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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掌大唐-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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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带在身边这些庄户哪一个都不差了,都比其他勋卫们带去的家将们显得强悍些,可唯有这爷俩杀掉的突厥人,不会比他这个家主少多少。
要不是最后冲击突厥大营时,他火力全开,将自己速度快的优势发挥的淋漓尽致,还真不一定能比这爷俩当中的任何一个杀得多了。
即便如此,公允的说,林森这次能拿到首功,杀敌人数更是数倍于一直跟随在他身后,有着更多高手家将保护的勋卫们,席卫忠爷俩也是功不可没啊。
当然其他庄户们也有着不小的贡献,还好把他们全都囫囵个的带回来了,也算让他这趟朔方之旅,没有留下多少遗憾。
球赛结束之后不久,此次出征的大军也回来了,实在是球赛进行的时间可是不短,前后历时将近一个月功夫呢,这天都开始慢慢变热了。
林森和席卫忠他们也被特意叫了过去,一起享受民众夹道欢迎的荣耀时刻。作为最大的功臣之一,他们都是要走在队伍最前面的,也算是对他们的功勋的另一种变相奖励了。
为了这事,林森和手下庄户们,还特意换上了军中临时提供的礼仪用的明光铠,锃光瓦亮的那种。
他们原来的那些战甲防御效果是很好,但是灰不溜秋的忒低调,也不太符合这时候人们对铠甲的审美啊,换上明光铠就不一样了,显得他们倍精神。
而且林森身姿挺拔,又骑了一匹有别于其他战马的羚牛,本身就已经是长安居民们八卦的男主角之一了,说起来知名度也不低,这次又走到了队伍的最前方,简直不要太风骚啊。
反正夹道欢迎的大姑娘小媳妇的,没少朝他身上扔鲜花,还有不少干脆把什么荷包香囊的都抛了过来。
林森虽然心里暗爽不已,可就是没敢接啊,这东西扔过来就是表白的意思了,他真个接住了,谁知道会不会有哪个大方的妹子,回头就去找他认亲去。先不说那妹子咋样,自己妹纸程怀玉这边还不得锤死他。
充分满足过林森出风头的心愿后,林森他们几个最主要的功臣,又被叫到了宫里去,接受林森早就期待已久的封赏。
李世民一番勉励自然是少不了的,无非就是我看好你们,期待你们再立功勋吧啦吧啦的。
不过这显然不是林森关注的重点,直到后来李世民对着林森若有深意的笑了笑,林森就知道,自己的戏份来了,赶紧竖起耳朵来仔细听了起来,生怕落下了什么好处。
前面夸赞的话略过不提,实质性的好处倒是很好理解,首先当然就是升职加薪了。
他的职官直接从正七品上的勋卫副队长,越过了勋卫旅帅这一级,来到了勋卫校尉上。虽然从官职这个名称上看,好像只是提升了两级而已,可从级别上看,这可是正六品上的实职,足足提升了四个品级呢。
武散官也是一样,从正七品上的致果校尉,一跃而升至了正六品上的振威校尉。
两样都达到了同样的级别,在同龄人中来说,尤其是以职官而论,林森绝对是数得上号的家伙了,大概也就仅次于那些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的驸马们了。
他们只要迎娶了公主,立马就会得到一个驸马都尉的职官,嗯,伺候公主就是他们的工作内容了,这官位正好比林森的勋卫校尉高一级,是个从五品下。
只是这活给林森机会怕是他都不乐意换,实在是大唐这时候出名的那几位驸马,好像头顶上都有一片草原啊……
如果说这样的级别对于这个岁数的年轻人来说,已经是极其少见的恩宠了,那显然还是想的太简单了,放到林森身上,这只是普通操作而已,真正的重头戏还在后面呢。
正文 第二百五十二章 真正的惊喜(为八哥美女的红包加更8/8)
勋品的提升倒是真的有些出乎林森的意料了,直接提升到了从五品上的骑都尉,足足提升了五个级别,而且这个和之前的飞骑尉一样,都是可以传给子孙的。
不过林森之前对这勋品的理解还是有点偏差,虽然听上去和爵位差不多,但其实是和爵位相互独立的两套体系。
大唐这边是实行的职、散、勋、爵四套体系并行的体质,简单的说,以散阶安置官僚,职品衡量职务,爵级宠酬权贵,勋官奖励功劳。
这勋品更类似于后世的军衔,和军功是直接挂钩的。回想下之前两次提升他的勋品也不难看出,都是以立下军功为由提升的,像是青贮饲料和马蹄铁这类的东西,确实也都是对军队来说更有效用的。
当然勋品到了林森这个级别,都能够留传子孙了,一定意义上讲和爵位也没有太大的差别了,无非是勋品更偏向于寒门出身的人靠功劳获得,而爵位可能门荫的影响更大一些,放这时候来说,更像是一种身份和皇帝荣宠的象征吧。
就在大家以为到这就算是完事了的时候,林森也以为这就是李世民所谓的惊喜呢,结果那边内侍还在继续宣读着旨意。
这次说的内容,是真的让林森很是意外和惊喜了,甚至都让现场的那些大臣们都忍不住议论了起来,因为林森被封爵了!
虽然只是最低级别的爵位,刚刚和他的勋品同级,也可以被认定为从五品上的开国男,可这个背后代表的意义不一样啊,这才是真正的表明了林森彻底踏入了权贵的行列,而且是那种只要不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就有望与国同休的权贵。
更重要的是,给林森的封地就在长安县境内,而且还给了林森实封,实际食邑五十户啊!
看着是不多,可要知道在场这些大臣中,就有一些即便有着开国县侯的爵位,可却不一定能够有这么多的真食邑呢,他们多大岁数了,林森才多大岁数啊。
这也不是隋末乱世那阵,为了拉拢人马可以随意许诺的时候了,进入贞观朝以后,李世民可是一直都有在清减爵位和食邑的数量呢。
在这样的一种趋势下,林森年纪轻轻的却破例被授予了这样一个爵位,还有实封,这份荣宠怕是要逆天啊。
这是真的拿他当顶尖大佬的子侄辈来对待了啊,怨不得现场很多大臣看向林森的眼神中,情绪都比较复杂呢。
就在大家还在琢磨着这些封赏背后的深意时,那边内侍还在继续念着圣旨呢,李世民很干脆的赏赐了林森全套的家当,不仅在长安城里赐了一套宅子,连男女侍者都给他准备好,这是拎包入住的节奏啊。
于林森而言,这才算是真正的惊喜吧。
对于爵位这东西,他其实并没有特别直观的感受,只是觉得不错,可房子这东西却是实实在在的好处啊,对于房子的追求,可以说是刻在国人骨子里的执念吧,林森自然也不能免俗。
其实之前林森就一直有带着程怀玉一起,去长安城中转悠着找房子呢,毕竟他有职官在身了,经常要在长安城这边工作,每次都去程家或者秦家落脚,有点说不过去啊。
来往奔波于林家庄子和长安城之间,又没那么方便,即便有羚牛代步,也要大半天功夫在路上呢。
而且这不是得考虑到马上就要结婚了吗,到时候迎亲把所有人都迎到土楼那边倒也可以,可那之后再想寄住在程家就不合适了,他又不是做了上门女婿,结婚后哪有见天住在老丈人家的道理。
所以在长安城买个房子,随时可以歇息一下,就很有必要了。
可是真个和程怀玉这个未来房子的女主人一起去找了,才发现这房子还真没那么好找到。
林森是要在宫里当值的啊,当然是离皇宫近一些的房子更合适,可这样的好位置,周围住的那真是非富即贵。
尤其是像程家和秦家他们所在的皇宫东边这一片,历来都是顶尖权贵云集的地方,除非是他们的政治生涯彻底结束了,要不然是没人会出让这片的房子的。
结果是就近的位置全都问了一圈,愣是没有找到一处合适的,真的有发卖的那种,要不就是林森的级别不够,想要住进去除非把那些超标的建筑全都拆掉或者改掉,这个工程量太大了点,而且买个大宅院回来拆着玩,林森也没那么壕啊。
要么他的级别够了,那房子却不太令人满意,太大或者太小都不太合用啊。
要说房源充沛,还是长安城最南边那几个坊市,可那边跟荒郊野外都没差了,别说耗子满地跑了,大白天见着老虎的都不是没有,林森又不是打算找地作奸犯科的,更没有修仙的意思,这样的地方显然也不能住啊。
这不正在林森为这事头疼呢,都考虑实在不行,就接下秦琼打算送那套别院的。嘿,李世民直接给赐了一套。
他能赏赐下来的,这位置和房型肯定都不能差了啊,要不然怎么能拿得出手呢对吧。
而且还把侍者都给配齐了,这些人和庄户们还不一样,能被当做赏赐的肯定都是奴隶无疑,只是换了个名字而已。
但是按照唐律来说,这些人是和大牲口一个级别的,生死都在林森一念之间,让他们干别的活不好说,这伺候人的活还是比较尽心的。
当然林森也不是那么绝情的人,真的把他们当牛马使唤,毕竟还是有些后世的思想在的。
只要再和程怀玉一起,去买些壮实的男奴隶回来做些力气活,然后配上些护卫,这套房子就能像模像样的了。
想过这些,林森笑的都快见牙不见眼了。谢恩的时候,自然也是格外的诚恳啊。
好不容易轻飘飘的从皇宫里出来了,答应了众多年轻的同僚,一定请大家一起庆贺下,之后林森麻溜的跑去程家,准备告诉自家老婆婆程怀玉这些个好消息。
当然也没忘了叫人回林家庄子上宣布这些,让庄户们跟着一起乐呵乐呵。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三章 程怀玉的考验
林森同样不是个小气的人,在此战中也是没少出力的那些庄户们,包括席卫忠爷俩在内,肯定也是要多给一些东西做奖励的、
李世民给的封赏中拿出了一部分分给了他们不说,林森都在考虑是不是应该给他们发个妹子,李世民给派过来的侍女,想来质量应该也不差。
和老婆程怀玉分享过好消息以后,林森带着她一起,去接收了所有的赏赐,宫中用的绫罗绸缎自个基本用不到,大都也是要留给程怀玉的,她也不是用不起这样的好东西,但是这毕竟是皇帝赏赐的宫中贡品,穿出去额外多一份荣耀不是。
李世民这次确实够大方的,给的这套宅子面积并不说有多大,当然也不小,关键是位置特别好,正是林森一直求而不得的皇宫东临的坊内的。
而且这原本还是出身崔家的某位官员的房产,只是在上一波的清算中进去了,家产也被剥夺一空。
要不是怕崔家的反弹太厉害,怕是他的家人,现在都有可能出现在赏赐给林森的侍者队伍中,毕竟犯官家属历来都是这些奴隶的一大来源。
就像是后来武则天身边的红人上官婉儿,就是因为爷爷上官仪,和父亲上官庭芝都反对武则天而被杀,她才成了宫人,也就是官奴的一种。
说起来李世民把这里赏赐给林森,总让人觉得很有深意的样子,难道是住着原本的敌人之一的房子,心里会更加满足些?
即便如此,也不能真个消减林森对这帮世家中人的恨意,反倒会时刻提醒他。
现在大军也回来了,眼瞅着天气要变热了,看来他对付这帮子世家中人的计划,也是时候发动了。
第一个目标,先给崔家敲响丧钟吧。从老丈人那里他才知道,针对他的动作中,崔家的人总是出力最多的,而且他们家那帮妖艳贱货也是对程怀玉最不友好的。
如果真的能够打掉这个领头羊,以后总能消停一阵吧,就算是有了必要的妥协和退让(考虑到李世民对世家中人既防且用的暧昧态度,这个可能性是很大的),没有如同计划中的一样给崔家以重创,能让他们老实一阵也挺好的啊。
当然林森是不会出现在明面上的,像对付王君廓一样,先给他们扣上个帽子,让李世民给他们定了性以后,再悄悄的去报点私仇才是最好的。
真个反扑回来,还有李世民这个个高的大头顶前面,自己还是继续做个毫无心机的单纯猛将比较好。
带着程怀玉一起将房子里里外外的全都转了一圈,确定了有哪些需要改造的地方,比如说以林森的级别不能享受的瑞兽一类的,还有一些可能用起来不太舒服的地方。
又给那些男女侍者各自分配好了工作岗位,林森又带着老婆直奔人市那边去,准备买些力工和战奴回来,补全整个房子的配置。
虽然自从上次的战斗以后,席卫忠他们基本已经变成了林森的专职护卫,当然,是从林森这里领俸禄的那种,但是其他的勋贵包括那些二代们出行,必定都会有一群男女侍者前呼后拥的,林森也有必要像他们看齐。
倒不是林森一定要讲这个排场,而是有些事情确实不太方便自己来做,比如端茶倒酒这种,和亲近的人之间还无所谓,可遇到外人还这么做就不好说了。
让席卫忠他们来干这类伺候人的活,干的不好不说,也没得贬低了他们的身份,总是不那么合适的,即便林森自己不太在意这些,总要考虑到他们的感受才是。
到了长安城这边的新家里也是,他们是家将,可以轮流放一半的人手在这边做护卫,但是很多活还是要有专人来负责比较好。
人市就在卖大牲口的旁边,在这里来自各个国家,不同民族,不同肤色的男女奴隶,统统都能看得到。
刚刚在新房子那边,已经展示了自己女主人风采的程怀玉,依然是此行的主导,哪些岗位上分别需要哪些人,选择什么样的更合适一些,程怀玉心里都更有数。
她从小就是在那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又一直是被当做未来某家的女主人培养的,在管人用人方面,比林森肯定靠谱的多,他一个后世从未享受过别人伺候的普通人,哪知道这里面的道道啊。
“要不要多买些胡姬回去啊?”程怀玉指着那边一片穿着清凉的胡姬对林森说道,还特意在几个山丘格外雄伟的女奴身上指点了几下,显然是已经看出了林森的球迷身份,这是意有所指啊。
要说这是程怀玉取悦自己的方式或许没错,这时候就是这么个风气,当家主的玩个女奴根本就不叫事,也绝对不存在女奴受宠了,会威胁到女主人地位这种事,那都是小说里才有的情节。
事实上女奴即便再得宠,发卖出去,甚至跟人交换着玩,都是主人一句话的事,也就是个玩物罢了,女主人看不过眼了,随便找个由头打杀了也就是了,绝对翻不出什么浪花来。
不过林森毕竟还有着后世的思想在,又是出身那种比较传统观念的家庭之中,穿越之前,“吃、喝、嫖、赌、抽”就算是爱好个吃喝,其他的那是从来都没碰过的,想让他随意玩弄一个没有感情的女人,他这思想上这一关过不去啊。
“咱家不需要那些以色侍人的女奴,也不会随意和人交换的,所以你还是选些能干活的回去听你指挥吧,别选那些漂亮的花瓶。”
林森说的倒是很诚恳,更是毫不犹豫的脱口而出,让程怀玉忍不住笑眯眯的满意点头。
看到自家老婆的神色,林森这才有些后怕的反应过来,这该不会是对自己的考验吧?
看来即便是表面上再大方的妹纸,遇到这样的问题,也免不了拈酸吃醋啊,自己这算是成功过关了?
侍者这块自然可以靠着程怀玉的眼光来补齐,而战奴还得林森自己来进行挑选才行。
他还是有完善自己的特种部队构想的念头在,这次就想弄个多国部队出来,最好能够囊括各色人种,有着各自特长的那种,以后真的干点黑活,这些人也更合用啊。人市这边应该能够满足自己的需要才对。
正文 第二百五十四章 任你奸似鬼
“客人尽可放心,某这里各色奴仆全都能找得到,在长安城中论起贩卖奴仆,某绝对是这个,客人你来某这里可算是来着了!”
一个大食商人用他那腔调有些怪异,但却异常流利的汉话,喋喋不休的介绍了起来,还不停的拍胸口,竖起大拇指,夸赞着自己和他手头的众多“货物”,自豪之色溢于言表。
“不论客人想要哪里的女奴,某这里都能找到,不论是来自极西之地,前凸后翘的胡姬,还是来自草原上的母马驹,又或者是皮肤黑,但却细腻顺滑的昆仑女奴,温顺会伺候人的新罗婢,应有尽有,包你满意。
当然了,唐人女奴某这里是没有的,还请贵客原谅则个。”奴隶商人先是指着那一片衣不蔽体的女奴,对着林森眉飞色舞的介绍到。
不过看着林森明显不太感兴趣的样子,旁边还有个面带不虞的妹子,关键是这位妹子他还认识,正是在东西两市都威名赫赫的“净街虎”程怀玉,这位奴隶商人立马就明白了林森的身份。
不着痕迹的挡住了程怀玉望向那片女奴的眼光,然后他果断将话题引到了那片男奴隶那边。
“原来是林郎君和怀玉娘子当面,失敬失敬。”奴隶商人似模似样的行了个礼节,干脆的引着林森到了另一边。
那些男奴隶情况也没好到哪去,有些干脆就彻底走光了,天热了吗,这样光溜溜的他不容易生病啊,毕竟不能指望这些奴隶商人能多善待他们的货物吧。
当然也是为了方便某些有特殊需要的买主,观察这些男奴隶的某些部位是否合用。反正程怀玉是肯定不太适合再跑过去帮忙仔细查看了。
林森自己过去,也不怕这人用有病的奴隶蒙骗他,别忘了他现在怎么也算是顶着个名医的头衔呢,那些人的健康状况他只要稍加留意,就能看个七七八八的,滥竽充数是不可能的。
“林郎君请看,这些昆仑奴可是长安城中最为时兴的奴仆,贵人们时不时就会来买上几个,放到家里供人驱使也好,送给相熟的友人也好,都算是身份的象征了。
哪个贵人家里要是没有几个昆仑奴在旁边伺候着,怕是都不好意思会见友人的。”
这奴隶商人指着其中的一片个头不高,但肤色黝黑,同样有着卷曲头发的奴隶,对林森极力推荐着,看来这是他们这里的招牌畅销货。
“这些昆仑奴水性如何啊?可有健壮的吗?或者身姿矫捷的也行。”
林森记得这些矮种黑人,貌似是产自东南亚岛屿上的,水性应该很好才对,正好自己手下还缺些水性好的特种队员,有这些人做补充应该很不错。
“他们都是天生的游泳好手,徒手都能下海抓鱼的。身手矫捷的自然是不缺,就看客人想要哪些人了。
至于健壮的,他们也都不差,但是某这里有长安城中都甚为少见的僧祗奴,他们看着和普通的昆仑奴差不太多,可个头却要高得多,也要强壮的多。
而且他们异常的温驯,忠诚不二,贵人买回去,不论是充当护卫,还是用来干些力气活,那都是极好的,带出去也比普通的昆仑奴更有面子不是。
只是这些僧祗奴来自更加遥远的昆仑大陆,他们又极善于奔跑,很是难以捕捉,想要活着运到大唐来更是殊为不易,因此这个价格吗……必然是要高上一些的。
当然对林郎君这般的贵人来说,这点价钱肯定无所谓了。”这奴隶商人还知道用上了激将法。
“哦?快带我去看看。”
这些普通的昆仑奴,林森已经决定要带一些回去了,也就不急着看到了,而且确实也在那些勋贵家里都见到过一些了,其实好奇心也没有那么重。
反倒是这僧祗奴,也就是来自非洲的黑人,确实是鲜少在长安城中见到,即便是程家和秦家这样的顶尖武勋家里,也从来没有见到他们的身影,林森就想看看,如果合适的话,买下来也无妨。
黑人确实都非常善于奔跑,而且能够活着从非洲大陆上,万里迢迢的被运送到大唐这边,身体肯定是非常健壮的。
要知道这一路上条件肯定是极差的,毕竟是作为奴隶被贩卖过来,怕是待遇和牲口也差不多了,没个好身板,妥妥的死在路上了。
“目前某这就剩了一对僧祗奴了,其他的都早早的被长安城的贵人们抢购一空了。呐,就是他们了。
这是亲哥俩,而且身高丈余,力大无穷,给贵人充当护卫,一定极其威武。”奴隶商人指着两个即便坐在地上,也没比普通人站着矮上太多的黑人,满是得意的夸耀到。
“身高确实不差,力气应该也不小,毕竟身大力不亏,可你为什么没说他们得了正疟,快要病死了呢?”林森指着坐在地上不停打摆子的黑人哥俩,满是不爽的对那奴隶商人说道,只是眼中分明亮了亮。
“我买这么两个奴隶回去,一点活不能干不说,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死了,这正疟弄不好还会过到其他人身上,我再多赔上几条人命!
你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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