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丑小丫飞啦-第1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那一日,正当我挤得不成体统的时候,在另一排有个声音非常激动地冲着我喊,“小丫,小丫,这么巧啊,你也在饭堂打饭?!”这是自我出生以后听到的最傻里傻气的话,中午就那么短的时间供吃饭,我不在饭堂,在哪里打饭啊!我回过头去,刚想数落这个白痴孩子一顿,转过头一看,原来是我的“救命恩人”——田小龙。我即刻和言悦色地说,“是啊,是啊,真巧,你也打饭!”其实说完这话,我就觉得嘴里吃了千斤肥肉,实在是恶心的不行了。我故意找句话说,好马上忘记刚才愚蠢的对话。“小龙,就你自己啊?!”“是啊,每天我都和同桌一起来的,他今天有点事,来不了,我帮他带回去!”“哦。”“对了,你认识他吗?”他闪烁着迷人的小眼睛,期盼地看着,好像我很应该知道他的宝贝同桌是谁似地。

“谁啊?”“金宇啊!”“金宇是谁啊,谁是金宇啊?!”我疑惑地看着他。

“你是张村的吗?”田小龙竟然怀疑我的身世。“当然了!要不然还是你们小小村的啊!”我带着严重的枪药味儿。“是张村的不认识金宇?”“金宇什么人啊,我凭什么一定要认识他?”“他也是你们张村的,你不认识?”“啊?哦,不认识。”我平定极了,好像金宇是一个与我毫无瓜葛的人。其实,本来就毫无瓜葛。

“我问他认识你不,他也说不认识!”虽然听起来有些失望,但是,确实不认识,我对他也不是很感兴趣,就淡淡地“哦”了一声,把这平淡无奇的名字搁浅。“金宇”这两个字,是很难让人产生兴趣的。至少,于我来说,是一个很俗气、很大众化的名字,所以,我很不在乎。

人生很是奇怪,有很多离奇。在月假回家时,又和帆帆一起拼车,帆帆非常兴奋地问我,“小丫,你认识金宇吗?”我失落地看着她,“不认识!田小龙也问我了,他说金宇也不认识我!”“哦,你应该不认识,他小时候没在村里上过学,你没机会认识!”“啊,那他在哪里上的小学?”“城里。”“哦”

在一旁的陆映雪非常好奇地看着我和帆帆,“你们张村还有你们两个都不认识的人呢?谁啊?”“有啊,我们班的金宇!”帆帆非常自豪地回答。单看金宇两个字,真不像是很传奇的人物的名字。土里土气,没有创意,听着很是没有振奋人心的意思。所以映雪也没有多问,顶多添了一句,“帅吗?”,这是那个年龄的我们听到一个男生的名字后都会问的话。帆帆又非常自豪地回答,“长得可以!”我泄了一口气,暗暗地想,“我就知道,凭这名字,人就出奇不到哪去。名字养人,这么一个名字,太普通了!”

映雪在高一时就和帆帆在一个班里,我们经常在一起拼车回家,很实惠。一路上,映雪是我们当中的活跃分子,会讲很多笑话,为我们打发时间做了极其巨大的贡献。

回家后,才得知菁菁退学了。菁菁在高二报到那天退的学,我竟不知道。那天,我看到她很兴奋地和我打招呼,可是,没想到她在那天没告诉我,她那天要退学。她伪装得很开心,其实心里暗藏着忧伤。外表坚强的孩子,总会假扮快乐,仿佛快乐是与生俱来的。

那段关乎菁菁的记忆,近乎于空白。上学的孩子很难记住已经在上班的孩子的事情,因为见面的机会甚少。只是听说她辍学后去的扣板厂,陆郅男也在那个厂里工作。恭喜他们吧,能在一起真是幸福,即便是工作的时候。真希望她能完成我和帆帆当时都没完成,以后更没有机会完成的心愿,最后能与陆大帅哥修成正果,也不枉姐妹三人曾经那么喜欢他。

第六章 第二节 缘来是你

 我和尹诺几乎是形影不离的,连上厕所也结伴而去。除了晚上就寝不能在一起,因为我们不在一个宿舍。

某日,我和尹诺一起奔向操场的“大香树”下的厕所,因为,那个大香树特别香,让我们感觉不出来进厕所的痛苦,所以我们一如厕就奔向那里。那个树据说是二中建校时栽下的,很粗很粗,活了五十年了。粗壮的枝叶夹着很多大大的紫色的花,香香的,我们非常喜欢它。只是,本人才学疏浅,至今未知其名,惭愧啊!

出来后,我们手牵手,大摇大摆地走回教室。尹诺刚迈进教室,我就又被熟悉的声音叫住了。“小丫!”我回头一看,是田小龙,笑眯眯地看着我,我以为他找我有什么事,就让尹诺先回到座位,我就好奇地盯着他。他像小甜甜一样,从身后变出来一袋子水果,透过不厚的红塑料袋,我能看见里面有香蕉,有苹果,有橘子。他把它恭敬地递给我。我那个激动啊,半天吞吞吐吐地吞不出来俩字,“给……给……”“给米晓慧的!”他羞羞涩涩地看着我。尽管没有镜子,我还是能感到脸的惨白。“我就知道我没那好命。”我刻意压抑嗓子,只让声音传递进我的心里。心里虽然很不是滋味,但为了还他高一入学时的恩情,只能硬撑着笑容,“好好好”刚要转身,就被他叫住,“哦,对了,小丫,我又问金宇了,他还说他是张村的,但不认识你!你说一个村的,同一届学生,怎么可能不认识啊?”他眯着他那迷人的小眼睛,笑呵呵地说。“不认识就不认识呗!一个村的还不认识,只能说我们两个没有缘分!”“嗯,我看也是!”这个小田同志,随声附和也不分场合,根本就不知道我会有多伤心。我的性格很是极端,但也有不极端的一面。但凡我讨厌的人,只要和他稍有关系的,我就讨厌,比如说狼外婆,我恨之入骨,连带着笨笨,连带着笨笨的爸爸。一般的人,我都会很喜欢认识的,况且帆帆和小田都很重视他。这样的人,我更应该认识,即便是个未知的人,即便我没有机会认识。

我把小田同志的水果拎到米晓慧的桌子旁就递给了她,“小米,这是田小龙给你的!”她的脸顿时红了一片,好像喝了点酒,微醉的样子。大多数女孩都会这样吧,大多数初恋的女孩更会这样吧。不用想,他们肯定有内幕。

米晓慧是不会那么容易羞涩的人,虽然她也长着大大的眼睛,看似淑女的温柔的眼睛。只是,她的眼睛只有在不笑的时候才特别淑女,她又是那么一个爱笑的女孩,除非眼睛废掉她才会不笑。我一看她便会想起童年时那个淘气的小叶子,一点都不淑女。可惜了她的父母恩赐了那么淑女的名字给她,真是白瞎了这么淑女,这么好听的名字了!

我从他们的恋情没看到半点不成熟的影子,看不到特别幼稚的举动。只能说他们都太成熟了,所以特别善解人意,特别为对方着想。米晓慧从来都不会缠着小田,像其他女孩那样,让男朋友他买这买那,要什么生日礼物,情人节礼物,圣诞礼物,认识礼物,恋爱一个月纪念日礼物,恋爱两个月纪念日礼物……

在考试临近时,米晓慧总会偷偷地往高二(17)班递笔记本和课后参考书。笔记本是自己精心整理的笔记,整洁的字,清楚公整地排在干净的纸张上,像一个纯情的少女,在静静地等着她心爱的人。想必小田同志每次考那么好的成绩,都与他的贤女友小米分不开的。这样的情侣,在二中那么嘈杂的环境中,应属最最干净的、不容侵犯的爱情!

时间如白驹过隙,我们又一次放假回家了。待我们收拾好东西,奔学校门口时,帆帆看到了帅哥,抑制不住兴奋,非常激动地说,“你看,你看,是他!”我顺着帆帆的手指朝那边看去。眼前一片光明,在不远处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孩背着偌大的书包,也朝着校门口走去。“他是谁?”我不禁问道。“金宇啊,我跟你说过的!……”我已经顾不得听帆帆再说什么了,也无心去听。心猛烈地跳着,乱了章法,好似一匹小野马要驰骋草原。

我痴痴地望着他的背影,完全被他甜美的笑容迷住,不知所措。那笑容,那背影,那个人,很是熟悉,仿佛上辈子就见过。脑海里顿时闪现《新白娘子传奇》里白素贞初见许仙时的场景,白素贞认出了千年前的那个救命恩人,而且有通天的法术,一眼看出了他的前世做过女人。虽然我没有法术,我也有这种感觉,我认识他的!那么清秀的脸,根本不像男孩子的脸!我怀疑他上辈子是个女孩,要不然就是千年蛇妖,把我迷住了。我的心底里洋溢着故人重现的幸福,好像终有一天,我会嫁给他,像白娘子一样,嫁给自己喜欢的人,过着无比幸福的生活。

我在心底里多么想冲他大喊一声——“喂,你站住,我想认识你啊!”可是,对于这么多年来都循规蹈矩的我来说,那么冲动的举动也只不过是在我的心海里冲动一下罢了。

在出租车上,陆映雪侃侃而谈,一路上说的都是金宇的事。“那个人就是金宇啊,长得还真不赖!你们村还有长成那个样子的男生呢?你们真应该感到荣幸!”“嗯嗯,他长得是挺帅的,而且还是班长呢!”帆帆听映雪这么大肆赞扬她们班的帅哥,自豪感油然而生。我在一旁静静地、饶有兴趣地听着金宇的事,无由地也生起了自豪感。暗自想着,“金宇还挺积极,学习也一定很好吧?”像我这么循规蹈矩的女孩,最最喜欢的男孩是不止形象好,学习更要好!

就在我兴奋之时,帆帆说了一句非常噎人的话,“他这个人啊,不爱学习……”后面的我就懒得听了。真应了那句在校园里流传甚广的话,长得帅气的人都不爱学习!我有些失望,默默地看着窗外,心不在焉地听着帆帆和映雪的对话。

时间就在我心不在焉的时候,心不在焉地过去了。很快到了张村,帆帆的家距离最近,帆帆先下车,向我们挥手告别。我们把车票钱给了帆帆,让她一起交给司机。然后,车继续驶向前方。到我家后,司机说什么都不往前走了。映雪和我一起气愤地下车,抱怨着坐车太没经验了,不应该先给钱的。司机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钱一到手就变脸了。我对映雪说,“别急,我去取自行车,马上送你!”说完,冲进家里,把书包往炕上一扔,推着自行车就往外走。爸爸和妈妈异口同声地问,“吃饭了你往哪跑啊!”我紧迫地回了句,“去送同学,马上回来!”

映雪感激涕零地看着我,然后兴奋地跳上自行车。我载着她,穿过小树林,又碾过石拱桥,骑过一段被修好的笔直的马路,一直向前冲。冬季的梨村死气沉沉,梨树的枯枝上还残存着败叶,招摇地随着寒风翩翩起舞。在路上,映雪还没丢失兴奋劲儿,“小丫,你真不认识金宇?”我默不作声,她也不便多问。我加快速度,蹬着自行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映雪送到家。她归心似箭,跳下自行车就往家里冲,冲了两步想起恩人还在后面呢,就转过身,非常不好意思地看着我,“小丫,要不不在我家先休息休息?”“不用了,我还是回家休息吧!”我用尽浑身力气,猛蹬自行车,以最快的速度返回家去。

一月不见,如隔三秋,爸爸和妈妈见我第二次回来,很是亲热,“小丫,快点快点,就等你开饭了!”妈妈揭开锅,端菜端肉,爸爸忙给我夹菜。我感觉无比幸福。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家终于摆脱了一日三餐无肉的日子,这得归功于我的四姐和妹妹,放弃了上学的权利,纷纷退学去赚钱了。我们小时候的愿望就是挣钱,她们正在完成愿望,也减轻了家庭负担,真是可喜可贺。

正因为四姐和妹妹都在外打工,所以,我回来了,地位颇高。我想,每个孩子都应该有地位显赫的时候吧,谁让咋爸咱妈想咱了呢!这年头的父母,不知道咋变异的,对自己的父母相对孩子似的,对孩子像祖宗似的,生怕哪方面惹祖宗不高兴。好话哄着,好菜伺候着,还得听孩子唠叨,“妈妈,菜咸了!你怎么放那么多盐……”面对白发苍苍的老妈子,无论饭菜咸淡,我都会默默地、装作很高兴的样子吃下去。饭已至此,发牢骚又如何?既熟之,则吃之。

第六章 第三节 我的幸福

 有一次放学,我出乎意料又合情合理的在校园里遇到了金宇。二中几千人一天遇到几十个已属不易,我却在这几千人中有幸遇到了金宇,可喜可贺。

那天放学,我拽着严妍就往食堂冲。端着胜利果实兴高采烈地回来时,刚巧遇到金宇和田小龙端着饭盆从教学楼里走出来。距离一点一点靠近,我在心底暗想着比较有创意的台词。可是,当与他们的距离到了刚好能打招呼的时刻,我心跳加快,控制不住自己所想,只憋出了三个字加一个感叹号——“田小龙!”

他此时正在笑嘻嘻地和金宇边走边聊,好像金宇对他施了魔法,田小龙笑得合不拢嘴。听我一声没有底气的招呼,田小龙条件反射般地看着我,“小丫,这么③üww。сōm快啊!”我“昂”了一声,轻轻扫了金宇一眼,然后,我们各奔一方。

那一刻,我多么希望时间能静止啊,我就可以那么放肆地盯着那个叫做金宇的阳光帅气的男孩肆无忌惮地看。任凭风吹雨打,我都不怕,只要能一直看着他,我就感觉是我莫大的幸福。

我多么希望能认识他啊!可是,表面阳光内心阴霾的兰小丫就是名副其实的丑小鸭,长不大的丑小鸭。没有美丽的翅膀,没有白天鹅的自信。我就是那么一只卑微的丑小鸭,怎么敢拍打丑陋的、稚嫩的翅膀,走到装满阳光的金宇的面前去献丑呢?!我只能抓住每一次打饭的时间,如扫描仪一般地扫描着金宇的踪影。

爱情真是奇怪的东西(姑且叫这种感觉为爱情吧),我竟每天都那么快乐,只因每天中的那么多秒钟里,我能远远地望着金宇几十秒,然后又近距离盯着他几秒。短暂的相遇,总会带给我长久的快乐。然而,上天对我很好,我受宠若惊,竟然在村里遇见了金宇。十七年里一直没见过金宇影子的村里,竟然神奇般地恩赐了金宇的身影加实体。

那是高二下学期后的暑假,那个夏天,太阳很毒,傍晚,我和妹妹在村里散步。刚离开家不远,就远望一个坦胸露背的帅气小伙骑一辆自行车飞速向我们驶来。在距离我们二十米的地方,我定睛一看,“金宇”我嘴里默默嘀咕。然后很自然地问妹妹,“帅吗?”妹妹漠不关心地回了句,“不帅!”然后疑惑地看着我。我气得与她争执起来,“你小丫头,什么眼光啊?!”“不帅就是不帅!”她还理直气壮。无奈,我无言以对,只好默不作声,和她步调一致地向前走。

当我们快到皂荚树下时,从身后窜出了两个身影。一个是金宇,边骑边笑;另一个看似是他的妈妈,车子后面绑着锄头,想必是下地刚回来。阳光透过皂荚树的浓荫,打在金宇俊俏的脸上。妹妹终于开窍了,激动地看着我,“是挺帅的啊!”我得意地想,“那是!我兰小丫喜欢的人,怎么能不帅呢?!”

他们母子的身影,渐渐地消失在夕阳的残光里,构成一幅美丽的图景,刻在我的脑海里。我的脑海里掀起了惊涛骇浪,在强烈地告诉我,“你很幸福!”然后,我就露出了幸福的笑容。到晚上睡前,脸上还一直灿烂着,一直到美美地睡上一觉。或许,这已经足够,至少,我能每天都看见他那天真烂漫的笑容,就那么远远的看着他,然后,经历每一次擦肩而过,而不去惊扰他,这就很幸福了。要不然,能怎样?我只是一个未长大的丑小鸭,连接近自己喜欢的人的勇气都没有的丑小鸭。

第六章 第四节 喜欢你的傻

 那几日,我和严妍打饭回来的路上没见遇见金宇去打饭,只见小田田端着饭盆,旁边换了一个人。我心纠结了一阵,难受的要命。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彻底被《诗经》所折服,那么形象、生动地描述了我见不到金宇时的苦痛心情。然而,这种苦痛却纠结了我三天。难道这三天他都没有吃晚饭?这个问题,当我再次遇见他时,已经成为无所谓的问题了。

那一天,我看到小田田身旁有两个人时,美得忘了自己是谁了。只知道傻傻地远望金宇,然后,把“金宇”这两个字扔进我的心里,然后,在心底荡起一阵涟漪。

他那天穿的是深红色的羽绒服,我最最讨厌的深红色。因为,深红色的衣服穿在我身上,总会把脸上的红血丝映得熠熠生“灰”,脸色难看极了。那衣服穿在他身上显得特别艳,当他们走近时,我看到了他的头发剪短了,很傻的样子。我习惯性地和田小龙打招呼,却把目光不习惯地盯向他。他好似,我和他很熟似的。他好似有感觉有人在盯着他,那一瞬,他也看着我。我看清了他头发被理发师糟蹋之后的窘样,傻傻的,特别可笑。我忍不住偷偷地笑,心里漾满了幸福。他的傻,好喜欢。我真是一个奇怪的女孩,特别喜欢看他傻里傻气的感觉。或许,只有他傻里傻气,才能不那么难接近。我才能渐渐勇敢地走向他。

帅哥和常人不同,常人通常是打理后会越来越精神,金宇却不是这样的,每次剪完头,他的头发都会像被人践踏的小草一样,惨不忍睹。傻得可笑,傻得可爱。只有生长些时日,才会渐渐看顺眼,恢复他的帅气。从这一点,我觉得金宇特有忍耐力和勇气,每次剪完头照常如往日一样频繁在人前穿梭。如果我是他,剪完头先把理发师揍一顿,以解帅气消失之苦。

金宇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却也那么平凡,和我一样偏科,只不过,他偏的是政治,我偏的是英语。每次成绩一下来,我都会看帖在墙上的年级成绩表。他总会是被学校抛弃在后面的,无人问津的。只有政治,在年级里都是属一属二的。而我顺便看看才子的成绩,让我大跌眼镜。昔日的才子,在今日竟与我的成绩并列了,由班里的第三名退居班里第十八名。

高三了,各种考试也多了起来,很快又面临月考,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我的宝贝同桌尹诺会和我心目中的宝贝男朋友在一个考场考试。煎熬了两场考试,回到教师时,尹诺抑制不住兴奋,笑嘻嘻地对我说,“小丫,是的,你说的没错,我和他在一个考场考试!那个人还真帅啊!”我习惯性地自豪起来,好像他与我有什么关系似的。

下午,据尹诺来报,金宇喝高了,进门就对着一个他们班的女生说,“高姐,我今天中午喝高了!”他还挺自豪。考试时,酒劲儿上来了,他边答题边睡觉。而且,那场考试是政治。

成绩单下来后,小月班长挺直了身子毫不费力地将它贴在了墙上。下课后,我第一个蹿过去一览年级千人的成绩。在前面查了好半天,眼睛瞪得有些酸了,又费力地挤过人群,去后面看。从后面看情况稍微好一点,我学会了大致浏览,盯准姓“金”的,幸好学校没那么多姓金的,我只浏览到第一个,就定睛瞥了一下后面的字——金宇!终于看到你了,那个名字,好像很开心,在笑嘻嘻地看着我呢,正如金宇每天都灿烂的笑容。我兴奋极了,好奇地看着后面的成绩,语文,将及格;数学,差几分及格;英语,68分?满分可是150分啊?他怎么能考这么点分呢啊?我又寻求了一点安慰,看了看他的拿手科目——政治,85分?太棒了!这么高,在年级一定是出众的了!想当年高一时期中考试,我政治考了81分就被同桌(班里的政治课代表)誉为年级第一,这次政治的单科成绩,第一名非金宇莫属了!我真为他自豪啊!

我看完金宇的成绩就立即回到座位,自豪地向尹诺汇报情况,“尹诺,你知道吗,金宇政治考了85分?”“什么?85分?他是不是睡觉梦到答案了啊?”尹诺对帅哥一向没什么好感,总认为帅哥就是在生活上万人瞩目,学习上一无是处的人。所以,面对金宇那么突兀的成绩,她大跌眼镜。“别瞎说,人家就是聪明啊!”“人家,你巴不得他是你家呢吧?”这话说得我羞愧难当,脸唰地红了,我怎么有勇气把那么好的男孩据为己有呢?再说,我们差距好大,不知怎么了,就是感觉自己配不上他。一个从小就不知快乐为何物的我,怎么配喜欢一个那么快乐的男孩。那么阴霾的我,怎么忍心在他阳光的世界里染上一点阴霾?那种想喜欢却不能喜欢的感觉,真得难受到极点。眼睛一酸,泪水失控地滑落……

眼见尹诺收拾书,准备回寝室,我也收拾书包配合,我们结伴而行。一路上,脑子里除了金宇的笑容,就是“金宇”傻的可爱的发型,和金宇这两个字,不停地闪烁。

我的心有些沉重,也有数不清的快乐。我到底该不该喜欢他呢?即便他不喜欢我,只要能看见他,我就感觉很快乐了!在爱情面前,快乐如此简单!为了短暂的快乐,即便会换来长久的悲伤,我也不怕了!喜欢就喜欢吧!我对自己说,“我要一直喜欢下去,看我的快乐能延续到多久……”

第六章 第五节 超喜欢你,熊掌

 第六章第五节超喜欢你,熊掌

高三上学期还未过完,学校里传的沸沸扬扬,说要搬学校,到最后的那个月,那个“谣言”终于成为现实了。“幼年的现实”在成为现实之前总会被人唾弃,称为谣言。

当老师向我们宣布搬校的时候,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