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空房-第19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云杉和薛佳玲好像也走的不近,主要是性格原因,云杉虽然也出身在官家,可从小知道自己去努力打拼,做个主持人什么的也不容易,而且一直都是靠着自己在往上爬,根本就没有按照父亲安排给她的路线去走,而且也能吃苦,07年南方雪灾的时候,08年汶川地震的时候,云杉作为主持人,都有亲临现场深入实地过。
她曾经听云杉说海兰好像和薛佳玲走得比较近,这估计是海兰最近和佟震宇走得有些近的缘故,而薛家又有意把薛佳玲许给震宙。
其实她以前所知道的海兰是一心一意爱着的是陆振东,就是陆振东和吴紫玉有婚约在身时,她都没有动摇过要嫁给陆振东的决心,而且还一直在想怎么才能和陆振东把这种兄妹关系打破,然后顺利晋级。
她记得她和云杉都帮海兰想过办法的,云杉的馊主意最多,还让海兰去陆振东所去的酒吧喝醉酒跳热舞,借以引起陆振东的注意。
至于这个办法海兰有没有用她就不知道了,因为她那时忙着毕业论文的事情,可她还没有毕业就和王君御订婚了,然后就看见陆振东带着子心来参加他们的订婚礼。
/》 她订婚那次薛佳玲也有出席过,当时感觉20岁的她有些故作清高的样子,对于一众美女好似谁都看不上似的,一副鹤立鸡群的神态,其实她自身的气质和穿衣打扮根本就没有达到那个效果。
那时的薛佳玲并不为人所熟悉,而就是那次,因为一语而一鸣惊人,在众目睽睽之下看见秦子心穿了礼服带了眼镜,当时她大声的说了句:“切,这哪里来的乡巴佬啊,穿着礼服还带着墨镜,长得丑不是错,可穿着打扮如此怪异出来吓人就太不应该了。”
正是这一句话,那个晚上众人都知道了她,薛家的小女儿,听说一直有专人在教育在培养,原来就给培养成了这个样子,谁不知道这个戴着墨镜不像墨镜近视眼镜不像近视眼镜的人是陆振东的女伴啊,陆振东的女人都敢去说的?
果然,薛佳玲那晚的确是出名了,不过后来也被陆振东给整的很惨,所以最近两年都没有她的消息传来,就是她和王君御结婚,薛家都不敢让这个女儿来出席,怕丢脸。
云端原本早就把这号人给忘了个干净,只是没有想到现在被震宙一提起,居然还想起她来了,更加没有想到的是,震宙相亲的对象是她。
“那你——同意了吗?”云端小心翼翼的问了句,她其实想说震宙,还是另外找吧,那薛佳玲估计不适合做军嫂,可她还是没有那样说。
“约好今晚见面,不过——”震宙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然后侧脸看了看她说:“我先送你去王家吧,反正见面的地方离王家也不是特别远,而且时间还早,薛大小姐说晚上21点才见面,现在还不到20点呢。”
云端听他这么说到也没有再说什么了,只说自己要去买双鞋子,脚上这双鞋子和身上的衣服有些不搭。
震宙便开了车到了附近的大型商场,云端直奔自己喜欢的那个品牌的鞋店,没有更多的时间来挑选是不是新款什么的,只说找一对和自己身上的衣服搭配的鞋子就行。
店员是最会搭配衣服的了,很快找了来合适的尺码,云端穿了一下,却觉得脚痛,挤脚,店员说是她的脚被水泡了有些肿,鞋子又是新的,穿会儿就好了。
云端只能忍受着脚痛买了这鞋子,只是穿在脚上十分的痛苦,她才明白乔子墨为什么给她买双老北京布鞋了,估计就是怕她的脚痛。
震宙看她那走路的样子摇摇头说:“你还不如穿刚才的布鞋呢?要什么好看,最重要的舒服,让自己不痛,穿鞋其实不是给人家看的,而是让自己的脚舒服的。”
云端听了这话微微一愣,震宙或许说的真是穿鞋的事情,可她却想到了曾经看过的一句话——
说婚姻就像是人脚上的一双鞋子,合脚不合脚只要自个儿知道,人家只看见你脚上鞋子的漂亮与否,而自己才能感觉到那鞋子是否跟自己的这双脚合脚,是否让自己的脚在鞋子里舒服。
就像现在,买了双名牌鞋子,和身上的衣服搭配起来是很协调很好看,可是让自己的脚痛的走路都是如此的艰难。
而乔子墨给她买的那双布鞋,虽然和身上的衣服搭配起来有些不伦不类的,可穿着很合脚,最重要的是脚舒服。
因为买鞋耽误了的缘故,震宙送她到王家别墅门口就已经是晚上21点的样子了,她抱了拖拖下车,对震宙挥挥手谢了他,然后朝站在门口等她的王君御走去。
“那是,佟震宇的车?”王君御看着已经消失在暮色里的车眉头皱了一下,佟震宇最近两天不是在墨尔本吗?
“是震宙,”云端淡淡的解释了句,然后抱了拖拖不再看他,直接朝门里走去。
“喂,柳云端,你这穿的什么?”王君御在后面跟了上来,看见她脚上一双布鞋,明显的不悦——
“你现在是不是不懂得穿衣打扮了?这身衣服买的有些廉价也就算了,还胡乱的搭配了一双布鞋,你这不伦不类的打扮是为了吸引人的眼球吗?”
云端回头看了他一眼,然后云淡风轻的回答:“我穿着舒服,这鞋让我舒服就行了,你看不惯可以不看,我又没有求你来看我。”
“你……”
王君御你了一个字,随即发现云端怀里还抱了个东西,于是忍不住用手指着低吼到:“这是个什么东西?赶紧给我抱出去扔掉!”
“一条小狗,”云端无视他的低吼,淡漠而又疏离的开口:“你已经把我扔掉一次了,现在,你还要扔掉我的小狗?”
王君御微微一愣,接着却是铺天盖地的愤怒,刚要发火,却看见自己的姑姑王雪琴走过来了,他稍微忍了一下,然后低声说了句:“我们赶紧进去吧,奶奶在等我们了。”
云端点点头,然后和他一起朝那边大门走去,而王君御已经非常配合的来到她的身边,俩人又恢复了恩爱夫妻的场面。
王家奶奶果然在等他们了,看见云端进来,即刻露出了笑颜,用手拍了身边的座位说:“云端,过来坐,奶奶想和你唠唠嗑。”
云端点点头,把怀里的小奶狗递给门边的刘嫂,轻声的吩咐她给自己的小奶狗喂点奶,还说淋了雨,要不给喂点感冒药也行。
刘嫂点点头表示明白,然后抱了奶狗迅速的转身而去,虽然云端在王家住的时候很少,不过她一个月总会回来两三次,这里的佣人都很喜欢她。
云端向来是乖巧听话懂事的孩子,她很自然的坐到奶奶的身边去了,而刚坐好,奶奶就已经把一对瓷娃娃递给了她:“送给你和君御的,拿回去放卧室里吧,这个可是夫妻恩爱的象征哦。”
-------
亲们:一更奉上,二更随后奉上,胡杨今天继续加更,够勤力了吧?
记忆中的银链子
瓷娃娃是一对新人,新郎和新娘穿汗服手牵手站在一起,看上去十分的让人羡慕,云端即刻谢了奶奶,然后即刻放进自己随身的包里。
她刚把瓷娃娃放好,佣人已经把饭菜都摆上餐桌来了,难道一见的姑姑王雪琴也在,云端即刻起来给姑姑打招呼,王雪琴一脸的和颜悦色,直夸云端越来越懂事了,这是王家的福气。
云端只是面带微笑的听着,王雪琴是王君御的姑姑,48岁,至今未婚,一直在帮王家打理生意上的事情,同时也算是照顾王君御,毕竟王君御的父母都死得早。
这么晚吃晚餐,对于王家来说,估计是破天荒的第一次,不过奶奶和姑姑的修养都极好,云端也不知道王君御是怎么跟奶奶和姑姑解释的,反正奶奶和姑姑都没有责备她的晚到。
王君御今晚一反往常,居然一声不吭的吃饭,完全和平时讨好奶奶的形象大相径庭,云端心里不得不琢磨,这人是不是把奶奶给气着了,现在夹起尾巴不吱声了?
果然,吃完饭王君御就不见了,他刚一离开,奶奶就执起茶几上的茶杯扔在地上,一脸的愤怒,云端给吓了一大跳,她嫁进王家一年,认识王奶奶12年,还从未见她发过这么大的火。
“奶奶,你消消气,君御他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你说他就行了,犯不着自个儿气坏了自己的身体。”云端赶紧在奶奶的背后帮她顺气,同时嘴里劝解着她。
其实她不知道王君御这厮又怎么把奶奶给惹到了,去年他也惹到一回,好像是他带香子出席某个宴会,然后被人告诉了王家奶奶,那一次,奶奶也气得不轻。
“我怎么消气?”奶奶说到这里就气得不行,只听她说:“君御这孩子越来越不听话了,在外边找女人胡闹不说,居然让外边的女人怀上孩子,这也就算了,可他今天回来,居然跟我说要和你离婚,你说他……”
王奶奶说到这里,整个人气得浑身都在颤抖,用手指着楼上又骂道:“离婚的事情门都没有,想都不用想,你王君御丢得起这个人,我们王家丢不起这个脸,还有那什么香子生的孩子,生下来赶紧给我抱回来交给云端养,她没有资格做王家孩子的母亲。”
云端听了这话心都凉了,原本还平静的脸即刻阴沉了下来,然后看着身边的奶奶,冷冷的说了句:“奶奶,我也能生孩子,犯不着帮别人养孩子。”
这北京城里,但凡家里有点来头势力的,家里的子孙谁不是在外边混啊,哪个没有闹出个外边女人怀孕的事情来?谁家还让外边的女人生孩子了?
薛家那俩兄弟没少闹出这样的丑事来,可那外边女人怀孕了,都只有一个办法,就是直接拉到医院去解决掉。
陆振东就更绝情了,他不允许外边的女人怀他的孩子,据说曾经有个一线明星做过母凭子贵的梦想,想帮他生个孩子借机嫁进陆家,可把怀孕的消息告诉他,陆振东不仅勒令那明星把孩子给打掉,还直接让那明星从一线降到了三线,最后甚至永远的在娱乐圈消失。
用陆振东的话来说就是,敢偷偷怀他种的女人,那就是长了天胆了,虽然说漂亮的女人有机会爬上他的床,可并不是谁都可以做他孩子的母亲。
这样的列子数不胜数,几个月前佟震宇还闹出这样的事件来,然后找海兰帮忙,冒充他的妻子,直接用20万给打发了,根本就不敢告诉家里人。
现在她算是明白了,王君御的确是爱那个香子紧,不仅让她怀了孩子,而且还打算让她把孩子生下来,甚至还想着要把那香子给娶进门来。
王家奶奶听了云端说她也能生的话,即刻拉了她的手说:“云端,你放心,你和君御的婚姻,我不点头是绝对离不了的,他再混账也还不敢私自和你去离婚,但是这生孩子的事情呢,你就不要再折腾了,还是让那个什么香子把孩子生下来吧,我跟你承诺,就只是用一下她的肚子,孩子是你和君御的,外界没有人会知道。”
云端听了这话心里愈发的冷,站起身来,语气有些僵硬的说:“奶奶,我再说一句,我也能生孩子,还有,如果你实在喜欢那孩子得紧,就让我和君御离婚吧,让他娶那个什么香子,两全其美,岂不是很好?”
云端说完这话,即刻去拿自己的包,偏包刚刚放瓷娃娃进去没有拉上拉链,这猛地用力一拿,那对并排在一起的瓷娃娃即刻从她包里滚落出来,然后新娘就碎在了地上,留下新郎一个却完好无损。
她微微一愣,王家奶奶也微微一愣,她即刻蹲下身来,把那碎了的瓷片捡起来,然后慢慢的放到餐厅后的酒柜上去了。
“云端,奶奶其实也是为你好,”王奶奶见云端的脸色明显的不快,知道她误会自己了,于是赶紧说:“其实,你父亲和你大姨都不希望你生孩子,因为你的身体,最好还是不要生孩子的好,你自个儿也是知道的,不值得为了一个孩子去冒险。”
《
br/》 “我身体没事,”云端咬了咬牙齿,然后抬头望着王奶奶,坚定的说:“还是那句话,孩子我能生,我不帮人养孩子。”
云端说完,不再等王奶奶说话,即刻转身朝楼上走去,在王家,她和王君御的卧室在楼上,其实就是王君御以前的卧室。
刚走上二楼,看见的却是王君御一脚把趴在门边的拖拖给踹走,她心里一阵抽痛,即刻奔上前去,弯下腰来,把正在地上挣扎呜咽着的拖拖抱进怀里。
“柳云端,把那个东西给我扔掉,”王君御非常不耐烦的低吼着:“赶紧扔到垃圾桶里去,听到没有?”
云端把怀里的拖拖抱紧,看着站在门口的王君御,想了想说了句:“那我现在就回去了,不住这里总可以了吧?这样就让你眼不见心不烦了?”
“你回去不还是我们家?我什么时候说过我们家可以养狗了?”王君御叫嚣着,非常不满她的不配合,“柳云端,我数三声,你如果不扔掉……”
“你数十声都没有用,”云端迅速的切断他的话,然后冷冷的直视着他,毫不畏惧的说:“王君御,你可以在外边养情人,难道我养条流浪狗都不成?你就当我是养的小情人好了,那个家,你原本也就不回的,你管我在家里养什么?”
云端说完这句话,觉得自己完全没有留在这里的必要,以前还想着来看奶奶,可今晚,就连王家奶奶都让她失望了,她还留在这里,真是自个儿下贱。
想到这里,即刻转身下楼,却把怀里的拖拖抱得更紧,她原本淋了生雨头就晕得厉害,再加上现在又生气,结果是刚下了两步台阶,就觉得眼前一黑,然后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迷糊中,她好似听见有人在惊呼啊端,那声音听上去有些焦急,可她总觉得是幻觉,然后就沉入了更深更深的黑暗中去了。
王君御惊慌失措的来到梯步边,迅速的抱起已经晕倒在梯步上的云端,好在她下楼梯时一只手扶了旁边的扶栏,晕倒时是慢慢的滑落下去的,所以并没有滚落到楼梯底下去,只是坐在了台阶上。
他抱了她朝卧室走去,那条她抱着的小奶狗早已经滚落到了一边,此时他也顾不得踢那小奶狗了,只想着要快点检查究竟摔倒什么地方没有。
奶奶听见了惊呼声,即刻走了上来,看见他抱着的云端,然后又瞪了他一眼:“你看你都干的什么好事?要是云端有个三长两短,我看你怎么向柳家交代?”
王君御嘴唇蠕动了一下,想说什么,可看见奶奶满头的白发,却咬咬牙,最终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抱了云端进了房间,然后用脚‘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云端其实没有晕过去多久,王君御把她放在床上的时候她就已经醒了,于是他的手一松口,她即刻挣扎着要起来。
“别闹了,”王君御烦躁的吼了一声,然后脱下身上的外套扔在旁边的沙发上,顺手解下手腕上的链子扔在床头柜上,转身朝浴室走去了。
云端整个人楞坐在那里,半响没有回过神来,究竟是谁在闹?
从昨晚他回到他们的别墅到今晚到这王家老宅,她有和他闹过吗?不都是他自个儿在折腾?
看看,现在他外边的女人怀了孩子,她都是最后一个知道的,而且还是奶奶来告诉她的,这都算什么事儿,到头来都成了她的不是?
想到这里,她又觉得头剧烈的痛起来,估计还是淋雨的缘故,虽然在乔子墨那里泡了热水澡,可没有吃预防感冒的药,不知道今晚病情会不会加重。
还有她的拖拖,此时究竟在什么地方?她记得晕倒前是把拖拖抱在怀里的,可现在?
想到这里,她不由得从床上起来,想要去门外看看拖拖,王君御这个男人不喜欢拖拖得厉害,千万不要把她的拖拖给扔垃圾桶或者大街上去了。
只是,她刚坐到床边,还没有来得及起身,却被床头柜上的这一条链子给吸引住了,的确是有些熟悉,于是忍不住就拿起来对着光看。
一条银链子,上面吊着四个细细的吊坠,吊坠是菱形的,上面有细微的花纹,那花纹晃眼看上去像木芙蓉,但是仔细的去看,却不是木芙蓉,而是水芙蓉。
水芙蓉是印度国花,又名荷花,莲花,属于水生植物花,而水芙蓉里面有一圈黄色的火焰似的小花,于是在印度又被称之为佛花。
这是她第二次见到这样的链子,也是第二次见到这样的花纹的饰品。
而第一次,是12年前的春节,准确的说是正月初十。
那天的天气特别的寒冷,因为头天晚上下了雪,原本不高的温度再次降低两度,这样的天气,用吉安人的话来说就是连狗都不愿意出门。
而她却必须要出门,因为要把挖了整整九天的冬笋背到吉安去卖了,换了钱要给姐姐送去,姐姐在吉安中学读书,这个学期读完就要中考了,姐姐说了她一定要考上重点高中的。
其实她小学也就只这一个学期毕业了,可她知道,小学毕业后,她就没有书读了,用尚历程的话来说就是:“端木端木,你就是个木头,天生奴才的命,读书永远考不了个前十名,不能跟老子争光,还不如早点回来做农活,等过三四年就把你嫁掉,换一笔礼金回来给你姐姐读大学,她可是我们村的第一才女。”
姐姐读书成绩好她知道,不,是全村的人都知道,因为姐姐小学考初中就考上了吉安市的重点初中,全村人都羡慕她,她也跟着高兴,走出去也觉得脸上有光。
还有姐姐也漂亮,这是肯定的,因为姐姐那年16岁,人长得特别水灵,寒假回来在家里住了十天,穿的都是新衣服,跟个花骨朵一样,而瘦骨嶙峋的她站在姐姐的身边,即刻给比到泥土里去了。
姐姐正月初五就走了,当时她挖的冬笋还没有卖,所以没有钱给姐姐生活费,尚历程又把她年前挖冬笋卖的钱和卖猪的钱用来过年和买酒喝了,所剩无几,也就只给了尚凝香学费,生活费是一点做落都没有。
尚凝香当时满脸不高兴,冷哼了一声说:“我先去学校找同学借点钱过几天,端木你赶紧多挖些冬笋卖,卖了钱就赶紧给我送过来,总不至于让我在学校里饿死吧?”
她点点头,表示自己这几天一定抓紧时间挖冬笋,她不是十一开学吗?她初十就去吉安卖冬笋,等卖了冬笋就把钱给她送到学校里去。
姐姐走后,她即刻就背了背篓上山去了,其实下了雪,冬笋都在地面下,根本不好挖,好在她挖了几年了,有经验,所以每天都能挖不少。
村里人都夸她能干,大树大妈见到她就忍不住要夸她:“端木啊,你也太能干了啊,这么小,居然能供自己的姐姐上学了,了不起啊。”
她听了这话只是笑,然后赶紧说:“姐姐成绩好,要多读书,我笨,就只能干笨活了。”
其实她知道自己一点都不笨,只是没有时间读书,别说课后的家庭作业,就是正常的上课她都经常去不了,遇上家里收稻谷或者扳玉米什么的,她都是旷课在家里帮尚历程做事的。
那年春节,她根本就没有玩一天,每天东方刚麻麻亮就起床来,因为早上还能在雪地里抓到野鸡,而一只野鸡的价格比十斤冬笋的价格都高。
她运气还算不错,九天的时间挖了近百斤冬笋,还抓了两只野鸡,这让尚历程眉开眼笑,初十早上特地给了她两块钱让她坐车去吉安。
两块钱刚够坐车,可她这近百斤的冬笋搬不动,尚历程气得骂她不中用,说冬瓜的姐姐才13岁,就能担120斤的粮食了。
冬瓜的姐姐她知道,因为那是一个五大三粗的姑娘,虽然说才13岁,可由于家里生活开得好,早已经长成大人了。
因为她搬不动,尚历程骂骂咧咧的过来给她帮忙,俩人合力用土推车给推到了公路边等到吉安市的车。
她是真的搬不动,而今天又太冷,村里人都没有去吉安的,上车的时候,还是售票员大妈好心的下来给她帮忙,这才把三麻袋冬笋给搬到车上去。
她虽然还差四个月12岁,可到吉安来卖了很多次冬笋了,所以知道行情,而她也没有时间来一斤一斤慢慢的卖,一般都直接批发给那些专门在街边卖菜的菜贩子。
所以下车就方便多了,三麻袋冬笋被推到地上,然后她托付刚才卖票的大妈给看一下,她自己跑去找菜贩子。
一百斤冬笋卖了两百五十块钱,两只野鸡卖了五十块钱,她一下子就有了三百块钱,然后高高兴兴的朝吉安中学的方向走去,想着姐姐看见她拿这么多钱给她,肯定会请她在学校的食堂吃一餐午饭的,她虽然以后不能上着中学读书,可能在这里吃一餐饭也好。
也怪她这人太爱凑热闹,主要还是个孩子,孩子都喜欢热闹,何况她这个春节一直在忙挖冬笋的事情,一天都没有玩过,现在到了县城,看见一群人围在一起看什么时,她就忍不住朝里面钻,想看看这么多人到底在看什么新玩意,说不定有人在演猴戏呢。
结果挤进去一看,居然是一个少年躺在地上在,而且身上还被中了刀,她听旁边的人议论纷纷,好像说这人被人抢了还是什么的,原本遇到抢劫犯的人一般都老老实实的让人把身上的钱财抢了就算了,可这人不甘心,和抢劫犯对打,然后就被人给捅了刀子。
她看见躺在地上的人满脸都是血迹,根本就看不清长什么样子,身上肩窝处在不停的流血,而旁边的人都只是看着,却没有人主动上前去帮她。
她到底是个不到12岁的孩子,又是学生,于是忍不住用沙哑的嗓子喊到:“大家赶紧送他去医院啊,再让他躺在这里,他很可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