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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旨重生-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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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看差不多了。这个小鬼虽然年龄小,但确实成熟,没有一般小娃娃的那种好奇心。就到这里吧,我们现在过去。”淡淡的西蜀方言响起,说话的赫然正是马上要接见萧逸天的邓老爷子!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背着手缓缓走出了监控室。
正站在书架前冲着满架书籍流口水的萧逸天,丝毫没有注意到门悄无声息的滑开了,由于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邓老爷子又穿的是布鞋,所以当他惊觉身后有人的时候,邓老爷子已经站在离他身后不到两米的地方看着他微笑了。
“啊……”在转过身看清背后来人的那一刹那,萧逸天轻呼了一声,然后眼睛就开始有些湿润了,上一世,这位备受他敬佩的老人家没能等到港澳回归,到自己国家的土地上去走一走,看一看,着实让他感到心痛。重生之后,一切都有了转机,如果邓老爷子的身体能多撑个十年二十年的,想必国家的发展会少走许多弯路。
“小鬼,你好啊。”邓老爷子微笑着,亲切的朝他打了个招呼。
“邓……邓爷爷!”萧逸天强忍着鼻子的酸意,立正挺胸抬手行了一个少先队礼。
跟邓老爷子的见面一直持续到晚上九点多钟,谈兴正浓的邓老爷子多次无视工作人员递来的眼色,直到萧逸天的肚子忽然发出了‘咕噜噜’的响声,邓老爷子才算是反应过来,连忙摆手让他停下,先去吃饱了饭再说。
早有工人人员将热过好几次的饭菜端了上来,萧逸天一看,两菜一汤,不由得汗了一个,如此位高权重之人,却仍然保持着艰苦朴素的作风,实非上一世那些大腹便便的官员所能比拟的,这也更坚定了他要为邓老爷子救治的想法。只不过具体怎么操作他现在还完全没谱,主要的问题在于,如何让邓老爷子身边的工作人员相信自己有这个能力而又不让自己陷入到危险当中——他可不想因为救了一回自己的偶像,然后被强行扭送中科院生物科学研究院去工作——嗯,充当被研究的对象。一想起自己跟火腿一样被切成薄厚均匀的一片片,他就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坐在他对面吃饭的邓老爷子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还以为这娃是有些着凉了,朝站在身后的工作人员招招手,低声吩咐了几句,工作人员领命而去。声音虽低,但坐在对面的萧逸天耳力不是一般的好,自然听的一清二楚,心里不由得一阵温暖。
很快那名工作人员去而复返,手里拿着一件小孩子的外套,一看就是新的还没穿过的,唯一有些不妥的是,这衣服怎么看怎么像女孩子穿的。
看到萧逸天眼中狐疑的神色,邓老爷子放下筷子抹了抹嘴,端起茶杯笑道:“莫看了,再看它也是件女装。不过我可不是要送给你哈,只是暂时借你披一下,不是我小气,关键这衣服的主人如果晓得我乱送她的东西,恐怕要找我的麻烦哦。”
萧逸天忍不住又汗了一个,这么大个国家,敢找他老人家麻烦的估计除了他家的小公主之外就没别人了。上一世从新闻和网络上得知,邓老爷子有两个孙女(实际上是外孙女),要是没记错的话,都比他大,眼前这件衣服和自己的体型差不太多,而且是新的,那就说明它的主人是邓老爷子的小孙女邓卓月。生于一九七九年的她比萧逸天刚好大了一岁,由于她的个子高挑,所以刚好衣服能让身体发育很快的萧逸天穿上。
将最后一粒米饭吞进肚中,萧逸天放下碗满足的拍了拍肚子,忽然又有些苦恼的低下头看了微微有些发鼓的肚子一眼。
一直在关注他的邓老爷子好奇的问他:“咋个了?没吃饱还是吃得不合口味?”因为同为西蜀老乡,邓老爷子还特意交待工作人员按蜀菜的口味在做。
萧逸天抬头笑了笑,“那倒不是,这顿饭我吃得很好也很饱,正因为如此,所以我才觉得有点担心,要是再多几次这里的饭菜,恐怕以后别人做的我就吃不下去了,搞不好活活饿死掉了咋办?”
看着他愁眉苦脸的样子,邓老爷子哈哈大笑起来,声音中气很足,完全不像是年过古稀的老人。听到这爽朗的笑声,萧逸天忽然也笑了起来,看样子刚才自己的表演还算成功,应该能拉进一点双方的距离,这样的话,回头才有机会找个借口亲近他老人家为他疏通经脉。
根据上一世的记忆,邓老爷子的小孙子邓卓帝去年才出生,所以现在他是两个孙子两个孙女,幸福得不得了。而老人,不管他的身份地位有多高,到了这个年龄,通常对小孩子都是很慈爱的,所以萧逸天决定利用自己现在小正太的外表去讨讨邓老爷子的喜欢,争取能跟他亲近亲近,如果能到他家去坐坐那就更好了,那样的话机会就更多了。
用过了晚餐,已经十点多了,按照邓老爷子平常的习惯,这个时候应该已经休息了。今天因为跟萧逸天谈得太过投机,结果到现在连家都还没回。至于萧逸天,修习九天玄诀这么几年如果还像普通小孩子那样容易犯困,那他就算是白练了,所以他还是精神抖擞的样子。
工作人员俯下身子在邓老爷子耳边轻声说了几句,萧逸天一听,却是在劝他该休息了。
邓老爷子沉吟了一下,看看萧逸天,然后点了点头,笑着说道:“小鬼,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家了,要不然你卓奶奶又该批评我喽。怎么样,要不然你跟我一起回去,我们来个秉烛夜谈如何?”

第四十二章 留宿邓家

更新时间2010…10…49:47:10字数:2135
萧逸天虽然也很想这样做,但考虑到老人家现在的身体状况,所以他立刻摆出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答道:“邓爷爷,既然时间已经这么晚了,那还是先休息吧,明天早上起来接着再说。赶了一天的路,我现在也有些瞌睡了。”
旁边的几位工作人员眼中露出感激和赞赏之意,他们可不傻,刚才还一副龙精虎猛的样子,现在突然就说是困了,明显是在为邓老爷子的身体考虑,于是瞬间他们对萧逸天的好感度直线上升了几十个百分点。如果说最开始见到这个不同寻常的小屁孩儿时,还仅仅只是好奇和佩服,那现在就已经是非常喜欢了。
邓老爷子呵呵笑了起来,点了点头站起身来,“那好吧,我们这就回去,你晚上就在我家里将就一晚上,委曲你这个小天才了哦。”
萧逸天抓抓头发,一脸的腼腆,“邓爷爷,爱迪生曾经说过,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我可没有做到这一点,所以这天才的称呼还是不要套在我的头上了吧,免得我以后骄傲自满。”
邓老爷子笑眯眯的摆了摆手,一边往外走一边笑道:“爱迪生这句话后面还有半句哦,那百分之一的灵感才是最重要的!没有这个灵感,再努力也成不了大器,同样的,有了灵感不努力,也成不了大器。而你,从我所了解的情况来看,你是两样都做到了的,完全当得起天才二字。要是你怕骄傲自满,那就好好适合这个称呼,习惯了也就成了自然了嘛。”
萧逸天汗了一下,跟在后面出了房间,这番话跟“吐啊吐啊的也就习惯了”有异曲同工之妙,邓老爷子幽默的天性果然一点不假。
离开了中南海,邓老爷子的车队静悄悄的驰向了玉泉山方向,中央许多领导人都住在那里,邓老爷子也不例外。坐在车里,一老一小继续着之前的话题,说得是兴致勃勃,意兴盎然。邓老爷子是凭借自己的经验和研究,而萧逸天则是凭借上一世保留下来的记忆,两者互相印证,倒是越说越投机。萧逸天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能直接跟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对话,并且用自己的观点去影响到他,一想到上一世在邓老爷子离世之后国家所遇到的种种挫折,萧逸天真心的希望能用自己所知道的东西来避免这一切的发生。
二十分钟之后,车子在一幢二层小别墅前停了下来,邓老爷子的家(纯属杜撰,因为没亲眼见到过,只好自己给安排了)到了。
进门的时候,屋里的灯还是亮着的,邓老爷子的夫人卓琼英卓奶奶正靠在沙发上打盹,对面的电视机里已经没有节目了,屏幕上一片雪花,不断跳动的图案使得客厅里的光线也跟着不断跳动变幻。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你的身体……咦,这是哪家小娃娃?长得可真漂亮啊,比眠眠和洋洋小时候还好看。”卓奶奶被开门的声音惊醒,看到邓老爷子进门,刚要起身数落他,就看到跟在邓老爷子身后的萧逸天,不由得惊喜的走了过去,一把拉住萧逸天的手,亲切的问道:“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啊?”
萧逸天一脑门子黑线,上一世他也在小时候得到过‘漂亮’这样的评价。不过那时情况又有不同,萧石屹和薛慕云觉得他小时候太淘气,想让他变得文静一点,于是给他换了发型,穿上女式童装,结果很多没见过他的人都以为他是个小姑娘,于是就有了‘漂亮’这样的评价。重生之后,萧逸天谨记着以前的教训,总算是把自己打扮的跟‘漂亮’完全无关了,却不料一到邓老爷子家居然又……
问题出在邓老爷子‘借’给萧逸天的那件外套上,萧逸天走的时候穿的是一条运动裤,这年头学生中最常见的天蓝色运动长裤。脚上是一双白色的回力牌网球鞋,同样也是学生中最流行的。除去那件外套,裤子和鞋子都无法看出确切的性格偏向,自然而然也就给了卓琼英一个错觉:这是个留着小男孩儿发型的小姑娘。
误会解除之后,萧逸天利索的将身上的外套给脱了下来,里里外外的看了看没有哪儿弄脏的,便顺手给叠了起来,这是他上一世养成的习惯,只要有空,换下来的衣服一定会叠得整整齐齐的,即使是晚上睡觉也不例外。
而这一举动看在邓老爷子夫妇眼里,却又成了萧逸天这娃独立生活能力强的一个佐证,更加突出了他的过人之处,要知道,虽然邓老爷子一家没有溺爱孩子的习惯,但除去刚出生不到一年的小孙子不算,另外三个孙子辈的可全都没有这种素质。
虽然是临时决定把萧逸天带回家来,不过邓老爷子家里的房间多的是,不用担心没地方住。更何况,看这爷儿俩的意思,搞不好真要来一个秉烛夜谈呢。当然,最后能不能做到是另一回事,要看卓琼英干不干了。
稍事洗漱了一番,早有人把萧逸天睡的客房收拾好了。一个人站在窗前,萧逸天开始琢磨着怎么才能找到合适的借口给邓老爷子梳理经脉,调理身体,这活儿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弄完的,如果不能想一个妥当的办法,只怕用不了多长时间自己就会被中央警卫团的枪口给指着了。再说,真正要想像萧家老太太那样彻底治好成为一个健康人,说不得最少也要一个星期才能奏效。
忽然,他的耳朵一动,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从门外传来,根据脚步声来判断,应该是邓老爷子本人。这么晚了,明明都道过晚安了,老爷子咋又跑过来了?
果然,没过几秒钟,门被推开了,邓老爷子穿着一套纯棉的蓝灰色睡衣走了进来。
“小鬼,我就晓得你还没有睡,来来来,有个小任务要交给你。”邓老爷子手里拿着一份文件模样的东西朝萧逸天招了招手。
萧逸天不敢怠慢,连忙走了过去,“邓爷爷,有什么事明天再说不也一样吗,这么晚了您还不休息,怕是卓奶奶真该批评您了吧?到时候估计我也跑不掉一顿数落,唉,亏大了亏大了,我比窦娥还冤哪!”

第四十三章 小公主

更新时间2010…10…49:47:21字数:2185
见他又开始耍无赖耍贫嘴,邓老爷子扬手作势要打,却又见他摆出一副惶恐不安的委屈模样,不由得好笑,“好了好了,莫耍宝了,快过来,这个任务还是你惹出来的,所以我肯定是要找你来解决的。”
“哈?由我惹出来的?”萧逸天一脸无辜,“我这么点大的小娃娃,能惹出啥事来啊?”说归说,他还是伸手接过了邓老爷子手中的东西,仔细一看,一阵无语,没错,这事儿还真的跟他有关。
他手中的是一份申请报告,标题上写得很明白:国防部、公安部联合申请更换制服。
开篇第一段话就说明了写这个报告的理由——胡卫国搞出来的华夏保全公司的制服精神、大气,符合我军警人员穿着,为了全面提高部队和公安人员的形象与气质,所以才申请全面换装。
匆匆将手里的申请报告看了一遍,萧逸天还是没太明白邓老爷子的意思,抬起头看到邓老爷子正微笑着望向自己,不由得摸摸鼻子,“邓爷爷,这个任务我怎么弄啊?我又没有决策权,说点啥人家也不会听啊。”
邓老爷子微微一笑,伸出右手在身前比划了一下,“你就辛苦一下,把新式军装和警察制服设计出来吧,别推辞,我晓得那个华夏保全公司的制服就是你搞出来的。”
“呃……好吧。”萧逸天耸耸肩,亏着自己上一世学过的绘画功底还在,要不然这个任务恐怕还真有难度呢。
“好了,任务交待清楚了,那你就早点休息吧,明天我们再接着摆摆龙门阵。”说着,邓老爷子转身走了出去。
第二天一大早,萧逸天还是按以往的习惯起了床,轻手轻脚的收拾完毕,拉开门准备去外面锻炼,却不料一楼的厨房里已经有人亮着灯在忙碌了。
想了想,他拿起桌上的一本稿纸,撕下一页写了个便条,把它放在客厅的茶几上,然后才悄无声息的打开门出了屋子。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虽然燕京的空气算不上有多好,但比起重生前的燕京,已经是好得不能再好了。春日泥土的芳香夹杂在微风里远远飘来,萧逸天微微闭上眼睛,小小的陶醉了一下,然后迈开步子开始跑步。
因为不认识路,所以他没敢跑得太远,就以邓老爷子家的这幢小楼为中心,绕着一个圈子,差不多一圈也就三百来米吧,比正规的田径场的一圈要小了点,不过也勉强够用了。在他跑的时候,附近有许多早起的人都很好奇的看着他,偶尔有人也会问他是哪家的孩子,他笑而不答,用手指了指邓老爷子家,然后在对方惊愕之际潇洒的跑远。
就这样,没多大的工夫,附近的住户都知道了邓老爷子家里来了个神秘的小客人。
萧逸天每天的锻炼是有定量的,长跑不会短于一万米。因此当他绕着圈子跑到第十圈的时候,附近的警卫们看他的眼神就开始变了。当他跑到第二十圈的时候,警卫们看他的眼神就像在看史前怪物一般。当他跑到第三十圈的时候,警卫们看他的眼神就像在看天外来客。当他跑到第四十圈的时候,警卫们看他的眼神就像在看……嗯,没看了,跑完第四十圈他就跑回邓老爷子家里去了。
伸手敲了敲门,门很快就开了,卓琼英一见是他,连忙伸手把他拉了进去。
“快去洗洗,别着凉了,燕京的春天早上还是挺冷的,看你跑这一身汗……”卓琼英唠唠叨叨的说着,萧逸天一点也不觉得烦,反而觉得很亲切,因为他的外婆权琚清就总是这样说他。
要说当首长是有好处,随时都有热水能洗澡。快速的冲洗了一下,萧逸天换了一身衣服。这是他从家里带来的,拿了个小包一装,省事得很。反正再过一个月就该到初夏时节了,所以穿单衣一点问题都没有。
再次下楼的时候,邓老爷子已经坐在餐桌前了,见他下楼,朝他招了招手,“来来来,小鬼,快过来吃早饭。”
见他过来坐下,邓老爷子又笑道:“听说你的体能很好,一大早的跑了一万多米,很厉害嘛!”
萧逸天赶紧谦虚,“嘿,这个,邓爷爷,这也没啥,您也晓得,我们西蜀的男子汉从古至今个个都是好样的,这算不得啥。”一句话就把爷儿俩拉到同一战线上了。
邓老爷子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接着消灭热气腾腾的早餐。首长家的早餐确实不一样,虽然只是简单的一盆白米粥,一碟泡菜(不是棒子的那种垃圾泡菜),外加一盘小馒头,但不管是白米粥还是泡菜,又或者是小馒头,都做得非常精致鲜美,萧逸天上一世也算见过世面的了,可从来没想过一顿简单之极的家常早餐也能香到这种程序,让他胃口大开,几乎连碗都吞下去。
正当他吃的欢的时候,忽然楼上又传来一阵有气无力的脚步声,紧接着一个稚嫩的童音传来:“爷爷奶奶早上好。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咦,这家伙是哪儿冒出来的?”
萧逸天回头一看,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正从楼梯上往下走,眼睛直直的盯着自己,他不由得一阵郁闷,什么叫冒出来?难道自己是气泡不成?
卓琼英向她招了招手,笑道:“洋洋,快下来吃饭。给你介绍一下,这个小弟弟是你爷爷的客人,昨天才到燕京,不过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你都睡着了。”说完转头对萧逸天介绍道:“这是你邓爷爷的小孙女,邓卓月,小名叫洋洋。”
“哦,小弟弟啊,嘿嘿,长得蛮帅气的嘛。”小丫头蹦蹦跳跳的跑过来,一屁股坐在萧逸天旁边的椅子上,目不转睛的盯着他,“小弟弟,你几岁了?叫什么名字?我叫洋洋,你叫我洋洋姐就行,以后出去可以报我的名字,我罩着你。”
萧逸天寒了一下,没听说这丫头有混黑的倾向啊,上一世这丫头从国外留学回来,搞了一家公司,做起了慈善事业,据说她挺文静的呢,没想到小时候居然是这副德性。
“呃,谢谢洋洋姐,我叫萧逸天,八零年生的。”还是老老实实回答她吧,萧逸天最怕的就是这种好奇宝宝,万一引起了她的兴趣,那自己可没好日子过了。
还好,邓卓月似乎没打算研究他,礼貌而矜持的朝他点了点头,自行拿起碗盛上粥吃起早餐来。

第四十四章 邓家的家宴

更新时间2010…10…49:47:32字数:2071
不多时,大家用过了早餐,作鸟兽散。邓老爷子要去中南海工作,萧逸天也得跟着他一起去,邓卓月要去上学,卓琼英要收拾屋子,还要出去跟一帮老姐妹们锻炼身体。总之,在七点的时候,萧逸天坐上了邓老爷子的小车,一起驰向中南海。
一整天的时间基本就在与邓老爷子的交谈中渡过,说实在的,自打邓老爷子年纪大了之后,他身边的工作人员还从来没见到有谁能跟他聊这么久的,哪怕是以前共过患难的老战友老朋友——当然,大家都是老头子,体力不好也是很正常的。如果算上昨天那大半天的话,加在一起萧逸天已经连续跟邓老爷子交谈了快二十个小时了,这绝对称得上是一项记录。
快到晚餐的时候,邓老爷子家里比早上热闹了许多,听说家里来了个神奇的小客人,邓老爷子的两个儿子和三个女儿都拖家带口的跑过来参观了。于是除了原本就住在这里的邓卓月之外,萧逸天又见到了其他的邓家成员。
邓老爷子的大女儿邓琳和她的丈夫吴剑常带着十一岁的儿子邓卓溯最先赶到,听卓琼英大概的讲了讲萧逸天的来历,夫妻二人觉得很奇怪,这样一个来历普通的小孩子为什么会得到父亲的青睐呢?专程从西蜀省接来燕京不说,还特意带回家里住,这份荣耀可不是一般人所能拥有的。
没过多久,二女儿邓湳和她的丈夫张弘带着十三岁的女儿邓卓瑞也到了,他们的目的也是来看看这个神秘的小客人,在得知萧逸天和邓老爷子还没回来之后,便陪着卓琼英聊起了家常。
紧接着,小女儿邓蓉和她的丈夫贺坪也回来——他们的女儿就是那个让萧逸天提心吊胆的小公主洋洋,大名邓卓月的那位。他俩刚进门还没坐下,邓老爷子的两个儿子邓普方和邓志方也赶来了。邓普方因为身体原因没有成家,邓志方倒是有妻有子,他的妻子刘晓园抱着还不到一岁的儿子邓卓帝,而邓志方则扶着他的哥哥进了家门。
一大家人等啊等啊等,一直等到新闻联播都放完了,才听见邓老爷子那辆红旗轿车特有的声音远远的传来。
毫无思想准备的萧逸天一进门就傻了,早上走的时候还很清静,怎么一下子冒出这么多人来?虽然没有见过,但光靠猜也能猜出这些人的身份,萧逸天疑惑了,难道今天是什么大日子不成?怎么来得这么整齐?
趁着众人向邓老爷子问好,萧逸天拉过一个保姆模样的女孩子问道:“哎,美女,今天怎么来了这么多人?是不是谁过生日?”
保姆原本还为他那句突如其来的‘美女’而害羞呢,突然听到他问这个问题,不由得掩嘴一笑。她可是知道原因的,这一下午没少听那几位猜测和议论,不过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她也没法跟萧逸天细说,只能飞快的摇了摇头,然后上前接过邓老爷子的外套,挂在了客厅的衣帽架上。
此时卓英琼已经从沙发站起来,朝萧逸天招了招手,“来,小天,给你介绍一下。”
萧逸天脸上挂着纯真的笑容走了过去,先向卓英琼问了声好,然后静静的站在她身边等着她为自己介绍在场的人,神态大方,毫无小孩子的羞涩,让所有看着他的人都暗暗点头,不愧是邓老爷子指名要见的天才啊。
卓琼英拉着他的手,依次为他介绍了自己的五个儿女和他们的家人,萧逸天也彬彬有礼的向他们问好,言语之间非常得体,恰到好处的小马屁让大家对他的印象越发的好了。
这时邓老爷子已经换了一身衣服出来,卓英琼见了连忙招呼众人吃饭。大概是因为子女们都回来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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