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植掌大唐-第7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另外,其实这护甲最大的功用,应该是减缓冲撞,而不是像普通铠甲那样防御刀剑的。
它应该要很轻巧还比较软和,同时又比较坚固,不能轻易就散架了,这样的护甲才能减小冲撞带来的各种伤害。
这点你们认可吗?”林森继续问道。
“没错,这样的护甲才最为适合玩球的时候用。”那位曾经被尉迟宝琳一个铁山靠给崩飞了的勋卫,很是认同的点头说道。
虽然当时他坚持说自己没事,可真个下去检查以后,还是发现他的胸口淤青一片,有根肋骨一碰就疼,虽然没断,但显然也有了裂痕,可见护心镜也没法很好的保护他们啊。
“这里有我用新的材质做出的两套不同的护甲,更轻的那一套,反而更为结实一些。
你们可以感受一下。”得了林森的提示后,店伙计章二狗适时的从外面拿了两套外形差不多的护甲进来。
“这两套用到的全新材质,保证别的地方见不到,这橄榄球中间填充的也是类似的东西。”林森示意让两队人分别感受下。
程怀默抓起其中一个的胸甲,在林森的帮助下,绑到了自己的身上,然后砰砰的使劲锤了两下,看那脸色分明是下了死力气的。
“怀亮,你来打我一拳试试,用全力。”程怀默指了指自己的肚子部位说道。这对自己挺下得去狠手啊。
那程怀亮也是个干脆的,二话不说站定了以后上去就是一拳打了过去,拳风都打出来了,可见有多么用力。
“咚”的一声闷响过后,程怀默虽然被打退了一段距离,可看脸色明显没有多么痛苦的样子,说明这套软木的盔甲还是管用了的。
“嗯,效果还不错。我再试试那一套。”程怀默把这套往尉迟宝琳手里递了过去,难得没有挑衅的意思。
“我也试过这一套再说。宝环你来。”尉迟宝琳也不甘示弱,把胸甲套上以后,示意尉迟宝环也来上一拳试试效果。
“嗯,我这套更轻些,差了能有一倍的样子。”尉迟宝琳和程怀默互换了一下,又各自感受过另一套的效果后,这才重新坐定,等着林森继续说。
“对,这套更轻的我打算作为最顶尖的装备来卖,自然也是最贵的一套。”林森指着那套轻木做成的护甲说道。
“而那一套稍重些的要便宜一些,以后还会陆续推出许多其他材质的,价格呈现阶梯状,给所有喜欢玩橄榄球的人,都留下足够的挑选余地。
另外我还可以拿出几种不同级别的护板来,作为你们这些狠人专用的专业级护甲。
你们觉得怎么样?前景如何?”林森忍不住有些激动的介绍到,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搞出的这些护具热卖的情景,少不了有些兴奋起来。
“嗯,前景肯定不差。不过这些新材质是你独有的,你也不缺钱财,那你叫上我们干什么呢?我们从中能发挥什么作用呢?
如果是专门照顾咱们,想让咱们跟着混些银钱的话,这份好意咱们领了,但还是敬谢不敏了。”尉迟宝琳仔细琢磨了一下后认真的说道。
与之相对的,程怀默那边却很是坦然,只是觉得钱景肯定不差,却没有考虑的更多,谁让林森是他们的小舅子呢。而且以他对林森的了解,既然叫他们来了,肯定能发挥些作用才是。
“你们当然也是有任务的,咱这橄榄球的推广以后全靠你们了,我想让你们做橄榄球的代言人!”林森笑眯眯的摆了摆手,示意尉迟宝琳他们稍安勿躁。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七章 投其所好(元旦快乐)
“作为推广大使,其实你们的任务非常简单,只要多打几场橄榄球就行了,越多人看到你们打球,越多人对这橄榄球感兴趣,咱这护具和橄榄球自然就卖的越好啊,你们能分到的好处同样就越多。”林森兴奋的开始连说带比划的。
“反正就是逮着机会就当着众人的面比赛就是了,你们相互怎么呛火这都不用我教吧,大家对你们之间的竞争本来也很是关注的。
就比如说过段时间不就要到冬季大训了吗,等到训练差不多结束的时候,你们两队当着众人的面互相发出挑战,直接开始打橄榄球。
到时候那帮子十六卫的家伙,还不得都被你们吸引过来,只要你们奉献出一场精彩的比赛,吸引住尽可能多的家伙就行了。
到时候有人问起你们穿的护甲,和用的橄榄球都是哪来的,你们就告诉他们认准这个标志,去各大杂货铺里找就是了。”林森指着护具上他专门弄上去的那个凶狠的狼头形象说道。
“到时候这些护甲和橄榄球,应该已经能做出不少套来了,就放到你们自家的杂货铺里寄卖,平日里有人问起的话,店里当然也可以介绍一下。
咱也不让你们家里吃亏,到时候利润分店铺一成,四成分给你们,正好一队人分两成。
剩下的五成,我就不客气的笑纳了,材料还有人工都是我来负责,你们看这样成吗?”林森兴奋不已的介绍着。
“没问题,既然这事我们能帮得上忙,这份子钱拿的就心安理得的。
至于相互竞争,本来你不说我们肯定也少不了还要多比两场的,现在还有钱拿当然是求之不得。”
尉迟宝琳稍一琢磨,和手下队员们交换了一下意见,就果断的应下安利这事。
而程怀默那一队里更是没二话,根本都没有考虑,本来他们就和林森更熟悉一些,毕竟认识的早吗,和他也没那么见外,答应的没有一点顾忌。
尉迟宝琳他们还不太一样,相互之间主要还是队友的关系,私底下还没达到那么亲近,自然就要考虑的多一些,以后相处的时间还长啊,这时候如果占的便宜大了,以后面上怕会不好看啊。
这事就算是这么定了下来,酒菜马上就上好了,林森干脆的又发挥了千杯不醉的本事,把两帮子人马全给灌趴下了。
原本泾渭分明的他们,因为有着林森这个共同的酒桌大敌,总算是难得的合作了一把。可惜即便林森是来者不拒,在他们的车轮战之下,也仍然轻松的坚持到了最后。
好在赶在他们全都被灌趴下以前,林森也算是成功的量好了他们的身体维度,给他们做的护甲必须更加专业,也要更合身才好用啊。
毕竟是要作为推广大使的,不够威武雄壮,更主要的是不够拉风的话,又怎么能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加入进来呢。
只是这橄榄球运动本身的魅力固然很大,但显然不如有一身亮骚的装备配合着,更能满足年轻人出去装叉的心思吗。这就叫投其所好!
当然这里面林森还有着自己的一些小心思,他毕竟在大唐是毫无根基的存在,所以在和程咬金他们的交往也好,和李丽质她们那帮子贵女的相处中也好,都在有意无意的培养着和他们的共同利益,将更多的人拉到自己的战车上来。
这次和这帮子二代们一同搞这个橄榄球装备,显然也有这样的考量在里面。
这两队人之中,既有着程家的三兄弟,也有着秦琼的本家子侄,还有牛进达和公孙武达的儿子,等等一帮子本就和林森相熟的勋贵家的后人,这算是进一步加强和这几家的联系,本来他们的老子也都有着让这帮年轻人和林森多亲近的意思。
而另一边尉迟宝琳他们和林森都是队友,以后少不了还要一起待上不短的一段时间,相互之间关系更亲近些,自然也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而且说到底大唐以后基本还是要靠这帮人撑起来的,尤其是武将一系,在座的这些人未来可都简单不了。
作为自家大舅子的程家哥仨就不说了,未来基本都在十二卫中就任高层,潜势力更是不用多说,程咬金的门生故旧也是不少的。其他那些个哪一个以后都不会差咯。
就比如说那张瑱吧,虽然张家有点不显山不漏水的意思,可来自后世的林森可是听说过他们家的名头,简单的说下人家张家的历史,就明白林森为什么这么推崇这一家子了。
他们的老祖宗是汉朝的中流砥柱张良,张子房,这位的大名想必不用多说了。
而到了张士贵这一代,原本想着隋文帝搞了科举制度,就想重现先祖的荣光,走文官道路,因此对经史子集,诸子百家都精通的很,结果遇到了隋末乱世,靠着武艺也变成了李唐起家的大功臣。
从后世的历史来看,张家作为武勋世家的历史,贯穿了整个大唐的二百多年,从大唐建立到灭亡,张家共历8世,全都是举足轻重的大将。
要不是5世孙那出了点小纰漏,张士贵的爵位和官职差点成了世袭罔替!
即使这样,最低的后几辈也都是骠骑将军这样的从一品高官,如果算上张士贵的先人,那就是一个经历了11世,共计流传了364年的武将世家。
如果这样还不够神奇的话,到了张士贵的九世孙张崇嗣这,整个张家又来了一次华丽转身。
作为宋朝的开国元勋之一,张崇嗣和他俩弟弟领导着整个张家,又变成了一个地道的“进士世家”,在五代、宋、金、元时期连续十九代,代代有进士,共有中进士的后人三十余名。
而且明清时期,依然能够见到张家人的身影,这次他们又化身成了名扬三晋的“慈善世家”。
你说这样一个传承不断,代代都荣光的家族,值得推崇不?
张瑱本人性子也是很让人信任的那种,林森又是刻意结交,所以在座的这些人中,除了程家哥仨以外,倒是以这张瑱和林森最为相熟了。再加上这次的球赛中,林森可以说变相的救了他的性命,因此他拿林森也是颇为敬重的。
另外,林森也有意避开了那些个后来不太着调的人家,比如那头上有一片草原的房家老二房遗爱。
虽然本身也像武将多过像文人后代,少不了也有朝武人这边靠拢的意思,可林森就没有去主动结交过,以后的变数太多了点啊,虽然觉得这位也是个可怜人,不过林森还是敬而远之了。
至于柴家的柴令武那种心思大的,林森也是尽量躲开了,即便他老子柴绍现在算是勋卫们的顶头上司,现任右卫大将军,差不多的还有现任左卫大将军的侯君集家的。
可以说林森这也算是着眼未来的布局吧,提前打好关系,总比未来临时抱佛脚强得多。
送走了这帮醉醺醺的二代们,林森赶紧回家安排庄户们,开始生产橄榄球比赛的各种用具,为即将到来的热潮做好准备。
而他本人还得回去做好两队推广大使的技术指导呢,就指望大训后的这场比赛一炮打响了。
正文 第二百二十八章 抢手货(求订阅o(╥﹏╥)o)
庄户们那边干的热火朝天的,而林森自己则大多把时间花在了军队中,或者得空就跑去程家那边和程怀玉腻在一起。
庄户们现在对林森这个家主已经能够做到无条件信任了,听到林森说又有赚钱的活计了,即便那些橄榄球和各种级别的护甲还没开卖,他们依然干劲十足的开始了加工。
反正林森都是计件给钱的,也不用担心林森少了他们的工钱,大不了明年少给点租子呗,当然大家都知道这个可能性不存在的。
而且这些收入对这帮子庄户来说,也显得没有那么的重要了,因为家里的存粮都不少,心里踏实啊。
趁着刚完成秋收的功夫,粮食价格还没有多高,得了林森提示的他们,全都额外买了不少的粮食回来。
如果林森没记错的话,年后也就是贞观二年,好像有一场大旱灾席卷了整个长安地区,提前多储备些粮食显然就很有必要了,林森也把整个土楼里所有的仓库,全都塞的满满的以备不时之需。
这之后庄户们就开始为过冬做起了准备,各种芽菜已经先生上了,天真个转凉以后,正好囤货已经比较多了,又能卖上好价了。
不过做这些显然都不会影响他们继续加工护具啊,那豆芽菜本来就不需要经常蹲旁边照料了。
至于做护具用的那些轻木和软木,自然都是林森改造出来的,这回他找到了更加节省改造能量的法子,只要弄些小树苗来,改造好了以后,再催生起来让它们迅速变成可用之材就得了,多浪费些催生的能量而已,这个效率可不就高多了吗。
节省出来的改造能量,林森还可以用来改造些抗寒的蔬菜品种,还有晚熟的水果出来。
今年卖反季节蔬菜依然会是林森冬季的一项主要收入,其他人也不会看不到这其中蕴含的利润,怕是少不了探究的目光在关注这些东西的来路。
温泉种菜的理由能挡得了一时,可难保哪天就有人寻到那处温泉那里去,这个秘密怕是保留不了多久的,早点弄出抗寒的蔬菜品种来,这个问题自然也有了遮掩,不怕人家找茬了。
而原本属于王君廓家的那片果园,全都被林森给改成了晚熟的品种,比如味道甜美,清脆可口的雪桃,还有冬枣和冬苹果,都是甜度很高的品种。
现在甚至还没有下树呢,可已经引起了一片惊叹声,到时候往皇宫里,还有相熟的勋贵家里一送,不难想见一定又是抢手货啊。
虽然下聘礼已经完事了,可婚礼当天才是真正花钱如流水啊,林森虽然不说摆多大的场面,可也绝对不想让程怀玉觉得委屈了,到时候的花销肯定也小不了,林森自然还是不缺乏赚钱的动力的。
这新品的水果显然就是他增加冬日里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了,主要也是之前的那些个优质水果让他尝到了甜头,如今都已经成了自家的摇钱树了,所以对这批冬季水果的未来自然是非常看好的。
为此他不得不加派了一些人手,到那原本隶属于王君廓的果园那边去做好保护。
还好这处果园也在终南山的地盘内,离林家庄子虽然也有段距离,但也不至于太过遥远,看来李世民当初封赏这处果园时,就考虑到了这一点,也算是照顾的很周到了。
当然了林森这段时间的收入,也不是说就只有这么可怜的一点,原本的那些个产业,销售也是一直很火爆的。
独一味这边仍然是所有产业中挑头的,随着天气转凉,火锅又变得重新红火起来,楼里的羊肉消耗的总是那么快,最近听说都开始从周边地区订羊了,实在是长安周边的羊,已经有点赶不上食客们吃的速度了。
再加上二店那边的自助餐,也适时的添加了自助火锅的项目,这个羊肉的消耗就更甭提了。
实在是这羊肉加了辣椒和孜然以后既美味异常,还有着很好的发暖效果,尤其是配合着火锅一起吃的话,哪个吃完了少不了都要放一身汗。天冷的时候谁不想吃点暖心又暖胃的好东西呢,如此受欢迎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甚至连羊骨头都没浪费了,在林森的建议下,干脆的做成了羊蝎子,即便是这些个非富即贵的食客们,也不介意吃的汁水四溢的,啃的这叫一个酣畅淋漓。
当然如果有不想弄脏了自己高贵的双手的也不要紧,酒店里肯定没有后世那样的一次性塑料手套,可是会提供薄羊皮手套啊,戴上手套再抓着羊蝎子大快朵颐,自然就没了这样的烦恼了。
这皮手套在咱们国内历史上大都是作为保暖,或者为那些王公贵族收殓尸体所用,可在外边的作用就不太一样了。
最早在《荷马史诗》上就有相关的记载,在天竺次大陆和整个中东世界,这手套都曾经作为重要的餐具存在,其作用和咱们的筷子差不多,因为他们喜欢用手抓饭菜啊。
这样一来酒楼这边屠宰的羊,就算是物尽其用了,连羊皮都没有浪费,不是做了橄榄槭的外皮,就是被做成了手套,酒楼这边用的其实都是质量最差的那些,毕竟只是简单的隔油而已。
送到兰蔻那边的羊皮手套,才是真正的精美异常。长安城里并不缺少手艺拔尖的裁缝和皮匠,在他们的通力合作下,又有着林森和程怀玉这俩夫妻档的设计师在,做出的手套集时尚美观和实用功能于一身。
一经推出,就在常来兰蔻这边的贵妇们中间广受认可,而这帮人一致喜爱的东西,自然就会变成整个长安城女人们追逐的潮流,印有兰蔻标志的手套,一时间也成了时尚尖货,很是引起了一阵抢购风潮。
当然真正能够买到的,还是那些兰蔻的会员们,也就是真正顶尖的那部分贵妇和贵女们,卖价自然极是不菲。
而且兰蔻秉持着一贯的观念,还会为那些顶级威暧霹会员们提供定制服务,羊皮只是最基础的款式才用的,算是最为便宜的产品线了,牛皮的,鹿皮的自然都是少不了的。
只要你出得起价钱,你就是想用鼍皮,又叫猪婆龙的皮来做手套都成啊。
其实就是后世的扬子鳄,只不过大唐这时候可没那么少见,更不是保护动物,在某些大方大概都快要成灾了,听说时不时还有吃人的传闻,猎杀它们自然没人反对,当然也没那么好对付就是了,因此价格吗,那自然也是极好的。
不过这还只是兰蔻增加的其中一个项目而已,另一项原本林森专为程怀玉准备的东西,才是真的受欢迎呢。
正文 第二百二十九章 可爱的财迷
林森想更好的融入到军队生活中去,所以才会花费那么多的时间泡在勋卫府那边,谁让他承诺过要给程怀玉一个诰命夫人呢。
所谓功名但从马上取,这也是大唐到了贞观朝以后最快的提升途径了,尤其是如果能够赶得上不久之后的覆灭突厥的那场大战的话,林森真的是有希望能够达成这个目标的。
可那毕竟是上战场,和他对付那些山贼大军肯定是大相径庭,对手都是马背上长大的突厥人,战斗力和战斗方式都会有许多不同,而他也不再是那个只需要守好土楼,就能立于不败之地的林家庄主而已,而是会作为大军的一员。
这其中差别太大了,所以林森必须尽快的适应自己的这种身份的转变,熟悉军队中的一切才行。
相比程怀默他们那种堪称在军营中长大的家伙,他差的东西还是太多了些。
当然这并没有耽误他这个宠妻狂魔随时关心自家老婆的情况,除了时不时就要和程怀玉腻在一起,搞的程咬金好几次都不爽的想要开口撵人以外,他还为自家老婆准备了一份应对冬天的礼物。
皮手套自然少不了程怀玉那一份,但是经常练武的她,冻伤双手的几率反而不高,倒是那逐渐变厚实的衣物让林森有些不爽,为了御寒自然要一层又一层的套衣服。
这时候的衣物都是宽袍大袖的吗,保暖效果就是要差一些,富贵人家用的料子又多半是丝绸,看着很是光鲜亮丽,可其实保暖效果同样没好到哪去,又没冷到可以穿皮裘的日子,提前穿上了也不太符合她们这些贵女们的形象追求啊。
当然了,其实对林森来说,最为直观的一点感受,还是他想要突破层层衣物的阻隔,热心的帮助自家老婆托住那一对未来孩子的大食堂变得很是困难。
这对于他这样一个忠实的球迷来说,不是,是对一个热切的想要帮助老婆减轻负担的人来说,完全不能忍啊。
相对好多层厚重的衣物,显然还是单件轻薄而又保暖良好的衣物更符合这个需求,也会更加的美观些。
没用怎么冥思苦想,林森就拿出了后世常用的冬日里的保暖神器,就是羽绒服了。
当然要是放到后世的话,这时候最合用的自然还是万能的冲锋衣,不过谁让现在没有那些人造纤维可以用呢,想要达到那么好的起毛效果也不太容易。
还是羽绒服这东西最为方便直接,天还没那么冷的时候,做个轻薄款的就是了,等到天气真的冷起来了,再考虑增加一些充绒量也就是了。
而且羽绒方面也有鸭绒和更加保暖的鹅绒可以选择,同样可以把鹅绒留到深冬再用。
至于面料,可以选择的种类其实也不少,因为这时候的布料做出来都是非常细密的,只要针脚做的细密一些,同样不用担心会有钻绒的问题,起码也不会比后世的那些羽绒服来的差了。
再配合后世最为常用的三层穿衣法,一层吸汗排湿的贴身小衣,一层用来作为保温保暖层的轻薄款羽绒服,最后再来上一件挡风用的外衣,御寒的效果简直不要太好。
而最外面的一层,完全可以选择最漂亮的一件作为颜值担当,就可以达到美貌与保暖兼顾的效果了,也不像原来那样一层套一层的,显得臃肿又沉重。
等到以后大家对这羽绒服更好的接受了,完全可以做成外套和羽绒夹层一体的形式,也就是后世的派克大衣那种样式的,只不过需要朝这个时代的审美做一定程度的妥协罢了。
而且相对那样的形式,比较贴身的羽绒夹克加羽绒裤的样式,显然更加节省羽绒材料啊。
得了林森精心准备的这件礼物,程怀玉显然对自家夫君的这份用心非常的认可,难得主动的送上了一个香吻。
不过相对�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