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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是只老狐狸-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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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是,他上哪找那个肯花千两的更傻的傻子去?外头的人不晓得其中的道道,我还能不晓得?”
挽月远远听了,忍不住噗嗤一笑。
谢倾宁可不就是这个“更傻的傻子”?210196
第113章 上山
谢倾宁果然已经绿了脸。
“瞎说,那云海银簪,明明就值几千两。”他抻着脖子,双眼往外瞪。
胖掌柜笑道:“那客官可曾听说有谁当真花这价钱买过那玩意儿?”
“呃……”
林少歌打了个大大的呵欠:“好了,宁大少,时辰不早,该歇息了。”
三人定了两间房。
谢倾宁赖在林少歌房中不走:“老弟,二弟,我总觉得有些浑身不自在。今夜便让我挤一挤吧,反正三个大男人。”
“你担心这是黑店?”挽月笑道:“就凭那掌柜,和那几个胖伙计?他们要是踏上这木楼梯,保准第一时间将你震醒。”
谢倾宁长叹:“唉…你们呀,果然是无知者无畏。凡事呀,不能只看表面。”
挽月和少歌对视一眼,双双有些发怔。
“这乌癸山看起来正常,这掌柜说的话也正常,好像还挺在理的。你们只看到这些显而易见的表象,就以为一切真的只是那么简单?!……”他张了张嘴,似乎想不出一个适合的词。
“然而?”挽月满脸求知。
“然而……最正常的,就是最不正常的!说深了,你们也不懂。”
挽月忍住笑:“那宁大少就说一说,哪里正常?哪里又不正常?”
“都说了你们不会明白!”谢倾宁翻了翻白眼,“总之,今夜一定不太平!我们三个人在一处,就算有什么状况,也能相互照应。”
“不错。宁大少说的极是。”少歌一本正经,“从今日起,你我轮流守夜,直到离开乌癸山为止。”
“啊?!”谢倾宁一声哀嚎:“守夜?!”
少歌严肃道:“我倒是觉得宁大少说出了世间至理。就好比这明月,为何初一和十五不一样?从月牙儿,渐渐变成一轮圆盘,圆盘又慢慢变成月牙。千百年来,人们习以为常,竟不觉得有什么不正常。其实若是要深究,其中又何止是‘不可思议’四字?所以,宁大少所言甚是,果然最正常的,就是最不正常的。”
谢倾宁飘飘然:“不错不错,七公子果然是我的知己。”
说罢,他取了铺盖放在墙下,主动守夜去了。
一夜无话。
次日,结了食宿的银钱,三人踏上乌癸山。
一切都很正常。
乌癸镇建在半山腰,目测从山脚到达镇上,需要两个时辰。
上山的路只有一条,是官道的分支,夯实的黄土路。
多年没有被人踩踏过,野花野草竟也不来占领,一条弯弯曲曲的土路,干干净净。
有许多路段非常险峻,一边是三丈来高的峭壁,另一边也是数丈深的凹地,看来的确没有第二条通往乌癸镇的道路了。
三个人察看过地形之后,放弃了从侧翼悄悄潜入镇中的想法。
“实在看不出来这个地方荒弃了二十余年。”挽月指着前方路旁一处坑洞,“看,这里显然原本是一块嵌在地上的石块,被人刨出来扔了。”
“不错,”少歌笑道,“走了这么久,是该歇歇了。”
说罢走到路旁坐下,随手挖出另外一块石子,扔下了山去。
挽月走到近前,略略对比了两个坑洞的颜色。
是新坑。
不久之前,有人上过山,也在这个地方歇过脚。
乌癸镇……究竟是正常,还是不正常?
三人歇息片刻,继续沿着土路向上走。转过一处崖壁,眼前豁然开朗。
地势到了这里,突然变得平缓了。
原本丈余宽的土路,扇形铺开,铺到一处青石砌成的牌楼下,宽逾五丈。过了牌楼,土路变成了石板路。路两旁有许多房舍,路边有摊,摆卖各种常见的蔬菜瓜果、日用器具。路上行人不多不少,看起来和挽月宅子外面的街道没什么差别。
那青石牌楼气势恢宏,高三丈有余,宽约五丈,共四根青石方柱支撑起三面楼顶,楼顶、斗栱、大小额枋、匾额和花板都是同样的青石材料筑成,正中那面楼上嵌有匾额,上书“乌癸镇”三个乌墨大字。
牌楼下面搭着间凉篷,一张藤木太师椅,一面旧木桌,一壶茶,一只杯,一柄扇,一个人。
这个人身着青灰色长衫,头上戴着青布四方帽,年纪约有五十。
见到三人走到牌楼下,这个人起了身,迎过来。
到了近前,他将手中折扇一合。
那折扇的扇骨材质奇异,扇子合拢时,扇骨依次敲击,发出极清脆悦耳,高低不平的叮铃声。
“诶嘿!远来的客人,停停脚,停停脚!”
他抱了抱拳,两嘴咧到耳根:“老朽是镇中里正,敝姓程。几位若想进镇中作客,需听老朽一言。”
他认真地拂了拂衣袖,正色道:“若是好奇玩耍,劝君回转,哪儿来,回哪儿去。若是一定要进镇,需在镇中待足七日,老朽会好生招待,多一日不行,少一日也不行。进镇之前,先饮一碗特产乌癸茶,否则,哪里来的客人,请回哪里去。”
说罢,他停下动作,一双深邃的眼不紧不慢打量这三人。
“呃……”谢倾宁挠了挠头,“要不我们……”
“那就叨扰了!”少歌长长一揖。
青灰长衫的老者回了礼,“请——”
说罢,从桌下取出三只碗,拎起茶壶,各倒了一碗黄澄澄的乌癸茶,双手递给三人。
挽月先接过,小心地试了试,苦苦涩涩,回味起来略有点清香,片刻后悄悄把脉,不觉得有异常。仰头一饮而尽,再次把了脉,没有任何中毒迹象。
她轻轻向少歌点头示意。
三人喝过茶,程里正引他们过了牌楼,向镇中行去。走完一条街,到了镇中主道上。
左右两旁一溜二层木楼,朱漆灰瓦,黄红二色的幡旗迎风招摇。酒肆、茶楼,甚至还有花楼。
楼前摆着小摊,铺满了街道两侧,只是都自觉地避让开后方的店家正门,倒像是替店家在迎客,吆喝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常。
一路行来,镇中的人见了程里正,定一定身形,问一声好,然后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挽月和少歌对视一眼,并未发现有什么不妥。
“程里正,你这里可热闹,比京都也不差。”挽月搭了个讪。
“今日有集市,中路和上路的村民都赶过来了,自然要比平时热闹些。”程里正转头望着挽月,认真答道。
“中路……上路?”
程里正笑道:“公子远道而来,自然不知道镇中的景况。乌癸镇沿路而建,自半山,至山顶,气候各有不同。这一片地势最佳,所以这里便是主镇了。主镇中的居民大约占了一半人口,其余的人便依着山傍着路,守着自家的田地过活,平日难得聚集在一处。所以逢五的日子,主镇中便有集市,方便大伙交换采买。”。
第114章 一日
谢倾宁堆了一脸笑,问里正:“那在哪里能买到云海银簪?”
程里正愣了片刻,慢慢回道:“云海已经很久不做簪了。”
“云海?”谢倾宁一愣:“云海是个人的名字?”
程里正看了看日头:“这个点,他一定去卖铃铛了,不知几时能回来。想要见他的话,明儿一早,我带几位过去。”
挽月心想,好好和这个云海谈一谈,批发个千八百枝,然后连夜逃窜下山,其余的事日后再说,管他有什么幺蛾子,赚钱才是王道!
说话间,程里正已将三人引到一处白墙小院。
“三娘,来客了!”
一个微胖的中年女人迎了出来。门一开,见到一个小小的正方形庭院,顶上搭着篾架子,爬满了绿油油的藤蔓植物,一股奇特的清香扑鼻而来。
走到这架子下面,中年妇人往腿上擦了擦手,迎到面前来,口中啧道:“三位客人真是个顶个的俊俏!别嫌弃屋子小,快进来坐!”
挽月笑眯眯见了礼,抬头去看那藤蔓。见那大绿叶之间夹着黄白二色的小花,花朵极瘦小,显然那清香味就是它们散发出来的。
“三娘,这是什么花?我竟然从来没有见过。真好闻。”
“乌癸子。春夏开黄花,秋冬开白花,眼下夏秋交接,所以有黄的有白的,神奇吧?只有咱们乌癸山的水土养得出来,好闻吧?回头给你们做几个香囊带上,保准能讨得山下小娘子欢心。”三娘笑道。
程里正已进了屋,唤出他的一子一女。
“小儿程望,小女程梦。乡里人,不懂规矩,客人多担待些。”
“哪里哪里。”谢倾宁定睛看了看那个程梦,见姿色平常,便没了兴致。
程里正的妻子三娘端了一只竹蒸笼,放到院中的大石桌上,揭开草帽一样的蒸笼盖子,带着竹香的米饭味道浓浓溢满整个小庭院。
三娘取了一叠木碗,个挨个放在桌面上,示意客人们自己去添米饭。
少歌随意取了一只碗,盛了满满一碗。
程家四口人各自随意取了一只碗。挽月留神去看,见他们并不挑碗,竹筷也是整把装在筷盒里,各人自取。
想来这碗筷之间并无蹊跷。
三娘用一只大竹盘端了菜来。
四菜一汤。
两个荤菜两个素菜。都是普通家常菜。
汤上飘着那乌癸花,闻起来清香扑鼻。
“先吃,还有一个菜马上就来。”程里正招呼众人。
木门咯吱一响,一个肩披白毛巾的中年汉子用木盘端来一大碗红彤彤的汤菜。
才进门,一股火辣的鲜香味道薰得人口水横流。
“这一定是田蛙!”挽月拍手笑道。
“不错,正是田蛙。田忘和他的田蛙,都是我乌癸镇的宝贝!”程里正起身接过那只大碗,放到石桌正中。
程望和程梦二人都不爱说话,唤一声“田叔”,便不言不语,闷头吃饭。
待程家四口开始吃那些饭菜,挽月三人才小心地送进口中,边吃,挽月边寻机会悄悄把了脉。
没有异常。
程里正也不用酒招待他们,只招呼他们吃田蛙。程望多夹了几筷,被程里正用竹筷打了手。
挽月留了个心眼,特意也少吃了些。
谢倾宁倒是不管不顾,大快朵颐,吃得满头满脸都是汗。火红的朝天椒配着鲜嫩晶莹的田蛙肉,这滋味当真是世间无二。
一碗田蛙叫谢倾宁吃下大半。
吃得脸上流的汗都散发着浓浓的香辣味。
田蛙见了底,程里正让三娘取来木勺,给众人各装了一碗乌癸子汤。
“去去火!吃了田蛙,定是要多喝几碗凉汤,明儿醒来,保准舌不麻,身不重,清爽利索!”三娘极娴熟地为众人盛了汤。
挽月举碗一闻,清香无比,略尝了尝,果然是香香凉凉,带着一丝丝苦味,落到被辣得烫得有些麻木的舌头上,顿时浊气尽消,一阵清爽。
探了探脉,没有丝毫异常,她仰头一饮而尽。少歌知道她的用意,便没有动那乌癸子汤。
喝了汤,无话找话和程里正聊了小半刻钟,然后把过脉,发现依旧没有异常,这才放放心心示意少歌和谢倾宁把那盆乌癸子汤瓜分个干净。
“要不要去看一看夕阳下的稻田?程望和程梦带你们去!”三娘见众人吃饱了,边收拾碗筷边提议。
“不了不了,嗝~”谢倾宁拍了拍肚皮,“走不动了。”
挽月瞥见他那圆滚滚的肚皮,不由摇头暗笑不已。
三人被安排在西侧厢房,房中陈设简单,一桌数椅,丈许宽的大炕。阖上门,少歌令谢倾宁伸出胳膊,挽月为他把了脉。
“怎么回事?!我中毒了?!”谢倾宁又吓出些火热的虚汗。
“不是。就看看你吃坏肚子没有。”挽月笑道。
“这程里正一家是好人哪!”谢倾宁松下一口气,叹道:“果然那些事已经是老皇历了,啧啧!可笑这世间的俗人,被一个传说吓破胆,错过此等美味!”
他又拍了拍肚皮:“真是连梦里都没尝过的美味啊!”
“小弟何时骗过宁大少?”少歌笑弯了眼,“你安心歇着吧,我与小二出去走一走。”
到了外头,二人登上一处小斜坡。
夕阳的余晖洒满了西面的天空,抬眼望去,一整面山坡上都是金灿灿的稻田,稻田之上,大缕大缕的云被染成金红色,仿佛就浮在田间。
“七公子,你说我要是站到稻田里边,会不会伸手就抓到一把云彩?”挽月叹道,“抓到手里,好像会把手染成金灿灿的红色。”
“许久不曾听你唤我七公子了。”
挽月转头一看,见他双眸中各有一缕金芒,唇边挂着一抹笑。
她想起初相识时,夕阳下的田间小道上,他无心说出的最动人的情话。
“初上青明山时,我对你说起理想的国度,你说人人都像我,就是了。你当真是这样想吗?或者只是哄骗女子的手段?”
他笑而不语。
挽月又问:“如今你更加了解我,还是这样想的吗?”
少歌轻轻摇了摇头。
“嗯?!”挽月瞪圆了眼睛。
“嗯…”他轻笑,“若是人人都像你,恐怕三两年间,国库就给人骗空了。”
挽月噗嗤一笑,“还真有可能。我的确不怎么会算帐的。嗯?!这都被你发现了。”
少歌点了点眉心,“那日,随手翻了翻你的帐本…洛城那一笔,就是糊涂帐。”。
第115章 一夜
“洛城?是五月那一次吗?回京的路上我就发现算错了帐。这次要是能平平安安离开乌癸镇,就走官道回去吧,经过洛城时,正好找蓉娘那只老猴精好好说道说道,敢糊弄我……”挽月呲起牙,扬了扬小拳头。
“不是…是几年前的老账本…罢了。嗯?要是能平平安安离开?小二觉得这乌癸镇,有什么问题?”
“没有问题,才是最大的问题。”她快速看了他一眼,又望向远处的火烧云。
此情此景,好似曾经经历过。
他身上淡淡的清香味道让她有些眩晕。不知道还需要多久,才能习惯生命中多出来一个人,不再像现在这样,动不动就心乱得手足无措。
“我倒是发现一个问题。”少歌懒声道。
“什么?”
“太刻意了。小二你想,这乌癸镇若是没有任何问题,他们就不会故意做那些姿态——将碗筷放在桌上让我们自行挑选,以证明碗筷并没有问题。饭菜也应当是请客人先动筷,而不是像试菜一般,挨个先吃过,再请我们吃。”
“嗯,的确不正常。饭菜中倒是没动手脚,难道是先让我们放松警惕?”
少歌摇摇头,“程里正没有恶意,这一点我可以确定。”
“那我真是有点糊涂了。或者…他们知道外人对乌癸镇有误解,所以特别照顾客人的感受?”挽月迷茫地揪着地上的草根。
“如果是这样,应当早就有人替乌癸镇正名了。小二,若是我们顺利下了山,你会不会告诉旁人,乌癸镇其实并不是什么有去无回之地,而是一个好客之乡,镇中美食叫人流连忘返?”
挽月点头连连:“那是一定的。若是得空了,或许还会叫上朋友再来。”
她倒抽一口凉气。
只要有人能回去,乌癸镇就能正名。
问题是,乌癸镇并没有被正名。
也就是说,并没有人回去过。
“少歌,如果我们现在强行下山,会发生什么事?”
“嗯?”他弯起月牙眼,“怎么不叫我七公子了?”
“你还有闲心打趣。我都脊背发凉了。那如果来到镇中的人,不待他们出什么后招,连夜偷偷下山,会怎样?”
“会发生一些不好的事吧?还是不要试了,小二你看,夕阳多美。”
“……”
夜幕降临时,满山金稻一片一片暗下去。
很熟悉。
“少歌,此情此景,仿佛经历过。只不过我见过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分不清是梦中的情景,或者是前世的情景。曾经,足不出户,就能看遍天下美景,坐在屋子里,就能知道外面发生的事情。这样说起来,你恐怕会一头雾水。”
她从来也没有刻意瞒着他关于前世的事情,但也从未主动提起过。
少歌怔了怔,“小二说的是画?还是…眼?”
“都不是。就是真真切切的,和真实的景色丝毫没有出入……我笨,没办法让那样的技术出现在这里。”她无奈地笑了笑。
“小二,你的过去,没有我。”
“是啊。”她偏头看他,“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有过这样幸福的时光,真的无法想像没有你的日子是怎样难过。”
她心想,没有电脑,没有手机的日子,倒是很快就适应了。但没有他…无法想,不敢想。
四周已经暗下来了,这样的时刻,说上一两句甜蜜情话,气氛实在是叫人脸热心跳。
他牵起她的手。
“该走了。宁大少怕是要焦急。”
她垂着头,踢着石子,甩着两人牵在一起的手。
就像两个情窦初开的少年人,偷偷牵着手,装作不经意的样子。
这样的时光,竟是从未有过的。
第一次,和一个心心相映的人,手牵着手,走在夜色下。
当初两个人匆忙定下终生,竟没有好好体会过慢慢恋爱,循序渐进的感觉。
不过有什么要紧呢?日子还长,足够将那些缺失的一点一点补回来。
只是挽月心中始终有些隐隐的不安。这乌癸镇中,究竟藏着怎样的玄机?
会用什么样的方式,让他们无法离开这里?
以少歌的身手,趁着夜色悄悄离开,应该是毫无困难的一件事。除非他们堵住那些险峻的路段。她双眼一亮,是了。如果将路堵了,的确只能折返回来的。
乌癸镇……到底要对他们做什么?
更奇怪的是,心头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就像是两个人早已这样手牵着手,走过这条静谧的小路。
山风微凉,一阵寒意袭来,倒是将她心头隐隐的奇异的感觉冲散了。她缩了缩肩膀,将手紧紧贴在林少歌的掌心,不住地蹭他,偷走他手中的温度。他察觉到,轻轻笑了笑,手上加大了力气,步子也快了,很快就回到程里正的住处。
到了厢房外面,他突然俯下身,贴在她耳旁,低声道:“你我已是夫妻,如今这样牵一牵手,可算是由奢入俭?”
说罢,他轻笑一声,吻了吻她的耳垂。
挽月浑身一颤,呼吸凌乱得呛了呛。羞也不是,恼也不是。
林少歌收起阴谋得逞的笑意,松开了她的手,先一步推门而入。
谢倾宁已经睡熟了,横在炕上。少歌将他扔到一旁,自己躺在正中,拍拍身侧,示意挽月躺在另一侧。
挽月无奈地躺下,叹道:“我们三人在一室过夜,已经是惊世骇俗了,如今竟同卧一炕,真是要命。”
“不用顾虑。我不睡的。”
“下半夜你把我叫醒。谢倾宁守夜,我实在放心不下。”
“嗯。”
挽月一觉睡到了天亮。
早该想到,他宁愿自己熬一夜,也不舍得叫醒她的。
“骗子。”她嘟囔一句,爬起来找人。
到了外头,见少歌和谢倾宁正在井边洗漱。
井水冰凉,拍了拍脸,整个人神清气爽。
挽月仔细察看少歌的脸色,倒也不见丝毫萎靡。
“二弟快点,迟了怕那个云海又去给人家做铃铛。”谢倾宁焦急地四下踱步。
少歌见挽月一脸迷茫,便解释道:“程里正方才说,云海做的簪子好,但是做起来颇费功夫,倒不如给新生婴孩做项圈、铃铛赚得多。所以这些年,他极少做簪子了。”
挽月笑道:“有钱能使鬼推磨。无论怎样,也要买它十根八根的带回去发财。走!出发!”。
第116章 二日(上)
程里正带着谢倾宁三人进了一处巷道。
依旧是青石铺的路,清晨时分,露水打湿了地面,青石湿漉漉,有些磨得又平又亮的地方踩上去会打滑。
程里正示意三人走路当心。
少歌走得稳。挽月和谢倾宁一人一边抓住他的胳膊,摇摇晃晃挂在他身上。
这样的走法,耽误了不少时间,到了云海家门前,见他正挑着两副货担要出门。
“老云,停停脚,停停脚。”程里正抢先几步,拦下云海。
“嗳,里正老倌怎么得闲过来了?”云海放下货担,转过身来。
这个云海年纪四十开外,面黄无须,头发剃光,刚长出一圈青青的发茬,看着就像个还俗的和尚。
“介绍给你好买卖。”程里正指着谢倾宁,“远客到来,要买你的簪子。”
云海怔了怔:“好久不做簪子了。自从清小姐开始戴玉簪,谁还买我的银簪子。”
程里正叹了口气道:“也怪不得清小姐。你总该还有剩的吧?”
谢倾宁奇道:“现做不行?”
“客官有所不知,做一根簪子,起码要小半个月。小半个月,客官早下山去喽。”
挽月不动声色和少歌对视一眼,心中都有了些计较。云海这句话倒是说得极自然,十足实诚,当真是半点异样都没有。
他是当真认为这三个客人在小半月之后是下山去了的,而不是什么“回了老家”、“上了西天”之类……完全没有这样的意思。
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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