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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第一霸主-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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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那丧尸王的骨头却是那么硬,拳头上的骨刺与司马烟的刀杠上了。

  “铛!”

  一阵金铁交鸣的声音响起,刀与骨碰撞在了一起,武功对决竟一下子变成了力气的角逐。

  不过令司马烟惊讶的是,丧尸王拳头上的骨刺居然没有丝毫的损坏。司马烟细看之下,赫然发现骨刺上面居然被一层土黄色的光晕覆盖。

  “这是什么东西?”司马烟吃惊的看着骨刺上那若隐若现的光晕。

  丧尸王继续咧嘴轻笑,更加迅猛的向司马烟攻击过来,只不过这次附着在骨刺的光晕大盛,速度也是大增。

  司马烟并不躲闪,握紧凤嘴刀,一层微弱的青色气旋覆盖在他的刀刃之上,两下里又是较上了劲儿。

  丧尸王的嘴角却是弯起了一个诡异的角度,那笑容要比蒙娜丽莎的笑容还要神秘,还要阴险。

  “啪嗒!”正在较劲儿的丧尸王拳头上的骨刺突然间断裂,然后以恐怖的力道飞射司马烟,两个人距离不过几尺有余,再加上神秘黄色光晕的加持,断裂的骨刺如同射出的子弹。

  司马烟冷笑一声,像是早有预料,刹那间一道风墙挡在了他的面前,把飞射来的骨刺弹了回去,原来是司马烟早有准备,至从他了解到末世可以使用英雄技能改变自身武力,便经常开摸索技能的力量,于是早就突破到了三个技能点,但是剑豪的w技能,形成一个持续四秒的气流之墙挡住所有的飞行过来的技能,对付近战的丧尸就比较鸡肋了,一般用不着。

  不过此刻用来对付丧尸王的暗算再适合不过了,只见司马烟挡住暗算他的骨刺,一刀横劈丧尸王“吞”的脖子。

  丧尸王也感受到了危险,眼神中散发着恐惧,身形暴退,头颅尽力后仰,只可惜司马烟的刀速来以快为第一要义,加上又有风意的加持,能超过他的屈指可数。

  “刺啦!”丧尸王的脖子被切了一半,他的及时后退,堪堪躲过了致命一击,不过却也付出了可怕的代价,他的头颅一下子耷拉下来,看来是已经不完整风脖子无法支撑头颅的压力。

  “吼!”丧尸王拼劲力气嘶吼一声,脖子的气管已经被司马烟切断,但是依然能够发出声音,这令司马烟很奇怪,感觉世界奇妙,真是想不到。

  丧尸王怒吼一声后,稳住身形,用双手拖住已经耷拉着的头颅,睁大眼睛直直的盯着司马烟。

  刚刚丧尸怒吼的时候,司马烟就觉得有点犯晕,被丧尸王这么一看,他只觉得像是有人在自己的太阳穴猛搡一拳,打的他两眼冒金星,分不清东西南北。

  “腌臜鸟人,竟整这些见不得人的伎俩?”司马烟情急之下骂道,他的身形已经丝毫不能动弹。

  见司马烟愣在那里,丧尸王左手拖着头颅,右手握拳暴起击向司马烟的天灵盖。

  拳风已至,拳头也不会远,眼看司马烟即将命丧,在这危急关头,他猛然间睁开眼睛,向下扑倒来个“驴打滚”,绕道了丧尸王的身侧,不仅躲过拳击,同时他的凤嘴刀在手中以奇妙的角度旋转一圈,切掉了丧尸王的头颅。

  “回旋刃!”梅花剑法第一层里面单独一页记载的,十分独特的剑法技巧,明明是剑谱里面的剑法,但是司马烟却觉得用刀施展更加的合适,更加威力显著。

  话说当时司马烟被丧尸王以特殊的能力摄住精神,只觉得天昏地暗,脑海里面如大海翻滚,浑身难以动弹,失去了知觉,千钧一发之际,司马烟拼尽全力回复一点儿清明,默念梅花剑法里面的一章凝神诀,却没料到起的作用极大,瞬间破掉丧尸王的控制,将其斩杀于刀下,完美反杀,整个过程可以说是险之又险。


第四百三十二章刀花

  斩杀完丧尸王之后,司马烟恍然大悟般拍了一下脑门,“居然差点忘了开脑壳,这么奇葩的丧尸,肯定有不少好东西。”

  于是急忙挽了一个漂亮的刀花,一块鸭蛋大小的白色石头便到了司马烟的手上。

  司马烟在在十八中的时候就了解到,从丧尸脑袋里面取出来的白色石头叫做能量石,可以自己服用,增加自身能量修为,也可以攒下来兑换神奇的武器装备,增加外在实力,总之就相当于现实生活中的金钱。

  “我去,好大啊!”司马烟见过最大的白色能量石也不过是从变异狗脑袋里取出来的,鸽子蛋大小的石头,至于今天这鸡蛋大小的白色能量石,他是第一次见,而且这白色能量石不像其他一样全是白色,而是零星的点缀着些五彩光点,有着独特的美感。

  司马烟现在急需增加能量,提升自己的武力,因为他要去拯救自己的校卫队,他们还被困在那所居民楼里面,随时都有危险。

  没有再多的犹豫,只有自己强大起来才能够保护身边的人,于是眼睛一闭,一捏鼻子,把能量石想象成一只咸鸭蛋,一口闷掉。

  却没想到,这白能量石入口即化,不像那些指甲盖大小的能量石,腥味重,而且难嚼。能量石入口化为一股温暖的气流,直直往司马烟的四肢百骸涌去,不一会儿便感觉浑身舒泰,精神奕奕。

  又过了一会儿,完全得吸收完丧尸王的白能量石后,司马烟觉得浑身再次暖洋洋的,像是喝了碗十全大补汤。

  “咦!”司马烟暗自惊讶,发现了一点儿不对劲,刚刚他稍微的感知了一下风的意境,居然更加的清晰,以前只是通过空气波动来感知运动的物体,现在居然连植物都能感受得到,感受到它们的呼吸,细胞的呼吸,他自己都觉得太不可思议。

  “这能力不似风的波动,那我就称呼这项新的技能为‘风的律动吧’!”司马烟满心喜悦道。

  ******

  司马烟回到队友被丧尸群困住的小区楼,丧尸都已经散去,再次漫无目的的到处游走,校卫队人员锐减到三十来人,他们再次开始搜索小区,寻找着其他队友的下落。

  期间,有些小规模的丧尸群碰见司马烟,就像是见到了鬼一样,惊恐地四散跑去。

  “额,我有那么难看么?”司马烟不开心道。

  “有!”周妃紫和甘冰淇同声道。

  司马烟满脸黑线,表示无语。

  一路上众人说说笑笑,司马烟杀完丧尸王回来就有点儿不对劲,丧尸几乎见了他们转头就跑,风水轮流转,现在校卫队一伙想杀些丧尸练练级都没地找去了。

  在整个小区里面左转右转,突然有声音从远方传过来:“队长,我们可算找到你了!”

  司马烟顺着声音找过去,却没料到不仅遇到了许仐,还遇到了侯木、薛超他们。

  司马烟道:“许仐你可让我好找,听说你被困在康庄小区,可是急坏了同学们,对了,你们三个怎么凑到了一块儿?”

  侯木这时接口道:“至从你留信先行出发,我们俩处理了一些事物,安排好汉诺庄园的事情后,就赶忙前来汇合,却没料到你们的清理速度如此之快,都已经打到这条咽喉通道,不过说来奇怪,这里的丧尸与别的地方不同。”

  薛超道:“对啊,这里的丧尸居然学会了用武器,数量上面的优势更加扩大,差点儿我们就都挂在这里了,不过幸好丧尸突然就恢复以前的状态了,真是奇怪。”

  周妃紫抿嘴笑道:“丧尸为什么会有智商,这些奇怪的事儿你可以问司马烟哦,他都知道的。”

  薛超好奇道:“哦?二哥,你是咋知道的,快讲来听听。”

  司马烟微笑道:“先不急,此事说来话长,咱们边走边聊……”

  有时候,发生过得事情如同一场梦,前些日子幸存下来的人到处逃亡,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而现在大规模的清理干净丧尸,至少在靠山区区中心里没了丧尸,没了生命危险。

  虽然大多数人都已经习惯称呼十八中为联盟庇护所,可是司马烟仍然喜欢称呼自己的母校名字,因为只能够让自己记起以前,他并没有随着大家撤回十八中,而是带了二十人在这里建了一个据点,因为康庄小区毕竟是整个靠山区的咽喉,从战略的眼光来看,绝对不能轻视。

  侯木、薛超都留了下来,说是兄弟要一起战斗,这让司马烟也不好拒绝赶他们回母校去,至于周妃紫、甘冰淇本来也是非要留下来,不过却被司马烟强力拒绝,开什么玩笑,已经初步确定丧尸病毒可以感染牲畜,而靠山区四面环山,山间野兽横行,万一出来个野兽,周妃紫她们遇到危险,那么司马烟自己都不胡原谅自己,因此司马烟对她们要留下的事情坚决拒绝的。

  还有另一方面的原因,靠山区初步稳定,联盟庇护所又是一切的中心,而校长芳香凝肯定势单力孤,派一些得力助手回去,共同建设新家园再适合不过了。

  此刻,司马烟正在漫无目的散步,自任何人心里面有事情的时候都会变得魂不守舍的样子。

  “末世快一个月了,家里会是怎样的情况呢?”司马烟不知不觉的来到了蛤蟆湖畔。

  佛曰:每一秒每一妙。世间奇妙巧合数不胜数,谁又能尽皆说得清楚呢?

  湖泊表面突然金光闪闪,耀眼夺目,仿佛湖底下藏着数不清的宝贝,司马烟不禁好奇心大起,富贵险中求,决定下湖查探一下。

  湖底并不是黑暗一片,反而底下却有一烛火跳动闪跃着,照亮了湖底。

  “怎么可能?火怎么能够在水里面燃烧,这简直违背了科学发展观啊。”司马烟惊骇了,他决定游到了湖底仔细的去观察观察,因为他心底里觉得事出反常必有妖,湖底的烛火不是魔物就是宝贝,机缘在此一搏了。

  司马烟脱了衣服,换上蛙泳衣,越来越往下沉,不一会儿便是看到了漂浮在湖底的烛火。

  突然,司马烟感受到了水流的波动,非常的湍急,他赶忙使出剑豪的位移技能踏风斩往左突进一下,同时他看到一条粗壮的长舌头,如同利箭一样射向他刚刚处于的位置,力量恐怖异常,从那激起来的气流就可以感受到。

  “我的妈呀!湖底到底有什么怪物啊,”司马烟头皮发麻,在湖水里自己处于被动,浑身的实力完全施展不开,而那怪物显然在水底威力巨大,自己一旦遇上,两方缠斗起来,自己说不定就报销在这里了。

  “必须赶紧逃离!”司马烟心里面盘算着,两脚摆动就要往上面游动,却听见一个声音从水底传来。

  “河水会遗忘那些,已被遗忘的名字。”

  一个深深地囧字瞬间写在了司马烟的脸上,这台词也太无语了,在湖底的家伙到底是人类还是兽类啊?总之这货绝对很奇葩。

  对于精神不正常,但是战斗力极高的家伙,他第一选择就是逃遁,就在快要浮出水面的时候,一条长绳般的舌头一下子卷住了他的腿。司马烟一下子汗毛乍起,急忙挥刀砍那条舌头,却不料就像砍到了一条既坚硬又柔软的牛皮绳子一样,力道全都无法着力。

  世界上最坚硬的是什么?牙齿和舌头,最后保存下来的唯有舌头。

  司马烟连砍好几刀,凤嘴刀都被弹开了,就像是个弹簧,越用力越反弹,不过那条舌头依然吃痛,紧紧缠着他脚上面的力道也逐渐放松了。

  趁着放松的一瞬间,司马烟赶忙抽腿逃遁,拨动凤嘴刀在水中急速划圈,借着水的力道,如同鱼儿窜出了水面。

  在窜出水面的一瞬间,司马烟回头看了看湖底,只见一只巨大的蛤蟆正从湖底疾游而来,那头蛤蟆如一头成年公牛一样大,可是在水里面游动却轻巧如燕。

  “如果被它捉到。。。。。。”司马烟想想都害怕,要是被它捉到,被这个形状与河流之王一样的巨大怪物缠到,非得死在水底不可。

  “好险!”仰头躺在岸边的司马烟大口呼吸着,“现在绝对不是探索这个地方的时候,我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应该赶紧逃离才可。”


第四百三十三章蛤蟆湖

  人的生命真的很脆弱,任何危险都能够在不经意间要了人的性命,所以说,人要处处小心,因为小心才能使得万年船。

  蛤蟆湖泊无论是隐藏着巨大的宝藏还是巨大的危险,都不是现在的自己能够探索的,不过经历一次危险,司马烟更加确定回家的信念,他必须要回去。

  夜已深,虽说是夏天,但是深夜的风依然凌冽,而屋中三人激动地热血沸腾。

  “车准备好了么?”司马烟道。

  “早已经准备好了,二哥之前吩咐过,加上苏校长帮忙,很快就弄好了。”薛超道。

  “很好,什么车?”

  “大力神!”

  “什么?”

  “大力神重卡。”

  “我之前告诉你,是要三辆法拉利越野车啊?”

  “是的,但是法拉利很贵,咱这又是偏远山区,所以二哥你懂得。”

  “好吧,多少马力”

  “3800马力。”

  “不错,多少档?”

  “38档,每一档控制一百马力。”

  “很好,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什么?”

  “重卡你会开么?”

  “没开过,不过我想和摩托车的原理差不多。”

  “差不多?”

  “不多。”

  “那好,明天天一亮出发,薛超你为司机,我和侯木坐在后面。”司马烟吩咐道。

  “好!”三人齐声道,所有的一切都是暗中进行的,他们并不打算告诉别的队友

  雾气刚散,晨曦微露。

  司马烟留书一封,坐着重型大卡车轰隆隆地出发了。

  早晨的景色很好,太阳公公的脸颊慢慢地微笑起来,天地之间的清冷慢慢被温暖取代。

  “回家路途上的空气,真的太清新了。”司马烟深吸一口气,张开双臂,作出拥抱太阳的样子。

  “是啊,回家的气息,很温暖。”侯木道。

  “大力神”重型卡车行横冲直撞在城乡公路上,所有挡路的丧尸不是被撞飞就是碾压,虽然总体速度比不上简便为主的速度型轿车,却是拉风程度,绝对是任何名车也比不上的。

  “也好,重卡方便携带物资和被救援的人,多救一个人是一个人。”司马烟暗想。

  靠山区总共下辖二十乡镇,每个乡镇又下辖二三十个村庄,司马烟的家位于桑槐镇,梧桐村,梧桐村历史悠久,以多产美女、多种梧桐而闻名四里八乡。

  从靠山区区中心有一条直达桑村镇的公路,这条公路途经鱼籽山、癫子镇、郁金乡、深井镇四个乡镇,道路凶险,前途未卜,司马烟显得有点儿忧心忡忡。

  然而侯木却是另一种别样的心情,他有点坐立难安,因为自己的家就在鱼籽山,马上就能够确定自己家人生死,他的心快要提到了嗓子眼。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侯木算是真切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重卡行驶进鱼籽山镇,侯木扯了扯司马烟的衣服道:“我想在这里逗留一段时间。”

  司马烟不解道:“哦?怎么了,侯哥。”

  话刚出口,司马烟便想到了侯木的家就在鱼籽山,不禁暗骂自己,“真是该死,居然连自己拜把子兄弟的家庭住址都记不住。”

  于是司马烟又开口道:“我和薛超陪你一块儿回去,方便接回伯父伯母。”

  重卡在十字路口停了车,司马烟三人下了车,镇里面游荡着的丧尸不在少数,令司马烟奇怪的是,丧尸不攻击他,总是对他敬而远之。

  “我的哥,原来丧尸这么怕你啊,还是和它们有亲戚啊?老实交代。”薛超哈哈笑道。

  司马烟心里十分奇怪,至从丧尸王事情后,遇到所有的丧尸都是这个样子,而自己也隐隐约约觉得丧尸之间有着交流,甚至自己闭上眼睛集中精神的时候,能够隐约的感觉周围存在着比萤火虫还弱的光点,后来司马烟发现是每一个光点代表着丧尸,而人类也是有光点的,不过光点要比丧尸大很多,像是生长的特别肥壮的萤火虫。

  这些光点的存在,司马烟把它叫做灵魂,万物有灵,方能存在,灵魂存在于一切生物之间。

  虽然司马烟能够感觉到与丧尸的灵魂之间有着联系,但是杀丧尸的时候没有丝毫的不适感,而且丧尸居然还对司马烟很畏惧,不去攻击他,至于像丧尸王一样控制它们,还是有点儿做不到。

  “不要胡说!”司马烟佯怒道。

  “我的家就在镇的西北方,距离全镇最大的超市很近,特别方便。”侯木边走边道,他的脚步要比平常更加轻快。

  三人谈笑间,一座很大的超市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

  朱久是家里的小九,也就是第九个孩子,父母一心想要个男孩,生到第九个才生出来他。

  因为是家里面最小的孩子,虽然家庭不算很富裕,但是毕竟人多力量大,朱久从小被娇生惯养,养成了十分自私暴烈的性格,一丁点事情不合心意,就是打骂身边的人。

  打骂疼爱他的姐姐也就算了,有时候脾气上来了连辛苦一辈子的父母也不放过,常常惹得父母背地里伤心掉泪。

  父母期盼孩子长大上学了能够有点出息,改一改坏脾气,没想到在学校里知识没学到,学会了抽烟、上网、赌钱、骚扰女生,叫家长被开除成了家常便饭的事情。

  就这样,朱九一天又一天换着学校混日子,混到了十五岁,即将过生日这天,天地间突然大雾弥漫,朱九发现村里的人全都变了样,眼神充满着暴虐的怒火,他认为所有人都疯了,人人厮打在一起,人咬人,人吃人。

  突发的异象,骇得朱九连滚带爬回自己的家里面,没料到一向疼爱自己的父母,居然奔跑着扑向自己,要吃了自己。

  凭借着速度和智商上面的优势,朱九解决掉自己的父母,但是更大的危机来了,村里虽说没有全部变成丧尸,可是自己一个人势单力薄怎能够存活下来呢?

  正觉得命运对自己不公,骂祖上不积德的时候,忽然觉得有东西顶自己的屁股,吓得他窜蹦三尺高,回过头一看,原来是自己家喂养山羊出圈了。

  那山羊完全变了样,它的表皮被黑色的鱼鳞片覆盖,两只眼睛赤红色,体型也比原来大了一倍,最令朱九感到毛骨悚然的是山羊头上两只巨大锐利的褐色羊角,简直就不是羊,是地狱里面的魔兽。

  朱九见山羊动作亲昵,不像是要攻击自己的样子,于是心一横大着胆子摸了摸山羊的头颅,又摸了摸它的下巴。

  变异山羊都没有反抗,反而很舒服的样子。碰巧门口一只身形高大的丧尸闯进来,闻到了生人气息,发狂扑向朱九,朱九下意识躲到山羊身后,只见那山羊四蹄一动,像颗炮弹一样把丧尸撞飞,然后铁蹄一踏敲开了丧尸的脑袋,开始吮吸着丧尸脑髓。

  “厉害啊,神兽啊!”朱九不由得大喜,他一想到后院还有七只山羊,心里不由得产生一种幸福的感觉。

  来到羊舍,剩余七只羊,变化果然都是一样,一样的凶猛异常,却全部都听从他的命令,在他心里一下子酝酿了了大的主意。

  “本座要上遍全世界最漂亮的女人!”朱九带着八只羊,一路呐喊,一路向着镇上最大的超市进发,因为超市老板的千金是全镇公认的第一美女,也是他上学时一直暗恋的全校女神。

  朱九骑在最壮的山羊身上,被一群山羊环绕着,他感觉自己就是主宰,是整个世界的主宰。

  “大约书里面说的主角就是我这样的人吧,”看着挡路的丧尸在自己变异羊的威力下,全如土鸡瓦狗般不堪一击,朱九心里豪气顿生。

  变异羊速度很快,不一会儿便来到了全镇最大的超市:万宝超市。

  超市合金防盗门金锁,外面游荡着丧尸久久不肯离去,显然里面是有生人的气息在吸引着丧尸。

  “去!”朱九轻喝一声,两头羊飞快的冲出去,在丧尸群中来回穿梭,片刻之间游荡在周围的丧尸全部消灭,两头羊急不可耐的吮吸着脑浆,馋的其余几头流着哈喇子,若是细心看,吃过丧尸脑的变异羊,鳞片更加黝黑光亮,羊角更加的巨大锋锐。

  “乖,不急,宝贝们,肯定让你们吃饱,现在就给我撞开那扇门把”骑在巨羊身上的朱九**着羊头,安慰道。

  “轰!”门被撞开了。

  张音乐像所有的女孩子一样,对爱情有着美好的期盼。因为父母经营着全镇最大的超市,她的家境很好,很富裕,所以她对待自己朋友很大方,从来不吝啬。

  人有了钱,有了美貌,吹捧人就会非常多,年纪轻轻,就被好事者吹捧为全镇第一美女。张音乐很喜欢这个称呼,这个称呼能够给自己的父母带来骄傲,她喜欢看到父母欣慰的表情。

  无奈,大趋势的发展往往影响着小家庭的生活。

  张音乐的生活被发狂的人们打乱了,人们相互厮杀,互相吞噬的样子实在是太可怕了。不过那一天幸好是周六,父母又恰好都在超市里面,员工也都是张音乐熟识的叔叔阿姨,张父当机立断下令锁闭超市,避过了最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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