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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洞天仙境-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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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俩口人


  卤味,一种很常见的东西,中华大地上,南北皆有,加入本地特色,又演化出不一样的东西。

  鱼伯的手艺,就在这一个“卤”字上,卤鹅。

  不过,鱼伯称他的鹅为贡鹅,而不叫卤鹅,至于其中的原因,据他玩笑的话,说他这手里传承来自于御厨,所以叫贡鹅。

  到底是卤鹅,还是往自己脸上贴金的“贡鹅”,当时候的人,没有万度、没有搜歌,也没人去分辨,味道好就行了。

  当地人很少吃鹅,往来也就养几只家鹅看家,偶尔有人衰病了,或炖一只鹅来吃,补补元气。很少有人没事去炮制鹅的,除了鱼伯。

  自从他来了之后,那些养鹅的人家,寻常都要多养上几只,给他送去。

  谁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卤制出的鹅,通体玉白、清冷而不腻、咸鲜滋润,香气透骨,即便是几根骨头,都能让几个小儿琢磨很长一段时间。

  在以前时候,难得吃一次卤鹅,那些鹅骨头就是周易最好的零食与爽口物。

  鱼伯制鹅,并不常做。

  他只在每周周五的晚上,将所有的材料齐备,将大鹅入味;直到周末,才将卤制好的大鹅拿出来卖。

  他这些鹅都是有定数的,外面的人来,通常买不着,都是当地的那些馋嘴怪,实在受不住了,花几个钱,或者一家子人、或者呼唤几个朋友,一同出钱,在事先付了资钱。订上几只。

  到了周末那一日。也不用排队。更不用打招呼,直接取了回家,与家中等待的人一同打个牙祭。

  光这一天的售出的贡鹅,就够他整整一周的开销了。而后,他又往山里水里钻去,继续开始琢磨着他的鱼。

  或许是老了,人不想动了;又或许是家门前的烟溪水,给了他足够的惊喜。每日坐在楼上,长杆一甩,躺在长椅上,便能享受钓鱼的乐趣——自从将家搬到葡萄沟以后,小老头就没怎么天天跑出去了,他那看起来还靓丽的“老”媳妇,脸上的笑容也愈渐多了起来。

  闲来无事,老头儿手又痒了,跟着老媳妇儿天天琢磨其店面里的吃食,尤其是贡鹅。几乎每天就有一大锅出来。除了本地的乡人,外面来的食客。也有机会尝尝鲜。

  这老头儿手里的鹅,基本上都是他自己养的了。

  洞天的那些鸡鸭鹅,都被周易驯化得不错,并不会啄食葡萄树上的叶子和果实,除了吃草,就是吃鱼虫,成了极好的种植帮手。

  种植葡萄的人家,基本上都从周易哪里引进了一些驯化的种苗。

  而鱼老头,光只引进这些大鹅了。

  或许是因为常喝烟溪水,喝到这些被稀释到一定程度的灵水的缘故,一只只白鹅都“膀大腰圆”,高寻常鹅一头;玉羽白洁,红掌清波,总是一道风景;走起路来,“龙行虎步”的,看起来极为威武。

  更让鱼老头欢喜的是,这些鹅肉质极为爽嫩,做出来的贡鹅,味道看似与原来相差不多,但那股子让人停不下嘴的意味深长,也只有吃过的人才明白。

  连周易那挑嘴的人,都不时从他这里买上一只回去尝尝味道。

  清晨的时候,朝露未晞,一个游客走进了群花共绕的院子。

  “老板,你这的鹅做出来了吗?昨天就吃了那么点,可让我馋的。今天你一定要给我弄一只!”

  鱼伯还坐在楼上闭目养神呢,他家的老媳妇早早就起来准备东西了。

  他这位媳妇长得总算不错,但寻常不出家门,也不爱热闹。

  但自从搬到新家之后,不知为何,喜欢上了店面的经营,整天就围着店里的事转。原本看起来皮肉翻滚的可怖伤疤,渐渐的,也不知道为什么,沟痕看起来似乎变得浅了、平畅了,并不那么吓人了。

  她年纪也算大了,已经有近五十岁,但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常年待在家里又不怎么出去干活,又或许极懂得保养的缘故,整个人看起来也就三十余岁的样子,皮肤更是愈发的白净光滑,只有眼角那细得几乎看不见的鱼尾纹暴露了她的年龄。

  因着那张白净漂亮的鹅蛋脸,那可怖的伤疤,并不显得丑陋,反而如同宝玉上面的一点瑕疵,让人可惜可叹之余,又会想着,借着这点瑕疵,是不是能雕琢些什么不一样的出来。

  游客昨天并没有见着这位老板娘,今日甫一见到,不觉被其容光所吸引,愣了一愣,“你是,那位老爷子的女儿?你们这里今天的贡鹅出来了吗?”

  “我是他媳妇。他哪里有这么大的女儿。”女人满脸笑意的说道。女人,又谁不喜欢被人说得年轻呢?

  “哦~原来是老板娘啊。”游客晃了晃神,才说道,“你看起来真年轻!”

  其实他心里头想的,哪里是年轻啊,分明就是非常年轻好不好。谁会想到这女人已经四十多岁了。

  不过,即便是四十多岁,也比那老头儿老板看起来年轻多了。

  女人似乎看得出游客心里的意思,嘴角含着笑,只是说道:“贡鹅今天的刚出来。你要一只对吧。”

  “你们这里的卤鹅,这时候能保存几天。我能带点回去吗?”

  “要是冬天还好。这时候,可带不了。”女人说着,拿起一只贡鹅,大刀寒光闪过,“噔噔噔”的十几声响起,一只贡鹅就被切成了好几十块。

  游客被女人那细长胳膊下的剽悍表现给惊到了,那一声声斩在砧板上的声音,一时不防,如同斩在了他心头上。

  “你是要打包还是在这里吃?”

  听到女人的话,游客再一次回过神来,连忙说道:“就在这里吃吧。帮我放到窗边去。再给我一碗热擂茶。”

  日头渐渐往上升,游客也都出来了,鱼伯的小馆子也热闹了起来。

  这个时候,鱼伯又不知从哪里找出来一个照相机,看起式样,蛮老气,但看那光滑亮眼的模样,显然被人经常抚摸、把玩。

  他就拿着个照相机,待游客在花丛中摆好了各种姿势,他就开始给人照相。

  这个时候,他连钓鱼的事也不管了,任由那根鱼线在水里颤动,连鱼钩都被鱼带走,甚至连岸上的那根宝贝鱼竿都被大鱼拖走,他就这么不知疲倦、全炬精神的沉醉在“咔!咔!咔!”的声音里,看着那一个个游客满意的表情而点头。

  等游客不多了,他又自个儿拿着个照相机,到处上下撺弄——院里的花草、大鹅、葡萄树,水里的游鱼、浮光、卵石、水草,远处的山峦黛色、云层飞鸟,几乎没有什么东西,不能进他的镜头的,也几乎没有什么东西,到了他镜头下面,不美的……

  每到这个时候,店里的女主人也会出来,看着那个孩子似的“糟老头儿”,眼里露出种种怀念之意……

  

第一百一十三章 计划


  没有人再怀疑种植葡萄能不能赚钱这事。∽↗∽↗,

  哪怕是最保守的乡民,看着那些种葡萄的人,一个个赚的盆满钵满;特别是过年的时候,一只只牛羊鸡鸭的往家里拉、往各亲戚家送的时候,别提有多羡慕了。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往周家跑,旁敲侧击的,又或是直接提出条件,要求种植洞天葡萄。

  周易计划里的所谓葡萄沟,完全不够这些疯狂的人分的。

  沿烟溪水往上,还有小镇周围那些平日里无人问津的荒地、荒山,一个个都成了宝贝,似乎在霎时间,都纷纷有了主人。

  像鱼伯那样,家里储蓄不多、直接将土地家产到周易这里置换掉的,也有不少。

  于是,在周易有意无意的引导下,乡镇里面,无数土地都成了他的所有。

  有人注意到了周易疯狂圈地的行为,不管是亲近的还是陌生的,都笑称他为“周半镇”。

  意思很简单,就是说他一个人拿下了整个乡镇近半的土地。

  周易心里有计划。

  当他有这个能力去改变的时候,心里的某些计划就逐渐开始萌发、开始长大。

  他希望他的家乡,变成一个美好的地方,不受污染,青山绿水。

  他希望,他的家乡,有一间大型图书馆,能让乡镇的所有人,都能免费读到想读的书;可以在一个安静的地方,在书籍识海的徜徉里,静静的消耗时间——这曾经是他的一个梦。他也希望将自己的梦。带给周围的所有人。

  他希望。他的家乡,有一间大型的体育馆,能容纳镇子里的所有人。当举办什么活动的时候,可以全镇人都去观看,而不是拥挤在一个狭窄而简陋的操场上。

  乡人们可以在里面尽情的进行各种体育活动,足球、篮球、网球、棒球——都有规范的场地可以用;跳广场舞的大妈们,也可以到健身房里,在各种健身器材的配合下。在教练的引导下,进行更好的具有针对性的训练。

  年轻的女孩、还有小孩子们,也可以在里面找到自己的健身与娱乐方式。

  甚至,他可以请一些大明星来,办一场演唱会,让所有人看看。他自己也可以在镇子里面,近距离的跟那些看似远在天边的明星,和他们互动,听他们演唱会,看他们的表演。

  他希望。整个乡镇的建筑,都能有自己的特色。不仅仅是钢筋水泥的长方形,还有更多的,能与自然更合为一体的乡村小别墅,就像葡萄沟里的那一个个客栈酒店住房,就像那些古城镇一样的“小桥流水人家”。

  他希望,所有人都富裕起来,不仅仅是物质的富裕,更是精神的富裕,孩子们都能成为各行各业的人才,女孩们都像娇嫩的花儿一样展现出她们最美的风采……

  ……

  这是周易的梦,一个原本不切实际的梦,甚至只在心里转悠一下转瞬即逝的梦。但现在,这个梦,已经落于纸上,着于现实。

  他并不是想当一个圣人,而是当一个人富足之后、当一个人的追求达到一种极致的时候,当他已经别无所求的时候,他就希望,将他的追求、将他的审美,将他所希望的东西,都转移到周围人身上——将这种欢乐、快活与人分享。

  或许这种分享之中,又能让他得到另一种快乐。

  事实上,他现在已经感受到了这种分享的快乐,这种将别人的快乐作为自己快乐的一部分的快乐。

  圈地,仅仅是他计划中的一个开始。

  不管他用什么手段,当乡人有所求于他的时候,当这些人看着眼前无数利益的时候,都不得不在周易的“引导”下,将手中的土地交换,不管是心甘情愿还是心不甘情不愿,他们都在周易的影响下,作着某种改变,从生活方式甚至到生产方式的一个巨大的改变。

  镇上出去打工的年轻人,几乎在一年之间,回来了大半。

  外出的时候,你看到的,不再仅仅是那些白发翁和一大群一大群的老阿婆,还有那一个个充满着阳刚气息与活力的青年人。

  似乎在很多的时间,整个小镇都变得热闹了许多,也变得年轻活力了许多。

  一张张熟悉的面庞,在街上相遇;许久不见的陌生,在短暂的错愕之后,变成了相视一笑。

  “怎么是你?”

  “你怎么回来了?”

  “好久不见,你也准备种葡萄去?”

  “看见你,我都有点不认识了。最近在干什么?怎么也回来了?”

  ……

  诸如此类的话,每天在小镇上,在无数人间上演着。

  很多人突然发现,多年不见的老同学,突然的,就猝不及防的,在这个不大的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小镇,在街头相遇了;那一张张陌生的脸,如同回到了那个小时候,那些青葱岁月。

  同时,一场场聚会,也就开始了。

  洞天,施团儿旁边,一栋木屋不知什么时候,建了起来。

  这是陈金昌在跟周易混熟之后,要求建筑的。

  他太喜欢这里的环境了。他觉得,在这样的环境下,他还能多活几年。

  在这里住了些时候,他眼看着自己好似有些老僵的四肢,又似乎恢复了些活力,人的精气神也舒畅了起来——于是他腆着老脸,在周易哪里,拿下了施团儿旁边那块地,也建了一间小木屋住下了。

  至于他那些公司的事,寻常不需要他亲自处理,一般的视频电话会议,就能解决。实在需要他本人签字的,全由助理送来——况且,他几个子女,也都有了些能耐,已经逐渐能独当一面了。

  他每日里在洞天乐得舒服,时不时还在周易那里蹭上一顿,真是快活极了。

  他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他每日里早早起来,迎着晨风朝阳,跑上一阵,然后去擂茶馆喝上大半晌的茶,山中、水里转悠一阵……晚饭之后,寻上几个老头儿闲侃一阵,看着天空中湛明的星河冷月,夜风轻抚,又一天好过……

  陈金昌看着走进屋里来的周易,手里茶盏还未放下,就笑着说道:“你小子无事不登三宝殿。说罢,这次又有什么事来麻烦我这个老东西。”

  

第一百一十四章 屠夫


  南方的冬天,总是很短暂。

  天上才飘下几大朵鹅毛,所有的人还来不及欢喜,满地的微白就被暖融融的阳光驱散,带着料峭的微冷,宣告着春的到来。

  山上的绿树已经长出了细嫩的叶子,漫山遍野的映山红,也不知道从哪里长出来——平日里寻之不见,这个时候全都冒出了头,照得整片山上,一大朵一大朵都是火一样的红,如同天边的云霞——连同原本碧绿的湖水,都映红了一大片大片的,让人好生欢喜!
  就在小儿采摘映山红的笑闹声中,周易走进了施团儿那间小阁楼旁边新建的一间小别墅。

  他在大案便端坐下来,看着微微抬手举杯的陈金昌,手里的香茶也倒入了口中。

  “老哥这么一说,倒让我不好意思了。”周易轻轻吐出一口清气,笑着说道。

  “你小子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们现在也算是老相识了罢——还需要客套?!”

  “我过来找陈老哥,还真有点儿事。”周易并不习惯与人客套,其实他也没想怎么客套,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来意,“那镇子里,我不是买了不少地么?想建点东西,准备找个人来设计设计。而且,那些建筑的建造,还需要老哥把把关……”

  陈金昌听得周易的话,乜了他一眼,直到看得周易心头发毛,这才说道:“你小子,以前不是防我跟防贼似的吗?怎么现在又找我过来,让我参与进来了?也不怕我这只老狐狸一口把你给吞了。”

  他说着话,惬意的又一口清茶下肚,口中微微一吐,满腹的浊气都被吐了出来,只剩下微苦的口中,那悠长又悠长的清香。

  周易也不急着说话,品了一口茶,才继续说道:“以前,咱们不是不熟吗?现在我知道陈叔定不是那样的人。而且……”

  “而且最多也就损失点钱而已对吧!你什么。藏着点,大家不都好过。你这话说的,我怎么听得膈应呢?”陈金昌没等周易将话说完,便打断他的话,将他欲说而未说的话说了出来。

  这确实是周易准备说的话,他也没打算否认。

  “陈叔你这是有前科的,我怎么能不防着点。这话。我就算不说,陈叔也知道。倒不如让我说了。免得藏在心里占个地方。”

  陈金昌摇了摇头。他斜睨了周易一眼,说道:“你小子倒是好算盘。不过,我帮你,我有什么好处啊?”

  “看您说的。咱们什么关系,谈利益,这不是伤感情么?”

  “谈感情,才伤利益。没有了利益,这感情也持续不了多久。”陈金昌放下茶杯,看着周易说道。“我能帮你一次,但以后怎么办?没有真正的利益,即便我愿意帮忙,下面的人,也不一定尽力……”

  周易若有所思。他倒没想到陈金昌会这么说。

  他自己不把某些东西放在眼里,便以为别人也不看在眼里了,这以己度人的法子。显然有些不对。

  他的立足点极高,所有很快就能将某些东西看透。

  或者说,他已经满足了深层次的**,或许还有一些更深层次的欲求,所有比较浅层次的**,反而不那么看重了。

  但看透与看清是两码事。

  周易原本以为就是请陈金昌帮个“小忙”而已。以他们虽只相处几月,但几乎无话不谈的交情,想来不难,却没想到,里面还有一些他没看明白的事。

  正如陈金昌所说,让他帮一次容易,那以后呢?陈金昌跟他关系好。可以在利润稀薄的情况下,帮助他、满足他,但他那些子女、那些下属,能否满意?又是否会真正的用心去做?这是两码事。

  “这样的话……”周易也陷入思考中。商业这回事,他显然不是强项,也不知道该怎么发挥,想了半响,也不知道该往哪里考虑,该怎么分配利益适合。

  陈金昌看着陷入沉思的周易,也不说话,只是脸上带着莫测的、更像戏谑的笑容,继续啜着茶水,以观这春风碧湖。

  周易想了一会儿,不由觉得脑仁疼。

  实在是他对他即将涉足的一行了解的太少。他不知道对方需要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给适合。

  以他现在的身体,能让他脑仁疼,那着实不容易。

  周易抬起头,偶然瞥见陈金昌嘴角那一抹笑意,心中立时恍然,忽而说道:“我看我就是一个卖猪肉的屠夫。我也不知道陈叔要什么肉。那我跟陈叔介绍一下,这猪身上的肉吧……到时候,陈叔你是喜欢前腿肉的软润,还是吃后腿肉的红瘦,又或是里脊的细嫩,或者口味独特、想吃吃猪鞭,都任你选啦!”

  陈金昌看着周易不复先前苦苦思索,又反复了先前悠然品茗的神情,但听他这一比喻,失声而笑,差点将茶水喷出。

  “那我倒要听听你这个屠夫的说法。”

  周易又非那“解牛的庖丁”,哪里真能将一块块油水都划分出来?只是一个囫囵的,将心中的计划吐露了出来。

  他之所以以屠夫自比,实在是因为不知道怎么办,便干脆将先手让出,让对方去考虑——却是一招“以退为进”。

  “陈叔请看。”周易从怀里掏出一大张纸,将之在大案上慢慢展开,“这是清山镇的镇区以及周边地区的图形。这上面涂了色的,都已经被我买了下来。”

  陈金昌往图纸上看了一眼,还没看个分明,就看见整张图纸上,几乎大半都涂上了颜色,而且连成一大片一大片的,特别是那条清河两边,几乎没有一处空白,不由愣了一愣。

  “呵——你你叫‘周半镇’,我看还保守了一点。再过几天,你就得改称‘周一镇’了!

  以前天天看你游山玩水的,我说这阵子怎么忙活起来了呢?原来,早有这么大手笔准备着。说吧,你小子准备怎么做?”

  周易指着中间那一横一竖两条几成十字的公路,说道:“这两条路,我准备扩宽一下,现在路太窄了。”

  十字形公路,将整个小镇划分为四个分区。

  一条弯弯曲曲的清河,几乎将四个小区都绕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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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跑题


 

  “这条河,我准备扩充一下,清理一下,就能通一些大船。这里再人工挖出一条河出来……”周易说着,手指在图纸上划了个圈,“引水绕着小镇一周。”

  陈金昌顺着周易画圈的手指看去,似乎那里有一条环绕水流显现。环绕小镇一周的水流,加上原本那条弯曲的小河,几乎将整个小镇又重新划分了区块。
  周易又指了指东北角那一块,“这里我准备修建居民区。”

  区块周围,并非全是平坦的土地,还有无数大小山丘隆起。这些小山丘,低有十许米,几乎只能看得到一个平缓的坡度;高有几十米,上面几乎罕有建筑,或者只有一两个老破房子标注,周围全是荒地、农田或者果园,当然,还有坟墓。

  “这里的山,我基本上是准备全部铲平了。”他指了指一个小山头占的地方,“这里,我准备建一个大型图书馆。”

  他将手又放在公路边的另一个山头方向,“这里,我准备建一个大体育馆。”

  周易又看了看体育馆占地的周围,那座山的方向,“依照我的设想,这里应该有一个商业中心,像百达广场那样的商业集合中心。”

  他看了看周围,除了被他指点出来的地方,其他地方还有一大片不知道做什么用途的,他想了想说道:“这些地方,可以发展种植业,种一些葡萄或者其他的水果,也可以建一些小土楼小别墅,供需要的人居住,或许还可以挖一个小湖泊……”

  陈金昌本来就是做房地产行业的,对于这方面的事,也感兴趣的很。

  他听着周易说得有意思,也不由参与了进去,甚至将整个葡萄沟乃至洞天的整体规划都拿来说了一说。

  两人一指一划间,几乎将整个小镇规划做了个大概。

  “真是被你小子给带幼稚了。我怎么感觉,咱们像在玩一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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