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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拯救男配大作战-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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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太做作,一定很无趣,goodbye!
又拿起一份,外面是勾勒的绝美的玫瑰花,娇艳欲滴,翻开一看,鎏金的字体铁钩银划,主旨大概就是今晚宋家将会举办一场宴会,现邀请你前来参加,如您能拨冗前来,我们将不胜荣幸。
苏喃合上请柬,很好,就这一份了!
“邓菲,我今天去宋家,帮我准备晚礼服,尾摆拖地,露肩的那种。”
对讲机另一头的邓菲管家连忙回复:“好的,小姐。”
苏喃满意的颔首,蹬着模特步,一步一步旋进了浴室。
白天,上海是繁华的地段,熙熙攘攘,追名逐利。夜晚,上海是灯火灿烂的不夜城,车水马龙,靡靡之音不绝于耳。
司机载着苏喃在道路上艰难的穿行,一旁的歌厅传出女人甜美的声线,“浮云散 ,明月照人来 ,团圆美满今朝最 ,清浅池塘鸳鸯戏水 ,红裳翠盖并蒂莲开 ,双双对对恩恩爱爱,这园风儿向着好花吹 ,柔情蜜意满人间”
然后就是男人络绎不绝的叫好与掌声,颇有种今朝有酒今朝醉的颓痞感。
苏喃闭上眼,让司机关了窗。
宋家在上海虽说不是超一流的家族,但也排得上名头,外加最近坊间传闻,宋家有望与姜家联姻,要知道,上海首富姜文涛可是只有那一个宝贝女儿,要是宋家成功娶了她,就是一步登天了。
因为最近宋家身份的水涨船高,所以今晚来赴宴的人也是不在少数。门口的迎宾几乎是每一分钟就要弯腰近三次,大厅里的人也是越来越多。
宋月昂着头,扶着二楼的栏杆,得意地看着楼下的人群,她旁边跟着的是她叔父家的二女儿宋蓝,三女儿宋紫,那两人正谄媚的赔笑,夸着宋月漂亮的礼服与妆容。
宋月的父辈也就只剩下了宋父与其弟弟,宋家的小辈,也就是宋月这一辈,她自己家,她排第二,也是唯一的女儿,哥哥宋日,也就是目前宋氏企业的少当家,还有一对双胞胎弟弟,宋星,宋辰。而她叔父家,就只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宋红早些年已经嫁人,现在也就宋紫宋蓝待字闺中。
宋月不屑的看着她们,不过是依附我们家生活的寄生虫而已。
在这群女人身后,宋笙低着头轻声走过,就像没有见到她们的人,顺着楼梯下了楼。
一看到宋笙,宋月觉得自己的生活找到了斗志,一日一骂,今天还没开始呢!
她提起裙子,踩着高跟鞋跟了下去,“喂,废物,你站住!”
宋笙恍若未闻,继续往人群中走去,只是速度放慢了许多。
宋月推开挡在自己前面的人,她的脑子已经被愤怒填满,这个小杂种竟然敢无视自己的命令!
一个快步,宋月窜到他的前面,拦住了他,“废物,你跑什么跑,难道还怕我一个女孩子吃了你吗?”
宋笙仍然低着头,在别人看上去的惊慌失措的脸上,眼底是噬人的风暴,尽管骂吧,现在越猖狂,以后便会是我的天下了。
宋月对于他的不反抗极为不屑,鬼使神差的,她的嗓音变得更大了,就像是想让整个上海滩知道他宋笙是个懦夫,周围的人抱着看好戏的心态陆陆续续围了过去。
当苏喃提着裙尾进入到大厅时,见到的就是这样一个场景:宋笙正被一个不知名的女人羞辱,而几乎一厅子的人都在旁观这场闹剧,脸上带着幸灾乐祸与轻视。
我把他当做宝,你们把他当做草,简直不可饶恕。
苏喃的心里越愤怒,脸上就越是平静。
听到迎宾的人唱道:“美租界大使馆苏小姐到!”宋江省几乎是第一时间的辞过正在洽谈的生意伙伴,向苏喃的方向迎了过去。
“苏小姐,鄙人宋江省,正是宋家家主。”
也就是宋笙的渣爹咯!那就得给你点颜色看看!
苏喃也不正眼看他,“哦,幸会!”虽说话语是礼貌的,但其中夹杂的浓浓的敷衍任谁都听得出。
但宋江省一副忠厚老实听不懂的模样,硬生生了凑过去。
周围的人这才不抱着看笑话的姿态,而是暗自猜想苏喃的来历,竟然让苏家家主如此折辱下腰。
苏喃似乎对他的客气不感兴趣,随口说了句:“不如为我介绍一下宋家主的儿女吧!”
宋江省大喜,要的就是这句话啊!不让宋日认识你,他又怎样才能把你勾到手呢?宋江省对自己儿子的商业天赋一向是恨铁不成钢,但也不得不承认他在女人方面的无往不利。
至于与姜家的婚姻,宋江省嗤之以鼻,就姜玉那模样,也不是能够守住家业的,姜文涛想守住家产,肯定是想招上门女婿,我把儿子养这么大,可不是想让他去当赘婿。当然,如果姜家能看中宋笙,自己也是乐见其成的 。
宋江省心里的小算盘打的叮当响,却全然不知,待会苏喃会让他的美梦彻底幻灭。
“苏小姐,这是犬子宋日。”宋江省笑着介绍。
宋日早已经被父亲打过招呼了,不然以他往日的脾性,说不定现在已经在跟那个女人滚一起去了。
“苏小姐,我是宋日。”宋日伸出手,“欲讯秋情众莫知,喃喃负手叩东篱,苏小姐的名可是出于此句?”
苏喃采取三不原则,不看他,不理他,不了他,场面一时有些尴尬。
傻逼,这种泡妞手段早就过时了,好不好?
另外,你知道吗?其实只是我的蠢爹一直念着“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江南而已,但又一直无缘前去,所以决定给他未来的孩子取名苏南,但苏妈不同意啊!哪有女孩用南字的?又不好太打击苏爸,就在南字前面填了个口字,然后就造就了苏喃的大名。
宋日也不是能忍的人,暗道:这女人真是油盐不进,要是我把她弄到手,一定要让她尝尝我今日之辱的千万倍。
时间恍若停滞,苏喃还是在张望着。
忽然,她伸出手,指向一个方向,“他呢?”
宋江省顺着她的指尖看去,宋月正站在那儿不安的看着这边。
“那是我女儿,宋……”
宋江省还未来得及说完,就被苏喃简单打断,“不是她。”
苏喃不耐烦的瞥了他一眼,然后径直走向宋月的方向。
宋月看着苏喃走向自己,首先是惶恐,害怕苏喃不给自己面子,后来转念一想,这可是在自己家啊,为什么要害怕呢?或许她是想和我做朋友的,毕竟宋紫她们不是经常说能够跟我做朋友的人,才是三生有幸吗!
在这样的自我催眠下,她竟然找出了自己的骄傲与自信,立直了身子,挤出笑容面对着一步步走进的苏喃。
苏喃不好打击人家女孩的积极性,在离她仅有三寸之远,在她已经伸出自以为是的友谊之手时,一个转身,越过她,向宋笙伸出了手。
不用猜,宋月现在的表情一定很精彩!不过,这个世界真小啊!处处都是熟悉的面孔,苏喃突然就想起来了,宋月不就正是那天上课找麻烦的女生嘛!
宋笙在他人不敢置信的眼神中,坦然地接过她的手,拥住了她的细腰。
苏喃朝乐队打了个响指,欢快的乐曲顿时响起。
宋笙宠溺地看着怀里的人儿,带着她跳起舞来,两人一进一退,一退一进,默契十足。
也不看其他人现在的脸色,苏喃挨着宋笙的耳旁,调侃道,“小笙笙,你说我这是不是英雄救美啊?”
宋笙简直就像是吃了兴奋剂般,精神面貌与之前全然不同了,“我倒希望你能以身相许呢!”
苏喃狠狠踩了他一脚,脸上示威的笑一闪而过,“人心不足蛇吞象,小心撑爆自己!”
“怎么会呢?我怎么舍得离你而而去?”
“不得不说,你这个苦肉计用的恰到好处,不过,你应该装久一点的。”
“没关系,他会来找我的!”宋笙笃定,而且,那样懦弱的我也配不上你,你,值得最好的。
时间要追溯到十八年前,那个时候,只是一个宋笙的母亲闫媛只是一个被父亲宠得不晓世事的小公主,毕竟在西北那块地方,她的父亲闫肃可谓是翻云覆雨。可惜她并不喜欢父亲为自己介绍的五大三粗的军人,精明的商人宋江省在里面找到了机会,要是自己能够成为闫肃的女婿,那何愁不能权势双收,于是他买通了和闫媛一起长大的丫鬟,屡次在闫媛身边大献殷勤,他俊朗的外表与一流的调情手段,让闫媛迅速沦陷。闫肃当然不愿意,他对于宋江省的目的很清楚,所以为了震慑他,他命人杖毙了那个背主的丫鬟。可他却不懂一个怀春少女的心,她只觉得父亲实在太过蛮横,一气之下,跟着宋江省私奔了。
这对于闫肃来说,就是天大的丑闻,他征战沙场,横刀立马,但自己的女儿却不知羞耻,与人私奔。所以他强硬的宣布和闫媛脱离关系,也不派人去追回她。
闫媛本以为和情郎回到上海后,会有一个浪漫的婚礼等着自己,然后自己肚里的孩子就能降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谁知宋江省特意在路上磨磨蹭蹭,绕着弯子,也不见有追兵,顿时觉得闫媛没了利用价值,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
闫媛才发现宋江省竟然早已娶妻,还已经有了个三岁的儿子,伤心,后悔,却没有办法离开他,毕竟那时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将近五个月。
后来,闫媛生下宋笙后,缠绵床塌,在宋笙六岁的时候,便撒手人寰,留下宋笙一个人在宋家。
据苏喃所知,目前闫老爷子已经派人到了上海,毕竟人老了,心也软了,开始怀念以前了。对于自己的女儿,他是真心疼爱的,只是她令他太过失望。但对于宋笙,他的感官就会复杂些,一个由自己爱的和自己狠的人的生下的孩子,要去接纳他,他必须得有劝服自己的理由。
所以宋笙也就给他这个理由,毕竟老人家是想追忆从前,他是想变得更强,各取所需而已!
“Good luck!”
“好啊!那你就陪我再跳一曲。”
一曲已毕,宋笙继续牵着苏喃的手,似毫没有放开的迹象,两人仍然相拥着进入舞池,翩然若蝶。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这章很够诚意了,好吧,这章是我挤时间写的,要评论,要评论,要评论!重要的事说三遍!么么哒!
☆、热血民国风(六)
在落到海平面以下之前,太阳最后一次释放自己的万丈霞光,既是今日的落幕,也是崭新一天的序章。
沐浴在昏黄色光芒下的上海,就像是披着金黄色纱衣的少妇,高尚而又诱人。
崇德路是上海最著名的商业街,两旁是琳琅满目的商店,也有芳香袭人的饭店,街上被五颜六色的商品充斥,伴随着商贩独特而悠长的念腔,嘈然却有序。
六点半,苏喃准时出现在街口,穿着简单的女子便服,脚上蹬着黑色小皮鞋。
宋笙推着单车,站在街对面像苏喃招手,两人相视,默契的一笑。
宋笙推着车向苏喃走去,阳光在少年的头发内穿行而过,带着十足的美感。
“我们去成萃河,好吗?”
苏喃暗想,我能告诉你我就是一个路痴吗?便假装知道一样,“好啊!”
成萃河将上海一分为二,以西为繁华的街市,以东为破落的房屋,贫穷滋生罪恶,成萃河以东地带,抢劫犯,小偷,□□遍地皆是,所以西面的地区便成了东区人们理想的天堂。
自从有了如此经纬明显的区别,便有了坊市间“宁要萃西一张床,不要萃东一间房”诸此之类话。
成萃河不仅是上海划分贫富差距的存在,也是古老的城市守护神般的存在,上海被它重重围了起来,就像是母亲子宫内的沉睡的婴儿。
“不过呢,为什么我们不直接在河边聚?”苏喃就像一个好奇宝宝问着。
宋笙当然不会说,我知道你是个路痴了,我怕你找不到路,这样多不好。
于是不动声色地回复:“因为我想给你一份完美的记忆。”阳光似乎特别钟爱他,打在半边脸上,如神似魔。
苏喃睁大自己的杏眼,眼中朦胧,脸上不自觉露出了笑容。
当一个外貌上佳而且性格合你胃口的男人来撩你时,你会怎么做?苏喃觉得自己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羞涩个毛线,赶紧上,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苏喃自认是行动上的巨人,于是她跳上了单车的后座,我,oh my god!这酸爽!好痛啊!为什么这个后座这么硬?苏喃咬牙切齿地想。
宋笙感觉到后座的震动,但又一下没了声音,他回过头,有些担心的问道:“没事吧?”
苏喃的脸说换就换,龇牙咧嘴的痛苦样子立刻转变成了笑语盈盈的脸,她假装不懂地眨巴眼,“没事啊!你看我这像有事的样子吗?”苏喃娇嗔的反问倒还真是问到宋笙了。
我觉得如果我把心里话说出来的话,苏喃一定会跟我翻脸的吧?一定会的!以她的别扭性子,我一定会很惨的!
不过,这样的苏喃真是可爱极了!怎么办?好像越来越喜欢她了。
宋笙忽然想起了自己的母亲,那是一个识人不清却一直保持内心纯净的女人,即使自己成为了她耻辱的象征,她也从未责骂过自己,在自己的印像里,她总是温暖的笑着,无瑕纯粹。在她离开人世之前,她骨瘦如柴的双手紧紧抓着自己的手,好像有什么话想跟自己说,但却无能为力,她已经耗费了自己所有的心血,她呜呜咽咽却无法拼出一句完整的话语,而后就这么散手人寰,只是她的手却一直握着自己。
宋笙知道,她是放心不下自己,一个稚子在一个无视仇恨他的家庭,会遭受怎样的屈辱,她都知道,所以她放心不下,但她真的挨不下去了,油已尽灯已枯。
宋笙还记得她经常抱着自己,低声轻语,“笙儿,以后如果爱上了一个好女孩,那就不要让她流泪,不要让她心伤。”那时自己太少,并不能理解母亲的话。
可现在,母亲,我已经找到了那个女孩了,我会珍之重之。所以,母亲,愿你在天上安息!
“喂,哥们,想什么呢?还不快启程!”苏喃拿手在宋笙眼前摇晃着,虽然你一会小白兔,一会大灰狼,简直堪比百变小樱,但我一点也不喜欢你刚才的伤感的模样,就像是被全世界抛弃了一般。
宋笙回过神,压下了心底的暗流,“好咧!出发!”
两人一路上磨磨蹭蹭,有说有笑,等到达成萃河边时,太阳已经消失在了地平线,唯独留着漫天的霞光。
成萃河的夜晚并不寂寞,主要是些大爷大妈带着自家粉粉嫩嫩的孙子孙女出来逛逛。也有些小贩看住时机,摆了个小吃摊,吸引过往的游人。
令苏喃匪夷所思的是,一路走来,竟然没有看到一座完整的桥横贯东西,也有些桥的遗址,要不就是桥中央缺了一个大口子,要不就是近一方的桥头被毁。
苏喃轻轻拉了拉宋笙的衣袖,指着不远处的断桥,“这是为什么?”
“哦,那个,是市长的决定。他把在任期间的罪案都推到东区那边的贫民身上,在一些小人的怂恿之下,令人炸毁了东西两地之间的桥。”宋笙古井无波,可以看出他并不在意这件事。
想想也是,一个之前连自己也顾不到人,一个见惯了人间冷暖的人,一个见多了市侩嘴脸的人,心绝不会软到哪里去。
所以,于他而言,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那个市长,也太为所欲为了吧!”苏喃皱着眉头,眼中是满满的不满︶︿︶。
“他的女儿,嫁给了刘沂南。”
苏喃了然,原来是狗仗人势!
此时,四大军阀据守四方,西北是闫肃,东北是何其巨,东南的刘沂南,西南的白游喜。
刘沂南,也就是原著的男主,他从父亲手中接过位子,相对于其他军阀巨头而言,他更年轻,这是资本,也是障碍。
因为东南的富庶,可以说刘沂南的财力是不可估量的,但就如同“暖风吹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所言,优越的环境让他的军队丧失了斗志,没有了血性。
倘若不是此时日本正虎视眈眈,与国内的舆论压力,说不定国内早已经乱成了一锅汤。
宋笙载着苏喃在人流中驶过,时不时会有几个年轻人对着他们吹着口哨,就好像是在为他们的爱情喝彩,毕竟俊男靓女,画面养眼,实在不会让人提起嫉妒的心思。
慢慢的,旁边的人越来越少了,等到了最后,就好像喧闹的人群已经完全被甩到了身后。
两人也没有交流,欣赏着河边的风景,但气氛却倍加温馨。
到了一处,宋笙一个急刹车,突然就停了下来,定住了身子,看着前面。
苏喃一下子扑到了他的背上,抬起埋着的头,揉了揉有些疼痛的鼻子,苏喃张牙舞爪地想给他一点颜色看看。
却发现他正注视着正前方,苏喃从他身旁探出,就发现一对男男正挨着河堤拥吻,穿着学生装的短发少年起初还有些抵抗,后来似乎被军装男人的吻技征服,手上动作逐渐由反抗成了不自觉的拥抱。
啧啧啧,这就是传说中的嘴上说着不要但身体却很成熟呀!
不对,那个少年没有喉结,他不是他,是她!
好吧,我知道他们是什么人了,没想到没了宋小笙做跳板,男女主最终还是因为不可抗拒蜜汁吸引力走到了一起。
那个女主也太不会挑男人了吧!那个刘沂南有什么好的?比宋小笙老,又污又黄,天知道他心里是不是有个火车站?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有家室了!他就一大写的渣字!
所以,女主她是眼瞎了吧!肯定是眼瞎了!
宋笙似乎看起来很专心,苏喃当然不能放任,直接用自己最近留的长指甲狠狠戳他。看什么看?她有我好看吗?
宋笙回过神来,顿时意识到自己犯了严重的错误,心头惊慌,立即承认错误,“阿喃,我错了,你千万不要看!”
“为什么?不就两个男人嘛!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国外到处都是这样的,好不好?”苏喃甩出一颗炸弹,正中宋笙的红心。
他痛心疾首,一副苦大仇深怨妇脸,“阿喃,你怎么能这样呢?有了我还不够吗?你还去看别的男人。”
Wait a minute,这剧情有点跑偏了吧!难道刚才不是我在谴责他吗?怎么一转眼就变了?
“哎!那你看得挺认真的,你好意思说我?”
一听到苏喃的诘问,宋笙显得理直气壮,“我这不是为了你吗!”
“What”是我听力出了问题了吗?这理由未免也太烂了←_←。
他接着解释,“我看那男人吻技挺不错,我想向他学两招,以后让你……”
苏喃觉得自己的心有些骚动,快抑制不住了。
苏喃牵着他的手,“我们回去吧!”
宋笙暗自懊恼,阿喃还是生自己起了,不开心!那个被压的男生有点眼熟,而且他还穿着师范的校服,难道是我同学吗?
要是苏喃知道宋笙此时何想,一定会高兴到飞起来,那个女生就是你同桌啊!安无忧。然后赠他一个香吻。
可惜苏喃不知道,不过她也没让宋笙失望,“那个男人不配穿军服!”
如果套上军装只是为了做一些猪狗不如的事,那无论他有过什么辉煌,都配不上他的军装。
“而且,你穿军装,一定比他帅气千万倍。”苏喃西子捧心,花痴样。
宋笙温柔的将苏喃的散乱的发丝顺好,苏喃只是一偏头,宋笙的手就重重地触到了她温热的脸颊。
“现在离那儿很远了吧?”
“嗯,对。”宋笙只觉得自己的喉咙涩得很。
“我觉得,我们现在可以做一些事了。”
一听到这句话,宋笙就像被释放的野兽,扔下单车,踩着单车跨到苏喃那一边。
当教堂的钟声响起,互被吸引的两个骄傲的人抱在了一起,然后男孩虔诚地在女孩的唇上刻上一吻,只愿此情天荒地老,沧海桑田仍就不变!
作者有话要说: 被毫不留情的扔在一旁的单车,气得发抖:你们也太不尊重车了!又是骑又是踩,我要崛起!
等他们一个法式长吻结束。他们蜜里调油,相携离开。
单车:哎!我不生你们气了,快带我离开!这里好黑,我是一个爱好光明的好单车!
然而并没有人理它!
单车:QAQ,啊,朋友,我要回去,我要回去,回去吧,回去吧,回去吧!
☆、热血民国风(七)
一年后,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日军在卢沟桥回龙庙附近进行挑衅性的军事演习,随后,炮轰宛平城,制造了“卢沟桥事变”,掀开了全面侵华的序幕。
七月三十日,日军猛攻北平南苑,北平将士英勇抗战,然惨败,次日,北平失陷。
八月一日,上海的每一份报纸都刊登了这一消息,虽然自日军侵华以来,每日都会有每个城市沦陷的消息,但实在不如北平失陷的新闻来的猛烈。
明清以来,北平一直都是中华的政治,文化,教育中心。虽然此时军阀混战,各自另迁都城,但北平一直保持着它在人们心中的崇高地位。
如果说在北平失陷以前,上海人们还曾心抱幻想,但当这一消息传来,自我麻痹的人们已经若热锅上的蚂蚁,惊慌失措。
北平都沦陷了,上海还会远吗?
答案无人知晓,但又有无数人祈祷着,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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