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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姿势去恋爱-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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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就不能在啦?”
“哦。”
“你现在能看到外面的天空吗?”
“可以呀,怎么了?”
“今晚有颗星星离月亮很近很近,不知是不是很多年前他们晚自习下课回家路上看到的那颗……”
“有可能吧……”其实,没有哪个星是一直呆在月亮旁边的,因为月亮要公转,很快就走开了,不会每天都在天上同一个地方。但是虽然隔着网络,刘寄奴仍然可以感受到元胡的情绪有些不对,所以她并没有说破。是不是和女朋友吵架了?
“当年放学路上,和他们在一起的人还有几个在密切联系着?”
“哈哈,得瑟下,我有,那人还经常死命自拍来着……”
“城堡外的北斗,你还记得吗?”
“怎么会忘掉呢?”
“是啊,多好的回忆,怎么能忘掉。阿奴,我们都别忘好不好?”
“嗯。”
“阿奴,我们会一直一直是最重要的朋友,对不对?”
“嗯。”元胡不会知道为了让他安心,刘寄奴打下这么简单一个字的时候,心早已纠成一团。
“早点睡吧,晚安!”
“嗯。”
顺手向商陆、禹余粮道了晚安后,刘寄奴带着十分沉重的心情关上了电脑。是空气变稀薄了吗?为什么觉得胸闷得有些喘不上气?
临睡前,她把愿望许在了微博里:
今晚如果还有梦,请把商陆、禹余粮、元胡都放进我梦里,一起安分的打麻将到天亮,就不会害怕噩梦了。
~ ∞ ~ ∞~ ∞ ~我是为非作歹的分割线~ ∞ ~ ∞~ ∞ ~
难得一个凉爽的好天气,刘寄奴没有出门去玩,更是抛开未完成的工作去干一件平日里基本不太可能做的事情——把自己关在家看连续剧。大概就算是天塌下来也和她没有太大的关系吧?
趁着换集的空档,她迅速起身去倒杯水!别怀疑,这部最近最热门的连续剧,绝对有这种让人连暂停都舍不得按下的魅力。
既然出来倒水,那就顺手给自己泡杯花果茶好了。刘寄奴正翻箱倒柜寻找之前别人送的花茶,却意外听到大门外似乎有些动静。不管它,如果有人找肯定会按门铃的。可是那声音实在是持续太久太有规律了,让刘寄奴越来越好奇。
究竟是什么呢?她小心的趴在门镜上看了半天也没发现,但那声音依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哎呀呀,忍不住啦!
刘寄奴打开门房门走出去,四下找了半天也没发现声音的来源,突然听见“碰”的一声。
你猜?
天哪,刘寄奴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灾星倒霉蛋,这么会功夫就被反锁在了门外,而且她身上别说钥匙、手机,就连钱都没有带一毛。
唉!讨厌讨厌!她想起家里烧水壶好像还没有关!
现在肿么办?
无奈,她只好赶忙趿着拖鞋下楼找锁匠开门去了。
平日里谁会没事去注意哪有锁匠呢?锁匠用时方恨少,小广告儿哪里找?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好好的竟然变天了!天色乌黑得就像要压下来一般,还不时有长长的闪电划过,长得似乎要割裂天地,当然更少不了一阵赛一阵有气势的雷鸣。(哦!不知是哪位道友正在渡劫?)风很大,树叶、尘土都被卷到了半空。如果是一两片树叶当然没什么,但如果把树叶吹卷出雪花漫天飞舞的感觉,那又是怎样?
路边随处可见被风不知从哪带来的树叶、纸屑、垃圾,路边的行道树在风中拼命的挣扎,却是一派力不从心,随时准备倒地的节奏。而还未被风完全吹断的树枝更是轻易的被风捉弄,已经完全丧失了控制自己命运的权利。这样的环境给人无形的压迫感,希望尽快逃离,所有人心里想的都是赶快回家。刘寄奴很焦急却也无可奈何,无头苍蝇似的找了半天,终于有好心人给她指了条路。
沿着江边的路,她走进了一个很空旷的巷子里。因为有了墙的阻挡,风并没有那么大,但也仍能看见风带着它新收藏的玩具兴奋的跑来跑去,被遗弃的树叶孤零零的躺着,等待风能够再次带它起舞。就是这样一个环境,旁边竟然有个人在扫落叶,刘寄奴好奇的多看了他两眼。
似乎是感应到了她的目光,那人停下了动作,扭过头朝她看了过来。那人的眼神从迷茫到困惑,又从困惑到坚定,最后竟然变得异常凶恶起来?
虽然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了,但是刘寄奴心跳加速呼吸加深,肌肉开始不自主的收缩,她觉得肢体有点僵硬,而身体所有的感官都在叫嚣着一个词—……快跑!
长期的攀岩运动让刘寄奴拥有充沛的体力,但即便是这样,她仍然觉得不够。
快一点,还要再快一点!她的肾上腺素飙升,血液中的肾上腺素改变了她的呼吸和循环,加快的心跳让血液周转更为迅速,加深的呼吸可以使身体得到更多的氧,同时也让感官变得更加敏锐。她没有浪费时间去回头,但是身体的感官告诉她,危险远没有离开,而那似乎越来越近的脚步声更在不断的验证这个事实。
好累,她的呼吸已经失去了节奏,气喘得非常急。脚下的步子更是越渐零乱,渐渐有一种体力不支的感觉。此时的她仅仅是靠着坚信自己已经能够逃离的意念在坚持。
人?哪里有人?哪里有人能救救她?急切的四处张望,眼前却只有狂风过境后一派荒凉的街景。
该往哪跑?
就在犹豫的瞬间,整个身体被人狠狠的向前扑倒了,那样强大的力量,弥漫着欲将她置之死地的气息。在这样的力量下,她被撞得头晕眼花。而过度的惊恐和紧张导致过多的肾上腺素被释放,以至于肌肉完全松弛,浑身瘫软,连保持站立都无法完成,只能处于任人宰割的地位。
“哈哈哈哈!”
究竟是谁在疯狂的得意的叫嚣,她听不分明,只觉得自己被人拽着头发从地上用力的拖拽起来。紧接着一个冰冷的东西紧紧的贴住了她的喉咙,没有片刻的犹豫,那锋利的刀锋轻易的划过,毫不意外的割破了她的喉咙。
血哗哗的流淌。不痛,但是很难受,前所未有的窒息。连犹如破布偶般倒在地上都感受得异常分明,没有看到血,然后是一片黑暗……
刘寄奴一下子就从床上坐了起来,眼睛很酸,脸上湿湿的,用手一抹,也分不清是汗还是泪。心砰砰的跳,像是狂奔后无法轻易平抑的感觉。脖子上的刀伤好像还没愈合,手颤颤微微的抚了上去。半晌后,才长长的吁了一口气。
太棒了,只是个梦!
翻个身,再睡会儿。
☆、这不科学
一个噩梦而已,从小到大谁还没做过百八十个啊!虽然它真实的得过份,但也只能是个噩梦!忘掉它忘掉它!
能够轻易的遗忘让她不快乐的事情,是刘寄奴的一大特长。本来嘛,老是惦记那些让人舒服的事情做什么呢?但是听说梦好像是有预言的作用的,是吧?
日子按部就班的过着,接任务、构思、(抓狂)、创作、(抓狂)、出成品、交稿、收钱,几乎就是她生活最重要的节奏。有人问啦括号里是什么玩意?呃,就是不定时,随机出现的生活节奏思密达~~~
元胡的联系基本只限于网络,连电话都是极少的。几次他的邀约都被刘寄奴以花样翻新的借口推掉了。当然她并没有放弃自己挚爱的攀岩运动,只是每次去都会小心的避开元胡,又或者带上三五好友一起,这么一来就算难免遇上也不会觉得太尴尬。她觉得这样做有些莫名其妙,更觉得会这样做都已经不像自己了。
古人云:君子坦荡荡,小人惨兮兮……(古人表示不是这么云的)
古人又云: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古人勉强表示云过)
城市虽大,但要想完全不会遇上还真的很有难度。
星期天的攀岩馆内,攀岩的人很多。刘寄奴拉着禹余粮早早的来了,带着禹余粮做了准备活动、穿好装备,并且看着禹余粮上了岩壁,然后也在一旁爬上岩壁。
“地主,合理的用手和脚,掌握好重心,别急,慢慢来。”
“保持两手不同,换脚,右腿甩出去搭在岩板上。
“如果感觉到了平衡,放开左手也没有要掉的感觉,然后再出手够岩点。”
刘寄奴在禹余粮的旁边细心的叮咛,禹余粮因为偷看刘寄奴稍一走神,失掉重心,跌了下去。
回到地面的禹余粮望着空中的轻松攀爬的刘寄奴,不由得摇头兴叹,什么时候才能有她这样的身手呢?果然是只要尝试了,你就会爱上攀岩。他爱攀岩,可问题是攀岩似乎不爱他,这可怎么办?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可以打电话给场外观众寻求帮助不?!
肩膀被人拍了一记,禹余粮自然的转过头。
当刘寄奴从岩壁上滑落的时候,轻灵的身姿在空中画出一条漂亮的弧线。解去身上的保险锁,却意外看到元胡站在旁边。
“土……元胡,今天你也来了?”
硬生生转换的称谓让元胡微微皱了眉头,但也没多说什么。
“没有你早啊,你今天看来发挥很好,难度虽然有些大,但胜在线路选择合理。虽然最后有点心急了,不过最后还是完成得很漂亮。进步不小,看来没少背着我偷偷练习!”
不是没有听出元胡语气中带着的报怨,但是刘寄奴只好选择装聋作哑,顾左右而言它。
“我最近认识了一个很利害的攀岩高手,他告诉我,男女在体育运动中的相似,常常使人误认为女子应该将男子训练中的一切照搬过来,从而使其尽可能地接近男子水平。但是,攀岩运动同其它体育运动一样,不仅要掌握各种技巧,同时需要进行艰苦的专项身体素质训练。男女在身材比例上是有差异的,女子身体重心比男子低6%,就具有较好的平衡能力,另外在攀岩训练中,应特别注意发展绝对力量和力量耐力等素质。他还说要多做立指俯卧撑,增加手指的力量。”
“这么棒的高手,什么时候介绍给我认识一下怎样?凌霄的水平老是上不去,看看能不能指点一二。”元胡热切的问道。
“你是攀岩高手,难道也一定要把女朋友也训练成攀岩高手不成?”刘寄奴极不淑女的送了一个大大的白眼给元胡。
元胡墨似的眼瞳闪烁兴奋的光彩,流露出亟欲向人倾诉的欢欣神情,俊颜亮了起来。把头凑近刘寄奴,小声的嘀咕道:“因为我的梦想是攀到罗赖马山的山顶,向心爱的女友求婚!多浪漫啊!”
罗赖马山山顶啊?那里确实是攀岩爱好者心中的圣地,他们已经和好并且亲密到准备求婚的程度了吗?这个认知让刘寄奴眼前一黯,她垂下眼帘掩饰着。心思一转,刚想抬头吐槽,却发现凌霄就站在元胡身后不远处看着她,眼神很不友善,而肢体语言则强烈的表示着对她的排斥。
元胡贴得这么近,看来凌霄肯定误会了。心中的天使恶魔交战一番后,刘寄奴打着去看看商陆的旗号落荒而逃。
算她识相!
看到刘寄奴主动离开,凌霄很是满意,摆出一幅略带可怜的姿态上前,拉着男友的手说道:“我今天改学生作业改得头昏脑涨的,实在没精神攀岩了。我在下面给你加油鼓劲好不好?”
虽然本想让女友加强锻炼,尽快提高攀岩水平,但她楚楚动人的姿态也确实让人心生怜惜。稍稍犹豫了一下,安排好女友,元胡就甩开膀子爬了上去。
别看那攀岩墙小小的,但要真正完成整个墙的攀爬就不得不费些力气,特别是在顶壁时,更需要力量和技巧,不过成功完成时,绝对能让人心情舒畅,太刺激啦!而抱石运动不需要复杂的保护装备,因此可以舒展筋骨。当你突破一个拐角,那种由于成功挑战难点而带来的自信与喜悦,就是抱石运动给攀岩者带来最大的回报,这也是人们喜欢抱石的原因——体验挑战的乐趣。
爱上攀岩,爱的不仅是那种征服岩壁、征服线路的自豪,更爱的是这个圈子,爱这圈子里的人们。这里没有什么勾心斗角、这里没有什么尔虞我诈,这里更不会有人与你去刻意比较高低。大家因为同一个爱好有相互学习、相互鼓励。
元胡享受着攀岩带给他的乐趣,更兴奋的和圈子里的好友们交流着心得,最后自然是拉着大家一起去吃饭。刘寄奴敌不过大家的盛情邀请,只好拉上禹余粮一同前往。她把身子缩在椅子上,希望以此来减小自己的存在感。和这么多人一起出来吃饭应该没问题了吧?
圈中好友久未碰面,吃起饭来自然热情高涨,你来我往,场面热闹非常,禹余粮这个人来疯很快就和众人打成一片。而凌霄对他们谈论的话题没有什么兴趣,性格使然也没有主动搭话,但是刘寄奴尽量低头吃菜,倒也相安无事。
“甜点,什锦月饼。请慢用!”
甜点的上场意味着饭局接近尾声。
刘寄奴快手快脚的伸出筷子,准备结束战斗,却被人用筷子挡了一下。另一双筷子的主人发发话了。
“知道你爱吃月饼,不过别着急。这道点心可是我特地给你点的,来吃这块!”
说完,不由分说的挑出一块月饼,亲自放进了刘寄奴的碗里。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嗯,有情况。
刘寄奴怀疑的看着自己碗里的月饼,觉得这货不是月饼,这货就是枚炸弹!从这块月饼的横切面分析,这货不是莲蓉的、也不是豆沙的,更不是五仁的。难道……他的耳朵没有那么尖吧?点菜的时候她不过看着菜单好奇的嘀咕了一下而已啊!
抬头怒视坐在她对面的元胡,用眼神发射讯息:“你丫玩我是吧?这个口味你也敢让我吃?!”
元胡气定神闲的看过来,丝毫没有被威慑到。
“不是这口味我还不夹给你呢!识相的赶紧吃掉。”
从元胡眼中接收到的信息让刘寄奴十分无力,好吧,她敢肯定这位大爷是在报复这段时间她的态度。满桌子都是人,刘寄奴也不敢明目张胆的瞪他,只能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他,表示自己很生气。
偏偏元胡微微向后靠着椅背和她对视,姿态慵懒闲适,嘴角的弧度怎么看怎么可恶。
一咬牙,一闭眼。刘寄奴以一幅誓死如归的姿态,把月饼塞进了嘴里,三两下嚼碎,囫囵吞进了肚里,最后还狠狠的用开水漱了漱口。
元胡不无得意的问:“感觉如何?”
“这么说吧,吃完火腿味的月饼后,我肿么赶脚自己好像可以接受同性恋了,这不科学!!!”
此话一出,立即让在场的人几乎都笑翻了。
只是几乎。
吃完了饭大家兴致依旧很高,又去唱歌。
刘寄奴不过先在外面接了个电话,迟一步进来的时候,现场好像有点失控。
只见禹余粮一点没害羞的站在正中央,举着话筒摇着屁股手舞足蹈不着调的用三音荼毒着众人的听觉。(为什么是三音?因为五音不全嘛!)刘寄奴一脸黑线,悄悄躲进角落里安坐,心里好生安慰,果然每个人都是有短板的。
但是仍没躲过禹余粮的法眼,唱完立马窜过来紧贴着刘寄奴兴高采烈的问,“我唱的好不好?”
刘寄奴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默默喝饮料,充耳不闻。
这完全不影响禹余粮高亢的情绪,窜到包厅另一边和刚认识的哥们勾搭起来。刘寄奴还在惊叹于禹余粮的交际能力,却被人脖子一勾,更往手里塞了个麦,不由分说就要开始合唱。这样霸道的家伙还能有谁?
音乐响起,字幕一出,刘寄奴惊得差点把麦脱手。定了定神,想要拒绝却被元胡拖着,一路跌跌撞撞拉到中央。
水木年华的《一生有你》原本是唱给情人的一首歌,歌词很朴素,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煽情的言辞,是种自然流畅的发自内心的语言。被广泛传唱后,渐渐被引申到情感的各个方面。
平时唱一唱还没什么,可今天唱应该不太合适吧。
当元胡熟悉的歌声在耳边炸响,刘寄奴下意识的扭头去看凌霄。凌霄的脸上平静无波,双眸中似乎也没有什么情绪,这究竟是好或不好?
来不及深究,被肘击的感觉让她发现已经落下了大段的空白,刘寄奴只好用头顶应付元胡锐利的瞪视,埋头苦追和伴奏私奔的歌词,也无瑕顾及其它许多。虽然没有再去看凌霄的反应,但元胡毫无顾及的搭在她肩头的手掌,灼热得尤如一块炙铁,更让她如芒在背,逼得她不得不用左手紧握右手右腿紧勾左腿来克制自己撒手逃跑的冲动。想想都知道这姿势有多别扭!紧赶慢赶总算熬过了这四分多钟,刘寄奴把麦一扔,窜回角落躲了起来。
☆、安全的吻
不知道谁从哪儿摸出的骰子,禹余粮探过身来要拉刘寄奴和其他几个一起比大小,输了的喝酒。刘寄奴深知自己那上不了台面的酒量,寻了个借口躲了出去。包厢门在身后关上,似乎也隔绝了让人头晕脑胀的烦忧。
抬手按了按跳得已经不算利害的太阳穴,知道自己半躺在大厅的深红色金丝绒贵妃椅上挺尸了太久,就算前台的MM专业的没有表现出任何不满,刘寄奴也很自觉的起身,免得破坏人家那低调奢华有内涵的门面。虽然起身,但仍不那么想回包厢,于是她漫无目的的在包厢间的过道中闲逛起来。走在这间不常来的KTV的长廊,有种在迷宫中前行的迷失感,前路未知,让人心生期许却也胸怀胆怯。
脚步在探往下一个拐弯时硬生生的停下了,只因听到了一对熟悉的声音。
“你到底怎么回事!你自己心里有数!”女声难掩怒气。
“宝贝,我已经说了很多遍,阿奴只是一个多年的好朋友而已。”男声低声温柔解释。
“是的,你们只是好朋友。好朋友而已有必要用那么亲昵的称呼吗?”女声语带嘲讽。
“你怎么就连一个称呼都要吃醋,难道就这么不相信我吗?”男声耐着性子回答。
“哼!那你和她勾肩搭背又该怎么解释?当我是摆设吗?是不是又需要我选择性近视?”女声怒火更盛。
“宝贝,别这样疑神疑鬼,她就是我一哥们,我对他们都是一样的。”男声仍不断排解,但语气渐渐不耐。
“不一样,完全不一样。几乎你所有大小的聚会、事务……她都会出现。她根本就是你心里很重要的女性!这让我怎么能不介意?”女声抖然拔高,怒炽欲焚。
“你别总是总是疑神疑鬼、吵吵闹闹的好吗?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明明可以很轻松很快乐。”男声也不再掩饰。
“我也希望他们能一直幸福下去,可是如果你真的在乎我,就应该会在意我的感受。爱是自私的,我不希望自己的爱人眼里还有其他异性的存在。”女声明显放软姿态放低。
“宝贝,你要相信我是爱你的,这绝对不用怀疑!”安抚意味浓厚。
……
无力的伸手抚了抚额头,深吁口气,垂下眼帘。应该要保持距离的,她也以为自己一直保持得很好,终究还是造成了伤害。元胡每一段结束的感情都与她有关,但他从来不怪罪她,反而怪罪女友的不懂事、小心眼。
没有再听下去的欲望,更不希望被撞破后误会加深,刘寄奴沿着来路返回,几经指点回到了包厢。眼尖的禹余粮立马拉她加入战局,刘寄奴也不再推辞。
那晚也不知道怎么了,比大的时候刘寄奴总是摇到最小的,比小的时候又摇到最大的,被灌了几杯啤酒后就开始迷糊了。
又一局,亮牌之后,刘寄奴叹息着举手投降,“我喝不了了,换别人吧。”
众人都有些喝高了,吵着闹着起哄。“愿赌服输,不能临时换人。要不把赌注换别的啊?”
也不知是哪个玩疯的家伙提议道:“从现在开始第一个进门,无论男女,你嘴对嘴亲他一下就放过你了!”
“对对对!”
“哈哈,这个好!”
刘寄奴的太阳穴跳得更欢了,还不如喝酒呢,这都是帮什么人啊,求救般的看向旁边的禹余粮。
谁知这家伙竟然比其他人叫的更起劲。
更有人拿着摇铃起哄,“来只狗,来只狗!”
禹余粮把双眼笑成了一条缝叫唤得欢实,“一只不够来两只!”
刘寄奴深深的体会到她似乎有点交友不慎,真是唯恐天下不乱。
她端着酒杯有些无奈,“我还是喝酒吧!”
“哎,不行!刚才都说不喝了的!”
“对!不能出尔反尔!”
刘寄奴实在没办法,眼睛偷瞄着按下服务键,她依稀记得之前进来的是正太服务生,传说身娇体软易推倒啊。
包厢门很快就被人推开了,众人的起哄声随着来人显出真面目而达到最高点。
刘寄奴只轻瞥了一眼,偏过身子满脸通红的低着头,紧张都要把手里的杯子捏碎了也没敢看元胡一眼。
见来者是熟人,大家玩闹得越来无所顾及,便又撺掇刘寄奴赶紧的。
虽然刚进来的时候,还是一头雾水,很快元胡就在众人七嘴八舌的解释下明白的缘由。他勾着唇悠闲的坐在那里,一点解围的意思都没有。
见刘寄奴不为所动,又有人起哄让元胡上,“难道要女孩子主动吗?”
“是啊是啊,元胡是男人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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