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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灵女骑士-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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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嘻哈!说好的二一添作五的,我出力多,我有优先选择的权利!”埃里克不淡定了,唰唰瞬移过去,跟机械鸵鸟争分夺秒。
“完美的击杀来源于我美丽的外表和天衣无缝的计划,你的优先权作废。”嘻哈骑士操纵着机械鸵鸟一个俯冲,眼疾手快的捞起来一件物品。
而埃里克也不甘示弱,果断的一个瞬移冲过去,捡起了另外一个物品,然后两个人面面相觑,默默无语,几秒钟之后,忽然一起爆发,冲着对方怒吼道:“你个白痴!”
“你个白痴!杀一个巫妖,用得着这么大的能量么?你看看这一地,从巫妖魔法空间中爆出来的物品,除了我们手里这两样,还有没有完好的?!”嘻哈骑士怒了。
看看这一地,巫妖的收藏显然不可能都带在身上,但是带在身上的一定价值不菲。满地烧焦的魔法卷轴,化成灰的典籍,融化的已经和土壤黏在一起的金币,无数化成碎片的稀有宝石……
“你个白痴!如果不是你最后补的那一剑力量太大,我的击杀绝对完美!”埃里克不甘示弱的对吼起来。
地精骑士和埃里克互相怒视着,只是下一秒,他们就开心的大笑起来,因为,和地上那些已经报废的价值不菲的物品相比,显然他们手里的才是最最最珍贵的。
“我很想知道,这个指间花落究竟傻缺到什么程度,才会将命匣随身携带?这东西可值钱啊。”稀罕满意的举起手中的一个黑色的小匣子。
“切!知道我手里的是什么吗?”埃里克得意的举起了手中的一颗脑袋大小的蛋。
“鸵鸟蛋?”嘻哈骑士显然对鸵鸟情有独钟。
“白痴吗!这是龙蛋!这下子发达了!”埃里克两眼金光四射。
这时,一个略微带着鼻音,嘶哑的声音传了过来:“两位,可以让我杀了巫妖么?额……我是指巫妖的那个命匣。”
嘻哈骑士和埃里克豁然回首,只见两人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站着一个浑身鲜红肌肉,胸前两块格外发达的肌肉人。
“我擦,什么鬼!”两人顿时吓了一跳。
第二十一章 扈从骑士
嘻哈拔剑,埃里克搓雷球,气氛刹那间就紧张起来了。
“不要紧张,是我,自己人!”李保安一看情况不好,连忙举起双手,一手木盾一手匕首,不伦不类。
“你从哪里看出来我们紧张了?”埃里克手里托着一个雷球,好整以暇的开口。
“对付一个,额……你到底是什么的东西?”地精骑士原本想说是僵尸的,但是看起来怎么也不像,如果非要说找点类似的地方,好吧,剥皮僵尸。
“好吧,好吧,你们不紧张,我紧张,我紧张……”李保安索性将木盾和匕首直接丢在地上,以示自己无害。
连巫妖都能给坑死的埃里克和地精骑士,看到一具剥皮僵尸会紧张?笑话!紧张的的确只是李保安自己罢了,他毫不怀疑,都不用地精骑士动手,那个叫埃里克的法师,随便丢一个雷球出来,他就直接灰飞烟灭了。
“等等。”地精骑士皱了皱眉,看着李保安丢在地上的木盾和匕首,转头对埃里克说:“我怎么看着这两件东西这么眼熟呢?”
“废话,那是你给他的。”埃里克白了他一眼。
“你是小骷髅?”地精骑士惊讶起来,纵身跳上机械鸵鸟,绕着李保安转了几圈,悲哀道:“你把我美丽可爱的小骷髅弄到哪里去了?快还给我!”
“美丽的地精骑士嘻哈大人,我就是那具美丽可爱的小骷髅啊!”李保安望着坐在机械鸵鸟上才勉强跟自己一般高的地精骑士,恬不知耻的说道:“因为大人的关爱,我充分认识到,作为一具骷髅,不能没有上进心,所以我决定从此弃恶从善,重新做人。而现在的我,只是迈出人生第一步而已,还希望大人能够像茫茫大海中的灯塔一样,时刻指引着我前进。”
“作为智慧又美丽的地精骑士,我怎么可能相信你的亡灵话?准备受死!”嘻哈并没受到蛊惑。
说完,地精骑士驾着机械鸵鸟瞬间来到李保安面前,拔出骑士剑一下子架在他的脖子上,说道:“你还有什么遗言?”
“赶紧灭口,分钱走人,哪那么多废话!”埃里克不满的嘀咕了一句,如果不是地精骑士挡在他的面前,他早就一个雷球将眼前的怪物轰成渣渣了。
如果李保安身体够完善的话,那么他此刻一定是汗如雨下了,遗言?怎么就交代遗言了?!他还想当王子呢!
危急关头,李保安急中生智,做了这辈子最成功的一件事——说了这一生中最真诚的谎言。
只见他扛着剑锋缓缓的单膝跪地,用低沉沙哑的声音,庄严的说道:“我发誓善待弱者,我发誓勇敢地对抗强暴,我发誓抗击一切错误,我发誓为手无寸铁的人战斗,我发誓帮助任何向我求助的人,我发誓不伤害任何妇人,我发誓帮助我的兄弟骑士,我发誓真诚地对待我的朋友,我发誓将对所爱至死不渝!”
听到这段话,地精骑士顿时就风中凌乱了。为什么?因为这是骑士册封时的宣言啊!而此时此刻,地精骑士的动作,不正是册封的模样么?
“哦,不不不不,兄弟你先站起来,我没有资格册封你,我也只不过是个骑士而已。”地精骑士的剑搭在李保安的肩旁上,放着也不是,抽回来也不是,一时间尴尬无比,而嘴里居然慌不择言的称呼李保安为兄弟了,一般只有骑士之间才兄弟相称。
“美丽的地精骑士,我发誓,我将用实际行动,捍卫骑士美德: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诚实、公正、灵魂。如违此誓,誓不为人!”
李保安一席话说得慷慨激昂,大义凛然,如果不是他一身剥皮僵尸的模样,地精骑士几乎觉得面前单膝跪地的,就是正义伟大的骑士了,而莫名的,地精骑士忽然有一种作为领主那般高高在上的优越感。
已然被李保安忽悠的飘飘然的地精骑士,此时此刻无论如何也无法对李保安下手了,只见他像模像样的将骑士剑又在李保安的另外一个肩膀上搭了一下,郑重的说道:“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扈从骑士了。”
“多谢骑士大人!”李保安暗地里狠狠的抹了一把莫须有的汗,看来小命是保住了……
“你搞毛呢?你们家扈从骑士还需要册封仪式?”埃里克被这两个戏精一般存在的搞得云里雾里。
“不,埃里克法师,你不懂骑士的荣耀。”地精骑士一句话就把埃里克给怼回去了。
“随便你吧。”埃里克恢复成那副漠不关心的样子,仿佛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什么能够引起他的兴趣一般。嘴里嘟囔着:“居然有人,哦不,有亡灵甘愿做你的扈从骑士,真是稀奇。”
直到此刻,李保安才终于将心放回到肚子里了,埃里克这算是表态认可他了,他总算暂时安全了。
李保安不由得感慨,谁说玩游戏没有用?!他这套还是跟当年一款游戏学的呢!那款角色扮演游戏他选了圣骑士职业,转职任务中历经艰难,结果别看二十六个英文字母李保安都背不全,但是他愣是把骑士精神和骑士宣言都给记住了!所以说,任何经历都是一笔财富,哪怕玩游戏,也能在过程中有所收获,这是李保安浑浑噩噩的人生当中,破天荒的一点人生感悟。
李保安的事算是告一段落,只是,还有疑点尚未明了,那就是一具小骷髅怎么短短时间内就变成了剥皮僵尸?不过显然眼下这两个人,一个自诩是骑士,一个雷系专精的法师,对于亡灵生物都没什么太深的了解。当然更重要的是,一般也没人会对这种低级亡灵生物感兴趣。骷髅也好,僵尸也罢,一个强壮的普通人都能应付得了,所以这两位对李保安根本没那么上心……
“美丽的骑士大人,请让我来结果这只巫妖的生命,以示我的忠诚。”李保安可不是见好就收的人,只见他一手提着木盾,一手擎着匕首,虎视眈眈的看着嘻哈骑士手中的巫妖命匣。
“不,这可是无价之宝。拥有了这巫妖的命匣,你就相当于可以驱使相应的巫妖为你服务。用不了多久,当那巫妖的灵魂恢复之后,他就会自己送上门来的。”小地精嘿嘿的阴笑着。
第二十二章 鞍前马后
扈从骑士是什么?说白了就是跟着骑士跑腿打杂的,但是比佣人要高级很多,因为,扈从骑士,有朝一日,是有机会晋升成骑士的。
而拥有了骑士身份,才有可能进一步迈入贵族的圈子。所以说,扈从骑士,也不是人人都可以当的。当然,也没有人会给一只地精做扈从骑士,不过,李保安现在也不是人。
分赃,几乎没有什么好分的。嘻哈拿到了巫妖的命匣,而埃里克拿到了据说是龙蛋的东西,这两样任何一样都价值连城,所以,相比之下地面上被融化掉的那些金币,二人都不屑一顾。
“嗯,这一战,你也功劳不小,没有你转移巫妖的注意力,我们也不可能这么顺利的干掉这只难缠的巫妖。打扫战场的任务就交给你了,有什么值钱的,也算是对你的奖赏了。”地精骑士显示出主人的慷慨大方。
MLGB的,李保安放眼四望,到处都是被强大的雷系魔法烧焦的痕迹,有什么好打扫的?!……等等,地上那些融化的金子……可不在少数啊?
值钱的东西再也没翻到什么。但李保安从嘻哈那要来了一个口袋,捡了满满一大口袋金子和泥土混杂的金泥疙瘩。
“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埃里克皱了皱眉,他显然不喜欢做无用功。
“也许值钱呢?”李保安讨好的笑了笑,只不过,他笑还不如不笑,一脸血红的肌肉,眼眶中依然是黑漆漆空洞洞的,一张嘴除了一口渗人的白牙,几乎就能直接看到发声工具,喉咙和舌头。
“没事我先走了,没有好事儿别找我。”埃里克对这个不堪入目的剥皮僵尸实在是难以忍受,几个瞬移就闪没影儿了。
反倒是嘻哈骑士,自诩美丽,实际上却并不以貌取人,善解人意的从机械鸵鸟的口袋里掏了半天,掏出一条褪色的长裤,一双破旧的靴子,一件粗布上衣,一副破手套,又翻了半天好容易翻出来一件打着补丁的皮夹克以及一条破旧的围巾。
“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扈从骑士了,在你成为正式的骑士之前,我就是你的主人。嗯,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苏菲?打死李保安都不会说的。所以李保安心念一动,犹豫的说道:“沉睡太久了,已经忘了自己叫什么名字了。”
“这样啊,作为主人,是有资格赐予你名字的,那这样好了,我给你取一个响当当威风堂堂的名字怎么样?”
李保安眼睛一亮,连忙点头道:“那就劳烦美丽的地精骑士大人了。”
嘻哈被李保安马屁拍的倍爽,坐在机械鸵鸟上摇头晃脑,自言自语道:“你是我唯一的扈从骑士,一定要有一个配得上我的名字,一定要响亮,一定要让敌人闻风丧胆!你就叫……你就叫法克尤吧!”
卧槽啊!这个名字太TM响亮了!!李保安内心呼喊道:“死地精,我先法克尤!”
这个世界的人,起名字怎么就那么不靠谱啊!李保安泪奔了。
名字叫法克尤,这得多嘲讽啊!临战的时候,什么都不用干,站在敌人面前自报名号狂吼一声:“我,法克尤!”估计所有的攻击全部朝你来了,这仇恨拉得是妥妥的啊。
说好的副T呢?李保安可不想当MT。
“哎呀,尊敬的美丽的地精骑士大人,我突然想起来了!我的名字叫苏菲!”这时候,李保安也不管含义不含义了,与其叫法克尤,不如叫苏菲呢,而且这个世界上也不一定有苏菲这种品牌的姨妈巾不是?
“这样啊……”嘻哈摸了摸光洁的尖下巴,犹豫了一下,似乎做出了什么重大的决定,一脸高兴的说道:“那么法克尤就当是我赐予你的姓氏吧,从今以后,你就叫苏菲·法克尤!”
李保安绝望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毕竟,眼前这个只到他大腿高度的地精,可是能够轻松秒杀他的存在呢。更何况,此刻的地精骑士,手里掌握着巫妖的命匣,严格意义上来说,只要等到巫妖的灵魂复苏,重新夺舍到一具身体就能用了。这可是一位拥有巫妖宠物的强大地精骑士啊!
生活就像被强奸,如果你不能反抗,就只能享受了……李保安放弃了挣扎,勉强接受了苏菲·法克尤这个名字……他实在是连吐槽的力气都没有了。
把地精骑士给的装备都套上,李保安现在好歹也有点人样了,除了脸上裹得严严实实有点怪异外,肢体部位被遮盖得严丝合缝,走在路上都没有人怀疑。
当然,作为扈从骑士,至少目前李保安还是没有坐骑的,跟着机械鸵鸟一路狂奔,风尘仆仆的,这样看来,就连脸上的围巾也不算多么起眼了。
一路走来,地精骑士和李保安也聊了不少,李保安委婉的提出,每次称呼美丽的地精骑士嘻哈大人,实在太绕口。嘻哈想了想同意,没人的时候可以叫嘻哈大人,但在外人面前,哪怕地精骑士可以省略,美丽和大人两个字是万万不能省略的。
所以,没人的时候,李保安叫他嘻哈大人,有人的时候,李保安叫他美丽的大人……
“嘻哈大人,请恕我直言,您最近是不是很拮据?”
“怎么这么问?”
“我这身装备……您是从哪里淘来的?”
“来的路上,遇到了几个不开眼的抢匪,作为高贵美丽的地精骑士,我怎么能恃强凌弱呢?所以就令他们自己脱光了,略施惩罚一下。”
李保安一脸黑线,嘻哈,你都落魄到需要打劫抢匪的地步了……
不过李保安依然有一件事情十分不解,疑惑道:“嘻哈大人,击杀巫妖之后,地上散落那么多金子,你为什么不捡起来,额……救济一下穷人呢?”
“都怪埃里克,出手没有轻重,金子都融化了,跟泥土融合在一起,还怎么用?暴殄天物。”
李保安暗道,生死决斗,如果埃里克留手,那么死的人不知道会是谁呢?
“如果,我能够将这些金子重新利用起来,您看……”
“此话当真?”嘻哈顿时就是一个急刹车,停在了那里,一双灵动的大眼睛闪烁着光芒,就差没变成金币的样子了,兴奋道:“如果你真能够将这些金子还原,我保证你一个骑士的资格!”
第二十三章 一夜暴富
李保安捡了多少金疙瘩?他足足捡了一麻袋!!
还是在嘻哈帮忙下,两个人一起抬上机械鸵鸟的。当然,一麻袋里面也不全都是金子,大部分都是金子融化之后包裹的土壤。
就算是这样,那也是一笔巨款,至少在李保安看来,绝对绝对是巨款。只有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的嘻哈,才会认为是垃圾。至于埃里克,那家伙据嘻哈说,是个土豪,钱在他眼里向来只是个数字,有捡金疙瘩再提纯的时间,估计他自己都赚出来了。
原来并不是所有的流浪法师,都是穷吊丝,也有不少人,顶着流浪法师的名义,只是为了那份轻松和自在,就如同埃里克这样,既不用去攀附各种势力,也不屑于被各种势力招揽。
在李保安想来,提纯金子,并不是多么复杂的工艺流程,李保安也不确定嘻哈到底是少了一根筋还是什么,宁肯打劫劫匪,也懒得去做这种简单的事情。
事实上,事情远比李保安想象的要复杂。
李保安的提议是,一份硝酸,三份盐酸,混合成王水,将金子融化,然后过滤,再用活性金属还原,金子就出来了。
这是高中化学实验课的内容,李保安十分庆幸自己上过高中。但是,硝酸、盐酸中这种东西,先不要说嘻哈这个骑士能不能理解,就算能理解,他也搞不到。
因为这种东西,除了炼金师会经常鼓弄之外,再就只有侏儒手里才会有。
从嘻哈的嘴里得知,虽然地精的商品遍布整个世界,但是地精并不是天生的工程师,发明家,他们只是金币的搬运工而已。
真正的科学狂人,是侏儒!
侏儒是一种和人类极其相似的物种,身高却只有正常成人的一半,比地精略微高一些,有点可爱,寿命很长。
侏儒是天生的科学狂人,黑科技的创造者。他们的疯狂,导致实验事故频发。据不完全统计,爱好和平的侏儒,由于寿命很长,所以平均每年死亡人数很少,绝大多数的死亡案例都是在自己的实验室里作的。
“炼金师?那就算了,人类太狡猾。侏儒倒是个不错的选择。而且地精和侏儒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地精提供各种侏儒试验用的材料,供侏儒研发。而研发的成品,经过美丽的地精完善,改造,包装之后,在全世界销售。我们就去侏儒那里吧。”嘻哈果断拍板。
李保安撇了撇嘴,心道:应该是地精的奸商本质,导致地精可以从淳朴的侏儒那里谋取暴利吧?人类狡猾?这个世界上,地精就是奸商的代名词。
跟着嘻哈的机械鸵鸟,两个人进入了那座宏伟的人类城池,李保安甚至都没有机会仔细欣赏一下,就直接被嘻哈带到了城池的一角,缴纳了一定的费用后,李保安兴奋的发现,自己居然可以乘坐地精飞艇翻山越岭。
下了飞艇,又换乘了渡轮,整整折腾了一天一夜,两人才来到一片苍莽的山区之中。
望着四处崇山峻岭,到处一片翠绿的景色,李保安不由得感慨这个世界环境保护工作真到位。
嘻哈拿出一块水晶,摆弄了一会儿,没过多久,一个漂亮的侏儒小姑娘就出现在两人面前。
只是,这个梳着两条小辫子,只到李保安腰间的小姑娘,身后却背着一杆跟她一样高的,与其说是枪,不如说是炮的武器,看的李保安心里直发毛。
这东西,光是看口径,一炮轰出去,别说是他这具剥皮僵尸了,就是嘻哈的机械鸵鸟也得被炸飞。这就是侏儒么?长相可爱,心底淳朴的侏儒么?
咣!一大麻袋金疙瘩直接被丢在地上,这东西,李保安感觉,少说也有几百斤重,因为大部分是泥土。
“嗨,美丽的蕾拉,看看我带什么好东西来了?”嘻哈热情的打着招呼。
“哦,原来是美丽的地精骑士啊。”蕾拉显然跟嘻哈很熟,上前打开口袋一看,在李保安目瞪口呆之下,居然双手将大麻袋提了提,说道:“大约七百斤,但是杂质很多,需要提纯。”
“老规矩,百分之三十手续费。”嘻哈眉飞色舞道。
“没问题,提纯之后,再次铸造,等价格出来后,我们会出具账单的,到时候你直接去银行提款就可以了。”蕾拉痛快的答道。
“我这边还有事情,后会有期,美丽的蕾拉,这是送给你的礼物。”
看着嘻哈递给蕾拉的那个扁长漆黑的匣子,李保安幸亏还没有长出眼球,不然眼球一定会掉在地上,因为那不是别的东西,正是巫妖的命匣!
“这个礼物还不错。”蕾拉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一声口哨,一个身高三米有余的机械傀儡,轰隆隆走了出来,单手轻松提起一麻袋金疙瘩,就跟着蕾拉走进了山洞之中。
“嘻哈大人,你,你把命匣送人了?”李保安感觉有些结巴。
“不然呢?难道美丽正义的我,需要一个巫妖做仆人么?”嘻哈不以为然的耸了耸肩膀。
尽管是这么说,李保安还是感觉有点怪怪的,难道这就是土豪一掷千金,只为博得美人一笑么?
“那个,大人,我们不需要等着金币提纯出来么?”李保安现在可是身无分文,口袋没钱,心里没底啊。
“当然不需要了,这个世界上,有了侏儒的黑科技,地精可以说是文明程度最高的生物。只要侏儒确定最终金币价值之后,出具汇票,我就可以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地精银行获取金币。请记住,这个世界上,钱不是最重要的,信誉才是最重要的。”
李保安听得一愣一愣的,本来想靠着原来那点高中知识,在这个充满魔法的世界中开黑,现在看来那简直是天方夜谭,人家的文明程度恐怕不比李保安原来的世界低,甚至更高也说不定。
“那么嘻哈大人,我们现在去哪?”
“你现在要去亚历山大王国的光明神殿,寻找一个叫做阿曼达的圣骑士,我这里有一封推荐信,她会教导你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骑士的。至于我,哎,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啊,我还要担负起维护这个世界和平的使命,我先去矮人王国一趟。矮人都是死脑筋,古板的很,如果被他们发现你是不死族,你肯定会被烧成炉灰的。”
第二十四章 只身上路
“这里是一百金币,要省着点花,对于平民来说这可是一笔巨款了。你也知道的,光是保养我这一身装备,就需要不少钱,更别提我座下这个烧钱的坐骑了,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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