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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光之行-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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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莹雪!!翊辉!!”
  “莹雪!!翊辉!!……”
  声嘶力竭,绝望难言。夏晓延不知怎样形容自己此刻感受,却在连番大喊中,忽然听到一个声音飘响在耳边——
  “别哭晓延,刚刚逗你玩的。我们一定会回来,等我。”
  低柔含笑的声音,在她耳边,久久不曾散去。
  ***
  后记——哦,还有后记。
  后来,已经是漆黑无边际的虚无时空回廊。
  “喂,你拿我的血干什么?疼死了,能不能轻点啊卧槽?!”
  视线中,一颗染血的赤色奇石,爆发出从未有过的奇异光芒!
  身旁那人竟然又在翻那个黑皮小本,似乎正按照那本子里一条一条所书写的字句,办事办得很是欢快。
  李翊辉觉得,这次自己没准是瞎了眼,跟错人了。
  “很好,搞定。”
  合上本子,谁都无法想象刚刚那一瞬间,她干了件多么惊天动地的事。
  “发生了什么?我怎么觉得这个时空回廊的格局全都变了?!”被迫献血的少年惊而大叫,只感觉整个空间犹如坍塌,虚无广袤的黑色里竟涌来阵阵波涛,就要将他们卷进去吞没!然而身旁那人只是哼声一笑,缓缓道:
  “刚刚咱们让解开封印的赤血石做了一件事,就是从前有人说过的——令过去成为未来,令现在完全颠覆。”
  “咱们让炫珠大地的时间回到了五百年前。注意不是咱们穿越回五百年前哦,是大家一起,不再有未来,整个大地时空,重新再来一遍。”
  “……”
  “什、么?”
  “那,我们刚刚离开的……地球……不会也?”
  “也一起喽。”
  “……你你你!你!”
  “你什么你,又不是我的主意,要叫就去找那个死老鬼去啦……”
  第二部,逆光之行——完。
作者有话要说:  至此为止,正文结束,不知这个阶段性的结局各位是否满意呢?相信大家也看出来了整个故事还没有结束,嗯,一切都还只是过程,未来还在前方~~~
作者会继续写下一部的,喜欢的亲可以去收藏一下作者的专栏哦~~~感谢各位一直以来的支持,鞠躬!

  ☆、番外之——白痴和笨蛋的初恋

  多年以后的夏晓延,定居在遥远的大洋彼岸,生活忙碌而充实,身边已有了一位风雨与共深深爱着的丈夫。她觉得很幸福,也很满意现在的一切。而彼时的李翊辉,也已经继承父业,脱去了年少的不羁与轻狂,成为一名稳重睿智的商人。他们两人不常见面,也少有联络,各自忙碌中,很少回想过去,只是夏晓延偶尔也会不经意间触动记忆,回忆起年少时的点点滴滴,虽然遥远,但依然那么清晰,那段充斥着肆无忌惮快乐的青春岁月——
  十年后的今天遇见你
  年少轻狂已远去
  成熟稳重也保持距离
  沉默里千言万语
  时光回到那年夏天
  公车站前你笑容满面
  拍拍我的头,说
  你好吗?
  一句问候填满青春
  别人的话都听不见
  岁月凝结在,你的视线……
  那年的夏天,还没有什么穿越和金主,没有让他们纠结痴狂的恩怨情仇。李翊辉只是一个在跟父亲怄气的白痴倔小子,而夏晓延更加简单,属于青春期的青涩恋情,正在萌芽……
  “李翊辉你个白痴!有种别、跑!”
  课间休息喧闹的教室里,忽然爆出一声气盖山河的强震大吼!同学们纷纷向着吼声源头望去,那边,喷火暴力女正速度冲向教室最后方,并横扫一片——用横扫形容绝对贴切,因为此女手中正捞着把扫帚,如英勇战将直杀目标。
  叮咣帮当,稀里哗啦……课桌倒地书本满天飞,拿着扫帚的暴力某女终于成功劫到目标。
  此时,初三二班小酷哥李翊辉,正惨兮兮被把扫帚逼到墙角。而他面前那人目露狰狞,在众同学见怪不怪目光下,咬牙切齿开口:
  “死小子,你干吗又抄我作业?!还抄得一字不差害我被老刘骂!说!你是怎么偷到我习题本的?!”
  被扫帚抵住脖子的李翊辉有些气弱,嘿嘿讪笑,说话却依然气死活人:“抄了又怎么样,谁让你自己看不住习题本?吼什么吼,我耳膜都快震聋了。”
  “你……可恶!”夏晓延喷火,手上加劲儿,看样子把他勒死才能解气。李翊辉也不还手,被勒得直吐舌头还要火上浇油:“你有病啊?抄抄作业而已,小心眼儿,切……”
  “……去死!”一声巨吼,扫帚毫不留情K上那颗欠扁的脑袋。不过打上脑袋的却是扫帚的头——打人最不疼的那部分。
  “我靠!”坏小子头上挨了一下,却正好逮住机会脱困,双手抱头,哀嚎着就向教室后门遁去……
  “不许跑!!”夏女侠眼睛里迸发出杀气,冲着就追了出去。教室里独留一片狼藉,以及见怪不怪的同学们。有人收拾着倒地的课桌,轻描淡写咕哝:“打是亲骂是爱,这俩感情是有多好,赶紧把他给收了吧……”
  初夏热闹的校园里,凉风习习,芬芳阵阵。她很奇怪,怎么对那个家伙的种种撩拨反应如此激烈?他也很奇怪,怎么总在有意无意招惹那个笨蛋?两个人都对这种打打闹闹很没抵抗力,并且似乎,乐在其中……
  自习课,同桌的两人正在讨论着什么,忽然:
  “这题怎么能这么理解啊?!你是个笨蛋吧我说!”
  “我是笨蛋?!你才白痴!白痴!白痴!白痴!白痴!!……”
  “喂!说那么多遍有个卵用啊啊?笨蛋就是笨蛋,你还击一百遍还是个笨蛋!”
  “不知哪个白痴考试总是倒数第一,哼,丢人那……”
  “跟你有关系吗?大妈!”
  “你,你,你……去死!……”
  乒乒咣咣……第N次追逐战再次打响……
  她奇怪,为什么无论怎样庞大的人群中,总是一眼就能找到他的身影?
  他也奇怪,为什么总是掐架,却感觉和她呆在一块,也挺舒服?
  他们是青梅竹马,几乎从出生就认识,一路打打闹闹,懵懵懂懂,来到了青涩的十五岁,夏日,如花般美好的季节。
  “快升学考试了耶,晓延,你的柔道还练不练了?”
  放学后的校园里,几个女生并排走在林荫道上,一地的落影斑驳,配上欢快脚步和灿烂无忧的笑脸,好一幅开怀美好的青春画卷。
  “练!怎么能不练呢?考试重要,柔道同样重要!没有人能阻止我拿冠军,哈哈哈!”
  林荫道上,夏晓延豪气干云。
  这个时候莲静中学柔道社风头正盛,由于有了一位美女教练的加入,再加上市里即将举办的运动赛事,更成了全校瞩目对象。要知道比赛里获得名次中考可以加分的,几个好朋友自然都对这个信心满满的女孩抱有很大期待,并使劲鼓励。
  “好!晓延如果你真拿个冠军回来,我们几个一定替你好好庆祝!想要什么礼物你说吧!”
  礼物?夏晓延想了想,很快憧憬道:“我想养一只威风凛凛的大狗,哇塞配上我柔道高手的身份,一定帅死了……”
  说话间神采飞扬的女孩不经意向旁一瞥,一眼就从路边人群中发现李翊辉那张欠扁的脸。那家伙也正在看她,站在一群女生的对面,酷酷地向她勾了勾手指。
  “唉?”
  反应了一会儿夏晓延才判断那家伙在叫自己,狐疑地从女生堆中走出来,众目睽睽之下来到死小子面前。
  心跳加速,全身……都不自在起来。
  “就你,还养大狗?遛狗时谁牵谁?”
  “……”
  刚刚所有的扭捏不自在,现在满满全部化作激烈的怒火!
  “李、翊、辉!”
  咣咣咚咚,还来!一天不打架,心里痒的慌……
  后来,每天在某人身上练手练得很欢快的夏晓延,还是遇到了强手并没能在柔道大赛上拿到名次。于是大家惋惜也罢安慰也罢,那些许给她的奖励也大部分都没有兑现。而再后来,当赛后的夏晓延仍在沮丧,某天傍晚正在自家院子里抑郁发呆时,忽然就看见李翊辉那拽拽酷酷的欠扁身影,出现在院门口。
  夕阳西下,不肯好好穿校服的少年身上一种特别的野性味道。不过那时的夏晓延可傻傻分不清什么野性不野性,她只觉得这人有时可恶极了,却总是在被他吸引视线。她不明白,这个从小和她玩到大的死小子,他帅吗?长得好看吗?很有魅力吗?为什么最近她的注意力,总是不受控制地往这个家伙身上跑?
  ……她喜欢上他了,是吗?
  夏晓延想到这里,沮丧又紧张,羞愤而又有一丝……隐隐的喜悦。
  李翊辉来夏家早已驾轻就熟,直接不见外地从院外反拨开栅门锁就走了进来。小子怀里鼓鼓地不知揣了什么东西,落日余晖洒在他紧绷的面颊,竟有些不自然的红晕。
  夏晓延刚要说话,那小子忽然从鼓囊囊怀里提出一团黑乎乎的东西,扔到女孩手中:“送你。”
  夏晓延低头一看,直接就呆了。
  “……汪!”手里一团软软暖暖的纯黑绒毛,一双亮晶晶水汪汪的大眼睛巴巴望着她。夏晓延看着被丢进自己手里的这个小东西,开始结巴。
  “这个……这个……这是什么?”
  “小狗都不认识?你今天又没吃药?”李翊辉一句话又差点气得她跳了起来,不过对方也没好到哪里去。夕阳已然落下,酷酷小子脸颊的红晕却依然还在,在说完很顺口的气人开场白后,不知怎地,也开始结巴起来:
  “这个……这个……你不是想养狗嘛?”
  夏晓延一愣,看着对方那明显扭捏的脸,不知怎地,面颊也渐渐烧了起来。说什么养狗不过一句戏言而已,这个家伙,怎么就对自己的话这么上心了?
  “我路过宠物店看这只小黑狗挺可怜,据说它脑子不太好使,配你正合适。”
  “……”
  夏晓延面皮抽搐,暗暗运气半晌才没有直接跳起来。低下头,那只小狗眨巴大眼还在望着她,小小软软,那么可爱一团,看得人心也跟着柔和了下来。
  小院里一阵安静,夏晓延轻抚狗毛,对着那双晶莹剔透天真无邪的大眼,慢慢地理解到那个死小子的用意。她忽然抬起头,和那人视线撞了个正着。
  李翊辉哼了一声,把视线转向天空,瞥着眼的样子有些不屑,又闷闷地:
  “不就是一次比赛吗,有什么好沮丧的?你要是觉得不服气就加倍练习,下次赢回来就是了。”
  他说着又低头瞥了一眼夏晓延怀里的小狗,低声:“等你下次赢了,我再送一只给它作伴。”
  夏晓延眨眨眼,本来一直处于呆愣中,现在更呆滞了。
  他是……来安慰和鼓励自己的吧?
  李翊辉,你对我,是个什么感觉?
  她看上他的眼,思绪万千的目光里,隐隐有一丝期待。
  也和我一样吗?……喜欢?
  那晚李翊辉走后,整天抱着小狗的夏晓延就陷入了忧郁中。她的这点小小心思很快就被人发现,那时候天野耿莎住在她家,在她的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年轻女教练温柔而诚挚地鼓励她:既然喜欢,就去让他知道。
  不管出于怎样的心理,这个鼓励对夏晓延来说,都是意义非常重大的。后来夏晓延悠悠回忆这段青春时光,很清楚依自己和那个死小子的性格,若不是有那个坚定的鼓励,是不会有人鼓足勇气,更近一步的。
  虽然他们的恋情最终还是以终结收尾,但夏晓延不后悔,那天,在电话里,向他告白。
  那时她手握着电话几乎发抖,吸气再吸气,终于说出那一句:“我喜欢你!”
  而电话那头的李翊辉语气听来很平静,沉默片刻只回了一个字:“哦。”
  哦。夏晓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然而那时候天野耿莎还是在她旁边,看着她,继续用目光鼓励。
  那个对夏晓延来说既是大姐又是老师的女子,有着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也许那双眼睛里看到的东西太多太深奥,但同时也有一些随性的、真切的东西。一个坚定的眼神又给了初中女孩力量,她握着电话,淡定而霸气地对那头道:“那,让我来追你吧!”
  谁知电话那头传来一声闷闷低咳,那个最近在她心目中地位转换巨快的少年平板道:“没那个必要。”
  紧握手机的夏晓延再次愣了——没,没那个必要?
  电话那头的人仿佛看到了她此刻的呆傻表情,语气里有丝笑意,缓缓地道:“现在这样不是挺好的吗,你喜欢,我也是。追不追的也没什么意义,就这样挺好的。”
  就这样……挺好的?
  夏晓延慢慢反应着脸红起来,同时,也被弄得一脑袋浆糊。就这样……挺好的?
  那到底是要哪样?!
  ***
  终于,初中结业考试结束了,一群孩子像放飞了的风筝,撒欢般到处玩耍。
  放暑假喽,万岁!
  于是一个晴朗上午,夏晓延纠集一群同窗好友,又抓上了左右无事的天野耿莎,牵着黑狗小白,大家一起来到冥镜湖畔的一大片草坪上野餐。
  一切准备妥当,主事者夏晓延一下扑倒在柔软舒服的草地上,给大地来了个特大号亲密拥抱。
  “耶!”笑,她只想开怀尽情地笑。
  “晓延你最近心情很好啊,每天都笑得合不拢嘴,果然是恋爱中的人那……”
  “是啊是啊,不知不觉就开始恋情了呢!今天男主角怎么没来啊,晓延你俩好了怎么也不正式宣布一下啊~”
  一群同学叽叽喳喳,让夏晓延伸懒腰的动作定格在半空。呃……开始恋情?有吗?虽然最近的确是心情大好,仿佛所有一切都美好起来,但是——和那个白痴有关系吗?
  “别扭捏了夏晓延,你俩的事谁看不出来啊?看你们俩天天那甜蜜的样,好多人可都快嫉妒死了啊!”
  “……”
  众人一阵哄笑,都在围着班长夏晓延又闹又叫。不一会儿只听山野里隆隆摩托车声响,初三二班头号酷哥加最近的话题人物——李翊辉小子出现在大家面前。
  众人目光齐刷刷转向。
  “有没有搞错,野个餐竟然跑这来了!夏晓延你脑子是不是修不好了?这片湖和山林都很危险行不行,就不能换个地方吗?”
  小酷哥一上来就是一通抱怨,男女主角还是和以往一样,很快进入互掐模式。那火爆暧昧的画面,看得周围一众人等唏嘘窃笑不已。
  “……看什么看?”夏晓延终于意识到被人围观的形势,一直以来火爆又迷茫的脑袋,也终于在众人暧昧的瞪视下慢慢地开了窍。明亮阳光中少年眉眼深刻而冷峻,哼着气板着脸,嘴角偏有一抹藏也藏不住的笑,看得夏晓延心念飘摇。
  又想起那天自己的那通告白电话,她终于还是深吸一口气,敛了凶神恶煞,默默把臭小子拉到一边。
  “我说,咱们两个现在这样,算什么?”
  李翊辉愣了愣,目光落在那认真女孩怀里抱着的可爱小黑狗,怪声怪气开口:“算什么,你觉得什么就算什么呗。”
  “那,”夏晓延不肯放过小子脸上不一样的表情,将小狗抱起,凑近,放在两个人中间。
  “这个,算不算定情信物?”
  她直直盯着那少年,少年也在看她,交织的目光映有从小到大深深的情谊,以及青春飞扬里,明朗而难以抗拒的喜欢。
  李翊辉面皮跳了跳,红着脸,艰难回答:“算……算是吧。”
  夏晓延心底一阵狂喜,想要欢呼,却依然板着脸问:“那你就是我男朋友了啊?”
  “哼,算是吧。”
  那话说完,小酷哥不自在地动了动胳膊。
  “那你不许再跟我作对,不许再气我了!”
  “这个不太容易吧?我又不是故意要气你的,自己太笨怪得了别人吗。再说,不气你还有什么意思……”
  “你说什么?!”
  夏晓延又暴躁了,被死小子最后那句咕哝气得青筋冒起,跳起来直接向那张可恶的脸扑去。她知道,其实自从那通电话以后,他们的关系已经有了微妙变化。即便死不承认最近的好心情也是源于这个家伙,恋爱的感觉怎么这样,越是气得要死,还越是甜蜜……
  “可恶啊你!别跑……”
  “唉唉?卧槽啊!”
  追打间二人已在草地上滚做一团,本来怒气冲冲的女孩追着追着却笑了起来,男孩也是大笑,微风湖岸边青青草地上,青涩而又甜蜜的爱情,滋长蔓延……
  “好了!野餐开始啦!”
  “为考试结束干杯!”
  “还有我的柔道!我们的柔道,干杯!”
  “哇,还有为了晓延的初恋,干杯!”
  “……好!干杯!”
  绿树草地,青山深湖,芳香阵阵,笑语不断——年轻真好!
  “嗨!——”夏晓延站在湖边,扯着嗓子向着对岸大声呼喊:“李翊辉!你是个白痴!——”
  “我靠!”李翊辉也跳起来,站在湖岸边大喊:“夏晓延是个笨蛋!——”
  “哈,白痴和笨蛋,正好一对儿~~”
  旁边有人起哄,两个人却是不管,跟着周围的人一起打闹了起来。不知是谁把可乐喷了谁一脸,谁抹谁头顶蛋糕,不一会儿,本来沉寂冷肃的湖岸边就已经欢笑声不绝。青春的声音如此美妙,没有烦恼,不需掩饰,所有一切都干净清透得犹如透明水晶。欢声笑语中就连天野耿莎也加入了战局,一群人打闹成一团。灿烂的笑声回响不绝。这是青春的声音,幸福的声音,那么肆意,那么绚烂。在这阳光最灿烂的季节里尽情挥洒,终生难忘,永生无悔!
  那是属于他们的夏天,深藏在记忆中,永远清晰美丽……
  ——完——
作者有话要说:  以此番外纪念一下作者那悲催的逝去的青春……
鼓掌鼓掌,自己鼓掌~~~

  ☆、小慈番外——我认定那是爱情

  她是小慈,无父无母,孤身一人,甚至连自己真正的名字都不知道。她不知自己从何而来,为什么力气大得超乎常人,更不知道为什么世界如此黑暗,让她完全看不到光亮。小小一个孩子,尝尽了世间苦难的一切。
  后来机缘巧合,她从囚困自己的马戏团里逃了出来,但她什么都不会,甚至连话都说不全一句。流浪街头的她又冷又饿,呆木地瑟缩在一只巨大垃圾桶旁,等待命运的审判。
  那时她在日本,根本不知道这个国家是哪里,也不知道自己即将迎来的,是天堂还是地狱。
  那晚夜色很暗,肮脏湿滑窄巷中,有一个颀长挺拔的人影,一步一步向她走来。
  天空飘着细雨,灰蒙蒙天幕笼罩下,从小小女孩这个角度,那人连帽衫下俯视自己的脸格外高远而冷寂。但那人分明是笑着的,脸颊边蜿蜒的暗紫刺青足可令人心惊,却无端地让绝望的女孩,心生向往。
  黑暗陋巷夜色暗沉,越发衬得那人一身白衫干净得刺眼。帽衫阴影中那个俊美的男人向前倾了倾身,目光定格在她的脸。
  “没地方去吗?”
  低沉磁性的声音传来,三分嘲讽,三分轻漫,更多一种优雅而玩味的狂妄。那人微微笑着,唇边绽开的笑纹与刺青连成一片,生生让人忘了呼吸。
  毫无世事经验的女孩愣愣望着这个人,看他拉下帽衫,一双好看的眼睛清晰地看过来。
  “很特别,生命力顽强。”
  他笑着,向她伸出手来,拉她出这肮脏的泥潭。
  “跟我走吧,”
  她就这样和一个危险难测的男子扯上了关系,被收留,被调。教,作为一个特殊的存在留在那人身边。对于罗刹这样一个特别的主人,小慈理所应当地恭谨与忠诚,也可能由于对方从来对她和颜悦色,小慈也并未觉得这人有多么可怕。只是无论年幼的女孩再怎样不谙世事,再怎样天真少思,也从心眼里清楚,那所谓“没有什么可怕”只是相对自己而言。罗刹那样一个男人拥有太多她想也不敢想的东西,无论从手段、能力、所正在做的事,还是他费尽心思,必须要达到的目的。
  只是无论怎么说,这个男人对于小慈来说都是神秘而遥不可及的。改变一生那一晚,他站在高处向她伸出的手是她唯一接近过这位主人的途径。而那一只黑暗里伸来的手无异于天神的慈悲一般,将垂死的女孩拯救。
  从那时她就无端有一种感觉,认为这个人会给自己带来生命中最最重要的希望,能够让她为此而活,不顾一切去保护的希望。
  后来终于有一天,罗刹把她招到近前,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罗刹说:“我会让你去陪伴一个人,从今以后,你不必再对我效忠。”
  小慈听到这里已是震惊,而面前这个邪气男子所用的命令竟然是“陪伴”。
  “你的忠诚与灵魂需要全部献给这个人,保护她,将她视为自己的家人,与生命,能做到吗?”
  小慈抬起头,看那个用审视目光对着自己的男人。
  他在笑,话语笃定,仿佛早已看入她灵魂深处,深知她的本质。要如家人与生命一般对待一个人,为了这些,她甚至可以——再不需要对眼前的主人忠诚?
  这会是怎样一个,对她来说意义重大的命令?
  而那个要让她保护与陪伴的人,又会是怎样的一个人?到底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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