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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香四溢-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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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又去银行提钱和唐冉冲动一把,
钻进首饰店,买了一套银制首饰。
那是唐冉帮她挑的,耳环,项链,手链,头饰,整套下来就三千块,林夕狠下心来,买,
反正可以重复的用,
而且是极其漂亮的,每一件都散发出柔和的光泽,上面雕刻着绚烂的仿古花纹,是极其的配林夕的气质的。
她们回到宿舍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
一轮明月挂在幽蓝色的天幕,周围繁星点点,凉风习习。
林夕站在阳台喝奶,她每天睡觉前都会喝上一杯温牛奶,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温牛奶有助于睡眠,但是用于唐冉的话来说就是喝啥补啥。
真的很期待明天的晚宴。
林夕想了想,又钻回宿舍翻出她刚刚买的的礼服仔仔细细的摸了摸,
唐冉看着她的熊样不忍道“别摸了,再摸也摸不出花来。”
“摸在手心里的感觉真好,很凉快。沉甸甸的”林夕又摸了摸,爱不释手。
“当然,这可是上乘的丝绸做的,暗色的梅花可是手工绣上去的,八百块,你赚到了,还不美得你。”
唐冉和林夕不同,每天晚上都会喝些红酒,宿舍里没人,她捏着个高脚杯,轻轻摇晃。
有钱人和真会享受。
“你怎么就看得出这是手工刺绣?”
“这不废话么,不是手工的哪有这么漂亮。”红色的液体在高脚杯里轻轻荡漾“当初要六百块不肯,估计这衣服成本都要六百了,卖一千八,坑谁呢?如果不是看在程沐的面子上,你还要不来。”
“那程沐真的是“帝都”的总经理?”
“傻大缺,有谁会随便用别人的名片,在车上。你都可以感觉到他的气质不同,不是么?”
“那你还这么骂他!”
“这叫欲擒故纵,男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你懂,就你懂”林夕愤愤不平“居然骗他。”
“你以为他就没骗你么!单蠢!”唐冉把酒杯的酒尽数倾尽,“林夕林夕,你那么单纯,真担心你有一天会被骗!”
“早些洗洗睡了吧!”唐冉走进洗漱台,冲了冲酒杯“这世界与你想得有些不一样。”
☆、虚荣的代价
乌黑娟亮的头发被扎到脑后用银制的发饰固定住,突出清秀的瓜子脸,套上新买的礼服,更显得清丽灵动。纤细的脖子挂着小巧的锁骨链,林夕的锁骨更显凌厉。她本来就很瘦,用唐冉的话来说就是瘦的很有特色,像一条杆子。
林夕在镜子面前很好的得瑟一回,绕有耐心的给自己画眼线。
林夕的五官很秀丽,白皙的皮肤,不需要上太多的妆,稍稍画画眉就行了。
唐冉一早就准备好了,在一旁无聊的摆弄着自己的手指甲。宿舍里静静地。
“你有包包么?”唐冉突然开口,把林夕吓了一跳。手抖一抖,眼线又得重新画过。
“有啊!不就之前和你一起去买的那个。”
“什么!就那个帆布包,你还真是大胆。”唐冉嗤之以鼻“你还以为会像偶像剧里面会有男的来拯救你么!别傻了!背那个帆布包包别人还以为你去登山。”
“那乍办,昨天又忘了买。”林夕放下眼线笔回头问唐冉。
“买买买,你很有钱不是?都怪我,把你给带坏了,我只是随便问问,没有包包可以不带。”
“可是我还要放东西,钱包之类什么的。”
“不带了,一会就回来了。大学的晚宴比你想象中要简单,你这次去要个校花的头衔回来就行了。”唐冉终于不再玩她的指甲了,走到床边拿起她的包包。
“校花,这可真是个笑话,我什么样你还不清楚。”林夕理理头发自嘲道
“那是我知道你什么样子才会叫你好好打扮自己,争取回来。”唐冉站在阳台上。
残阳似血,金灿灿的铺了一地,也给唐冉烫上了几分落寞。
其实她还有一个包包极其配林夕的,但是作为朋友这点面子还是要留给她的,十几年的朋友相处得十分不容易,每时每刻都要顾及对方的感受。
宴会六点钟正式开始,林夕唐冉两人匆匆赶往会场。
来到时已经开始了,会场中心有一对一对的跳舞,同时也因为林夕唐冉的入场引起了阵阵骚动。
林夕一身白裙更显清丽可人,散发出隐隐仙气。而唐冉则着一套黑色露背短裙,华丽却不失性感,雍容却不张扬。
一时之间惊艳全场,
唐冉似乎很满意人群的反应,微微勾起唇角,将林夕领到摆满食物的桌子旁,自顾倒了杯红酒浅尝。
总的来说大学的晚宴,大一的来猎艳,大二秀恩爱,大三嗑瓜子,大四,压根都没有大四,都去找工作了。
后来都有人陆陆续续的进场,一人比一人更加惊艳。
后来;
一身大红礼服,美丽的丹凤眼在人海中收寻林夕的身影,锁定,再抛一个鄙视的眼神过来。
强大的气场压得林夕直往唐冉身后缩去,唐冉也发现林夕的异样。对上李若曦的眼神,用酒杯在空气碰了碰,算是打招呼了。
直到李若曦消失在视线内,唐冉才回过头来对林夕说“我就不明白,你怎么就怕她,不过是一小玩意。”
林夕摇摇头“你不懂。”
唐冉恨铁不成钢的戳了戳林夕的脑袋“我不是告诉你,在比自己强大的人面前要装,没气场也要有气场。否侧别人以为你好欺负。更何况她也只是一小角色。”
林夕不再说话,默默的剥葡葡萄,李若曦在她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阴影,从小被她欺负到大,林夕遇到她都是绕道走。谁知道那货居然和她考上同一间大学。
林夕打算辜负唐冉的期待做一隐形人,一晚上都在座位剥葡萄皮。
可是有些人不是你不去招她就能安稳的了,最喜欢没事找事。这不,李若曦按照狗血的套路绕到林夕面前,一把夺过林夕手里剥着的葡萄,用涂满红色蔻丹的手指狠狠地掐成泥,四溅开来的的汁落在林夕的白裙子上,很快的变成紫褐色。
按照林夕懦弱的性格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扭头走。
更何况唐冉刚刚走开了。
“哟呵,林夕,想走么!”李若曦不依不饶,揪上林夕的头发“林夕,有钱了,摆摊小妹居然还有银饰,说说你从哪里勾搭上的男人给你买的。是谢顶的大官还是啤酒肚的老板啊!陪着他们你也爽不到哪去吧!”
“李若曦,别太过分,这是我自己的钱买的。”林夕恼了,纸老虎还有三分脾气。
“瞧瞧你这件裙子,没两三千你也买不到吧!你一个穷小子会用两三千买一件只能穿一次的礼服。我可是还记得你在小学偷过我的水彩笔。”
“我没有,明明就是你和张锡来冤枉我。”林夕忍不住大喊,她这辈子最受不了别人的冤枉,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在她身上。
李若曦摸着自己的指甲“哟。恼羞成怒啦!这里没有人会注意到的,他们都去跳舞了。所以看不到你这有趣的表情。”
“就看不惯你这白莲花模样,你以为全天下的男人都会围着你转么?不会。你这种偷别人钱的**,你还好意思在这大学混下去。'
“说说嘛!那老男人对你好不好,爽不爽啊!”
“我说没有就没有,我没有偷陈默默的钱,这件衣服是我自己的钱买的,就算自己再穷也不会出卖自己。”
“哟哟,看看这小表情,真是有趣得紧。那些老男人不就是最喜欢你这无辜的模样,对了,赵辉然也喜欢你这模样,可是他昨晚就躺在我的床上啊!你又奈我何。”
“我说没有就没有。”林夕终于怒了,赵辉然是林夕的耻辱,是她心中的刺。看着李若曦鄙视的眼神,心中的怒火越来越盛干脆一巴掌扇过去。
林夕还真是挺用力,既清脆又爽口,以圆弧模式向四周开来。
林夕暗叹爽歪歪的同时也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力。
“你居然打我!”李若曦瞬间变成柔弱的模样,只是声音提高了几十个分贝。
林夕还没回过神来;李若曦继续道“你勾引我的男朋友,你还打我。我知道我长的没你好看,可是他喜欢的人是我,你居然打我。”那眼神楚楚可怜,水光盈盈,是个男人都会产生要去保护她的冲动。
然后又以林夕熟悉又狗血的剧情“连我爸妈都没打过我,你居然打我。”
在远处悠然喝着红酒的唐冉硬生生的把口里的红酒吐回酒杯,嘴里骂骂咧咧“我去,林希不会那么狗血的遇到那么狗血的事情吧!”想了想,还是往林夕的方向挤去。
林夕有些好笑的看着李若曦演戏,这招都不知道用过去多少次了。可是却次次受用,然后大家都会以为是真的,林夕最后落得个身败名裂。
说偷她的水彩笔是,偷陈默默的钱也是,现在也是。
以前林夕都是怀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理都没理她,谁知道这次更变本加厉了。
林夕突然想起唐冉的气场论,
于是调了调频道,试做漫不经心的说道“第一,我是大一新生在高中时不可以谈恋爱的,所以我不知道你的男朋友是谁,第二,你说我勾引你的男朋友,那你说出你的男朋友是谁,我是怎么勾引他的,第三,虽然我很感谢你对我的漂亮表示认同,但是若是你的男朋友真的喜欢你,我长得再漂亮也没用。”
林夕的声音不大,确是中气十足,声声入耳。
“冤枉人的事谁都会,但是就没见过这么狗血的做法。”唐冉轻飘飘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李若曦,你冤枉人的时候请看清楚场合,这是大学晚宴,不是演戏的后台。”
“你装可怜可以,但是请不要再冤枉人的前提下,刚才我可是看到你在揪她的头发。”
周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些不知道情况的还一个劲的向这边挤来,看热闹永远不嫌人多。
很快他们就明白这是一场闹剧,纷纷散开来。
李若曦懵了,她怎么也想不到一向任她欺负的林夕会反抗,要是以前,林夕叽都不叽一声,现在居然骂她,还带了帮手。
恼羞成怒的李若曦也不顾什么形象了,张牙舞爪的伸手欲抓林夕的脸。在家她就是小公主,谁都听她的话,还真没有这么丢脸过。
林夕还没反映多来,虽然被唐冉扯了一把,但还是来不急了。白皙的脸被李若曦抓了一道痕。
身边的人七手八脚的按住李若曦。
真是不分场合,还以为自己家里的大小姐么!
林夕摸了摸脸上的痕,短短的,虽然没出血但是有水冒出,抓伤的皮肤很快的拱起,比周围的略高。
随着李若曦被人们七手八脚的压走,林夕苦涩的扯扯嘴角,终究还是以一场闹剧告终,头发被扯得乱七八糟。身上的裙子也被葡萄汁弄脏了,脸上还添了一道伤。自己不应该是光华万丈的么!怎么落得如此下场,虚荣终究还是要代价的。
☆、喂,胖子
林夕心情低落,跟着唐冉乖乖的上了药,说是想静静,
脑抽的跑出大街吹冷风。
其实没上药也没多大关系,小时候总是和别人打架,抓了无数道疤痕,其实更多的都是阿爸打的。小时候野得很,不认真读书,农村里头都是信奉棍棒下出孝子,不论女孩还是男孩,不听话就打,其实男孩子打得更多,考砸了,打;偷偷去游泳了,打;和别人打架了,打。
林夕低着头想了想,还真是有点想念被爸爸追着满山跑的日子,在家乡没有尔虞我诈,没有明争暗斗,没有防盗门。
叔公做的油糍粑粑,他家做的糍粑总是会比别人家做的香,小时候总是去他家蹭吃蹭喝,塞得腮帮子满满的,吃了一个还一个;婶婶炒的虾,香而不腥,加上蒜蓉小火炒,拌饭时加些下去,咬的噼噼啪啪响;奶奶包的粽子没有五花八门的材料却总是比其他的好吃。
一阵又一阵的冷风吹过,林夕觉得有些冷,找了个低洼的地方猫了下来;
可是人不是要一步一步往高处爬么!刚刚李若曦不就因为自己是从农村出来的穷光蛋而瞧不起自己。自己不是要从那个小城镇考到X城来么!不都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么!
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一生忙忙碌碌又能得到什么!
林夕陷入了沉思!
“瑶瑶,你不要离开我!瑶瑶,不要离开我!”一男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撕心裂肺。
林夕下意识的,向那处瞄去,重重叠叠的草木阴森森的,恰似鬼影,张牙舞爪。
又一阵冷风吹过,林夕感觉背后阴风咻咻的刮。再也不敢在这呆了,林夕探头探脑的向公路望去,没人!
“瑶瑶……瑶瑶……”男声似乎喘得上气不接下气,一阵又一阵,被风吹散。显得阴森恐怖。
林夕惊得跳起来;
“啊!……啊!……”那惊天地泣鬼神,要真是有鬼,估计连鬼都被吓哭。
林夕被吓到了,抓着嘴巴一个劲的跑,脚都不听使唤了,左脚都拌上右脚了。
“呜呜……呜呜……”类似于汽车声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林夕脊梁骨缩了又缩,几乎每根毛都竖起来,妈妈,女儿对不起你,要死在鬼的手里了。
林夕眼前已经浮现出明天早间新闻的内容了;
无头女尸出现在河畔,体无完肤,疑是被不明生物所杀;主持人点评“有知情人士透露此受害人夜间出来瞎晃,有言道不作死就不会死。”
自己吓自己还是可以吓死人的;林夕已经跑不动了,双腿抖得像筛糠一样。而且她还清楚地感觉到身后有一超亮的光线射来;那肯定是鬼的超能力,眼睛会发光。
“呜呜……呜呜……”细细簌簌;有好多鬼!
林夕痛苦地抱头闭眼蹲在地上叨叨“阿门,耶稣,上帝,救救我。”
“呜呜……呜呜……”呜了好久还没呜完,鬼为什么不咬她呢?
林夕偷偷的眯了下眼,即好奇又害怕。
啥!
还真是一辆车!
林夕嘘了口气,紧绷的神经终于可以缓了缓,余惊未了,小心肝还在砰砰直跳。
还是那句话,不作死就不会死,林夕有个毛病,就爱看鬼片,明明怕的要死还不忘的拉上唐冉一起,结果两被那东西深深的毒害的娃,连上厕所都要拴上个人,为啥?鬼片最常见的地方无外是厕所和床底,当林夕上厕所的时候总会感觉后背咻咻的风,然后的然后她就再也不晚上上厕所了。
咳咳!林夕这孩子就是喜欢自己吓自己。
安抚安抚乱蹦的小心脏,定睛一看,红色娆艳的敞篷车,座位上还坐着一男一女。在林夕的方向也仅仅只能看到两人的后脑勺。加上那车以诡异的速度在开着,还没安定下来的心脏又跳了,林夕从来不知道一辆车还可以慢成这样。
“瑶瑶……瑶瑶,别离开我。”
男子的声音越来越近了,林夕甚至还可以感受到他已经要死不死的吊着半条命。
那辆诡异诡异的车还在缓慢的挪动,
“希,那胖子居然跟来了。”女人开口,声线很软却又似指甲在玻璃上刮,两种诡异的声线组合在一起,那就是硬生生的让林夕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呵呵!宝贝,有的是时间我们慢慢陪他玩。”男人的声音更是给林夕有一种被地雷窝里炸出来的感觉,本来就很暗哑的声音加上那轻佻的语气让人有一种莫名想抽他的冲动。
林夕淡定的把竖起来的毛一根根的按下去后扭过头去。谁知看到了一坨人形物正在狂奔,借着路灯昏暗的光线依稀可以看到那个人穿着又黑又白的衣服,身上的肥肉随着跑动而一颤一颤。
再近一些,林夕不由得吞吞口水,这不是一放大版的熊猫么!
“熊猫”低着头,用一种是人都知道他跑得很辛苦的姿势在拼命。
“瑶瑶……瑶瑶……”
声嘶力竭,比起林夕家乡养的公鸭子的声音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宛若砂纸擦在干燥的玻璃上,声声入耳却又让人毛发直立。
眼看“熊猫”就要追上那辆车了,可是那车似乎有心玩弄他一般,又溜出了几十米远。
“胖子,追到这辆车我就和你做好朋友怎么样。”女人绵软的声音从前方传来
林夕位于黑暗的低洼处。以至于“熊猫”在她面前跑过也没有发现她的存在。
“好……好啊!……”“熊猫”跑得上气接下气,明明快要坚持不下去了还要拼命跑。
林夕都看不过眼了,用一个人和一辆车跑怎么可能跑得赢,更何况还是一个胖子。她都有点佩服这胖子的毅力了。
“那你跑快点啊!还差一点哦!”
“好……我会加油……的……!”那胖子握紧拳头使劲加速,眼看就要追上了,车又溜出了几十米。
“胖子!来呀!来追我呀!”
“瑶瑶,等等我!”
林夕心中大喊靠,这两个人明明就是在捉弄这胖子,偏偏这胖子还要给他们捉弄,是真蠢还是弱智。
看着胖子的头都快垂到的上了,林夕莫名替他感到揪心,一定跑了很久了吧!
“啪!”胖子终于坚持不住了,整个人都软绵绵的摊在地上。
“没劲!希!他跑不动了欸!”虽说女人的声音很绵软但是还是可以隐约感觉到带着一股风尘味,仿佛浑身透着一股廉价的味道。
“死不了!我们走。”说罢发动汽车的引擎扬长而去
“喂!这还有只胖子,你们不管他会死的!喂!”林夕从低洼处冒了出来,真的会死的。
谁也没有理会林夕,留给她的就只有汽车的呜呜声。
“我……!”林夕跺脚,要是早几分钟不怕死冒出来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欸!”看到脚边有块石头,狠狠地踢了脚。真是的,怎么会有如此恶趣味的人呢!
扫描了四周,都这个点了连个人影都没有。
摊在地上的胖子悄无声息,被路灯昏黄的光线拉的影子长长。总不能不管他吧!
如此想着,林夕快步跑过去,
因为刚刚那进过剧烈的跑动胖子整个人都相当于一个超大的发热体,软绵绵地趴在林夕的背上。林夕就一个劲的把胖子的脑袋抬起来,刚刚剧烈运动完是不可以躺下的,脑子会因充血而坏掉。所以剧烈运动之后就算再辛苦也要走几圈,否则会因为气血瘀积而产生后遗症的,以后运动就会有障碍了。
可真沉,至少两百斤,这胖子可怎么吃的呀!
林夕以自己为支撑点摇摇晃晃的把胖子支了起来,使劲按他的人中穴,“喂!醒醒,醒醒。”又拍拍他的脸,“醒醒,胖子。”“你的瑶瑶走了。”
“唔,瑶瑶。”胖子微微眯开他的眼,
“瑶你的头呀!快点起来。”
“唔!”胖子迷迷糊糊的摇摇头,呼出的热气喷到林夕身上,痒痒的,又加上刚刚跑完
身上汗津津的黏在身上让林夕感觉到很不舒服。
“快点起来!重死了,快点和我走两步。”林夕又拍拍他的脸,唔!软软的手感不错,居然又捏了捏,待林夕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居然堕落到捏胖子的脸了,欲哭无泪。
胖子头一歪,压着林夕单薄的肩膀上,一声不叽,再不去医院就没戏了。
林夕下意识的摸了摸身上的包,打算打电话给唐冉,居然没带包包!死了!没电话,没钱,这可乍办。一个人还可以走回去可是这不还有个两百多斤的胖子。
林夕发誓这是她人生中最狼狈的事,拖着一个两百多斤的胖子走了几公里,途中还要注意这胖子的状态,虽说几公里对于平常人来说不算什么,可是那得在身心状态俱佳的情况下呀!且不说身上还趴着个两百多斤的胖子。公路旁偶尔会有辆车经过,可是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夜半不回家还带着个巨人有谁敢载你。
就走了这几公里的路,林夕仿佛爬了n个世纪一般,怎么就摊上这么个事。
☆、包子和胖子
来到医院时没钱不敢去挂号,只得借用个公用电话打电话给唐冉,有钱了还要给这胖子搞这搞那找医生什么的,到凌晨五点钟才仅仅在座位上眯了下眼。
林夕也真是个奇葩,居然可以在短短十几分钟内做了个梦,梦到被一座大山压着居然没被压死,果真被毒残了。
唐冉事先回去了,被吓醒的林夕静静的看着胖子的睡颜,医院的灯本来就亮,显得胖子的皮肤又白又透,浓密的睫毛下影有淡淡的黑影,林夕第一次知道原来也有不长痘的胖子,撇开他脸上的肉肉不说五官其实长得挺精致的。
原本林夕也想一走了之,可是还是留下来了,绝对不是林夕动了测隐之心而是替他付的医药费怎么办!
病房另外的病人也在呼呼大睡,林夕坐着也是干坐着,干脆出去走走。
凌晨,医院里的人很少,有的也就是过来查房的护士。灯影悠悠,走廊一路望去显得空旷感十足,更添上几分诡异。
走廊的尽头是一个阳台,夏天的凌晨五点已经天亮了,光线破云而出,细细碎碎的散在走廊。林夕不由自主的走了过去,阳台前有一棵老树,估计有几十年了,阳台正好面向东方,可以看到天边的云彩镀上了金边,一块一块的,看来今天会是个好天气。
感谢那位在病房里睡死的胖子,林夕终于看到她的人生中第一次日出。太阳露出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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