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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错三生-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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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缘错三生
作者:悠悠碧空
文案
何为过去?何为现世?
若不是那一场意外,我不会迷失在时间里,在心里烙印下他的影子。
我想我不该这样放纵,但又忍不住沉沦在那样炽热的目光里。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命运不负卿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蓝雨寒,李凌志,李凌云 ┃ 配角: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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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醒来的时候,头痛欲裂。迷糊中对着眼前的白墙,想着自己是不是终于回家了,回到属于我自己的时代,或是我属于的那个时代。回去的第一件事是要做什么,我已经幻想过无数遍。一开始想要狠狠得修理师兄一顿,再怒问他到底搞的是什么鬼,怎么就能把我在时空里搞丢了,后来幻想冷冷的盯着老板,好好谈一谈怎么补偿这几年我受的罪,再把辞职信摔在他脸上。想啊想,想了无数年,后来什么也不想了。要是能回去,什么我也不计较了,安度晚年。
然而现实果然还是残忍,彻底粉碎了我仅存的期待。只听一个年轻的声音说道,“附近村民都说这大夫是个世外高人,神极了,我才亲自去请来给大哥诊诊。外来的和尚会念经,说不定比咱们看过的那些个庸医强呢!”
我想起来了!下午天要下雪,我在我的破茅屋里守着好不容易生起来的火发呆,想着今天约莫是没有病人来问诊了。肉肉溜出去打猎,还没回来。我收养它时它还是只狼崽,啊不,是“狗”崽。本想着养肥了杀了吃肉,大概被他看出了意图,小小年纪就拼命逮山鸡,逮兔子往家带,到后来我也舍不得吃它了。不管在哪个时代,畜生起码都是一样的。我依赖于它,或许比它依赖于我更甚。
门咣当一声被推开了,冷风灌了进来。我打了个哆嗦皱起眉,我那两扇破门可禁不起这样的粗鲁。进来的是个年轻公子哥儿,二十岁上下的年纪,锦衣长袖,披着缎面披风,领子上还滚着水貂毛,一看就不是附近村落里的,后面还跟着两个小厮,也是精神模样。
“你就是神医?”说着打量起我的小屋来。
我懒得理他,伸手拨了拨火。一个小厮倒是急了,瞪着眼道,“公子问你呢怎么不回话!”我不想多做纠缠,便说道,“我可没有那本事。不过是个医医乡野村夫的赤脚医生罢了。”
那青年公子又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说道,“先生何必自谦。我家兄长旧伤难愈,特来请先生出诊一趟。”说着拱手施了一礼。
“无能为力。”我想都不想就回绝了。这样的有钱人家我是不诊的。倒不是清高,而是万一治好了这些人,改变了历史的发展可就不是闹着玩的。入职手册里再三强调,若因意外原因滞留于某一朝代,需谨言慎行以免留下足以影响后世的痕迹。所以我只能靠着邻里乡亲微薄的诊金勉强糊口。
这位公子倒不恼,反倒笑言:“先生可是担心不能手到病除?实不相瞒,家兄所患之疾实为难克。寻访了诸多名医也不见怎样。先生只当是去试试手,无论结果怎样,诊金我们照付就是。绝不会亏待于您。我听人说先生医法特立独行,若有成效,必当重金酬谢!”
我心中一动,倒不是为了“重金”,若是胡乱诊诊,开些个吃了不好不坏的“药材”,骗几个钱花解解燃眉之急也是好的。然而转念一想,天下哪有这等好事,若是他翻脸不认,砸了我苦心经营的小小招牌,岂不是得不偿失?于是我冷冷的吐出两个字:“不、去。”
结果就你来我去的吵了起来。我这一张嘴,损人可是胎里就会,几句话抢白的这年轻人脸上又红又白,两个小厮更是气的跳脚。我暗笑,受惯了众星捧月的少爷大概没吃过这样的亏吧。门外几声马匹惊恐的嘶鸣,估计是肉肉回来了。它肯定是听见屋子里的动静不对,嚎着窜进来对着三个陌生人龇牙咧嘴,牙上还挂着鲜血,不知是哪个倒霉兔子的。肉肉的出现引起了三个人的骚乱,年轻公子显然没想到会突然蹿出只狼,愣了一下很快恢复过来,把我们三人护到身后,拉出腰里别的扇子当武器,看起来竟是有些功夫的。我倒怕他伤到肉肉,忙跳出去拦在人狼之间,还未来的及出声,眼前一黑,再睁眼就是这片白墙了。
一阵令人尴尬的沉默。
那年轻人又说:“哥,死马当活马医,就算治不好咱也没有损失不是?”
“你当我是死马?”
另一个声音响起的时候,我忍不住想要转过身去看看这声音的主人是谁。低沉,磁性,偷着一丝淡淡的无奈,想必是个帅哥。
那年轻人尴尬的笑笑,“哥,你知道我不是这意思。我只是不死心。”
我正想怎么能无声无息的转个身,只听那声音又道,“难为你记挂。只是,也不就能这样把大夫抗来,让外人瞧着实不像话,也有失我们朱雀堂的体统。既然大夫醒了,还不快把人扶起来,怎能叫人家在冰冷冷的地上躺着。”
我方知已被对方察觉,反倒不自在起来,自己一咕噜爬起身,却又天旋地转,一头栽下,幸好那年轻人及时拉了我一把,结果还不忘笑话我:“这位大夫怎么身子骨如此单薄?扛起来轻得像个女人。别不是自己有什么隐疾才久病成医的吧?”我没好脸色的白了他一眼,嘴上不饶人,“明知鄙人医术不精,还兴师动众拉我来治病,想必那位病人必是公子的仇家,恨不得医他个半身残疾。”
这年轻人顿时脸上煞白,“你,你这个人怎么这样!我好心好意救你,早知如此就该任你被狼吃了!”
他这么一说我才想起我的肉肉,不仅担心起来,冲口而出!“你把我的狗怎样了?你敢伤它就别怪我跟你不客气!”年轻人显然是愣住了,木讷讷的瞪着我喃道,“你的狗。。。怎么会有人养那样子的狗?我,我把你敲晕带走了,没理那只狗。。。”
我松了一口气,终于开始觉得颈椎酸痛。看来我真不是这小子的对手,这么轻易就让人给撂倒了。
那人再次出声时,我才想起来这屋子里还有一个人,忙转过头去确认是不是帅哥。一看果真没叫我失望,一个绝对当得上俊朗二字的男子端坐在榻上,着一身浅灰长衫,云纹织锦料子微微泛着光泽,一看就不是寻常人家之物。那人皱眉道,“李凌云!你也太过鲁莽。还不快给人家赔罪!”
连名带姓的称呼,看来这位“大哥”当真动了怒。那小子赶紧毕恭毕敬向我施了一礼,“大夫,对不住。”
我哼了一声,方来的及打量这屋子的布置。阔宇宽堂,高门雕廊,住得起这里的肯定是大户人家无疑。家什摆设像是个卧室的外厅,家具不多,却件件精品,就单说那一张平榻,真正的紫檀!不是我眼窝子浅,论谁在我那四面漏风的小茅屋里住上五年,也是要变物质的!
我厚着脸皮笑道,“我既然来了,出诊费就是要收的。况且这位小公子说过,无论治好治坏诊金照付,我可记下了。”既然来了岂有空手而归的道理?今年过冬的米面柴炭看来有指望了!何况这位仁兄活的好好的,若是痔疮脚气啥不痛不痒的毛病,治一治也不算坏了规矩。
叫李凌云的小子听了大喜过望,忙不迭把那男子的疾症说于我听。榻上的男子是他大哥,打理着那个什么朱雀堂里里外外的生意。三年前被对手暗地里陷害,中了蛇毒。幸得救助及时,保全一条性命,然而一双腿再无知觉,算是废了。这三年来访遍无数名医,也不见成效,渐渐得也就灰了心。直到那小子偶然听乡人提起我的事,忙找上门来。
我本不是医科出身。拜工作所赐略有些急救的底子罢了。那次出任务本是去支援付唐朝考察的学术大师们的,谁知传送过程出了岔子,把我丢进另外一个年代。同是一朝,却差了十万八千里。我只好按照手册中的规定,默默无闻的生活以等待组织救援。然而古代的生活偶尔出个差还能忍受,毕竟是青天碧水绿色无污染。身上的银子使光后我就要崩溃了!没有电没有水没有厕所也就罢了,再没有钱!我只好对不起组织,仰仗身上带着的急救包,凭着我的三脚猫功夫混个江湖郎中干干。反正医患关系不紧张,治好了算我的,治死了算病人命该如此。
这回轮着我中彩。当年带来的药里还有几只蛇毒血清,虽然过了期,总比没有强。我上前按了按帅哥的腿,肌肉萎缩的厉害。可怜这么个高富帅,偏偏让我说着是个半身残疾。我将他的裤管撩起,感觉得出他对我的触碰颇为抵触。那聒噪的小子在一遍安慰道,“哥,这个大夫向来如此,不会断脉的。”
“闭嘴。”我将男子的双腿叠起,一路摸到膝盖,猛然一击,看到了典型的膝跳反射,看来控制神经并无大碍,传感神经被蛇毒麻痹了。李凌云那个小子惊道:“大哥!你的脚会动了!这大夫太神了!”我连让他闭嘴都懒得说,放下男子的裤管,起身问道,“要是治好了,给我多少银子?”
那男子看起来并不兴奋,紧盯着我问,“大夫可有几分把握?”我想到我那几只过期已久的血清,耸耸肩,实话实说,“没有。不过可一试。”那双眼睛便又灰暗了下去,没的让我心疼。这样优秀的人,被一双废腿困住,于我被这个时代困住,约莫是一样的感受吧。
我退开身,抖了抖下摆的衣褶,盘算起收成来。“你这双腿,我先下一剂药一试。若成了,还需几个月时间复健。期间你包吃包住,等好利索了付费十两银子,啊不,二十两。若不成,我便打道回府。但是你们得负责送我回去,而且出诊费照付。”那男人盯着我的脸研究了许久,或许是看我会不会又是个江湖骗子,半晌才一字一句的说道:“若幸得大夫妙手回春,愿奉金十两以示酬谢。”
妈呀!黄金十两!我本想狠捞一笔好好修修我那间破屋,这回可以买一栋像样的宅子了!我此刻两眼里一定闪烁着的光芒,以至于李凌云狐疑的表情明显得不能再明显。
☆、第二章
第二日,李凌云护送我回破屋拿药。这小子才二十二岁,还没正式接手家里的生意,才有那么多时间鬼混。二十二岁啊!我刚掉到这个朝代时也是二十二岁,如今一转眼,五年过去了。我已经可以像个当地人那样打水做饭,睡硬板炕了。昨天睡得真是香,我已经好久没有睡过那么暖和的房间和抱过那么软的被子了!早上离开的时候真是惊到我了。从我睡的客房到大门原来要走那么远。早餐丰盛得让我想要泪流满面。要不是李凌云那小子在场,我一定有多少吃多少,吃不完也要打包带走。
上马石前栓着两批膘肥体壮的骏马。我一见,不禁暗生喜欢。骑马是我们的必修课,但是这样的“尤物”当真不多见,莫非是传说中的大宛名马?李凌云看出我的跃跃欲试,颇为得意,拍着最出挑的那匹枣红马跟我介绍他的爱骑。我自己调整了下马镫,翻身上马,从下人手上接过缰绳,带着马小转几圈,果然神骏。李凌云见我会骑也发了兴,我俩一路风驰电掣,好不过瘾,将那两个小厮远远甩在身后。
到了我的住处,李凌云紧张了起来,四处观望。我知道他是忌惮肉肉。我也想看看肉肉有没有受伤,前后找了一圈也没看见。估计见我被抓走自己占山为王去了。这个王八蛋。
我进屋翻出血清,还有我仔仔细细里里外外洗过又晾晒擦干的宝贝针头。这年头艾滋病毒还没有出世,凑合用吧。收拾几件衣物,几乎就是整个家当。顾不上心酸,李凌云还在一旁兴奋的说着,“你这地方真是清雅!赶明我也来过过闲云野鹤世外高人的生活!”我简直想用针头扎死他。合上摇摇欲坠的大门,转念一想,或许有一段日子不会回来,遂又进屋带上了破旧的急救包。包里还剩一些消炎药,虽然过期了,也算是无价之宝吧。不管三七二十一,姐姐我先混两天锦衣玉食的日子过过。小时候常闹腾着减肥,现在彻底和肥肉无缘了。自己看着自己都觉得干瘦。若是弄他个古代减肥团,生意应该不错。我又想多了。
一路风驰电掣回李家庄园,路边还未上冻的水塘里残荷摇曳,我竟不知离家不远就有这么美的地方。凌云的哥哥李凌志已经沐浴更衣,有钱人就是矫情。我听到他的名字时忍不住笑了,人如其名,果然是奢侈品。傍晚,我将闲杂人等赶出屋子,门窗紧闭以防偷窥。遂又掏出一块帕子将他的双眼蒙住。这神神秘秘的做派引得他有些戒备。我只好解释道,家传绝学,概不示人。
麻利的划开一只血清,吸取极少量稀释后注于皮下,确定过敏成阴性后,我将稀释血清尽数吸入针管,抓着他的手,在手臂上系上止血带,拍打出清晰的静脉,缓慢地注射进去。有一阵子没练这功夫,手又生疏了。扎了几次才扎准,我有些抱歉,默默在心底鄙视自己。好在这男人倒忍得痛,一丝一毫也没有表现出来,才助我顺利成功。
收好东西,我拉下他眼上的帕子,宣布治疗完毕。李凌志显然被我的迅速吓到了,他大概原本以为我会发气功、烧艾草、扎针灸,甚至来个内功疗伤打通任督二脉什么的。
迎着他疑惑的目光,我握了一下他的手以示安慰。“放心吧。三天之内若有知觉,便有恢复的希望。”他垂下眼,隐去眼底的复杂。真是个寡言的男人。不知是否因这腿疾才如此。我打开门,凌云那小子立马跳了进来,第一件事就是检查他大哥,一边问我,“开始了嘛?难道今天不治了?大夫你可别坑我。”我真想把急救包拽到他头上,但又舍不得包里的药,只好哼了一声决定不跟他一般见识,朝为我安排的客房走去。
接下来我日日复查李凌志的情况,却一点不见好转。针刺无痛感,也没有恢复丁点机能的迹象,我的心不禁沉到了谷底。看来过期的血清确实是不行了。最后一晚,我泡在李家主子专属的浴池里,将浸满热水的长巾蒙在脸上,享受这最后的奢侈。唐朝人爱洗澡真是名不虚传。这浴池之大甚至超过了泡泡浴缸,热水由一只石雕小龙源源不断的吐出来,浇在背上,说不出的舒爽。闭上眼,我仿佛回到了现代,躺在熟悉的浴室,做一个全身的精油护理。睁开眼,一切幻想荡然无存,让我的心情极度恶略。
“哎?蓝大夫,你也在?”我一激灵一把拽下长巾护在身前,就看见李凌云那臭小子掀开帷幕,大喇喇的进来,衣衫已经退了一半。
“滚出去。”我想我现在的脸色一定很吓人,但又不足以把人直接吓出去,因为他此时正瞪着溜圆的眼睛直勾勾盯着我。
“滚!”我简直用吼的,结果也不好使。他磕磕巴巴的说,“你!你!哎?他们不都说你是个男大夫?男大夫。。。莫非他们叫的是蓝大夫?”还是那样毫不遮掩的盯着我。
看来这小子智商完全不够使。而且压根不知道非礼勿视为何物。我冷着脸,仰起下巴,索性抱着长巾从水里站了起来,倒要看看他能看到什么时候。长巾从胸前垂下,遮住了我的重点部位,但女性的线条还是能一览无余。这小子终于反应过来,一张脸红成猪肝,唰的一下背过身去,却还是原地不动。我恶作剧的毛病又犯了,慢条斯理的拉过支架上的大袖衫,只用手拉住胸前,将滴水的头发拨到身后,悠闲自在的绕过他,叹了口气说,“既然李二公子刻不容缓,那我只好让地儿了。”留那呆头鹅僵在原地。
自作孽不可活。果然第二日我便患上风寒。一位大夫治不好病,自己还得了重感冒,实在丢尽了脸。尽管李家大公子出于礼貌婉言相留,但我坚决要走,他也只好让李凌云送我回去。一路沉默无言。那小子大概还没从我给他的震惊中缓过神来,只肯在我后面跟着我,今儿个倒是安静得紧。
待到村口,我翻身下马,拖着浓重的鼻音让他回去。他扭扭捏捏的不肯走,我便不去管他,自顾自朝我的茅屋走去。我得赶紧生火给自己熬点姜糖水喝喝。
还没走到门口,远远的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不知道来人都说了些什么,只听李凌云大喊一声:“蓝大夫!等等!”马也不骑,风一样奔了过来,一把拉住我的手往回拖,“快回去!见效了!”
什么见效了?等我反应过来人已在马背上了,三匹马一路狂奔杀了回去,可怜我这身骨头!
李凌志已经在外厅里等我,家里管事有些体面的都在院子里翘首以盼。我顾不上许多,冲进去,撩开他的裤脚,两手抓按他的小腿,“什么感觉?”
“麻!还有些微微的疼。”他的脸上闪动着少见的兴奋,两眼放光,嘴角微微上扬。
“太好了!这说明毒解了,你的神经开始工作了!”我兴奋的从他的足腕捏到膝盖,满意的看到他嘴角微微的抽搐。“从今天开始,你要开始复健。先由按摩开始,再逐渐站立行走。你的肌肉萎缩得太厉害了。需要锻炼。骨质也是。不要着急,慢慢来。”即使不太合规矩,我依然为治好的病人由衷的高兴。
我猛的站起来,忘记了我的重感冒,血气上涌,眼前一黑又栽了跟头。在失去意识之前我记得一双有力的手接住了我,让我不至跌倒。缓过神来,人已经回到客房了。虽然离开不到一天,我还是无比想念这里的被子和枕头。能赖一天赚一天。
☆、第三章
调养了几日我便好了。普通感冒而已,连药都懒得吃。从那天开始李府上上下下都对我毕恭毕敬。看来我神医的名号是要坐实了。我才知道李家的朱雀堂并不是我想象中的什么帮派组织,而是洛阳首屈一指的金银首饰铺子,坐拥全国十几家分号,甚至还承办宫中夫人们的首饰。三代单传,到了凌字这一辈,幸得两子,开枝散叶,李老爷高兴坏了,把小儿子视为掌上明珠。幸好老爷子过世的早,不然真不知道要宠成什么样子。凌云年纪尚轻,家里的大小事务都落在了大哥李凌志的身上,他的院里常常门庭若市,就连我去复诊,都往往要等上半个时辰。
他的腿开始慢慢恢复知觉,我便每日叫下人备上热水用来浸泡双脚,以帮助血液循环。然后再亲自帮他按摩下肢。欣赏这样一个男人躺在床上任你拿捏,也算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只是李凌云常常跑过来凑热闹,人家关心自家大哥,我也没理由赶他,便由他去了。
就这样恢复了一段时间,我觉得可以开始增加一些负重锻炼了,便让李凌志尝试站立,以刺激肌肉的重新增长。他虽然尽力尝试,终究太久不曾站立,我只好用双臂架在他的腋下,帮助他一点点增加腿部承受的重力。他比我想象中要重许多,我只能半架半抱,实在吃力。好在凌云跑得更勤了,大多数时候,都轮不到我上手。
凌云这小子跟我已经混熟了,常常没大没小,有事没事的跟我嘚吧几句。我若心情好,便跟他斗上几句嘴,若心情不好,哼哼。可惜他学不会察言观色,常常被我骂得灰头土脸,却还乐此不疲。
天气越来越冷,我带来的衣物略显单薄。李家正张罗着添置过冬的大衣裳,顺带也做了我的。凌云趁没人的时候问我,“蓝姐,要不要给你做几身红袄斗篷?”我斜睨着他,琢么这小子又转什么鬼主意呢,这府里的人除了李凌云,都不曾发觉我女子。倒不是有心刻意隐瞒,实在女子装扮太过麻烦,我也不会那些花样繁琐的发髻,只好将头发束成一束,图个利索。他的脸上倒是真诚。我便难得和颜悦色的说,“不用了,我不会穿。”
人前他从不叫我姐。大概是以为我有什么了不得的缘由必须以男装示人,便处处替我掩护。倒是个有心的孩子,只是太年轻了些。过些年应该会长成像他哥哥那样优秀的男子。
“那你缺些什么,一定要跟我说。瞧你这两日脸色都不好了。”
我缺什么?我缺卫生巾,我缺红糖水。我巴不得能捂在被子里一整天不出来。做一个古代人是多么的不容易!我转念一想,便管他要了一个暖手炉,一些新棉花。他以为我只是畏寒,便屁颠屁颠的弄去了。
十一月九日,天有初雪。傍晚我从厨房要了壶酒,拿回房间自斟自饮。这是我五年前流落此地的纪念日。每年这天,我都要喝上几杯,纪念自己又活过一年。大户人家备的酒果然厚道,一点没兑水,热辣辣的滚下去,再一路烧上来。几杯下肚,手脚暖了,脸上也燥起来。想起当初老大、师兄、慢慢,还有其他部门的几个兄弟,我们总是凑一群人出去泡吧喝酒,唱k蹦迪掷色子,好生快活。这些年总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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