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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妙都市日常-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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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硝烟,两个穿着风衣,手提着金属箱的男人一前一后的走了进来。
走在前面的是一位老人,佝偻着腰,头发苍白,一看就知道完全没有打理。而跟在后面的是一个年轻的青年,长相十分的英俊,只是表情有些紧张。
为首的老人,缓缓抬起了头,声音尖细,让人联想到了故事中图谋不轨的巫师角色。
“看来是打扰你招待客人了呢,开膛手。”
见到有两个人如此暴力的闯进他家,养父沉着冷静的保持着坐姿,“你还真是执着,身后的小跟班都换了那么多个了,还非要死死的追着我,我可对你没兴趣,也不想和你上\床。”他嘴上说的轻松,可向嘴边递烟斗的手却停了下来。他对唐且说道:“你回去吧,下面的事情和你没关系。”
“咦?”见到养父的动作,老人惊讶了一声,“还以为是你今天的食物呢,原来不是吗?”
“我不喜欢男人,口感不好。”养父站了起来,“搞破坏是需要赔钱的。”
“你可以去对策局要赔偿。”一见到他有了新动作,两位来访者也纷纷紧接起来,手紧紧的扣着金属箱。
养父站在了唐且的前方,然后沉声说道:“记住我跟你说的话。”随即拿起了唐且手中的塑料袋,轻而易举的撕开了包装,新鲜的血液流了出来,他闻着血的闻到皱了皱眉,挑起一块塞进了嘴里。
血液在口腔中激射,有一部分从嘴角处缓缓流下,他嚼了一会儿后却并未将猪肝吞下,而是吐到了一边,用袖子擦擦嘴:“还是那么的难吃,猪进化一百年也无法入口啊,真是佩服你们是怎么吃得下去的。”
“因为同类无法适应相食吧。”老人说话虽然慢悠悠的,但是句句嘲讽。他抬起头,脸上数不清的皱纹是岁月留下的痕迹,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一大一小的眼睛,看起来略微的怪异,整张脸就像一只加工失败的作品。
“年纪这么大了,嘴还是这么的毒啊,以后这可怎么带新人啊。”养父大人嘴里啧啧了两声。“这个新人是你刚带的吧。”他露出一脸的同情,“被迫跟着这么一个上司你也是真够倒霉的。”
“这就不劳您费心了。黑石和你介绍一下眼前的这位,这可能会是你一生遇见过的最厉害的人物了——如果你今天不死的话。代号开膛手,自称杰克,在近两百年前的伦敦犯下了一笔又一笔的大案子,让对策局损失了无数人才,不过你不用担心会被他吃掉,因为他不喜欢男人。”
养父还镇重其事的附和道:“嗯,你放心,你们的男性同事我都有好好的安葬。”
“第一次出任务就能遇见这样的对手你也是很幸运呢。”老人嘿嘿笑了一声,然后按了一下手提箱上的按钮,箱子在瞬间完成了变形变成了一把巨大的镰刀。
见到老人的动作,年轻人也迅速的按下了自己的手提箱,手提箱也变成了一把造型怪异的兵器。
“希望这次能够将你杀掉,我可是很期待你的赫子可是很感兴趣呢。”
唐且在后面都有点看呆了。
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为什么剧情的画风越来越奇怪了。这两个穿风衣拿手提箱的人不就像是搜查官吗?明明上一秒的故事还是《杀手秘闻》,现在就变成《伦敦食尸鬼》了吗?
而被称为开膛手的养父,看见对面的二位严阵以待的姿态,神情也更加认真起来,他丢掉手上的塑料袋,将烟斗好好地放进了木盒里,然后以只有他和唐且能听见的声音说道:“不要让别人知道我和暮暮的关系。”
说完,他形如闪电的冲向了对面。
大战一触即发。
☆、第72章 一百种死法20
搜查官和食尸鬼的战斗异常的激烈;短短数分钟;原本装修精致的客厅已经被毁的不成样子。
唐且站在最角落的地方,因为他们的速度十分的迅速,他基本上看不清几人之间的动作;再加上时不时溅起的碎片十分影响他的观察。
此时的林暮的养父双眼赤红;右手自肩部沿着手臂盘绕着红色的丝带状物体,白色的衬衣上沾染着斑斑血迹。
此时,柴郡猫不知不觉的出现在他身边:“我们快点走吧,如果壁炉毁掉了;想走也走不掉了。”它递给了唐且一把飞路粉。然后自己率先洒下飞路撤退。
而唐且捧着那把飞路粉看着又看了几眼状况;最后头一扭,将飞路粉撒进了壁炉。
“对角巷!”
几面后;唐且回到了对角巷中的那家杂货铺里。
此时唐且满脑子都是林暮的养父是食尸鬼;而且好像还是当年轰动英国的连环杀手?
柴郡猫脸上的笑容仿佛是为了庆祝他们事情的成功。“事情已经解决了,我们回去吧。”
可唐且却没有半点解决一件事情的轻松感,他不知道林暮的养父会不会安然无恙,实际上,林暮的养父作为一个曾经杀人无数的食尸鬼,唐且觉得祝福他平安度过一劫立场好像有点不对。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出事了,他们这一趟不就白跑了吗?
“你在想些什么?”柴郡猫见唐且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问道。
唐且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没想到柴郡猫却是回答:“没关系,已经成功了。”
“我还想问一下,林暮到底知不知道真相。”唐且想起柴郡猫知道他喜欢吃内脏,那应该就是知道些什么的。于是他低头看着柴郡猫。
“这个我也不清楚。”柴郡猫的用爪子抹了抹脸,“大部分时间还是白兔先生陪伴在他们身边的。”
唐且一刹那间还思考过林暮究竟是不是人类,但是一想到白兔先生说她是爱丽丝,那么假如再拥有食尸鬼的特性那也的确是太恐怖了。
“好了,不用担心这些。”柴郡猫绕着唐且走了一圈,尾巴不住的左右摇摆,“如果你是在担心林暮知道他养父的事情的话就不用担心了,他原本就没打算让林暮再见到她。”
“什么?”
“你觉得我为什么会特地把你带到这里的壁炉来吗?”
“因为你没有飞路粉?”唐且要是没记错,其实回来的飞路粉也是柴郡猫去的时候拿的。
“……”柴郡猫瞬间无语,“是你那个地方的壁炉根本没有办法到。”
唐且很快领悟了重点,“你的意识是说其实他不住在我们的世界中?住在巫师界?”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不过也不是巫师界,而是在另一个世界,大概那才是他原本的归宿吧。好了,我们走吧。”
柴郡猫似乎对林暮的养父的遭遇一点也不关心,他所在意的就是林暮的安危是否时受到危险。
唐且跟着他离开了对角巷,最后回到了家里,在进小区前柴郡猫就选择了隐身不见。他前脚刚迈进去就看见了一个非常不想看见的人。
“哟!这不是唐编吗?好久不见,可想死我了呢?”金闪闪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说出了这句热情的寒暄。
“我可一点也不想你。”
“别这样啊。”金闪闪走上前,作势要拥抱唐且,“你可是狠狠地帮了我朋友一把啊。”
唐且一听就知道肯定是夏觉的事情。“夏觉怎么了?”
“他现在对交际可是非常的感兴趣啊。”金闪闪在交际上下了重音,以此表明此交际非彼交际。
原本唐且心情还有点沉重,结果一看见金闪闪瞬间就没有了。“所以呢?”
“所以啊……”金闪闪笑容愈加的灿烂,语气却是越加的愤怒:“他现在没有回山里,而是去了Destiny啊……你知道这个地方吧……”
“听说过。”Destiny是高斯市规模最大的酒吧之一,就在酒吧一条街上,这家店的销售理念也是很优秀的,这是一家提供公关陪聊的酒吧。唐且倒是没去过,不过听林晚晚说过,林晚晚之前说过比较喜欢和里面排名第二的男公关聊天来着。
“所以他现在是在上班吗?那很不错啊,不用游手好闲。”说到游手好闲,唐且特地看了一眼唐且。
“我次奥……你知道他们族人知道夏觉到我这儿之后决定去当男公关我的下场会有多惨吗!”金闪闪秀气的脸都要被怒气弄扭曲了。“简直就是噩梦啊!他们族人一个个都是能够把死的说成活的,活的说不喘气的大神啊!”
“其实我觉得有个人追求也是很不错的。”唐且说的一本正经,“立志成为夜王也是很不错的。”
“别给我转移话题!就是因为他上次据说特地跟你施展了一下那什么结果没成功,他就和这个杠上了,他还跟我说等他成为了那里的第一名就会来找你!”
唐且面无表情,“不用了,替我转告他,我已经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爱他爱得死去活来,已经到了分分钟可以为他去承包鱼塘的地步。”
“你有种在这儿说,有种你去和他说啊!你要这么一说没准他就觉得已经到了人生巅峰老老实实回山里呢!”
“你觉得有用吗?大部分的妖怪到了城市难道不是连流忘返?”
“才没有!”金闪闪吐槽道:“空气太差,噪音太多,而且人类心太脏,比如你这样的。”
“虽然你这么说,但是你不能否认的是,这样的城市也是拥有独特魅力的。”
金闪闪听后也是无言以对,虽然不想承认,但是唐且的确道出了一个真相,的确有的妖怪会选择重返自然,但更多的是选择留在社会之中。被浮华迷乱眼的,又怎么会只有妖怪呢。
“你摸着良心说!这和你有没有关系!”
唐且回答的倒是干脆,“有!”
“那你打算怎么办!”
“真心祝福他完成心愿,成为NO。1。”夏觉的天赋技能完全就是一个金手指。
“……我怎么总觉得那么怪啊。”金闪闪无可奈何的叹口气,她又不可能让唐且对夏觉爱的要死,她放下心中的心思,感觉闻到了一股味道,她抽了抽鼻子,向唐且那里靠近了一些,“你身上怎么会有血腥味啊。”
“刚才去超市买了菜。”
“不是动物血啦,是人血。”金闪闪捂住了鼻子,向后退了几步,“好重的味道啊。”
唐且看金闪闪的表情并不像在作假,而是真的很受不了他身上的气味似得,他也仔细的嗅了嗅,并没有发觉任何气味。最后金闪闪捏着鼻子说:“算了,等你下次弄干净身上的气味我再来和你详谈这个事情吧。”说完她就跑了。
唐且也搞不清楚自己身上到底有没有味道,等他回到公寓下意识的去了十楼,等到了门口才想起来自己在沈钦家借住来着。
于是他又去了楼上,他回去的时候,沈钦正在房间里午睡,餐桌上还留着饭菜,看分量应该是特意给他留的。唐且将饭菜热了热然后吃了,吃完恰好沈钦醒了,听到外面的动静出来了。
“回来了?”
“嗯。”唐且站起来收拾碗筷,“午睡完了吗?”
沈钦就靠在门边看着他,“嗯,平常也就睡一个小时。你的事情都忙完了?”
“应该吧,怎么了?”
“过几天有个我朋友举办了一个酒会,邀请我去参加。”稍后沈钦又补了一句,“私人性质的。”
唐且一听感觉应该是个很正式的东西,问:“带男伴去不奇怪吗?”
沈钦听了,开玩笑似得说:“我不也只认识你嘛,你要是能帮忙,让我请你的邻居小姐去也可以呀?”
要是林暮去了……那还得了?唐且想也不想的说:“我知道了,有服装要求吗?”
“穿西装就好了,不用太正规的就可以了,只是一个小酒会,里面都是些朋友。”
“你朋友可真多。”
沈钦笑,“出门靠朋友嘛。”
唐且听了没有多说,把盘子刷了之后就回房继续审稿子了。
也不知道林暮的养父究竟有没有打败搜查官,但是唐且已经两天没有接到林暮的电话了。
是仲裁会已经得手了?还是这次派来的都是女性杀手?又或者是事情成功了?
唐且不认为在地下生物军团的保护下林暮会出意外。
就在安然无事的第三天,唐且接到了林暮的电话让他下来一趟。
听林暮的语气,颇有些刻不容缓的感觉。
他在站在林暮屋外时,已经做好了打开门看见遍地尸体的准备了,结果林暮一开门,里面什么都没有。
“怎么了?”
林暮的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喜意,她一见唐且就抓着他的手往卧室跑,“快来看!”她把唐且拉到电脑前,指着屏幕给他看。
屏幕上显示的正是IKO的论坛,上面是一个帖子。大致的意思是说圈内的老牌组织仲裁会已经解散。
网站似乎因为这个消息沸腾了,这个帖子瞬间被顶为了万丈高楼,而且还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
“为什么解散了?”唐且第一反应就是林暮养父的杰作。
“因为仲裁会的现任管理者去世了,你也知道干这一行的其实很容易遭遇不测的,所以像仲裁会这样的组织都会提前培训继承人。可这个现任的管理者听说年纪已经非常非常大了,他的继承人们都出了意外,可他还在,算一算的话,现在估计都快要过百岁了吧,结果这次好像是在自己家里遭遇不测去世 。而仲裁会一下子群龙无首,谁也不服谁做老大,结果仲裁会一下子就被分裂成好几派了,听说有一派现在有要和IKO合作的意思呢。”
说完林暮感慨道:“好好一个仲裁会现在就这么没落了,以后真的就是IKO一家独大了。”
“那关于你的问题……”
“没有了,主要负责会员福利管理的人员在内讧中被杀了,所以我现在完全没有事啦!”林暮脸上绽开了笑容,“终于不用担心了!”
“确定没事了吗?”
“没事的,网站都出公告了。”
信息量太大,唐且一时来不及分析,只好先祝贺林暮:“那还真是恭喜你了。”
“哪里哪里,这次要多谢谢你了,真是够哥们!阿唐,你是我一辈子的哥们儿!有事儿就说话,能帮我一定帮!不能帮我也陪你去死!”林暮说的信誓旦旦。
唐且则是移开了话题,“陪着死就算了,你不是还要在圈内混出一番天地,然后去见你师父吗?”
“那是必然的,我到时候一定要把成就甩到老头子面前,问问他:给你长脸没有!”
林暮在脑海里幻想出了这场景,抑制不住的哈哈大笑起来。
唐且看着林暮,却笑不出来。
☆、第73章 霸道总裁不爱我01
声势浩大的新人漫画大赛的截稿日期已过;三个漫画社也在日夜加班中完成了初选的选拔。
当《sweet dream》杂志社的编辑将最后一份合格的参赛作品发到相关邮箱后。整个杂志社都因此轻松起来。
女孩子们基本都是矜持的缓口气;揉一揉发酸的肩膀。而像赵编之流的;就直接关电脑欢呼了;“这简直就不是人干的事儿!”
“终于弄完了!”
“我看到那些草稿都不擦就交上来的新人,恨不得拿块橡皮擦钻到电脑里帮他擦!”
相比之下;林晚晚就比较惆怅;这比赛才刚刚开始,杂志社的工作只会多不会少;她现在想辞职都辞不掉了。
就在大家都在普天同庆的时候;唐且却默默地收拾东西准备走人了;今天是他和沈钦参加酒会的日子。
因为沈钦先前也说只是一个私人酒会;他也没打算穿的多郑重其事。但好歹他是沈钦带过去的;也得给沈钦点面子;总不能蓬头垢面的就去了吧。所以他打算先回去打理一下。
等到一切准备完毕后,沈钦踩着点的按响了他家的门铃。
原本沈钦就长得人模人样,斯斯文文的,今天穿的贴身的小西装更是给气质加了不少分,再配上他谦逊的微笑,一副翩翩绅士的模样。
反观之唐且就显得比较普通了,穿着休闲的小西装,里面套着个白色T恤,头发倒是认认真真的梳了一下,好在唐且不用怎么拾掇,本身也是个眉目俊秀,气质出众的帅哥。
所以总体看上去,站在沈钦边上也不显得太掉价。
“准备好了?”
唐且点点头。
“我们走吧。”沈钦手上拿着车钥匙,朝他晃了晃。
“好。”
唐且关上门,两个人就一起下了楼,在路过林暮家的时候,沈钦无意的提了一句:“昨天好像看到你邻居拎着旅行袋走了。”
“是吗?应该是出差了吧。”
“说起来我好像都没有和她自我介绍一下呢,她是做什么工作的?看起来好像是长期从事户外工作的人。”
“差不多吧。”
仲裁会倒台之后,林暮在家安安稳稳带了几天,便又按捺不住开始了挑战自我运气的计划了。
唐且知道真相后已经不打算再给她出主意了(出了也是在给她增加名气),只要林暮觉醒了,她也没机会再在外面挑战死神的名号了。不过唐且还是给了她一个建议,既然在这行打不破记录,那就换一行吧。
林暮听了之后表示自己只要能够自己做成一单,以后大概就会献身于标本事业了。
说到底林暮还是想在养父面前争口气而已。
酒会举办地也在酒吧一条街,只不过是里面最高级的一家私人会所里,这家私人会所是实行会员制的。档次和格调在全市也只有夏觉工作的那家酒吧能够比一比了。
沈钦出示了邀请函后,侍者将他们带到了电梯间,按下了九楼的按钮。
只等电梯门一打开,眼前就是一个俨然已经被布置成酒会样子的大厅,装修风格十分豪华,地上铺着的华丽地毯都让人不忍心去踩,长桌上摆满了供人自取的酒水点心。
将人带到之后,侍者并没有出电梯间,而是在电梯里朝着二人鞠了一躬,接着就下电梯走了。
而这边主办方一见沈钦来了十分热情的走过来,和他打招呼。
“沈钦。”来者是一个能让人过目不忘的男人,过目不忘不单单指的是他出众的的外貌,犀利的眉眼,薄削的嘴唇,神态间的冷漠,以及那身私人订制的阿玛尼西装,还有他那君临天下,能视一切为无物的强大气场。
见到来者,沈钦也是亲热的打了声招呼:“傲天。”脸上露出了笑容。
唐且从沈钦的神态出可以看出,这不是故意表现出来的亲昵,而是发自真心的,就像他对祁枫那样,哥们之间的熟稔。
“等你很久了。”对方话语间情感波动不大,但是能够让人感受到真挚。
“嗯,好久不见了。”
两个人无言的用眼神交流了一番后,对方看了看唐且,向沈钦发出询问的眼神:“这是……”
“给你介绍一下。”沈钦搂了一下唐且,向对方表示自己与他的关系,“这是我的弟弟,唐且。”
“弟弟?”显然他对沈钦的家事也不陌生,毫不避讳的就说:“你继母的儿子。”
“是啊。”
唐且发现对方投向自己的目光隐隐有种防备,也许是担心自己和沈钦面合心不合吧。
唐且摆出一副坦荡荡的姿态任他看着。
过了片刻,他向唐且伸出了手:“你好,我是龙傲天。”
唐且也回握了一下,龙傲天的手十分有利,向来是一个行事作风很果断的人。“你好。”
沈钦看着他们俩介绍过后,帮着唐且了解龙傲天,“傲天和我也是同学,我、祁枫,他都是一个学校的,不过傲天不是去学音乐,是去学工商管理的,不过我们经常一起在学校打球,一来二去就认识了。”
提到祁枫的名字,龙傲天问他:“祁枫来吗?”
“大概来不了,他正在国外参见影展。”
此时一个西装革履的青年男子走上前来,恭敬的凑到龙傲天的耳边低声说着什么。
龙傲天听后说:“你们先聊,我这里有点事,失陪一下。”
“没事,你去忙你的吧。”
龙傲天点点头,然后带着身后的人离开了。
等他离开之后,沈钦从桌上端起了一杯香槟递给唐且,向自己拿了一杯:“别看他总是对人冷冷的,其实人不坏的。”他这是在为龙傲天先前对他的态度解释。
“嗯。”唐且到不在意这些,有沈钦的人品在这儿,他的朋友也不可能是什么阴险小人。再者说了,那是沈钦的朋友,沈钦的朋友不喜欢他和他有什么关系?只不过他倒是觉得龙傲天有那么一点眼熟。
“他和我有点像,从小也是被父母扔到国外去读书,回国之后就继承了家族的产业,就是AS集团,你在这里住了那么久应该知道的吧?”
这哪能不知道,AS集团还是他们比赛的赞助商。
唐且忽然想起来为什么觉得龙傲天眼熟了,因为之前编辑部的人八卦过这个人。听说是至今单身未婚,职位总裁身家过亿,实实在在的高富帅。
当然,在心里想了那么多,但唐且说出来的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句:“听说过。”
“之前他一直不在高斯,所以也没见上,他是前几天才回来的,说想办一个小酒会,让我过来叙叙旧,我想着你反正也在这里生活,多认识些人总归是好的。“
这次的来宾都是和龙傲天或者和他们家族有着不浅的交情而被邀请的。虽然他们都不认识沈钦,但是沈钦表现出来的气度已经能够让他们相信这并不是一个普通人了,再者说他和龙傲天交谈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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