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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娘是村长-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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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哟,南楚国的料子,这可不便宜,谁买的?”
  城里的积雪清干净了,衙门也没那么忙了,秦彦又恢复了悠闲的状态,早早的翘班回了家。
  叶秋忽地有点不好意思。身边有个小快嘴很骄傲的抢先说了。“叔叔买的,我和我娘的。”
  啧啧,秦大主簿顿时开始冒酸水了。“我是他亲堂哥也不给我送一份,倒是给外人送得挺勤快。”
  叶秋一怔,“堂哥?他不姓李么?”
  称心想说什么,可秦彦忽地打个哈哈打断了。“都是些老头子们干的混蛋事,不提也罢。嗳。这料子可不错,他没给你们配个里子来?他那营里可多得是好皮货。”
  称心这才道,“雍少爷来的时候说了,回头就送几张皮子来。连裁缝钱都留下了。”他又呵呵一笑,“那能不能帮我和少爷的新袄子也一起做了?这钱足够了。”
  “好啊。”叶秋很大方的应了,再瞧瞧蔓儿老蔡等人道。“既然要做,就一起做了吧。我这小生意开张。可全亏你们帮忙。贵的送不起,一人送套新棉衣还是可以的。”
  老蔡摇头,“棉衣就不必破费了,我们有军里发。连皮大衣,全军上下都是有的。若是可以,送我双棉鞋吧。咱们军汉就是费鞋,你瞧瞧我这双都破了,这大冬天的,可冻死人了。”
  蔓儿红着脸道,“我不要,家里我娘有给我做新的。”
  叶秋嗔道,“你娘做的是你娘的,我送是我的心意。叫你拿着就拿着,到时我去跟你娘说。”
  秦彦印帕炒展吹溃拔颐挥心铮挥媚闼担阋菜臀宜扌伞!�
  叶秋笑道,“行啊,一人一双,行了吧?”
  爽快。秦彦竖起大拇指,只地瓜说,“那要不要给叔叔也送一双?”
  叶秋微窘,冲数揪着地瓜的鼻子道,“你个小马屁精,干嘛一双鞋子都想着他?”
  地瓜才不怕他,被捏着鼻子还嗡声嗡气的说,“因为叔叔是好人。”
  “送你件衣裳他就是好人了?”小道士有口无心的脱口而出,“这么孝敬,那你认他做爹得了!”
  叶秋微惊,老蔡却笑眯眯的偷看着她的反应,连秦彦也带着几分玩味,打量着她们母子。
  就算当事人不承认,可他那个堂弟做的事情已经很明显了。如果说他对叶秋没有半点想法,他就自戳双目。
  可谁也没有想到,一向乖巧听话的小地瓜突然之间就发火了。
  一把将冲数的手拍开,捏着小拳头,象被激怒的小狮子般,涨红了小脸道,“我才不要爹!谁都不要!”
  所有的人都惊呆了,没有人会想到,小地瓜会是这种反应。
  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孩子,但此刻他身上爆发出的愤怒,是强烈而汹涌的,就象是一个小小的火山,不容任何人来招惹。
  如果冲数再敢说半个字,他会毫不犹豫的扑上来跟他撕打。
  叶秋快步上前把儿子抱了起来,拍哄着他,“阿数哥哥跟你开玩笑呢,他不是故意的。不许发脾气,说胡话。”
  小地瓜紧紧抿着小嘴,但大眼睛里迅速泛起了泪水,却死死忍着,没有掉下来。
  叶秋把孩子抱回房间了,小声的安慰着他。
  而此时,屋子里一片被吓着了的大人们,才突然意识到,地瓜到底是个怎样的孩子。
  就算叶秋再乐观再坚强再努力的保护着他,可这个小小的孩子,他从一生下来,面对的就是人们异样的目光。
  或许,从他被怀上,又被抛下的那一刻开始,他的爹爹,就对他们母子犯下了人世间最残忍的错。
  ※
  555,这一章写得极为纠结,真是不忍心虐小地瓜,写了又删,删了又写折腾了很久。今天的二更三更都要推迟了,作者君会尽量赶在19点之前的。有粉红的还请支持一下哈~~

  第107章 熟人
  
  李雍回到军营时,脸板得比平时还要严肃一些。
  营里的将士们看到,无不把腰板挺得笔直,拿出应战的警觉。唯恐象倒霉的王铁蛋似的,昨天不过是开了个小差,跟人说些闲话,结果没留意到营长突然走到背后,一脚就把他踹飞了。结果今天整整一天,都被罚去砍树搭茅房了。
  虽然新搭出来的茅房挺好用,但十人一小队的活,落在一个人头上,还得限期完成,这就挺恐怖的了。
  谁都不敢招惹的李大营长回到自己帐房,第一件事,就是让亲兵去给他打份饭来。
  原本早上就特意少吃了些,谁知道专程去送礼,也没遇到叶秋。也不知那女人跑到哪儿去了,家里也不多留点吃的。
  男人一面烦闷的想着,一面坐下来处理军务。
  可在看到案头的油纸包时,愣了一下,“谁拿来的?”
  亲兵铁牛过来答话,“听守卫说,是一个挺漂亮的女人。”
  男人眸光微动,立即拆开。见到是对卤猪蹄时,脸色更加柔和了些。可再一闻,他的脸又板了起来。
  这是依云楼的东西,那女人没那么大方,请他吃这么贵的东西。如果不是她,男人没兴趣知道是谁。
  “拿去扔了。以后传令下去,不许随便接受外头的吃食。”顿了顿,他又加了一句,“除非,是熟人送过来的。”
  铁牛瞪大眼,熟人?谁是熟人?
  幸好他不是看门的,这种伤脑筋的事情传令下去就是。可是,可是这么好的猪蹄真的要扔吗?
  看这个傻大个站在那儿犹豫,李雍只抬抬眼皮子。就知道这家伙心里在想什么。
  全写在那张大脸上了,想看不见都难。
  眸光闪了闪,男人忽地有了个主意,“你要就拿去吧。”
  “谢谢营长!”铁牛很欢喜的答应了。
  男人却问,“你们去年几个人一起打了群狼对吧?”
  “营长还记得啊?”铁牛愉快的点头,“那帮子家伙,老来祸害乡亲们的牛羊。咱们打完之后。乡亲们还送了我们两头羊的。”
  “那你们一人分了几张狼皮?”
  “三张。全是大狼皮。”
  “带来了吗?”
  “带来了,今年还没舍得用呢。”
  男人眸光又闪了闪,“铁牛。你想不想学学怎么把皮货硝得更好?我可以教你的。”
  “那怎么行?营长你那么忙,我又那么笨,哪有空教我。”
  “没事,我不刚打了一张虎皮么?这回你来给我打下手。”
  “那。那怎么好意思?”
  铁牛红着脸,正磕磕巴巴着。男人忽地斩钉截铁道,“你要不好意思,就把你那三张新狼皮给我当学费。嗯,就这么定了。”
  呃?啊。哦……铁牛挠着头,抱走一对猪蹄,送出三张新狼皮。
  男人满意的瞧了瞧。重新处理了一下,命人送走了。
  晚上。终于搭好新茅房的铁蛋回来,倒在帐篷里,有气无力的说,“铁牛,把你的新狼皮借垫垫,老子的腰都要累断了。”
  “没了。”
  “啥?”铁蛋一翻身又坐了起来,“哪个王八蛋敢骗我兄弟?”
  “不是王八蛋,是营长。他说要教我硝皮,我送他做学费了。”
  铁蛋重又倒下,怜悯的看着他,“你知不知道,为什么全营没有人硝皮能比营长更好?”
  摇头。
  铁蛋一声长叹,“那是因为全营没有人能打得过营长。他的刀法,拳法,力度的控制都是全营最好的。”
  铁牛一脸疑惑,“那跟硝皮有什么关系?”
  “关系就是——你学会了,功夫就能变得更强。”铁蛋忽地不忍心告诉这个笨蛋子,这句话反过来说就是,如果做不到,学了也白搭。
  ※
  过了一夜,叶秋母子再出现众人面前时,依旧是那副阳光快乐的样子。
  高高兴兴和众人找到那家孙姓裁缝铺子,订做了新衣裳新鞋子。甚至,还给小地瓜做了顶皮帽子。
  回来之后,有杜大娘派的管事上门,和叶秋谈定了合作之事。预付她二十两银子,算是买断了豆芽菜在潞州城的专卖权,然后让她每天先提供豆芽菜五十斤,日后看生意好坏,再来增减。
  钱虽不多,但叶秋很满意。
  她这豆芽菜也没什么太大的技术含量,想开个天价也不现实。做人不可太贪心,有这二十两银子,基本她在这潞州城就算住上小半年,心里也不会发慌了。况且军营里的豆芽泡菜一直在做,虽一斤赚不了几文,但也是个进益。
  当然,既然合作,叶秋也想人家的生意好做。便帮着杜大娘,给它起了个好听的浑名,“……在你们店里,不如就叫相思钩。只是你们可要记得,这菜虽好熟,但上面的豆荚一定得煮透才行,否则吃了会拉肚子的。”
  那掌柜的记下离开,回去把签下的文契交给杜大娘,尤其重点说明了豆芽菜一定要煮熟,才能食用。
  杜大娘听着微叹了口气,却是什么也没说就让掌柜的退下了,另找了心腹去见侯亮,“告诉他,我这儿有的,都是些房事中见不得光的药。要让人查不出来,还请他给份药来。”
  ……
  做成一笔大买卖,叶秋很高兴,“咱们弄点好吃的吧,你们想吃什么?”
  大城市就是这点好,买东西可比乡下方便多了。今天小伍出门,买到小半只猪,可把叶秋高兴坏了。羊肉虽好,天天吃也受不了,还是猪肉比较日常化。
  只是原先谈到这个话题都很活跃的众人,今天却是有些沉默。
  连最贪嘴的小道长都说,“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要不。地瓜你说想吃什么?”
  看他那讨好的模样,叶秋瞧瞧儿子,心中微叹。到底是小孩子,再怎样给他做思想工作,还是有些恹恹的。
  冲数这是怕又惹到他不高兴了,着力在修补二人关系。
  想想为了个不知道是谁的渣男,弄得全家不开心。实在是不划算。叶秋便笑了。“不如今天就做狮子头吧,上回给你们做的是蒸的,这回我做炸的。保证更好吃。不过这个可不白吃,你们得帮我和面,做一样点心才行。”
  称心最会看人眼色,顿时过来捧场。“行啊,你说怎么做。我来帮忙。”
  叶秋笑道,“都去洗了手,地瓜也去,谁要不给我做啊。我可就不给谁吃了哦。”
  好吧,一个共同的活计就把众人都打发到一起去了。
  可他们哪里会做饭?那面揉得乱七八糟,一时稀了得加面粉。一时干了又得加水,连老蔡那样的厨艺都看不下去了。这面里可是加了好几个鸡蛋的。这样糟蹋真的好吗?
  数次想要去帮忙,可叶秋不许,就让儿子跟冲数,称心三人在那瞎忙活。
  这边让老蔡和蔓儿剁着肉准备做狮子头,那边她自己守着宝贝铁锅,慢慢的炒香一锅黑芝麻。
  当李雍走到门口,闻到那股浓香时,都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再看秦彦一眼,眼神中明显带着怀疑。
  还有心情做饭,是很难过的样子吗?害他还紧张了那么半天,扔下军里的事就跑来了,这不是在骗他?
  秦彦翻翻白眼,“算我瞎操心,您请回吧。”
  男人瞥他一眼,一把将门推开。来都来了,先进去看看再说。
  可这一进门,就瞧见叶秋笑得很开心。而那边揉面的三个家伙,已经不能看了。
  脸上手上全是面粉,糊得跟三个鬼似的,而他们的面前,还摊着一盆,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
  可看到他站在门前,那个平常总是欢快的跟小狗似的,扑过来甜甜叫叔叔的小不点没有动静,只愣了愣,就站在了那里。
  男人眸光沉了沉,往前踏了一步。可小家伙还是没有动,反而垂着小脑袋,甩着手上的面糊糊。
  “这是干嘛?你不会告诉我,今天是他们做饭吧?那我宁可不吃了。”秦彦夸张的大叫着,打破这沉闷的气氛。
  叶秋瞧他二人一眼,脸上笑容顿了顿,又很快恢复如常,“要是今天不动手的人,都别想吃饭了。我可先说好了,今天我做红烧狮子头。你们什么时候把那团面揉好,我什么时候开始做。老蔡和蔓儿不算,你们弄完就歇着去。小伍也不算,他劈了柴,还干了好多活。二位大爷,你们也下场吧。”
  叶秋原本是开个玩笑,可没想到,男人默了默,过去洗了个手,就走到小地瓜身边。把他的袖子撸高,把那双小手上怎么也甩不掉的面糊糊扒拉下来,然后黑着脸问,“怎么弄?”
  左右看了看,蔓儿老蔡都不敢动,只有叶秋顶着低气压上前,重加了面粉,“慢慢往中间揉,别慌着加水,一点点来。”
  行了。只要她做个示范,男人就开始行动了。
  除了开始时有些笨拙,后面越揉越好。他力气大,又懂得控制力度,原本给三人揉得不堪入目的面团到了他手上,开始变得乖巧听话。
  不知不觉,一大团面,已经揉得光滑细腻。
  可以了。
  叶秋示意他停下来,让那两个不会揉面的家伙去把蒸馒头的蒸笼刷洗干净备用。等面团醒了小半个时辰,指挥着男人把面团擀成面片,然后切成小指宽的面条。
  “那跟谁的小指一样?”男人憋了半天,还是问了一句。斜眼瞟瞟女人的手,光她跟他差别就很大了好不好?
  叶秋随口道,“跟地瓜小指粗最好。”
  是吗?小地瓜又来了精神,“我来!”
  他钻到男人身前,高高伸着小指,在面片上比划着。男人看看他,随着他的小手移动,一刀一刀的精准落下,连粗细都不差分毫。
  然后是叶秋的活了,把面条炸制沥油,摆进抹好油的大蒸笼里,然后拿水把麦芽糖熬至黏稠出丝,便把糖稀和炒香的芝麻均匀的撒在炸得胖嘟嘟的面条上。
  然后换男人,拿擀面杖大力压平压实,放凉后翻出切成小块,就是美味的萨其玛了。
  耶!终于品尝到自己劳动的美好成果,小地瓜也真正高兴起来,举起两只小手,欢呼着冲男人拍过去。
  这动作男人见他跟他娘做过,犹豫了一下,果断出掌。
  小手拍到那双大手时,小地瓜忽地又有些不好意思了。可男人不知怎么想的,忽地把那双小手抓住,顺势又把他抱进怀里,轻轻拍抚着他的背。
  小地瓜僵了僵,然后主动靠在他怀里,把小脸埋在他脖子上蹭了蹭,忽地不好意思的笑了,说,“叔叔好棒!”
  所有的人,包括叶秋都松了口气。
  这一刻,她是感谢这个男人的。谢谢他,给儿子一个正面健康的男性形象,把他从阴影里拉回到阳光下。而这,是她这个母亲,做不到的。
  秦彦打着哈哈说笑,“你要的糕点做好了,你是不是也该做狮子头了?我们还等着吃呢。”
  没问题,叶秋守着油锅,继续开炸。
  忽地,有人来了。
  思思姑娘换了一身朴素装束,怯怯的站在门口。
  叶秋一愣,“思思姑娘,你找谁?”
  ※
  啊啊,作者君的手速实在是太渣了,写到现在才弄出第二更。还没吃饭,要等第三更估计就有点晚了。要不你们先歇着吧,我吃了饭就开始码。今天欠的180+,和即将到来的210+,我明天一起加。只差几票了,应该会到吧?哈哈。也谢谢大家的打赏,暂时没空回留言加精,我都看到了的,mua~~

  第108章 这又何必
  
  思思姑娘今日得到消息,知道有人,还是位年轻美丽的小娘子拿那块蓝灰色的料子来做衣服后,她在依云楼里就坐不住了。
  打听到客人的地址,她甚至不惜装病,避不接客,然后找丫鬟换了身衣裳,急急忙忙找了来。
  她都打算好了,就说自己是受主人吩咐,来送礼物的。到时随便编几句谎话,只要能见到这家的女主人就好。至于她会猜是谁,那就不管了。反正她是来送礼的,总不至于把她赶出去吧?
  只是思思姑娘万万没想到,她居然会在遇到这位女主人时,就被人一语道破身份。更加没有想到,她在这里不仅会遇到心上的那个男人,更有一个熟得不能再熟的熟客。
  “哈哈,思思,你是不是好些天没见我,特意来找我的?走走走,咱们出去说。”秦彦眼看事情不对,赶紧迎了上去。
  不管堂弟对这女人怎样,但她却是一心痴恋堂弟的。这让叶秋看着,总不大好吧?
  可思思眼看着自己的心上人,哪里肯跟秦彦演戏?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我,我不是……”
  叶秋顺着她焦急的目光看过去,心中微动,瞬间明白七八分了,再看她这副梨花带雨的样子,忽地有些不忍心。
  伸手把秦彦一拦,笑道,“既然有客人上门,哪有叫人家出去的道理?正好晚饭好了,一起坐下来吃顿便饭吧。思思姑娘,请进。”
  看她这样大方爽朗,思思心头一松,可真的进了屋。她又有些局促不安了。这么多年,她一直在青楼里过着迎来送往的生活,这样走进普通人家做客,还是头一回。看着那围成一圈的炕桌,更加无所适从。
  叶秋笑了笑,“地瓜,起来让阿姨坐。你坐到娘这边来。”
  小地瓜听话的起身。却被身边的男人拉住了,揽进怀里。已经恢复过来的小地瓜也不客气的坐在男人的大腿上,望着叶秋说。“我跟叔叔坐。”
  真是不懂事的小电灯泡。叶秋也只能帮到这里了,让思思挨着男人坐下,就准备上菜了。
  秦彦瞟了皱着眉头的李雍一眼,给个无可奈何的眼神。自回位子上坐下,没话找话道。“你怎么认识思思的?”
  这个话题思思也很好奇,叶秋笑道,“那天你们楼的杜大娘找我去谈买豆芽的事,我见过你一面。不过你可能没留意到我。”
  哦,大家懂了。
  只男人目光却沉了沉,“她买的什么豆芽?”
  秦彦帮着解释。“新菜嘛,她们那店总是喜欢标新立异的。还给了二十两银子。买断了以后在潞州城的专卖权,但不会影响到你们军营里的供应。”
  男人再看叶秋一眼,眉头轻皱,却没有吭声。
  只思思忽地想起自己带的礼物,赶紧拿了出来,“这……这区区薄礼,不成敬意……我,我不知道你们都在……”
  看她越说越着急,都快语无伦次的样子,叶秋笑着把东西接了过来,解了个围,“谢谢,真是有心了。哟,是猪蹄啊,正好加菜。”
  思思羞得脸通红,她因为慌着出来,也不懂寻常人家的礼仪,就还是到楼里的厨房顺了一对卤猪蹄。
  叶秋闻闻味道,就知道跟男人上回送来的是出自一家。再看他一眼,眼中多了一抹似笑非笑的表情。看得男人很不舒服,眉头皱得更紧了。
  把猪蹄破开,分成小块摆上桌,叶秋也端上自家的晚饭。
  主打自然是红烧狮子头,然后一个清炒豆芽,一个炝炒白菜叶子,再一个白菜杆子炒肉皮和一份泡萝卜。再配上分量十足的小米粥和大馒头,就是顿很家常但美味的晚饭了。
  可思思没吃过这样的晚饭,战战兢兢的捧着那碗小米粥,小口小口的吃着,好象闯进了老虎窝里的兔子。
  叶秋瞧着好笑,又有几分可怜,拿勺子给她碗里舀了一只小孩拳头大的狮子头,“你尝尝这个,不要怕发胖,很好吃的。”
  思思道了谢,小小口的尝了一下那个大肉丸,忽地面色一变,“你,莫非你也是南楚人?”
  叶秋一愣,思思却红着眼,象是要哭了,“自我幼时离家,这已经有十多年没吃过这么正宗的葵花献肉了。也只有南楚的做法里,才会加荸荠。”
  狮子头原名就叫葵花献肉,加荸荠更是南方流行的做法。看她象是见到亲人般伤感,叶秋倒有些不好意思了,“我也不知道我是哪里人,不过我挺喜欢吃荸荠的,难得今儿看到集市上有卖,就买了些。”
  思思连忙道歉,“对不起,是我失态了。”
  叶秋笑笑,“是我不好意思才对,没想到勾起你的思乡之情了。既然是你的家乡菜,你就多吃点,再来一个!”
  男人冷着脸看叶秋又从他面前抢过汤勺,给那女人舀了一个,摸了摸眼巴巴等着的地瓜的小脑袋,直接拿筷子给他戳了一个回来。
  出手又快又准又狠,半点汤汁没有溅起。
  小地瓜仰着小脸,望着他甜甜一笑,抱着他的筷子,就那么啃着。啃两口,看他一直在啃干馒头,还把那肉丸往他嘴边送去。
  秦彦瞧得直摇头,他这个堂弟可是出了名的洁癖,从不吃别人的口水。从前在宫宴上,先皇赐他菜,他都嫌弃有太监试吃过的口水,拒绝了。如今——
  如今他那个有洁癖的堂弟,毫不犹豫的就一口咬掉半个肉丸子,还连着地瓜咬过的小牙印。
  啪嗒,秦彦串在筷子上的大肉丸子掉下来了,落在身上,溅一身的油。
  跪坐在他身后吃饭的称心赶紧把丸子捞走,顺便给主子囫囵抹了几下油。
  去去去,没见越抹越多么?秦彦悻悻的白他一眼。二话不说,埋头戳肉丸。
  管别人怎么吃,没见男人一带头,这一大盆子肉丸被戳得飞快么?再不抢就没有了,那两个女人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吧。
  可思思应酬恩客没问题,却真的不是一个适合到寻常人家做客的人,吃了肉丸她就望着小地瓜问叶秋。“这是你儿子呀。那你相公呢?”
  一语出,一桌子人象是同时被点了穴一般,又顿住了。
  秦彦筷子上的肉丸子这回悲催的掉到桌上。又滚到炕上,幸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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