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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苞待放的元帅阁下-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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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麽多天没有联络他,果然生气了吧。
  苦笑著,胡不适想了想,开始敲解释的话:「抱歉,我有事忽然出门了,刚刚才回来。」
  他没有告诉莲自己生病的事情,胡不适觉得自己已经好多了,这种事没必要说出来让莲担心。
  这时候他忽然想到,自己中午似乎在医院接到过邮差的电话,他这才想起自己之前寄出去的邮包似乎只有给莲的那一个。
  「我寄给你的种子似乎今天被退回来了,也不知道是怎麽回事,你没有收到吗?还是不喜欢?那些都是我同事的种子,抱歉,我没有种子,我家太小了,没有足够的空间让植物生长,让它们委屈在我这里太难受了……
  「……不过我有同事家里地方非常大,他的种子也很多,你如果想要,我可以找他要些给你……」
  胡不适敲啊敲啊,除去解释之外,他说了很多事,都是关於自己的一些琐事,外加感想,不知不觉就把自己今天的寂寞说出来了,那些不好向家人诉苦撒娇的事情,他全都敲到了萤幕上,等到注意到的时候,胡不适发现自己竟然敲了一萤幕的字。
  「废话太多了……」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胡不适最後又加了一句话。
  「谢谢你送我的花盆。其实我很想你,如果可以一起过耶诞节和新年就好了,当然,如果你也是一个人的话。」
  写到最後一句话的时候,胡不适觉得自己的脸有点热热的,他连忙吃了一片退热药。
  联络不到莲让他很失落,打开电视,里面的节目只能让人更寂寞。没有事情可做,胡不适索性从信箱里拿出信件一一检阅。
  广告扔掉,帐单放在一旁,看到最後一张老乔治写的便签的时候,胡不适这才想起中午邮差退回来的那些植物,心里多少还是奇怪。
  自己寄过去的明明是种子,怎麽会是植物呢?可是自己最近明明没有寄其他的邮包,顶多是信件,还是以研究所的名义寄的,退也不会退到自己家里来。
  便签上老乔治说他已经把植物安置好了,就在花园里,他把钥匙留给了胡不适,方便他可以随时去看,此外还祝他圣诞快乐新年快乐,最後说他自己决定去曼哈顿和女儿女婿一起过节,如果可以,希望胡不适可以帮他照顾一下花园。
  老乔治是个不会养花草的人,在老乔治的太太还在的时候,这里曾经是个很美丽的花园。
  那时候这里植物很多,老乔治的太太是个非常擅长照料植物的能手,她彷佛了解一切植物,证据就是花园里什麽种类的植物都有过,而且每一棵都长得不错,後来乔治太太去世了,老乔治著实颓废过了些日子,那曾经美丽的花园也就荒废了。
  天色已经晚了,胡不适最终还是打消了现在去花园里一探究竟的念头。闻了闻自己的衣领,他决定去洗个澡。
  浴室里乱七八糟,有点小洁癖的胡不适一看之下愣了愣,扶起倒在地上的垃圾桶,看著洁白地砖上乱七八糟的大鞋印,胡不适默默开始擦地板。
  看来托尼发现躺在浴室里的自己时惊吓不小呢。
  浴室不大,没多久胡不适就擦好了地板,擦洗浴缸的时候,胡不适在里面发现了一颗茁壮的大蒜。
  这大概就是托尼说的「在他头发里发现的、发了芽的大蒜」了。
  「哈……怎麽可能?」抓了抓头发,胡不适一脸不解的想了想,最後将这颗大蒜种到莲寄给他的豪华花盆里了。
  「这麽豪华的住所,你可要长高点,到时候说不定可以炒蛋给提供你住所的恩人吃~」
  摸了摸小蒜苗小小尖尖的顶端,胡不适笑了笑,这件事算是就此揭过。
  胡不适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停留很久,很快的将浴缸擦乾净,又重新给浴缸加满了水,他准备泡个热呼呼的澡发发汗。
  谁知入水的时候又出了问题。不知道怎麽回事,平时明明只是觉得有点烫,但是还能忍受的温度忽然变得让胡不适无法接受,没有办法,胡不适只好等水变凉一些。
  然而等到水温变成他可以接受的温度,那个温度已经有点太低了,胡不适可不想泡个澡第二天又被送医院,没办法,只好退而求其次的站在浴缸里,决定还是淋浴算了。
  即使淋浴,他开的水温还是比以往低了很多,不过沉浸在多日以来第一个痛快澡中的胡不适并没有太在意这个问题。闭著眼睛冲头发的胡不适同样也没有发现,自己脚下,浴缸里的水平面在不断的降低……
  舒舒服服睡了一觉,第二天早上开窗通风的时候,胡不适被扑面而来的冷空气呛了一个喷嚏,一边吃早饭一边看天气预报,才知道原来是寒流来袭。
  「怎麽会这麽冷?得买件羽绒服了。」
  吃掉最後一口面包,胡不适将餐具洗洗乾净,食物带来的能量让他稍微暖了一些,不过很快这点热气就没了,他赶紧从衣柜里掏出好久没穿的厚外套,正要关窗户,胡不适的视线被窗前光秃秃的一棵树吸引了。
  这棵树挺奇怪,胡不适虽然觉得它很眼熟,却一时说不出它的种类,昨天坐车的时候,胡不适注意到路边的树木叶子早都落光了,而眼前这棵树却是枝繁叶茂,在这样萧瑟的冬日里招摇著绿色的叶子,为冬日增添了一抹春意。
  胡不适的心情莫名其妙的好了起来,没有犹豫多久,只是多加了一件外套,他抓起钱包下了楼。
  胡不适决定为那棵给他带来好心情的大树做一下冬日养护,不过手头没有专业工具,为此他特意跑了很远的专门店买了需要的东西,还买了很多过节的食物以及鲜花,即使一个人孤零零的、还在生病,他也决定过个好节。
  没有上楼,胡不适直接拿著钥匙打开了花园的铁门,然而花园里已经有人了。同楼的几个小鬼在花园里围著一堆花盆吵吵闹闹,两个调皮点的正在往花园中唯一一棵树上爬,其中一个很厉害,眼看就要到第一个树杈了。
  「嘿!小鬼!快下来!」将手里的东西一扔,胡不适眼明手快将小家伙抱了下来,然後又抱下另外一个。
  「贾斯汀,你上次已经爬树摔骨折一次了,怎麽还爬?」
  吐了吐舌头,贾斯汀笑嘻嘻的退到同伴身边去,看到妹妹似乎想要揪花盆里的花又不敢的样子,小家伙伸出手去,却在下一秒尖叫出声。
  胡不适一看:吓!好大一只虫!
  「别揪那些小家伙了,给你们这个。」看著故作坚强的小男孩,胡不适拿出了自己买的花,给小家伙一人分了一朵,给了贾斯汀两朵,「把这个给你妈妈,替我向她问好。」
  拿了好处,又知道有大人在这里,自己再也无法从事什麽「冒险」活动,小家伙们说了谢谢之後一哄而散了。
  将手里剩下的花放到地上,胡不适笑了笑,翻出工具箱里面的花剪将贾斯汀刚刚发现的虫一刀两断,正要将虫尸甩到地上,却在这时候,馀光瞥见了其他人。
  「史、史密斯先生!你好!」本能的转身後退,藉由这几步拉开的距离,胡不适也看清了站在自己身後的对象。
  被称为史密斯的男人点了点头,然後不说话了。
  完了!最怕和这个人相处了,完全不知道说什麽才好!胡不适心里的小人立刻来了个失意体前屈。
  史密斯是个英俊的男人,金发黑眼看起来极具神秘力量,肤色既不像很多白种人那样泛红、也没有跟随流行晒成古铜色,而是一种现在很少见的白净,身材高而敏健,给人「这人有练过」的感觉。
  这样一个年轻人按理说应该相当受欢迎,可是实际上,他搬来这里已经有两年多,这栋楼实际知道他是这里住户的人,竟然只有胡不适和老乔治两个人而已!
  原因无他:这个叫史密斯的男人和胡不适是同一天搬来的,只不过胡不适选在下午搬家,搬完家还拜访了所有邻居并且互相赠送了小礼物,而这位史密斯先生却是在半夜四下无人的时候静悄悄的搬进来,被东西太多、半夜才安顿下来倒垃圾的胡不适撞个正著!
  史密斯先生正好住在胡不适楼上,然而两年来,胡不适头顶上的地板从来没有传来过任何疑似人脚步的声音,如果不是偶尔会传来小狗爪子跑步的嚓嚓声,胡不适几乎有种亲历恐怖片的感觉。
  不过胡不适从来没见过史密斯先生遛狗就是了。
  「哈~圣诞快乐,要不要来一枝花?」实在没话可说,胡不适将手里的花递了出去。
  史密斯先生面无表情。
  史密斯先生皱了皱眉。
  史密斯先生打了个喷嚏。
  「哈……哈……」不知道说什麽好的胡不适於是也打了个喷嚏。
  无话可讲的胡不适索性闷头干活,他原本就不是擅长交际的人,所以才选了每天对著植物的工作。
  这些植物越看越眼熟,想了半天,胡不适脑袋里的灯泡亮了:前些日子他问同事要来的种子如果长大,对应的不正是这些植物吗?
  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想法没错,看看这些多少都有些变异的植物,除了专门的植物研究室,哪里有卖哟~
  他们研究所的主攻方向是增强植物的存活率,其中也包括使用人工干涉的手段引导植物变异,进而更容易生存,这样寒冷的天气,这些植物还能生气勃勃就是最好的证据。
  不过,我不记得我们研究室培育的种子可以长得这麽快啊?(这是宇宙射线照射的结果哟~)
  心里奇怪著,胡不适还是决定将这些盆栽移到老乔治的房间,这些实验室出品的小家伙再顽强也耐不住持续的严寒天气。
  老乔治的房间里有个大大的阳台,那里有大大的玻璃窗,白天有很充足的阳光,实际上那里原本就是老乔治太太在世时候的温室,至今那些曾经用来摆放盆栽的花架也没有被收起来,正好方便了胡不适。
  安顿好所有的植物,胡不适的视线移向自己身後的大树:这个家伙……大概是老乔治自己弄来的吧?
  好吧,至今为止,胡不适也没把这棵大树和邮局工作人员口中「巨大的植物」画上等号,正常人脑袋里,这种东西邮局不可能帮你邮寄,对吧?
  「老乔治,现在不是栽树的季节啊……」叹了口气,虽然已经有些累,不过他还是认命的找出老乔治的梯子,爬上去给这个大块头做些处理。
  冬天对於任何植物都是很难熬的,这时候被移植过来,死亡的可能性很大。
  爬树的时候,一旁一直闷不吭声的史密斯先生走了过来,帮他扶住了梯子,胡不适受宠若惊,急忙道了谢,可是对方仍然板著脸,再度冷场。胡不适怏怏的坐在了树杈上,不过他没沮丧多久,他的注意力很快被身下的大家伙吸引了过去。
  考虑了一下,胡不适决定先给这棵树剪枝,就像路边那些行道树一样,本来这就是冬日养护的一部分,之前胡不适也做过因此做起来得心应手,很快的,树冠就光秃秃的了。
  元帅阁下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被剃了秃瓢。
  不过胡不适现在对此是完全无感的,虽然他承认这棵树现在这样子确实不美形了些,但是健康最重要,春天的时候它可以拥有更美好的树冠。
  修剪枝条,然後浇一次透水,胡不适决定这次就先这样处理,他们这里的温度这样处理基本上已经足够了,将地面清理乾净,胡不适拍拍屁股正准备走人,忽然想起自己忘了个人──史密斯先生。
  转过身,胡不适这才发现史密斯先生正在做和他一样的动作,他说自己怎麽收拾的这麽快呢,敢情史密斯先生一直在给自己帮忙!
  虽然不爱说话,不过真是个好人!
  默默地在心里给史密斯先生发了一张好人卡,胡不适对还在面无表情的史密斯先生道:「史密斯先生,如果你也是一个人过节的话,不如晚上我们一起吃大餐吧!」
  其实这只是一句客套话,胡不适没指望对方对自己做出回应的,然而不知道这句话哪个词打动了史密斯先生,发现对方竟然点头了。
  上帝保佑~幸好他今天偷懒买了三天的食材。
  「别人做菜常常形容是妈妈的味道,我这里估计就是哥哥的味道了,我做菜完全是大哥教的,我家爸妈都不会做饭。」
  端著新出炉的罗宋汤进入客厅,胡不适对正坐在沙发上面无表情的史密斯先生说道。他已经开始了解了:其实这个人,只是在发呆而已。
  「不过火鸡应该就是乔治太太的味道了,我刚来的时候,她邀请我过耶诞节的时候手把手教会的我,真是……」
  端火鸡的时候,胡不适伤感了一把,不过很快他就将火鸡放在桌子上,从自己上午买菜的推车里拿出饮料和酒,末了还掏出几个罐头,习惯性的给老乔治的狗买了狗罐头,回来才想起老乔治早带著他的狗一起去女儿家了。
  随手将东西放在桌子上,胡不适对史密斯笑了笑,「饿了的话先吃点,我出去一下马上回来。」
  说完,他又拉著推车下楼了。
  史密斯先生面无表情的将视线移向摆满圣诞大餐的桌子,然後伸出了手……
  胡不适干什麽去了呢?
  答案:他去装饰圣诞树了。
  圣诞树的原材料……自然是花园里孤零零秃头站著的元帅阁下。
  去超市前胡不适就看好了,楼下那棵树虽然大了点,但是枝条坚硬、便於悬挂物体,正是个圣诞树代替品的好材料!
  刚刚修剪树枝的时候,他还特别注意留出了挂装饰品的枝条。
  从推车里不断掏出灯饰,胡不适爬上爬下很快将灯泡什麽的挂了元帅一身,然後乐颠颠回去了。
  「早就想这麽做一次了,看!我们也有圣诞树了!好大一棵圣诞──呃!?」看到史密斯先生手里拿著的东西时,胡不适噎住了。
  呃──他是叫史密斯先生自便先吃点,可是他没想到史密斯先生自便的结果就是:他把胡不适买给老乔治的狗的七个不同口味罐头都吃掉了。
  那是狗罐头呀囧!虽然那罐头瓶上画著狗,可那不是狗肉罐头而是给狗吃的罐头啊啊啊啊!
  「哈──吃饭!我们吃饭!」再度无语的胡不适於是开始倒酒。
  是夜,两个人酒足饭饱,吃得相当惬意,虽然史密斯先生一句话没说,不过电视机里传来的各种声音弥补了室内太过安静这个缺陷。
  「谢谢招待,罐头很好吃。」临行前,史密斯先生终於对胡不适说话了。
  长久以来,胡不适几乎以为史密斯先生不会说话,忽然一句话让胡不适哽住了,然後等到大门关上,胡不适这才琢磨过来那句话内容的意思──
  罐头很好吃……
  喂!那是今天唯一不是我做的菜啊!史密斯先生你真的是在感谢我吗?还有……那是狗罐头吧?喂──
  有史以来最失败的宴请以及客人出炉了。
  虽然史密斯先生对自己的招待评价很微妙,虽然史密斯先生整个晚上只和自己说了一句话,但是他还是给了自己「陪伴」的感觉。
  对方的眼神变得温和,透露出来他其实也有点开心,不知道为什麽,胡不适觉得自己看懂了对方的眼神。
  史密斯先生的眼神有点像自己小时候养过的一只狗,其实也不算养,只是每天放学的时候固定到巷子里给它喂食而已。每天一个人放学的时候,那只狗总会跟在他身边,静静的陪著他,它从来不叫,但是却给了胡不适被「陪伴」的感觉,那种感觉,很好。
  没有立刻收拾桌子,胡不适倒了一杯红酒,怎麽会将人比成狗呢?史密斯先生知道了可能会不太高兴吧?
  拉开窗户,胡不适静静的看向窗外的圣诞树。
  外面下雪了,他出去装饰圣诞树的时候就开始零星小雪,现在则是鹅毛大雪,最浪漫的白色圣诞。
  光秃秃的树干被灯泡装点得华丽,夜色和灯光的掩映下,完全看不出它是棵光脖子树,胡不适有点骄傲的想自己这棵应该是这附近最大的圣诞树了,不过可惜这个社区太偏僻了,这麽漂亮的圣诞树除了自己,却无人欣赏。
  他想大概莲不会过来了,已经这麽晚了。
  胡不适低下头,为自己再添一杯酒,冬日里的凉风吹在他因为酒意而灼热的双颊上,一股香味莹然鼻端。
  一开始他以为那是酒的味道,不过很快的、越来越浓的味道让他不容错认:那是一种……非常好闻、非常让人迷醉的味道,让人……
  面红心跳,胡不适忍不住向味道来源的地方望去,他愣住了。
  我想开一树最美的鲜花,盛放在你面前。
  看到窗外情景的一刹那,胡不适感觉自己脑海里只剩下了这一句话。
  他终於想起这棵树为什麽眼熟了!
  莲!一定是莲!他过来陪自己过圣诞了!

    第四章 元帅阁下把Bush压倒了

    ……其实我很想你,如果可以一起XX和OO就好了就好了就好了就好了……
    忽略生僻词汇,这句话的主句莲却是第一时间理解完毕的,貌似遮罩了一切资讯的莲心里还是给自己留了希望,偷偷的将胡不适的信号接入列为最高许可权,于是,第一时间接到胡不适的资讯之后,莲立刻醒了过来!(醒得够慢的,不过毕竟是植物人嘛)。
    迅速的阅读完,然后,元帅阁下激动了。
    这一激动,就开花了!
    像是把过去漫长岁月里积攒下来的激动全部释放出来似的,莲感觉自己在生长,他几乎听到自己枝条快速生长的声音,层层叠叠的红色花朵从枝条见拔起,一朵一朵。
    怦!怦!像极了传说中心跳的声音。
    我很想你很想你很想你——
    巨大的喜悦感充满了莲的内心,他觉得自己头重脚轻,他睁开心眼,看到一个人正从远方飞奔而来,那张脸……正是照片中胡不适的模样!
    蠢蠢欲动的爱意再也无法遮掩,莲阁下向胡不适的方向飞奔——飞奔——
    奔——
    奔——怎么奔不出去?!
    忘了自己还是树形腿,还没从土里拔出来的倒霉莲阁下,向着胡不适的方向倒了下去。
    货真价实的,泰山压顶般的……倒了下去……
    哐当一声,元帅阁下终于把胡不适压倒了。
    提问,树形的元帅阁下把人形的胡不适压倒,受伤最重的是谁?
    A。元帅阁下。
    B。胡不适先生。
    答案是C:里昂·杰克逊。
    里昂·杰克逊谨慎的醒来了。
    「你终于醒了!」
    一个带着外国腔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里昂皱了皱眉头,视线移向自己的右腿,此刻,那里正裹着层层绷带。
    「你的腿骨折了,医生已经帮你处理好了。」
    那个声音解释着,他这才将视线移向说话人,在他耳边喋喋不休的是一名亚裔男子,看起来有点眼熟。等等——
    这不正是自己晕倒前大叫自己的名字朝自己跑来的那个人吗?
    该死的——这个家伙怎么知道自己的名字?拧起眉头,里昂的表情变得有点狰狞,就在这时候,那名男子冲他微笑了。
    「太好了!我这就去告诉警察先生你醒了!」
    听到「警察」二字,里昂僵住了。
    里昂·杰克逊,性别男,年龄三十五,职业银行抢劫犯。
    自从十年前辈银行解雇后,他就开始抢银行。每次抢劫就是血战片拍片现场,十步杀一人,从来无活口,他被称为世上最恶抢劫犯。
    据说很多美国大片导演都会在他抢劫后的地方取景提取灵感,从《侏O纪》到《CSI犯罪现场》,从《绝O终结站》到《夺O锯》,处处可见里昂·杰克逊式犯罪只会的闪光。不过真是因为他这种杀光抢光的作法,警方至今仍然无法确定他的身份,而他的通缉令上的照片仍然是一片空白。
    直到今天,在他进行第七次抢劫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昨天是个普通的日子,他像往常一样进行了抢劫,像往常一样抢劫完银行灭掉所有在场人员并且仔细布置好现场之后,里昂·杰克逊带着自己的战果——一个装有大约一千万欧元现金的行李箱离开了所在地。
    然而他离开得并不像往常那样顺利,行进中,他发现塞车了,前方似乎出了什么事件,员警开始对每辆过往车辆进行检查。而此刻,他的车子已经到了进退不能的地步。
    弃车逃跑是很不明智的选择,如果这时候留一辆空车在这里,警方早晚会查到他头上来,所以里昂使用了另一套方案:下车,将抢来的赃款和作案工具暂时藏在别的地方,然后事后另行领取。
    他很快就确定了藏匿地点:不远处的一个社区此刻正门户大开,而有人正在里面种树,还有比这更好的掩埋地点吗?
    眼前一亮,里昂很顺利的进入了那个社区,在栽种人员离开后将自己的旅行袋埋了进去,然后重新回到车上,回来的路上还在路边的超商买了一瓶水,这很平常,很多被堵在路上等待临检的车主都在这么做,于是他很顺利的通过了临检。
    有惊无险,平安顺利。
    夜幕降临,傍晚的时候,里昂重新来到了这个社区,这次的目的自然是将下午埋在这里的东西取出来,然后,他刚刚站在那棵树下边听到有人大叫自己的名字,心里大吃一惊,刚刚转过身就——
    就晕过去了!
    「……我们都被砸晕了,幸好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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