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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嚣尘上-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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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功咳嗽一声,正色道:“实话实说,你这么会唱,为什么之前不告诉我们?是不是不把我们当兄弟?”
看着他那严肃的脸色,严欢也知道不好再拿假话忽悠过去了,只能承认道:
“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能唱,是昨晚从KTV回去后一时兴起,现学了一些。”
“昨晚?!现学!”于成功不敢置信。“你别告诉我你是昨晚才学的这首歌!”
严欢无辜地点了点头。
“那、那你今天早上来这么晚,是因为昨天没睡好?”
“其实一夜没睡。”
“那喉咙呢?”
“唱了一晚上,哑了。”
于成功目瞪口呆地看向他,“你简直是个疯子!”
严欢无奈,心里暗道。疯的不是我,是JOHN!
这个老鬼昨晚听完严欢唱了几首歌后,就一直逼着他继续唱,整整唱了一宿。最后他还很残酷地对严欢说:比起你的嗓子,你的吉他技巧实在只是个渣渣,你不如放弃吉他算了。
气得严欢差点没有一脚踹飞他——其实他很想,但是踹不到。
“总之多亏了你,让我们没有丢脸到最后。要不然我实在是没有脸面从那个舞台上从下来。”于成功道:“一会比赛之后我请客请你吃顿好的!对了,要不以后咱乐队的主唱就由你来担当,如何?”
“不要。”严欢一口拒绝,“比起主唱,我还是更喜欢主吉他手的位置。”
于成功哈哈一笑,上去勒着他的脖子。“臭小子!竟然敢觊觎我的地位,野心不小嘛!”
“没有野心的乐手,不是好乐手。”
不想当乐队主吉他的吉他手,也不是好吉他手!自从尝试过电吉他多变的音律后,严欢就一直念念不忘成为一名主吉他手。能够在舞台上弹出一手令人心颤的旋律,才是他最大的目标。
不过,严欢眯着眼想了想,觉得今天这种以歌声来掌控舞台的滋味似乎也不错。
“你是个控制欲望很强的人。”JOHN在意识中评价他道:“这样的性格很适合担当主音吉他,可惜……”他接下去想要说可惜什么,严欢已经麻木到不想听了。反正在目前也没听到过JOHN表扬过哪个吉他手。
不对,还是有一个人的!严欢慕然想起那个夜鹰乐队的吉他手,随即又不免连带地想到了某些事情,脸色变得难看起来。光有技术的吉他手,技术再好有什么用。不过像那种出名乐队的吉他手,一定没有他们这种小人物的烦恼。
严欢看着周围的夜影成员,这群模仿夜鹰的名字,第一次登台表演就出了丑的年轻人,脸上此时却全是无忧的笑容和活力。他突然想,有烦恼也未必是一件坏事。反正他们还年轻,有无数的时间去折腾。那就尽情折腾吧!
看完所有参赛乐队的表演后,评委们有半小时的时间做出最终评分。在这期间,他们会结合各乐队两个阶段的表演分别评价,甚至还要根据每个乐队各乐手的技巧做出评分。
本应该是热火朝天讨论的场合,现在却是诡异的沉默。
兀然,有人出声。“我不同意!这支乐队的演奏根本不过关,不应该是这个名次。”
有人附和,有人反对,问题一直纠结不下。
所有评委现在正为了一个乐队的排名而犹豫不决。
“但是根据现场的观众反应,他们是反响最好的一支乐队,考虑到这些……”
“反响好是因为后来那个主唱,而不是乐队本身。”有人道,“而且都还是一群高中没毕业的毛头小子,应该把他们踢回去多锻炼锻炼,免得一下子就飘起来。”
这句话赢得了大部分人的同意,夜影的名次就这样一锤定音。
结束讨论前,有人突然说了一句。
“我觉得那首《IN THE END》,唱的真的蛮不错。”
他没有指名道姓,但所有评委都知道他说的是谁。
那个一鸣惊人,以一首《IN THE END》夺去了所有人注意力的夜影主唱——严欢。
他有一副好嗓子,可以唱歌给世界听。
作者有话要说: 推荐大家去听这首歌,IN THE END 不同版本的,都很好听。
强烈推荐Black Veil Brides 与Linkin Park两个版本的,有一种敲进你心里的感觉。
不知道大家对于文中,英文夹杂中译的歌词适不适应??这么写主要是为了让大家既可以看原歌词,又能理解大意。
☆、奔跑
“那么,这一次新秀乐队比赛的最终排名。”
舞台上,主持人拿着单子大声念出。“获得第一名的,是——”
“严欢!”
“严欢,醒醒!”
被人推搡着弄醒,严欢眼神迷糊,这才发觉自己刚刚是在做梦。
新秀比赛已经过去一周了,夜影最终拿到一个不上不下的名次。事后因为于成功请吃饭回家晚了的缘故,他还被那个老爸痛揍了一顿。怎么今天,又梦到了那时候的事情?
“严欢,你最近怎么老是没精打采?”李波奇怪。“不会是和于成功那批人混到什么不好的场所去了吧?”
“别胡说。”严欢皱眉,“他们没带我去哪。”
“那你怎么老没精神,看起来都快要精尽人亡了。”
“……”
严欢无言,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但绝对不是李波这混小子说的什么精尽人亡。
只是从那次比赛结束后,就好像一直提不起什么劲,做什么都没有兴致。唯一有精神的时候,就是晚上跟着JOHN学吉他的那半个小时。
“这是上瘾了。”意识里,JOHN颇为欣慰道:“你也终于到这个阶段了。”
“上瘾?”严欢默念。学吉他玩摇滚也有上瘾这回事吗?
“上瘾!”李波听他喃喃自语,却是大为紧张。
连忙把严欢拉到一个无人的角落,对着他耳朵悄悄道:“喂,你不是在偷偷做什么不好的事情吧?你去溜冰了?”
“溜冰?”严欢奇怪。
“就是、就是那个啊。”
李波比了几个奇怪的姿势,严欢恍然大悟,顿时气恼道:“你说吸毒?我怎么会去做这种事!”
“嘘,嘘!小声点。”李波见他脸色不好,赔笑道:“当然我也知道你严欢不会是这种人。可是听我爸和其他叔说,混酒吧玩乐队的人,都有喜欢吸上几口这个的。我这不是怕你也被带入歧途了吗?”
严欢不悦,觉得他这是在侮辱自己所喜欢的摇滚。对于他来说,摇滚是一种崭新的,美好的事物,能够让他从压抑的现实中解放的精神寄托。他不喜欢有人随意践踏自己的信仰。
于是他问JOHN,想找到几个例子来反驳李波。
“JOHN,这小子说玩摇滚的人嗜好吸毒,这是歧视吧?”
“……”
“JOHN”
“我认识的乐手,的确有很多人因为它而死。”JOHN以一种难以言述的语气道:“我只希望你以后永远也不要碰它。”
严欢一愣,好像被人当头打了一棒!
“我……你的意思是,有很多人?”
“我说过,最开始的时候外界把我们称为荼毒青年的毒品。这不仅仅因为摇滚乐特立独行的曲风,有很多乐手的确一直都在吸毒。”
毒品,滥交,暴力。这是摇滚身上无论怎么抹也抹不去的一道阴影。
爱上摇滚的青年大多对生活有很多不满,或者长期处于某种压抑之中,他们会染上一两种恶习似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严欢本来不应该这么惊讶,因为他在一开始的时候也是这么看待摇滚的。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他已经彻底爱上了这个能振奋灵魂的音乐,这个能唤醒他的音乐!现在听到JOHN亲口承认摇滚龃龉的一面,对他很是一个打击。就像是看到心爱的姑娘原来没有那么美好,不过是个人尽可夫的娼妓!
“严欢!”
JOHN看出他的动摇,厉声道:“我想让你明白,摇滚本来就不那么干净,但是它从来也不肮脏!”
“它不是彻底的白,但也不是彻底的黑。”
“你要学会接受它的所有。记住,你的音乐只属于你自己,而不是那些毒品或别的什么!”
JOHN的呵斥让严欢清醒过来。
他想起自己第一次听到JOHN的弹奏,那时候他还不清楚什么是摇滚、什么是乐队。他记得的,只有那支流入心底的曲子。
这就是属于他的摇滚,属于他的音乐。无论这世上拥有着无数面的摇滚究竟是哪一副模样,他只要记得自己心中的歌声就可以。
“我明白,JOHN。”他道:“或许有乐手吸毒或做别的什么,但是我和他们不一样,我也不会去做那些。我清楚自己的音乐是什么模样。”
JOHN笑了。“要一直记得。”
“恩。”
在他们一人一鬼在脑内交流的时候李波可是被晾在旁边,见严欢一直没有出声,有些担心他是受打击过大。
“喂,严欢!在么,回神啊!那啥,虽然有很多玩摇滚的不是什么好鸟,但我还是相信你的人品的,你不是会自甘堕落的那种人。所以刚才的话就当我没说吧。”
“不,你说了。”严欢停止脑内交流,直直盯着他。“我听得清清楚楚。”
李波被他看的心里发毛,“那、那算我口误!总之你要明白,我是不会那么看你的!”
“我很难过。”严欢捂着心口,“没想到你之前竟然会这么怀疑我。”
“那你说吧,要怎么样才能弥补你!”李波豁出去了。
“请我吃校门口的小王家烤肉我就可以考虑当没听过你刚才那句话。”
严欢一口气道出真实目的,李波含泪认亏。
“……”JOHN。
不过严欢敲诈的计划,却在放学后夭折了。倒不是李波赖账,而是他们走出校门的时候严欢被一群人给盯上了。
那是一群一看就不是正经人的小混混,他们三五一群守在校门口。
一开始的时候,严欢并没有意识到这群人的目标是自己。因为这个年纪的学生,尤其是男高中生经常会在外面惹一些麻烦回来。基本上每天放学,都能看到一帮小混混在校门口候着“等人”。对于这种现象,学校和其他学生都已经习以为常。
可就在严欢准备从他们面前走过的时候,却突然被人喊住了。
“喂,就是你!小子!怎么,现在倒想装乌龟了?”
严欢闻声望去,看见一个有些眼熟的黄毛。那竹竿一样瘦的黄毛晃着腿看他,吊儿郎当道:“小子,还记得你哥我说过的话吗?迟早会来找你算账!”
严欢花了一秒钟去想这个人是谁。
“是你。”
他想起这个人是谁了,正是那个在新秀比赛的时候和他们结下梁子的黄毛,当时放过狠话,没想到真的被他找上门。
黄毛得瑟得瑟,“小子是不是怕了?你现在跪下来叫声爷爷,我就可以考虑考虑原谅你。”
“叫声什么?”
“爷爷啊!”
“孙子乖。”严欢都为他的智商着急,笑。“爷爷许你免礼。”
“你这混蛋!”黄毛恼羞成怒,对着身后一帮人道:“给我上,把他给揍趴下!”那群人一哄而上。
“走!”
严欢大喝一声,一把将背上的书包扔到其中一个人脑袋上,对着身后的李波道:“你先跑!”
这件事与李波无关,他不想把无辜的人牵扯进来。
然后他猛地冲向这帮人的包围圈,冲着对面那个人下身狠狠一脚踹了过去,对方躲开了,严欢背后却挨了一记阴的。他咬紧牙,不顾那些落在身上的拳头,用胳膊肘狠狠地击在挡他路的那人脑袋上!
对方痛呼一身,严欢抓紧时间脱离!
“追!”后面的黄毛一伙人气急败坏,向他追过来。
这时候正值放学高峰,校门口的人有些多,逃起来不方便。严欢为了给李波殿后又耽搁了时间,眼看就要被那帮人给抓到。这个时候,他恰好看到于成功他们也放学了,该死的,怎么偏偏在这时候!
“那边还有几个,和他是一伙的!”黄毛显然也看到了。
“于成功!快走!”严欢大喝一声,那边于成功一愣,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他们几个显然是有经验的,撸起袖子就冲了过来。
“这不是上次比赛遇到的那个傻逼么!”于成功也认出黄毛了。
“废话!不是让你走的吗?”
“这时候逃跑没用!”经验丰富的于成功道:“而且总不能看着你一个人挨打,当缩头乌龟吧!”
两人隔空大喊也就是几秒钟的事,那帮追击的小混混分成两批向他们追去。于成功几人一边向另一边躲一边对严欢喊话。
“我们分开跑,严欢!一定要革命成功,胜利会师啊!”
这家伙,这时候还不忘搞笑!
严欢苦笑一声,带着身后几个甩不掉的尾巴向另一头跑去。冰冷的空气灌入肺中,让他有一种被灼烧的错觉。
仿佛他并不是在狼狈地逃跑,而是一直以来就跑在这条路上,没有尽头的路!
夕阳下,满头大汗的少年气喘吁吁。
一直奔跑,向前。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给大家推荐一首歌,比较具有传奇色彩——Seasons in the sun
这首歌,原是一位死刑犯人的遗书。
这位作者是一名货车司机,发现了背着自己偷情的妻子与好友,冲动之下杀死了他们,被判死刑。在情感上人们能理解他,在法律上当时的欧美还没有免除死刑,他必死无疑。
在遗书里,他提到了三个人,他的父亲,女儿,还有——背叛他的那个挚友,直到此时他依旧将其看作是自己最真挚的朋友。
仔细听歌,再看一看歌词,不由让人心里充满了潸然之感。
同样是一首有很多人翻唱过的歌曲,最出名的版本应该是西城男孩所演绎的,但是他们把这首歌唱的太过活泼,失去了原味。
最原汁原味的版本,绝对是涅槃乐队的柯特·科本所唱,这位吉他手兼主唱也是一神人也,之后会提。(这个版本的也比较难找,只有QQ音乐里有MV版本,不能算特别好听,但是绝对是诠释的最佳的,我想这与科本自己的经历也有关系。)
但是我觉得最好听的版本,莫过于Black Box Recorder的这首Seasons in the sun。
在这里附一句歌词,致女儿:
Goodbye Michelle it's hard to die;
When all the birds are singing in the sky 。
PS:不要去看百度百科里关于这首歌的翻译,那简直让我无语,意译也不带你这样的大哥。有时候英文歌还是直接看原词,比翻译有味道多了。
☆、意外
跑得时间长了,严欢渐渐有些体力不支。
而身后那几个追他的小子不愧是长期做这种打手活,体力比他强很多。
严欢都跑得有些脱力了,他们还是锲而不舍地追在他身后。眼看双方之间的距离被越拉越近,严欢心里有些发急。可不能真被那些家伙们逮到!
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了商业区,严欢已经顾不得周围,只想赶紧找个地方摆脱追兵。
五米外有一家店,店门大开着,看见那熟悉的摆设严欢想也没想一头就冲了进去。直到冲进去他才后悔了,这是一家乐器行。他刚才一看到门口的吉他就冲进来了,却没有想到进入这种密闭的空间才更难脱身。
他正像一只无头苍蝇着急地打转,背后突然伸出一只手,猛地把他拽进角落。
“谁——唔!”
被用力捂住嘴,严欢还没来得及挣扎就被人拖到柜台下面。他瞬时安静下来,明白这人是想要帮自己。
哒哒哒,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怎么没人?那小子跑哪里去了!”
那几人在店里环顾一圈,不客气道:“喂,打工的,刚才有没有看到一个人躲进来?”
严欢心脏急促跳动,他有些后悔自己不该这么轻易地相信这个陌生人,如果对方此时把自己出卖,那是连跑的时间度没有。
“有啊。”站在柜台前的年轻人指了一指,“你们要找人?刚刚有个人从后门跑出去了。”
“妈的,还有后门!”
“追!”
直到脚步声渐渐远去,严欢的心跳才慢慢平复下来。刚刚身旁这个人回答说有的时候,他差点没忍住惊呼出声,还好对方不是准备出卖他。
“人已经走远了,你可以出来了。”
严欢有些狼狈地从柜台里面爬出来,“多谢。”
他这时候才有空仔细观察这个临时帮了自己的人的模样。长得一般,二十出头,但是却让严欢莫名觉得有些眼熟,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
“你不记得了?”对方看他困惑的表情,笑道:“上周新秀比赛的时候,我们是一组的。”
严欢还是没有想起来。
“我是你们前面那支乐队的鼓手,向宽。不记得没关系,现在也可以交个朋友。”向宽对他伸出手。“今天这一出也算是缘分。”
严欢很喜欢他的直爽,握上。“严欢。抱歉,我一向不是很擅长记住人脸。”
“没关系,我倒是一直记得你。最后一首歌唱得不错。”向宽笑道:“给我印象很深。只是很奇怪为什么第一首的时候你没出场?”
“哈哈……”严欢不知该怎么解释,自己本来就只是一个候补队员。
他看了看这家布置得不错的乐器店,目光在几把挂在墙上的电吉他上停留了一下。
“这家店是你开的?”
“怎么会?”向宽失笑,“我只是在这打工。”
“兼职?”向宽的年龄看起来应该还在上大学。
“不是。”向宽解释道:“这不是兼职,当然也不算是正职。只是乐队没有练习的时候,我就会在这里上班。可以养活自己,也可以以员工价便宜买些东西。其他时间基本上都在鼓捣乐队。”
“你是职业乐手?”
严欢惊讶,这可是他第一次零距离接触专职的乐手,活的。JOHN那种作古的老鬼不算。
“职业乐手?”向宽失笑,随即转眸想了想。“好像这么称呼也没什么不对,哈哈,抱歉,我就是想笑……”
严欢见他捂着肚子笑得很乐,有些窘迫,又有些不解。“难道我说的不对?”
“不,你说得对,只是我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被人这么喊。”向宽抹去眼角笑出来的眼泪,感慨道:“像我们这种随便玩玩的地下小乐队,谁会用正儿八经的目光看我们呢?久而久之,我们自己都不记得自己是乐手了。”
“不是乐手那是什么?”严欢追问。
“是什么?”向宽笑,做了个击鼓的样子。“玩摇滚的人啊。”
严欢暮地一愣,觉得这句话莫名地熟悉。不就是JOHN曾经说过类似的话吗?难道这些乐手都这么喜欢谦虚?
“这不是谦虚。”JOHN在他脑内道:“之所以这么回答,是因为我们明白除了能自己玩一玩摇滚,其他还什么都不是。”
“那什么时候才能算乐手?”严欢不知不觉把话问了出口。
“当有人愿意听我们的音乐的时候。”JOHN这么回答。
“能站在真正的大舞台上,表演给所有人看。”向宽道,“那个时候,大概能算是半个乐手吧。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只是觉得只有把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传达给其他人了,才能算做是乐手。”
严欢听着脑内脑外这两个意外相似的回答,也生出一股斗志。“那我就要做一个乐手。”
他道:“要让所有人都听见我的歌。”
向宽一愣,半晌,笑着拍他的肩膀。“年轻是件好事。恩,我相信你可以,真的。”
JOHN只是凉凉道:“你还差得远。”
对于这两个泼自己冷水的家伙,严欢只能用鼻子呼气来表示不满。“我只是定下一个目标,迟早会有那么一天的,无论它有多么远。”
向宽很喜欢这个志向高远的小屁孩,于是也不打击他了。他开始和严欢聊着一些关于乐队,关于摇滚的其他事。严欢听得津津有味,他从向宽这个稍稍年长的同道中人这里,听到了很多以前不清楚的事情。
比如一些摇滚史上的奇闻异事,还有地下音乐的种种规矩。听向宽说,地下乐队的乐迷对于流行音乐持有的普遍鄙视心理,而当红的流行乐,也不屑这些自娱自乐的小众音乐。地下音乐和流行音乐,两边彼此看不起,互相挑拨,也算是件颇有趣味的事。
听了差不多有一个多小时,他还意犹未尽。不过时间已经不早,该回家了。于是他便和向宽约好,下次再到这家店来找他。
“随时欢迎。”临走时向宽对他挥手相送。“不过,下回来的时候表演一次给我听吧!”
表演?
走远了,严欢还有些迷糊,于是问JOHN。“他想让我表演什么?吉他?我水平还不够吧,总不会是架子鼓?”向宽是个鼓手,莫不是突发奇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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