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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唐-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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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军实在太多,前锋的马蹄滴答踏在地上,一块木板是盖不住三个人的,唐俭在被踏了一脚之后,就差点将腰都折了。翻开木板,将刘旭和义成公主盖住,才要转身,突厥兵一刀砍下来,安修人举起长刀迎上,喜极而泣,终于找着您了。

  “找我有个屁用,找地方躲啊,娘的李靖,这是不顾你我死活,不顾刘旭的死活,而下令冲击的!老夫以为刘旭在这里,他就不会冒险,娘老子的,这家伙就是个疯子!”

  这话刘旭也在对着义成公主说,义成公主笑得咯咯的,黑夜里,外面是大军的喊杀声,还有突厥兵马的惨叫声,这女人却在对着你笑,刘旭觉得,自己现在和拍鬼片也没多少区别了。

  “笑个屁啊,中箭了不知道啊,还像个疯子傻子一样,你们大隋皇室的人都是疯子,活该你们被灭!”

  箭头是不能抽出来的,好在刚才一摔一脚折断了箭身,可是谁知道他娘的这一战要打多久,现在只有熬到天亮,或者等待这里的战场结束,大家收拾的时候,自己才能出去,不然,这乌漆嘛黑里,自己一冒头,被李靖那大傻子一刀给杀了,自己找谁喊冤去?

  “刘旭,你杀了我吧,老妇人多谢你半月以来的陪伴,解开老妇人的心结,老妇人累了,但是我不能给李靖抓住啊,我是大隋的公主,我不向任何人磕头,不向大唐低头!我刚才已经这样了,你袖子里的刀呢,抽出来吧。”

  刘旭愣住,她本来就是在逼自己杀她?

  “好死不如赖活着!我说过,我本来是准备来杀你的,可是那是在我带你去看了故土之后!现在就给我活着!一根箭而已,要不了谁的命,等这儿平息了,我就给你治!”

  义成公主摇头了。

  “不成的,你是要我向李靖这个乱臣贼子下跪吗,你是要我被索在囚车里,被人践踏侮辱带到大唐吗!故土?大隋已经不在,我义成哪里还有故土?这儿就很好,我能站在这儿,看见遥远的洛阳。我死了,你将我会为灰烬,迎风一洒,我就知道,那个方向是大隋了。”

  “鱼遇龙门而化龙,凤凰涅槃而重生,刘旭,你可知道,多少个夜里,我拿着手巾狠狠的擦拭自己的身体,可是擦不干净啊,一个侍奉了父子四人的身体,是肮脏的,是罪恶的,水已经洗不干净了,唯有火焚了,将这躯壳烧得粉碎,我就能安心的走了。你不是最佩服我吗?你也希望,我来世能活得更好吧?和氏璧我交给你,我本来打算将它砸做粉碎的。你将它交给萧美娘,希望,大隋的后辈,能忘记一切,大隋,真的亡了!”

  义成公主在卡血,这是很糟糕的情况,那一箭,必定射中了肺叶,想要挣扎着起身,可是木板上面却沉重的很,血腥气顺着木板流下来,很显然,上面不知道倒了多少人。

  撑了几下都美撑动,萧美娘却是笑了,浑浊的眼睛,这一刻却是亮得厉害。

  “多好看的少年啊,怎么就这么傻气呢?大唐神童的称号,也不知道你怎么得来的。再给我念首诗,说个故事吧,现在,我们都很安全的。”

  刘旭无力的躺了下来,鲜血滴在脸上很让人作呕,外面的喊杀声有点向远处移动。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呵呵,一江春水向东流,很好啊,故事呢?”

  “从前有一个女子,名唤王嫱。。。。”

  《汉宫秋》是马致远的传世名篇,汉朝的故事,义成公主是没理由不知道的,却是没有打断,刘旭不知道自己说了多久,当义成公主将和氏璧放在自己手上的时候,她呼吸就越来越微弱,刘旭也感觉自己呼吸越来越艰难。地上的尘土太多,尸体再掩盖,空间又狭小,缺氧是正常现象。

  自己有可能要被活埋了,这是刘旭快要昏迷时候的最后一个想法,等到刘旭的意识都要要沉进去的时候,泥土在松动了,然后咚咚的声音,再后来,就是哗嚓一声,木板被掀开,这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程处默赶来了,唐俭瘫软在一旁,程处默的双手使劲按在刘旭胸前,不断下压,这是刘旭教他的,直到刘旭“齁”的一声踹过气来,七尺男儿,哭得像个傻子一样,李靖在太阳的照射下直直的站立,义成公主的一只手,握着刘旭的刀,刀锋割在自己的手腕上,鲜血已经凝固。

  “她不想见到你,所以,请你回避。”

  躺在地上好不容易回过了气来,刘旭坐起来,看着准备收拾义成公主尸体的李靖,楞了一下之后,李靖站直身体,刘旭勉强笑了下,对着一旁的程处默。

  “处默,给我一罐子火油。”

  有人说过,烧那种大罪孽的尸体,需要堆积七层佛塔来化解今生的罪孽,刘旭虽然不觉得义成公主有多少罪,可是这是她的遗言。

  七层塔,外加刘旭采来的鲜花,虽然很梦幻,但是这样能让自己心里稍微舒服一些,火油点燃的那一刻,火焰突兀起来的大,风飘向远方,刘旭不会道语,只能不断的诵念阿弥陀佛。


第68章 一路走好

  拿着锤子敲骨头的事情,让其他人很害怕,这不比后世,火化厂你直接去拿骨灰,大火是无法将骨头烧成灰的。

  李靖在一旁眼睛缩了又缩,拳头捏了又捏,最终还是跺脚离去,留下偏将张公谨来保护这边,他要去追颉利可汗了。

  将骨灰迎风挥洒,再将特意留下来的衣裳掩埋,竖立一块石碑,上面写道,“卿来世上缘为名,卿去人间岂为情。”再加上隋义成公主之墓,下方落名就是刘旭自己了,狂生刘旭,为念红颜,于此而立,愿铅华尽去,道业尽销,风华再临。

  唐俭在一旁看得直跺脚,监军看得眉头就皱成了疙瘩,刘旭没在乎,拿出一罐子烈酒,仰头喝下,然后狠狠摔出去,对着空谷大喊,一路走好!

  “糊涂啊,老弟,我当是就不应该将你和她放在一起!她本来就要死的,如今倒好,板子掀开,大唐县男刘旭抱着罪囚,头相倾,额相抵,本来就暧昧至极,现在倒好,你还弄了一个人相送来,埋个衣冠冢,你还用的人家的亵衣,老弟啊,你本来就有风流的风声,这下好了,人与亦云的。。。。”

  唐俭好不容易见刘旭正常了,骑在马背上,垂足顿胸的,程处默却是非常佩服自己的兄弟。

  “这叫至情至性,谁敢聒噪,看我不砍了他!还有,唐公,你称呼旭子为刘老弟做甚,这可不行。”

  唐俭就没法了,一拳头锤在马上,差点被摔了下来。

  “呵呵,这有什么的,八十新娘十八郎,苍苍白发对红装,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

  唐俭噎住,然后拱手,你厉害。刘旭哈哈一笑,一鞭子抽打在马屁股之上,严格说起来,是她救了自己一命,这点嚼舌头的东西,何必在乎那么多?

  。。。。。。

  定襄城内,萧美娘仪容端庄的坐在案几之后,桌上两杯清茶,茶水冒着清香,带着血丝的和氏璧放在桌上的时候,萧美娘闭上了双眼。

  “严高,陛下可是令你来寻和氏璧的?”

  跟随了刘旭一路的严高点头,他也是百骑司里面的人,李二门下两大特务机构,一个百骑司,一群宦官,一个丽竞门,一群宫女,这两个特务机构,很是讨厌,如同鬼魅一样,以前是李影经常跑到自己家里来偷听,后来李二考虑到刘旭家里多女眷,就换了一个叫韩英的宫女,如今来定襄,又换成了这个严高。苍蝇一样的家伙,赶不走,还不能赶走,如今,总算是能清静一会儿了。

  “那,从我被挖出来,你的眼睛盯着我这手里都已经好几天了吧?我是懒得拿咯,谁知道你会不会一个不小心,就忍不住将我的手给砍了。和氏璧的重要你是知道的,八百里加急带回京师呈给陛下,必然是大功一件,这份功劳,你要还是不要啊?”

  严高的眼睛在闪烁,萧美娘喝着茶,饶有兴趣的看着刘旭,等到刘旭想要将和氏璧再次收起来的时候,严高的手也伸了出来。

  “多少钱?”

  萧美娘睁大了眼睛,刘旭则是伸出了三根手指。

  “三百贯?好!”

  严高点头,刘旭就直接想茶杯扔向了他。

  “我呸,三百贯我给你,你去给我弄一个来啊?和李影一个德行,三千贯,不二价。”

  严高瞪眼了,随后伸出两根手指。

  “两千贯,我只有这么多了,那一千贯,我帮你带信给你府上,人家都说,家书抵万金!”

  刘旭恨不得杀了他啊,可是让他带信回去,还是最安全和快捷的,将和氏璧扔过去,就赶紧让他滚蛋。

  “你便是刘旭?”

  萧美娘再次坐了下来,纤纤细手,虽然已经有了苍老的痕迹,但是无论从哪方面看,都可以想象她年轻时候的风华绝代,怪不得历史传说,总将这位绝世女子与好色的女儿扯在一起。

  “恩,你应该和严高一起回去的,这里的人,我答应了她,不会让别人欺负。”

  萧美娘莞尔。

  “看来,这些日子的传说是真的了,你真的与她相拥了一晚?”

  刘旭白眼。

  “行了啊,您都是我祖母的年岁了,还开我这样的玩笑,她就算比你年轻,那多少岁数,您也是知道的,再说,这风沙戈壁草原之上热晒雨淋的,您觉得我会有那些龌龊心思?若是年轻个二十岁,我倒是肯定会将她带回去,这样的女子,得不到一个该有的幸福,实在是天道不公!”

  萧美娘怔了一下。

  “呵呵,她就是她执了,执为不明,看不见,听不清,若我说,她是最守妇道的女子,你信不信?”

  刘旭点头。

  “信,为什么不信。”

  萧美娘笑眯眯的。

  “果然,你这性子啊,难怪她都触动了,说她守妇道,是因为她有千万个法子,将自己的夫君杀死,可是,到最后还是成了冤孽啊,人一旦入了迷障,是不容易出来的,她一直记着自己父亲给她的任务,只是时也命也,哎,不说了,希望她在下面,能过得好吧。”

  刘旭喝完最后一口茶水,站起身来。

  “肯定会过得好,我与她做了约定,到了下面,什么都不要管,使劲的向前走,早早投胎,我才十二岁多,她及时投胎,我就能找到她了,恩,她这样的女子,总是很特别的,你说是不是?”

  刘旭走了,他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军营里面到处都是脏乱差,需要整理的,不然,沙场上面没死,到这里,也会被各种感染致死!

  阻止军卫打扫卫生,包手臂的脏布条子,全部给撤下来,先水洗,然后开水煮,这不够,还要用烈酒来泡。

  伤口用盐水洗,烈酒擦拭过后,备好的羊肠线,用绣花针穿好,一针一针的缝合,没有麻醉药缝合伤口的疼痛,谁都知道,开始手抖得厉害,然后孙思邈就一副鄙视的眼神,只能震住心神,后来就习惯了,这和杀人没区别,多了,就不好吐了。

  “处默,张将军,这病房门口都让守卫守着,谁要是敢随意闯,给我拉出去打二十大板!”


第69章 好战术不敌好运气

  没有人反对,一个县爷亲自给一个泥腿子收拾伤口,只有感恩的,绣花针穿透过去,都是咬着牙承受,当然,旁边凶神恶煞一般的程处默,也起到了作用。

  孙思邈以前去过刘家,不过说话不多,刘旭找他要草药来泡酒,这才开始多起来,这次西征,他是主动过来的,每次打仗,战后受伤死的人,不计其数,还要防着瘟疫,很头疼,现在看着刘旭的处理法子,一直没询问,等到整个军营的伤员都齐整了,这才蹲下来。

  “伤口缝合?这是个什么道理?”

  刘旭抬头,看见老先生手里居然拿着笔和纸,刘旭就笑了下。

  “人开始是不穿衣服的,围着草裙,这显现,在岭南的大山深处,还经常见。既然如此,那人的皮肉和衣裳不是差不多,破了缝合了就好,道理我不清楚,我只知道,我家以前的小狗,被野猪咬伤了,我就是这样给它治好的。”

  跟一个大唐人解释什么毛细血管和神经,刘旭觉得自己才是神经,以经验来概述,这是最好的。

  “哦,其实,这和传说中的华佗神医一样的法子,不是传说,青囊经里面,有医死人,生白骨的法子嘛,先师以前研究过,说人死,其实有很多,其中若是受伤,则缝合,这就是生白骨,若是失血过多,那就用人血来补充,不过先师用这法子救活过人,也救死过人,后来他说,这人的血液,也分好几个类型,金木水火,若是同样的,则融合,若是不同的,就会排斥而死人,不过小子没研究过,先师不让,说是损阴德。”

  孙思邈几乎是跳起来打刘旭的头的,嘴里不停的骂着混账之类的,在地上转了几个圈,才回头恶狠狠的看着刘旭。

  “青囊经呢?”

  刘旭委屈的抬头。

  “烧了啊,这事情给陛下说过,当时先师吩咐,让我留下一些传世的经典,其他的都烧了,可是当时小子一人,一个不小心,点燃了,自己都差点死了,哪里还救得回来那些书籍。”

  这话说完,刘旭就知道自己要惨了,手抱着头直接跑,孙思邈连鞋子都脱下来扔着打了,很危险,刘旭躲进萧美娘的帐中,再也不出来了。

  伤员伤势是稳住了,可是营养还是个问题,带上一队人,去阴山打猎,这是好法子,张公谨已经见识了刘旭的神奇,没做阻拦,派来保护的人多了些,五百人一起打猎的场景很壮观,羽箭乱飞,山上的野兽哄哄乱叫着冲,屁股后面扔几个火油罐子,那就跑得更凶猛了。

  烟尘漫天的,谁知道前方有什么,等到前方的人吹响牛角的时候,刘旭心就咯噔了一下。程处默是兴奋的,没跟着长孙冲他们前去追击颉利可汗,留下来照顾自己兄弟,本以为是错过了这次的功劳,可是他娘的这猴子居然直接逃窜到自己的猎场中来了?

  “赶紧走,上次信使传信,说是追击到了碛口,想来是遇到了李绩的阻拦而撤回来了。”

  牛长安是求稳的,烟尘漫天的,谁知道有多少人。

  “不怕,长安,咱们是来打猎的,都是骑兵,再等等,实在人多,咱们就撤。”

  程处默不甘心啊,到手的功劳,哪里能轻易撤去了。

  “听处默的。”

  刘旭也跃跃欲试,君子不立危墙那是屁话,到了战场,不去砍两个人,心里都不痛快。眼睛紧紧盯着,随后对着程处默招手。

  “处默,咱们还有多少火油罐子?”

  瞄了一下,有些难看。

  “就只十来灌了,张将军太小气,总共就给了咱们二十多,刚才驱赶野兽,用了十罐子。这十罐子扔下去,不够塞牙缝的。”

  “那也点,咱们继续驱赶野兽,如今到了大道上,诸葛亮能用火牛阵,咱们就用野兽阵,他们本来就是惊弓之鸟,你们二百骑兵突击阴山都可以,咱们这里有一百骑兵还有山下的四百步卒!”

  十个火油罐子聚集在一起,然后点燃爆炸,这声响比单个震动太多,再加上四射的火苗,野兽在奔命,骑在马上的颉利可汗就直接摔了下来。

  他是惊弓之鸟,更是对火油这东西害怕到了极点,天罚,这就是天罚之力!当爆炸加上飞窜的火苗在大道上想起的时候,当上百只野兽齐齐向他们冲去的时候,颉利可汗绝望了。

  风在吼,刀在手,冲锋的牛角响起,刘旭,程处默,加上牛长安带的步卒,就如同恶狼一样疯狂,刀砍在人的脖子上是什么感觉,在这硝烟之中,你会发现,不是害怕,是兴奋!

  五百人对上千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害怕,那时候,人是麻木的,挥舞手里的砍刀,连吃奶的劲都使用了出来,鲜血流在手上,滑溜得很,将头巾扯下来,直接将刀绑在手上,箭矢从耳边刮过去,嗡嗡的声音,带起一道血光,然后就开始骂娘了。

  “处默,咱们他娘的抢了李道宗和张宝相的功劳了,哈哈!”

  战场上的笑声是张狂的,豪气的,手里提着已经瘫软在地的颉利可汗,脚踏在他的脖子上,如同郎一样嚎叫。

  程处默不知道为什么刘旭说不是抢了李靖的,而是抢了其他人的,不够看到灰头土脸的长孙冲等人策马而来的时候,程处默将肩上的大刀挥舞的很是嚣张,然后伸着中指。

  “你们还追个屁啊,哈哈!”

  长孙冲的脸是看不得了,刘旭,程处默还有牛长安,三人如同疯子一样,头破血流的,就抹上一把,三人再次齐齐朝长孙冲递出中指。

  “滚蛋,娘老子的,我们追的死去活来,你们倒好,你问问将士们干不干!”

  这是要耍横了?程处默昂起头来,哼了一声。

  “我呸!无能怪谁,干嘛,要打架啊,来,这废物突厥太没劲,我还没打爽快呢,来来来,咱们就这这里划下道来,谁退缩谁就是孙子!”

  刀锋冷,北风煞,我是流氓谁不怕?这就是程处默此时典型的表现了,刘旭哈哈一笑,刀一转,将颉利可汗提起来。

  “赶紧追吧,他儿子叠罗施还没被抓呢,别说兄弟没给你留汤喝啊。”


第70章 战后

  打猎打了个大功劳,这运气也是没谁了,晚上的伙食是大锅肉,野兽的排骨汤最是滋补,一把野花椒下去,香气就没法说了,张宝相哈哈吹牛笑着说自己英明,吓傻了刘旭和程处默还有牛长安。

  李靖的脸色就没见好过,想要说刘旭这下违反了军纪,可是这是为了伤员着想去打猎的,这谁能说个不是,全军都不会同意,因为,这都一个月了,以为死亡率最高的伤员,一个都没死去,这只能用神迹来说明,刘县爷手受伤了,额头爷被箭簇刮伤了,还每天都来这里查看兄弟们的伤势,就这,这擒拿了贼首的功劳给他,就没有一个人有意见。更何况,自从刘侯爷到了军中,军中的伙食就不再是以前那样如同猪食一样的了,那种脸盆大小的葱花饼子,咬一口里面都能滴出油来,更不要说,那每天固定的骨头汤,我的老天爷,这是咱们这些泥腿子过的日子?若是这样,我一辈子当伤兵都行啊!

  当然,洗澡洗头,饭前必须洗手,还是用的金贵的肥皂,这就很痛苦了,肥皂擦在身上,就很想将他藏起来,这是啥,长安的富贵人家才用的起的东西,好好的烈酒用来擦拭身体,舍不得,都在身上擦了,还要用舌头舔一下,然后大叫着好酒啊,可惜了,自己这俱身体算是活够了,这花的钱,足够自己十年的积攒了。

  “想要钱?好办啊,不是有缴获的战利品嘛,牛也好,羊也好,还要各种刀具啊,器皿啊,都拿来换。”

  羊是没人换的,李靖也不允许,至于牛,这就可以了,草原上的牛,不是奶牛,就是长毛牛,这样的牛,是耕种不了的,只能杀了吃肉,至于刀具器皿,这下李靖也没法子阻止,战场上就是如此,拿到你手里的,那就是你的,没有那个将军敢说将士手里的战利品,算在军功里面,这是额外的战利。

  “羊好牵,角上面绑绳子就好,牛你怎么办?这么多牛,你难道直接赶回去?活着,你准备直接杀了?这日子看着是热起来了,没到长安,估计都臭了!”

  李靖等着刘旭的笑话,混蛋小子,让你抢功劳,还让你坑我的将士,人家好不容易得点战利品,你到好,都入了你刘旭的腰带,李靖不知道刘旭会拿那些破烂做什么,但是李靖知道,刘旭这家伙就没做过亏本的买卖,长安的大臣,谁不知道,什么都可以谈,就是别和刘旭谈钱,因为和他谈钱,那是真的伤人心啊!

  “这有什么难的,这下牛本来就温顺的很,驯养一样,不就可以了。恩,杀牛也是个好法子,老徐,老吴,都过来,李伯伯说了个好法子啊,先驯养,驯养不了的,都杀了。”

  两人是不好怀疑自家的县爷的,刘旭笑着出门,一个烧红的铁棍子,前面磨得尖尖的,当牛被捆倒在地了之后,牛鼻子上白烟直冒,嗷嗷的牛叫,将孙思邈都招了过来。

  “刘旭,你要遭天打雷劈的!”

  气得直打哆嗦,以至于这么狠毒的话都骂了出来,牛是什么,牛马这两样东西,在古代,那就是富人的象征,牛是不能杀的,死了,还要到官府报备,很多时候,形容一个女儿家好,就会说,他家的女儿值多少多少头牛!

  牛是神圣的,刘旭拿着络铁给牛穿鼻子,那就是侵犯了神灵,孙思邈是怒的,李靖是目瞪口呆的,嘴里念叨着你小子就是个妖孽!刘旭会不会谴责李靖不知道,但是天大雷劈,李靖觉得这小子不会的,因为这种祸害,连神仙都会害怕!

  “嘿嘿,孙先生,您那么着急做什么,这牛是耕种不了的,没力气,最重要的是没耐力,不过到小子手里就不同了,您看,这鼻子用绳子一穿,小子只要拿着绳子,想他往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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