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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国-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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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尸群因为之前的炮击,正是一腔怒火无处发泄,所以在尸王的指挥下,朝着旅馆呼啸而来,速度和力量都比炮击前有所提高,不知是因为发怒还是因为进化,王大年当然愿意是前者,但眼下不是他胡思乱想的时候,他握紧弩弓,在瞄准镜的帮助上寻找尸王,可尸王隐身在尸群之中,根本找寻不到。
万般无奈这下,王大年突然想到,忙叫起三楼的众人尽量寻找引火的材料,点燃后扔下去,既然是向着动物进化,且先看看火攻的效果。
又回头吩咐李辉尽量一枪不失,看准了再开,如果能一枪多尸倒地最好,李辉站在高处,角度不好,多年不曾动枪,又只能打头,但现在不是气馁的时候,他坚定的点头答应;王大年又大声吩咐马起明不要乱开枪,节约弹药。
这时第一团点燃的火把扔进丧尸堆里,果不其然,丧尸感受到了灼热,大为惊慌,远远躲开,王大年一看此招奏效,连忙催促楼下众人打开窗户,多多扔些燃火之物;火把、床单、棉被、家具、高度白酒、塑料制品,甚至衣服、窗帘都点着了扔了下去,一时间浓烟滚滚,火势连绵,丧尸们第一次经历火战,乱了阵角,到处乱窜。翻滚的浓烟让嗅觉灵敏的丧尸们连连打着喷嚏,痛苦不堪。
部分丧尸身上褴褛的衣裤被点燃后,虽不致命,但因为疼痛和恐惧发出声声凄厉的惨叫声,边叫边远远的逃走,这叫声也有传染性,有不少没被烧到的丧尸也跟着跑远,但也有部分丧尸误打误撞之下冲到了小楼的楼下。
“命令,马起明用手枪消灭近处的丧尸,李辉你守东面我守西面,注意精度,开火!”一声令下,三个人陆续开火,马起明按李辉的教法第一次用起了手枪,手枪的后坐力惊人,第一枪就差点震麻他的胳膊,忙调整握枪姿势,一枪一枪的射击起来,准确度还可以,因为距离近,基本一枪一个,只是他因为视角的问题,不得不不停的换着房间寻找最佳的角度;李辉重又找到当年当兵的感觉,56式冲锋枪用着很顺手,为节约子弹,他单发点射,成果也是惊人,一枪下去,有时能洞穿两个丧尸的头颅;王大年操着亚瑟弩,此弩在近距离射击时无论精度还是力量都不逊色于手枪,只是每射一箭都要重新上箭,影响了时间。
众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努力的战斗着,半小时后,大家都筋疲力尽,点火之物没有了,火势渐弱,用枪用弩的三人虽然还有小半弹药,但在体力上吃不消了,速度渐缓,只有李辉尚自强抖精神,准确的射击着。
半个小时时间,丧尸已被消灭一半有余,这时一声低低的嘶吼传来,丧尸们慢慢的退却了。
“该死的,那个尸王还没死。”王大年大口的喝着水,喝了几口又把水瓶扔给李辉,哆哆嗦嗦的叼上烟后,用左手在肩膀处揉捏。
“小马,你怎么样。”看着费力爬上来的马起明,李辉问道。
“整条手臂都麻了。”马起明道。
“第一次都是这样的,我退伍五六年了也有点不适应。”
“先歇口气吧,子弹还有多少?”
“嗯,加起来大约还有不到三百发。”李辉道。
“挺节约的,我这弩还有七八十支了。”王大年说。
“啊,队长,你真厉害,射了这么多。”马起明笑笑,说道。
面对马起明的调侃,累坏了的王大年根本没有任何表示。
“真的厉害,射箭不比开枪,多了几个动作,累人,效率低。”李辉赞道。
这时路老也上到楼顶,四处打量着,看他满脸的烟灰,知道刚才也是尽了全力的。
“丧尸是真退了还是权宜之计?”路老问。
“我估摸着是真退了,又是火又是枪的,他们被打懵了。”李辉道。
“我也这么想,不过不能掉以轻心,准备好手电,晚上我们轮流值夜。”王大年道。
回到会议室,看三楼的众人熏黑的脸上被流下的汗水冲的一道一道,活像要饭的难民,王大年很欣慰,总算看到团队的凝结力了;最是胆小怕事的何胖子此时看起来还算镇定,其余众人也都还算正常;祝氏兄弟请求加入到作战部队,王大年没同意,只说了句下次下次,现在弹药不多,可不是练兵的时候,不过他倒是安排了他俩协助守夜。
休息了一个小时,天彻底黑了下来,三人也都恢复的差不多了,坐在一起安排了值班的情况,马起明、祝一同守上半夜,然后是李辉、赵茹,赵茹是自愿参加的,最后是王大年和祝一和。把所有的武器和手电交给马起明后,大家都回房睡觉了。
回到房间后,孙美玉给王大年擦洗了身子,接着轻轻按摩起红红的臂膀来,揉着揉着,听着细细的鼾声,刚刚经历了复仇大战的这个粗线条的壮汉竟然睡着了。
六个人分三班轮流值夜,事关生死,不敢稍有懈怠,所幸一夜无事,天渐渐亮了起来。
第32章都在进化
王大年坐在楼顶的边沿,嘴里叼着根烟,要是祁德志在这里,肯定又要骂他有匪气了,可现在他很优哉很惬意的悠打着双腿,吞云吐雾的,一副流氓德性;背后的祝一和哈气连天,困得不行,王大年可是精神的很,他看着昨天的战后一片狼藉的战场,尸体遍地,有被枪打破头的,有弩箭射穿的,还有几个是被同类踩死的,都映在朝阳下,既有温暖也有残暴,好一派末日影像。
“喂,祝老二,年纪轻轻的哪有那么多的觉,”王大年有点不屑,“下去,把我昨天的箭都捡回来,快去。”
被称作祝老二的祝一和不过是大二的学生,王大年昨天一身的杀伐气让他折服,为了重新获得队的青睐,他麻麻利利的就顺着绳子下去了,下面一片惨烈,但胜在空无一尸,忙忙碌碌一小时,总算收回个百十支箭来。
不管怎么收,肯定有损耗,有些箭矢射在丧尸的身上被他们带走了,也有的不知所踪;清早的西北仲夏天天气凉爽,但祝一和仍是满头大汗,一是因为跑来跑去,运动量偏大,另一个原因是因为紧张。
“兄弟,”王大年变得客气起来,“这不是大学生活,这是末世,是生与死,不拼不争没有人会帮你的,还是那句话,人要靠自己。”
祝一和点点头,王大年招呼他过去练弩,着实把他高兴坏了。他是少年心性,对枪支、弓箭充满了向往,人之常情。
路老这时有些艰难的爬上楼顶,年龄大了,觉少,兼之有心事,早早的醒来,再也睡不着,知道是队长值班,就上到楼顶,来找他聊天。
王大年递给他一支烟,他略有些犹疑的接了过去,凑上火点着了,说道,“昨天放完炮,活下来的丧尸好像更灵活了。”
“是的,可能是因为发怒,也可能是因为进化。”王大年无所谓的道。
“我看还是因为进化。”路老说道。
“呵呵,看不出来,路老也是蛮潮的嘛,无限进化流,嘿嘿。”王大年道。
“我不是什么流,我只是自己感觉。你想啊,连我们都在进化,丧尸当然也会了。”
“我们?我们在进化?”王大年疑惑的道。
“我们从恐惧到麻木,从不接受到安之若素,从手无缚鸡之力到玩刀弄枪,不也是一种进化吗?”路老看着他,说道。
路老的话,对王大年产生了触动,是的,大家都在进化,无论是正常的幸存者还是已经变成另类的丧尸,都在努力适应着这个新生的世界,末世对大家也是平等的。或许我们都只是生物链中的两环,不管我吃你还是你吃我,都是为整个生物链的完整。
“去休息休息吧,我在这顶着。”路老友好的劝说着。
“不用了,该战斗了。”王大年看着远方,微笑着道。
丧尸的智慧进化的还远远不够,昨晚如果发动夜袭,那幸存者很可能会全军覆没,现在天亮了,才来打探消息,贻误了最佳的战机。远方有丧尸探头探脑的出现了,王大年打断正在热火朝天练弩的祝一和,让他下去叫醒马起明,但不要叫李辉;说罢他检查了一下弩,稍微调较一下,退到比较隐蔽的地方。来的丧尸小心谨慎,左顾右盼,不看他那恶心的外表和血糊淋拉的皮肤,真有可能把他当成正常的人类。
王大年静静的等着,这个丧尸斥侯进入了他的有效射程,“嗖”的一声,一只弩箭插进了他的脑袋。
“好箭法!”马起明靠上前去,赞道。
丧尸斥侯并非一个,又看到有几个丧尸探头探脑的出现了,多了练箭的机会,王大年乐得一箭一个,射的不亦乐乎。
“不会是声东击西吧。”路老到底是人老成精,说道。
王大年心中一凛,忙把弩交给祝一和,立起身来四处观望,果然,小楼背面有一队丧尸悄悄凑了上来。
看到丧尸跟他玩阴的,惊得他一身冷汗,险些着了道,马上让马起明瞄准了开枪,马起明正手痒难耐,开起枪来。
震耳的枪声把李辉惊醒,他也迅速上到楼顶,参加了战团;因为弹药已不充足,又无处补充,所以他们开枪小心谨慎,尽量做到一枪至少一个。
“不用着急,”路老看王大年急了,说道,“这种偷袭和狼群相像,没有那么严重。”
王大年本来急的火烧为燎的,听到这句话,冷静下来;是的,狼群也经常采取这种声东击西的思路,尤其西北狼,坚忍而狡诈,并不奇怪。说到底还是动物性进化,只不过是最可怕的进化方向,学狼。
后面包抄的尸群被发现后,李辉和马起明联合起来一通痛击,慢慢的退却了。阴影处总有个声音在指挥他们,李辉瞟见了,就是那个裴松,心想,你活着时为虎作伥,鱼肉乡里;你变成个丧尸也死性不改,我今天一定要灭了你。
于是李辉不管不顾,提着枪,悄然跟上前去;丧尸仍在撤退中,看起来散乱其实还是有规律可循;这个尸王如不及早灭道,必成大患,于是王大年也没有阻止他,而是把弩弓要回来,开始在尸王可能的退路上瞄准。至于马起明,王大年示意他继续开枪。
尸王有着敏锐的感觉,昨天就已验证,当有两个关注他时,他明显有所感觉,他试探性的朝一侧迈了一步,今天的王大年与昨天激战之前的那个完全不同,现在他已经是个成熟的狙击手了,看到机会来临,直接一箭射到了他的大腿上;进化到尸王这个层次,所有的感觉都被依次唤醒,不再像普通丧尸那样因为不知疼痛悍不畏死,这一箭让他痛彻入髓,少不得身体晃动一下,露出半个身位,李辉随手一枪,打中他的肩胛,56式冲锋强大的冲击力,几乎把尸王从阴影处带出来。
尸王毕竟尸王,懂的取舍,他忍着疼痛,悄悄的溜走了,临行时,还带走了他的尸兵。
看到没能消灭掉尸王,王大年颇为懊恼,李辉也叹道,“这下子,梁子算是结下了,以后我们的逃亡之路可不平坦。”
“管不了那么许多了,反正他是退走了,下去吃早饭,我都快饿死了。”王大年哈哈笑着,满不在乎的说道。
第33章回马一枪
昨天下午还在生死边缘上挣扎,今天危机一旦得解,让没有早晨喝酒习惯的王大年涌上一阵酒意,又不好意思说,只好把怒火都发泄到大米稀饭上了。
呼噜呼噜喝下两大碗稀饭的王大年这才发现,因为他的超级饭量,只顾给大家盛饭的赵茹没有饭吃,他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夹起一块咸菜,咯吱咯吱的咬起来,等一个馒头下了肚,王大年这才觉得饱了,畅意的打了个饱嗝,起来伸展了一个身体,上大号去了。
“路老,您说咱们是今天走还是明天走?”看到沉浸在胜利喜悦中的队长,李辉不无担心的问起路老来。
“随时吧,我觉得只要有机会我们就得离开了。”路老答道。
“可尸王不除,万一他在暗处盯着我们,那我们可就被动了。”李辉道。
“是啊是啊,这可真是个问题。”
王大年此时叼着根烟,蹲在一个马桶坑前,正努力的调整屁股,以便能够准确的命中目标;因为没有水,所以只好把马桶砸掉,只留下一个小小的洞,无论大解小解都要直接中的;解决完后,他习惯的掀起水笼,发现没有水才想起来,他在这末世没水的日子里已经呆了八九天了。把手放到鼻边嗅嗅,略感放心,就大摇大摆的回到会议室。
众人已经吃完了,王大年很随意的道,“走吧,我们出发吧。”
大家愣住了,一起看着他,李辉道,“队长,不需要再准备准备了。”
“准备什么准备,准备了也没用,耽误功夫。”王大年道,“来一段想走就走的旅程!”
大家这才明白,他还没从胜利中走出来,还在享受呢,孙美玉就站在他旁边,偷偷掐了掐他。
“呵呵,逗你们玩的,”王大年纠正道,“还是先听听广播吧。”
广播里在宣扬昨天下午五点的炮击,说大部分的尸群都被打散打残,救灾取得了阶段性的辉煌成果,以后如有机会将继续打击云云。也不提这轮炮击后幸存者的生活状态,也不说尸王出现。不知怎么,王大年总觉得这个播报的小妞有点乐不从心,感觉像是装出来的。肯定是错觉,他想,这是没休息好的结果。
重重的打了呵欠,他安排了一下工作,让路老代为指挥,李马二人辅助,而他则急需回卧室睡个回笼觉,一想到睡觉,他顿时哈欠连天,眼泪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队长回去休息了,路老等三人坐在一起商量事情,讨论过后还是觉得应该早点离开,即使没有合适的交通工具,走着也要离开城市,需要下定决心了。
正说着,在楼顶担任警戒任务的祝一同大喊一声,“有情况!”李辉与马起明迅速反应马上行动,上到楼顶放眼望去,四方八方汇集而来的尸山尸海潮涌而来,目标竟还是这个小旅馆,前后左右,东南西北全部都是,被包围的水泄不通,而且竟还有不断数量还在不断增加。看来这一夜尸王并没有闲着,他去召集了更多的散兵游勇,汇集起来,很快又形成了一个万人尸群,刚才试探性的偷袭不成,索性命令所有的丧尸将小楼彻底包围,却没有进一步的行动,丧尸大军呆呆傻傻的立在原处摇头晃脑,张牙舞爪。
无论是在楼顶还是在三楼的人,都看到了这绝望的一幕,昨天战胜之后没有及时撤离,最后的机会失去了,这时后悔已经来不及。“死定了死定了。”何胖子全身颤抖的说道。这一次没有人反驳他,每个人都脸色发白,双手发颤。
此时的王大年正在做着黄粱美梦,他梦见自己拿着亚瑟神弩,在原始丛林,正在猎杀一只恐龙,只是这恐龙肉怎么不新鲜,闻起来臭臭的,这是恐龙肉还是臭豆腐?又听到阵阵嘈杂的叫声,这声音怎么这么像丧尸的叫声?这又是谁的叫声?听着这么耳熟?
黎菲菲崩溃了,一声高分贝的尖叫,不仅刺激了楼下面的丧尸,也把王大年从睡梦中惊醒,那扑鼻而来的浓郁的尸臭,那嘶哑难听的尸吼声,都在宣告着,尸王玩了个回马枪。
等王大年上到楼顶后,才真正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作为一个决策者,昨天在打退尸群之后没有及时的撤离,这给了尸群可趁之机。眼下兵败如山倒,突围不得,那就只有拼死一战了。
王大年从祝一同手里拿过亚瑟弩,瞄准,发射,一箭两尸;再上箭,再瞄准,再发射,又是一箭两尸;重复着这个动作,直等到他放出第十支箭时,李辉和马起明才有了反应。
“多活了十天,值了,来吧,今天大爷请客!”马起明抄起手枪,举枪便射。
“呵呵呵呵,不就是个死嘛。”李辉一边笑着,一边用冲锋枪射击。
连续的枪声总算把即将彻底崩溃的士气挽救了回来,置之死地而生,真到了非死不可的时候,反而激发出了凶性和潜能。众人在路老的带领下,用砖头、石块投掷着。
此时王大年反而冷静下来,士气已复,他命令大家都停下来;环顾四周,周围的高楼本可给大家留一条逃生之路,但昨天的炮击已使它们变成断壁残垣,真正的无路可退。
楼下的丧尸依然没有进攻,刚才那个小插曲只让他们损失了二三十个而已,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如果没有尸王的禁令,他们早就攻克这里了,只是尸王究竟在等什么?
“命令,除李辉、马起明外,其他人准备引火之物,所有的能烧的东西都要,各自准备去吧。”
“李辉、小马,还有我,瞪大双眼给我寻找那只尸王,不惜一切代价消灭他!”
“我们死了,他也不能活,必须消灭这个祸害!”李辉说道。
“好,死也要拉他垫背!”马起明道。
天空有些阴沉,似乎又要下雨,虽说是雨季,但在干旱的大西北并不多见。三人都在努力的找寻着那个令他们无限头痛的尸王,只是,茫茫尸海,犹如大海捞针,这可真是万里挑一了;只有王大年的狙击弩有瞄准镜,所以他看的最是认真,慢慢的他发现了一点儿规律,所有的丧尸都尽量在原地站着,但摇头舞臂很不老实,唯有一小块地方的丧尸个子高大,相对规矩,动作辐度小,好不容易从缝隙处探得端倪,好像有一个带着帽子的丧尸正在进食,仔细辨别,和昨天比较,终于确定那是尸王。
第34章尸王裴松
那天裴松像往常一样,中午让厨房炒了几个小菜,有荤有素,有冷拼有热炒,还有一个汤,虽不奢靡但很精致;天气闷热,他关上窗打开空调,然后他倒上一杯白酒,自斟自饮,享受生活。一如他的人生哲学一样,享受精致人生。
突然起了一阵大风,裴松带着三分醉意,来到窗前,正见到瓢泼大雨从天而降,路上的行人和小商贩们躲避不及,被浇成落汤鸡。裴松看到他们的狼狈样子不仅哈哈大笑,生活对于他来说,是甜蜜的,是顺利的,年轻时追求早已被他简化为一个字,“钱”;因为他的姐夫处理关系得当,一路青云,所以他的钱路宽广,又因他听话,不张扬,所以深得姐夫赏识。这个不起眼的冒牌小旅馆其实是他姐夫的藏钱之所,为了掩人耳目,而他就是个管家,至于姐夫的情妇,他只是表面上客客气气,心底里从来没瞧得上她。
他回到座位上,继续喝酒吃菜,突然听到走廊里一片混乱,间或还有尖叫之声,影响到他的好心情,这时有人在砰砰的砸门,很不礼貌,他气冲冲的打开门,却是大堂的经理,长得跟猪八戒他二姨似的,经常向他卖风骚,没办法,谁让她是县公安局副局长的小姨子;此刻这位大堂经理满脸惊恐,举着她流血的手对他说,外面有客人犯了疯病,咬了她一口;裴松来到大堂,眼前的场景让他难以理解,有三四个客人都像是发了疯,正嘶咬着服务员,而这时那个副局长的小姨子跌跌撞撞的也扑向他,眼神既空洞又恐怖;
裴松平常喜欢偷偷打猎,托人找关系弄到两把枪一把弩都藏在屋里,眼见的所有人都发了疯,回房间的路被堵,只能赤手空拳;情急之下只好一脚踹开扑向他的疯婆娘,转身紧跑几步,冲进雨里。
雨太大了,什么也看不见,雨水中好像还有些别的东西,反正是湿透了,无所谓了,他正准备摸索个避雨的地方,正走着,慢慢觉得浑身发热,好像有东西钻进头里,又酥又麻,正疑惑间,突然嗡的一声,失去了记忆。
现在他已经是丧尸裴松了,成了嗜血的怪兽,被病毒破坏并掌控的大脑已经完全格式化了他作为裴松的记忆,他的心跳开始放缓,一下一下间隔很大;他的体温开始降底,他的动作变的笨拙,他只有一个执念,那就是吃鲜肉喝鲜血。
运气不错,在屋檐下,碰到个只会尖叫的傻女人,他大块朵颐着,不时的有同类加入与他抢食,不管不顾的,一会儿吃饱了雨停了,他在路上漫无目的的摇晃着,之后几天,他的运气总是不错,总能分到东西吃,最差的时候他干渴难耐,用手在鱼缸里抄水喝,失手推倒了鱼缸,哪满地的金龙、银龙,他扑上去,吃了个饱。
几乎天天都能吃饱,让他的体质不错,走的越发平稳,甚至能奔跑了,体表长出一层细密几乎透明的的茸毛,可以调节体温;在打赢了一场争食之战后,慢慢的,他能够用嘶吼声控制一些离他近的丧尸了;再后来,食物难寻,他学着分食其他丧尸的尸体,味道虽然难吃,但吃过之后,明显觉得跑的更快、力气更大了。
那天他本不想去大坑里,但是被后面的丧尸扑进了在大坑,虽然没受伤,但被压的动弹不得,炮击时,疯狂的爆炸声让他变的狂躁,他拼命的咬食着下面那个被踩断脖子的丧尸,正吃的不亦乐乎,附近一枚炮弹爆炸的气流将他从大坑里掀出。
等到爆炸结束,一切恢复平静,他发现自己可以控制更多的丧尸,只要在他附近的都归他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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