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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之反恐特战队-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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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却不知道,其实如果此刻他提出支持杜云天打造一支精锐的军队的话,杜云天是不会拒绝他的。
作为曾经的一名军人,杜云天骨子里认为,保家卫国是每个军人的基本责任,如果自己在打造一支对国家有用的军队时,能得到皇子的帮助,当然也是乐得同意了。当然,这并不是说杜云天他是一个愚忠的人,只是因为自从在不归森林救下安达之后,经过这么长时间以来的相处,杜云天觉得二皇子安达,似乎也有着明君的潜质,既然大皇子和二皇子两人中,始终都要有一个人来当皇,杜云天当然是支持一个有着明君潜质的二皇子了。
在丽丝雅摔倒在地的那一刻,狂狼却在楞楞地看着血狼,他真的不敢相信眼前的情景。
在他的大剑砍向丽丝雅时,血狼疯了般嚎叫着,向他冲了过来,一掌击到剑上。
虽然没能阻止狂狼砍向丽丝雅的大剑,但却让他的剑偏了几分。而血狼的手掌,便随着那一击,带起一片血光飞了出去。
此时,血狼捂着断手,形同疯兽,挡住了他的去路。
“让开。我要杀的人不是你。”狂狼大声喝到。
“去你妈的。想杀她,从我尸体上过去。”说完,血狼拖着铁链,一步步向狂狼走去。
“若不是天魔大人交待要我带你回去。老子我早剁了你。”说着,狂狼大剑一抖,改劈为刺,刺在了血狼的腿上。
血狼摔倒在地,身上还拴着的铁链拍在地上,发出了一声闷哼。
他挣扎着慢慢地爬了起来,又摇晃着向狂狼走去……
第六十六章 血狼之死
血狼挣扎着慢慢地爬了起来,又摇晃着向狂狼走去。
血,顺着那只被狂狼砍断的手和大腿,洒满了他走过的路,在他的身后拉出一条长长的血痕。
“你疯了!”狂狼冷哼着,又一剑刺出。
倒下,又爬起。
血狼仍然往前走着,全身都染满了血。
空气中弥漫着深厚的血腥味。
血狼觉得,自己血的味道,闻起来竟然让人那么痛快。
“杀她,先杀我!”
狠狠地一口血沫吐向狂狼,血狼阴阴地笑着,形同恶魔。
“那我就杀了你!”狂狼怒气上涌,当胸一剑向血狼刺去。
血狼猛然一声大吼,任长剑贯体而过,单手用力一舞。
铁链,随着他的舞动,缠在了狂狼的身上,又绕了几圈。
咬牙用力一拉,狂狼被血狼扯到了身前,长剑齐柄没入血狼的身体。
利剑透体而过,又猛然再往前进,血狼体会到了阵阵钻心的疼痛。
他知道,生命已经缓缓离他远去了。
狂狼惊恐地看着血狼,他被这令人窒息的一幕逼得要疯了。
“你不是想知道我为了什么么?”
血狼瞪着血红的双眼,咬牙切齿地说道,“来,老子告诉你!”
他咐到狂狼耳边,大声道:“因为,她让我知道,我还是个人,你他娘的算什么东西!为救她而死,是老子这一生最男人的一件事!”
说完,他猛地张口,向狂狼脖上动脉咬去。
血管破了,鲜血喷射而出。
“痛快!”
血狼死死扭着血衣人,大口大口地喝着,如同附身厉鬼。
狂狼发出不甘、恐惧的惨叫,终于昏了过去。
魔法师,往往能扭转战斗的局面,此刻——
“冰封四野!”
一声娇吒传来,紧接着便看到场中那些由狂狼带来的傀儡士兵全都成了冰雕。
原来是贝蒂丝到了!
这个水系魔法小天才贝蒂丝是个很聪明的女孩,自从那次和杜云天等人一起在帝都光明大道一战中的低水准表现,让她黄埔军校刻苦地练习实战。并在巴特洛夫的指点下,她的进步很快。后来在杜云天把从精灵森林拿回来的生命泉水当白开水给她喝着之后,在这四五天里,她的魔力成倍的增长着,差一点就达到了中级魔导士的水准,毫不夸张的说,她现在绝对称得上是坎博斯帝国乃至整个奥斯特曼大陆上最年轻的魔导士了!
贝蒂丝的一个高级魔法,立即就把端木风等人的颓势扭转过来了!
没有了傀儡士兵的纠缠,狂狼在奥利亚和端木风的攻击下,又受到魔法的威胁,渐渐落了下风
情急中,他洒出了一片毒血。
“操你妈,就你有!”
端木风一声怒骂,挥手一片白雾向狂狼笼罩过去。
狂狼连忙后退,但眼中还是沾上了些许白灰。
“啊——”
狂狼捂着眼睛痛呼出声。
端木风身如疾电,从他身前闪过,匕首带起一道寒光抹过他的咽喉,结束了他的痛呼。
战斗结束了。
血狼扭过头,满嘴是血。希冀的目光,注视着此刻正在丽丝雅身边的贝蒂丝,像在询问什么。
贝蒂丝摸了摸丽丝雅的胸膛,冲他轻轻点了点头:“丽丝雅还有救!”
血狼的脸上,浮现出一个安详的笑容,眼中的生命之光随之熄灭。
残阳如血,让战场上的鲜血分外狰狞,也让血狼站立的身躯高大了起来。
在血狼安详的笑容里,所有人都流下了眼泪……
几根枯草在风中打滚,既不知从哪里吹来,也知要被吹到哪里去。
端木风扶着丽丝雅,静静地站在血狼的坟前。
丽丝雅轻声地呜咽着,一行行眼睛洒在了地上。悲伤的泪,也许是生者对死者最好的悼念。
端木风心中百感交集。他想不到,躺在坟中那个救了他姐姐的人,竟是他曾挖空心思去折辱的敌人。
“谢谢你,好汉子!”端木风叹息道。
命运的变化,有时真的很戏剧化。
世人也都如这风中枯草般,谁能预知自己的命运?
人们又何必为枯草的命运感伤及叹息?枯草若有知,也不会埋怨的。
因为它已有过自己的辉煌岁月,已受过人们的赞美与珍惜。
一个人若能得到他平生最最可求的东西,纵然只是片刻,也如永恒,纵然身死,死也无憾。
血狼就是这样一个人。
在最后时刻,他的生命放射出夺目光彩,也赢得了所有的尊重和敬仰。
“姐,我们回去吧。让他安静地休息。”端木风轻声道。
历劫余生的丽丝雅,像雨后的荷花,让他心中一阵阵刺痛。
“这一次,若非是他,我们姐弟两可能就要永别了,而我将再也见不到他了!”
丽丝雅突然抬起头,鼓起勇气说道。
“嗯。所以,我们更要好好的活着,这样才便是对他最好的纪念。”端木风道。
“我早已不再恨他了,可是我却始终不敢真正的去面对他,这一次,等他从帝都回来之后,无论如何我都要告诉他,我,爱他!”
丽丝雅苍白的脸庞,腾起一片羞涩的红云,可说出的话语却是无比的坚定。与死神的这一次擦肩,让她竟然变得勇敢了几分。
“啊……欠!啊……欠!”
此刻,正在横断山脉里清理战场的杜云天一连打了好几喷嚏,“妈的,今天不就整了几个个魔法嘛?怎么现在的心跳得这么快?”
杜云天喃喃地低语着……
第六十七章 错综复杂
五天后,帝都,皇帝的寝宫内:
“皇儿,你说那个护送你回来的云燕佣兵团的团长云燕就是霍德华家的维克多?真没想到啊!当年的帝都恶少,如今的变化太令人惊讶了!”
“是的父皇,从在不归森林中救了孩儿起,他现在所表现出来的实在令人难以置信啊,关于剌杀孩儿的幕后主使,也是他给孩儿分析的,虽然孩儿也不愿想信,可是从种种迹象上来看,他分析的很有道理。”
“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看来,他一定是听到了些风声了,唉……二十五年了,没想到二十五年后,这出悲剧还要重演啊!”
听完了路易安达的话后,那个传说中已然病重得不能下床的皇帝路易十三长叹了一声道。
“只是父皇,孩儿不明白,皇兄他为何要这么做呢?就算皇位再重要,也不至于半点亲情都不念吧?我可是他的亲弟弟啊!”
“皇儿,你太善良了!心肠太软,这是为君者之大忌啊!”路易十三心里暗暗地想道。
“暗影!”路易十三没有回答安达的提问,却突然对看虚空中叫了一声。
“属下在!”一个全身穿着黑衣的人像从地上冒出来一般,突然出来在皇帝面前,恭声应道。
“你马上去把所有和昆拉有关的人细查一遍,整理好给我!”
“属下遵命!”黑衣人应了一声之后,又凭空消失了。
“皇儿,有件事为父想应该也要让你知道一下了,”黑衣人消失之后,沉吟了半晌之后路易十三突然说道:“其实,昆拉并不是你的亲大哥,也不是我的儿子!应该说他是你的堂哥!”
“父皇,你……你说什么?……”突然听到路易十三的话,安达有如被雷击到一般,一下子呆住了,父皇,您能说清楚一点吗?”
“唉……这是皇族中的最大的不幸啊!”路易十三又叹了一口气道:“二十五年前……”
大皇子府的一间密室里。
“收到消息说,伏击安达的刀疤全军覆没了,父亲,我们现在该怎么办?”一个衣着华丽的青年人正对着一个坐在轮椅上,背对着他的看不清年龄和样貌的人说道。
“安达现在已确定回到帝都了吗?”轮椅上传来了一个苍老的声音。
“是的,父亲!刀疤所带去的那一千人是被一个有两百人左右的叫‘云燕’的佣兵团全歼的,云燕佣兵团的团长是一个叫云燕的人,”华服青年道。
“云燕佣兵团?怎么没听说过?”轮椅上的人喃喃地说道。
“云燕佣兵团的来历没有人知道,据消息说,他们就是在不归森林中从天魔派来的人的手中救下安达,并一路护送回到帝都的。”
“两百人竟然以零伤亡全歼一千训练有素的军队,看来这股力量很神秘也很强大啊!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能训练出有这么强的战斗力的佣兵团呢?难道是路易十三那个老狐狸对你早有防备了?”轮椅上的人喃喃地说道。
“想来应该是这样了,路易十三这个老狐狸表面上把孩儿当成他亲生儿子一样看待,但暗地里谁知道他心里怎么想呢?毕竟这皇位本来就应该是父亲您的,他坐上了之后,怎么可能对孩儿一点防备都没有呢?好在孩这些年来都按照父亲您的意思去假装成一个不学无术和纨绔子弟,才能有今天的成就,可是如今安达没有死,我们的计划看来要得改改了!”华服青年道。
“恩,看来我们的行动得暂时缓一缓了,算了,二十多年都等过来了,也不急在这一时,这样吧,你再叫人和奥日利那边继续谈判,一方面叫人查一查云燕佣兵团的来历及具体的情况并密切注意他们的动静,去吧!”轮椅上的人沉思了半晌之后道。
“是,父亲!”华服青年应了一声之后,转身走出了密室里。
原来,他竟然就是大皇子路易昆拉……
霍德华府。
“你说什么?帝国的军队竟然假扮山贼袭击二皇子?”兰特在听完杜云天陈述横断山脉中的那一战之后,震惊得直接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是的,父亲,孩儿肯定那是帝国的军队,普通的山贼不可能会摆出那样的战阵,那是只有经过长时间训练才会形成的一种群体冲锋战阵。”杜云天淡淡地说道,“皇子遇刺一事,一是有幕后人,二是引出了大陆上一股神秘的力量。”杜云天又把在不归森林里那些追杀安达的傀儡士兵简单地向兰特讲了一遍。
“看来,大陆又要进入多事之秋了。这样一个组织的存在,以帝国的情报力量,居然毫无觉察,可见其隐藏之深。”兰特叹道。
“孩儿这次回来,一是护送二皇子回帝都,二是给那些学员们进行一次长途的拉练,另外,孩儿觉得现在的力量还太小了,人员也不多,所以想把上次在帝都买下的那二百个奴隶带回去加以训练,只是,按照帝国的规定,子爵的卫队只有二百人,不知父亲有没有办法让孩儿有权组建一千人左右的队伍呢?至于士兵们的粮响,孩儿自己负责。”
“这个,如果按照规定是不可以的,不过你现在救了二皇子,而帝国又将面临战事,明日我便进宫找皇帝陛下商量吧!”
“皇帝陛下?他不是病重吗?你怎么还去找他商量啊?”上次买矿山的事就是因为皇帝病重要引起帝都动荡而未能买下,而这么久以来也没听说皇帝病好了,可是却听父亲说要进宫找皇帝商量,杜云天不由得奇怪地问道。
“皇帝陛下并没生病,直到现在他都是好好的,只是在装病罢了!”兰特沉吟了半晌,说道。
“这……”
杜云天无语了,“看来又是政治上的一些手段啊!”杜云天心里想道,对于政治,前世作为一名军人的杜云天是最不愿去参与的,虽然现在有些奇怪,但他也并没有去多想。
“孩子,现在帝都里表面平静,可是底下却是暗流涌动啊,如今大陆上又出现了这么一股神秘的力量,不久的将来,大陆可能就要进入多事之秋了,你想做什么就放心大胆的去做吧,以后这大陆,终是你们年青一代的舞台,勇敢地挑起你的担子吧。人们曾经说你是霍德华家的耻辱,但我相信,你终会成为霍德华家的光荣。”兰特慈爱地说道。
“父亲,该来的终要去面对,我会的。”杜云天点了点头,道。“如今在这种情况下,父亲你也要早作准备,事事当心啊。必要时,孩儿会带人回帝都的。”杜云天还是有些担心身处高位的父亲,出言提醒道。
“嗯,你放心吧,你父亲我是不会那么轻易的被人击倒的!”兰特自信地答道,突然之间,浑身散发出一股强大的气势……
第六十八章 奇怪的队伍
帝国历654年8月15日,这一天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并没有什么两样,但对于在腾龙城霍德华家庄园里的一百四十六名奴隶来说,今天却是他们人生中的一个大大的转折点。
经过兰特的周旋,皇帝陛下已默许了杜云天的私人卫队可增加到五百人,虽然和杜云天想要的还有一定的差距,但对于现在的杜云天来说已经足够了。
从兰特那里得到这个消息之后的杜云天,立即叫上哈特莱特和亚特兰大等十余名老队员来到了腾龙城外的霍德华庄园里,集合好那一百四十六名奴隶之后,看着这些比当初刚买来时伤的伤,病的病的样子好了很多的奴隶,杜云天大声地说道:“从今天起,你们不再是奴隶了,你们将全部是我维克多子爵的私人卫队,按照规定,你们每个月将得到五枚银币,”说罢对着哈特莱特和亚特兰大招了招手叫他们过来,“我身边的这两位将暂时是你们的队长,负责训练你们!而在将来你们在训练的过程中将会非常的辛苦,苦到超出你们的想象,如果你们自己无法忍受的,现在可以站出来,我同样也会解除他的奴隶契约还他自由,如果愿意继续留在霍德华家的,我会尽量安排他,同样的每个月也可以拿到三枚银币,愿意留在卫队里的,我将传授一种斗气让他修练,现在你们可以选择是留下还是离开了!”
说罢,杜云天淡淡地扫了众人一眼,可是,那一百四十六名奴隶都没有动,他们实在不敢相信会有这么好的事情,身为奴隶的他们从来都没有想过会有恢复自由的一天,可是今天,不但可以恢复自由,还可以有机会修练斗气,这在奥斯特曼大陆是可是听都没有听过的事情啊!
过了半盏茶的时间,看到都没有人在动,杜云天才又招了招手,立即有两个老队员推来了一辆手推车,车上堆满了一些兽皮,那是杜云天根据前世的一些简单的内功结合这个世界上的斗气创出来的一种简单的斗气——烈火斗气。
之所以选择炎系斗气,那是因为炎系的破坏性较大,而又是最容易修练的一种。当车子推到了身边之后,杜云天对着那一百多人说道:“在今天以前,你们也许觉得自己低人一等,但是,从今天起,你们就是我的卫队了,我的人,就算站都要比别人站得牛B,所以,我给你们准备了一些斗气的修练心法,就是那一车上,同时,我会用精灵族的生命泉水对你们的身体进行改造,但是由于现在我们要离开帝都,所以只能在路上一边赶路一边修练了,我再说一次,这修练的过程将是非常辛苦的,你们愿意随我离开帝都的,等下就跟我走,不愿意或者怕受不了修练过程中的那种辛苦的,就继续留在霍德华家的庄园,你们考虑得怎么样了?”
“誓死追随主人!”
众奴隶终于相信,杜云天不是在开玩笑了,都在大声的回答着。
“好!既然你们都不怕辛苦,那么从现在起,你们就不再是奴隶,而是我的护卫队员了,从今以后,你们不要再叫我‘主人’了,我听不惯,你们就叫我‘头儿’吧!”
“是,头儿!”
“上酒!”杜云天大喝道。
四个负责酒的老队员立即推来两大车的酒,杜云天从空间戒指里取出了生命泉水,叫人在每个酒坛里滴上几滴之后,叫来几个奴隶把酒分了下去。
“哈特莱特,通知所有人在腾龙城外二十里集合,出发!”当众人都已喝过渗了生命泉水的酒后,杜云天对着哈特莱特说道,“所有人出了城后,负重五十公斤,跑步前进!”
“是,头儿!”哈特莱特领命而去。
于是,两个小时后,在帝都前往蓬莱行省方向的路上便出现了一队佣兵不像佣兵,军队又不像军队的奇怪的组合,每个人身上都背着一个粗布大包,看似很沉重的样子,虽然每个人的额头上都满是汗水,可却没有停下休息,反而像是在赶路一样,小跑着往蓬莱行省方向而去。
而更奇怪的是在这一大队人马的后面,却跟着一辆无蓬车,车上一个白衣青年和一个皂衣男子好像是在喝着小酒。而此刻平板无蓬车上的某个无耻男子正在因为前边跑着你的人扬起的风尘吹到车上的酒杯里而发着牢骚:“妈的,小安啊,你说,前面这帮小子是不是那东西太轻了呢?居然搞出这么大的灰尘,还让不让人喝酒啊?”白衣男子道。
皂衣男子没有回答他的话,却问道:“维克多子爵,安哥拉有些不明白,自从你在光明大道是的那一战之后,你在帝都的风头已经盖过了所有的年轻贵族,为何你没有选择进入军方,却要自己到沃特塞镇去组建自己的卫队呢?你的卫队真可以比帝国的军队强吗?”
“小安啊,你没看到前面的这帮小子吗?这只是我今天才开始训练的,我真正的卫队是在沃特塞镇,到了我的地头你就知道了!杜云天邪邪一笑,道。
原来,平板无蓬车上的白衣男子就是杜云天,而那位皂衣男子正是那位有皇宫春晏是提出以战养战的想法的纸上将军安哥拉。
说到安哥拉会跟随杜云天回黄埔军校,说来真的很巧,就在两个小时前,正当杜云天从庄园里返回腾龙城给众人准备背石头用的粗布袋时,当时安哥拉正被一群人追着打,正好撞到杜云天怀里。弱者,总能让杜云天产生同情。当发现带头追打安哥拉的,正好是曾经扁过杜云天无数次的休斯林公子,心境变化后的杜云天,产生了暴力的冲动。
光明大道血战后,这位公子看到杜云天不由地心中有点发毛,但仍然很嚣张的要杜云交出人来。
杜云天邪邪一笑,对身边的哈特莱特和亚特兰大说了句“扁他,打到他妈不认识他”,便带着安哥站旁边看热闹去了。
在休斯林公子和随从的惨叫声中,杜云天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安哥拉正在前面不远处的一个贷摊上选购东西,而休斯林和他的随从在安哥拉身边经过时,“不小心”地把安哥拉撞倒在了地上,于是安哥拉便要求休斯林道歉,可是休斯林没有鸟他,于是,安哥拉便随手从贷摊上拿起了一支牙签“不小心地”插到了休斯林的PP上。紧接着,就出现了后面的一幕。
“现在我才发觉痛扁他人好爽。怪不得当年他老是喜欢扁我!”杜云天从休斯林的身上,找到了做“绝对强者”的快感。
再后来,杜云天对安哥拉说了两句话,就把这无知的贵族骗到了身边。
“我欣赏你天才的想法,但在帝都你是实现不了的。”
“跟我走,我给你一支能实现梦想的精兵,有一天你能带领他们,纵横在敌国的疆土!”。
于是,杜云天便带上安哥拉和众人一起,踏上了返回沃特塞镇巴特村黄埔军校的路……
第六十九章 丽丝雅的爱意
到达黄埔军校时,看到依门而立等他归来的丽丝雅,杜云天的心中不由得又是一阵感动,心中一热,大步向丽丝雅走去。这一次,丽丝雅再也没有像刚过完新年杜云天从帝都回来那样,只是远远地看了他一眼;又低下了头。而是勇敢地和他对望着。
众人看到这场影,都自觉的,无声无息的离开了,一瞬间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
“我回来了。”
“嗯。”
“你身体不好,其实,你不用到这里来接我。”
“嗯。但我还是来了,如果以后……我还会等你!”丽丝雅的脸泛起一丝红潮,低下了一会头后,立即又抬起头来,看着杜云天,坚定地说道。
“……”
当杜云天回到房间里时,看着眼前的情形,他足足楞了几分钟。离开黄埔军校已近三个月了,可房间里依然被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床上,被子、床单等手没有一点异味,并且已经铺好了。
杜云天一直反对使用佣人,对于一个习惯了所有事情自己做的军人来说,那是懒惰习性滋生的温床。可是,当回房看到眼前的景象时,他身上顿时又流过一道暖流。在黄埔军校里,能这样对他的人,只有一个——丽丝雅。
“你的心里,不再怨我了么?”杜云天的脑袋里,一瞬间涌上了与丽丝雅相识后的种种,他突然很渴望丽丝雅能忘记曾经的恨。可是,他却没有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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