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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女毒谋-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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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稍一探找,便在姚黄胸前又摸到了一只钱袋。
  她赶紧将里面的银子悉数倒了出来,塞了几块大银稞到荷包里,剩下一把碎银和铜板便抓在了手上……
  趁着前面两人悉悉索索的说话声还在传来,两人不敢浪费时间,合力用头将后窗顶了个半开。
  只是两人脚被绑着,跪在车座上靠头顶着也只能撑到这个高度,两人合力竟只能看见为数不多的来往行人的鞋履……(未完待续。)

  ☆、第九十一章 自救

  没时间了,看天意吧!
  脚被绑着,沈默云没法站到车座上,只能背靠着座椅尽量斜站着,抓着那荷包与手里的一把碎银用尽手腕的全力一齐扔了出去……
  顿时有几分嘈杂声,几声议论和惊叹声入了耳。
  是啊!虽有动静,却果然没有太大的动静出来!
  她之所以撒了一大把碎银铜板下去,便是想要吸引人们的注意,但又不能弄出太大的动静吸引到前边那两个绑匪的注意。
  她算到了,这街上多是走卒贩夫,脚下突然有银子拿,谁会傻到嚷嚷起来跟自己,跟银钱过不去呢?
  至于那个荷包,众目睽睽下,谁人幸运地拿到后必定会被捡钱的众人围观或为难,等到打开,里面有银两,有沈府的门牌,联想到从马车的后窗掉落,至少够引人注意了吧?
  她立即跪上车座看了过去,远远地,有几个人正在弯腰捡钱,而姚黄那只湖蓝色的荷包则被一个青衫袍子之人正捡到手里。
  由于那窗只能靠头顶着,才勉强开了小半,如何能看清那人呢?
  不过,这一瞬,沈默云两人便立刻开始欣喜起来,老天到底待她们不薄!
  那青衫男子竟向着她们这个方向跑来,大概是想要归还荷包吧?
  这街道不宽,贩夫又多,想必路面也并不是很好走,这马车行驶得倒是不快!
  亏得那人是个执着的,十丈,五丈,三丈,一丈……
  那男子终于跑到了车窗下。她与那男子四目相对,那竟是个年纪轻轻的文弱书生,喘着粗气,背上还背了个篓子,里面插着几卷字画。
  这人大概是在街上摆摊卖字画的吧?沈默云猜想。
  那书生看见被绑的两个女子更是惊诧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不过,在看清楚沈默云两人后他并没有接着追上来,而是转身不知作何去了……
  沈默云二人只能坐回了座位上。
  要说沈默云此刻的心里真是很复杂。她不希望这书生追上来。万一打草惊蛇,可能会连他一起害了;可她联想到那书生刚刚惊讶的眼神,莫非他是害怕了。放弃了?这书生会不会来营救她二人?不知道他会不会去报官?他会不会去沈府通报她二人被绑的事?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来救她们?
  沈默云莫名其妙想到了崔奕横,早知道她要是厚厚脸皮,不那么讲究避讳,晚些与他一起出长宁伯府。此行是不是就会无虞了?要是他在身边,这些贼人必定不敢动手吧?
  想到这里。她不由狠狠在背上掐了自己一把!
  这都什么关头了?她居然还想起那人做什么?难不成那人还会从天而降,赶来救她不成?
  不行!把身家性命只押在那拿着荷包的文弱书生身上太不保险了!
  沈默云低头看见了姚黄身后那两包长宁伯府拿出的茶叶。这可都不是一般茶叶!
  白眉银针,峨眉雪芽!这可都是顶级的好茶,平常可都是只闻其名。从未见其形,但愿能引人注意吧!
  沈默云突然站起身,吓了姚黄好一大跳。
  只见她再次背过身。扭头看着,从坐着的姚黄头上拔下了一只银簪。眼神示意姚黄看那两包茶。
  姚黄一眼便猜到沈默云心中所想,马上配合地拿起了一包茶叶。
  那两包茶为牛皮纸包装,两人一人拿包,一人拿簪,背对背地相互配合,倒是只用了几息功夫便在那包茶上划出一个小口子。
  两人再次合作顶开了那后窗,又配合着将这茶包卡到了窗沿上,将那破洞口子对准了地面。
  果然,随着马车行驶,那地面上边会落下一星半点的茶叶出来。
  也算是大功告成了!
  两人喘了口气,靠拢着坐回了座位,有意无意挡住了后窗。
  短短几十息,能做这么多事,已经不容易了!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且看看吧!
  很快,那二强便回了车厢,他一把拿下了沈默云的捂嘴,道:
  “我们头就在前边等着!我们俩不能私自做主!一切还等与我们头商议了再计!”
  “是!是!多谢二强哥!”
  沈默云又将声音放轻放软了几分,“一切还要多靠二强哥为我们转圜!这个,还请二强哥笑纳!”
  说着,她便侧过身从手指上褪下一枚金绿猫眼宝石戒指拈在手上。
  那二强一眼便看出这是个好东西!那猫眼石颜色干净清爽。在车厢幽暗的光线中,也能折射出好看的晶光。最关键是它体型小,倒是好藏!
  那二强转身看了眼外面那老三,见他还在专心驾车,便一脸贪婪上前收了直接塞到了靴子里。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看着沈默云可怜巴巴的样子,这二强便上前解开了她手脚上的绑带。
  “二强哥!要不,您大人大量,将我这侍女的绳也解了?”
  “不用了!马上就要到了!反正一会还是要绑,此刻便不用再解了!省得麻烦!”那二强显然还在为刚刚姚黄欺骗他的事耿耿于怀,只是上前一把扯掉了她的捂嘴,那粗手粗脚的动作直接扯到了她红肿的脸颊,疼得她“嘶!”地哼了一声。
  沈默云心里不由咒骂了几句,刚想开口劝说,却发现马车突然停了。
  “二强哥?已经到了?”
  “不是!等着吧!少废话!”
  ……
  通过那二强掀开的一丝帘子,沈默云看见那老三果然拿着她的青玉簪子走进了一家玉器铺子,看那一排铺子规模都不大,想来这地儿已经脱离主街了。
  半晌,那老三才回了马车,二强迫不及待伸出头去交谈了几句。
  见那二强回来阴晴不定的面孔,沈默云小心问道:
  “二强哥,如何?”
  “是尖货儿,那掌柜愿开价二百两银子收它!”
  “是啊!二百两银子收回去,一转手至少能卖三五百两呢!”
  二强当然知道这些铺子压价的手段,心里不由对沈默云又信了几分……
  经过了几次七拐八弯,热闹的人声渐渐消失,他们的马车终于停了下来。
  等沈默云二人被要求下车后,她们才发现马车已经进了一间独门小院里。
  这个院子一看便是年代久远且无人居住,四处破败,灰尘遍地,大概早就已经废弃了……
  而这院子周围也都是与它类似的独门小院,不远处还正有“咿咿呀呀”的唱戏声传来,仔细听,却还有一些女子的调笑声和丝竹之声,唯一缺少的,却是热闹的人声。
  ……(未完待续。)

  ☆、第九十二章 谈判

  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要说整个京城的治安都不错,他们竟敢堂而皇之在天子脚下绑了她?
  沈默云开始细细算来,她们从被绑开始到此刻也就一共用了差不多半个时辰。
  这半个时辰能跑多远,只怕也就勉强刚出北城?或者在北城的某个犄角旮旯?
  可这样岂不是太危险?他们既然要绑自己,为何不将自己带到荒郊野外,那样岂不是更安全,更不引人注意?
  不待她多想,她二人便被带进了那主屋内室,那二强扔进来一壶水,俩杯子,便不再搭理她二人,将内室房门从外边锁上了。
  此刻,沈默云才急急上前解开了姚黄还被绑着的双手。
  两人开始细细打量起这个布满灰尘的房间起来:
  这个宽敞的房间竟然除了一张床,一张八仙桌,和两条椅子,什么摆设都没有。大概是许久没有人居住,正散发着浓浓的霉味和湿气,叫人有些反胃。
  仔细一看,这个房间只有一道门出入,透气用的窗户也早就被牢牢钉死。
  看来,她二人想要从大门或者窗户逃跑,机会是很渺茫了!
  不过,好在这房间大概年久失修,一切都破败得很!
  沈默云继续拿了姚黄头上那根银簪,很轻松便抠开了窗户上一小片松动的明瓦(1),将院子里的动静尽收眼底!
  此刻院子里,又多了两人。
  不是说只有三人吗?那二强不是说,他们一直是三人一起谈买卖,一起收钱吗?这多出来的人?难道便是幕后之人?
  透着漏洞看去,另外两人。其中一个高大威猛,却一脸胡渣,正叉着腰,嚼着草根,一脸的得意和霸气,显然是那二强与老三的头了。
  还有一人则看上去不起眼多了,个子矮小。面貌猥琐。身子瘦弱,一直在那几人身边赔笑,显然不像是个草寇!
  老三的正脸此刻倒是终于看清了。不比那两个劫匪,看上去干净利落多了,一身蓝袍,一张大众脸。属于丢在人群中绝对很难找出来那种。
  也对,要是叫那两个胡子拉碴的刀疤脸驾马车只怕是谁看了都觉得大有问题!
  谁家敢用那种凶神恶煞之人做车夫呢?
  此刻看来。这个劫匪小团体的分工倒是很明确!
  只见二强与老三将那个胡渣脸拉到一边,三人嘀咕了起来……
  而那矮个男则一脸不怀好意向着主屋这边张望起来!
  虽然知道他并看不清自己,沈默云还是不可控制地全身汗毛都张立了起来!
  这男子究竟是谁人派来的?他是接头人吗?二强口中咒骂的婆娘是谁?在哪里?
  此时,那三人大概是已经商量完毕。便大咧咧地在院中各自坐了下来,也不避讳沈默云能否听见,便大声道:
  “去!你们那个说得上话的婆子呢?叫她来!或者叫她去回禀你们主子。她出的价太少,老子们不干了!叫她赶紧麻溜的死过来!”
  那矮个男一听便急了。赶紧点头哈腰跑到那胡渣男身边求到:
  “爷!咱可不能不讲道义啊!这谈好的价,哪能说抬便抬的!这,这不是坏了爷的名声吗?!”
  却不等那胡渣开口,旁边的二强便啐了他一口痰,“呸你娘的!你们主子讲道义?屋里那小姐如此值钱,身上随意一根簪子都值好几百两!你们却诓爷说她是府里没人在意死了娘的小姐!就许了爷几个区区二百两银子!你们主子不讲道义在先,你丫还有脸来埋汰爷几个?
  还有,爷几个原本真以为那小姐不值钱,公主府是因为今日有酒宴,才会请了这般没娘没势的小姐赴宴,可我俩在墙角听半天,看半天,才知道今日那公主府只请了那沈小姐一人。一会那小姐出了事后,难保那公主府不追究!你区区二百两银子便想叫我几个担如此大的风险,我几个是疯了不成?
  哼!再说了,等爷几个拿到了这票银子便准备洗手不干了,还要这名声做什么!”
  这二强得了沈默云的好处,心底又信沈默云几分,此刻,竟是全然站在沈默云这边了!他这最后一句是冲着那胡渣男说的,做他们这一行,原本风险便高,有了沈默云那笔巨款,他们就此收手,也能少做点孽,多积点德,关键是再不用担心明日这脖子还在不在肩膀上了!
  既然沈默云能出到两千三百两,他几个刚刚一商量便咬牙决定,除非那边能将价钱抬到三千两,否则这场交易便泡汤!
  如若一场没有作孽的假绑架也能谋个两千多两银子,他几个何乐而不为呢?
  那胡渣男显然也被二强说动了,直接便对着那还在纠缠他裤脚的矮个踢了一脚,“滚!赶紧去问清楚!”
  那矮个这一脚挨得不轻,直接便被踢到在地,悻悻爬起来一溜烟儿地跑走了……
  留了那不显眼的老三在院中望风,其余那两个绑匪便进了主屋……
  他们打开内室内的时候,倒是出乎他们意料,那沈家小姐正自顾自和她的丫鬟一脸闲适地在用那壶水洗杯子……
  “二强哥,你们这也太敷衍了!这杯子太脏了!算了!我还是不喝了!”谁知道这水有没有问题,沈默云当然不会喝!正好这杯子洗干净,这壶水也用完了!
  “你这丫头是个大家闺秀吗?被我们绑来怎么一点不怕?”那胡渣也满肚子疑问。
  沈默云年纪还小,相比她身旁水灵饱满的姚黄自然提不起胡渣的兴趣。
  那胡渣嘴上虽然正与沈默云说话,但却直接走到了姚黄身边,掐了她粉嫩的小脸一把,嘴里还嗔怪到:“二强你这小子下手也太重了!把我们小美人豆腐一样粉嫩的脸都弄肿了!”
  姚黄满脸的泪珠子却不敢反抗,加上这厮的轻狂样叫沈默云心中一阵恶寒,手里的拳头不由攥了又攥!
  “这位大侠如何称呼?”沈默云强忍着心中不齿,咬牙问道。
  “你不用知道了!听说,你愿意为自己赎身?说说看,你可有现银?如何支付?”
  这厮果然比那二强精明多了,怪不得是他几人的小头目,不但嘴紧,还一句话就问到了重点。
  ……(未完待续。)
  ps:ps:查了很多资料,事实上像很多电视剧里侠客们手一抠便将窗户纸抠个洞,是很不切实际的。基本,在明代后,发达地区渐渐不再流行不经用的窗户纸,逐渐开始使用明瓦。我们的主角被绑的地方是破烂的民居,那窗户上如果是破烂的窗户纸,那这绑匪也太蠢了是不是?明瓦:文震亨的《长物志》,就有关于“窗”的提示:用木为粗格,中设细条三眼,眼方二寸,不可过大……俱钉明瓦,或以纸糊。工匠们生产的“明瓦”有用蚌壳磨制,或将羊角熬成胶液,和以色彩,稍稍凝固后压成薄片。明清两代,大小街巷普遍使用的都是这种明瓦,既避风雨又很美观。明瓦不但可以避风雨、采光线,而且能够做成羊角灯,在清代,南京羊角灯甚至还成了宫廷贡品。求各种票票!~

  ☆、第九十三章 变数

  沈默云在提出自赎的法子的时候,便知道这些绑匪必定会有此刻一问。
  “是!我要为我倆赎身!银子嘛,此刻我二人身上自然没有!不过,我可以留在这儿做人质,叫我的丫鬟回去取来!”
  姚黄一听这话哪里还顾得上那点眼泪,不由张大嘴巴看向沈默云。
  她主子这是不是怕她吃亏,这才想要先保了她啊?
  她不由有些为之前的委屈羞愧起来……
  “不行!”那胡渣男果然精明,下一瞬便直接将这法子否定了!
  “万一这丫头回去后耍诈,带了官兵来剿了我们怎么办?”
  “大侠糊涂!本小姐人在你们手上,她带了官兵来,我不是自寻死路吗?”
  “还是不行!这法子过于冒险!绝对不行!”那胡渣脑子极为活络,马上又补到,“所有找人送银两来或者叫我们上哪里去取银子的法子都不行!”
  果然是个狡猾的劫匪!
  沈默云心里暗暗咒骂,面上却似想到了好法子:“不若这样!我以沈家小姐的身份写张借条给大侠!只当是我欠了大侠银两,写上名字,按上手印!即便拿去衙门,本小姐也没法抵赖呀!这样,大侠便无后顾之忧了吧?”
  那胡渣貌似很纠结,这法子听上去不错,可毕竟拿不到现银,到时候万一时间上拖下来,变数无穷啊!如果这沈小姐躲在沈府不出现,他们上门讨债,沈家要是来个关门打狗,他们岂不是人财两空?
  “不行!沈小姐如若没有别的法子,那便还是作罢吧!”
  “这位好汉!富贵险中求!我看你豪杰气概。却想不到竟是如此畏首畏尾!
  我一个千金小姐,既然肯画押按手印写借条,便是把名声与性命都交给了好汉!难不成,我还会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吗?最起码一点,我若真签了这东西,我家里若知道了,为保住沈府的名声。第一个便会处理了我。
  因此。为了不叫我家里知道此事,为了保住我的小命,我沈默云定会在脱困后第一时间把这银子给好汉送上!好汉想想。可是这个道理?”
  为今之计,根本顾不了太多了!沈默云废话这么多,一来是想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二来,只要能先过了眼前这一关。哪怕是饮鸩止渴,她也要博上一博。
  事实上。沈默云说得很有道理!
  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偏偏妇德被排在了第一位!
  谁叫大周朝女子的名声是第一位的,其他的如性命,婚配。家财,地位等等。与名声比起来都是微不足道的。
  既然沈默云敢写借条,那便是把所有的名声都押了出去,这对大家闺秀来说已经是大过于性命的赌注了,的确是无甚后顾之忧了!
  那胡渣眉头渐松,应该是听进去了。
  “带那丫鬟去后院井边打壶水,再去拿个泥炉进来给沈小姐烧水喝!”那胡渣指着姚黄向那二强吩咐到。
  这厮果然心思细腻,虽已被打动,但在那边消息送来前,却是坚决不松口。但他这态度明显是好了许多,知道自己不敢喝他们的水,这才叫姚黄亲自去打水,叫她二人自己烧水喝。
  “沈小姐还请耐心等一会儿,等我兄弟几个商量一番,再给沈小姐个准信!”
  “好!还望好汉迷途知返,不要铸成大错!好汉们饶沈默云一命,也算是大功德一桩了!”
  那胡渣深深看了沈默云一眼,抬脚便出了内室。
  姚黄回来后,那贼匪又将内室门锁了起来……
  那泥炉的火倒是烧得旺,只一小会儿,一壶水便烧开了。
  沈默云端着茶刚想喝,一桩出乎她意料的事便发生了。
  透过那明瓦口子,她那看见一个身着青色袍子的文弱秀才走到了院门口,竟扶着竹篱笆向着院中那几个劫匪高声吼到:
  “几位爷!家里可需要字画?在下河南考生甄久明,盘缠用完,只得贱卖几幅……”
  那秀才话未说完,便被胡渣几人打断,“滚!滚!爷几个不识字画!赶紧死去别处!”
  “是!是!”那秀才一见凶神恶煞的几人,忙畏畏缩缩,一脸低声下气,偷偷瞄了几眼院子才慢慢踱去了隔壁院子叫卖……
  沈默云一颗心都快蹦出来了!
  这个秀才可不就是刚刚街道上那接了姚黄荷包的那人吗?
  原来,他没有放弃营救她俩!
  是啊!那人刚刚为了归还荷包便跟了马车跑了好长一段路,明明他的袍子颜色灰旧,明明他的青衫还打了好几个补丁!可他连荷包都没有打开看一眼就准备归还,这样的人是绝对少有的正人君子!看见她二人糟了难,这样的谦谦君子又怎会退缩?
  可他是如何一路跟到此处的?看他刚刚的样子,明明是孤家寡人,双拳难敌六手,又是个文弱书生,他又要如何营救自己二人呢?
  想到此处,沈默云不由心都揪了起来!
  对了!他说他叫什么?甄久明?甄久明?……是“真救命”!
  他刚刚那一嗓子是叫给自己两人听的!
  不过,她的兴奋还未维持几息,只见一辆青布小马车便驶进了院子。
  一个面色红润,皮肤黝黑的中年妇女手脚灵活地从马车上跳了下来,后面还跟着之前被胡渣踢走的那个小矮个。
  这妇人也不客气,朝着那胡渣讥讽道:
  “哟!你几人可是我向我家主子推荐的,我原想着大伙知根知底,便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可却不想,你们这群崽子如此狠辣,竟做起坐地起价的勾当来了!……”
  姚黄拉了拉沈默云衣袖,“姑娘,快我给看一眼!这声音好熟悉!”
  果然,姚黄透过那窗洞看了只一眼,便轻声道:“这是汪家的宋嬷嬷,是汪大小姐的奶嬷嬷!每次汪沈两家宴席或者送节礼,她都没少出现,绝不会错!”
  原来如此!汪玉婷!竟然是她!
  其实她二人,每次除了沈默晴之外从无甚交集,可她这次下手竟这么狠!
  看来,这次绝对还是和沈默晴脱不开干系!
  那宋嬷嬷直接便抬步进了主屋,隔着门板,沈默云虽看不见她的人,但她的高高在上,得意洋洋的声音却还是清清楚楚传了过来:
  “这里是一千两大生银庄的通兑银票,算是定金!剩下两千两等完事我验收满意后,即刻便奉到你几人手上!”
  完了!这汪玉婷竟出手如此大方!
  沈默云的心不由沉了下去!
  ……(未完待续。)

  ☆、第九十四章 毒手

  沈默云的担心一点没错。
  趴在那内室的破门板的缝隙上,她看见那胡渣和二强拿了那银票对着光看了又看,声音有些不可抑止地颤抖着问道:
  “你们主子真的肯出三千两买这小姐的……清白?你们竟如此爽快?”
  “废话!我们家主子是什么人?这点银子算什么!只要你们几人前脚能将这事办得漂漂亮亮,我便保证你们后脚就能收银子走人!你我从此井水不犯河水!你们几个大可远走高飞,找个好地方安居乐业!从头开始!”
  那宋嬷嬷边说,边上前趁着那两人正做白日梦,一把便将那一千两的银票从胡渣手中抽走,冷冷道:
  “先给我验人,然后再收定金!”
  几息后,内室门被打开了!
  沈默云暗暗叹了口气,她花了这么多功夫,费了这么多口舌,到底还是没有人家真金白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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