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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遇上特种兵-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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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乙簧豢裕羌毙芯�6个小时,毫不含糊。结果当他以为林晏是个女孩子时,她又待宝宝温柔的不可思议。
秦之岭有一个预感,经过这一次同走西滇镇,他还会发现这个姑娘更多的侧面。
林晏哄小孩的绝活还要拜大哥林修所赐,当年在美国读书时她可没少带侄子。那时林修博士尚未毕业,只有嫂子有收入,而美国的人工非常贵,因此如果哥哥嫂子有事情不在家,林晏就会去当BABYSIT,除了替哥嫂省钱,也因为林晏是真心喜欢小孩。
就像现在她虽然疲惫不堪,可看着宝宝单纯的像天使一般的双眸,立刻觉得精神百倍。
拉开冲锋衣拉链,把宝宝裹到怀里,嘴里哼的是天禄童谣《外婆桥》。
摇啊摇
摇到外婆桥
外婆叫我好宝宝
我叫外婆电灯泡
自诩为时尚青年的吴涯受不了了,面容痛苦地高声抗议,“能不能换一首有时代感的童谣。我小时候听《外婆桥》听地耳朵都出茧子了,心理严重有阴影。”
林晏没搭理他,哄着宝宝唱的更响了,糯糯的南方软语煞是动听,眼尾扫到有人走近,以为是吴涯,准备给他上一课。
“你别嫌它土,我在美国读书时,这首童谣秒杀我哥社区里的小孩。要知道,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不土,我喜欢。”
耳根摄到的是硬朗男声,林晏猛抬头,映入眸子的是那张棱角分明的脸。
“别光顾着低头照顾孩子,多看着点脚下。”秦之岭温和的说道,递过来一件军用雨布,“用这个把孩子包起来。你赶快穿好冲锋衣,吹了风容易感冒,还有吴涯,你也别拍了,当心脚下。”
交代完后,秦之岭就往队伍最前面走去。
望着男人坚实挺拔的背影,林晏心头如有暖流缓缓淌过。
吴涯意味深长的道,“终于注意到你身边还有一个我了。”
小女婴用手拉住林晏的衣服,嘴里发出”噢、噢”的语气词,林晏心领神会,又开始唱起《外婆桥》。
宝宝咯咯、咯咯的笑。
吴涯望天,郁闷的不得了。
在群山中走了半个多小时,山路突然变窄,最宽处也就一米多,正宗的羊肠小道。
果然如周德旺所言,通往县城的小路崎岖难行,一边是峭壁,另一面是悬崖。
越接近翻山口,路越窄越陡峭。
大部队走的极为缓慢,队伍从三,四人并排,变成了一条直线,战士们分散在人群中,前后招呼着老乡。
又走了一会,不知道谁在前面大叫了一声,要过山口喽。
林晏和吴涯同时抬头,不约而同变了脸色。那山口窄的只容一个人贴着峭壁通过。
“自古华山一条道。”
“蜀道难于上青天。”
两人嘴里吐出的是中国古诗词里形容难行之路的词句,用在这里再恰当不过。
作者有话要说: 下面一章里,林记者面临天堑的考验。秦少校会袖手旁观吗?
☆、携手过天堑
秦之岭和周德旺,谭大任商量后,采取的策略是,两个人一组一前一后通过。
一个战士搭配一个老百姓,发烧的,腹泻的,腿有外伤的,一律由战士搀扶过去。战士人数少,要多往返几次,幸运的是过山口的窄路不长。
大部队停下来,排队等待过山口,原则是老弱病残者先过。
虽然是险象环生,但前面的人都安全通过,毕竟老乡们都是山里长大的,连年纪最大的老阿姆也跟着金鑫翻过山头去了。本来她想带着宝宝,但实在无法抱着孩子走那窄窄的峭壁,而孩子又不认可金鑫,只好托付给林晏。
林晏看着怀里打着哈欠的小脸,顿觉压力山大,“吴涯,我怎么觉得自己抱着一枚炸弹呢。”
“可惜我这么帅的帅哥,她竟然不要我。”吴涯愤懑。
说话间,就轮到了林晏。
山里的天气如同孩儿的脸,说变就变。雨突然下地猛烈起来,从蒙蒙细雨变成了瓢泼大雨,风也呼呼的刮了起来。望着雨幕中模糊不清的山口,一向胆大不小的林晏也感到腿肚子有点发抖。
按照之前的排序,接应她的战士应该是金鑫,但从山道上返回的军人竟然是秦之岭。
少校手里拿着一条长长的军用背包带,很自然地从林晏怀里抱过了孩子,“来,我带着你们过去。”
大雨中,林晏抹了一把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她没想到这个男人会返回来就为了带她走,内心里瞬间被一种叫着动容的情感充盈了。
相比之下,秦之岭的情绪没什么变化,他脱下防雨衣,把宝宝脸朝着自己胸口固定好,然后冲吴涯道:“来,帮我一个忙。”
吴涯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用背包带开始绑宝宝。
“对,带子交叉穿,穿三次,力量要恰到好处,水手结会打吗?”
“你算找对人了。”吴涯熟练的打了个水手结,满意的看着自己的作品,其实就是简易版婴儿背带。宝宝被结结实实的捆绑在秦之岭身上,竟也不哭不闹。
秦之岭试了试,冲俊俏的男记者吹了个口哨,又穿上防雨衣。
“我们走吧。你踩着我的脚印。眼睛不要往悬崖下看,尽量贴近山体。”
林晏把头发一股脑塞进冲锋衣帽子里,调好背包的肩带长短,冲秦之岭点头示意,她已准备就绪。
秦之岭带着宝宝走在前面,林晏亦步亦趋的跟着。走到山口处,路窄的不到一尺宽。因为地势的原因,这里风大雨急,雨点噼里啪啦打在林晏的脸上,微微生痛,更可怕的是风呼呼的刮着,强劲地几乎能将她掀翻在地。
身体绷直全力对抗狂风,双手紧紧扒牢峭壁上突起的石头,人一点点向前挪动。因为用力过猛,手指关节都发白了。但即便这样,每挪一步都是那么艰难,一想到下面就是万丈悬崖,只要脚一滑就告别这个世界,她的心跳不由自主的直冲180。
直到看着前方秦之岭宽大厚实的背影,像乱码般跳动的心脏才稍微安定些。
老天仿佛要考验他们。突然,山体一阵震动。
秦之岭回头大喊:“不要动,贴着山体。”
林晏闻言,立刻贴在峭壁上,一动不动,手心里直冒汗。
接着又来了一波震动,烈度比刚才那波更大,山上开始有小石块往下滚。幸运的是,他们现在所立之处的峭壁往里成15度,石头直接从他们头顶滚到悬崖下,要是余震提早5分钟发生,林晏和秦之岭肯定会被石头砸下山崖。
听着石头从头顶处往下掉落的动静,林晏已经心惊的魂魄离体。
这还没完,第三波震动又来了。
山谷间传来低沉的轰鸣声,和早些时候泥石流发生时的怒吼一模一样。林晏了然肯定是近在咫尺的某处山体发生塌陷了,她不敢四处张望,只能听天由命的闭上眼睛,如果泥石流真的来了,那就是插翅难逃。
吴涯远远看到一抹红色身影吊在悬崖上风雨飘渺,他紧张的从阿弥陀佛念叨到耶稣上帝,接着呼唤阿拉,祈愿自己的搭档不要出事。可惜神灵们并没有显示神力,余震不断。
林晏身体紧贴石壁,她长这么大第一次尝到了绝望的滋味,那是一种我为鱼肉的无可奈何,人类在大自然面前就是随时被草菅的蝼蚁。
恍惚间,耳边飘来“别害怕,林晏,我在。”
凄冷风雨中,这个声音听上去似乎远在天边又近在耳边。林晏猛地睁开眼,看到秦之岭正努力往她这儿挪动,石头从他的头顶纷纷滚落,风把他的防雨衣吹的鼓了起来。
“秦之岭,别过来。我很好。”林晏吓得胆战心惊,几乎哭喊着阻止,生怕他发生意外。
秦之岭非但没有停下,反而加快了脚步,终于他的左手抓住了林晏的右手,用力按在石壁上。
“别怕,我在!”
林晏点头,早已泪流满面。
秦之岭看着她,一遍遍重复,别怕,我在,别怕,我在。
这样相互凝视不知过了多久,也许1分钟,也许10分钟,林晏觉得时间是如此漫长又似乎转眼一瞬间,恍惚间听到秦之岭喊道,跟着我,走!
林晏屏息凝气,全神贯注踩着这个男人的脚印,跟着他,走过了人生中最艰难危险的路。
翻过山口,远远的看到等候着的大部队,林晏止住了泪水,但眼睛依旧红红的。
“谢谢你,秦之岭。”
从今往后,她不再称呼秦之岭为少校或营长,而是直呼其名,因为他们不再是短暂相逢的陌生人,而已经是生死之交了。在他将她从百合基金会混蛋手里救出来,在他于千丈悬崖之上握紧她的手,她就暗自决定了。人活一辈子会认识很多人,有的只是点头之交,有些人却可以成为交付性命的朋友。
这柔柔软软的一声秦之岭让少校心头驷马奔腾,他压抑自己的心绪波澜,嘱咐道:“喝点热水,当心感冒。”
焦急的老阿姆跌跌冲冲走过来,抱过宝宝,朝秦之岭鞠躬感谢。
“营长,宝宝一直没哭吗?”金鑫郁闷的很,明明营长比他看上去凶神恶煞多了。
秦之岭拍拍金鑫脑袋以示安慰,同时表情得瑟,谁让咱有孩子缘呢?
金鑫抓耳挠腮想不通,林晏肿着两颗桃子眼,扑嗤一口笑了。
吴涯最后一组,安全通过山口,一看到林晏,马上来了个美式拥抱,“看你像风筝一样在悬崖上飘,我快被吓尿了,”
“多亏了秦之岭,否则吓尿的是我。”林晏感慨万千。
“他是一条汉子。”
劫后余生的欢喜感还没抒发完,吴涯就被大伙儿团团围住。
“刚才山那头发生了什么?”
“是不是又地震了?还是泥石流?”
做记者的哪有嘴拙的,吴涯更是能说会道,他绘声绘色的描述起看到的情景来,老乡们听的大有身临其境之感。
“再晚十分钟出发,咱们这百十来号人就被泥石流一锅端了。
吴涯最后的总结极为形象化。老乡们个个拍着胸脯暗自庆幸,同时投向秦之岭的眼光更炙热如火了。通过这件事,秦营长被归入“神算子”行列,大家对他推崇备至,就差顶礼膜拜了。
秦之岭笑眯眯的,嘴巴上谦虚着,其实内心颇有夏天喝冰啤看球赛的冰爽感,因为他现在掌握了人心,而只要掌握人心,这支“无组织无纪律的”队伍就好带了。
幸运的逃过了泥石流让大家欢欣鼓舞,进行的步速也快了不少。
山口这一边,视野完全不一样了,层峦叠嶂,望不到尽头,山上植被丰茂,溪水潺潺。正值暮秋,极目万山红遍,层林尽染,满眼尽是黄金甲。
林晏被眼前的秋色震撼住了,这里的景色丝毫不逊色于列维坦的名画《金色的秋天》。
周德旺指着大好河山,向秦之岭抱怨道:“以前我们镇附近的山可不比这里的景色差。就为了发展几个砖厂,把附近的山都开采光了。可不遭老天的报应了。”
听闻此言,跟在后面的谭大任脸色很不好。他当初是反对镇里办砖厂的,但镇长和乡长都支持这个项目,说要靠山吃山。其实能怪谁呢,大家都穷怕了。
天刚擦黑,大部队走到一个相对开阔平整的地方,此时雨也停了。
秦之岭下令就地扎营过夜,第二天天亮再起程。山里的夜晚冷得透心凉,温度连十摄氏度都不到,露宿一晚十有八九会增加生病的人数,但总比黑灯瞎火走山路来安全。
所谓扎营就是风餐露宿,因为既没有帐篷也没有炊具。战士们捡了些没有湿透的树枝,烧了五,六个火堆,大伙儿就近围着火堆坐下。
火光在瑟瑟寒风中摇曳着,要烤干衣服根本不可能,但总聊胜于无。
饮用水早就告罄。多亏了周德旺这个向导,说是附近有个山泉,于是秦之岭又派了五个战士收集了大家的水壶去取水。
因为穿着冲锋衣,冲锋裤和防雨鞋,林晏和吴涯没有老乡们那么狼狈,吴涯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跑去帮着小战士分发面包。
林晏一屁股坐到了火堆旁的空地上,她并不疲惫,但脚受不了。经过一整天长距离徒步,右脚起了大水泡,离开西滇镇时就发觉不对劲了,后来赶路,走得麻木了倒也不觉得什么,现在停下来了,钻心的痛反而一阵阵涌上心头。
踢掉登山鞋,林晏先是哈了哈气,为冰冷僵硬的双手取暖,然后去脱袜子,动作进行到一半就再也下不去手了,因为血肉和袜子早已粘在一起了。考虑到自己没有处理血泡的经验,而且人对自己是很难下狠手的,她抬头张望,发现医疗队的医生们都在忙碌,只能坐等吴涯回来搭救了。
坐了一会觉得更冷了,她索性缩成一团,双手抱膝,头搁在膝盖上,幻想起家里的热牛奶和拿破仑蛋糕来。
嗯,轻轻一咬,脆脆的,浓香芝士四溢。
正努力吞咽口水,突然一只手在她面前晃了晃,一抬头,是秦之岭硬朗的俊脸。
☆、聊天
“想什么好吃的呢?” 秦之岭把水壶递还给她,“你和吴涯凑活喝一壶吧。”
“谢谢,你怎么知道我在想吃的?”林晏脱口而出问道。
“你都快流口水了。”
啊?丢人了。林晏下意识擦了擦嘴。这个本能动作逗得秦之岭哈哈大笑。
知道自己被耍了,林晏窘迫不已,腹诽这个人精。
“脚起泡了?我看看。”秦之岭注意到她脱了一半的袜子,神色一敛,也不待人家姑娘同意,蹲下身抓起有血泡的右脚,凑近细看。
长期生活在兵营,一直跟粗糙的汉子打交道,少校完全没有男女授受不亲的概念。不仅如此,他还不懂怜香惜玉,动作粗鲁,林晏白皙的脚踝立刻留下了一道红印。
这下他傻眼了,没料到女人这么细皮嫩肉不经拿捏,顿时有点无从下手的窘态。
“没关系,你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我能忍着。”
还是林晏出言解了少校的窘迫,虽然来自雄性的气息让她全身每一个细胞都警铃大作,直接反应是身体僵直,脸色绯红,心跳足有180。
林晏的脚小巧纤细,脚踝精致,此时,小脚趾和第四个脚指都起了大血泡,已经往外渗液了,看着触目惊心。
“血泡要赶快处理掉,否则会感染。我去叫医生过来。你坐着别动。”
秦之岭一离开,林晏紧绷的身体瞬间就放松了,深深地吐了一口气。可是没一会儿,他又回来了,手里还拿着碘酒和纱布。
“生病的老乡太多了,医生们都在忙。我来处理吧。”
林晏嘴巴说麻烦了,心里暗道不好,果然血液上涌,心跳又开始飙升了。
秦之岭完全不知道她的内心活动,只是觉察到对方僵直的身体,他以为是自己刚才用力太猛吓着她了,于是蹲下来轻轻的托起她的右脚,柔声道,“血泡挑破肯定很疼,忍着点。”
林晏咬紧下唇,点头。
秦之岭见状,好笑道:“放松点,别脚还没好,嘴唇又破了。”
林晏窘迫地笑笑,冷不防感到一阵剧痛,低头一看,袜子被脱了下来。血泡已经破了,秦之岭往纱布上倒了碘酒,正轻轻地擦着血污。每个动作都小心翼翼,但下手绝对快准狠。
一个在专心处理,一个在看他专心处理,谁也没留意吴涯回来了。
吴美人看到这一幕,也没出声发问,而是拿起水壶往嘴里倒了一口水,拎着手持小高清摄像机拍摄去了。
“等干了,我再擦一遍碘酒。晚上别穿袜子。”秦之岭放下手里的东西,一屁股在林晏身边坐下。
他身上还是那件湿透了的作训T恤,林晏下午的时候看到他把防雨衣披在一个发高烧的老乡身上。
林晏挪了挪位置,让秦之岭靠火堆更近些。看出她的好意,秦之岭忙说道:“不用,我还行。”
见林晏不相信的样子,他解释道:“我在特种部队呆过,经过抗寒训练的。以前我穿一件外套在北国冰雪里埋伏过十小时,现在这温度还算暖和。”
大晚上闲着也是闲着,林晏对少校的特种兵生涯来了兴趣。
拿特种部队来说,她知道美国海豹,俄罗斯阿尔法,以色列野小子。嗯,中国有是西南猎鹰,武警雪豹啥的。
其实记者的知识面都是比较广的,随便拎个话题就能侃侃而谈,因为要跟三教九流打交道,你不能半天打不出个闷屁。但知识面广的劣势就是深度不够,所以记者的另一个特点是嘴皮子利索,特能吹,明明只了解三分,装模装样能假扮半个行家。
不过林晏不打算对秦之岭胡吹瞎说,因为她打心眼拿他当朋友,于是恭恭敬敬请教起来。
“除了耐寒,特种部队还有哪些特殊训练?”
秦之岭想都没想,随口答来,“耐饥,爆破,武装泅渡、组装枪支射击、空降、狙击、伪装、搏杀、夜袭,审讯和反审讯。”
“像《士兵突击》里演的那样?”
剧中袁朗变态的训练法当时在军事论坛上被专业人士口诛笔伐。林晏是外行,倒是觉得从视觉效果来说画面还是相当具备冲击力的。
果然,职业军人秦营长眼中闪过一丝桀骜。
“我从来不看与军事相关的电影和电视剧,因为大多数都在隔靴搔痒,装模作样,看了就是给自己找不自在。”
林晏一想也对,如果让她去看以电视台为主题的影视作品,肯定也会挑出一堆毛病。
“那真实的特种部队是什么样子的?”
“枯燥。”
林晏半天才反应过来,从秦之岭嘴里吐出的竟然是这两个字。
“关在穷乡僻壤,面对各种各样的训练,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秦之岭解释道,“比如狙击手训练,一个人被关在一间只有一扇窗的房间里,四周没有任何参照物,必须随时记录下窗外发生的一切动静,有时是一种声响,有时是一阵有色彩的烟,有时是空中飞过的鸟的数量。长时间的全神贯注到最后就是枯燥。”
他一举例子,林晏立刻就懂了,了然道,“所谓拳不离手曲不离口,老百姓眼里特战队天兵神将般的出击都是奠基在平日枯燥的训练之上的,每一个动作都经过几千次练习。”
天赋是需要的,但再有天赋的人也不会一下子成为神枪手,所以说对枯燥保持一颗平常心是一切成功的基础。
秦之岭笑了,这个女孩子一点就透。
“你为什么选择进特种部队?”林晏好奇。
秦之岭望着火光,理了下思路。
“我爸打过越战,所以我从小就崇拜军人,高考分数够一本,但学校一般,我想着与其混个文凭不如实现自己的理想,于是就参了军。刚开始在野战部队侦察连,我体能不行,总拖班里后腿。”
林晏脑海里一下子闪过许三多的形象,不过身边这位显然帅气多了。
秦之岭把袜子轻轻盖在林晏受伤的脚背上,又往火堆里添了根干树枝,火焰噌的串一下。在火光的映称下,他棱角分明的五官显得非常柔和。
“部队是个靠实力说话的地方,所以我当兵第一年真的很沮丧,怀疑自己选错了路。后来班长告诉我,体能差是城市兵的通病,不过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城市兵还有另一个毛病。”
哦?林晏转头看向少校,怎么也想象不出他拖后腿的样子。
“城市兵的另一个毛病就是不肯老老实实练基本功,总想耍小聪明走捷径。”
这其实也是大多数城市人的通病,因为眼界宽见识广反而不屑于脚踏实地。
“我问班长体能能够练上去吗?班长说肯定行。就冲他这句话,除了正常训练项目,我天天给自己加餐。”
秦之岭没有具体说他是怎么加练的,但林晏明白人前风光,人后受罪是千年不变的常理。上帝公平,这世上谁也无法随随便便成功。
“后来我在集团军越野比赛中取得了第五的成绩。有了自信后,我在团里渐渐冒了尖。因为头脑活络,胆子够大,老团长亲点我去了侦察营。有一次全军大演习,我抓住了交战方的总指挥,算是一战成名。”
说到自己辉煌的历史,任谁都会忍不住眉飞色舞,火光把秦之岭的面容衬的更加神采飞扬。
林晏不觉就入了戏。
“又过了两年,西南军区特种部队来选人,我顺理成章通过了。在那里呆了4年。”
特种部队是步兵的巅峰,本该有更精彩的故事,但此时秦之岭却停住了,眼睛注视着火堆,仿佛透着火光在看着什么,眉头深锁,表情落寞。
在特种部队应该遇到了什么伤心事吧?林晏胡乱猜测,心头涌起想去安慰他的冲动。
“后来我退出特种部队,去军校念了个硕士,又回到老部队的侦查营。”
秦之岭几句话就结束了后面的戎马生描述,显然不想多说。
“你是陕西人?秦岭?”林晏问。聪明人是不会在别人伤心事上纠缠的。
秦之岭脸色变幻莫测,最后以一种哭笑不得的语气说道,“西安的。我爸叫秦山,所以给儿子取了这么个名。本来想叫秦岭,但觉得听上去像他弟,就在中间加了个之字。”
“秦之岭更好听。”因为这三个字比秦岭多了一份文艺腔,林晏骨子里有小资青年的调调,觉得秦老爹取名歪打正着。
“那你的名字有什么说法?”
听秦之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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