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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香门第-第1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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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一章 瞌睡虫还是安眠药
菜二外出了几天,每天都绕着镇上走一圈,样子做的还挺足的。
又是一个第五天,一大早林株便将十几只红艳艳的西红柿放进篮子里,还吃了一个熟透了的。菜二娘子忙着将一只荷包蛋端了出来说:“株儿,快点吃,吃了再上路。”
林株便拿起一只西红柿地给她说:“娘,你吃一只。很好吃的,当然,酸了点。”
菜二娘子忙说:“娘不吃,株儿,都给金公子留着吧。”
这些好看的东西值钱,一个就是几十个铜板。她可不想吃钱。
林株笑着说:“娘,西红柿熟得快,吃一个没关系。你吃吧。”
已经给金小光送去好多次了,可是菜二夫妻一只都舍不得吃,不管林株怎样说都不吃。
菜二娘子将手里的碗交到女儿手上,头摇的拨浪鼓似的说:“不吃,娘不吃,都给金公子带去吧。上次都没去了。”
说完急匆匆地就走了。
林株纵了纵肩,说:“不吃就算了,今年种的有点少,等明年多了好好吃。娘,给老太君的蘑菇都采好了,就放在木屋的篮子里,等会给送过去。”
她很快的吃完两个荷包蛋,擦了擦嘴巴,说了声:“娘,我走了。”
前几天为了林云的事儿没去给金小光送西红柿,今儿已经隔了十天了,不知道金小光会不会生气。
说实话,如果不是看在十两银子面子上,真的不想去都城面对金小光。
那个高高在上的富二代有点变态,总是让她很难为情。真不知道他这样牺牲色相到底要利用她什么。
也不知道今儿去他会怎样。
林株提着大半蓝子西红柿,上面盖着两个窝笋慢慢向都城走去。到了城门口已是中午,走过几条大街小巷就到了御华街的质子府,一眼看见出众的书墨就在大门外不知道在等什么。
书墨也是一看到她,笑着就迎了上来说:“株儿,你来了!公子在里面,对了株儿公子说你种出了一种什么叫西红柿的。用糖腌着好吃及了。 ”
他都知道了?看来金小光的推广能力就是强。
说不准明年的销路都有了。
刚才的恍惚被美好的前景所代替,跟在书墨身后向金小光所处的地方走去。
书墨步伐轻健走的很快,林株都觉得有点跟不上。
她快走几步大声说:“云大人,能不能走慢点啊。你这么着急做什么。奴婢腿短跟不上啊。 ”
书墨笑了笑稍稍放慢了脚步。他也想走慢点,可是有人着急,要知道公子前五天没等到林样,心情已经差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兄弟般的他也不敢多说话。
又过了一个五天。今一大早,眼里泛着红血丝的金小光已经开始焦躁不安。
同公子无话不谈的他知道他同林株有约,也知道公子是因为林株的失约心烦的。
所以他才在这里等着。
他放慢了脚步,林株快走几步追了上前,小声说:“云大人,前些天家里出了点儿事儿。没来送东西。金公子没有生气吧。 ”
没生气才怪 ,差点没生吃了人。
韦墨笑了笑说 :“你自己去看看就知道了。 ”
不说,有什么神秘?
不说就不说 。去看看不就知道了么。
金小光今儿在开着墙头花的院子里。
韦墨将她送至门口,转声离去,林株敲了敲门。门开着。
她小心的推开门,一眼看见金小光背负双手在院子里转来转去的。
她进来的时候,金小光正背对着林株,却似背后长眼睛般的很低沉的说:“株儿你来了?怎么,还记的来啊。”
他的声音虽然很低,却带着说不出的威严,冷的让人发抖。
只不过是一次没来,应该不至于要命吧。
对了,他还要利用她的。
她忙陪着笑脸说:“当然记得,奴婢是很讲信誉的。只是,只是前几天家里出了点事儿。不过,这次我多带了西红柿来的,十几个呢。 金公子。一会奴婢就洗洗给您品尝。”
“家里出了点事儿?什么事儿啊?你爹还是你娘?”金小光慢慢转过身子,林株看到他眼里的血丝。
她忙说:“不是我爹娘,是我大姐,就是林云。她被婆家打的逃了回来。她公公找来了,我帮她躲了起来。”
金小光似乎很疲敝,微微低垂眼帘说:“怎么。好了伤疤忘了疼了?你那大堂姐不是算计过你的么?她那是咎由自取,你怎么又去帮她。”
林株说:“她是咎由自取,可是她也只有十六岁。想来现在已经知道错了。金公子,你是不知道她是真可怜啊。肚子里有孩子,还被打的全身上下没一处好的。所以奴婢才帮她的,不是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么。奴婢这是在做好事儿,对吧金公子。“
金小光早已是脑袋发昏鬓角涨疼,眼睛干涩眼皮发涩。刚才还在狠狠的咒骂林株,这个前朝小郡主,真不该让她闯进自己的生活,现在没有以她为线索找出前朝余孽,却给自己找了麻烦。以前就算睡不着也能迷迷糊糊一会儿,不至于这么难受。现在倒好,睡不着就是睡不着,就算闭着眼睛也是满脑子东想西想,实在是受不了。
林株竟然成了她的灵丹妙药,一次比一次灵,一次比一次见效快。
尤其是看到她人,听她说话,睡意就袭来了。
简直是治疗睡眠不好的最佳良药。
他突发奇想,如果林株是种药,他一定的将她天天带在身边。
现在他的眼睛就快要睁不开了。想到一会就能美美的睡上一觉,他伸手一把抓住林株的手说:“进屋吧,“
“金公子,奴婢去帮你洗西红柿。”林株忙完要想提着篮子,她有种预感。
金小光似乎有点迫不及待,拉着她就进了屋子。
“好了。小爷困了,睡一会儿。”说完抱着林株就直直的躺在了床上。
这是什么?又来了。难道每次来都得这样睡觉?实在是匪夷所思。
金小光一会儿功夫呼呼入睡,林株越想越诡异。如果说偶尔的这样,可以看做是他在使用美男计。可是现在每次来都这样,还似乎迫不及待,怎么回事儿?难道自己真是瞌睡虫,他看到自己就不能自己的睡了?
也不是啊。来这里也好几年了,同爹娘生活了那么久,还有林云林朵,以前的金臻少爷燕无忧公子,没人看到他会这样啊。就是金小光以前也不是这样啊。
怎么回事儿?
等他醒了的问问?难道她就这么让他索然无味。见了就想睡觉。如此妙龄女子能让一个男子见面这样沉沉睡去,能不能算是失败呢?
她被他用铁钳般的胳膊固定在床上,根本动不了,手臂都不能。只有动动脑子。
已经到了夏天,门上挂着的珠帘闪着晶莹的光,窗户也开着,墙头花幽幽的香味弥漫在整个屋里,沁心极了。想不明白、也懒得再想,深深地呼吸着幽香,不一会儿便也沉沉睡去。失去意识之前看了金小光一眼。安静优美的犹如古希腊王子,离得太近,可以看到她的睫毛有点卷曲。
一觉醒来已是日落西山,金小光已经不在。
怎么这么能睡,足足睡了大半天,下意识的看了看衣服完好如初。
今儿一定要问问这个变态的官二代,难不成真的将自己当做了瞌睡虫。这样陪睡的话应该还有报酬的。
却是出了门,弥漫着幽香的院子里空空如也,大门紧闭。
前院后院转了一圈,鬼都没有一个。
该不会是将她囚禁了吧?她慌忙去开大门。门还打得开。
刚一拉开门,端庄高贵的梅嬷嬷的脸及时的出现,她说:“姑娘,你醒了。公子吩咐老奴姑娘醒了之后。吃过饭送你回去。”
这都替她安排好了?吃过饭回去。
可是她还想问清楚为什么金小光一见到她就这么迫切的想要睡觉呢。
她探出头左右看了看,陪着笑脸问:“梅嬷嬷。请问金公子呢?他不在么?”
梅嬷嬷说:“公子已经带着书墨出去了。姑娘先进屋,老奴这就去给姑娘上饭。”
林株忙说:“梅嬷嬷,小女子自己来吧,请问厨房在哪儿?”
被这样高贵的女子叫做姑娘,她还自称老奴她觉很怪异。
人家的身份不知比自己要高贵不知道多少倍。
梅嬷嬷笑了笑说:“姑娘。这是老奴该做的,你去屋里等着便是。公子说你爱吃猪脚,特意吩咐厨子做了红烧蹄子,还有我们定远的小黄牛肉羹。”
有肉吃还有汤喝,待遇真的不错。
这个金小光也不是看起来那么冷傲无情,还记得她爱吃猪脚。
梅嬷嬷笑吟吟的走了,也不知道她要去的厨房在哪里,看起来小院的小厨房并没有动用。厨房应该离得不远。
回到低调奢侈的屋内,闻着一阵紧似一阵的花香,她这才觉得肚子饿得咕咕作响,想想从早上出门到现在几乎是一整天的时候没吃饭了,不饿才怪。
却是一眼看到提来的篮子还好好地放在地下。
她起身将篮子拿去小院的厨房内洗干净,想了想全都切开撒上白糖端进物放在桌上。
西红柿的吃法别人还不太清楚,先帮用白糖腌起来,好让他晚上回来清凉清凉,加深印象,为以后的销路打下坚定的基础。
才将看起来真的是雪盖火焰山的糖拌西红柿端进屋里放在最阴凉的地方,梅嬷嬷就端来了一大盘子软乎乎红黑透着红冒着香味儿的肥胖猪蹄儿,三个整只的。还有几样小菜,外加一汤碗看起来很不错的汤。
林株顿时觉得口水就要流出来了。
也顾不得装矜持,不用筷子伸手拿起一只放到嘴边,还不忘问梅嬷嬷:“梅嬷嬷,你也吃。”
梅嬷嬷长久住在质子府伺候照顾金小光,她自己的孩子几个月就夭折了,被挑选当了金小光的奶娘之后,就一直照顾金小光。到了金小光长到七八岁的时候,她的就住在定远侯府的男人走了,她没有自己的孩子,便将所有的母爱都倾注在了金小光身上。金小光也待她不薄,来都城之后质子府内所有的事儿都交友她打理。
她对金小光是最了解的,她能看出林株的分量,所以对她很是关照。
而且林株这个小姑娘确实很招人心疼,尤其是那一双眼睛,看着舒服。
林株一点也不顾及形象的将一只大猪蹄拿在手里啃了起来,好吃极了,她用两只手帮忙将一只掰开了来,每根脚趾都啃的干干净净的,还舔手指头。
这样的动作惹得梅嬷嬷轻轻笑出了声。
林株便很不好意思地说:“我们平民百姓吃点猪脚不容易,馋啊。”
一句馋啊,说的梅嬷嬷的心隐隐作痛。还记得她生自己的孩子坐月子的时候,男人为了去买一只猪蹄给孩子催奶,整整帮别人扛了一个月的麻袋。
她轻轻地帮林株将另一只拆卸开来说:“姑娘,吃。多得是。”
“那我能带两只回去给我爹娘吃么?”
既然有很多,不妨厚点脸皮。反正质子府最不缺的就是好吃的。
梅嬷嬷很贴心的帮林株用油纸包了几只色香味俱全的,带进来放进她的篮子说:“姑娘,回去代老奴问候你爹娘,你爹娘真是有福气,有你这样乖巧的女儿。”
到现在她还是不相信这个看起来很有贵族范儿的小姑娘只是个小丫鬟,倒是很羡慕起她的爹娘来。
有这样的女儿想着念着惦记着实在是种福气,可惜她没有这个福气。
牛肉羹也好喝,林株端着汤碗将牛肉羹喝的干干净净的。
这才起身说:“梅嬷嬷,我有我爹娘才是福气呢。我爹娘很疼我的。”
这句话绝对是发自肺腑。
如果她是菜二夫妻的亲生女儿,也许不会有如此的感悟。
梅嬷嬷更是深受感动的一塌糊涂,她很快帮林株将东西提起来送到门外,轻轻反手关好大门,还亲自将她送到大门口,给她塞了一两银子作为路费,一个劲儿的嘱咐:“姑娘,天不早了,你雇辆马车回去吧。”
林株道完谢后,捏着一两银子往回走,根本没去找马车。
只不过区区五里多的路,一个时辰不到就回去了。她才不浪费银子呢。
虽然现在她已经算是富豪了,除了藏在炕洞的几十两,还有金臻少爷家桌子底下的等着她动用呢。
可是她有自己的想法,她想靠自身的努力达到想要的生活。
梅嬷嬷站在质子府门前看着她俏弱的身影转过小巷,轻叹一声。如果她有这样的女儿该多好,可惜没有。
☆、第三百零二章 什么样的绅士风度
这个金小光到底什么意思?好像也不是在用美男计啊,以前他倒是对自己动手动脚搂搂抱抱的,可是她敢保证,也只限于搂抱接吻而已,并没有更深入的发展。
难不成就是想扰乱她的芳心?让她对他欲罢不能,最后乖乖地就范,以达到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对,一定是这样的。
绝对不能中了人家的奸计。面对这样妖孽级有颜值有银子的官二代。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很不容易。
好在这几次都没有什么前戏金小光就入睡了,要不然谁把持得住。
下次,次一定不能被他占便宜,不能见到他。
对,下次只要将西红柿送进去就好,不用出现在他面前。
林株摘了几只又大又圆油黑黑的大茄子,提着菜篮子绕着菜园慢慢走。
这个时候虽然正是上午,太阳很毒辣,但是菜园院墙根下有繁茂的紫藤遮拦,倒也凉爽,走在底下很舒服。比坐在房里还惬意。
她慢悠悠的走着,想着心事,一边还看着布满菜园外埂的黄花菜。花菜是要快开的时候摘下来,放在蒸笼里蒸个半熟,再放在太阳下晒干,黄灿灿的如金针般的,冬天便用来做菜,或者做汤都是上好的。所以现在的黄花菜都是些葱绿的椭圆形花苞,同含苞欲放的百合及山丹丹很神似。
最靠菜园那旁的一株黄花菜开了花,黄灿灿的迎着太阳绽放,这一株是林株专门求林张氏留下的,她想看看黄花菜绽放是什么样子。
看起来一点不比百花山丹丹逊色。
她吸着鼻子闻着黄花菜的香淡味儿,挥手戏弄着一对鸳鸯蝴蝶。
就听到大门口响起了大黄狗别样的叫声。
来了生人。
她忙提着篮子往回走,菜园一般是不来生人的,难不成是那姚老实找不到林云,搬来了救兵。
这样的话就麻烦大了。在金臻少爷家也只能住上十几二十天的,时间太长了一定会败露的,到时候很难收场。
她很快地回到屋前。就看到一个身材颈长,面容消瘦的青年男子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一位须发皆白、却绝对鹤发童颜的老者。消瘦青年看到也是闻声出来的菜二抱了抱拳说:“菜二大叔是吧,小生是金臻的堂弟。这次从金源县来都城,我哥托我来帮他照看房子。正巧小生还有事儿等着办,要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我哥说家里的钥匙留在株儿姑娘这里。对了小生叫金玺。在家里排行老九,你们可以叫我九少爷。叫金玺少爷也行。”
金家的人来了?林云还在人家家里住着呢。菜二吓得脸都变了。
“是金九少爷啊。,金少爷对奴婢说过了,钥匙就在屋里。九爷先请坐。奴婢这就去取。”
放下篮子的林株见菜二脸色菜黄。嘴唇哆嗦,知道他是害怕。
让一个怀着身孕的女人住进人家家里是很不吉利的。
按讲究怀了孕快要生产的女子娘家都不能去,因为孩子是不能生在娘家的,更何况别人家。
这些规矩菜二娘子也对她说过。
她本来是算计着等姚老实彻彻底底的离开了,再帮林云找个地方让她先将孩子生下来,以后的事儿再说。
可是据这些天菜二的观察,姚老实并没有离开,还在附近蹲守,他一定是觉得林云就在林家。,所以这个时候林云是坚决不能暴露的。
她趁着去屋里拿钥匙的时间很快的捋了捋思绪。来的人是金臻少爷的堂弟,金臻少爷既然能这么放心的将自己的家让他去住,一定是非常信任。她同金少爷之间她自己都不清楚的亲密关系他说不定也知道。
不防就实话实说将这事儿告诉他,看看他的反应再做决定。如果他反对,不想林云住在家里,那就另想办法了。但是如果万一他不介意,那就好办了。
她很快拿了钥匙,过来。这才看清楚这个清瘦青年的长相,他的脸倒是很清秀,只是皮肤看起来很怪异。呈现出一种很不健康的黑灰色,像是前世见过的病入膏肓的大烟鬼。而且极其不自然。见到她微微怔了怔,说:“株儿吧,我听七哥提起过你。”
他嘴里的七个应该就是金臻少爷了、。
林株忙说:“是。九爷。金少爷说起过您回来住些天的。”
说完将手里的钥匙双手递了过去。金九少爷金玺接过钥匙,笑微微的看着林株说:“株儿,那就麻烦你带小生过去看看,小生没来过不熟悉。屈伯也不熟。”
这样最好了,刚好可以趁着出去说一说。
林株忙答应着,顺手提起篮子说:“金九少爷。你那边今年没种什么菜。这点菜给你带过去,下午要吃什么,让我娘帮你们做。”
金玺笑着告辞菜二夫妻,同满脸笑意的屈伯出了门,林株着篮子跟在后面。菜二娘子忽然想起了什么,说了声:“等一下。”便跑进菜园,将各种菜能摘的都摘了点,急匆匆的过来塞进林株手里的篮子说:“这些给九少爷带着,过去要是没吃的回来给娘说一声。”
菜二两口子对人是好的没法说。
菜二也忙说:“先过去看看,打扫打扫卫生,等会过来吃,要不株儿你回来送。”
一家人的热情感动了金玺主仆二人,两人一个劲儿的道谢。
走到斜庄坑口处,林株慢下脚步有点为难的对前面的金玺说:“金玺少爷。您等一下,奴婢有点事儿给您说一下。”
金玺闻言停下脚步,慢慢转身很温和的看着她说:“株儿,什么事儿但说无妨。”
林株抬头看着他的眼睛说:“金玺少爷,这事儿有点为难。”
离得近,她很清楚的看到 金玺少爷的脸很僵硬,那皮肤似乎不是他的,笑起来没一点生机,就像张假脸,不过很柔和。那双同金臻少爷稍微有点相似的眼睛看虽然很温和但是略带点忧伤。他的头发很长,几乎是披散着,挡住了少半个脸。
是个略显伤感的文艺范儿的青年。
林株便很难为情的以最快的速度最简洁的语言说了林云的事儿。
金玺少爷淡淡一笑说:“就这点事儿。株儿。不就一个人么,住就住吧,你做主就行。”
“可是。可是她是个大着肚子的女子,。还有两三个月就临盆了。会不会影响你们。不过你们放心。等他公公走了,我们就给她租房子。最多再住个半个月左右,对是半个月。”
金玺少爷同金臻少爷一样好说话,真不愧是兄弟。
林株忙保证。
金玺看了眼身旁的屈伯说:“株儿,我们不讲究。她愿住多久就住多久吧。只要你觉得可以就行。”
林株感激的笑了笑说:“那还的主人家说了算。奴婢哪敢做主。就是当时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金玺说:“既然七哥将院子交给你照看,你说了就算。株儿,看起来你过得不错。“
这个小堂妹他很小的时候见过,当时她还那么小,长得很可爱,六王叔六王婶拿她当命般的疼着爱着,还曾经对他说过:如果以后他们不在了,她可以活下来的话,请他帮忙好好照顾。只可惜成王败寇,他以后自己都保不住了。
这次如果不是七哥冒着生命危险将他从定远侯的地牢里救出来。他也没命了。
现在七哥让他在都城原太医屈忠家里疗伤,可是屈忠家在都城,不安全。便决定来这里暂且住上一段时间,待他脸上的伤疤体内的伤好了再作打算。
现在看到自己一脉的小堂妹,他的心酸痛酸疼的,他想起了自己的父王母妃,叔伯婶娘,还那些死去的兄弟姐妹。
眼泪便在眼眶里打转。
屈伯默默地跟在他身后。
先皇先王对他都有恩,他现在虽为当朝臣民,的心始终牵挂着前朝的旧主。现在他将家事安顿好。专心的追随前朝皇孙,九王爷世子金玺,为他治疗脸上的伤疤,内体余伤。顺便担当起伺候保护的任务。
这个小郡主很小的时候他也是见过的。现在出落得同当年的六王妃一模一样。他的心也酸楚起来。
三人来到金臻少爷家,打开门进去。
林株将主院的事情交代完毕,金玺少爷选择了那间空着的正房,屈忠住进了九儿旁边的耳房。
安顿好了,林株自己去了后院,将事情给林云说完之后。嘱咐她说:“大姐,金玺少爷好心留你住下来,想来有金玺少爷在,那姚老实就是怀疑也不敢进来。你呢就学勤快一点,帮着人家做做饭打扫打扫院子,如果有人了就进后院的屋子。”
林云忙说:“株儿,这事儿不用你说大姐也能做到。你放心,以后金玺少爷两人的饭大姐全包了,院子大姐也会打扫的干干净净的。”
住在金臻少爷家她每天可都是百感交集啊。她还没有出嫁的时候,心里只有金臻少爷,每天只要金臻少爷家的大门一响,她都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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