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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香门第-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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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里一紧,这颗黑痣已经在他的心里扎根很久了,他猛地张大眼睛喊了声:“株儿。”
    林株随口应了声:“是,金公子。”
    忙转身听他吩咐。
    一双清澈透明到可以净化心灵的眼睛看过来。
    是她没错,这双眼睛,左耳垂的黑痣。
    金小光只觉得心里积压了很久的东西散去,心情顿时无比的好,他露出绚烂的笑说:“没事儿,萝卜很好吃,一会儿有赏。”
    有赏就是有钱,这话她爱听。
    林株又是很狗腿的带着谄媚的财迷模样谢过,见三人继续煮酒论人生,悄悄出了屋子去找大宝。
    金臻犹豫了一下,起身跟着走了出来。
    林株以为他要去如厕,指着茅厕的地方说:“金少爷,您是要去小解吧,在那边角落。”
    金臻柔美的眼神温和的看着她,被酒色染妩媚无比的脸上带着醉人的笑容,说:“多谢株儿,金贤弟待你不错,以前是不是见过?”
    以前是多久呢?
    林株说:“见过,前段时间我家公子带我去都城为他接风。”
    林臻笑着说:“看样子好像不是只见过一面吧,。”
    林株说:“就是一面,以前保证没见过。”
    虽是她不知道以前的事儿,听燕无忧说过这个金小光可是好几年没见过了,他都没见过自己到哪儿儿去见。

  ☆、第三十三章 就当是废物利用

酒足饭饱,三位美男将战场搬到了外面,不再喝酒而是开始品茶。
    大宝忙将小厮送来的帐篷搭了起来,火盆里的火添旺。
    不需要酒菜,菜二娘子便躲进了林株的屋子。外面由菜二林株招呼伺候。
    金小光满脸通红,很兴奋的说:“无忧,这个园子不错,我父候要我来都城找一个地方找点事儿做做,磨砺磨砺。我想啊,我们定远主要以畜牧为主,菜粮就没多少人种植了。有时间的话我想来这菜园子里跟这菜二学习种菜,以后回去好亲手发扬光大。都说是蔬菜半年粮,光吃肉也不行,得吃点粮。”
    燕无忧巴不得金小光时常来陪陪他,当下一口答应:“这样好,你可要多来几次。”
    金臻也跟着说:”“是啊,多来几次,我们便可以多些时间坐坐。”
    燕无忧说:“金兄,我和小光可以多来几次,你可不行。明年要科举考试,皇上这次可是不拘一格的提拔人才的,似金兄这样才学兼备,一定会高中三甲,得到重用的。”
    金臻笑了笑说:“愚兄借无忧吉言。不过愚兄并不是十分看中科举,好男儿志在四方酒香不怕巷子深。只要有真才实学,英雄总有用武之地。只是家里人觉得既然做了读书人,就得有个功名。”
    金小光说:“金兄说的及对,什么功名不功名的不是很重要,不过有了功名,就可以有机会施展拳脚,为黎明百姓做点事儿。现在刚刚平定外患,扫除内乱,正是发展的阶段,金兄如果得到功名,一定会是国之栋梁,还是好好温习的好。”
    金臻微微一笑,他只是打着参加科考的幌子,一来找到一母同胞的妹妹,完成对娘亲的承诺,二来找机会为父王母妃,祖父先皇报仇,取狗皇帝的人头祭奠家族几千口人的在天之灵。
    要他为狗皇帝效力,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嘴里应着:“小光贤弟说得对,能为国效力,那可是光宗耀祖的事儿。”
    金小光说:“小弟就等着金兄高中榜首,如果衣锦还乡,小弟可以陪同。”
    金臻点头感谢,心里一股黑血冲上头顶。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也就是他复仇的冲刺阶段。
    说起复仇,这个金小光也在仇人之列。
    当年带着官兵围剿父王的就是金小光的父候定远侯金铠甲,听九儿说当时这个金小光也在场,他看到了她带着林株躲进炕洞的全过程,可是不知为什么,他没说出来。
    金小光当年已经有十岁,虽然身体长高了,脸上的变化并不是很大,九儿一眼便将他认了出来。
    所以刚才看金小光看林株的眼神,很是担心。
    不知道他会不会认出来。
    林株站在一旁伺候,虽是前面朝着火盆,不觉得冷,身后却是冷风簌簌。
    只是站着不动,有点受不了,便不停的找各种借口溜达一会儿。
    脆生生的如刚从地里拔出的萝卜便一盘一盘的端了上来。
    燕无忧吃的有点多,打了个饱嗝,一股臭萝卜的味儿传了出来,他笑着说:“这萝卜生吃味道不错,只是打出的饱嗝不好闻。”
    金小光说:“怎么,有人要闻你的口味儿了?该不是等会佳人有约?”
    金臻也跟着笑。笑容戏谑而暧昧。
    三个都不满二十岁的少男很早熟的谈起了女人的话题。
    菜二很识趣的躲去一旁,大宝眨着小眼睛听得嘴张的老大,九儿含羞低头,林株不经意的撇了撇嘴,这些话在她来说都是小儿科,前世的她虽没正儿八经的谈过恋爱,话总是说过的,段子也是讲过的。
    第n次的端上一盘绿萝卜,一盘同样水灵灵的胡萝卜。
    燕无忧拿起一段胡萝卜吃了一口说:“这个好,甜
    ,估计也没什么后味儿。”
    林株忙说:“没有,绝对没有。”
    燕无忧沉下脸说:“既然这个没味道,为什么不停的端绿的?”
    林株眼睛下意识的躲闪一下,传说燕无忧笑起来很恐怖,她觉得并不是传说中的那样,还是沉下脸来有点害怕。
    忙解释说:“公子有所不知,绿萝卜号称小人参,有补脾益肾生津止渴的作用,还能开胃,多吃有益。这胡萝卜就是补充维生素的,适用于酒后吃。”
    她说的有一半是对的,一半是即兴杜撰的。
    金臻忙说:“株儿姑娘知道的不少,看来萝卜还是好菜。”
    “好菜,绝对的好菜。”林株忙说:“不过对于公子来说,吃的肉菜多了偶尔换换口味便可,经常吃也会腻的。似我们这等平常百姓,天天吃萝卜白菜土豆,倒是想吃大鱼大肉。”
    金小光说:“既然比得上人参,便是大补,自是不用天天顿顿吃,偶尔吃一吃便可。”
    燕无忧这才露出笑脸说:“听到了么,随时备着,我们会时不时的来补点。”
    林株很殷勤很谄媚的说:“只要公子想吃,随时。冬天过后,还有水萝卜,春萝卜。”
    见燕无忧不生气了。
    林株忙将酝酿很久的想法说了出来:“公子,奴婢想说件事儿,不知公子以为如何:我们菜窖里的萝卜白菜土豆堆得山一样,三个菜窖都是满的,虽是天天供府里用,到鲜蔬菜下来也会剩下许多,去年很多萝卜就虚心了,白菜也烂掉了,土豆更是长了芽。奴婢想如果公子允许的话,可以将这些用不完的菜,供给镇上的饭馆,这样饭馆就可以多一些利润。就当是废物利用。”
    这才是今儿的主题。
    守着这么多菜,过着穷日子,很说不过去,。
    可是菜园是人家的,自是的主人说了算。
    燕无忧一双很有神采的眼睛看了看左右,呵呵笑了几声说:“金兄,小光听听,我家丫鬟都有经济头脑了。这个主意好,可以省下买菜钱。”
    林株忙说:“能省很多呢?明年鲜菜下来,府上吃不完的也可以送去。”
    燕无忧说:“这样更好。镇上有两家饭馆,利润都不是很可观。”
    林株讨好的笑着说:“公子放心,奴婢一家保证好好种菜,让公子多多赚钱,公子只要多少赏点就好。”

  ☆、第三十四章 目的(一)

冬天天黑得早,还不到晚上,夜幕已经悄然降临。
    燕无忧带着尽兴的金臻金小光出了菜园,菜二菜二娘子林株恭送至门口,目送背影离开视线,才进了园子关好篱笆门。
    平时寡言少语的菜二兴奋地大声对菜二娘子说:“株儿娘,快把这摊场收拾收拾,株儿,去关好猪圈门大门。我们吃肉!”
    公子带人来菜园,吃了他家的咸菜,玩得这么高兴,简直是他莫大的荣耀。更重要的是留下满炕的美味菜肴。他第一次没首先想到娘,而是招呼妻儿一起吃。
    这还差不多,林株很听话的去查看猪圈鸡窝,将门关好。
    想到马上就要吃到眼馋了一天,不知偷偷地往肚子里咽下多少津液,令她差点咬断舌头才压抑住没有偷吃的美味,喉咙间似乎长出了手,脚步轻快起来。
    却听到黄狗很及时的“汪汪汪。”的叫了起来。
    谁这么有口福,这个时候来了。
    她大声问了句:“谁啊?”
    这只足有一米高的大黄狗绝对是个看门的好手,也很识眼力。只要主人白天打开大门,来人了它只是不紧不慢的叫几声,提醒般的。可是如果已经关好了大门,它便会略带疯狂的叫,即便是熟人也一样。
    门外传来林张氏苍老却依然高亢的声音:“我,把门打开!”
    这个老妇人前世一定是狗变的,怎么就知道有好吃的。
    平时这个时候她可是不来的,这几天下雪路滑,更是不会来。
    她有点不情愿的打开门,门外站着林张氏全家老小齐刷刷的十口人。
    这也太夸张了吧。
    她目瞪口呆的看着只有除夕晚上才看到的十口人浩浩荡荡的进了园子,径直去了主屋。不由得佩服林张氏的判断能力观察能力和指挥能力。
    这么恰到好处的进来直奔目的地,也不是一般人能做算得准的。
    林张氏率领一家老小,站的站坐的坐,风卷残云般的,只一会功夫就将慢慢一炕的菜肴一扫而光,林老大林老三还喝了酒坛里剩下的酒。
    菜老二一家三口只能是抢食一点。、
    林张氏一家酒足饭饱,林张氏摸摸油嘴,骂骂咧咧的率领大队人马走了。
    留下菜二一家三口相对无言的收拾残局。
    菜二觉得有点难为情,悄悄地出了屋子去隔壁的小屋睡觉。
    菜园后面金臻和九儿回到低调奢华很有内涵的小院,弯腰驮背头发花白的的老仆梅九公迎上前说:“少爷,九儿你们回来了。今儿隔壁林家的云儿姑娘来过,送来一包辣椒面,说是明儿正月初七,吃拉魂面,得多放点辣椒。”
    九儿目光深奥暧昧的看着金臻笑,小声说:“我看还是她自己先拉拉魂吧。”、
    那姑娘自从见到少爷,眼睛就不会看别处。这些天也总是找各种借口来转一圈,试图用各种方式引起少爷的注意。
    金臻也笑了笑,进了屋子。
    只是个仰慕他的小女孩,不必在意。
    进了屋,坐在讲究的紫檀木椅子上,喝着梅九公奉上的香茶,对恭敬地站在左右的梅九公九儿说:“你们两随时注意,看金小光是不是在监视株儿。以后九儿也不要有事儿没事儿去找株儿,免得给她惹来麻烦。梅伯,没事儿的话多和那个林张氏家接触接触,如果发现对株儿不利的,给点教训。另外准备一份厚礼,过些天我要去拜访金小光。”
    梅九公忙应道:“少爷放心,这点小事儿老奴一定做到。”
    梅九公是金臻父亲前朝金圣国六王爷晋王保羽丰的贴身太监,也是王府的总管,前朝灭亡时,身在封地的保羽丰知道自己一定死无葬身之地,便早早的派梅公公带着巨额财宝,在天门镇置办了这座低调的院落。为儿子留了条后路。
    梅九公走的时候林株还没生下。听到小郡主也这么凑巧的就在隔壁,嘴不停的说:“真是天意,真是天意啊。”
    作为晋王最信赖的奴才,自己不可能有孩子。看到主子的儿女都活得好好的,实在是件值得欣慰的事儿。
    金臻点了点头,说:“只要株儿没事儿,就先不要打扰。她在菜园,比回到家里安全。”
    梅九公胡九儿见他不再说话,告辞退下各自回屋休息。屋里已经是麻麻黑,九儿却没点亮油灯。
    这是公子的习惯,只要他不说话,便是默许下人退下,要一个人在黑夜里静坐。
    黑夜渐渐充斥了整个屋子,静得能听到心跳的声音。
    金臻端着茶杯慢慢的喝着,眼睛穿过黑暗的窗外延伸至漆黑的夜空。
    五年多时间,每天晚上他都会在黑夜里独坐,国破家亡。先皇,父王母妃,叔伯兄弟姐妹都被屠杀,九族也被株连的所剩无几。为了留下保家血脉,助他从西山逃离,六王叔用了整整两年时间筹划。
    现在他忍辱将姓改为前朝的金姓,也是家里老仆的姓。一来为的是记住国仇家恨,二来也刚好冒充老仆的孙子回泾源县,落下户籍,再回都城伺机报仇,也顺便寻找一母同胞的妹妹。
    现在一切进行的还算顺利,妹妹就在这里,又结识了两位举足轻重的官二代,接下来就是寻找一切机会,取下狗皇帝司马南的人头。
    夜已深,他放下早已没了水,只剩下茶叶的杯子,起身走到窗前打开窗户,一股寒冷清爽的风扑面而来。他抬头看向天空,没有月亮,几颗星光璀璨的点缀其间。看起来很耀眼,却没有光芒。
    忽然高高的院墙外一道优美的弧形身影轻轻的落下,一点声音都没有,他轻声咳了声,小声问:“得手了?”
    窗外的九儿柔声答道:“是,奴婢已经将它送到几里之外的寺庙捐给元智小尼,,小郡主都没穿的新衣服,怎么能便宜别人。”
    金臻轻轻笑了笑,说:“去睡吧。”
    九儿猫一般的溜进自己屋子,悄没声息的站在门口
    今儿一早她便看见林云穿着从林株那里夺来的新衣服,刚才她偷偷的去了林家将林云压在枕头底下的新衣服偷了出来,还顺手拿走了前几天给的缎带。一起偷偷捐给了衣衫单薄的小尼姑。
    听到金臻终于关上窗户,她再次失望的关好门。
    小王爷已经十八岁,她跟了他五年多,孤男寡女都是青春年华,每天晚上感受他的孤独。她强烈的想奉献点什么,小王爷却无需求。

  ☆、第三十五章 目的(二)

燕府,无忧园客房内,金小光已经脱去华丽的外袍,只穿着素白居家短衣裤,坐在桌前盯着桌上的茶杯沉思。
    只要心里有事儿,他便是这个样子,
    这是他的习惯,书墨柔旎站在身后大气也不敢出。
    良久,他才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感觉有点凉,轻轻放下。柔旎忙从小火炉上提起烧开的水添了点,轻盈的退后。
    他又端起加热的茶喝了一小口,慢慢放下才说:“柔旎,以后有时间多去燕府的菜园转转,发现有生人找那个林株,马上回来禀告。”
    柔旎疑惑的看了书墨一眼,见他和自己一样疑惑,低头答应一声:“是,公子。”
    金小光站起身子走向铺着华丽优质刺绣床单的檀木床,左手绕过头顶对两位侍从挥了挥手说:“你们退下吧。”
    便自顾自的仰面倒在床上,书墨低头退了出去,柔旎上前轻手轻脚的帮他脱去鹿皮靴子,弯腰从床底拿出一双木屐放在床头,退了出去。
    随手带好门。
    金小光躺在宽大舒适的床上,呼吸着檀香温和深沉幽香的味道。亢奋的脑神经慢慢的平静下来。
    就在今天,看到林株左耳垂那颗调皮的黑痣的瞬间,再对上她清澈透明到极致的双眸。他突然想起。
    十岁那年,刚刚封侯的父亲接到圣旨,奉命去围剿前朝余孽晋王保羽丰。当时父候觉得他已经长大,应该长长见识,便带上他一同前往。
    已是苟延残喘的晋王没抵挡几天便被围在了晋王府,活活的当了俘虏。
    那一天晋王府上上下下一百多口人全被斩首,第一次到那样血流成河的场面,他有点恶心,便跑去茅厕呕吐,转过墙角,却在一处不起眼的半虚盐的厢房门口看见一个小女孩,穿着米分色小棉袄,梳两个童髻,皮肤米分嫩细腻,一双眼睛清澈透明,她站在高高的门槛内看着他,他能清楚地看到她眼里的自己。
    小女孩似乎不是凡间生灵,不堪世事无辜到他忘了她也是晋王府的人。
    两人对视良久,突然从厢房内冲出一个十岁左右的小丫鬟,满脸烟灰。看见他愣了愣,一双细长的眼睛哀求的看了他几眼,抱起小女柴,关上厢房门。
    就在小女孩一转脸的瞬间,他看到她的左耳垂上一颗黑黑圆圆的小小的黑痣。
    他上前从门缝里见到小丫鬟将小女孩塞进炕洞,自己也钻了进去,艰难的堵上炕洞门。
    官兵搜索几次,终于没发现厢房炕洞里的两个小女孩。却在厢房内杀了晋王妃,侧妃和十几个侍妾。血顺着厢房的土地流出了门槛。
    官兵撤走时,将满地尸体堆在花园,烧成了灰。
    人肉的焦味儿熏得他再次差点吐出了肝胆。
    爹看着他惨白的脸,摇了摇头说:“儿子,你爹戎马生涯半辈子,怎么生出了你这么个胆小如鼠的儿子。回去得好好的跟着爹学学。”
    爹摇着头集合官兵,他有点心里不安。偷偷的跑去厢房,。踩着鲜血染红的地面,蹲下身子轻轻拉开炕洞门。
    刚才还小仙女般眼睛清澈的的小女孩目光呆痴的看着他,小脸苍白蜡黄。
    炕洞门有点小,一定是她从里面看到了刚才的杀戮,吓傻了。
    门外传来官兵的脚步声,他很快的堵上炕洞门,走出了出去。
    跟着爹回到定远,小女孩清澈无辜的眼神,耳垂上俏皮的黑痣便种在了心底。
    后来他听说,晋王的嫡子小王爷保臻,嫡女保株不在被屠杀的人之中。
    经过审问唯一落下的活口,也就是内奸,父候的线人,得知小王爷保臻已经在王府消失很久,而小郡主当天就在晋王府,却也莫名的不见了。
    没有人知道小小的只有五岁多的她是死是活。
    据大家推测,那么小的孩子,就算没有被屠杀,也一定活不了。
    他心里曾暗暗希望她侥幸活下来,她的眼神那么纯净无辜,不能就这么死去,却下意识的接受了她已死去的说法。
    这些年过去,那双无辜清澈透明的双眼,耳垂上的黑痣也渐渐地留在了心中的某个角落。
    现在他早已见了血腥味儿不会呕吐。
    只是秦南国建国之初,战争里遗留下的创伤还没愈合。前朝余孽六皇子厉王保羽山还在做垂死挣扎,他率领旧臣抵死守卫自己的封地西山,西山乃出产食盐的基地。致使食盐几乎短供。
    作为一个拥有最肥沃的土地,最富饶的草原的诸侯国,定远侯除了担负起国家经济的义务,还义不容辞的承担起了剿灭厉王的重任。金小光依然随行,不过已经是先锋。
    父子两率领管辖的军队,在发动了了无数次的攻势之后,终于歼灭了前朝的最后一股势力。
    却在清点人数的时候,得知那位投靠九王爷的晋王嫡子又逃脱了。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皇上怕新建立的政权受到威胁,亲自下诏书,在全国发了通告。缉拿前朝皇家余孽保臻。
    只可惜那个保臻被六王爷九王爷保护的实在太好,就是王府的人也很少见他,没有人知道他的长相身高,通告上没有画像,找人无疑是大海捞针。
    皇上便将这项任务交给了定安候,父候便令他以质子的身份在都城明察暗访,
    可是做了一个多月的质子,走遍了都城的大街小巷,却是一点头绪都没有。
    谁知竟然就这样见到了林株。
    这简直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想来想去,他不想将林株交出去,而是想放长线钓大鱼。
    林株只是个吓傻了的小女孩,现在就算是变聪明了,以前的事儿也只是发生在她五岁多以前,将她交出来也没多大的意义,她是绝对没有光复金圣国的能力的。
    可是她毕竟是郡主,是保臻的亲妹妹,他早会来找她的。
    只要监视好靠近她的人,找到保臻应该不是问题。
    他开始庆幸当年年幼无知,没说出林株的藏身之地,本来那件事情一直让他很压抑。虽然只是放走了一个小女孩,父候说得对,绝对不能留下一个活口,尤其是皇家的人。所以他为自己当时一时心软感到后悔。从来不敢说出来、
    现在看来是当初的做法是对的,留下了唯一一条线索。

  ☆、第三十六章 记抓不记养

菜园内,林株坐在门外的小杌子上。淡淡的太阳罩在身上。看起来暖洋洋的。
    今儿不吹风,太阳总算有了点暖意。刚才她将从地窖潮湿新鲜的土里刨出来的绿萝卜白萝卜胡萝卜一个一个的拿起来,磕去上面的土,用很小的高粱杆扎成的小刷子刷了一遍,让萝卜看起来光鲜水灵。
    然后将它们一个个的整整齐齐的放在篮子里,又将白菜最外面的有点枯的叶子剥了去,将白嫩嫩的大白菜放在萝卜上面。又将压在土里的叶子还青绿的葱用枯草绑了起来压在菜篮最上面。
    这些菜加上土豆就是古代冬天最重要的蔬菜了。
    离得远点,再看一眼菜篮子,确实卖相很好。白菜萝卜大葱都有一点露在外面,露的都是最好的那点。这才拍了拍冻得有点僵硬的手起身。
    菜二娘子在厨房里伸出头说:“株儿。水热了,快去洗脸梳头。”
    林株应了声,走去屋里端出洗脸盆去厨房舀了热水。洗完脸,将九儿偷偷给她的玉肤露在脸上抹了一点。觉得梳成童髻太复杂,也显得年纪小不成熟。便将头发一分为二,辫了两根麻花辫儿垂在胸前,发梢上用缎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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