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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红作品集(共计14部小说)-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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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小说性质:公众作品   
小说类别:古典仙侠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窃天地人心者,或为神圣仙佛。 
    天地之道,无边无际;红尘人心,无穷无尽。 
    且看吾孤身只手,将这天地一手偷之。 



开新书了!

  休息了一个春节外带一个月,猪头的新书终于出来了!
  大家有票子的砸砸票子,有点击的多送点点击,有力气多敲打一下键盘的,那就多多发点书评,和猪头多忽悠忽悠吧!
  新书嘛,和以前的书自然要有些不同。尽量求爽,主角也该到了肆无忌惮横行八方的地步了。让大家看得舒坦,这就是新书的最大追求。
  总之,大家多多支持!
  3月21号正式开新书,正文章节将在21号开始上传,还请大家多多捧场,多多帮忙宣传几句!




《偷天》初级修道者境界划分:

  后天境界:
  所谓后天境界,也叫做肉身境、凡人境。体内真气必须依靠食物转化为身体精血,炼化精血才能转化为真气。除非有天赋极佳者,修炼了特别的功法,拥有足够强韧的经脉,否则不可能利用灵石修炼。
  以一资质正常的武者为标范,拥有十年真气修为者为十年境武士,二十年真气修为者为二十年境武士,以此类推。
  因资质和功法的不同,可能八十岁老者才只有三十年境的内力,自然也有十二岁小童就有了六十年境的修为。修为还可以用各种丹药和灵草提升,也能更改天赋资质,这就不用多说。
  一般而言,拥有了六十年境的内力修为,一般就达到了肉身境、凡人境的巅峰,称之为后天巅峰。此时身体无法容纳更多的真气,必须易筋伐髓、洗髓伐脉,增强身体的容纳度,并且冲破几个重要的关穴,转化后天为先天。
  后天巅峰武者,寿可达一百二十到一百五十。不能突破先天,就归于尘土。
  先天境界:
  所谓先天境界,也叫做天身境、真人境。达到先天修为者,可以称之为真人。先天境界的武者,可以吸纳天地灵气为己所用。因为真人境的肉身强度关系,除了吸纳天地游离的灵气,一般只能利用下品灵石修炼。中品和上品灵石输入灵气速率太大,真人的肉体还无法消受。
  除非拥有特别的天赋资质和特殊的功法,真人只能使用下品灵石修炼,也无法在太高级的洞天福地修炼,否则太过于强大的灵气输入会让肉体经脉受到损伤。
  先天境界不以内力强度划分境界。
  先天境界,第一层次是纳息,可以采纳外界天地灵气补充自身,这就是纳息境界。纳息阶段,体内先天真气数量稀薄,经脉空荡。
  先天境界,第二层次是养脉,先天真气已经达到极高水准,时刻充盈经脉。吸取和自身属性相符的天地灵气,化为有属性的先天真气滋养自身经脉,强化经络,为更高的境界打下基础,是为养脉。
  先天境界,第三层次是锻体,此时经脉温养已经完成,按照资质和功法的不同,经脉比后天巅峰武者强大三五倍到十几倍不止。以经络、血脉为主干道,运送先天真气关注全身,全方面强化肉身。
  完成锻体功法者,寿命可达两百五十岁到三百岁。
  先天境界,第四层次是凝息,此时周身锻造完成,肉体、内脏、骨骼、筋膜都比常人强大数倍到十几倍。不断吸收天地灵气,将先天真气提纯压缩,不断于丹田中凝炼,这就是凝息状态。
  凝息境界的先天高手,真气极度压缩凝炼,实力比锻体、养脉、纳息境界的真人强大数倍。
  先天境界,第五层次是合神,先天真气极度凝炼后,已经和血气精气混合于一体,真气一动则周身全动,浑身上下浑圆成一体,宛如一块金刚沃丹,没有丝毫杂质。此时真人的精神也逐渐和先天真气混合,精气神逐渐融为一体,逐渐开辟六识五官,感知力极大增强。
  先天境界,第六层次是胎息。精气神合二为一,周身浑圆一体,精气毫不外泄,一息悠长绵绵不绝,将心神守于体内,宛如婴儿于母体之中酣睡,逐渐和天地大道接触,一如婴孩在母体中,时刻和母体进行交流。
  胎息境界的真人,除非采用邪法采补,或者有灵药将养,否则全身精华逐渐内敛,外形逐渐枯槁,就好像遭了雷击的枯木,外表焦枯一片,内蕴无限生机。一旦龙虎动,风云起,自然生机迸发,结合天地之道,孕育出大道金丹。
  胎息境界的真人,若不遭外劫,寿命可达五百岁以上。
  这是《偷天》内,正统修道者的初步境界划分。关于其他的力量体系的介绍,在书内情节进行到那一步时再做介绍。
  




人物引第一人 贪狼星

  酷寒严冬,东北某处。
  白山黑水之间,一深藏山岭中的山坳内,数百年份的黑松林密密匝匝的环绕着这里。
  山坳中有几块人工开辟的小平地,十几栋和松林近乎融为一体的长排木屋静静的藏匿其中。好几队仅仅身着迷彩裤头,袒胸露背,露出精壮的大腿,赤着脚的精悍青年正扛着粗大的圆木桩,在山林之中穿梭,在山坡上下来回奔走,在人为的障碍群中攀爬磨蹭。
  气温在零下三十几度,这些精悍青年的身上却是热气腾腾汗如雨下。古铜色的皮肤下,这些青年的血管宛如蚯蚓一样暴突出来,正随着他们剧烈的动作蠕动,充满了一种张狂却森严的力量感。
  身穿病人装的谭朗站在一间木屋的窗口,嘴角叼着一根烟卷,正愣愣的望着这群在冰天雪地中肆意的泼洒青春和热量的年轻人。烟气弥漫在他面前,掩盖住了他胡须拉碴的面孔上的一丝不知所措和茫然。
  窗子大开着,屋子里的温度和室外也没有区别。谭朗身上就裹了一条蓝白条纹的病人装,两条毛乎乎的小腿坦露在冰冷刺骨的空气中。他的左脚踝上密密实实的绑了一层厚厚的绷带,隐隐有血迹渗出。
  除开脚踝附近的伤,谭朗的左肩也被包得像个粽子,药味和血腥气不断扩散了出来。
  一阵寒风突然吹过,谭朗精悍的身体突然哆嗦了一下。他叽里咕噜的咒骂了一句,右臂宛如没有骨头一样从衣领滑了下去,在自己的后背上狠狠的抓挠了一阵。五根灵巧的手指悉悉索索的挠遍了整个背部,很多常人完全无法碰及的地方,都被他挠了一个遍。
  用力抓挠了一阵,谭朗抽出手,弹飞了几片嵌在指甲缝里的碎皮屑,突然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屋子的木门被人一脚踹开,一个身穿迷彩作训服,大概有四十岁出头的中年男子大步走了进来。他望着站在窗口发愣的谭朗皱了皱眉,猛的一个立正大声喝道:“贪狼星!”
  谭朗近乎本能的一个立正,嘴角挂着的烟卷‘呼’的一下喷出老远,他大声应了一声‘到’!
  干净利落的一个原地转身,谭朗举起右手朝那中年人行了一个军礼。但是他左脚脚踝突然一软,他身体一个趔趄,差点没一头栽倒在地。
  愤怒的咒骂了一句,谭朗恼怒的望了一眼左脚,那一丝不知所措和茫然再次出现在他脸上。他看也不看那中年男子一眼,转身关上了窗子,闷头坐在了屋子里仅有的一张椅子上。
  中年男子望了谭朗一眼,随手将几份证件和一张银行卡丢在了谭朗面前的地板上。
  “两条路。第一条,你因公负伤退役。你老家那边正组建特警队,你带着抚恤金去做他们大队长。”
  呆滞的脸抽了抽,谭朗不知道从哪里抓出一支烟卷叼在了嘴里。中年男子走到谭朗面前,掏出火柴为他点着了烟卷。深吸了一口气,吐出一口浓浓的淡蓝色烟雾,谭朗沙哑着喉咙冷然道:“我不喜欢这差事。”
  深深的望了谭朗一样,中年男子肃然道:“想清楚,我宁可你去做这个大队长。”
  谭朗懒洋洋的伸出了右腿抖动了几下,望着中年男子不吭声。
  摇摇头,中年男子冷声道:“换件衣服,跟我去见一个人。但是,我宁可你不去见他。”
  诧然望了中年男子一眼,谭朗皱着眉头思忖了一阵,勉力用右腿撑起身体,一步一个趔趄的走向了屋角的衣橱。
  中年男子摇了摇头,深吸一口气,然后慢慢的吐了出来。
  五分钟后,中年男子带着谭朗来到了山坳尽头的一栋两层小木楼面前。到了这里,中年男子郑重的向谭朗叮嘱了两句,随后转身就走。
  望了一眼这两层小木楼,谭朗歪了歪嘴,杵着一根拐杖慢吞吞的走进了楼里,熟门熟路的拐到了一间办公室门前。也不敲门,谭朗大胯一扭,用屁股将门撞开,歪歪扭扭的走了进去。
  原本属于那个中年男子的办公室里,在那张堆满了作战地图的办公桌后面,一个面皮漆黑,身穿黑西装,巨大的黑墨镜掩盖住了大半张面孔,看上去就好似一只黑蝙蝠的中年人正端端正正的坐在办公椅上,双手放在桌上,正正的望着谭朗。
  谭朗用屁股关上了办公室的门,身体斜靠在木门上,同样深沉的望着那黑衣男子。
  过了足足一刻钟,谭朗突然笑了起来:“怎么有点热恋男女深情对望的意思?贵姓?怎么称呼?”
  黑衣男子收回目光,从身边抓起两个档案袋放在了面前,干涩的说道:“你可以叫我老王。”
  “你的本名啊?”谭朗好奇的问了一句。
  “符号而已,有意义么?”黑衣男子干笑道:“我自己,都忘记自己姓什么了。”
  掏出烟卷塞进嘴里,点着火后深吸了一口,谭朗低声咕哝道:“我不愿意去养老。”
  黑衣男子笑了,他深沉的说道:“能以贪狼星做绰号的兵王,本来就不该去养老。给你一个机会,让你这杀星能够纵横睥睨笑傲天下,你不用太感谢我。”
  ‘纵横睥睨笑傲天下’,听了这几个字,谭朗突然大笑起来。
  拐杖狠狠的往自己左脚踝上敲了一下,谭朗冷笑道:“你嘲笑我么?我左脚腕脚筋被打断,左肩大筋也被切断,我已经是个废人!”
  转过身,拉开房门,谭朗骂道:“还以为有什么好活计等着我!”
  黑衣老王干巴巴的笑了起来:“有个地方,有种东西,可以治好你的筋骨伤势。以你的条件,那些人会很乐意用这种珍贵的药物治好你。”
  谭朗的身体突然一僵,他吐了一团浓烟,低声咕哝道:“那些专家已经说了,我以后能借着拐杖行走已经是我运气不错。那些人,能比军区医院的那些专家还强?”
  黑衣老王深沉的说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按照我的安排去做,你的脚伤和肩伤,绝对可以痊愈。那种药很珍贵,但是因为你的某些个人条件,他们会舍得在你身上花大本钱。”
  关上房门,谭朗走到了办公桌前,居高临下的俯瞰着黑衣老王,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说吧,要我做什么。再给我解释解释,我身上有什么东西是那些人看中的?”
  抬头望着谭朗,黑衣老王同样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想清楚,加入我们,你就必须告别以往的一切。你将失去过去的一切履历,失去你的名字,失去你的所有社会关系,失去你熟悉的一切。”
  深吸一口气,黑衣老王继续用那冷冰冰的语气说道:“你会有一个新名字,一个新的身份,一张新的面孔,一个新的履历,一切的一切都是崭新的。在未来,你会面临挑战,面临比你在特种大队更危险十倍一百倍的情况。绝大部分时刻,你将孤身作战。”
  “卧底啊?”谭朗笑了,他将嘴角叼着的烟蒂胡乱吐在了地上,又重新抓了支烟卷塞进嘴里。
  望着浑身漆黑的黑衣老王,谭朗笑问道:“那,要什么时候我才能变回自己?”
  黑衣老王望着谭朗,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当,必要的时候。”
  摇摇头,谭朗长叹道:“说了等于没说。不过,我不愿意养老,不愿意做一辈子的残废。所以,我干了!”
  深沉的望着谭朗,足足盯着谭朗看了将近有十分钟,黑衣老王才抓起了面前的一个档案袋,从里面拿出了厚厚一叠的资料,慢条斯理的宣读起来。
  姓名:谭朗
  代号:贪狼星
  职务:某军区特种大队第一尖兵分队长。
  履历:2015年入伍,入伍第一年军区新兵大比武综合第一名。2016年全军军事技能大比武综合第三十八名。2017年全军军事技能大比武综合第七名。2018年被特选入‘破军’特种大队,代号贪狼星。。。
  一条又一条任务记录被黑衣老王逐一念出,谭朗胡须拉碴的面孔被烟卷散发出的烟雾逐渐掩盖,朦朦胧胧的看不清他此刻的表情。
  “2023年跨境任务,其率领尖兵分队中伏,以一人之力掩护全队撤退,于近千特种战士包围中突围,在四十七名王牌狙击手围杀下,误踏反步兵地雷脚踝脚筋受创。其后近战歼敌精锐九十三人,顺利返回基地。。。最后一次近战冲突,左肩被军刺重创,伤势不可治愈。”
  带着一丝鉴赏的意味抚摸着这厚厚的履历资料,黑衣老王望着谭朗问道:“真舍得?”
  谭朗望着黑衣老王,用力的点头道:“只要不做残废,不让我去养老,我舍得!”
  沉默了一阵,谭朗补充道:“反正是孤家寡人一个,我舍得!”
  从办公桌下掏出一个铁皮桶,黑衣老王将谭朗的所有履历资料付之一炬。
  望着谭朗,黑衣老王沉声道:“那么,忘记你过去的一切,所有和你有关的文字资料和电子文档都将被彻底销毁。任何一点相关资料,未来都可能对你造成极大的威胁。”
  “你将按照我们的安排,逐步和我们的目标接触。你未来的身份,就是一个卧底。”
  “我所属的机关,代号‘天罗’,机关中不会保留和你有关的任何资料。你的一切,只和我发生单线联系。除了我,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人知道你的真实身份。除了我,没人能证明你的真实身份。”
  “你还有十秒钟后悔,是否加入我们。”
  黑衣老王望着谭朗,口吐浓烟的谭朗也望着黑衣老王。
  过了十秒钟,谭朗笑问道:“真的一点资料都不留?”
  黑衣老王凝重的点了点头:“对于一个曾经数次光顾美联储中心金库的组织,任何文字和电子的资料,都是不安全的。为了你的安全,除了我,不会有人知道你的身份。”
  将烟蒂吐在地上,谭朗好奇的问道:“有了天罗,应该还有地网吧?”
  沉吟片刻,黑衣老王笑了。他淡然道:“天罗负责‘掌控’,地网负责。。。呵呵!”
  “呵呵!”谭朗学着黑衣老王的声音‘呵呵’笑了几声,他举起右手,从领子里探了进去,胡乱的在痒酥酥的背上乱挠了一阵,很是认真的说道:“我干了!”
  。。。
  。。。
  姓名:吴望
  绰号:三爪猫
  身份:触犯军纪被扫地出门,厮混于江湖的混混儿。
  特长:双手极灵巧,擅长赌场出千和盗窃。
  经历:于西南某省出千设局,得罪某大人物后,偷渡潜入东南亚数国鬼混度日。
  职务:卧底!
  




人物引第二人 小白

  纽约,某大学课堂。
  金发碧眼道貌岸然的老教授正在讲台上讨论宇宙、人类、大生物圈的哲理。
  乐小白趴在课桌上,乱糟糟长发披肩,面色苍白宛如幽灵野鬼,尖尖的下吧杵着笔记本,丝毫没将老教授的课听进耳朵里。铅笔在笔记本上胡乱的画着,勾勒出了附近一间银行周边街区的地图,上面标注了无数的数据和代号。
  附近警局的距离,警车巡逻的路线,解款车日常的路线和时间,街道上的车流、人流的高峰期是几点,附近最有利的退路和最佳的备用地下通道的路线。。。
  自从半年前,一伙胆大妄为的匪徒用乐小白发上互联网的模拟图顺利的打劫了一辆解款车后,乐小白就迷上了这种纸面作业游戏。无数的数据在他脑海中翻滚,最终在他的笔头形成一张张详尽的打劫计划书,这种感觉让他痴迷,让他有一种将一切掌握在手的快感。
  半年以来,美国东海岸解款车劫案接连爆发,连续三十几辆解款车被人清空。这一切的幕后人,全是乐小白。
  他不认识那些劫匪,他也没有从这些劫案中得到一星半点的好处。他只是享受这种过程,享受这种将计划图纸贴在某些秘密论坛上,然后就有人按图索骥顺利实现计划的美妙感觉。
  乐小白天生一个古怪的大脑,他对任何数据都特别的敏感,他的大脑演算能力甚至超过了某些超级计算机。毫无疑问,他成为了旁人眼中的天才,无论他学什么,他都一学就会。
  但是,真的很无聊,很无趣。
  从小到大,因为他的天才,他的天分,他必须什么都比人家做得好,他必须在所有的地方领先同龄人。他也成了身边同龄人的一根标杆,所有认识他的家长都将他作为靶子,用来教训自己的儿女。
  身为一个靶子,那种赤裸裸的孤立和敌对,除非局中人,谁能理解?
  想到那一对身家亿万却只把自己当做炫耀工具的父母,乐小白漆黑的眼珠里就凭空多了几丝危险的叛逆的鬼火。铅笔狠狠的在笔记本上划来划去,乐小白枯瘦孱弱的身体突然轻微的哆嗦了起来。
  金发碧眼的老教授突然讲到了人类的人生理想和外界大环境的关系,他在台上徐徐而谈,乐小白却只听到了老教授的那一句话----‘很多人认为,人生的最大意义就是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满足自己内心的渴求,谋求那种愿望实现的欢悦感’!
  “我为什么不满足自己内心最原始的渴求,追求那无尽的快感呢?”
  乐小白怔怔的望着老教授,他发呆了三分钟,然后站起身来,拎着自己的书包大摇大摆的走出了教室。
  在空无一人的教学楼走廊内,乐小白拨通了一个前几天才在某个秘密论坛上联系他的神秘人留下的电话号码。
  “喂,是吴望么?我在纽约,来接我!”
  “是啊,我想通了,我想追寻刺激。你能给我刺激,我就帮你!”
  “如果你真有你吹嘘的那种力量,就麻烦你制造一起车祸,告诉我那对讨厌的父母,我死了!”
  姓名:乐小白
  绰号:小白
  特长:妖孽一样的智商以及比林妹妹更林妹妹的体质
  职业:偷天换日门白纸扇
  




人物引第三人 勿乞

  中非,某国,反政府军和政府军正时而乱战,时而媾和,闹得不可开交。
  某处原始森林的边缘,反政府军的一处营地内,近千名衣衫褴褛,身上武器却是一水儿崭新,都符合世界主战武器发展潮流的叛军,正围绕着一个地坑大声呼喊咆哮。
  地坑直径近百米,深有五米左右,坑底是深有半尺的烂泥。无数说得出说不出名堂的狼藉物事堆积在地坑里,暴虐的阳光洒下,让这个地坑内可怕的粘稠混合物发出了令人窒息的恶臭。
  一头体长两米左右,毛发油光水亮,皮毛上的斑点鲜艳夺目,肚皮饿成了一张皮,眼珠子发绿的非洲草原豹正在地坑内游走,时不时的仰天低沉的咆哮几声。
  反政府军们疯狂的挥动着各色武器,大声的咆哮着。几个小喽啰抓着纸头和铅笔在人群中艰难的行进,不时接过那些疯狂的士兵递过来的两三张美金,在纸头上潦草的记上几个鬼画符一样的标记。
  衣衫破烂的勿乞紧握着一柄匕首,小心翼翼的贴着地坑的边缘和那草原豹对峙着。
  草原豹同样谨慎的左右游走,他贪婪的望着勿乞,不时的向前几步。每当豹子向前试探时,勿乞紧握的匕首就猛地向前一挥,一股凌厉的杀气震慑得那豹子急忙后退。
  年仅十三岁的勿乞,已经不记得这是自己第几次在这该死的地坑中和这些猛兽对峙。
  罗马角斗场,这是反政府军士兵们为这个该死的地坑起的名字。当然,这个地坑没有真正的大角斗场那样的恢弘壮观,但是血腥残酷之处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这个地坑里和那些猛兽拼命厮杀的,是和勿乞一样年龄不超过十五岁的娃娃兵。
  用娃娃兵作战,这是非洲人的一种习以为常的潜规则。
  身为华裔的勿乞,只是一个在战祸中家破人亡,被强迫加入反政府军的倒霉蛋。
  瘦小,干瘪,皮包骨头,赤道炽热的阳光晒得勿乞浑身红黑,就好像大草原上随处可见的狒狒。紧握在手上的匕首,和勿乞那大得离谱,亮得离谱的大眼睛,却一直带着冷冰冰的杀气,让人不敢小觑。
  那些狂热的反政府军士兵感觉不到这种杀气,而那头饥肠辘辘的草原豹,却本能的察觉了勿乞的可怕。
  ‘嘶,嘶嘶’!
  勿乞发出了宛如毒蛇一样的挑衅声。他猛地向前冲进了三步,匕首带起了一道寒光。
  草原豹张牙舞爪的朝前猛扑数米,随后警惕的急退了数步。
  勿乞黑漆漆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狂躁而残忍的冷笑,两排白生生的牙齿在阳光下反射出冰冷的光。
  他眯起双眼,眼里的杀气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将匕首藏在了身后,向那豹子低声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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