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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错三生-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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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说,你最好换回女装,掩人耳目。”我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只是没想到凌志早就知晓我是女子。“你们是怎么知道的?我出事的事。”
  
  他笑笑说,“你新搬来的邻居,是我们的人。大哥特意交代他有情况要飞鸽报信。”
  
  难怪。
  
  他面色一变,小心翼翼的遣词酌句,“姐,那男人他——”我浑身一哆嗦,别开眼去。我该告诉他人已经被我一匕首干掉了吗?还是该哭哭啼啼的像个弱女子那样羞愤欲死?他没再追问,转而问到,“姐,你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我亦茫然。我本该藏身深山里,或已在离开洛阳的路上。我呆呆的望着前方,喃喃的说,“怎么办?离开这里。找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从头来过吧。”
  
  “姐,那你的族人就更难找到你了,难道你要一个人躲躲藏藏的过一辈子?”凌云急道。
  
  他说到我的痛处,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我蓝雨寒从不知道怕这个字,但现在我却无助的像个胆小鬼。他一见我哭,便抱住我,恳求道,“姐,留下来吧。我跟大哥会处理好一切的。你总要找一个人依靠的。只要你愿意,这里就是你的家。”
  
  我知道他的意思,然而我不能。不仅是我不能嫁与一个古代人,而且我也不甘心嫁做人妇,从此洗手作羹汤,更何况对方还是小我五岁的孩子。我推开他抗拒的摇头,没注意到凌云受伤的神色。
  
  “我还是得尽快离开。能不能给我一匹马?你放心。你们给我的金子我都带上了。我会没事的。”我的背后一紧,是凌云抱住了我。这怀抱说不上伟岸却让人着迷,带着年轻的涌动。他的气息吹拂在我的后颈,热辣辣的一片。他的双手环住我的肩膀,不让我逃脱。他的嘴唇摩擦我的后背,我登时觉得心里有把火在烧。
  
  水汽朦胧,纱幔重重。他吻着我的颈子,吸吮我的耳朵,真是诱惑。我心里明知不该,身体却极度眷恋,每一寸皮肤都渴望着爱抚,我竟不知自己已如此饥渴。这襦裙穿起来虽繁琐,解开却易如反掌。身后被他轻轻一拨,裙子便顺着我的腰滑落。他的唇欺上来时,我的大脑轰的一声彻底沦陷了。我尽我所能的回应他,纠缠他,就像他尽可能的撩拨我,纠缠我。在这个雨夜,在无人的浴室,我与他抵死缠绵,用彼此的身体填补蚀骨的寂寞。

☆、第六章

  次日清晨,当阳光刺痛我的眼睛,我才惊觉已过了辰时。身体被人八爪鱼一样紧紧缠着,略一动,便惊动了旁边熟睡的男人。他的睫毛微微扇动,在这张供人更衣的短榻上,我们就这样胡乱过了一夜。该怎样向他告别呢?若我悄悄的离开,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他会不会将昨夜当成一场绮丽的春梦?
  
  然而没这种可能了。他已经欺身上来,似睡非醒的搂着我步入另一场翻云覆雨。而我,无耻的再次贪恋这短暂而又醉人的快活。待我们重新收拾清爽,他霸道的在我的左肩上半啃半吻的弄出一片殷红,又在上面亲了一口,心情大好的笑道,“给你盖个章。”真是幼稚。
  
  我试图板起脸,质问道,“一上午都在这里鬼混,你也太清闲了。”他嘚瑟道,“谁说我在鬼混?我在做一件大事,就是把你留下。”
  
  我拉好衣衫,昨日的阴影在脑海中盘旋不散。与他在一起,我竟差点忘记自己刚刚成为杀人犯的事实。“你大哥呢?”他耸耸肩,“大哥估计已经处理好了,他一向厉害。”活生生的一条人命,怎么可能这么简单。
  
  我见到李凌志时,他抿着嘴盯了我好久,我也浑身别扭,大概是这女装的缘由。毫无身材可言的我,穿起襦裙,致多可称为“飘逸”,却一点没有盛唐妇女雍容华贵的样子。更别提那随意挽起的头发,比起时兴的高耸如云的发髻,实在另类。
  
  我轻咳一声,打破尴尬,谢谢他肯出手相救,又寻问他现场的状况,他轻描淡写的说,发现一具烧得面目全非的男尸,已向衙门确认死者是住在那里的蓝大夫了。看来我的土制炸药并没有发挥效力,而他的处理,比我计划的要好太多了。
  
  就这样我被李府藏了起来,以一个侍女的身份。梳妆打扮后,连下人也认我不出。然而我不能再叫蓝雨寒了,也不能继续行医。我彻底变成一只井底之蛙,守着不属于我的枯井。凌云有空就来与我厮混,男人啊,得手了便再不顾矜持。有时他怕我无聊,去朱雀堂的铺子里公务也带上我。我好奇的看着那些真金白银被能工巧匠打磨成凤钗环佩,一件件雍容华贵。凌云得意的说,“你若有喜欢的我便帮你留下,将来留着当新娘时带!”我便翻一个白眼,凉飕飕的说,“我可没说过要嫁给你。你可别为他人作嫁衣裳。”
  
  说真的,我没想嫁给他。我们毕竟是不同时代的人,何况他又小我好几岁。有时候他显露出对我的亲密,凌志便会以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我们,让我心虚。我努力将注意力集中在那些首饰上,缠着画工师傅问这问那。那些饰品样子勾起了我的兴趣,我便要来纸笔,画上我喜欢的模样,问那银匠师傅能不能打制。我勉强会一点毛笔,但并未学过国画,画出来的东西,实在难登大雅之堂。凌云得空过来瞄了一眼我的花样,一头雾水的问道,“这是什么?”
  
  “这是簪子。”
  “上面这一勾是?”
  “是一只朱雀。”
  “我怎么看不出来?”
  
  我便给他讲解,这朱雀如何成回首状,哪里是嘴哪里是眼睛,哪里是翎羽哪里是羽毛。“你们既然叫朱雀堂,怎么能没有朱雀的饰品呢?我这个就是帮你设计的主打品。”他的眉毛拧成一团,“这么奇怪的设计,摆在柜上会毁了大哥的生意吧?”我哼了一声,不与他一般见识。说不准挖掘出我珠宝设计师的天赋,从此改行也未可知。
  
  过得几日,他趁四下无人的时候神神秘秘地递给我一只锦盒给我,我看他那兴冲冲的样子,便当着他的面打开了。盒子开启的一刹那,艳光四射!里面竟赫然躺着我设计的那只朱雀金簪!一只纯金打造的朱雀在簪头回望,简洁的线条,写实的细节。蓝宝石做的凤眼在飞眉下半睁半闭,翎羽倒背,细长的颈子弯成好看的弧度,细腻的刻画了每一片羽毛。似白鹭袅袅,如飞鹤回眸。
  
  说不感动绝对是假的,实际上我目瞪口呆的愣在那里半晌。我为难的说,“太贵重了,我不能收。”他却装作兴师问罪的样子,“师傅照你的样子打了出来,结果卖不掉,你得负责!”说着执意插在了我素得不能更素得发髻上。
  
  我望着他的眼睛,那年轻的闪闪发光的眸子里我读出了兴奋、得意、以及,我一直试图忽视却越来越令人无法忽视的情感。它叫爱情。
  
  然而我承受不起这样的爱,也不配拥有这样的爱。从心底涌上来的不安快要把我淹没,我能用什么来回应这样的爱情呢?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多么顺理成章啊!正因为如此,李凌志才允许我在李家混吃等死,出面帮我摆平外面的暴风骤雨吧!孙家的事着实折腾了一阵,幸亏凌志早早将尸体埋了,还立了一块署名是我的墓碑,才没有引起更多的怀疑。
  
  此恩此情无以为报,又怎么忍心再徒增伤害。真的是应该离开的时候了。一直以来是我自私,倦鸟一般贪恋屋檐下的温暖,恨不得烧掉自己的羽毛。然而我注定要独身在这异世上飘泊,不能有牵绊,不能有眷恋,才能在那个期盼已久的瞬间到来时奋不顾身的回到未来,一睁眼,仿佛一切都未曾发生。这一夜,我赶走了凌云,一个人把玩着这只金钗整夜未眠。当晨光再次照亮我的脸时,我逼退心中的懦弱,主动去找了凌志。
  
  凌志早已起身。自从他的腿康复之后他便急切的开始练功,似乎要把这几年荒废的时间一口气补回来。得知我要离开的决定后,他头一次将惊讶一览无遗的展露在脸上,“凌云惹你生气了?”
  “不是。”我别过脸,“是我自己的问题。我是个大夫。我需要工作。”他凌厉的眼神在我的脸上搜寻,我装作不在乎而又坚定的样子。
  
  “朱雀堂在长安也有一家铺子”,他缓慢的开口,“那边也需要一个能顶事的主子。我本想过两年等凌云再老练些再放他出去。”“不!”我打断他,我知道他心里盘算着什么。“我会自己照顾好自己。谢谢你们帮我这么大忙,接下来的路还得我自己走。我愿意把黄金留下,当作谢礼。”这句话说的无情无义,我面上有如火烧。然而这样才好,表明我以后与李家两不相干的决心。但我发现自己还是无法承受沉默中令人紧迫的责备,只好再加上一句,“我一个人带那么多金子,路上也不方便。”
  
  这显然不是他关心的重点。李凌志立刻双臂环起,严肃的问我,“那凌云怎么办?”“什么怎么办?”我试图装傻,结果被投射过来的怒意正中心脏。“我跟他不可能。”我只好纵肩老实答到。“我已经27岁了,又有案子在身。我不信你会愿意我跟他在一起。”
  
  “我不愿意是因为——”他突然把话又吞了回去,“这件事已经摆平了,你不用担心。只要不换回原来的装束,没人知道会是你。”
  
  我低头拽了拽繁琐的长裙,低声吐出几个字,“这也不是我。”
  
  凌志长叹一口气。我想他多少了解一些我的纠结。几个月的治疗让我们朝夕相处,暗生出来的默契是连凌云也没有的。
  
  “凌云知道了吗?”我摇摇头,努力扯出一个自嘲的微笑,“我不知道怎么跟他讲。”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在我走之前都不要让他知道。他会伤心,会痛苦吧。但那只是暂时的。一时的失恋总好过进退不能的纠缠。何况他还年轻。
  
  “我可以不告诉他,但你必须得去长安,或者哪一个有我们分铺的地方。我会派人接应你。分铺也需要有个靠得住的大夫。你的金子我收了。我会叫分铺按月给你诊金。”我笑了,不仅是我很高兴被他称作“靠得住的大夫”,而是这男人总能把事情办的出乎你意料的漂亮。我不介意有这样一个老板。我忍不住想起自己团队里的老大,一个完全不同类型的男人,但却同样的利索、可靠,如果他没把我弄丢的话。F*CK U!老大,我在心里默默竖了个中指。Miss U!老大。
  
  “你想什么时候离开?”“越快越好。”于是三天后我已经在去长安的渡船上了。凌云知道我背着他离开时是什么表情,我无力想象。抚摸着手中的金簪,我本想把簪子也留下。凌志却说拿着吧,怎么也是一片心。
  
  长安比洛阳更加恢弘,不愧为多朝古都,大明宫之所在,人口比东都洛阳还要多的多。有了李家的照应,在巷间坊内开个四方小铺,治些个头痛脑热的小病,自给自足,也不是什么难事。我恢复了半男不女的装束,在这风气开放的大唐国都,也不算什么惊世骇俗之事。我又养了条狗,因为想念肉肉在夜里相伴的感觉。狗与狼不同。狗可以一辈子待在你身边,而狼,注定是要离家闯荡的。闲来无事的时候,和朱雀堂的掌柜扯扯闲篇儿,和伙计们磨磨牙。啊,忘了告诉你们,我已经改了名字,叫做宇涵了。

☆、第七章

  古代的日子过得真是慢长。偶尔有一两个急诊,待我赶过去人已经咽气没救了。看多了生死,到觉得早登极乐也算不错,像我这样活的毫无意义,才是一种折磨。这天我被一个慌里慌张的中年男子拉去家里。他老婆正难产,产婆已经束手无策了。哎呀我的神,产科我可是一点经验都没有。我还没生过孩子呢!
  
  这家已经有了两个女儿。男人哆里哆嗦的把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翻了出来,哭着求我说,“大夫,快救救我内子!”这倒是少见。大多数的男人都会说,“大夫,快救救我儿子!”说实话我没有一点把握。剖腹产根本是不可能的。孩子倒着出来,看得出是个男孩。典型臀位先露,胎头娩出困难。孩子浑身已经泛青,就算生出来恐怕也已受到影响。我看了看产妇的情况,一边吩咐产婆给我热水刷手,一边对那男人说,“孩子怕是保不住了。保大人还有希望。”那男人眼神暗了一下,随即坚定的说道,“大夫,无论如何救救我内人!”
  
  我将他们全部轰了出去。这等残酷之事,还是少几个人围观的为好。我一手抓住孩子的双足,一手探入产道,牵引,旋转,调整孩子的体态。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每一个动作都可能给这个弱小的生命造成致命的伤害。可是孩子,你是个乖乖的小天使。你的妈妈已经无力将你生下,只有委屈你来保全她。
  
  一抬眼撇见产妇的眼泪,我喝到,“哭什么哭!有劲留着往下使!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狭小的房间里,浑身湿透的产妇和满头大汗的我,还有那还未来得及出世就要夭折的孩子。
  
  经过一轮奋战,终于将孩子拉了出来。小小的身体已然青紫,我顾不上他,连忙处理产妇。就在刚刚,一个小小的生命经过我的手,飞升去极乐世界了。妈妈的情况还算不太糟,然而还不到盖棺定论的时候。这个年代杀死产妇的往往是感染。我向家属交代了一些基本的护理知识,生死有命,我能做的也有限。
  
  从感恩戴德的丈夫手中接过诊金,我顺便去街上打了半壶酒。晚来夜风萧萧,边走边饮,醉生梦死。推开家门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临走时难道忘记锁门?怎么还掌了灯?
  
  看清屋里的人影时,我想我大概是真的醉了,醉到幻想凌云出现在我眼前。我倚着门框笑着问:“你怎么来了?”他皱着眉看着我,“怎么又养了一条狗?又喝酒!”
  
  什么叫“又”?我心中不悦,酒倒是醒了大半。我才发现肉肉趴在他的脚边,努力的卖着萌,显然已经被收买了。没错,我本来想给它起个其它名字,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肉肉顺口。
  
  我甩甩头,好像这样就能清醒一些似的,认真地观察他的脸。我曾努力不去想象过他来找我的样子,焦急,愤怒,还是伤心,不管怎样都会刺痛我的心。然而此刻他的脸上丝毫没有流露出这些情感,反倒让我无措起来。半年的时间,说短不短。或许他已经放下对我的执着?只有我一人还在依依不舍。
  
  “你怎么会在这?”我走进去,肉肉便摇着尾巴过来和我打招呼。
  
  “你又怎么会在这?”他反问我,令我一时语塞,嗫嚅了一下才说,“凌志还是告诉你了?”
  
  他摇摇头,“他只说你走了。我猜他一定把你藏了起来,就一家家分铺的查账本。终于让我抓到了破绽!”
  
  士别三日,真当刮目相看。失恋让人成长,我没想到他是用这种方法找到我,“别怪你哥哥。是我不让他告诉你的。”我的内疚从心底泛滥成灾,对凌云的,还有对凌志的。
  
  “为什么瞒着我?”他抿着嘴冷冷的看着我,那给人压迫感的神色像极了凌志,让我一瞬间甚至产生了错觉。“我做错了什么你要不告而别?”
  
  我突然觉得心被人搅动了一下,却仍是假装平静地告诉他,“不为什么。你知道我们是不可能的。”他危险的眯起眼,站起来一步步逼向我,“是我大哥赶你走的?还是,你根本爱的就是他?!”我感觉到一种切身的威胁,只好诚实的解释道,“不不,你忘了我说过,我不能与外族人通婚。我不可能嫁给凌志,也不能嫁给你。”
  
  这句话显然起了作用。他愣愣的站在那儿,稚气又在那张年轻的脸上活耀过来,“那就不成亲,也不用躲开我啊!我们可以一起等你的族人,再让他们同意把你嫁给我。”
  
  不可能的,我怎么忍心误人误己。我把脸别了过去,无奈的问,“你哥哥知道你来我这里吗?”
  
  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我只说要去查汴州的铺子,查完晚几天回去。”天呐,汴州在洛阳的另一侧!南辕北辙,连他哥哥都瞒得这样仔细。看来是我小看了他。“罗掌柜他们知道你来吗?要不要去铺上打个招呼?让他们安排你住个几天。”
  
  “不用,我明天一早就回洛阳。回去还要赶两天的路。”从洛阳去汴州,再从汴州来长安。这一路有多辛苦,我心知肚明,也显而易见。然而现在怎么办?我惶恐起来,把他赶出去睡客栈?实在说不过去,若是让他留宿,那一切岂不是又回到了原点。
  
  或许是我的紧张太过明显,他干脆当着我的面自顾自把外衣脱了,滚到床上去了,一边滚一边抱怨,“你的床怎么这么硬?这样怎么睡人?”哼!真是个少爷。
  
  “脏死了!下来洗脸!”我上前拉他,却不成想被他一使劲跌进他的怀里。他的吻炽热而缠绵。当他的吸吮我的双唇时,我所有引以为傲的理智、智商轰的一下全都消失了。我发觉我期待他身上的味道,比期待明早的太阳更甚,而这太可怕了!上帝将这一份欲望写进你的基因里,你便这辈子都解不开。肉肉哼唧着过来凑热闹,被凌云一脚踢去墙角乖乖趴着。接下来的事,啊!我记不清了,只记得他的手放在我的腰上,他低低的笑着,“不错,胖了。”
  
  每个清晨的第一道阳光都会让我纠结。我需要先研究一下天花板,看看四周,确定一下我在哪里,再在爬起来之前思考一会儿要怎么打发这鸡肋的一天。这个早上尤为如此。我的过去,我的明天,我的将来,搅成一团麻,让我更加无所适从。我可以将自己交给命运吗?可以就这样随波逐流吗?若等不到组织救援,我一个人大概会在这异世里孤苦致死。若嫁做人妇,组织一旦发觉,会放过我吗? 还有我的朋友,我的铁杆儿闺蜜,虽然各自再婚却偶尔还会惦记我的父母。在这里过得久了,过去倒像是一场荒诞离奇的幻觉,毫无真实感。
  
  身后的呼吸开始浓重,“嗯。”他慵懒地拖着鼻音,“有什么饭吃?我饿了。”
  
  我连忙起身,生火,淘米,做饭。于厨艺上我向来不怎么上心,不过好在也算说得过去。总不能顿顿对不起自己不是。一张小方桌,两碟素菜,两碗饭,两副筷子。于我而言,已算奢侈。我心不在焉地陪他吃着饭,想着怎样开口,才能让他认清事实,别再来找我。
  
  “我暂时不会来了。”
  
  “啊?”我嘴张成O型,玻璃心碎了一地,合着是我想多了?
  
  他大口大口地扒饭,看来真是饿得狠了。插空才跟我交代,“江南开了两家分号,我得去盯着。过一阵子才能回来。你也别跟柜上说我来过。就当不知道。”“我给你留点银子。没事去置办套像样点的铺盖。我可不想每次都睡硬板床。”
  
  我正要说话,却被他抢过去,“还有,别惦记搬家。长安我比洛阳还熟。”
  
  之前准备好的说辞尽数噎在喉咙里,我愣愣的望着他,“你当搬次家容易么。”
  
  我像个贤惠的妻子那样打点他上路。当一个人披星戴月往返五日只为了看你一眼时,你无法不去想他路上吃什么,睡哪里。“你的马呢?”我送他出门,伸手拉平他的衣领。
  
  “托给客栈打理了。”他揽过我的腰,在我的颈间温存半天,才恋恋不舍的离开了。“记得想我!”他说。而我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不禁开始审视自己,是从哪一刻开始,这一切开始由不得我了呢?
  
  匆匆一别杳无音讯。我不曾想成为街坊四邻小有名气的妇产科大夫,而且仅仅是因为大唐的风气还没有开放到容忍女人的私密处被男人诊触,于是我这“半男不女”的身份倒是成了粉丝众多的“妇女之友”。还凭着半吊子手艺又混了个“神医”当当,这全得归功于往日妇检医生在我耳边的各种碎碎念。
  
  凌云的离开比我以为的要久得多。我本担心他隔三差五就跑来令我为难,果然是自作多情了。像他这样的家世,又身在洛阳那样美女如云的城市,我一个毫无女性魅力可言的穷大夫,有什么资本让他对我痴情。有时去铺里出诊,从罗掌柜那听到一两句李家的消息。说是李二公子前一阵病了,希望只是感冒发烧之类的,不要有什么大碍才好。世事说来可笑,不相干的人不知治过多少。让你挂心的人却半点帮不上忙。
  
  不知不觉,又一年树叶飘落。我摸摸肉肉的头,告诉它这已经是我来大唐的第六个年头了。

☆、第八章

  一日我来铺上找账房先生领月银,从门外跳进几个胡人女子。长安胡人甚多,这是我喜欢这里的原因之一,颇有国际化大都市的味道。波斯人、印度人、突厥人,穿着不同民族的服饰,在长安宽阔的巷宇间穿梭。胡人多以酒肆为营,这几个胡女,八成是哪个酒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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