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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山花烂漫-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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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过,没有在深夜痛哭过的人,不足以谈人生!跟那些命运更悲惨的人比起来,或许别人会觉得他的压力和无奈不值一提。
  但一个深夜在巷道里痛哭的大老爷们,确实蛮令人心酸落泪的!
  “要是能回头看看走过的路,面对那曾经让我泪流满面的过去,重活一次就好了……”谢言苦笑着依靠在深巷子破旧的青瓦墙上,地面脚下的垃圾堆吐满了他的杰作。
  裤口袋里的手机不停的嗡嗡震动,谢言没敢关手机,哆嗦着手,把手机摸出来,酒精的作用已经开始入侵他的大脑了,但眼睛再模糊,借着发微弱光芒的屏幕,还是看清了来电显示的名字:程可淑,这是一个不能忘记的名字!
  谢言沉默一下,还是没按下接听电话,过一会儿,手机终于不再频繁的响起了,他喘了一口粗气,随即又后悔起来拍了自己一巴掌,装什么大尾巴狼啊。
  他还是希望程可淑能打电话过来!
  谢言浑浑噩噩的在深夜里游荡,意识都不清楚了,看什么东西都变得很大很模糊,潜意识拨号给了程可淑……
  手机响起时已经凌晨两点了,是谢言。
  程可淑在接到谢言的电话时候,他已经无意识的在乱说话了,最后才喃喃的在电话里说,他喝多了,回不去了,让程可淑过去接他。
  程可淑心乱如麻,胡乱抓起黑色的外套,轻轻锁好门,在路边打了一个的士,直奔谢言告知的地方。
  蓝色玫瑰酒吧,在三四线的小城里是属于装潢十分上档次的地方,深夜凌晨的时候最是人多,车水马龙,进进出出,一个熟悉的身影就撑在酒吧旁边的护栏上,颓废的醉软的如一团肉泥。
  看到谢言那样,程可淑感觉一阵阵心酸,眼泪唰的就流下来了,跑过去抱住了他,让他不至于瘫倒在地上。
  谢言在程可淑的帮助下斜靠在护栏上,程可淑喊他,“谢言,谢言!”柔软的手托着谢言消瘦的脸颊,打了一个酒嗝,浓郁的酒气扑面而来,呛鼻刺人,借着微弱的灯光,看到他嘴边都是浓密胡子渣,显然是好久没打理了。
  谢言抬头看程可淑,额前头发散乱着,汗水将头发打湿贴在额头上,眼光迷离,嘴里喃喃着:“我一个人,喝了不少酒,你们谁都忙,都忙,只有我一个闲人了……喝酒真过瘾啊……原来酒是个好东西啊……我怎么一直不知道呢,你是可淑?你怎么来了……”
  谢言的话说了半截,剩下的话又给吞回去了,似乎在自言自语,似乎又不想说太多心事。
  谢言,这个平日滴酒不沾寡言少语的男人,什么时候也学会了借酒浇愁,并且喝成了这般模样?
  程可淑认识谢言不是一年两年了,她深知这个靠着工资,省吃俭用,奋斗小半辈子,能奋斗到房子车子的老实男人,是一个出色的男子,但是怎么就奋斗不来自己幸福呢?
  是的,在程可淑的眼中谢言是老实男人,但也正是因为太老实太痴情,才使得付出的情感被别人一次次糟践蹂躏,而他自己却一无所获。
  他经历的人生简单而不平凡,他有许多值得回忆的曾经,也有许多不愿提及的伤心往事,他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像是从远方来,带着你不懂的伤。
  谢言平时人又风趣幽默,相识多年,是程可淑最亲密的男性朋友,以前大学时的室友闺蜜们都调戏说,你家谢言真好,可要抓紧点不要让别人抢走了,可惜,两人迟迟没有踏出那一步。
  直到今天程可淑也没对谢言说出那句话,没有人能理解程可淑心里的那种纠结和挣扎。
  或许吧,不是每段感情都能有始有终,不是每次暗恋都能得到结果,埋藏太久的暗恋,一旦重见天日,多半不是见光死,就是在心里变成一场更盛大的腐败。
  回想起来,对于程可淑来说,那段暗恋的过往是她最美好的时光。
  现在呢,我们在一起,程可淑紧紧搂着他,却感觉不到那个熟悉的他,像抱着一句冰冷没有灵魂的躯壳,他走丢在哪里了?畸形的生活状态到这一刻爆发,终于把他推到了崩溃的最边缘!
  程可淑将谢言散乱的头发抚平,说:“谢言,上次你在医院看的病还没好,怎么还喝这么多酒?打你手机你不接,我去找你,家里的灯都亮着,你不在,你这是何苦呢?”
  “是啊,家里的灯是亮着的,彻夜亮着,这样,我才不会害怕,不会害怕,我没病,谁说我有病了?我没病,你说,心慌也是病吗?你没时间,你有时间就陪我出去,走得远远的……”谢言的眼睛醉的明亮,趴在程可淑肩头一句一句说着,还打个酒嗝。
  这个三四线小城的深夜,到处都是灯光流转,霓虹闪烁,明净也好,暧昧也罢,夜晚的光亮却不能给人内心一些的安慰,冷风吹在谢言单薄的身体上,缩了缩,清醒了,可是他的笑冷的却让人颤抖!
  本该是出色的男子,可偏偏寻找不到这样一丝丝属于自己的幸福,谢言被现实的沉郁和残酷重重击倒,被自己内心的暗影牢牢实实遮盖,没有透气的间隙。
  他独自承担一切负重,被现实压得的无以喘息,最终,只能以身体被摧垮和心灵被扭曲,挡在光明的另一面,挡在美好生活的远处!
  他的梦终抵不过现实的残酷,在瞬间崩塌,打碎的心只能一口一口吞下去,把自己割的遍体鳞伤!
  谢言突然将头仰起说:“我想唱首歌,是我心里的歌,好长时间了,我都想唱这首歌的,只是没有机会,今天是个机会,我喝了酒,特想唱,所以我得唱,一定得唱……”
  话还没说完,他的歌声已经响起了,一开始声音不大,有些含糊不清,却是程可淑的十分熟悉曲调,他唱的是《老男孩》。
  “那是我日夜思念深深爱着的人呐,到底我该如何表达,她会接受我吗?也许永远都不会跟他说出那句话……那时陪伴我的人啊,你们如今在何方?我曾经爱过的人啊,现在是什么模样?当初的愿望实现了吗,事到如今只好祭奠吗,任岁月风干理想再也找不回真的我……”
  谢言的声音很大,程可淑知道他平时几乎不唱歌,可这一刻,他放声唱着,唱着,蓝色玫瑰酒吧的路边有人停下来,看看他,又看看程可淑,摇着头走开了。
  谢言唱着,慢慢的,歌声渐趋低沉,暗哑,以无以抗拒的忧伤,失措彷徨,甚或绝望,把他,还有他之外的一切,包括程可淑,心中都弥漫一种异样的情绪,她的鼻子酸酸的,谢言愈是这样,她愈是心疼。
  谢言继续唱着,终于,他支撑不住,摔倒在地上,差点将程可淑也拽倒在地。
  程可淑赶紧扶起他,让谢言的右臂斜搭在她肩膀,脑袋贴在谢言的胸膛上,任乌黑秀发散开,细心无微的说:“谢言,喝多了酒就睡一觉,唱也唱完了了,走,我们回家。”
  谢言摇着头不清醒的说:“不回家,不回,没家了,回什么呀?我还要唱歌呢……”
  程可淑扶着谢言到肩膀上,一边搀扶着他走,一边安慰的说:“咱回家唱,回家唱。”
  “知我心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谢言对着死寂的河面长长的喟叹一声,然后才说:“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觉得丢了很多……要是能重新来过的话,我一定会重拾遗憾。”
  就在程可淑心里咯噔一下不好的时候,谢言却清醒过来了,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灿烂一笑,盯着她的眸子认真的说:“放心啊,你难道以为我会为这点小事受挫,而心灰意冷跳河?只要梦还在,就不轻言放弃,重头再来,我还年轻,才三十岁,我耗得起!”
  程可淑捂着嘴巴强忍住不掉眼泪,红着眼睛点头,说:“嗯嗯,我和你一起,风风雨雨陪你一起走……”
  “什么一起?我没听清楚?”谢言贴在程可淑身上带着酒气问道。
  黑暗的林子里突然走出两个男子,快步窜过来,手里拿着明晃晃的刀子,嘴里念叨着:“只求财,不伤人命,把钱包丢地上就可以了。”
  “小心,有刀子!”谢言这个醉酒的人,不知道怎么突然爆发出惊人的力气,推开她,上前想要夺下刀子。
  “你是不是活的不耐烦了啊?”男子一脚就踹在谢言肚子上,他踉跄的向后仰,踩了一块布满青苔的滑石,扭了一下,朝河面倒去。
  当谢言跌落水的一瞬间,眼前雾漫漫的一片,虚无的感觉犹是踏入了云端,精彩却又真实,然后噗通的落进水里,溅出半米多高的水花,消失在死寂的河里。
  两人面面相觑,惊呼道:“出人命了?快跑!”转眼就消失在林子里。
  程可淑不敢置信,冲到湖边,准备跳进水中去救谢言,早就有两个路人上前拉住她,说道:“小姑娘你可不要轻生啊……”
  “什么?有人跳河啦?快下去救人啊,我报警!”
  那两个好心的男子脱下衣服鞋袜,在酒吧借来绳子捆在身上,从河面的一旁地势稍矮处,纷纷跳水救援,他们跳下来之后,有拿手电筒照射的男子趴护栏边,冲他们喊:“找到人没有?”
  他们回应:“没啊!估计是沉底了?”
  还有人打120报警了,现在围聚的人越来越多,指指点点,更多的人是冷眼旁观。
  程可淑缓缓的跌坐在地上,一行泪水顺着白皙的脸庞而下,泣不成声,像一个失去灵魂的精致的布偶,呆呆的望着深邃的湖面,嘴里喃喃念着谢言谢言……
  ——————
  谢言重生之前的故事,算是番外篇吧,有点小虐。
  

番外篇 再见,回不去的兵荒马乱
更新时间2015…9…5 13:40:31  字数:2159

 你从一节觉得没有什么意义的课上睡醒,窗户外是蓝天白云和热烈的阳光,老师依然在讲台上自娱自乐喋喋不休的讲课,你坐直身放眼像前望去是一片一片的活色生香,玩手机的、看小说的、听音乐的、看电影的还有睡觉的。
  习以为常的依然是无聊枯燥的一个下午,似乎今天醒的有点早,看看手机,距离下课还很长,你惯性的解锁手机登空间上人人,借以打发掉剩下的时间。
  已经从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你已经不再感触人生的无常,不再抱怨学校的环境交通,不再遗憾那个失之交臂的美好的第一志愿,不再诉苦食堂的饭菜难以下咽,不再想念家乡的兄弟,不再痛恨一潭死水的学习环境,同样的,你也不再提及梦想和未来。
  你已经很久没有拿起过笔了,大多数时间你更习惯敲击键盘,你已经忘记上一次用笔是什么时候,甚至你发现都找不到自己的笔袋了。
  你很久没有看过那些校园青春小说了,韩寒郭敬明也已经更多的于你像是一个娱乐偶像,你所关注的韩寒与方舟子的骂战已经远远超过他的小说,你也很久没有写过读书笔记,你甚至没有用完开学带来的那两本笔记本。
  你已经不记得函数立体几何空间向量,不记得《赤壁赋》,不记得辛亥革命的意义,不记得如何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你不记得串联并联的电路图,不记得元素周期表,你开玩笑自己已经渐渐变成了一个文盲,虽然这一点都不好笑。
  不用再每天五六点钟爬起来一边吃早饭一边迷迷糊糊往教室跑,你不用偷偷摸摸的上课玩手机害怕被抓到,你不用每天在某节课上情不自禁的睡过去,你不用把篮球杂志藏在历史课本后面小心翼翼的看完,你不用挖空心思想办法骗一张假条,你不用每天熬夜到凌晨做习题,你不用再为每一次的考试郁闷不已,那个过去的梦想无论完美与否,你似乎都已经实现了它。
  你不必再盼望一个可以睡懒觉的周末,因为你每天可以睡到艳阳高照,你每天可以打通宵游戏,然后在任意一节课上补觉;你不用再抱着手机看图文直播,因为你可以翘掉任意一节课去看比赛;你不用再在为课桌上一打一打的试卷教案犯愁,因为你只需要临考试前狂背两个星期就可以及格;你不用再偷偷的躲在被窝里看电影,因为你电脑里存了不下两百部电影;你不用害怕班主任突然从教室的后门出现,因为你连辅导员都没见过几次!
  可是然后呢,然后呢,然后呢……
  你每天按时吃饭,再也不会跟同桌分零食吃了,再也不会晚自习偷偷跑出去喝酒了;你周围也不再是满满当当的课本了,你再也没有机会再安静的晚自习和课堂上和周围的人聊天吹牛了;你不会下课就和几个死党勾肩搭背一起去厕所了;你不会在走廊上背基本能力看天光大亮了;你不会回到宿舍跟舍友聊天到午夜,直到被宿管通报了;你也不用躲在洗手间里抽烟了……
  你遇见无数漂亮光鲜的姑娘,却再也没有那么一个人让你砰然心动,你不用等到有时间才可以接电话,你不用绕过几间教室才可以装作不经意的看那个可爱的女生一眼,你有了大把的时间,认识的大把的异性,却越来越没有恋爱的勇气和冲动,你再也不会为一个人辗转不眠到天明,你再也不会为一个人酩酊大醉,再也不会为一个人痛哭流涕刻骨铭心。
  你遇见无数可以一起喝酒的人,却再也没有几个人可以与你形影不离,你越来越能喝酒,越来越难以喝醉,你再也没有机会和几个狐朋狗友勾肩搭背的喝的醉醺醺的回宿舍,再也没有机会和几个死党喝酒到天明。
  你认识了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人,却再也没有几个愿意和你谈人生谈理想掏心掏肺生死与共,你再也找不到一群可以随时组队的好球友,你再也没有人可以和你在球场上相互取笑,你再也不会溜达过半栋教学楼只为给哥们讲一个笑话,你再也不用跟一群家伙分享篮球杂志篮球报纸,可是你再也没买过。
  你每一堂课都换一片前后左右桌,你随时可以打电话发短信,你再也不用惊动大半个班的人,只为传一张没什么要紧事的小纸条;你每一天都可以翻阅无数的网游修仙玄幻校园青春小说,却再也没有提笔写下些什么的冲动;你每天早早的回到宿舍,却除了对着电脑上网再也没有聊到天亮的激情;你认识了数不清的男男女女,却再也没有轻易倾诉心事的那种信任。
  你开始喜欢陈奕迅,喜欢怀旧,喜欢一些那些年觉得很土的歌,你听《同桌的你》、《童年》,听到悲从中来泪流满面,你终于听懂了太多那些年不曾领悟的东西,却再也难以倾诉。
  你看《老男孩》看《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看《初恋这件小事》,你用一切可以凭借的方式缅怀过去。
  可是,过去了,就再也回不去……
  你常常因为一首歌、一部电影感慨良多黯然神伤,那些打动你的某句歌词某个镜头,却都如同你的心酸委屈孤单的埋在心里,你再也找不到一个一回头就可以与他分享这些的人,这些,你只能孤独承受……
  我也不想一个人,我也很想你、你、还有你们……
  转眼又是一年毕业季,一场高考之后又是一群少年前程未卜各奔东西,他们就是那些年的我们,他们就是曾经的我们,他们就是我们所怀念的我们……
  你会不会想过,有一天突然惊醒,发现自己在高一的课堂上睡着了,现在经历的所有其实只是一场梦。老旧的吊扇吱吱呀呀的摇,老师还在讲课,阳光照的你脸皱成一团,你告诉同桌,说做了个好长的梦,同桌骂你白痴,让你好好听课。你发现一切都可以重来…
  ps:不计入每天三章的正文之内。
  

番外篇 山花的一点小事
更新时间2015…9…26 1:18:14  字数:3521

 之所以写山花,还是因为大涅盘,那时候正是高二既迷茫又踌躇的时候,听朋友介绍了一本大涅盘,看的甘畅淋漓欲罢不能,来来回回读了三遍,大涅盘或许有些yy但绝对很真实,那个时候就有点想那笔写些东西的冲动,只是因为高三兵荒马乱的那年,梦想搁浅了。
  直到2015年五一小长假,我孤身一个人去了坐了十钟头的火车去湘西,去一个陌生的城市,见我想见到的女孩,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青春,总能让一个人会因为另一个人的小事而兴师动众并且还乐此不疲,她陪了我玩了三天,那是我最幸福最任性的时光,也算是最难忘的。
  嗯,我表白了……结果挺悲催的,后来想了想,世界上什么东西努力都有些希望,唯独感情除外吧,强求不得。没有得到期待的结果,但已经不后悔不遗憾了,毕竟有缘无分。
  在香樟覆盖的大学里,我们什么都聊到了,聊到了写了一个厚厚笔记本的信,全都是高二高三两年积累下来的,她突然说她一直带在身边,然后呢,我们也聊到了各自的生活,还有以前的故事,新结交的朋友,好多好多的话题,她问说我有没有把以前的事情写下来,写成书一样。
  我那个时候就萌生了要写一些缅怀我高中事情的念头,但要写出来实在太难,很多记忆都已经模糊,很多朋友我也不必说他们的下落,毕我还没有老到只能用回忆来缅怀逝去的青春。
  回到学校的时候,想写东西的念头越来越强烈,所以仓促就动笔了,定书名的时候想到了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然后就想到了山花,多么美好的词啊,突然心动了,山花烂漫这四个字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青春的绚灿,写了一些稿子把一些写作的朋友们看了了,她们说好是挺好的,但不适合在起/点发表。
  大涅盘、平行线那种青春文已经很少了,青春唯美怀旧在起点主站根本就不合适,说白了我的这种文就是小众文,然后都建议说去女频挺好的。可是我想写的是一个男生狗血般喷薄青春的故事,“他”代表了我的心愿,也代表了某些人的心愿。
  后来就在主站发表了。嗯,1万7千字签约的。可是我太懒了,每天只更一章,错过了最宝贵的新书期,等到五六十章的后面才开始双更,责/编才给我推荐。不过我惫懒的性子又犯了,又恢复成一天一更的样子,流失了不少读者,这点我知道。
  可能我不是那个时代的人,90年代离我太遥远了,我96年出生的,很多事情只能凭借主管臆想,在和一些网上的资料,有很多纰漏和缺点,幸好喜欢我的书友们很包容我,一直支持我,真的很温暖,很有被感动到了。
  我写的是谢言他们一代人故事,然而也夹杂了了一点我的影子在里面,比如说罗曦。她就是以我喜欢的那个女孩为原型塑造的,有点天真烂漫,比如说程可淑,她呢,是我的很好知己为原型塑造的,那是一个长发齐腰的女孩,有着琥珀色的丹凤眼,恬静的样子受到很多男生追捧,但她到现在还没谈过一次恋爱。
  像苏小小呢,不知道该怎么说,也不知道是哪个女孩的原型塑造的,应该说她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这个留到以后再说。
  小说写了两个半月,35万字了,若若我也让谢言重生回到过去快半年了,谢言终于得偿如愿的和程可淑成为了地下恋人,甚至成为了同桌,并且苏小小也加入进来两人队伍进来,成为三人行的一员,三人默契的守护这一段纯纯的友谊。
  这就已经很好了,虽然还达不到我想要的程度,嗯,高中三年才走了三分之一不到,还有大学的生活都有很多可以写的,或许可以写很长,但绝对不会把这本书给搞变质了,故事的结局就在大学,我会尽力去写的。
  其实谢言跟程可淑的这种纯纯的爱情,每个人都在心里憧憬过,只是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旋律跟主题,也许是年份有些错乱,搞得关系变得复杂,但我们该有的是一颗不变的心,不管怎么,都该好好的珍惜她们。
  本书也有很多yy的成分,生活其实有时候也挺狗血的。
  书的缺点很多,有人说,看山花其实就缅怀寄托失去的青春,或许很多人都做过这样的想象,或怀有梦想、憧憬,或怀有遗憾、思念。
  以前朝夕相处对自己无私照顾的父母,他们头上还没有白发,眼角也没那么多皱纹,对你的大事小事都要念叨无数遍。
  有书友说看着看着忽然泪就堆满了眼角,触动了心里的那根弦。
  很感谢一个书友对我的评论,“说我的文章叙述平缓却又连贯的像正在发生的事情,字里行间透露出青春的灿烂和生活的温暖。主角稳健积极向上的心态正被青春的气息重新唤醒,努力使生活、亲人、朋友变得更好。书里的人们就像你记忆里的过去一样百姿百态。那个公交车窗外骑单车的校服女孩,在街道右转方向吃力的踩着踏板。爱打篮球、严肃外表下有着一颗逗比的心、内心老实本分血液中却总有悸动的刘磊。
  从故事发展可以看出主角目前是在享受青春生活下慢慢提高,潜移默化的发展自己的能力,为亲人为朋友更为自己带来好处。
  本书不是那种校园无脑生硬打脸文,更多是描写青春生活与奋斗。在顺畅的节奏中慢慢从细节处一点点改变,改变他人对自己的印象,也使身边亲人朋友的轨迹慢慢向好发展。与细微处写出了年少时的飞扬,展开那个时空的画卷一角,却使之更加美丽。
  因个人力量是微小的,所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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