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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世界冒险者-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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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喜欢小结巴,喜欢陈浩南一群人,自然,从小看古惑仔长大的的林天也不例外,他自然不希望就这么让任务失败。
什么?
你说林天是想要积分?
怎么可能,我那么讲义气!
好吧,你说的对,他只是不想白白丢了积分……
那么,问题来了,要想及时留下小结巴,就得进去陈浩南的小圈子,但以陈浩南对洪兴的忠心,自己就别想着要顺利创建社团了!
纠结!
林天很纠结啊!
如果跟着陈浩南,自己就别想着创立社团了。
如果不跟着陈浩南,那救下小结巴的1000积分就很有可能丢掉了!
算了,车到山前必有路,办法总会有的。找不出办法,只能以后靠小弟给自己消息了。
“老板,借把西瓜刀使使!”
林天蹲在一个卖西瓜的摊子面前,顺手拎起一把西瓜刀,在手上颠了两下,笑眯眯的说道。
“兄弟喜欢,拿走,拿走!”老板是一个普通人,见林天把刀子放在手上运转自如,立马就把林天当成了小混混,连连摆手。
“顺便问一下啊,老板,这片是谁罩的啊?”林天继续问到。
收小弟,林天打算用最简单的办法,打!
用最快的,速度打出自己的名声,这样自己才能有一些人手,用手下的人去洪兴和东升打探消息。
而且现在蒋天生刚刚死了,陈浩南被洪兴追杀,正是洪兴最弱的时候,此时不下手,何时下手?
“啊?”卖瓜老伯被林天一句话给吓的坐了一个屁股蹲。
“放心,不会牵连到你的!”
林天把刀子在手上转了两圈,笑着说到。
可惜,现在的林天的笑容在老伯眼里,简直就是一个恶魔之笑。
“沿着这条街往下走,再左转,就能看到一个小酒吧,刀疤今天生日,刀疤哥就在里面!”
刀疤哥?
“刀疤手里有没有枪?”林天刚刚站起来,复又蹲下,问到。万一人家有枪,自己就这么闯进去不是送死么?
“没,没,没见他们用过枪!”老伯摇摇头。
嗯,没枪么,好办了。
新安酒吧。
一片昏黄,阴暗,充斥着烟味、汗味、劣质化妆品的味道的刺激性气体,让林天差点没勇气进去。
深吸了一口气,林天抬脚狠狠的对着门一踹,轰,整个都被林天给踢倒
林天很成功的在第一时间吸引了酒吧里的人注意力。
“让刀疤出来!”林天大喊一声,举着西瓜刀对着里面。
之所以不进去,是因为有门口的限制,有什么不对的情况,自己可以随时脱身。
很快,酒吧里就出来了一个中年男子,满嘴黄牙,一身酒气,脸上一道划破眼睛的刀疤,让整个人都变得有些凶厉。
“大圈仔,听说你找我?”刀疤粗着嗓子,上下打量着眼前的这个上门寻事的家伙,究竟有几份几量。
“学生仔啊?”哄的一声,跟在酒吧里的看清林天的样子,哄的爆发出一阵奚落。
一个尖嘴薄舌的家伙站出来,“大哥,这家伙发春,送她两个妞玩玩?”
“就是不知道这小身板能不能承受住了!”刀疤指指林天的下体,哈哈嘲笑道。
“刀疤哥,咱们往日无怨,可是兄弟有点急事,想和你借点东西!”林天丝毫不生气,脚步不丁不八的站立。
“和我借东西?胆子不小啊!”刀疤脸色瞬间一沉。
刀疤没接林天的话茬,厉声说到。
“借你的名声一用!”林天对着刀疤狞笑到。
林天现在没有一丝一毫的名气,这对自己收服小弟而言,是一个很大的致命伤。
陈浩南跟着大B哥十四年,才混出名堂,林天却没有那么久的时间。
所以,一个人单挑一个堂口的事情,就成了林天最快出名的办法!
林天没想过杀人,打赢了就行,只要自己表现出足够的武力,短期内绝对会有足够的小弟投奔!
林天上前,一脚将有200斤的大胖子刀疤踢飞到酒吧墙上。
“我靠,给老子剁碎了喂狗!”刀疤捂着肚子,一声大喊,酒吧里的众小弟就冲出来,有的提刀,有的拎凳子,一股脑的朝林天砸过来。
林天一个扫堂腿,将冲在门口的一群人踢翻,随后送上一人一拳。
林天的拳头有多重,一拳把人的脑袋打碎做不到,一拳把人打成傻子,林天还是可以做到的。
这群人的力量,比普通人也许要好些,但和林天11的力量相比,简直就是渣的可以!
众小弟没有一合之交的人,林天基本上以压倒性优势将这群人给打趴下。
林天走到刀疤面前一把拎起刀疤的领口,生生的将一个200斤的大胖子给活活的拎起来,这一幕更是把周围的小弟给吓的心惊胆跳。
你丫这么厉害,不去混大社团,跑过来欺负我们!
太不是东西了!
“大哥,有话好说,好说!”刀疤此刻一身狼狈,除了林天最开始的那一脚,之后每冲上来一步,林天就是一脚,直到把这货给踹的害怕了为止。
“我不想和你们这么打架的!”林天摇摇头。
“其实我只是需要你。”
“啊?需要我!?”刀疤愣了一下。
第七十章 怎么办
林天来到香港,恰巧是蒋天生被杀的第二天,陈浩南现在应该往台湾逃,然后通过山鸡在台湾的表哥在三联帮的势力潜回香港,电影中没有交待时间,但林天推断不会超过四天,再之后,陈浩南逃回香港,被乌鸦追杀,再到东升社社长被乌鸦杀掉,到最后的决战,期间有一个多星期的时间。
时间比较冲突啊!
林天敲敲脑壳,有些苦恼的想到,最近的一个星期内,自己不但需要考虑创建自己的势力,还得为了完成任务,在关键时刻救下小结巴,杀掉乌鸦,时间上实在不好把控。
任务上说救下小结巴,那么,必须得等到小结巴被乌鸦抓住后,自己才能出手,可是,万一去迟了,小结巴一不小心死了,那自己就尴尬了!
难不成和山鸡一样,去了刚刚好救下一个尸体?
那可不行!
很多人喜欢小结巴,喜欢陈浩南一群人,自然,从小看古惑仔长大的的林天也不例外,他自然不希望就这么让任务失败。
什么?
你说林天是想要积分?
怎么可能,我那么讲义气!
好吧,你说的对,他只是不想白白丢了积分……
那么,问题来了,要想及时留下小结巴,就得进去陈浩南的小圈子,但以陈浩南对洪兴的忠心,自己就别想着要顺利创建社团了!
纠结!
林天很纠结啊!
如果跟着陈浩南,自己就别想着创立社团了。
如果不跟着陈浩南,那救下小结巴的1000积分就很有可能丢掉了!
算了,车到山前必有路,办法总会有的。找不出办法,只能以后靠小弟给自己消息了。
“老板,借把西瓜刀使使!”
林天蹲在一个卖西瓜的摊子面前,顺手拎起一把西瓜刀,在手上颠了两下,笑眯眯的说道。
“兄弟喜欢,拿走,拿走!”老板是一个普通人,见林天把刀子放在手上运转自如,立马就把林天当成了小混混,连连摆手。
“顺便问一下啊,老板,这片是谁罩的啊?”林天继续问到。
收小弟,林天打算用最简单的办法,打!
用最快的,速度打出自己的名声,这样自己才能有一些人手,用手下的人去洪兴和东升打探消息。
而且现在蒋天生刚刚死了,陈浩南被洪兴追杀,正是洪兴最弱的时候,此时不下手,何时下手?
“啊?”卖瓜老伯被林天一句话给吓的坐了一个屁股蹲。
“放心,不会牵连到你的!”
林天把刀子在手上转了两圈,笑着说到。
可惜,现在的林天的笑容在老伯眼里,简直就是一个恶魔之笑。
“沿着这条街往下走,再左转,就能看到一个小酒吧,刀疤今天生日,刀疤哥就在里面!”
刀疤哥?
“刀疤手里有没有枪?”林天刚刚站起来,复又蹲下,问到。万一人家有枪,自己就这么闯进去不是送死么?
“没,没,没见他们用过枪!”老伯摇摇头。
嗯,没枪么,好办了。
新安酒吧。
一片昏黄,阴暗,充斥着烟味、汗味、劣质化妆品的味道的刺激性气体,让林天差点没勇气进去。
深吸了一口气,林天抬脚狠狠的对着门一踹,轰,整个都被林天给踢倒
林天很成功的在第一时间吸引了酒吧里的人注意力。
“让刀疤出来!”林天大喊一声,举着西瓜刀对着里面。
之所以不进去,是因为有门口的限制,有什么不对的情况,自己可以随时脱身。
很快,酒吧里就出来了一个中年男子,满嘴黄牙,一身酒气,脸上一道划破眼睛的刀疤,让整个人都变得有些凶厉。
“大圈仔,听说你找我?”刀疤粗着嗓子,上下打量着眼前的这个上门寻事的家伙,究竟有几份几量。
“学生仔啊?”哄的一声,跟在酒吧里的看清林天的样子,哄的爆发出一阵奚落。
一个尖嘴薄舌的家伙站出来,“大哥,这家伙发春,送她两个妞玩玩?”
“就是不知道这小身板能不能承受住了!”刀疤指指林天的下体,哈哈嘲笑道。
“刀疤哥,咱们往日无怨,可是兄弟有点急事,想和你借点东西!”林天丝毫不生气,脚步不丁不八的站立。
“和我借东西?胆子不小啊!”刀疤脸色瞬间一沉。
刀疤没接林天的话茬,厉声说到。
“借你的名声一用!”林天对着刀疤狞笑到。
林天现在没有一丝一毫的名气,这对自己收服小弟而言,是一个很大的致命伤。
陈浩南跟着大B哥十四年,才混出名堂,林天却没有那么久的时间。
所以,一个人单挑一个堂口的事情,就成了林天最快出名的办法!
林天没想过杀人,打赢了就行,只要自己表现出足够的武力,短期内绝对会有足够的小弟投奔!
林天上前,一脚将有200斤的大胖子刀疤踢飞到酒吧墙上。
“我靠,给老子剁碎了喂狗!”刀疤捂着肚子,一声大喊,酒吧里的众小弟就冲出来,有的提刀,有的拎凳子,一股脑的朝林天砸过来。
林天一个扫堂腿,将冲在门口的一群人踢翻,随后送上一人一拳。
林天的拳头有多重,一拳把人的脑袋打碎做不到,一拳把人打成傻子,林天还是可以做到的。
这群人的力量,比普通人也许要好些,但和林天11的力量相比,简直就是渣的可以!
众小弟没有一合之交的人,林天基本上以压倒性优势将这群人给打趴下。
林天走到刀疤面前一把拎起刀疤的领口,生生的将一个200斤的大胖子给活活的拎起来,这一幕更是把周围的小弟给吓的心惊胆跳。
你丫这么厉害,不去混大社团,跑过来欺负我们!
太不是东西了!
“大哥,有话好说,好说!”刀疤此刻一身狼狈,除了林天最开始的那一脚,之后每冲上来一步,林天就是一脚,直到把这货给踹的害怕了为止。
“我不想和你们这么打架的!”林天摇摇头。
“其实我只是需要你。”
“啊?需要我!?”刀疤愣了一下。
第七十一章 给小弟洗脑
“老子刚刚从大陆过来,空有一身功夫,没地盘没小弟,所以,我需要你做我的小弟。”林天不想有丝毫的绕圈子,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我愿意当老大的小弟!”刀疤立马就知道了,人家这是想当自己的老大啊!只要不是杀了自己,多一个老大而已,没什么。
其实,这种底层小弟,出来混,也不过是为了钱而已,不影响自己捞钱,像刀疤这种最底层的头头,多认几个老大是完全可以忍受的!
不多时,刀疤就把人全都集结起来了。
“来,都给我拜见咱们的新老大!”刀疤一挥手,对着一众小弟喊到。
“参加老大!”
声音有些混乱,显然,林天这样的上位,大多数人是很不服的!
林天坐在桌子后面,翘起二郎腿,看着下面乱七八糟的人头,皱皱眉头。
这种凝聚力,这可不是林天想要的。
“安静!”林天一拍桌子,大声吼到。
一下子,整个酒吧就安静下来了。
“刀疤,关门!”林天挥挥手,叫刀疤去关门。
整个酒吧早就被清场了,被林天这么一喊,现在的酒吧里,落针可闻。
“我问你们,你们当初为什么要出来混?”林天嘴角微微倾斜,指指前排的一个瘦高个,“你先说!”
“为了钱,出来混,钱来的快!”瘦高个唯唯诺诺的说道。
“你呢?”这次换作一个小胖子。
“能不被欺负,还有,可以欺负别人!”很显然,这货是从小被欺负的。
切!
现场一片嘘声。
“不错,那你呢?”林天点点头,继续问到。
“威风啊!”
“可以做老大!”
“可以泡妞!”
哈哈哈哈
随着一个一个的说出自己入社团的原因,现场气氛缓和了不少。
其实,这些底层混混的想法都很简单,像当初的陈浩南,就是为了报恩和不被欺负,才加入了洪兴。
“嗯,都不错!”
林天点头,继续问到“那谁来告我,你们当初的进社团的目的,达到了么?”
众人一愣,包括刀疤在内,都是摇头,他的目标是做整个香港的老大。
“没有实现,那么,谁来告诉我,为什么?”林天突然一声大喝,如同当头棒喝的问到。
“因为我自己不够厉害!”?
“因为社团没钱!”
说这话的人被刀疤狠狠的瞪了一眼。
“刀疤,你是他们原来的头目,告诉我,为什么你们混不出名堂?”
林天指指刀疤,今天,林天要给这群没什么文化知识的人好好的洗脑一遍。
要想短时间内成功的招揽到足够的人,有些手段是少不了的。
“当然是旁边的光头二他们了,没有他们联手,我和兄弟们早就冲出元朗了!”
刀疤理所当然的说道。
“说的好,既然这些人挡住了我们的发财道,我们该怎么办?”突然,林天一步跨出,站在桌子上,指着众人天大喊。
“难道我们就要呆在这个破地方么?呆在这个破地方,我们能干什么?你发不了大财,你泡不了好妞,你只能欺负一下老弱病残孕,你很威风?”
“不能!不能!不能!”
………………
靠着一口撇脚的粤语,林天一番威逼利诱,梦想推动,再加上穷人和有钱人的对比,林天在短时间内,顺利给这群小弟洗脑。
其实,这群人的知识水平很低,特别是底层,更是底的很,林天先是展示了他超常的武力值,再经过一番洗脑,成功的把社团内部矛盾指向社团外部,再立下同富贵的口号,给他们一个甜枣,一番连消带打,自然洗脑成功。
“好,既然大家相信我,那就跟着我干,老子一不要钱,二不要权,我只要人,我要咱们社团走到那里,都被认做大哥,我要咱们,全港都是咱们的兄弟!”林天一挥手,大声喊到“有我无敌!合联必胜!”
“有我无敌,合联必胜!”
众小弟也都兴奋的跟着喊到。
“好,今天咱们合联社就算是成立了,以后,我就是你们的老大,咱们有福同享,有钱同花!”
“叮,成立帮派合联社,现有成员52。”
好!
林天心中暗喜,52点积分到手!
接下来就是扩大地盘,吸纳人手了!
“刀疤,我问你,咱们社团现在状况怎么样?”林天让众小弟散了,留下刀疤问到。
“我们社团其实就是一个小社团,地盘不大,就是附近的三条街,人也就这么点人。”刀疤挠挠头,有些尴尬的说道。
“三条街么?”林天细细思索了一番,有问到“我们周围都有些什么小帮派在附近?”
“其他小帮派没有,我们元朗一向是东升社的地盘,这一带都是黑桃哥罩的,我们就是在黑桃哥手下混饭吃的。”
“黑桃和乌鸦是什么关系?”林天问到。
“黑桃是乌鸦大哥的手下!”刀疤赶紧回答到。
终于听到乌鸦的名号了,林天立马就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位置了。
东升龙头是骆驼,手下东升双虎,乌鸦,笑面虎。
黑桃是乌鸦的手下,自己现在在就相当于是乌鸦的小弟了。
那么,只要自己再把乌鸦弄死了之后,再把整个乌鸦的势力吞了,只有这样,自己才能迅速扩大势力!
“嗯,黑桃手下除了你,还有谁?”林天点点头,继续问到。
“有八比,尖虎,黑雄,大刀,二五仔,都在附近!”
“行,我知道了,今天把他们都约过来,我要见见他们。”林天点点头,这些人都是东升的底层,得把这些人降伏,自己才能继续往上爬啊!
“是,大哥,我这就去!”刀疤点点头,眼中闪过一丝不屑,转身出去了。
林天看着刀疤应承着自己出去了,嘴角微斜,刚刚林天就看出来了,这个刀疤压根没有服气自己,只是限于刚刚林天表现出的强大武力和一众小弟的热血形势才一直没表现出什么反意的。
第七十二章 来钱快,抢银行
ps:古惑仔世界将会改为其他世界明天发布新内容这几章到时会删除
林天自己也知道,自己的那番话,骗骗没有领导经验的底层小混混还行,像刀疤这种人,没有真正的利益,绝对不会轻易的相信自己的。
要不是林天还需要这些人的积年威信来统领底层小弟,直接就把他给做了!
不过么,现在林天需要去做一些其他事情!
黄昏,即将下班的汇丰银行分部。
林天需要用最快的速度聚集人手,一味的打过去,把每个社团都打服,这自然是不肯能的,最快的招揽手段,自然是用钱砸了!
那么,身无分文的林天怎么样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拿到最多的钱呢?
当然是抢!
而且是抢银行!
林天早就想到这个办法了,可是大白天的不好下手,等到黄昏行动,正是人流旺期,自己才好趁乱下手!
反正一个月之后,这里的一切就和林天没关系了!
林天相信,凭借自己的实力,只要下手快,绝对不会担心被警方抓到!
不过,为防万一,林天还是在黑市上准备了一把手枪,免得到时候阴沟里翻船!
在银行的旁边,林天准备好头套,背上一个大包,就准备行动了。
汇丰银行,英国人在1864在香港建立的,绝对的外国产业。
不过,即便对自己有信心,林天也有些忐忑,毕竟,这可是传说中的抢银行啊!
砰砰砰
林天站在马路中央,抬手三枪,将大厦的摄像头摧毁。
开始!
马路上突然出现枪响,顿时出现一片混乱。
林天趁乱进入银行,带好头套,抬手两枪将门口的保安打倒在地。
现在是96年,以香港的警察反应的速度,自己只有不到一分钟的时间!
“装钱!”
林天用枪指着银行的服务小姐小姐小姐小姐小姐小姐,将包扔过去。
银行小姐很明显有些迟疑,林天嘭嘭两枪,打在对方脚下,加重声音,大声喊道。
“不想死就快装!”
就在林天朝服务小姐大喊的时候,一个保安从地上爬起来,就要朝林天开枪。
林天反应极快的给对方头上一脚,保安的头撞在墙上,晕了过去。
要不是看对方是个华人,林天早就一枪蹦了!
“快!”
林天再次威胁到。
在林天表现出的绝对强势下,林天很快就收到了一包现金。
目的达到,林天迅速转身离去。
刚刚走出没多远,林天就听到了背后的警笛声。
“嘿嘿,成了!”
打开书包,一沓沓的现金,林天的嘴都裂到耳根子了!
保守估计,有百万现金,虽然不多,却足够林天解决自己的住宿问题了!
林天挑的是一个小分部,又专门等到银行下班,整个银行只剩下三个人,是防御最薄弱的时候,行动又快又干脆,没有留下任何把柄。
夜晚的香港,灯红酒绿,一片迷梦的环境。
“刀疤,那个臭小子有那么历害么?”一个皮肤略黑的壮汉躺在澡堂水池子中,一脸享受的问到,旁边一圈人围着,显然是所有人的中心。
此人正是刀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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