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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闲愁-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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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闲愁》江无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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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受文,娇横任性少爷受在感情路上的清醒纪。
这是章九的故事,章九受,是一篇主受文。
有两攻(李世远与赵钦,都不是啥好人。)
整体基调比较阴暗扭曲,心灵澄净的孩子还请绕道……
如果要给章九类比一个童话故事里的人物,那么大概就是辛德瑞拉的姐姐。
花自飘零水自流,最难消受的,怕还是那富贵闲愁。
1。
章九将左腿架在书桌上,让程乃谨帮他按摩肌肉。
程乃谨自幼习得一手伺候人的功夫,力度拿捏得巧妙,时常把章九捏得是头皮发紧,神魂摇曳。他时常也跟程乃谨开个玩笑,说是你日后离了章家,照样可以有一门谋生的本事,从此靠自己双手,自食其力。程乃谨总是冲他笑一下,然后说难道我现在就不是在靠自己双手自食其力了么?
是了,章九突然有一次就想,他一直以来的确也是靠自己双手在养活自己,怎么就被自己说得好像他一直被章家豢养着似的?虽说是做寄人篱下的家仆吧,但人也有尊严的不是?章九觉得自己是嘴上又没遮没拦,伤着人家了,该打。
但他自然是不会给自己来几个嘴巴子再行认错的,第一他平生最讨厌被打嘴巴子,第二他还没有尊重程乃谨到那个份上。自打程乃谨十三岁那年死了爹妈,来到作为他远亲的章家讨生活的那一天开始,章九就没打算尊重他——当然这也不能全怪章九这人没心没肺跋扈任性,章九那年也就十五岁上下的年纪,一个烈日熊熊的下午,程乃谨来到他家,来到他面前,一对肿得跟桃子似的眼睛,露着两道细缝,射出哀婉可怜的光芒,小嘴翕动着,发出“呃、呃”的抽气声,言语细如蚊蝇,章九微微低下‘身子听这脏小孩儿说话,小孩儿说:”九、九少爷、以后、我就随你们、处置了……“
章九那时就对他鄙夷得很。
但到底对他不算太坏,十来年过去了,程乃谨从初中上到了大学,再进入社会,受着章家的扶持养育,大小也算成了一根稍显纤弱的国家栋梁。这些年他一直都随在章九身边,做一个低眉顺眼的跟屁虫。章九有时出去不带他,旁人还要多问一句:哎?你那个小跟班儿呢?搞得他也是不胜其烦,嘴里不干不净顶回去:我他妈拉屎都要带着他是吧?
章九如厕的时候自然是绝对不会带着程乃谨的,他看着那张脸十成十得便秘。倒也并不是说程乃谨长得就不好了,在章九的审美观看来,他还是有那么七分的好看,只是他的“好看”太过于接近女孩儿的美丽,缺了那么点儿阳刚之气,看着叫人窝火。章九是有自己的一套对于男性的审美的,体系完整,坚不可摧。程乃谨虽然好看,但是与他的这套体系并不兼容,于是对他就生出了些天生的排斥。
而程乃谨不可能感受不到这种排斥,但从来没有表示。现在他的一双修长的手搭在章九的左腿上,隔着卡其色的西装布料捏动着那几块肌肉,由下至上,一丝不苟。章九看着他,仿佛要用视线在他脸上烫出个囫囵窟窿来似的,程乃谨感受到皮肤上的那种热度,逼着他抬起头来,迎上了章九的视线。
“哎,你知道不,下个星期李世远就回来了。”
程乃谨一怔,又一笑,“是吗,太好了。”然后就蹦不出别的字句来。
章九自觉无趣,把腿抽了回来,从椅子上站起,出门去了。他意在找他那群不三不四的狐朋狗友玩耍,却发现程乃谨跟在了后头。于是他愤愤然转身,恶狠狠地盯着程乃谨,“别跟着我,自己找地方呆着去!”语毕,蹬蹬地跑下了楼。留下一个畏畏缩缩的程乃谨站在原地,像只被卸了壳儿的软体蜗牛。
在KTV里,齐端一直灌章九,叫了一扎生啤,有一半是进了章九的胃袋。喝得他是目光散乱,却不失神智,还能留下点力气对齐端满嘴放炮:“齐端,你他妈还灌,待会儿老子吐你身上了可不负责。”齐端嘻嘻笑着收了手——他就这个喜欢灌人喝酒的爱好,面对着章九,就更没办法克制住了。但他可不乐意给人吐了一身,就算是章九也不行。
“对了,恒弟,听说那姓李的要回来啦?”
章九晃了晃脑袋,见周遭一群都在各玩各的,没人在意他和齐端在角落里的交头接耳,于是就回答:“嗯,下个星期一。”
“那不就是大后天?”
“嗯。”
“老实告诉哥哥,高兴不?”
章九哼笑一声,也不说话。这齐端又顶着他那张油光水滑的脸(带着挤眉弄眼的神情)凑上来打趣他:“我看你高兴得快出门裸奔了吧,你如果有这个意向赶紧先知会我,我拦你一下,省得你出门丢人现眼。”
“靠,你烦不烦。走开。”章九扭开头,留给齐端一个漂亮的侧面。齐端就着KTV包厢里昏暗迷乱的灯光看他的这位好朋友、小兄弟:彩色的光束像飞虫一样四处乱飘,在他身上打着旋儿,每到一处就照亮出一点美好的身型,很有些朦胧美的意思在里头。也许是喝多了啤酒,也许是受了灯光照射的影响,又也许是想起了李世远而情难自抑,总之,他的面庞光滑红润,透出新鲜的色泽,眼神散乱地飘着,落在空气中的这一处、那一处,反正聚拢不起来。齐端想,他的这个小兄弟,长得也是人模狗样,打小勾搭女孩子的本事就叫他心生妒恨,十六岁半就失去了处男身(献给了一个白皮肤齐肩发的美丽女孩,可能姓吴,或者姓陈),如今却对着一个大男人发春,把一颗心尽数落在了那人手里,真是一件可悲可笑的事情。在齐端看来,李世远这人就是一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技术娴熟的装逼犯,何至于让他这白痴一样的小兄弟日思夜想,变成了一个没有操守的同性恋?
他的小兄弟章九,本名章之恒,取意持之以恒,却是一个没有骨头随心所欲的纨绔子弟,白白浪费了爹妈给取的这个文绉绉的名字。不过章九本人也不喜欢这个名字,他都让大家喊他章九,想巴结他的则喊他章九少爷。这并不是说他爹妈生了九个以上的孩子(首先他妈并不是猪圈里的母猪,第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下也实在是不允许),他只有一个妹妹,叫章之晏。这九的意思,是在整个章姓家族中,他在他的这一辈,连堂兄弟带堂姐妹,排行老九。而章九这个名号喊得久了,大家也几乎都忘了他还有个本名,也就齐端还喊他一声“恒弟”,以示非同一般的交情。
但这非同一般的交情,要细说起来也不过就那样,初中开始就混在一起的朋友,勉强够得上一个发小的称号。齐端这人油滑又狗腿,仿佛打从他妈产道里探出头颅的那一刻开始就染着这股不好的习性,以至于当年十二岁的章之恒小朋友一见他就不喜欢,头颅高高扬起,小手背在身后,大摇大摆地忽视了过来套近乎的齐端。
但齐端此人贵在品性坚韧,厚颜无耻,隔日就花了一月的零花钱,买了一只国外进口的高级潜水艇模型,巴巴地呈到了章九的面前,想讨章九欢心。章九小眼神儿乱飘,却还故作矜持,“我妈妈上个星期就给我买了一个,跟你这个差不多呢。”
“好玩儿的东西总是不嫌多的嘛,嘿嘿,章同学,你的那个是什么颜色的?”
“嗯?白色的。”
“那赶巧,我这个是黑色的,你正好凑一对!”
章九也就不跟他客气,手脚麻利地将模型盒子塞进了抽屉,涨红了脸问齐端:“你叫什么名字来着?我忘了。”
“……我叫齐端,整齐的齐,端正的端。”
章九真是喝醉了,胡乱笑起来,拍着齐端的肩膀,直打酒嗝:“我说,齐端你爸妈给你取这破名儿,真是,哈哈,浪费啊,你可算是背道而驰喽……还整齐端正呢,我呸,哈哈!”
齐端跟他恼:“我靠,你这话说得,我哪里不整齐端正了?”
“我看啊,是哪里都不!”
齐端恬不知耻地凑上脸去,将他那张脸在章九的瞳孔里放得无限大,“你再仔细看看,我哪里不端正了?”
章九嘻嘻笑,将他的脸颊拍得啪啪响,“歪鼻子斜眼睛的,丑!”然后又闹将起来,将四肢往齐端身上招呼,乱打乱蹬,整个一泼皮猴子——充其量是一只美丽一些的泼皮猴子。齐端也就知道他醉了,摁住了他的手脚,叫上另外几个熟友,给抬上了回家的车。
齐端在后视镜里看见章九像一滩红色的泥一样软倒在座椅上,嘴边还挂着一点莫名其妙的笑意,心里的气就不打一处来——妈的,李世远是个什么玩意儿,就值得他高兴成这幅死德性?他齐端哄着护着忍着,这么些年来,处处以他章之恒的感受为第一处事原则,居然比不过一个半路杀出的李世远,还跟他搞成了那种暧昧关系。倒不是说他齐端对章九有超乎朋友关系的想法,但再怎么说,他以为他在章九心中是能稳坐私交好友的第一把交椅的,如今这位置不保,他被狠狠地推倒在了一旁,身染尘土,面带泪痕,章九还无知无觉的,仿佛那无情的人不是他似的。齐端想起他中考的时候求了爸妈三天才让他报了章九的那所学校,又想起大学的时候为章九打的架,心里是醋意翻涌,面上是长吁短叹——全都不被那醉鬼所察觉。齐端又任由自己演了一会儿苦情戏码,实在也觉得没意思(章九甚至开始说梦话打呼噜了!),就只好认真开车,不做他想。
到了星期一中午,章九给齐端打了个电话,声音懒得像刚醒来,却又带着一些愉快:“齐端啊,李世远晚上回来,我们准备在临滨酒楼给他接风洗尘,大伙儿吃个饭,你赶紧收拾收拾,六点半准时过来接我们。我懒得开车了。”齐端在那头嚷嚷起来,说他现在还在外头呢!还骂章九真把他当随叫随到的司机了。章九也不理他,直接挂了电话,光着脚丫走到客厅去喝水。到了那里才发现窗帘被拉得严丝合缝,不漏一点晌午的日光,转过头猛然看见背阴角落的沙发上坐着一个身影,鬼魅一样悄然无声。一惊之下,章九一口水呛进了肺部,大声咳嗽起来。
“你他妈、咳咳……一声不响坐那儿、咳咳、干嘛?”
程乃谨似乎是抬头看了他一眼,手在膝盖上放得更加齐整,“没什么,就坐坐。”
章九顺过了气儿,白了他一眼,嘴里嘟囔着:“神神叨叨的,吓死个人。”
晚上的接风宴,他带着程乃谨一起去了。李世远是他在大学里的同学,自然也认得程乃谨这个常年在他身边的跟屁虫,带着一起去是无可厚非。让他比较烦躁的是章之晏也一直闹着要跟来,两条齐腰的辫子在脑后狂乱地甩着,章九很是担心她一个不小心就被自己的辫子勒死。但即便如此他还是不想带章之晏来,章之晏今年已经十四岁了,心智却还跟个五岁小孩一般,医生说她这辈子可能也就这个智力水平了。作为她唯一的哥哥,章九想着是该好好保护她的,而保护的方法第一条就是:少让她出门。某一次她在游乐场里轻易被一个陌生的中年秃顶男子手里的卡通气球骗走了,章爸章妈还有章九惊得魂飞魄散,幸而后来出动各方人力找了回来,但自此是不敢再让她轻易出去晃悠,保不准一个不留神,就又踪影全无了。章九想,就算是寻常的五岁小孩儿吧,也少有比他妹妹更顽劣天真不听人话的,有时真是生出了想把她牢牢锁在家里的念头——但肯定是舍不得的。
答应了章之晏回来给她带上次看中的那一块迪士尼手表,好说歹说才给小姑娘哄睡下了。她抱着床上那只巨大的毛绒熊,将睡未睡地盯着章九,“哥哥……说好给小晏带礼物回来,不可以骗我哦……”章九看她那副娇弱可怜的模样,心里还真有些许不忍,想着要不就带她去吧?但八成会惹一通麻烦,于是咬咬牙应承了下来,转身关上了房门。
2。
李世远进门的时候,章九脑子里出现了一片短暂的可耻的空白,神经末梢像被一只瞧不见的手捏了一把似的。他想,李世远怎么好像又高了?本来就高他差不多一个头,现在更不得了了——李世远以前大多数的时候习惯拿冷眼看他,偶尔心情好了就伸手揉搓他的头发,拍打他的脑袋,把他当成个大型玩偶似的,他那时就没有什么招架的能力(到了后来就完全是不想招架了)。而且他好像又成熟了一些,像个真真正正的男人了……但也不能这么说,他以前的时候就是个真正的男人,不是吗?
章九端着高脚杯,胡思乱想着,直到李世远在他旁边拉开椅子坐下,他才醒过神来。举起杯子,朝李世远呵呵两声,点点头,“世远,好久不见。”
李世远没有什么表情,也冲他举起酒杯,送到嘴边抿了一口,“好久不见,之恒。”
章九平日里不说多么巧舌如簧,但也算是个嘴里乱跑火车,能说会道的,此刻却如同被上了一道封印——哑巴了。就知道朝着李世远呵呵傻乐,看得齐端心里腾腾直冒火。在座的是一个完整的朋友圈,大多数是大学时候结识的,借着给李世远接风洗尘的机会,大家也就互相慰问起来,俨然一个温馨的同学会。齐端开始讲他那些不入流的笑话,逗得在座的人捧腹大笑,连连说他:“齐端哪,你怎么还是这么贫?”
章九也跟着笑,一张白‘皙的脸笑得通红,胸膛微微起伏着。齐端以前读大学的时候就是相声演员一般的人物,到了如今,简直可以一个人演一出小品了!李世远凑过来跟章九说了两句闲话,然后又仿佛突然才发现章九旁边有程乃谨这么个人似的,冲着程乃谨笑了一下:“乃谨,好久不见。”
程乃谨眨着眼睛看李世远,脸颊上缓缓浮起一个梨涡,“李学长,好久不见。”
章九有些迷糊了,见李世远笑了,自己也无端地高兴起来,“哎哟,原来你们都还记得对方?我刚才还想要不要介绍你俩重新认识呢!”
“学长这么出色的一个人,见过就绝对不会忘记的。”
程乃谨似乎是在恭维李世远?章九觉着他讲话太过客气,七拐八绕的,于是嘻嘻一笑:“嗯,哈哈,世远,听见没有?你太厉害啦,人家见过几面就难以忘怀了。”
李世远没接他的茬儿,倒是对着程乃谨回敬了一句:“程先生也是一表人才,叫人过目不忘。”
章九被他俩夹在中间,被迫遭受他们一来一往的语言攻击,“先生”来“学长”去的,客气得直叫他起鸡皮疙瘩。他忍不住要嘀咕:“我靠,都客气什么呀,讲话这么端着累不累?”
李世远听见了他的小声嘀咕,怔住了,然后凑到章九耳边说了一句:“不累。”
章九被他突如其来的接近惊了一下,眼睛瞪得溜圆儿,幸好桌上的人喝得东倒西歪,没有什么精力来关注他们这点小动作。“你干嘛呢!”章九颇有些尴尬。李世远笑了一声,直起身子,又越过他章九去和程乃谨攀谈了。
章九自行一人陶醉在喝酒吃菜中,将一碟蚝油生菜转到自己面前,一片一片地送进嘴里,吃得嘴唇发光发亮,油汪汪的。他心想,李世远这么冷淡孤高的一人,永远都是一副瞧不起任何人的姿态,对程乃谨倒是感兴趣得很?以前大学的时候也没见着李世远怎么注意程乃谨呀。程乃谨这人一没钱二没势,不过是一株附在章家身上的藤蔓,如此也能让李世远另眼相待?这么想着,难免就有些吃味,但章九是个什么人?天塌下来的前一秒估计他还在仰望星空,凡事在他心中都是那般轻松,很难留下痕迹,所以这点小端倪是引不起他什么戒备心的——更何况,他和李世远……也并没有确定什么关系,他又要用什么身份来吃这个味呢?
宴席结束后,齐端自发地便要送章九和程乃谨回家,却被李世远拦了一下,他是这么说的:我送他们回去吧,正好顺路。然后又淡淡地说了一通话,大意无非是他这次回来就已经在这座城市购买了一处房产(是幢精巧的独栋别墅),正好在章家的附近一带,如此一来,往后便可时常走动了。齐端看他不爽,心下直呸:还时常走动呢?动不死你丫个装逼犯的。
在座的多数都是家境优渥的本地人,大学挑在这座高等学府遍地的城市上了,工作也都选择留在了本地,如鱼得水。其中又以章九家境为最上,自觉地就形成了一个以章九为中心的同学圈。唯独李世远是一个打东北城市来的孩子,起初时候与他们这帮人还不太合得来,但后头与章九不打不相识,两人渐渐地亲近起来,章九也就毫不吝于将李世远带入自己的那个圈子。他晓得李世远家境也不比任何人差,但毕竟这个城市于他而言还是陌生而疏离,想要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就要像只八爪蜘蛛似的,牢牢编一张结实的人际网。章九想,李世远在国外呆了三年,现在又回归到了人生地不熟的阶段,想要在这个城市正式落脚,怕还是要多担待着他点。
最终还是由李世远开车送章九和程乃谨回去。到了章家门口,章九让程乃谨自己先上去,然后就留在了车里,想跟李世远单独说两句。他从上衣兜里掏出烟盒,从中抽了一根出来,又问李世远:“有打火机吗?”李世远随便翻找了一下,甩给他一个,章九“喀嚓”一声点燃了香烟,悠闲自在地抽起来。他拿一双喝得有些茫然的大眼睛上下打量着李世远的车,蓦地开口:“啊,刚买的新车?不错啊。”
李世远点头,“嗯,今天刚刚去提的。”
“哈,你小子挺牛‘逼的啊。”章九开了车窗,手臂搭在上头,轻轻往外抖动着烟灰,“这次回来就真不走了?”
“不走了,”李世远说话永远是那样冷淡平静,“我这次回来打算跟人合伙开个律师事务所。”
章九嚯了一声,又啧啧称赞,说李世远是他们这帮学法的同学中唯一一个践行了最初“梦想”的人,章九之所以学这个完全是为了能更好地融入体制,帮章家的忙,担起自己的那部分责任,而李世远的家庭世代经商,据说当初为了反抗他爸送他出国学商科,是闹得天翻地覆,才好歹偿了愿。以至于在后来的四年大学生活中,李父对其子一直态度严酷,视若无物,连生活费都不想施舍。好在李世远是个铁骨铮铮的学霸,随便在外找了份家教兼职,外加章九这帮狐朋狗友的帮衬,也就过得还算有滋有味。而四年本科结束后,章九在他爸的手下做事,李世远则飞越重洋,去了另外一个国家的名校接着读研。两人那时正是一段暧昧丛生的时候,李世远就这么跑了,连个解释和道别也不留下,彼时的章九是气得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发疯,连着三天没说一个字。三天后李世远给他来了通电话,说三年后就回国,让章九等他。
于是章九就等到了现在。
“李世远,你说,你到底凭什么能让我等上三年呢?”章九幽幽地开口,嘴唇微微撅着,好像很是委屈。李世远听了他的话,也不开口,两人就着车里的冷气,看初秋的落叶啪沙啪沙落在车前盖上,又被风卷起,一下子就不见了。章九忽然抖起来,搓着手臂,“哎呀,冷死我了,你怎么把温度调这么低。”李世远见他动了,于是自己也动了,他忽然伸出手抱住了章九,手掌覆盖在章九突起的蝴蝶骨上,轻轻拍打着。章九愣了,想:这人怎么好像哄小孩儿似的?真讨厌。然而接下来他更讨厌的是自己,因为他开始不由自主地鼻腔发酸,心口发紧,几乎要哽咽起来——好一个望夫成石的小娘们儿,他太恶心自己了。
李世远向下寻找着他发抖的嘴唇,用舌尖舔弄起来。这使得章九抖得更加厉害,好像一个从来没接过吻的十三岁小男孩。他感受着李世远嘴唇和舌头的温度,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将这种温度烙印得更深,桩子一样砰砰地插进内心,搅乱神智。他头脑发昏,脸颊滚烫,心脏悬在喉咙口,快被他呕将出来。这是他和李世远的第一次接吻,在此之前,就算是再暧昧,他也就不过拉了几次李世远的手,揽了几次李世远的腰,现在对他来说就像是做梦,还是一个粉红色的离奇春`梦。李世远感受到了他身体的僵硬,心下暗想:这人太过愚蠢了,就像一只快死的虫子。于是那只拍打他背部的手将动作转为了抚摸,顺着脊梁骨往下,撩起了他收拢在裤腰里的衬衫衣角,手掌摩挲着章九的后腰。一阵一阵地,章九发出了一点呻吟,然后就清醒过来,向后脱离了李世远的唇舌,双手摁着李世远的胸膛,呼呼直喘气:“嗯……这里不方便,下、下次再说。你住哪?”
李世远看他面带春色,潮红柔软,估计现在有张床,他就能立刻躺上去撅起屁股给自己操。他有些想冷笑,临到尽头又刹住车,变为一个淡泊的神情,他给了章九一个详细的地址,还有他新换的手机号码,告诉章九有空就过来找他玩。章九潮红的面颊被手机屏幕的冷色光线照得有些萧条,颇有些退潮的意味。然后他应了一声好,摁灭了手机屏幕,开门下车。李世远看着他推开栅栏进了屋,用衣袖蹭了蹭湿润的嘴角,随后发动了汽车。
章九是个什么人?是个有钱的公子哥,任性肤浅,荒淫无度,基本上可以被归类为废物草包一列。李世远回忆起第一次见到章九的情形:那时正是大学开学的第一个月的军训,半大小伙子被凑到一起,各个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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