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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掌大唐-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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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被抽调去参与这次战斗的,就包括柴绍统领下的部分勋卫,还有部分十二卫的精锐。
这里面自然就包括了林森在内,还有暂时归他统属的一队勋卫,只不过不全都是原本尉迟宝琳那队的人,算是个凑班子。
收拾好了行装,带着精挑细选的那些庄户们一起,林森跑去和程咬金他们告了个别,又好好安慰了一番泫然欲泣的程怀玉,带着第一次奔赴战场的复杂心情,林森总算是正式的加入到了讨伐梁师都的大军之中。
人生中的第一场真正的大战在等着他!
正文 第二百三十六章 秘密武器(求订阅(T_T))
其实这次真正出击的战兵并没有太多,当然这只是相对来说规模并不是太大,朔方城那边梁师都的势力倒不是很需要担忧,只靠周边几个州府的边兵就有望拿下,此行主要对付的目标,还是有很大可能会来援的突厥人。
边兵们之所以一直没法专心对付朔方城,主要也是因为突厥骑兵的牵制。而只要林森他们此去打退了突厥主力,朔方城就成了瓮中之鳖,有很大的可能不战而降。即便他们负隅顽抗,也扛不住多少时间的。
不过所谓人上一千,彻地连天,人上一万,无边无沿。这话林森以前只在玩骑砍那类的大场面的战争游戏时稍有感触,可真个到了集结地这边看到了庞大的军阵后,林森才真个感受到了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震撼。
正兵加上辅兵足足几万人聚集在临时营地里,那真叫一个无边无沿,要不是林森也曾有过长假出游的经历,见识过各大热门景点摩肩擦踵的恐怖,还真不一定能扛得住这个场面。
带着十几个庄户一起找到了勋卫们的地盘,林森这才发现自己想的还是太简单了点。
他老老实实的按照规定,只带了他这个级别最多的十五个部曲,这就觉得自己的阵势已经很夸张了,因为这些部曲来杀敌立功,那功劳都要算到他本人头上的,当然他回去后肯定也要给这些庄户一些回报才是。
可他手底下这帮子勋卫,哪一个身边都没少了几十号部曲,怪不得程咬金一定要给自己争取一个带队出发的机会。
这特么手底下人连带着各自的护卫们一起,自己这统领的根本就不是一个小队,而是一支小型军队了,怕是千八百人都能有了。
而且能给勋贵们做家将的,不用说都得是顶尖好手,尤其是唐初这会,怕是都是战场上厮杀了无数回的,这么多好手聚集起来,这阵容绝对称得上豪华啊,当尖刀都够了。
谁让这时候就是这么个风气,人家老子级别高,给的部曲的编制就多,也就是合法的家将数量就要多许多,家里要是有好几个当官的又没分家的话,一家人的名额是可以全都叠加起来的,因此即便是文官们家中也都有着大把的护卫。
尤其是关陇世家出身的那帮子家伙,家里都不缺高手在,甚至不会比那些个纯粹的武将手底下来的差。
当然了,武将们养的庄户虽然名义上不是部曲,可真个有事,这帮子庄户拿起刀枪来,一点都不会比普通的战兵来的差了。
所以这个部曲的数量,也只是限制了他们出战时身边能带着的护卫们的数量而已,毕竟他们的功劳都要安在家主身上的,是不算在军队的士兵数量之内的。
后世广为流传的那个斯巴达三百勇士的故事,就选择性的忽视了他们手下的几千号战奴。
而这帮子勋卫们带大把护卫出战,也是这时候的惯例,勋贵们想把自家嫡子送到战场上去锻炼一下,多赚些功勋回来,可不是让他们去送死啊,没有周全的安排,怎么会让他们去冒险呢。
从这个意义上说,普通人竞争不过这些个武勋后代们也是很正常的,你一个人再能打能杀,还能比得过几十号老兵油子帮人家刷功劳吗,有这个赚取功劳的速度,升职快一些也是理所应当的啊。
林森吃亏就吃亏在他家的部曲名额也就只有这么多而已,况且都来到军队中了,总不能再跑回庄子上去招人吧,好在他手底下这些都是以一敌百的猛人,真正的高手中的高高手,倒也不怕抢不过手底下这帮勋卫们。
没看到林森他们一行人过来时,那些勋卫们身边的护卫,都下意识的围拢到了各自的少主身边,摆出了防卫姿态,可见林森挑选出的这些庄户们给他们造成的压力有多大了。
都是一帮子尸山血海中趟过来的狠人,也就只有遇到那些真正的杀才时才会有这般的反映。
而席卫忠他们扫了这些人一眼,眼中仍然淡然的很,围绕在林森身边,还是原本的那副德行,默默的整理着自己的东西。
相较于手下这帮家境都算是不差的勋卫们,林森准备的东西甚至还要更多也更精细些,趁着真个出发奔赴战场以前,自然是要先做好清点的。
随着林森他们一件件一样样的整理出来,即便是那帮子见多识广的勋卫们也都有点惊奇和羡慕了,实在是林森这里入眼可见的好东西太多了点,他们都忍不住有些动心了。
林森他们的盔甲都很不起眼,并没有引起勋卫们的注意,其实反而是林森最大的倚仗所在,他对这些东西又进行了一次升级,由原本的铁桦木材质,换成了事实上更为坚硬的白坚木,这玩意才是真正已知的硬度最高的木材。
后世有种测试木材硬度的方法,就是测量将一个直径点444英寸的钢珠,压入木头表面二分之一所需的力量,用磅或者牛来表示,称为简卡硬度。
号称比普通钢材硬一倍的铁桦木,据说在这方面和黑檀以及黑色铁木差不多,都有三千多磅,可白坚木却有将近五千磅!
也就是说得用两吨多的力道,才能压进去半个钢珠。
考虑到曾经的很多火枪用的弹丸和这钢珠的直径差不多,那么基本可以说即便是火枪也打不透这样的木材的。
而且相比而言白坚木的密度还是要小一些的,所以林森才进行了一次升级,换成了这种更轻而坚固的材料。
另外之前的橄榄球护具也给了林森启发,在白坚木板甲的内层,他又特意加了一层软木进去,这样不论是面对锐器的攻击,还是面对钝兵器的打击,这套盔甲都能有着比较全面的防护。
当然了类似结构的头盔,面甲以及盾牌,都是少不了的。
反正林森除了把羚牛骑了过来,还额外准备了两匹高大的战马,平时用来帮忙驮着众多的装备就行了。
跟他前来的庄户们也都是一人三马的配置,毕竟主攻的对象怕是突厥骑兵吗,坐骑方面也不能落在下风才对,他还存了追袭敌军的心思呢。
他也没忘了把秘密武器全都带上,万一形势不利,总要有些保命的底牌,心里才比较踏实啊,上战场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一定能够稳赢不是。
他手底下那些勋卫,就是看懂了其中一部分东西的功用,这才忍不住羡慕的。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七章 小心暗箭
既然是秘密武器,当然要保密才行啊。真正让手下这帮勋卫们看到的,只是一些不那么出格的东西罢了,那些压箱底的好东西,都藏在马鞍带的底部呢。
勋卫们羡慕的就是这些看上去就很厉害的东西,比如说诸葛连弩这样的群战利器,还有三弓三箭的手弩,都是为了在骑兵突袭时,尽快的泼洒出一片箭雨出去,尽可能多杀伤一些敌人,清空前路,为冲锋留出更多的空间来。
当然还有三棱状的破甲锥,和有着宽大的双刃面的飞斧,也都装备到了所有的庄户。
不像后世林森看过的许多小说说的那样,这三棱状的破甲锥一拿出来,那些打老了仗的名将们就各种惊呼,各种夸赞,因为很早以前就有着类似的东西出现在战场上了。
尤其是曾经重骑流行,甚至是所向披靡的时代,各种破甲箭,破甲锥,以及对付重甲的重兵器,都曾经非常流行过。
如程咬金他们这些人,都曾经是这类武器的重点对付目标,谁让他们都穿着厚实的铠甲呢,自然不至于对这些东西感到陌生,不过如林森手头这些做工这么好的也比较少见就是了。
因为他都是用木头做出来的,高硬度的木头做尖头,韧性更好的部分做了锥杆,保证整体平直,而破甲效果最强的同时,也注意到了重心的平衡,让这破甲锥用起来更加方便,还能飞得更快更远。
飞斧同样是经过林森精心设计过的,飞行距离会比普通的斧子丢出去来的远得多,近乎圆形的刃面,也保证了足够的杀伤力。
相比起普通的箭枝,这两种东西在有着更强的致死能力的同时,还有着后者所远不能及的止动能力,是能够直接把敌人打飞出去的,基本不存在带伤继续参战的可能。
被射的跟刺猬似的,还能勇猛无比的敌军,并不是很难见到,可中了这俩玩意任何一种,就只能去马蹄子底下躺着了,能不能留个全尸都难说的很,更别提爬起来继续战斗了。
用后世的武器来做个类比的话,大概是小口径步枪和霰弹枪的对比吧。
至于真正的秘密武器是啥,林森还是希望能够尽可能的保密吧,他只打算拿来保命用,目前还不到见光的时候。
只是必要的时候,这些玩意应该能干掉千八百人,帮助他突出重围绰绰有余了,这才是他的底气所在。
他带来的众多生活物资,同样让勋卫们羡慕不已。手套就不用说了,林森这边肯定是人手一件的,都是皮毛一体的精致分指手套。
不过那帮勋卫们也不差了,手下护卫不敢说,反正他们是人手一件的。
这里面虽然也有一些是出自兰蔻的,那上面的标识林森不可能不认识啊,不过更多的都是不带标识的,也不知道是他们自家做的,还是从别的地方买到的。
不过这样的东西,本来就没什么太大的难度,以这帮勋卫的身家背景,做不到林森手中的那么精致,也不至于差到哪去。
这帮勋卫们很明显也都穿着兰蔻出品的羽绒服呢,要不然也不会是现在这个衣服厚度了,可相比林森他们身上的,不论是保暖性还是美观度方面,肯定都要差上一些的。
林森他们穿的,已经是类似派克大衣样式的最顶级的鹅绒服了,保暖性绝对没的说,只是看上去可能不如某些勋卫穿的皮大衣来的豪气一些罢了。
当然其实他那也有带的虎皮和熊皮,只不过是用来当被褥用的,更多的还是隔绝凉气的作用,因为他和庄户们都还带了羽绒睡袋,帐篷也是设计更加合理的新款式,这些东西往野外一放,那睡眠质量和军队制式大帐篷的感觉,肯定是天壤之别啊。
即便是最豪气的那几位勋卫,都不得不表示对林森他们的艳慕了。就这还是因为他们没看到林森准备的那些个吃食呢。
他可是自己琢磨着配方,弄出了类似后世的那种压缩干粮,还有功能饮料,都是高热量又营养全面的好东西。
在大营里有着充足的粮草供应,自然用不到这些东西,可万一出去执行任务,尤其是深入敌后的斥候任务的话,有了这些东西可要方便的多了,再配上那方形的铁皮饭盒,不论是喝水还是烧饭,都方便的很。
准备的十分周全的他,还弄了许多伤药带上了,当然高度酒和酒精也都是少不了的,必要的时候他和庄户们也可以直接转变成救护兵。
说起来他手底下这些勋卫也算是有福气的,能赶上个这样的上司,随时都能得到最为有效的治疗。
这不林森都没用怎么鼓舞士气,看到他带了这些个救命的东西,有知道他曾经的辉煌历史的勋卫,已经忍不住欢呼起来了。
再把这信息给其他勋卫们一说,这帮子人立马就情绪高涨起来。连带着他们带来的那些家将们,看向林森他们的眼神都多了几分暖意,不再是那副冷冰冰的戒备样子了。
全都理清以后,林森他们这一队人马也算是全都安置完好了。
柴绍这个大元帅的训话结束以后,所有的战兵又各自回去进行最后的休整,辅兵们最后清理下物资,而那帮高级将领都被叫了去商议该怎么打了。
趁着开拔前的最后一点轻松时光,林森把手下这帮勋卫们都叫到了一起。以后就是要把后背交给对方的生死兄弟了,自然要好好了解一下,既是为了加深下感情,也是为了弄清楚各自都擅长些什么方面。
他毕竟也是第一次带队出征吗,到时候有相应的任务时,他也好有的放矢啊。
这其中当然也少不了问清他们手下人中都有哪些牛叉的角,比如射雕手这个级别的,自然要干点狙击手的活。
不过也不至于把他们单独挑出来重新编队,人家摆明了就是来护卫少家主的,有命令还是直接下到勋卫那里就行。
这一番畅聊,相互之间可不就熟稔多了吗,再多来上几轮推杯换盏的,关系就更融洽了。
当然他们可不是在喝酒,这还不到劳军的时候呢,没开酒戒令的情况下那绝对属于找死的行为,他们喝的是林森现煮的奶茶而已。
奶是马奶,从林森他们额外多带的每人一匹的母马身上现挤出来的,茶叶自然也是他带来的茶饼。
大冬天的,还是跑到与草原快要接壤的地方,林森就琢磨着到时候肉类肯定缺不了,想找点青菜却是一点可能都没得,弄点茶叶来,才不至于活活腻死啊,这不刚开始就派上用场了。
他这也算是学了后世成吉思汗的故智,试试看是不是真的带上母马就能打到天边去。
其他各个队伍也都是差不多的情况,凑一起吹牛打屁的大有人在,很多老兵也在通过这种形式,给新兵们传授着战场经验,因此整个营地里氛围都很是热烈,少了许多大战前的紧张气氛,多了许多对建功立业,衣锦还乡的憧憬向往。
“小心暗箭。”散场之后大家各自归营的时候,一个扔到人堆里立马就能消失的,长相极其普通的兵士,在路过林森的身边时,小声的说了一句。在林森一愣神的功夫,这位就已经消失在了人群中。
正文 第二百三十八章 为大军前驱(求订阅)
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林森觉得这大概是某位大佬的提醒了,最有可能的就是李世民。只是明知道有人想弄死自己,还送自己来这是几个意思?想要拿我做鱼饵来钓鱼?
不过无所谓了,都已经身在局中了,老老实实的做好本分,注意别被人真个下了黑手就行了。
这边林森边琢磨着边朝回走,还没回到自个的营地呢,又被一个军士给叫住了。
“你说薛万彻将军叫我?”林森有些疑惑的再次确认到。得到对方的肯定答复后,林森再不迟疑,赶紧跟了上去。
虽然和这位也算是有过一面之缘,不过好像相处算不得很愉快吧?虽然自己当时觉得那也算是结了个善缘,可人家是个什么感受还不好说呢。
一个堂堂猛将,当时的表现可算不上多么光彩,有点损害了他的形象的意思,怕是心里不一定会很舒畅,这从他后来也从未主动联系过自己好像也能看得出来。
那么这时候叫自己过来又是几个意思?在自己面前抖抖威风?打压自己一番?这不是小说里装逼打脸的剧情吗,那自己怎么反打脸回去才能更爽呢?想着这些有的没的,林森很快就来到了薛万彻面前。
“一直想谢谢你那次的指点只是没有机会,这次既然有缘一起参战,正好一并谢过了。”出乎林森的意料,薛万彻很是郑重的对林森施了一礼。
“可别。”林森赶紧让到了一遍表示不敢受。
“这次除了表达谢意以外,也是想给你提个醒,我最近收到消息,怕是有人想要对你不利,但现在还没法揪出这人来,就只能先告知你一声,战场上一定要警醒些。
听闻你也是第一次上战场,有什么问题也可以来问我。”薛万彻很是郑重的提醒到。
“谢过将军提醒,末将晓得的。”既然人家带足了善意,林森自然也不会拒人于千里之外,也是笑眯眯的答道。
“另外,我看你手下这次都是些悍卒,也想问问你有没有意来我的麾下,一同充当大军先锋呢?
虽然风险肯定要大一些,毕竟你们这些人中新丁也比较多,但是能够获得的功勋也要大许多吗。有那些护卫在,你们这帮人的安危还是有保证的。
当然这事主要还是看你的意愿,我并不强求。”薛万彻诚恳的说道。
“我本人自然是非常乐意做大军先锋的。”林森毫不迟疑的答道。
“但是我能不能问下那些队员的意见呢?毕竟不一定每个人都这么想。”
虽然这个事其实是可以一言而决的,谁让他是队长呢,可如果自己私自答应了,回头这帮勋卫再出现了伤亡,就怕要落一身的埋怨甚至是仇恨了。
因为他们最初的任务安排不是这样的啊,要是刚开始就安排他们充当先锋,自然也就没有二话了,大家玩了命也要干啊。
“好。”薛万彻倒是没有因为林森的迟疑而不爽,他也知道那些勋卫的身份都不简单,不想好心办了坏事啊。
林森回到营地里把这事一说,一帮子勋卫兴奋的嗷嗷直叫,哪有不答应的道理。既然他们统一了意见,那林森还有什么好迟疑的,立马就去告知了薛万彻。
于是等到大军开拔的时候,林森他们这一队人马,大概也可以算是整个军中最为精锐的一波人了,直接就跑到了大部队的最前面,开始履行起了先锋的职责。
正好趁着这个机会,林森也想给更好的磨合一下队伍,同时也让麾下这些人好好适应下比较艰苦的环境,少些养尊处优的架势,因此大部分时候他们都前出几十里路为大军哨探,也就偶尔回大营补充些物资而已。
进入延州之前,林森他们相对还要轻松一些,突厥那边正忙着干架呢。
颉利和突利俩可汗之间的矛盾已经压不住了,北边原本臣属于突厥的薛延陀也开始蠢蠢欲动,已经有些突厥部族开始依附薛延陀了,这时候他们早就没了之前渭水之盟时大兵压境的霸气了。
虽然大唐这边也做好了和突厥全面开战的准备,但是突厥大军显然已经没了深入大唐的心思,在延州以南的大唐地界,发现突厥军队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所以这一路上林森一边身先士卒,跑到了整队人马的最前面,一边还能过着相对惬意的生活。即便一直在野外风餐露宿,倒也没有太难熬的感觉。
他和手下那些庄户们一样,都是接受过埋伏和反埋伏的训练的,想要发现敌人的踪迹,应该还是很容易的。
再说以林森的超强五感,十米之内甚至能够听到别人压低的呼吸声,夜间视力也和那些个夜行捕食者相差仿佛了,被敌人埋伏的可能性也是很小的。
每次值夜基本都是林森来的,他有高大的羚牛坐骑可以帮忙挡风,一身厚实毛发的羚牛对这样的寒冬毫无畏惧,还有两只守山犬当活暖气片,同样一身长毛的它们,完全可以给林森围出一个相对温暖的空间来。
而且有这两个警醒的家伙在,敌人更是无所遁形啊,而林森怀里还抱着呆毛这个小哨兵呢,尤其是遇到山林地形的时候,呆毛完全可以帮忙组成一个立体侦查网络,探查起来就不存在疏漏的可能了。
林森还能美滋滋的喝着热乎乎的奶茶,嚼着家里带过来的肉脯,看着可没有一点个紧张的样子。
因此这一路哨探下来,手下那帮子勋卫对林森和他手下这些人就越发佩服了,那帮子家将看向林森他们的眼神同样充满了敬服。
一将无能累死三军的事情,他们都是见识过的,原本还担心跟着林森这个同样的战场新丁,会给自家少主带来一些麻烦,不过林森用自己的表现征服了他们,让他们相信跟着这位不仅不会被拖累,反而有着诸多好处,建功立业就在眼前啊。
当然到底如何,还是要到真正的战场上去见真章,只要林森继续维持眼前这股劲头,必然不会让大家失望才是。
不过真正进入延州以后,林森也不得不更加警醒起来,同样也要提醒自己的这帮子手下,一定要结队而行,到了这里绝对不可掉以轻心了。
与夏州相邻的延州,曾经三度遭受过梁师都的攻伐,虽然这倒霉催的就不是个能成事的,偏偏又是个倔驴,每次都被他的苦主——延州总管段德操按在地上一顿摩擦,可他还是每次都领兵前来。
这次唐朝大军出击,难保这位充满怨念的家伙不会继续鼓动突厥军队先来延州肆虐一番啊。
不过看来刘晟和刘兰他们这帮子原属于梁师都的大将都干的不错,延州境内一直都没见到敌军的踪迹。
可刚一过延州,出了卢子关,林森他们就遭遇了敌军的哨骑。
林森安排了三路报信的人马,掉头去给薛万彻的先锋主力报信后,召集了麾下的队伍,毫不犹豫的就冲向了对面同样呼啸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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