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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唐-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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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我还相信,砍几个贼首,我也信你,但是杀护卫?得了吧,李青雀,你家的宫女把你的床铺好了,快点洗洗睡觉吧!”

  这就说到李泰的痛处了,将头碰碰的撞得响,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何时有了这种“妇人之仁”,以前的自己,可是能够连眼睛都不闭,就能砍倒一个不听话的家伙,可是如今呢?

  都是刘旭这混账害的啊!可是看着眼前的小武,李泰却又笑了。

  “小武,你可还下的去手?”

  小武楞住了,手紧了紧,随后转身。

  “这样无聊的问题,还是不要再问了,天下我真正下不去手杀的人,只有两个,这里面不包括你。”

  眼睛有些冷,当然,在李泰面前,她也不需要隐瞒,一般来说,同样的人面前,都喜欢真诚相待,可是刘旭这家伙好像其实并不怎么聪明啊,甚至可以说是笨,是傻,那自己为何会在第一时间觉得自己永远也杀不了他?


第99章 仙人台

  人的苦恼是需要转移的,就比如李泰看见小武索起了眉头,他心里就舒服了不少,他根本不在乎小武会杀得了谁,也不在乎小武会对付谁,就比如现在,小武有时候会与大哥见面,他就从来不去说什么了,都不是傻子,既然别人能刺激大哥,为何小武就不成?

  人都需要学会自保的,刘旭跑到岳州其实就是自保,三哥跟着去,也是自保,自己发了疯一样研究,也是自保,既然方法各异,那小武的自保手段,自己何必干预?

  人只有在自己安全的前提之下,才能做其他事情,这是刘旭早就说过的话,小武利用刘家的势力和影响来发展自己的一切,刘旭不是不知道,可是有些话,说了几遍,就没什么意思了,她始终不是个安宁的女子,一个心里住着一头老虎的人,你觉得她会永远卧着?

  “你在刘家的一天,我就会护着你一天,闯了天大的窟窿,我也会尽量帮你补起来,所以,小武,脚步慢点走,不容易摔倒。若是有一天。。。。”

  这是刘旭来信的原话,小武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让刘旭如此的宽容着自己,外面传言刘旭年少轻狂,风流不羁,可是真正的刘旭是如何的,她看的清清楚楚,与云嫣或许会胡闹了些,可是其他人,小武从来没发现过,甚至,这家伙连青楼都不怎么去的,青竹的姿色放在长安城里,那也属于上流了,可是在刘旭身边那么久,除了有时候口花花了一点,根本久没有一点出格的地方嘛,这样的美人,放在其他人手里,会留得住?最重要的,别人看不出来,小武可是清楚的知道,那个青竹,手上的守宫砂都还没掉!什么嫁人了,还流产了,根本就是放屁嘛,这样的人,隐藏在侯府?到底是为了什么?小武突然感兴趣起来了。

  将信笺揉了又揉,然后又展开,然后又揉起来,最后还是展开了,舒展平整,放入自己的小荷包里面,拍了拍,朝着书院的方向大喊几声,就甩着马尾辫子回了侯府。

  聪明的人其实都是笨蛋,刘旭希望自己越来越蠢,然后到了最后,活得如同一个木讷的老头子,刘旭觉得自己就成功了。当然,活成这样的前提,是你足够的清白,不然,别人会认为你是大奸大恶,因为这些人的表面,都是如此的。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刘旭决定自己要走上一走了,当岳州城几乎不用自己去管理的时候,带了五百兵卒,刘旭就踏上了前往天门郡的道路。

  后世的天门郡到岳州很快,可是没有高速公路的时代,就毕竟悲催,官道其实就是个毛路,坑坑洼洼,还是尽走的穷山恶水。等到达天门郡的时候,严高就非常的仇恨刘旭,因为这家伙根本就没停下来,再跨入沅陵郡,到以前的酉阳县,再向西行进十里路,百米高的石壁,一座平整的石台就这样在下方横立,数尺的宽度,再加上隐约可见的石阶,向内延伸,直达洞口,点了灯烛进去,三盏石床在洞内,还有石兽,石斧,不知道是否有人来过,甚至还有些熏黑的痕迹。

  “这就是你和你师傅居住的地方?”

  严高有些瞪眼珠子,一代高人,就住这样的地方?

  刘旭笑着不语,身体自然的向后躺着,这地方,是自己记着的唯一一处有这些东西的,再换一个地,那可就不能证明有人居住了,本来是准备去天门郡的石峰的,不过那地方太高,而且,那里的水田,都是后世人开发的,现在过去,应该是一片荒芜,连个房子都没有的地方,你说住过人,谁会信?至少,这里有东西能够证明人存在过!严格说起来,也算是自己的祖先了,原始人住过的地方,不是祖先是什么?

  “这里唤作什么名字?”

  严高再问,刘旭懒洋洋的回答,先居台。

  “仙人居住的石台?”

  很明显,他听差了,刘旭也懒得解释,什么名字都一样,你要愿意,叫做天宫也行啊。

  “这里是呆的最长的地方了,其实大多数时间,先师还是带着我到处游历的,这地方你没来过,从这里过去啊,沿着河流而上,大乡县的所在也是一个有趣的地方,那里有一处天然的石门,先师称之为不二门,进去之后,有一湾水池,称之为洗心池,再上去,则是诸葛亮的八阵图,很厉害的,人走进去,能迷糊了方向,还有观音岩,五六丈高,很是厉害,最喜欢的自然是下方的汤浴了,一点都不比长安的差,先师最喜欢泡在里面给我讲古。”

  这里是自己曾经的故乡,一点一滴不用想,都能娓娓道来,严高眉头皱着,刘旭说的一切,连长安都没有记载,是百骑司的人过来查了县志,才知晓的,没到过的人,根本就不知道这些,可是刘旭却能如数家珍一般的道出来,严高就按下了心里的疑问,带着人向洞内又寻找了半天,一无所获,才回过头来。

  “我看这里的人都是住着和你书院建造的那栋吊脚楼差不多的房子,这有什么讲究?”

  还是不死心呐,刘旭无奈,若是换做李二,肯定是不会这么问的,这根本就不是问题。

  “那叫做干栏,这里多瘴气,虫蚁野兽,下面那层啊,是用来放东西也养牲畜的,这样一来,这些东西就不容易危害到人了,人住在上面,也相对比较干燥,住得舒服一些,这里是如此,到了岭南,这样的房子多的是,不过他们用的是竹子罢了。”

  没必要在这里过夜,趁着天还没黑,再次进入酉阳,砍了楠竹,从中间划开,将米放在里面,放好水,再合上,放在火上面烤,不多时,喷香的楠竹米饭就好了。娃娃鱼在后世是保护动物,在这里可不是,也抓来,锦鸡更是不缺,甚至,还有人打来了一只云豹。舒坦的吃完了自己来到这世上的最饱的一顿饭,当眯着眼睛看见严高放飞他手中的信鸽的时候,刘旭转了个身体,沉沉入眠。


第100章 家乡

  小丫不愧是自己的妹妹,与自己哥哥一样,最是喜欢有水的地方,大冬天的,也不怕冷,沿着河岸大呼小叫的,哥哥说过,这里是哥哥的老家所在,所以,她觉得这里也是自己的家,刘旭看得欢喜,找来了糯米,蒸好,这是准备打糍粑所用,以前小时候总是要打很多,足够吃到六七月份得,去山上放牛,带一个,就当午饭吃了。

  这里的土家族和苗族,不同于岭南过去,对于汉人,并不排斥,老人家是最喜欢孩子的,看小丫最是欢喜,当然,也是因为小丫会给他们好吃的。

  黄牛肉是最香的,郡守满面笑容的带着据说是摔死的黄牛过来给侯爷吃,这就要领情了,不要去管他到底是不是摔死的,钱扔给了郡守,无论是谁家的,都补偿好。这时候的牛,和人的命差不多,甚至,还要高,很精贵的。

  杀猪是小时候最喜欢的事情,因为一年到头,能吃到好东西的机会不多,杀猪菜,肯定是要算上的,下水怎么能丢了,都清洗干净,最出门的腊肉出产地,怎么会没有?没关系,教他们如何做就好,米粉调好了,放在勺子里,扔进油锅里面炸,金黄金黄的很是好看,咬一口,又脆又香,这就是糖油粑粑了。拿了一根盆,下面打成一个一个的小洞,看着蝌蚪一样的米豆腐往下面漏,然后在下方的凉水中凝聚成型,小丫的手都快拍麻木了。

  “没有酸菜,调料也不够,不然啊,还能更好吃。”

  一大碗米豆腐下去,刘旭就舒坦的抚摸肚皮,郡守和县令,里长这些人都看呆了,这人真是侯爷?

  “渔舟逐水爱山春,两岸桃花夹去津,坐看红树不知远,行尽清溪忽视人。。。。。。”

  王维的《桃源行》能完全的表现这里的山水,当人烦恼缠身的时候,看一看这样的山水,总能让人心里松快不少,若是可以,刘旭甚至想就在这里定居,过着桃源一般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需要多少钱财,累了就编一个竹筏子,在那平如镜的河面上静静而眠,这是一种超然物外的享受。

  当然,梦总是有醒的时候,当这里再次桃花飘飘的时节,李二的圣旨终于到了,拆开来,李二飞扬跋扈的飞白就让刘旭只能无奈的摇头。

  “朕尝闻,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朕还记得,有人曾于朕面前,夸下海口,授先贤之学,解天下之惑,然则,岳州未安,大唐未富,天下未平,呔!兀那小子,你在天门郡快活了一年之久,可有想过朕每日忙碌于百案之前,皇后思人与千帐之后?小小年纪,怎么就已经想着归隐?你答应了朕的财富呢?你要誓斩楼兰的雄心呢?滚回来见朕!”

  李影亲自传旨意,看来若是不走,是准备直接将自己抓回去了。刘旭慵懒的自竹筏子上面起身,都已经一年了?

  小丫笑嘻嘻的拿着一束桃花在河边挥手,她对于生活在哪里根本不在乎,只要哥哥在自己身边,她总能开心得很。

  “娘娘快生了,不过身子很是不稳定,孙道长时刻在宫中守候着。”

  李影站在竹筏子上面,刘旭是个顺毛驴子,他知道如何能让刘旭一刻都不耽误的回去。

  “不是不让陛下胡来了吗?”

  刘旭蹦了起来,差点将竹筏子都踩翻了,李影的脸色一黑,天下敢说陛下胡乱的,也就这混蛋了。更何况,这话还接不了。

  “岳州一年,天门郡一年,你这都已经呆了两年了,听说你在等着岳州的海船造好,然后在扬帆番禺?陛下说,你小子是准备逃了,良心都坏了的,长安的人都不顾了,公主殿下要来天门找你,闻喜郡主虽然还算镇定,可是谁都知道,只要你这边的消息证实,那人肯定是留不住的。”

  刘旭叹息,随即莞尔。

  “就想好好的休息休息,怎么和逃这个字扯到一起去了。”

  将筏子靠了暗,从小丫的花束上面摘下来一朵,然后斜斜插在她的头上,小丫就笑眯了眼睛,刘旭揉了下她的头。

  “小丫,可有想长安了?”

  偏着头想了一会儿,然后眨巴下眼睛。

  “哥哥是要回去了?”

  刘旭点头。

  “是啊,要回去了,熟牛筋做的管子带上,哥哥带你去坐大船。”

  小丫很懂事,虽然她喜欢这里,超过喜欢长安,因为这里没有人来打扰自己和哥哥,梳一个马尾鞭子,能在山上玩一天,也不会有人说她不好,哥哥更好了,这里没有任何人能欺负他们,但是到了长安。

  哎。。。

  小丫暗暗的叹了口气,她已经长大了,在别人面前,她能无比独立,但是在哥哥面前,她宁愿自己还是那个九岁的小丫头。

  岳州城与以前相比,已经是如同仙境一般了,两年的时间,城建设好了,房玄龄到底是按照刘旭的设计,只是象征性的修建了不高不矮的两道城墙,虽然不是很高,但是很宽,车马在上面行走,根本没有一点问题,而且,站在城墙之上,放眼望去,能将整个岳州城尽收眼底。

  这里如今已经有了后世的影子,街道很宽,行人靠右,低矮的万年青和花草,将道路隔成两半,人是不许随意穿越过去的,李恪对于自己设计的天桥非常满意,街道两边的商铺已经开了很多,当然,现在来说,米店和布帛这些店铺是生意最好的。

  “陛下说,岳州可为行都,更名为花都。”

  岳州变成了花都?

  刘旭笑笑,也是,这里几乎与长空书院一样,四季鲜花,而且,现在是春节,百花齐放的场景很是让人心旷神怡,所以,刘家最大的香水产业,如今是在岳州,而不是在长安。

  “你看,那边就是天门郡守带着那里的人置办的店铺,就售卖侯爷您教他们做的腊肉啊这些,生意很是不错。如今大山里,别说盗匪了,连野人都难找到,两年时间,岳州已经有了将近四十万的户籍,房子是修了一批又一批,潭洲刺史都要乐开花了,因为岳州起来了,他们潭洲也跟着政绩好了不少,当然,冯盎那里就不是很欢喜了,有几个小子过来捣乱,被咱们打了扔出去了。”


第101章 冯盎的打算

  冯家来人了?刘旭动了下嘴角,冯盎这老狐狸到底是没忍住啊,先前水匪攻城,冯盎站在岸边看笑话,刘旭当时都在怀疑,这里面有没有他的影子,如今倒好,自己送上门来了?

  “老夫再不来,老夫的几个不孝子,都要被刘侯当成海盗抓完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冯盎大马金刀的坐在客座上,喝茶这文雅的事情,放在他身上实在不适合,刘旭表示很心疼自己的茶具。

  “冯公说笑了,小子一直呆在天门,可是不知晓这些咯。”

  刘旭自顾自的品茶,君山的毛尖确实味道很好,值得回味。

  “哼,老夫信你这滑头就见鬼了!洞庭水师将海船跑到了琉球,雷州!老夫的孩儿不过是打个招呼而已,两千料的大船就这样直接撞过去了,可怜我的孩儿,没被撞死,也差点被淹死,整整在床上躺了一个月,才能下床走路!”

  “刘侯一直说自己是买卖人,可是老夫看来,你就是在放屁!拉了几个破罐子在驩州,说是售卖,可是人却不见了,一个个穿着最精良的战甲,拿着最锋利的长刀,骑着最厉害的战马,嘿嘿,人过处,那是寸草不生啊!野兽杀了来吃,人被驱赶,珍贵的草药被采走,可怜的采珠女,不仅要低价出售自己千辛万苦捞起来的珍珠,还要被一群强盗调戏!就这还不够,一路烽火的杀到了他国,六诏的烽火,老夫在番禺都看得见!小国不算,还有真腊,扶南,就因为刘侯的一句话,如今也是打生打死,哈哈,不得不说,英雄出少年啊,刘旭,你赢了,你来了岳州,整个南方就不再安宁,而你刘旭,则在这战乱当中大肆席卷横财,刘旭啊,岳州不是治理出来的,是抢出来的财富!你知不知道,这满成的鲜花为何开得如此灿烂?是因为浇灌他们的,是南方的血和肉!”

  仇恨不小啊,看冯盎那青筋暴露的样子,刘旭差点将自己舌头都咬断了,等他好不容易说完了,才擦了擦嘴角。

  “智戴如今长空书院。”

  冯盎楞了下,然后拍桌子,老夫的儿子差点死了!

  刘旭就无语了,不是没死嘛,然后伸出二个手指头。

  “老夫的儿子在床上躺了一个月!”

  这就没办法了,抚了下额头,最好再想想,就说道。

  “娘娘占了四成,我也只占两成,其余的,就是个人分了,我给你两成,别人都有意见的,这样,我给你一成。”

  冯盎阴着眼睛,嘴角冷笑。

  “你急个什么,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你派几个懂事的人过来,船坞就在那里,训练就在洞庭,如何做,自己去学,墨衣我是没法子的,她不肯教,就是不教,你们就只能在一旁慢慢学,海船一年出去一次,冬日南下,夏日回来,你们跟着去,只要不傻,走了几趟,自然就知道了。真腊和扶南算什么,以后海船还会跑更远,天竺知道吧?大食知道不?以后都是可以去的,现在去南边,主意是粮食,以后才是真正的发财。”

  “话就到这里啊,你爱要不要,还有,水师撞了你儿子的船,那都是轻的,若是我在,我会杀人!你那几万野人军很厉害了?只撞船没杀人,已经很给你老冯的面子了,你儿子瞒着你到水匪里去出谋划策,这事情怎么说?我刘旭差点被你儿子一箭给干掉了啊,那我是不是应该直接发兵把你那破岭南给平了?若不是我把火药给点着了,谁知道你那几个儿子想要做什么,老冯啊,咱们都是明白人,试探河水深浅,就要做好被河水吞没的准备,你拿把破箭,带把破刀,还把我的丫鬟青竹给绑了,你这是摆明了欺负我刘旭好脾气不成!”

  刘旭也是拍着桌子站立而起,嘴角斜起,屋内很安静,只有粗重的呼吸之声,窗外也很安静,鸟儿都不唱歌了,冯盎与刘旭对峙了良久,才哼了一声。

  “人我会找来,学不学得到,那就是要看他们的本事了!老夫拉下脸皮过来,就是想要看看,你刘旭到底打的是什么主意!野人造反了,老夫需要去平叛!老夫出兵,你也出兵!抢功劳老夫不在乎,你有本事,把他们全部打了,老夫只会在家里喝酒为你庆贺,可是你这样将军卫开到老夫的家门口,还将海路给包围,这说得过去?你以为老夫好受啊,朝堂里都说老夫要反了,被你个混账小子逼反了!”

  刘旭撇嘴,扯个蛋蛋啊,还逼反了,而且,逼反你的是我?那是李二的玄甲军!人家就拦在秦岭,卡在你的咽喉上面。

  “我们只是求财而已,谁要你那点破功劳。”

  冯盎狠狠吸了一口气,然后吐出来,挥手,门外的侍卫将进来,青竹也跟着进来拜了一礼。

  “老夫没动你的人,是盗匪拦了你家的商队,老夫只是路过顺手救了而已。哼,有了人撑腰,就是不一样啊,老冯老冯的叫!哼,也好,你刘旭做事摆在明面上,老夫也不藏着掖着,岳州的利益老夫不在乎,但是海路老夫是一定要一点的,都说老夫府上的婢女奴仆都是一万多人,所以啊,老夫需要一个路子来养活他们!老夫这辈子是够了,该有的富贵和荣耀都足够了,可是那群小子们心里不踏实啊,如今你放开缺口,那就是皆大欢喜,你想要钱,那总不希望商队总是被野人打搅吧?哦,还有,智戴这孩子不错吧?文成公主未有婚配吧?才子佳人,素来般配,老夫觉得不错。”

  刘旭差点被一口茶水给噎死,手颤抖着指着门外。老吴,老徐,给我送客!

  “恩?这是为何?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刘侯。。。”

  刘旭将茶杯都扔了出去。

  “滚蛋,臭不要脸皮的,冯盎,你确定你没吃错药?武珝也聪慧啊,要不要我给你家冯智戴牵线?”

  冯盎哈哈大笑了,伸着拇指。

  “那就说定了,就武珝了,刘侯可莫要失信了。”


第102章 回归

  冯盎走了,刘旭在使劲拍打自己的额头,这个王八蛋啊,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呢?让我去给小武说,冯家的三儿子不错啊,你考虑考虑?刘旭觉得会被她追杀得满世界跑!

  “不对啊?我为什么要给他儿子做媒?为什么会觉得自己答应的事情一定要做?”

  刘旭有些困惑,然后再次将头在柱子上面触碰得砰砰响,发觉自己与大唐人越来越相像了,这里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但是承诺这东西,只要有了,就一定会做,即使他是你的仇人!

  有一句话,说的是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这话虽然是骂人,但是放在古代,却是事实,人人都在努力的积攒自己的名声,大世家为什么能够流传,就是因为他们祖祖辈辈都在积累自己的名声。

  “青竹,侯爷我的名声怎么样?”

  刘旭抬头问青竹,青竹就有些为难了,不过看看侯爷,还是很认真的点头。

  “侯爷您的人是最好的,才华也是最好的。”

  刘旭抚额了,看看,连自己家人都觉得自己这名声实在不咋滴,贪钱?恋色?还要点小权利?啧啧,刘旭回头,发现古代人最讨厌的事情好像自己都占全了?

  “对了,侯爷我本来就不是一个好名声的家伙,若是还加上背信,啧啧,青竹,侯爷我以后是不是要天天躲家里了?”

  青竹扑哧的笑了一声,走过来替刘旭捏肩膀。

  “侯爷您说的什么话,冯公只是要您帮忙传个话而已,又没要您做媒,一句话罢了,您在饭桌子上面随意提一下,然后就说是冯公说的,这整个大唐,想着小武娘子的人还少了啊?她怎么会怪您,再说,侯爷您名声好不好,哪里是咱们说了算,阿房的百姓对您感恩戴德,书院的学子将您奉为先生,娘娘视您为亲人,陛下视您为得力之臣,有了这些,您何必在乎其他人的说法?”

  刘旭愕然,抬头看着青竹。

  “哎呀?没成想咱们的小青竹还有这等心思?不错不错,只是青竹啊,有些东西,杀人于无形啊,一招错,全盘输,口诛笔伐的大势之下,谁也保不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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