是大!现在王四郎就盼着有哪个不怕死的,把姐姐赶快娶走,也省得他受折磨。
王宁泽丝毫没有察觉,旁边的折克柔眼睛越来越亮,简直跟着了火似的。
作为折家军的掌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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