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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狐-第2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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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可惜,赵婉从来都只丢三根牛骨头,然后再看看黄狗们打架之后,就会回到兰苑。
  回来的路上,赵婉碰到了王渐,只是看了一眼王渐,赵婉就叹息一声道:“父皇还想要我做诗词吗?”
  王渐笑嘻嘻的道:“陛下原本亲自来看公主做诗,只是最近奏本太多脱不开身,这才遣奴婢前来。”
  赵婉轻笑道:“父皇还是这样勤政爱民,大伴总要劝谏一下父皇,龙体更重要。不知父皇这一次想要的是诗歌,还是曲子词?”
  王渐神秘的摇摇头道:“公主这些天已经作了不少的好诗词,即便是国子监的名宿们也自叹不如。因此,官家这一次想问公主讨要一篇文章,用来说服那些名宿们,我皇家公主不但能作诗歌,曲子词,更会做文,官家说他希望在晚膳前看到文章。”
  赵婉无奈的笑笑,指着自己兰苑的大门对王渐道:“大伴稍待片刻,本宫这就写一篇小文,供父皇指点。”
  王渐怀疑的看着赵婉道:“殿下还有倚马可待的雄才?老奴定要涨涨见识!”
  赵婉只是点点头,然后就进了兰苑,王渐自然紧紧追随,来到书房,伺候赵婉解下貂裘,只见赵婉命水珠儿研墨,自己只是凝神思虑一下。
  润笔之后立刻动手,竟是一刻都不等待。
  “……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写完这百十个字,赵婉又在最顶头写上《爱莲说》三字,然后又在最底下大言不惭的写上大宋长公主赵婉奉旨作文的字样,让水珠儿吹干了墨迹,就递给了目瞪口呆的王渐。
  王渐虽然只是一个宦官,可是这家伙是陪着赵祯一起长大的,从小就跟着赵祯堪称寸步不离,赵祯受过的皇家教育,王渐也一点不漏的学过。
  论到对诗词的见解,他甚至比皇帝还要深邃几分,当年就是他将铁心源抄袭太祖的《咏蛙》献给了皇帝,从而让铁心源名声大噪。
  如今再见这首《爱莲说》,王渐同样就像脑袋上挨了一棍一般痛苦,这样的好文章,公主殿下就这样轻轻松松的写出来了?
  晕晕乎乎的离开了兰苑,王渐在初春的冷风里猛力的甩动了几下脑袋,这才清醒过来,仔细的瞅瞅手里的文章,又念了一遍这才觉得真实。
  一口浓痰吐进破败的连花池子里,心中哀怨——老子从荷花池边不知道走过多少趟,莲花摘过,莲子吃过,即便是荷叶也拿来泡水喝过,怎么就写不出这样的文章来?
  赵婉写完文章之后,就如同一只慵懒的老猫,打了一个哈欠之后就靠在锦塌上享受水珠儿的恭维。
  “嘻嘻,公主实在是太厉害了,一篇大文章一眨眼的功夫就写出来了,还把一向喜欢卖弄才华的王渐大公公震惊的失魂落魄。等文章到了官家那里,还不知道该如何震惊呢。”
  赵婉只是淡淡的哼了一声,并不是很在意。
  默写文章嘛,又不是绞尽脑汁的写文章,自然用不着费什么力气。
  自从在铁心源的床底下翻出他写的一本小册子之后,赵婉也被上面的风格或者婉约细腻,或者豪放大气,或者慷慨悲歌,或者柔情似水的文字给惊呆了。
  她不相信这些东西都是铁心源自己写的,暗地里查验过无数次之后,才确定这些东西外面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尤其是看到开头那首《咏蛙》之后,她才确定这些东西都是铁心源在闲的没事的时候自己写的好文章。
  既然是铁心源的东西,赵婉自然不会跟他客气什么,拿来帮自己应付一下那些总喜欢围着自己转的苍蝇自然是没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用不着骄傲,自然也用不着觉得亏欠谁。
  文德殿里的赵祯眼睛瞪得如同牛眼睛一般,捉住王渐的衣领道:“你确定是婉儿写的?”
  王渐笑呵呵的点头道:“不敢欺瞒官家,婉公主是在奴婢的眼皮子底下写的,前后也就一盏茶的时间。”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嘿嘿,这不正是我皇家温润如玉的写照吗?好,好啊,这等绝妙好文,正好匹配我皇家。王渐,将这篇文章抄录一遍,送兰台,芸台,密丘,奎文,对了,如此好文,怎么能送去国子监?速去!”
  王渐领命而去,赵祯拿着那篇文章在大殿上来回转悠,一遍又一遍的诵念,念着念着,眉头就皱了起来。
  “铁家无赖子,如何能配得上莲?”
  怒吼过后就吼了一声起驾,就在一大群宦官宫女侍卫的簇拥下直奔兰苑。
  婉儿喜欢铁家无赖子,赵祯如何会不知晓,只是铁家身份低微,虽然小有才华,依旧不足匹配公主,赵祯这才坐视夏竦等人对铁心源进行前无古人的磨勘。
  大宋朝如今人才济济,铁心源会得多是奇巧淫技算不得出众,如果能经历磨勘,被磨出一个雄才出来,赵祯自然会有官职赏赐,至于嫁公主,还需要另议。
  自己当年对他们母子有活命之恩,允许他们母子居住在皇城边上,就这一件吗,就足够让铁家无赖子肝脑涂地的报效国家了。
  他如何敢觊觎皇家公主?


第九十六章 父与女,母与女
  皇帝今天没有乘轿,就这样步履匆匆的来到女儿的门前,不用通报,更不用任何人允许,他就推开了赵婉厅堂里的活页屏风,然后就看到正在沐浴在阳光中睡觉的女儿。
  水珠儿恭敬的跪在角落里。
  赵祯见赵婉手里的书卷已经掉在了地上,就捡起来瞅了一眼。
  《女则》,长孙氏写的很好的一本书。
  唐太宗的皇后长孙氏是历史上有名的一位贤德的皇后,她坤厚载物,德合无疆,为后世皇后之楷模。
  长孙皇后曾编写一本书,名曰《女则》。
  书中采集古代女子的得失事迹并加以评论。
  这里面最重要的部分就是身为皇后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什么是对的行为,什么是错的行为,是皇宫中妇人必读的一本书。
  既然自家闺女在读这本书,其志不小啊!
  赵婉恍惚间觉得面前有人,就睁开眼睛,只见父亲正坐在自己的身边,无聊的翻着手里的书。
  赵祯见女儿醒了,见她长而弯曲的睫毛微微抖动,阻止了她起来见礼的举动笑道:“今日才发现朕的女儿国色无双!也不知那位少年俊才有幸入你法眼?”
  “唯大丈夫,大英雄方能让女儿雌伏!”
  赵祯笑道:“东京城乃是天下灵秀所钟之地,遍地豪杰,处处英杰,我儿可有中意者?”
  赵婉笑道:“孩儿眼中全是皓首穷经的愚生,卖弄风流的纨绔,斗勇弄狠的莽夫,野蛮粗鄙的鄙夫,域外尚未成人型的猴子,何来大英雄,大丈夫?”
  “噫!我儿以为何人可称大丈夫,大英雄?”
  赵婉起身施礼道:“孩儿以为狄汉臣昆仑关血战,柳州城扬威于域外,标铁柱于交趾,可称大丈夫!”
  赵祯皱眉道:“狄汉臣勇则勇矣,然而年岁过大,非我儿良配。”
  “退而求其次者,只有杨怀玉了,此人在邕州城下三荡三绝,乱军之中取叛贼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让三万贼人束手就擒可称大英雄!”
  “不好,杨怀玉确实是父皇看重的将领,只可惜他和发妻已经有了三子一女,听说恩爱非常,无端毁人姻缘,会遭天谴,这事还是不作为妙,我儿将条件再降降。”
  “孩儿听说契丹太子耶律洪基有雄主之相……”
  “不成的,孩儿啊,那契丹皇后只能是辽国后族萧氏,我儿即便是嫁过去只能为妃子,我大宋堂堂嫡女长公主如何能在番邦为妃子?此事大大不妥!”
  赵婉落泪道:“这也不成,那也不成,难道孩儿只能尚一位金丝雀一般的驸马不成?女儿的命何其的苦也!”
  赵祯看着大哭的女儿,也不由得觉得心酸,揽住女儿的腰身,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道:“我儿莫哭,大宋人才济济,总有年轻的大丈夫,大英雄冒头,父皇一定为你寻一门最好的亲事。”
  赵祯安慰了闺女很久,才出了兰苑,收拾了有些唏嘘的心情之后,他发现自己好像忘记了自己来这里的初衷。
  “算了,铁家无赖子如今远在万里之外,铁王氏也追随儿子去了西域,大宋算是已经没了这户人家。就算女儿还有心结,时间长了之后也就慢慢地淡了。”
  这番话也不知道赵祯是在安慰自己,还是对铁家的悲剧有些感慨。
  总之,他这时候的心情非常的复杂。
  皇帝父亲走了之后,赵婉就不哭了,连声喊着要水珠儿赶紧给她端清水过来洗脸,生姜水进了眼睛蛰得生疼。
  洗完了脸,赵婉瞅着镜子里自己那双红眼睛,埋怨道:“水珠儿,下回再弄姜水手帕的时候,不要弄那么多的姜水,一点点就非常的有效果了。现在,我的眼睛至少要红两天,今晚说不定还会肿……母妃一会儿肯定会来,你找两件琉璃器打发她一下,我实在是害怕见她了。一个深宫里的贵妃,怎么能收番邦人的银子来劝说自己的女儿嫁出去,她就不担心父皇发怒吗?”
  赵婉的话音刚落,就听见兰苑外面传来母亲得意的大笑声,很明显,自己刚才那篇好文章已经传到母亲那里去了。
  赵婉老虎一样的低吼一声,然后就快捷无比的钻进卧室里,烦躁的盖上被子,水珠儿快速的帮她脱掉鞋子,顺便掖掖被角,把公主捂严实了,这才匆匆的出来迎接贵妃娘娘。
  淑贵妃只是瞅了一眼裹着被子的女儿,她也清楚自从给耶律真说情之后,女儿很明显的和自己陌生了好多。
  这件事情淑贵妃是谋算过的,嫁给耶律真其实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第一,契丹福王的封地在中京,距离临潢府非常近,堪称是一位简在帝心的王爷。
  第二,这个耶律真虽然是契丹人,却从小就生活在东京城,生活习惯与宋人别无二致。
  第三,一旦嫁给福王,自己娘家好歹也就有了一个强有力的外援,即便是将来自己在宫中失势了,娘家那一大堆人好歹还有一个地方可以投靠。
  只是这个死妮子无论如何都不松口,见了自己只是笑,一句话都不说。
  她怎么就不明白,无情最是帝王家这句话呢?要是没有她舅父们处处支持,自己母女两如何能在这个皇宫里立足,享受万人敬仰的荣耀?
  如今女儿成了大宋皇家的一颗明珠,该如何好好的利用一下这个身份,需要好好的筹划一下,没料想,自己进来了看到的却是一个蒙头大睡的女儿。
  瞅见水珠儿有意无意摆出来的两尊琉璃佛像,淑贵妃心头就一阵阵的泛酸,女儿对自己竟然到了拿钱财来糊弄的地步了。
  在皇宫中斗争了多年的淑贵妃,心头冷的厉害,摇摇晃晃的站起来,低声对蒙头大睡的赵婉道:“你是才女,你是大宋皇族的明珠,看不起你这个势力的母亲可以。可是啊,身为女人,为娘只能告诉你一句话,别信什么爱情,更别信什么青梅竹马,女人只有抓住实实在在的东西才能好好的过一辈子。为娘就算是有算计,也是为了你好!”
  赵婉躲在被子里的身体抖动了一下,终究没有露出脑袋和淑贵妃说话。
  淑贵妃长叹一声,就离开了赵婉的卧室,她隐隐的觉得,自己似乎已经失去这个女儿了。
  以前,自己做的事情不合赵婉的心意的时候,她会埋怨,会哭闹,甚至会和自己对着干,那样的话,是一个非常正常的母女关系。
  如今,相对已经无言了,冷漠,才是最糟糕的母女关系。
  淑贵妃走了之后,水珠儿担心赵婉会被捂死,掀开被子之后看见赵婉泪流满面。
  不由得担心的道:“姜水没洗干净?”
  赵婉抽噎着道:“流进心里去了!”
  铁心源面对横山的时候心情同样非常的糟糕,自己的信物到了折家,却连门都没有进去,就被冷冷的丢回来了。
  嘎嘎带回来这个消息之后,铁心源就在第一时间离开了折家岢岚军的势力范围,既然人家已经不认自己和他们的关系,那么,就一定要防备人家反咬一口。
  这些将门世家是这个世界上最市侩的一群人,有好处的时候自然奉为上宾,没有好处的时候,甚至到了朋友落难的时候,没有落井下石对他们来说就已经是够朋友了。
  铁心源知道,一旦自己在哈密立国之后,折家依旧会成为自己的朋友的,至于今天受到的冷遇,他们一定会给自己一个非常满意的解释,比如视铁心源将来影响力和势力的大小来,考虑是杀掉一个折家远亲,还是一个家奴来平息铁心源心中的怨气。
  没有所谓的朋友情谊,有的只有赤裸裸的利益!
  春风还没有吹到横山,东京的杏花已经快要开了,而横山依旧处在冰天雪地之中。
  去岁的一场战争,大宋和西夏谁都没有占到便宜,天寒地冻之下,两军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城寨过冬。
  只留下一座空荡荡的横山成为野兽的乐园。
  这里的狼群很多,更多的其实是野狗群,多年征战,在这里留下来无数具死尸,野狼在吞食野兽,野狗却在到处寻找腐尸果腹。
  遇到野狗就一定要射杀,这些东西因为常年以腐尸为食物,早就是最恐怖的疾病之源。
  横山曾经出现的几次大的瘟疫,就和流民捕杀野狗当食物有关。
  不论是宋军,还是西夏人,遇到野狼可能会无动于衷,遇到野狗则一定会捕杀掉之后深埋!
  野狼多,就意味着野马群还在横山,只有经过残酷的优胜劣汰之后,野马群才会随着春风去更加辽阔的北方,最远的时候,它们会抵达北海之滨。
  按照阿大留下的地图,铁心源带着大队人马避开了宋军的哨探进入了横山。
  母亲去年留下来的旧山谷,就会成为自己捕捉野马的大本营。
  母亲带走了这座山里绝大多数的流民,如今这座山是一座真正的空山!
  努力的抛弃掉自己莫名其妙的坏心情,铁心源长吸一口气大吼一声,然后就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广阔的山谷里轰响了很久。


第九十七章 初见野马如云锦
  实力不够强大的时候,也只能这样了。
  有山谷能够回应一声也不错。
  如果是大宋那潭死水,即便是整个人跳进去也不一定能够泛起涟漪。
  冬日的横山阳光明媚,只是冷的厉害,明晃晃的太阳底下寒风飕飕的吹,即便是有一颗火热的心,也会被这股冷风在片刻之间吹凉。
  嘎嘎解开裤子撒了一泡尿之后,轻蔑的瞅瞅还没有被冻成冰的尿水,对不远处的尉迟文道:“比不上我们哈密。”
  尉迟文道:“已经开春了,天气自然会变得暖和些,听说东京的杏子花已经开了,桃花也马上就要开了。族长如果在桃花开败之前抵达东京,说不定老婆就没了,其实啊,我姐姐就不错,不知道族长为什么一定要娶那个大宋公主。”
  嘎嘎斜了尉迟文一眼道:“你知道个屁,男子汉大丈夫讨老婆一定要讨一个自己喜欢称心的才成,你姐姐全身干巴巴的没有二两肉,谁会喜欢?”
  “胡说,我姐姐是美人儿,侬自肩如削,难胜数缕绦。天香留凤尾,余暖在檀槽,这样的美人儿难得一见,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喜欢膀大腰圆的?”
  只要尉迟文开始念诗,嘎嘎一般就会败下阵来,哈密人现在对读书人非常的尊敬,大宋的流民来到哈密之后,也把尊敬读书人的传统也带来了。
  以至于现在,只要西域野人们有屁大点事,都会去找那些会看万年历的汉人帮他们挑选一个好日子,虽说汉家的习俗用在西域人身上有那么一点不妥当,在铁心源的推动下,那些没有半点学问的西域人还是非常愉快的接受了这些不起眼的小变化。
  哈密的小孩子开始读汉家书,认识汉家字,等这些孩子长大之后,想要再融入到别的西域人里面,恐怕会非常的难,这种断后路的法子,有识之士一定会大力的呼吁抵制,只可惜,铁心源收留的西域人都是人群中最底层的那批人,他们根本就没机会接受西域思维和学识的熏陶,最多接受了一点习俗而已。
  在这个以吃饱肚子为第一要务的时代里,余者都不足论,更何况只要有点学问的西域人全被铁心源给拒之门外了,没有谁会喜欢一颗已经没有果子好摘的老树。
  “你说真有能在手掌上跳舞的小美人儿?她有一尺高吗?如果有,咱们弄些回来养在家里,没事干让他们在桌子上跳舞,一定很美……”
  “掌上舞不是……”
  尉迟文还没来及告诉嘎嘎掌上舞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听山谷间传来一阵千军万马奔腾造成的巨响。
  赶紧低头向山下看,只见一道黄褐色的野马洪流正从山谷里穿过。
  蹄声如雷!
  战马刚刚出了峡谷口,挤在一起的野马就向四面八方扩散出出一片杂色的马群。
  它们的脚步不停,海潮般势不可挡地从冬日苍茫的草地上滚向远方,成千上万匹马聚集在一起,呼啸奔腾。长长的马鬃马尾在的气流的浮力下飘动起来,一个接一个,一个重叠着另一个,凝成一个整体,飞快地向前推进。
  这是人世间最美的精灵!
  铁心源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孟元直大呼小叫的指着为首一匹枣红色的野马跳跃不已。
  这匹马,宛若天马,在朝阳下,火红色的毛发被映照成了一团滚动的火球,长长的鬃毛披散着,跑起来,四只蹄子像不沾地似的,迅速的超越一匹又一匹野马,当它领头之后,奔驰得更加得意与骄傲起来,不管眼前有什么障碍,它像风一样卷过去。
  红色的那匹野马虽然跑的最快,铁心源却最喜欢奔跑在第一阵营中的那匹雪青马,总觉得它有大将风度。身披白色的匹毛,背部点点青斑,上肢修长舒展,十分潇洒,活像从奔马图偷跑下来的。
  经过铁心源藏身的巨石,竟然还看了他一眼,相距不过五尺,铁心源看的很清楚,这匹马的眼睛很大,还是双眼皮,眼睛是湿润的,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中甚至流露出一丝人类才有的智慧之光。
  铁心源吃了一惊,不由得站起了身子。
  那匹雪青马就昂嘶一声就加快了速度。它四蹄腾空,如风,如电。好像一头鲸鱼在发光的海浪里游泳,被征服的海洋从中间划开,恭恭敬敬地从两端向后退去。
  “马王,那匹雪青马才是马王!”
  胡老三的眼睛已经发红了,身为一个出色的牧马人,见到一个如此巨大的马群,如何会不疯狂?
  更何况在这个马群里,竟然出现了不少的杂色马,那些土黄色大嘴巴的原始野马价值不高,可是这些杂色马的价值就非常的高了。
  它们本身就是野马的后代,否则,野马群不会接纳它们,更不要说成为马王了。
  野马跑远了,铁心源吐掉嘴里的尘土从石头后面走出来,瞅着胡老三道:“怎么样?能捉到它们吗?”
  胡老三嘿嘿笑道:“老马捉不到,小马还是能捉到的,刚才小人仔细的看了,没发现有带着马驹子的母马,也就是说,母马和小马驹子还在山谷里。如果这个山谷是一个死山谷,咱们捉马就方便多了。”
  铁心源皱眉道:“全是马驹子吗?”
  胡老三连忙道:“贵人不知,只有捉住了马驹子,拿他当诱饵,才能引诱那些老马,如果是性情暴烈的马王,甚至会带着马群来进攻……嘿嘿嘿……到时候我们布置陷阱……嘿嘿嘿……”
  “绊马索,陷马坑?”
  “不不不,绊马索会摔断马脖子,陷马坑会弄断马蹄子,这两样都不能用,只能用网,大网,很大的网……”
  “我听说有人用套马杆……”
  “不成的,贵人啊,套马杆是牧马的时候用的,用来控制不听话的战马,不是用来套野马用的,野马的蹄子和牙齿厉害啊,一蹄子下去,就算是野狼也能被踢的肠烂肚破……小人以前见他们套野马,被野马一口咬掉一块肉的牧人多的是……好大一个窟窿……贵人在牛心亭的时候购买了七八车的绳子,现在就到了用的时候了。”
  和专业人士谈工作,铁心源很快就被胡老三支走了,一群人蹲在营地里用绳子织网。
  白天的时候,野马们就会离开山谷去外面的旱塬上找食物,横山这地方可能是因为尸体太多,所以土地里的养分很足,野草长得非常茂盛。
  很多干枯的野草甚至能掩盖掉野马的半个身子。铁心源很容易的就在一处乱草中找到了两颗骷髅。
  分不清是西夏人还是宋人,不过吗,这对铁心源来说没有多大的区别,他以前生活的那个世界里根本就没有什么西夏国,大家都在一个国度里活的好好的。
  嘎嘎用铁锹将枯骨全部掩埋掉,然后就拉着铁心源赶紧跑,那匹红色的野马已经抬起头朝这边看了。
  铁心源和嘎嘎跑了,他们的坐骑却留在原地忘情的吃草,初春的时候正是母马发情的时候,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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