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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马系青梅-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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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晔若有所思的把玩着手机,像是在回答问题又像是在自问自答,“嗯,的确是太慢了。”
来人错愕不已,他已经连续三天吃喝拉撒都泡在公司了,还慢?难道是要开挂吗?
话说花朵自那天发誓以后,真的兑现诺言每晚都只吃俩黄瓜,这让对减肥事业从无毅力的陈北乔很是佩服,一方面佩服花朵的忍耐力,另一方面她也不得不感叹爱情的伟大。
可还没等她佩服完,花朵又大开荤界了。
“你不减肥了?还是说你的小鲜肉就喜欢肉感的女生?”
看她前几天那个坚韧劲,陈北乔还以为她真的要和赘肉说拜拜了呢。
“什么我的小鲜肉啊?我不喜欢小鲜肉了,你想啊,以我的气场,旁边站一白嫩嫩的小鲜肉……”
陈北乔脑补那画面,不假思索道:“有一种鲜花插在牛粪上的即视感。”
“好吧,虽然我不想同意但也无力反驳。”花朵耸耸肩,有一种认命的感觉,“所以啊,我现在喜欢的是历经沧桑的大叔,像张东健裴勇俊那种,成熟稳重有阅历,只有那种男人才能征服我这种女侠。”
即使同为女人,陈北乔也不禁吐槽:女人心,海底针。
校园风云人物的风吹草动一直都是同学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而C大同学们这几天的饭后谈资则是:哎,听说金融系研三的那个冰山美人易瑾瑜有男朋友了耶,对方好像还是个高富帅,两人简直就是郎才女貌的最佳写照。
易瑾瑜,金融系冰山美人,人长得好不说还是学霸,据说她爸是D市有名的企业家,关键是她从来没传出过恋情,这也就难怪被大家津津乐道了。
听到这个消息,花朵大呼不科学,因为当今社会的标配是白富美配矮穷矬,土肥圆配高富帅,而这种白富美和高富帅走到一起简直就有违常理。
对此,陈北乔不以为然,只道她是自己单身太久也见不得别人好。
☆、孤男寡女
陈北乔不知道,她有一种把人急疯却不自知的该死淡定。
下公交的时候陈北乔才发现钱包丢了,红色的背包被划了一道狭长的口子,刚好就是钱包的位置,她在为自己倒霉深深默哀的同时也不得不佩服小偷的火眼金睛和精湛的技术。
毁损的包里孤零零的躺着一瓶百事可乐和一包她从死党廖曦生日会上顺来的盐焗鸡腿,口袋里只剩下准备坐公交的两枚硬币,所幸她把手机拽在手上。可是,打给谁呢?廖曦和男朋友买好了八点去丽江的车票,现在都已经八点半了,早就出了D市。但是,除此之外,她在D市也没有其他朋友了。
等等,貌似萧晔就是D市的,不过他俩好像也不怎么熟,就这样贸贸然的麻烦他真的好吗。
陈北乔犹豫着,猛地又想起最近看的几步推理悬疑小说,里面的杀人犯要么心思缜密,毁尸灭迹不留一点痕迹,要么心理变态,折磨人的手段残忍至极,万一她不幸遇到了这种事,嘶,想想都痛不欲生。再说了,世间还有那么多美食她没有品尝过,就这么牺牲了,她如何能甘心?思前想后了大半个小时,她最终发了条短信也没敢打电话。
经过前一段时间的忙碌,总算签下了那个大单子,盛奇公司上上下下都来到了酒吧庆功。
短信来的时候萧晔瞄了一眼发件人,面露喜色,不料看完内容后却脸色一沉,手指飞快的输入几个字回复过去,拿起外套就要走。
陆仁贾一个箭步冲到萧晔前面拦住他,“现在就走?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吧,是打算瞒着兄弟们去哪里会小情人儿啊!”
萧晔不理会,打算绕过他开门。哪想陆仁贾虽然喝多了动作却一点也不慢,萧晔绕到哪他就跟到哪。
绕了几个回合都没甩开他,萧晔再也按捺不住把他往旁边一推,甩门而去,留下一句,“既然这么闲,破风的那个单子就交给你全权负责吧!”
包厢内哄堂大笑,众所周知,破风的合作伙伴是个gay,最喜欢的就是像陆仁贾这种肌肉发达的猛男。
不过片刻,陈北乔就收到了回信,“你等着,在那里别动!”
没了后顾之忧,陈北乔安心的吃起了东西。
少了白天的匆匆忙碌,城市的夜永远给人一种闲适惬意的错觉。无数繁星悬挂于无边际的深邃夜空中,或成群结队,或三三两两;与之遥相呼应,地面上华灯初上,人们暂时了忘记工作的压力,在朦胧温和的灯光里尽情享受美妙的闲暇时光。
嗯,听说盛夏夜晚,盐焗鸡腿和可乐更配哦!
刚吃完最后一口鸡腿,陈北乔的眼前就出现了一双锃亮的黑色皮鞋,她愣愣的抬起头,感觉男人长长的睫毛都染上了细碎的星光,熠熠生辉,真是好看极了,她想。
“上车。”萧晔语调平静,神色冷清,看不出内心想法。
“嗝……”原谅她喝多了可乐,打嗝憋也憋不住。
陈北乔略微有点不好意思,毕竟这个动作确实不怎么雅观。
萧晔无话,沉默的转身离开,陈北乔一路小跑,跟着他上了车。
车子许久都没发动,内里散发着一种压抑的气氛。陈北乔也不敢催促,心想他不会是不高兴了吧?也是,任谁都不会喜欢总是被麻烦。
萧晔此时的心情很复杂,刚知道她钱包被偷了流落街头时那种着急是从未体会过的,担心她会出什么事,心急如焚的赶到了这里,结果,某人却悠闲自得吃着鸡腿喝着可乐。若是她可怜兮兮的等待着他的到来,他想他应该会好过一点,可是当看到她毫不难过,一如平常,他真是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生气。
“你明天有课?”
萧晔终于开口,陈北乔居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赶紧回答,“上午没课。”
得到回答,萧晔迅速做了决定,并不知会另一个当事人,径直发动车子直奔目的地。
沉默,沉默,除了沉默还是沉默,陈北乔好几次想开口,却发现两人之间还真没什么话题能聊。
“到了,下车。”
陈北乔瞅着这像是哪个居民区,明知故问又有点心存侥幸的问:“这是哪里?”
“我家。”似乎是不耐烦,他的话愈发简短。
“其实,你随便把我放在哪个小旅馆住一夜就可以了,然后你再借我点钱让我明天回学校就可以了……”眼看着萧晔脸色越发不愠,陈北乔的声音也越来越小。
萧晔终于不再背对她,隐身在一片夜色中,莫名的神秘,“我的身份证没带,还是你的没丢?”
陈北乔不说话了,默默地跟着上楼。
萧晔弯腰从鞋柜里拿出一双灰色的男士拖鞋,“你将就一下吧。”
“叔叔阿姨是已经睡了吗?”室内安静异常,陈北乔轻声问道。
“没有,我一个人住。”
自从大学毕业以后,萧晔就贷款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对于他目前的身家来说虽然有点小,但胜在舒适、上班方便。
陈北乔正准备换鞋,听了这话立即停了动作,站在门口踌躇不前。
身后迟迟不见声响,萧晔不解,回头就看见陈北乔犹犹豫豫的样子。
“那个,我觉得孤男寡女的不太好吧?”不知道为什么,这话一说出口,陈北乔的脸就犹如火烧般烫得不行。
“呵呵。”萧晔露出了今天晚上的第一个笑脸,嘴角向一侧微微勾起,散发一种与他温润气质不同的雅痞,连眼底都是满满的痞气,“你觉得,我们今晚会发生点什么?”
陈北乔被他的邪气迷了神,脑海里无限循环着三个字:好邪魅!
“整天都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啊,放心吧,我今晚会反锁房门,不会让你有可乘之机的。”萧晔一本正经的做出保证,说完,还郑重其事的点点头。
陈北乔汗颜,这话说的,好像她有多么的心怀不轨似的。
不过,她倒还真是第一次看见萧晔穿西装,修身的剪裁将他显得更加修长,腰身正好,没有粗得像个糙汉子,也不会细得像时下流行的花美男,老实说,只要是男的,穿上西装都会有一种人模狗样的感觉,更何况他这种本来就长相不俗的人。
“快点进来吧,时间也不早了,赶紧洗澡睡觉,我明天送你回去。”
亮白的大理石地板一尘不染,客厅里除了一组简单的黑色真皮沙发并无过多的摆饰品,整个给人一种沉着稳重井井有条的感觉,不合常理却又意料之中。回想萧晔平时的穿着打扮以及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居家气质,现在所见真的不算意外。
洗完澡出来,陈北乔郁闷了,刚刚看了下,他这里好像只有一间卧室。让她睡沙发?不不不,她睡相不好,容易掉下来;让萧晔睡沙发?也不好,他毕竟是主人家。
萧晔从书房忙完出来就看见陈北乔纠结的看着沙发,半干的头发柔顺的贴着脸颊,颇有一番清水出芙蓉的干净,身上穿着他的睡袍,肥大却又有一丝性感,若有似无的锁骨,前襟也有点低,萧晔想自己如果靠近应该可以看到别样的风景,想到这里他觉得喉咙干得紧。
“你怎么还不去睡觉?”话一出口,萧晔才惊觉声音沙哑的厉害。
“呃……我睡哪里?”
“卧室啊,难不成你想睡沙发?”
“那你呢?”陈北乔歪着头真诚地问。
刚洗过澡的她鲜嫩得像一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萧晔不禁联想到几个词:肤如凝脂,唇若涂脂。
萧晔握紧拳头,轻咳一声,“我在书房将就一晚就行了。”
“这不好吧,毕竟你才是主人。”陈北乔嘴上客气着,心里却已经乐开了花,她不会说她有多高兴萧晔能有如此高的觉悟。
“哦,难道你想…一起睡?”不知不觉中他已缓缓靠近,气息喷在她耳朵上,吐气如兰,陈北乔不自觉的颤抖,不知他是无意还是故意,耳边回想着的声音如大提琴般低沉,“一起睡”三字更是如馥郁圆润的红酒引人犯罪。
陈北乔戒备的后退一步,刚想用眼神杀死他,结果某人只是越过她倒了杯水,好像刚刚那句话只是她的幻听。
“你想得美!”陈北乔飞奔进房,关上门发现自己的心居然小鹿乱撞般砰砰直跳。
我去,妖孽!
客厅里,萧晔轻轻摩擦着水杯,回味着刚刚看到的美景,嗯,果然有料!
陈北乔明明才来了不过几小时,萧晔却觉得房子的每个角落都充斥着她的气息,使人安心让人留恋。
两年,730天,17520小时,萧晔忽然觉得这是一个天文数字,遥不可及!
☆、姨妈造访
都说早晨是男人欲望最强烈的时候,如果这时候你再看见洁白的床单上星星点点的撒着几滴猩红,睡袍臀部的位置染着一抹红,某人还不自知,双腿紧紧地夹着被子,睡袍下摆向上卷起,只堪堪遮住大腿根,那么你会有怎样的反应?萧晔只知道,反正自己是心跳加速,大脑空白,肾上腺素激增……
要不是确定以及肯定自己没有梦游的历史,萧晔还真会以为是不是自己半夜爬起来对她做了什么。
不敢再看某人那销魂的睡姿,萧晔拿起钱包奔赴超市,即将献出光荣的人生第一次。
陈北乔以前一直想不通某品牌姨妈巾为什么要找一男明星来代言,直到萧晔提着一大袋各种品牌的卫生巾屹立于她眼前,她才深切体会到,原来男人的魅力不仅仅局限于拿着金卡对你说:“拿去刷吧!”的那种豪情大气,更来源于他手拿姨妈巾时耳朵微红欲言又止的羞涩。
“嗯”陈北乔嘤咛出声,似乎是不满有人扰她清梦。
萧晔弯下腰,弓着身子在陈北乔耳边轻轻的说:“醒醒,你大姨妈来了。”
“在哪?”陈北乔还没醒,只是听到有人说她大姨妈来了就下意识的问在哪。
萧晔正准备说明白点就见某人忽然从床上弹起,他敏捷的躲到一旁,手里的东西却掉了一地。
陈北乔弹起后便石化了,她僵硬的转过头,先是打量了地上的东西几秒,然后抬头冲萧晔傻笑,最后迅速捡起一包卫生巾飞进了卫生间。
萧晔轻笑,摸了摸高挺的鼻子,似乎是对某人这种一惊一乍的行为习以为常。
厕所里,陈北乔手拿遭殃的睡袍,羞愤欲死。她曾经无数次庆幸自己不用因为大姨妈的到来而痛得死去活来。可是,现在她宁愿自己痛得死去活来的,而不是被一个男人叫醒,温柔的说:“你大姨妈来了。”,自己却还愚蠢的问:“我大姨妈?在哪?”
陈北乔把里里外外都收拾熨帖,确定自己能以正常的面貌面对萧晔后才走出去。
那个男人穿着一身象牙白色的居家服,修长挺拔的身躯一览无余,他低着头,尽管看不见脸上的表情,陈北乔却笃定他此刻一定是温柔至极的,手上动作轻柔却又有条不紊地收拾着染了血的床单被套。
血?陈北乔意识回笼,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一把拽住萧晔手中的东西,含糊道:“我…我来吧。”
萧晔轻轻拍掉她的手,柔声说:“乖,别任性。”
他眼底的温情就像一颗石子,掷在心海里,荡出一圈一圈的涟漪,久久不能散去。当陈北乔终于意识到自己又在犯花痴时,萧晔已经拿着东西进了盥洗室。
回校的路上,陈北乔紧紧的抱着怀里装着卫生巾的破背包,安安静静的不说话。如果你觉得她这是在害羞,呵呵,大错特错,某人正想着这些姨妈巾能用几次,她能省下多少钱,而这些钱又能吃几次红烧肉。倒也不是她喜欢占便宜,她也提起过要还钱,某人不接受,她又何必装矫情。
“这几天你尽量不要碰冷水,注意休息,吃好点。”
“以后外出小心点,背包最好背在前面。”
“就算东西被偷了也不要慌,不要一个人抓小偷,记得找人帮忙。”
……
陈北乔本来的小坏心思被萧晔的的细心一点点击散,那种脸红心跳的快感慢慢袭来,她暗暗思索,难道月经期间荷尔蒙也容易增加?为什么她脸红心跳不敢看萧晔的眼睛,甚至觉得听着他的温柔叮咛,耳朵都要怀孕了。
陈北乔耷拉着头,生怕心里的小九九一不小心就外放到了脸上。
花朵已经在寝室挺尸了两天,看到陈北乔背包鼓鼓的回来以为是有什么好东西吃,以掩耳不及盗铃之势就把她的包夺了过来,结果却全是卫生巾,“哇,你发财啦?买这么多姨妈巾,还尽挑贵的买。”
这话倒一点也不夸张,身为一个女性,每个月用来招待大姨妈的确算得上是一笔不可忽视的开支。
陈北乔不答,愣愣的的看着花朵,直到确定心跳恢复了正常,才脸不红心不跳的说:“超市大放血,我挤破了头才抢到这些,你要哪个牌子的就拿去吧!”
“免费?”花朵不相信的问。
“当然…不是。”
理所当然的,陈北乔说完此话后就遭到了花朵的暴打。
许是愧于对萧晔童年的疏忽,萧妈妈几乎每个礼拜都要上儿子的公寓关心关心,或填满冰箱,或打扫卫生,不管萧晔如何劝阻她依旧我行我素。
“喂,老头子,天大的喜事啊,儿子带女人回家过夜啦!”
“什么?你听谁说的?”
“我亲眼看到的,就在他公寓里,枕头上有长头发,浴室里也有发卡。”萧母盯着手里的发卡偷笑,在脑海了勾勒着未来儿媳妇的样子。
“那也不能肯定是他交女朋友了吧,万一只是关系比较好的异性朋友呢?”
萧母心里的欣喜去了大半,却还是不死心,“这还不简单,叫他回来问问不就行了。”
要说萧父萧母为什么会对儿子住所出现女人的东西产生那么大的反应,这还得归结于萧晔这么多年来的洁身自好。自萧晔成年以来,萧父萧母还从没听他说起过哪个女人,更别谈带女朋友回家,再加上每次给他介绍对象,他不是借口推辞就是说不急,这曾一度让他们对儿子的性向产生了怀疑,现在儿子身边出现了女人的东西,他们在高兴的同时心里的大石头也总算是放下了。萧父萧母倒也不是反对同性恋,只是这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可以,发生在自己儿子身上就接受无能了。
这晚,萧晔被急召回了家。
“儿子啊,你最近过得怎么样啊?”萧母殷切的看着儿子。
“挺好的。”
萧父萧母对视一眼,眼里更加了几分肯定,都说恋爱中的人整天都是泡在蜜里,那心情自然也是好的没话说,儿子这幅好心情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吗。
“儿子,我们也不是什么保守迂腐的人,也愿意接受一些新事物,你可以大方讲,我们是不会怪你的。”萧母慈爱的望着儿子,眼神充满了鼓励。
“嗯?”萧晔狐疑的看着母亲,这才想起她今晚似乎格外热络。
“你妈是说你都跟女朋友同居了就赶紧带回家给我们看看。”萧父急了,这拐弯抹角的远不如直来直往的来得爽快。
“咳咳咳……”
萧母以为他这是被拆穿后的慌张,赶紧递过一碗汤,“哎呀,你急什么,都说了不会怪你,来来,喝汤,你看为了给你补身体我还专门做了十全大补汤、生蚝、牛鞭!”
肺没被咳出来萧晔又差点就成为史上第一个喝汤被呛死的人,“妈,谁告诉你我是同居了啊?”
萧母拿出法宝,炫耀地说:“你看,这是我在你公寓里捡到的。”
萧晔拿过母亲手里的东西收进口袋,不承认也不否认。
但在萧父萧母眼里,不说话就等于默认,于是他们趁热打铁,“那你们什么时候能结婚生个孩子给我们抱抱?”
萧父萧母当年可是积极响应国家晚婚晚育的号召,三十多才生的萧晔,如今已将近六十,同龄的人早已抱上了孙子,他们的却还不见踪影,心急也实属正常。
萧晔觉得头有点痛,碰上急性子的父母还真是压力山大,“妈,不急,再等两年。”
“两年?阿晔啊,我和你爸……”
萧父赶紧制止萧母,用眼神示意:别逼他,愿意交女朋友总比同性恋来得强。
萧母这才不情愿的妥协,“嗯,好吧,但你要记得哦,是你自己说的两年。”说着,她还竖起两根手指,就怕萧晔变卦。
萧晔点点头,虽然他也很急,但凡事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他总不能把人强撸到民政局不是。
陈北乔最近在学校看见情侣路过都有一种羡慕嫉妒恨的不正常心理,她心想莫不是自己寂寞了,发春了?可是春天都已经过去了啊!而且心理还生出一种叫想念的东西是个什么鬼?
当骚动的时候,你会选择什么方式来释放多余的精力?陈北乔是不知道别人会怎么做,反正她的选择就是吃,当然这也是她唯一的选择。
生活为何处处有狗血?那是因为单身狗被虐得多了……
吃个饭也能被虐成渣渣,陈北乔也是醉了。宿舍其他三只都有课,她只好只身前往猪肉荣,结果随后走进该店的清一色的全是情侣,她表示自己是真的受伤了。
“请问我能坐这吗?”
一个悦耳的声音响起,陈北乔几乎要喜极而泣,她赶紧同意,“嗯嗯,你坐吧!”
陈北乔恨不得狗腿的帮来人拉开凳子请她坐,然后大气宣布:看,姐也不是一个人了。当然,这也只是想想,因为她正跟碗里的猪蹄缠绵,没时间。
“你好,我叫易瑾瑜。”
☆、被情敌
这是神马情况?不就吃饭拼个桌,还需要自报家门?
“呃,你好,我叫陈北乔。”出于礼貌,陈北乔也郑重的自我介绍,却在抬头的那刻傻了。
不是没有听到过别人议论易瑾瑜的美,但由于研究生的活动大都是在北苑,所以陈北乔还从没亲眼见到过她本人,今天一见,即使同为女人她也被迷住了。
易瑾瑜的外貌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妖”,深邃的桃花眼朦胧迷离,像是能摄人心魄,娇艳欲滴的樱桃小嘴,像是诱人采撷的红玫瑰,最最耀眼的,当属左眼眼角的那颗泪痣,这就犹如画龙点睛锦上添花,使其整个人都鲜活灵动起来。毫不夸张的说,这要是在古代,易瑾瑜百分百的绝对是红颜祸水。
美人抿嘴一笑,“嗯,我知道你。”
陈北乔疑惑的看着她,实在是想不出易瑾瑜这种校花级别的人怎么会认识自己这种平凡的小人物,记忆中自己好像也没做过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啊!
“阿晔经常跟我提起你。”易瑾瑜刻意加强了经常两字的语气,眼神也不若之前温良无害,而是多了一丝锐利。
阿晔?萧晔?回想起前阵子学校里关于易瑾瑜的传闻,陈北乔想她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不过这两人也的确如同传言那样郎才女貌,天造地设。只是,易瑾瑜眼里毫不掩饰的嫉妒又是怎么回事?
陈北乔皱眉表示不解,萧晔跟她算不上熟悉,怎么可能经常提起她?
易瑾瑜沉默,明明开了头却又不打算继续说了,好像是故意吊人胃口。
见此,陈北乔也不追问,在无言的尴尬中一心啃起了猪蹄。
片刻,易瑾瑜又像变脸般换白脸成红脸,主动提起了萧晔。
“他来过我们学校好几次,你碰到过没有?他呀,就是不听劝,说了工作要紧还总是过来,还骗我说是来这边有事只是顺便来看我,我都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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