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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远的距离-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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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海燕顾不得看刘响的惨状,捂着嘴闷笑。第一次看到,打架是这么件可乐的事儿。
方毅看她没有跟那群人走的意思,便一甩手:“你别指望我们送你啊,累死我了!”唐海燕乐劲还没过,想也不想的回:“苏哲比你能打,他还没叫累呢!”话一出口,她大为后悔,但方毅没听见一样,也不理她,只上前仔细端详苏哲。片刻,他拍手大笑,随即两步跨到她的面前,左左右右的晃了几晃脸:“你看看我,你看看我,我没受伤吧?”
他怎么可能受伤呢?就算受了伤,鼻青脸肿,他还会是她心中那个齐齐整整、唯唯一一的英俊少年呀。压着“呯呯”的心跳,她不能对上他的眼,只看着他左颊上那星小痣的位置,慢慢的回:“没有,你没受伤……”
他一扭头,冲着苏哲得意洋洋:“你等着妹妹明天骂你吧,哈,打人也要打出个戳子来!哈哈!”
她看向那个懊恼的少年,月光下路灯下,黑色领口使他脖子上的那一小截划痕成了玉的瑕疵,红彤彤的,叫人可惜不已。
(八)
那晚,唐海燕一夜未眠,方毅仰头大笑的身影如蚕丝般在她心上一道道收紧,痛不可挡,却又甘之如饴。明知道是别人令他笑,但她喜欢他那样的笑,真正的无拘无束、酣畅淋漓。她甚至有一种心愿,如果能看着他一直这样笑下去,那一生其实不必那么长。短到掬在手心,才好!
指尖的疼痛早已消散,但她仍一遍遍的寻找那种感觉,左手握住右手,紧、再紧,越紧越痛,越痛越甜蜜。
放学后的罗春雪一反常态的没拉她冲出教室。她心里很急,她是那么迫切的想看见那个人。
看看表,她决定反客为主。
而罗春雪却向她走来,绯红的脸,透着怯怯的笑意。她心头晃了一点什么出来,这姑娘好象长漂亮了不少呢!
“海燕……我有事跟你说……海燕……”罗春雪粘乎乎的贴上来,又低又含糊的口气。
她暗叹,又有烂泥事找她了,是收到情书?还是被人邀请?她可没时间呀!背起书包,她豪爽的笑:“边走边说边走边说!我有办法!”
罗春雪没有动,她抱着她的胳膊,凑到她耳朵边:“我告诉你海燕,我……和方毅好上了……我们五点半再走,到后面的小巷口集中……”
唐海燕一向欣赏自己,而那天,这种欣赏则到了登峰造极的高度。一刹那,她就明白了他前晚的话意——她就是那个“她”。燥热和阴冷在她身上激烈交战,弄得她的小腿一径儿颤抖,但她的背仍挺得很直,轻轻一搡罗春雪,她低笑:“什么大秘密,我早就知道!”
看着她惊奇的眼睛,她继续笑:“有天在街上我看到你们了,怕打扰你,所以没喊,呵呵,我就等着看你什么时候坦白呢!”
罗春雪原以为她多少会生气的——这么重要的事她竟都没空儿跟她说,不想她给了她一个从天而降的大台阶!欣喜令她结巴起来:“不是……不是我不告诉你,是我……是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在那香喷喷的小巷入口,唐海燕第一次加入那个她渴望已久的小团体,尽管每一步的迈出,都是刀尖上的行走。
方毅对她的到来孰若无睹,他只瞧着罗春雪,弯一弯嘴角,笑又不笑。罗春雪的脸立时成了红苹果,娇娇的,她朝他伸出手:“我帮你拿衣服。”
他手上拎着那件明黄的衬衫,因着踢球的缘故,没穿。“这么轻我拿得动,你真有心帮,就帮我背书包吧。”他笑眯眯的一抖肩膀,真把那沉甸甸的书包往罗春雪的手上递。
罗春雪一丝迟疑也没有,张手抱住那个书包。她可能没想到那么重,接时明显挫了一下,快快的,她把书包抱到胸前,羞涩一笑。
方毅的心思显然不在这边,他似乎都没注意到罗春雪接手时的狼狈。一转身,他直奔巷口的冷饮柜。
林曦苏哲已经走了一段距离出去,在唐海燕眼里,那两人有些别扭,林曦一径儿朝左,苏哲也一径儿朝左,粘粘虫似的,在巷子里走出一个长长的斜线。她忽想起之前方毅的笑语,心里倒起了个大渴望,但这种好奇终是压不住心底的落漠,她仲怔的望着那两个身影,不知怎的,鼻子倒酸起来。
方毅捧着三支火炬冰淇淋,迈大步追上苏哲林曦,也不看那两个的脸,只把冰淇淋左一递右一递。
因他一早就撇清了,林曦虽不信,但找不出他的把柄,也不好跟他呕气,再看冰淇淋已化了一条细流下来,遂赶紧接过,快快的凑上去吸了一口。
方毅看她如此,微笑,心下一转念,便将给苏哲的收回,也往她嘴边放:“他不听话,咱不给他吃!”林曦扭头不接。方毅也不催,右手伸着不动,左手拿着自己的那支舔起来。
林曦吃了两口,总惦着另一支,眼角瞄着那火炬形已要化没了,乳白的液体顺着方毅的手指直滴;再瞅一眼苏哲,他正看着她,一脸沮丧。她知道方毅是不会再给他了,又心疼冰淇淋,只得伸手接过来,朝着他一举:“喏!”
苏哲也学她的样儿,就着外壳吮吸奶油,咂咂有声。方毅笑:“吃东西咂嘴巴的是猪!”说着揪住他的白衬衫,用力的擦他脏兮兮的手:“借用一下,猪脏点没事!”
苏哲虽气他说话缺德,但也明白是在给他解围,遂忍气吞声的回:“您高抬了!我不是猪!我猪狗不如!”
方毅不料他来了这么一句,怎么也想不到,不觉猛笑,几乎呛住。林曦也没想到他会这样没气性,再看他鼻子上竟沾着奶油,绷不住也好笑:“你擦擦吧,真要成猪八戒了!”
苏哲看她笑了,不觉也跟着笑,因见林曦的冰淇淋吃得多些,便将自己的递过去:“我跟你换!”
三人向前走了几步,方毅想起似的,忙回头看,见罗春雪又背又抱的弄着两个书包,正吃力的想赶上来,旁边的唐海燕没事人儿一样,抄着手直视前方。
林曦跟着回头,“咦”一声:“春雪来啦?”方毅一扯嘴角:“除了他,你看得见谁呀?”林曦不跟他辩,质问:“你怎么让春雪替你拿书包?”
方毅笑:“我没让,是她要帮我拿的。”再看罗春雪真似累得不轻,而自己居然也忘了给她买支冰淇淋,当下有些良心发现,遂往回迎。
罗春雪看他回走,一着急,紧着小跑起来。方毅到近前,听她呼呼带喘,忙道:“我来吧!”又笑:“不知道你爱吃什么,就没给你买。那边还有卖的,你自己去挑!”
“哧”,唐海燕觉得自己心情极恶劣的,但一听方毅讲话,还是莫名其妙的笑了一声。
方毅显然听出了她的笑里之意,眼睛朝她一扫:“我从不乱献殷勤,所以不是因为不知道你爱吃什么。”
唐海燕看他脸上的笑意还在,而口气却清冷无比。她想到他不会单为她一声笑才如此,昨晚的事,他多少有点忌惮吧。当然,绝不会是为罗春雪。
“正好,我也从不随便接受别人的殷勤!”她稍一抬脸,直视他的眼睛。她看着他的嘴角一动,颊上浅浅的凹了一个窝儿出来,很好看,更伤人!
每当她回想他的脸,她总是很困惑,一个人的笑容怎么可以这样变幻莫测?哪怕用尽这世上所有的形容也无法比拟。
(九)
对于罗春雪,唐海燕还是嫉妒的。这种嫉妒更多的来自于对罗春雪本身。她怎么就没有她的那种温柔、那种婉约,最要命的,还有那种傻冒?如果她也能拥有她的种种,那她必可以象她一样的幸福。
但在某些心境清明的夜晚,仰望星空,她又庆幸自己是自己。那一种幸福是已经点燃的蜡烛,熄灭指日可待。如果她以洞察一切的心来承接这一切,那又会是怎样痛不欲生的凌迟。
苏哲对林曦的好举校瞩目,但在她眼里,方毅的好何尝逊色?只是,那一种好隐在涩涩的懵懂中,仿佛藏在鞘里的宝刀,光华微泄,非常人才能窥见。
一年一年的,她越发的成了非常人,在每一个无眠的深夜,记忆河流里的每一个涟漪、每一朵浪花,都会缓缓的浮出来,只要曾映过那张脸。
刘响终究不是俊杰,因而在不识时务的邀人报复未遂后,还不识时务的要去招惹林曦。当他在窄巷中堵住她们仨的去路,以无比恩赐的表情让唐海燕加入他的阵营时,唐海燕压住看好戏的渴望,放低姿态与之周旋,得以让春雪去搬救兵。
跟随方毅而来的不是苏哲,而是两车子警察。当刘响等被警棍打得遍地乱滚时,方毅紧紧拉着的是林曦的手。
刘响的哀嚎令她心惊,而更令她心惊的是那种在现实中从未意识到的、对应在书中似乎被叫做权势的东西。看着刘响要被拖上警车,她预感到如果真能成行,那她再见他的日子很可能会在猴年马月之后。几步抢上前,她凝视方毅的眼睛:“他不敢做什么的,他只是吓吓我们……别抓他走,他不敢再有下次的!”
方毅一眨不眨的瞅着战场,半晌也不理她,末了一扯嘴角,冷冷道:“这次他就该死!”
她又惊又急,不自觉的去看林曦。
林曦吓得不轻,辫子都被揪散了,罗春雪正帮着理。那会儿她没拦刘响,扮了个应接不暇的弱相。
她看见方毅的胳膊动了一动,是他拉着林曦的那只。
又动了一动……
又动了一动……
她听着他叹了口气,低低柔柔的声音:“你和春雪先走好吧,我说句话就来。”林曦拽着他的胳膊不松:“我和你一起走。”
她对方毅的家世早有耳闻,但那一直只是个理论上的幻象,当看着方毅摆摆手就终止那场混乱时,她从未有过的自卑感发酵般膨胀。这种肉眼不能看见的距离比现实中的她与他的距离还要严酷,她稍一觉察,便如坠冰窖。
他没有立即送林曦回家,而是带着她们陪林曦一起逛了好一会儿街,那一路,她真正见识了什么叫天花乱坠,什么叫妙语如珠。她记得她不停的笑,笑得都记不住他说了什么,只是笑,只是笑……;还有,笑着、不停的、看他侧面的脸;而他,他总是看着另一边,毫不知情,也无须知情。
当林曦抓住他的谬误开始反驳,她们幸福的旅程便宣告结束。
林曦刚上楼,他便盯住她,不耐满脸:“你怎么这么开心呀?笑得跟疯子一样!你下辈子不用笑啦?”
真是,她再也没有那么开心的笑过,仿佛那一刻,她真的是把一生的笑都用完了。
跟春雪的疏远是她有意为之,但对于春雪来说,显然是无意的。她根本没有时间想起她了,也没有时间再和她说悄悄话了,她的时间,一半给了方毅,另一半给了林曦——间接的也给了方毅。
而她的时间,一半给学习,另一半也给了学习。
她甚至连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要这样做,通霄达旦、夜夜不熄,而前面却没有一个期盼的终点。
直到那一天,把他的高考志愿原封不动的临摩到自己的志愿表上,她长长的吁一口气,她终于找到了终点。
关于择校,H中有两人暴冷。
林曦偏科很严重,语文极好,其它主课都一般,而英语狂差,因而她选择上中专不足为奇——在那上大学还是独木桥的时代,有目标的选一个职业前程比冒险赌明天合适,但她填的学校却在外地,令人百思不解。
苏哲以排名第一的预试总分傲视全校,却要去当一个专科的警察。
当坐在“庆祝脱离苦海、缅怀同窗豪情”的足球赛场边,在中场的间隙里,唐海燕油然冒出闲情思考这个令许多人纠结的问题。
对于林曦,她不光是大家闺秀看小户贫女的优越感。
跨出最后一个考场,她心里便是无边无际的笃定,以至于她老爹要求人给她估分时她放声大笑。轻启朱唇,她报了个数字,“我绝不可能低于这个分。”看着老爹震惊的脸,她又重复一句“只高不低”。罗爸爸的反应出乎了她的意料,他一步迈过来,抱起她,象很遥远的记忆里那样,他举起她旋转;那一刻,她身轻如燕,她看见了他的脸,还有,他们的新的未来;高高的仰起头,她笑得如痴如醉。
对于林曦,她一直觉得她非常讨厌她,但那种讨厌往往又无法生根漫延,好象只是她强迫自己的一种症状。就象现在,她看着她抱着《射雕英雄传》啃得头也不抬,白皙的颈项在乌黑的马尾下显出优美的弧形,即使作为一个女生,她也不得不承认,这风景是种享受。
苏哲还是坐在她的右边,黑T恤下臂肌紧绷,他不时侧脸看她的书,还说句什么。唐海燕听不清,但从时间上判断,他每次说的好象是同一句话;林曦也回他一句什么,唐海燕也听不清,但从嘴型上判断,她回的也是同一句。
唐海燕正想试着对嘴型时,举着冰淇淋回来的方毅春雪令她放弃了这个颇有高度的挑战。他还是坐到了她的左边,全然不顾那是那一段看台的最后一块荫影,罗春雪迟疑片刻,终是不舍离开,便坐在了烈烈的夏日下。
林曦盲人摸象式的冰淇淋接法似乎让方毅产生了兴致,他不好好吃他的东西,一径要翻她的书。林曦也不出声,只往苏哲面前转,苏哲便皱了眉,去拨他的手,他忙打住危襟正坐。不过半分钟,他伸手拍拍苏哲,叫他后看;又扯扯她的辫子,也叫她后看。
唐海燕正坐在他手指的前端,有些吃惊,但又不舍得避开他的视线,遂努力调整面部表情,却发现他根本就没往这边看。他只是抓过林曦的手腕,在他刚递给她的那个高高的冰淇淋上,狠狠的咬了一大口。
她看着那个冰淇淋立时矮了一半还不止,她看着他的脸随即皱得比沙皮狗还多纹,她看着林曦把书一丢握拳擂他的背,她看着苏哲扬臂给他一掌顺带牵回林曦的手塞给她他的冰淇淋,她看着春雪伸手到他嘴边让他吐出而他摇头咽下,她看着周边的人先惊后笑乱成一团……她看着队员开始上场,她看着他把他的冰淇淋也留给她,她看着春雪步步相随直至场外,她看着他临入赛场的回目微笑恍如两人,她看着她把他们的衣服理顺叠平一如新衣,她看着他们进球后的统一“V”字手形直指看台……
她突然觉得,思考那个问题好象没有意义……
看到你们的留言;能说的唯有〃感谢〃。
感谢你们还记得他们;还记得这里……
会努力!
当时年少(下)
(十)
那个全国闻名的高等学府有太多太多的优秀男生,然而在熄灯后的校草排名夜谈会上,他的名字还是会被众多女生念起。
唐海燕每每听到他的王子在相貌上输于张三,在成绩上逊于李四、在体能上败于王五、在经济上弱于孙六、在家世上负于赵七时,总是咬碎银牙,恨不能断喝:“闭嘴,你们这群瞎子”;然而在最后的综合评估中,他的数一数二又令她陷入淡淡的失意笼上微微的哀愁。
彼时,他的父亲仕途正胜,已挤身真正的高官行列。在校外僻静而美丽的梧桐道上,有眼尖的学生曾见他闪身进入那附着极眩车牌的高大吉普。吉普自单行线逆道而出,而交警却立正敬礼。
象牙塔里的天之骄子虽然还十指不沾阳春水,但岁月已在他们眼中留下痕迹,他们不再纯真如白纸,因而即便在对爱情的憧憬里,也含了深深浅浅的灰色。
她眼中的他的所有的好处,都抵不过她们眼中的对她而言的那个该死的坏处。
他依然丰神俊秀、气宇轩昂。对于美女,他仍是广施青眼、多笑善谈;对于活动,他还是有请必到、兴致勃勃;然而在她眼里,他少了从前的那种打心里笑出来的开心,更少了从前的那种赖痞痞的小恶小坏,尽管,那时那景只属专人;更多的时候,他成了一个衣鲜人靓却又高高在上的冷漠王子,叫人恨叫人怨更叫人恋恋不已。
除了,他收到信。
焦急常常令他的手扯坏信封,但她知道随后他会拿透明胶带小心贴好。
谁都知道取信是她的爱好,谁又知道她爱好的只是在公众场合里扬声叫他的名字、看着他欣喜的奔来?
握信在手,他的脸呈现着或放松或温柔的笑意,偶尔,连带着,他含着笑意的眼也会放到她脸上三秒钟。
“谢谢,我美丽的海燕!”
“不谢,我英俊的王子!”
他原本转开的脸又转回来,一览无余的好心情掩去他的清傲,那张脸眉目和缓、平易近人。大半年的朝夕相处,她对他熟之又熟,但为着那张近在咫尺的面孔,她还是不自主的屏住呼吸。而他,因着那句暧昧不明的“王子”,也有一丝的疑惑停顿。
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回想起那个四目交接的瞬间,她的心都充满着宁静,如春天的湖泊,印着蓝天白云,岁月多么静好。
收到信后的十天半月,他都会断断续续的定身在课后的教室里,风度全无的咬着笔头,呕心沥血的创作;她见过他逐日逐句的拼凑,数日方成一张纸;也见过他静坐半天,一挥而就(当然,极少);唯一不变的,是他沉浸其中的专注;他从没发现有一双眼睛一直一直的看着他,为他的微笑而微笑,也为他的苦恼而微笑。
有同窗瞧出她的异样,她大大方方的回:“是呀,我不就喜欢帅哥么,谁不知道!”是的,谁都知道,他也知道。她用那件叫做“骄傲”的外衣支撑她的年轻气盛,她从没想过因此她种下了余恨绵绵。
如果,如果,如果她不是那样的红袖善舞,那他,是否,是否会沉溺于她的一片痴心?
如她和众多帅哥纠缠不清一样,方毅身边也不乏如云美女。
对待女孩子,他与苏哲的大区别在于:
苏哲完全看心情,心思顺了,对丑八怪也笑眯眯,心思不顺,仙女来了也不理;而他,则是怜花(怜真的花)惜玉(惜真的玉),基本上,能和他搭上话的至少也是个清秀佳人。
和苏哲并肩走过100米的女孩敢说她是苏哲的女朋友,而即便与他场场跳舞,也没有哪个美女能放话出来她是方毅的潘西。
因而,纵然方毅对她这个美女还是过于冷淡,唐海燕并未增加丝毫的自艾自怜。他身边的那个位置空着,一直都空着……
除了上课,更多的时间,她都埋身于图书馆。在潜意识里,她始终觉得,那个使她离他更近的道路一定还能让她离他最近。
(十一)
然而,在大二的某一个傍晚,似冥冥中安排的邂逅令她意识到自己的幼稚无知。
那时她正从那以糕点雅致闻名的咖啡店前路过,在行色匆匆的市景里,那座有着透明墙体、茂密植物的建筑是那样的端庄美丽,引着她的目光不能松开片刻。
透过两排身影的缝隙,她瞟见那个似曾相识的模糊侧面。神差鬼使般的,她抬脚迈进。
那桌上有三个女人,都是妙龄,都算美丽,却不似清纯学生,而他,也不再是那个高等学府里的阳光男孩,懒懒的,他斜倚着沙发,修长的手指断断续续的轻叩桌沿,好像某种狩猎后的动物。
她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但她听得出她们声音里的妩媚妖绕,丝一样的柔滑悦耳;他很少说话,但笑声连绵,音色低沉浑厚;她们轮番给他斟茶,右侧的那个女子总是有意无意的触碰他的手指,他似乎不察,但最后起身时,他则一把抓住了那只白生生的手腕。
突如其来的明了使她脑中嗡成一片,以至他们出去许久她都没能站起,直到服务生一而再再而三的劝她点杯饮料。
张口,她报了一个酒名。
那天,她回校很晚。极静极静的梧桐道上只有她一个人的足音,凉凉的,一传传好远。
她很少去图书馆了,休息日不必说,平时只要下午无课,她便会在这个城市里闲闲的逛,寻觅那些优雅别致的茶座或咖啡馆。渐渐的,她辨得出什么是毛尖、什么是银芽,什么是摩卡、什么蓝山,而她的面前,多是透明的柠檬水。
她总是以等人为借口,人多的时候,她会要上一杯最便宜的果茶,人少,她便抱着大大的水杯少少的啜免费水。有服务生已认识她,但为着她的小周到,并不为难。
她无法估量的牺牲终于换来她要的确凿。
她们总是两两三三的来,陪伴的男子却总是一人——不相同的人,除了他。她们中的一人总是必到,她确认那是最漂亮的一个,深褐的长发,常把眼笑得弯如腰刀,而打扮却是最保守,脖子下不露二两肉;那人多是安分的坐着,十指交叉,在下巴左右来回变幻,但声音却跳脱如狐,撑得那一方小空间春意盎然。
她很少正视她,她料想到这类人的职业敏感,但那种无边无际的风情还是扑头盖脸的 弥漫过来,令她一向聪明的脑瓜陷入持久的茫然:男人与女人之间,什么最重要?爱情及婚姻里面,什么最重要?
那一次,她没能躲开,她不知是他发现的,还是被她发现的。反正他没和她们一起出去,而是悠悠的晃过来,坐到她的面前。
“巧啊!你又又又在这儿等人啊?”他的声音充满调侃,脸上却殊无笑意。
“是啊!我又又又碰上你了!”不知哪里来了一股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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