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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小农民-第1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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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万只蜜蜂,聚集在一起,就像是一碗豆子而已,只能勉强维持这个小小的蜜蜂王国不灭。

    之前用了几百只蜜蜂做实验,林宇可谓是用尽了所有方法,但是却一直没有任何进展,所以林宇一直很怀疑,是不是蜜蜂的数量达不到一定的高度,所以影响了结果。

    反正蜜蜂这东西,这世界上还真不缺,就算是要牺牲几百万来实验一下,也完全不愁没有。

    蜂箱这边的这点蜜蜂,根本达不到林宇的要求,看了一眼之后,林宇就瘪瘪嘴回到别墅,离开之前,林宇跟三女打了个招呼,他此行的目的,是燕霞峰。

    江宁市有多少蜂农,林宇不知道,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大部分都在燕霞峰。

    毕竟燕霞峰那边的环境比起市区好的可不止一点半点,就算没有养蜂场,单是野生的蜜蜂,就可以轻松达到林宇想要的数量,至于为什么亲自去江宁,而不是让金蜂去召唤蜂群回来,自然是为了不想引起太大的骚动,他可不是没见过蜂潮汹涌的场面,太过显眼了。

    往燕霞峰里一钻,到时候不管他要怎么做实验,反正有的是蜜蜂,而且也不怕引人注目。

    看向远处的燕霞峰,林宇眼神无比坚定。

 第441章 寻找蜂尸

    前段时间,林宇还有选择的余地,可是在詹姆斯出现之后,林宇就没办法考虑是否要进入蜂巢的第三阶段,就算这次没有进化到第三阶段,他也会穷尽所有寻找方法。

    而现在蜂巢是进入第三阶段了,只不过幼蜂的进化要求却十分严苛,林宇不得其法。

    一定要完成幼蜂的进化,否则的话,别说躲在暗处的詹姆斯,林宇就连那些在边上对他虎视眈眈的阿猫阿狗们都解决不了,他一定要变得强大起来,而这一切,只为自保。

    前段时间,林宇想要变得强大,是为了保护身边的人,而现在,却是为了保护自己,因为他很清楚,如果不保护好自己的话,保护家人只不过是空口说大话而已。

    捷豹一个甩尾,停在了一家小卖部门口,林宇花了一百块钱买了一瓶水,让老板娘帮他把车子看好,他可能要过两天再来开走,而收了钱,老板娘自然是笑着答应下来。

    什么都没有,只带着一瓶水,林宇就向着燕霞峰那还没被开发的区域走去。

    这一次,一定要让幼蜂完成进化,否则的话,林宇是不打算下山了,至于这次上山需要多久才能回来,就连林宇也说不好,因为他还真的没什么把握能一次成功。

    等林宇登到山上的时候,已经是午后时分了,此时虽然已经进入秋天,不过一路走来,这燕霞峰上的野花倒是开得鲜艳,而无论在哪里,林宇都能看到三三两两采集花粉的蜜蜂。

    初秋的风带着一些微凉,不过对林宇来说,却只是清爽而已,经过药花蜂蜜改造后的身体,比一般人的身体素质要强大许多,力大如牛,反应迅捷不说,还抗热抗冻!

    前几次失败之后,林宇心里也是有了一个总结,他现在距离成功越来越近了。

    抛去所有的不可能,剩下的,一定就是答案,林宇现在就是在这条路上,所以他才决定,不成功让幼蜂进化,他就不下山了,当然,这个过程也有可能十分漫长。

    之前实验失败,可能有很多原因,而最大的原因,应该就是蜜蜂的数量还不够,而且现在,林宇大概也可以肯定,想要让幼蜂进化,他需要的是什么东西了。

    之前林宇一直在用活蜜蜂做实验,但是毫无进展,尽管他也弄死了几个蜜蜂实验,但还是没有半点作用,幼蜂对蜜蜂的尸体完全没有兴趣,不过这尸体,却是最后的可能性了。

    活的蜜蜂对幼蜂没有半点反应,幼蜂对它们也是无动于衷,那就说明,剩下的可能性就是蜜蜂的尸体了,因为他很确定,上次蜂巢的进化,就是因为那几百万的蜂尸。

    这蜂尸,一定就是蜂巢进化和幼蜂进化的契机,林宇十分肯定。

    既然需要用到蜂尸的话,那就需要弄死一大堆蜜蜂了,而这个弄死,还得有讲究。

    这一次蜂巢的进化,其实是在林宇的意料之外的,他原本的打算,是要抚平金蜂的野性,所以不得已选择了自虐而已,而那些死掉的蜜蜂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是失去蜂针而死的。

    一只蜜蜂的所有力量和命脉,都在那蜂针之中,用蜂针进行攻击之后,剩下的就是蜜蜂的高蛋白了,因为蜂针上的毒腺也会跟蜂针一起失去,林宇需要这样的蜂尸。

    弄死一群蜜蜂之后呢?接下去要怎么操作,林宇并不知道,他完全没有半点头绪。

    但是林宇也不介意,毕竟蜜蜂这种东西,比不得可爱的小动物,比如阎王小鬼这种天天能跟人腻歪在一起的动物伴侣,他连恶人都敢除掉,更何况是一些小虫子呢?

    林宇的打算,就是弄死几百万只蜜蜂,然后就躺在地上等着,就像上次一样,至于后面会发生什么事,林宇不知道,他只能希望,在那之后,实验会取得一些成果。

    祭出二号和三号金蜂,林宇看了一眼蜂巢中的三只幼蜂,那三只幼蜂还是和之前一样,就像一个小小的白色珠子,这么些天过去了,完全没有半点长得的意思。

    之前得到二号和三号金蜂的时候,林宇可是让它们进化得十分顺利,只要给它们足够的黄金蜂蜜摄入就足够了,刚刚出现的这三个小家伙,比起它们,麻烦了可不只是一点半点。

    将蜂巢合上,林宇闭上眼睛,躺在岩石上,假寐起来。

    这燕霞峰顶虽然没什么人,但是林宇刚才也看到了,有一些登山爱好者正在从下面爬上来,林宇之所以躲在燕霞峰,就是为了不暴露,为了躲避目光,他必须等待。

    一会儿之后,林宇忍不住皱了皱眉,睁开眼睛往山下一看,却是有些哭笑不得。

    刚才他还以为登山队很快就能上来,但是被他忽略掉的是,刚才他是在山脚下和那些登山者相遇的,而在追过他们之后,借着完全超出运动员的身体素质,他可是极速先进。

    林宇不知道那些登山者的速度是多少,但他可以肯定的是,他现在应该是全世界爬山最快的人了吧,几千米崎岖不平的山路,没有任何装备,还穿着皮鞋,他一会儿就上来了。

    这要是换了一般人,只怕是要爬到大半夜去了,林宇苦笑着摇了摇头,站起身来。

    为了避免有什么意外,林宇还是决定,暂时不开始试验,反正现在已经有相对成熟的想法了,他也不敢这一会儿,等到登山队上来拍个照走人,他再开始也不迟。

    林宇估计错了,这却怪不得他,就在他告别了第一队登山者之后,几十台车却是进入了燕霞峰下面的小村子,从上面跑下来一群群全副武装的登山爱好者。

    江宁市有个登山协会,而今天,正是登山协会的会员们相邀一起上山的日子,按照他们之前的计划,他们打算从下午开始登山,争取在天黑之前爬到燕霞峰主峰的山顶。

    至少要是林宇等下去的话,那他今天晚上就别想开工了,因为今天晚上的山顶,注定要被那些登山者们占领,而他看到的那些,只不过是第一批小分队,在前面开路的而已。

 第442章 狼群

    半山腰上,登山队停了下来,看了一眼山顶的方向,一个年轻靓丽的女孩转身看向身后的队员们,抿了口水,问道:“队长,你说刚才的那个年轻人,现在到山顶了吗?”

    “小颖,你就别惦记了,那个帅哥跟我们明显不是一路的。”一个中年妇女摘下帽子,也是喝了口水,笑着看向那女孩:“哪里有人穿着皮鞋登山的啊,他应该绕路回去了吧。”

    “就是,小颖,你就别想了,那个人一看就是外行,比我们还业余。”一个全身上下名牌装备的年轻人笑道:“哪有人登山穿着皮鞋,还什么装备都没有的啊。”

    “燕霞峰主峰虽然不算高,海拔只有两千多米,但是越往上,山路就越难走,就算是会长,当初的记录也是花了四个多小时,我们这才出发了不到三个小时而已。”一个人附和道。

    年轻人很不爽,他不明白,自己一个富二代天天跟着小颖屁股后面,但是小颖就是对他没感觉,下午遇到的那个小子有什么地方能比得上他,居然让小颖这么念念不忘。

    一想到那小子居然穿着皮鞋上燕霞峰,年轻人就忍不住想笑,他难不成是脑子进水了吗?

    就算他也是因为小颖,不得已才加入登山队伍的,但他也知道,登山绝对不是什么容易的事,要不然的话,他至于花了一万多买这一身专业的装备吗?那年轻人绝对是傻子。

    被众人这么一说,小颖也是没有再说什么,喝了两口水之后,就到一边坐下休息。

    半晌,那个中年妇女,也就是开路小分队的队长终于站起身来,示意众人收拾东西继续启程:“后面的队伍一个小时前就出发了,我们还是继续赶路吧,别被他们给追上了。”

    “好!”队长这话,顿时得到了大部分人的支持,一伙人又浩浩荡荡继续上山。

    夜幕渐渐降临,林宇百无聊赖地看着山下的灯光,心中哭笑不得。

    之前林宇倒也是想到了,他的速度太快,后面那些人要追上来估计要花一些时间,可是他也没想到,那些全副武装的登山队速度居然这么慢,都两个钟头了还没到。

    看着山下的灯光,林宇叹了口气,他知道,短时间内是别想做事了。

    虽然现在看上去,那些人距离林宇也就一公里左右,不过林宇却是知道,他们正在经历这条路上最难走的路段,那边的路全部被石头挡住了,他们想要上来,得先翻过石头。

    算着时间,这弯弯曲曲两三公里的距离,至少还得等上一个钟头左右。

    不过这还不是让林宇最纠结的,林宇最纠结的是,就在那些人翻过了石头堆,进入密林区之后,下面却是突然亮起了一片灯光,而且这宁静的夜晚,也是被打破了意境。

    从下面摇摇晃晃地额手电,林宇就看得出来,那是专门趁着夜色上山的。

    这年头又没打仗,这至少六七十只手电筒这么晚上山,肯定又是那些闲的蛋疼的人了。

    计算了一下时间,林宇看了看表,就知道那些人是什么打算了,因为等到他们爬到山顶,至少也要到晚上十点多了,看来,他们今天晚上是打算就在这宿营了。

    打开蜂巢看了一眼,让两只金蜂跟在身后,林宇没有在山顶多做逗留,找到一条小路之后,就走了下去,一想到待会儿这里会来一群人,林宇就没心情待下去了。

    本来是打算在这里开工的,但是现在看情况,要是继续留在这里的话,今天晚上是绝对不能按照原计划进行,林宇当机立断,选择从山的背面离开,到人迹罕至的另一边去。

    其实在翻过燕霞峰之后,林宇就等于进入了原始森林的边缘,因为这边常年被雾气笼罩,所以树木比起另一边要茂密许多,人在里面穿行,要是不打手电,上面的人根本看不到。

    林宇倒是不怕黑,反正有金蜂在手,就算是来上一群狼他也不怕。

    眼睛在黑暗之中,还能隐约看见路,但是林宇却不敢像白天的时候那样健步如飞,天知道这地方有没有什么野猪铐子,要是一个不留神踩到了,那不得冤枉死。

    就在林宇下到半山腰,离开山顶大概有一公里左右的时候,第一批登山队终于到达了山顶,一看到那些人举着手电筒到处乱照,林宇就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句:“脑残!”

    燕霞峰的另一面就是原始森林,连狼那种东西都有,这些人这大晚上的在山顶上这样暴露自己的位置,还跟抽风了一样哇哇大叫,就像在招呼狼一样,这些人不是脑残是什么?

    “嗷呜!”林宇正在不爽,一道高亢的狼嚎突然从远处传来,带着强烈的杀气,林宇侧目看向山下,发现声音居然就在距离山脚不远的地方传来,眉头顿时忍不住皱了起来。

    要不是林宇不想多管闲事,现在他就要上去把那群白痴打一顿,这黑灯瞎火的,在这么危险的地方跟疯了一样制造噪音,跟通知那些狼菜上齐了,快来享用有什么区别?

    林宇现在也只能希望,上面那些人能够被这狼嚎吓到,安静一点,那样的话,上面那些狼兴许不会到山顶上去,毕竟从地上的垃圾就可以看得出来,那地方经常有人去。

    而有人去的地方,一般狼是不会轻易去招惹的,因为狼是领地意识很强的动物。

    “嗷呜!”又是一声狼嚎,吓得林宇转头看向山顶,心中暗道:“妈的,刚才怎么没发现,山顶上居然也有狼,那群傻子这么快就要遭报应了吗?”

    不过没等林宇考虑要不要上去救人,上面却突然传来一声大笑,和几个女人的嗔怒,林宇就算不用多想,也知道上面是什么情况了,那边居然有人在学狼叫。

    林宇不知道下面的狼能不能听得出来,反正他是完全没听出来那是人类发出的声音。

    狼的领地意识极强,那些人最好现在赶紧祈祷,他们的口技被下面的狼听出来了,那样的话,兴许狼群还不会把他们当成是领地的入侵者,大发慈悲地放过他们一马。

    没有去管下面密林中再次出现的狼嚎,林宇皱了皱眉,继续向下,直到找到一块大石头,盘膝坐下,让两只金蜂检查了一下周围之后,就让它们在身边环绕警戒。

 第443章 干掉狼王

    黑暗之中,什么样的状况都有可能发生,不说是下面的狼群,林宇可不想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他只不过是想找个清静的地方躲开山顶那些白痴而已。

    既然现在已经离得远了,林宇也没有继续等待下去,实验就要赶早做。

    因为早就做好了失败的准备,林宇就是奔着屡败屡战来的,要是今天晚上不能成功的话,那他就要继续不断地尝试,反之,如果成功的话,他马上就要离开。

    上面那些人是死是活,跟林宇没有半毛钱关系。

    金蜂环绕在林宇身边,在林宇心中下达命令之后,开始迅速地震动翅膀,很快,一股人类所不能捕捉的声波就以林宇为中心,向四面八方扩散开去。

    方圆数公里之内,躲在草丛中,或者是蜂巢里的蜜蜂,在这一刻,都像是受到了什么刺激一样,离开了它们的栖身之所,先在附近进行集结,然后就往林宇的方向飞去。

    大概有十几群蜜蜂,受到了林宇的召唤,从十几个方向往林宇靠近。

    就在南山背面的山脚下,三十几头足有阎王小鬼那么大的狼正趴在地上,而在不远处,一头通体灰白的头狼站在一块巨石上,举头看向山顶的方向,身子纹丝不动。

    “嗡嗡嗡……”随着一阵噪音出现,狼群变得躁动不安起来。

    很快,黑暗之中,一只只蜜蜂从草丛中,从树上,离开了它们休息的地方,迅速在狼群不远处聚集在一起,变成了一个规模还不算太大的蜂群,往山顶的方向飞去。

    蜂群的行动,好像是刺激到了狼群,特别是站在石头上的头狼,也是变得不安起来。

    “呜呜……”低沉的吼叫,从头狼的喉间缓缓传出,让趴在地上的那些狼顿时精神起来,一只只站起身来,看向站在巨石上的头狼,等待着狼王下达命令。

    距离近的蜂群,很快就飞到林宇所在的巨石上方,然后在林宇的命令下,落在他面前,安安静静地趴在石头上,而紧接着,第二群,第三群蜜蜂也终于来到。

    声波继续向着远方扩散开去,很快,狼群后面的蜂群,也是收到了金蜂的召唤。

    随着蜜蜂越来越多,林宇也是停止了召唤新的蜂群,不过才短短的几分钟之内,林宇面前聚集的蜜蜂,就达到了之前二号和三号金蜂召唤数量的三分之二。

    而这,还不算正在从远处赶来的那些,这样的数量,已经够林宇实验用的了。

    黑暗的丛林之中,一群蜜蜂聚集在一起,以最快的速度,往林宇的方向飞去,很快,它们就来到了狼群聚集的地方,只不过它们并没有停下,而是飞过狼群,继续前进。

    而在这群蜜蜂飞过之后,原本看起来心情就不怎么好的狼王,终于有了动作。

    强壮的四肢在岩石上重重一蹬,狼王的身子顿时马上飞了出去,落在了四米开外,然后也没等身后的狼群反应过来,就冲着蜜蜂飞过去的方向奋起直追。

    而就在狼王跑开之后,那三十几头灰狼也是反应了过来,躁动着追了上去。

    黑暗之中,林宇闭着眼睛,听着从山脚下迅速传来的噪音,嘴角微微上扬,算上这一大群的蜜蜂,他所召集的蜜蜂就可以达到那天的数量,实验随时都可以开始了。

    只不过很快,林宇的眉头就微微皱了起来,因为他发现,在那蜂群涌动的噪音之中,还夹杂着一些杂乱的脚步声,还有一阵规律的喘息声,尽管那声音十分微弱。

    很快,那脚步声就变得清晰起来,而且变得更多,更杂乱,林宇睁开眼睛往山下看去,却什么都没有看到,不过此时他已经可以肯定,是什么东西正往他来了。

    是狼群,那群白痴成功地把狼群招来了,林宇心中暗骂一声,赶紧站起了身子。

    很快,林宇就看到一群蜜蜂飞了过来,落在脚边,而在蜜蜂落下的时候,林宇远远的也就看到了,一双绿油油的眸子正在黑暗中发着光,迅速往他的方向靠近。

    而在那双绿色的眼睛后面,几十个绿色的光点,也是以很快的速度追来。

    在听到杂乱的脚步声时,林宇就知道,肯定是狼群追上来了,但是他也没有想到,这狼群的规模居然这么大,比他之前所想的还要多了许多,他还以为只有十几只呢。

    如果只是十几只野狼的话,林宇倒也不担心,因为他也不是没解决过那么多野狼,而且还是在只有一只金蜂的时候,可是粗略看去,这三四十头野狼,却让林宇犯难了。

    野狼的数量太多了,根本没办法轻松解决,就算他现在有三百多万蜜蜂大军。

    跑在最前面的狼王,在林宇面前不远处停了下来,林宇微微皱眉,他可以感觉到,这头狼应该是后面那群狼的老大,因为它一停下,后面的狼群也跟着停下了脚步。

    听着狼王低沉的怒吼,林宇就知道,他被发现了。

    妈的!自己找死还要连累别人,有没有公德心啊!心中暗骂,林宇倒也没有却步。

    林宇知道,既然被狼群盯上,那他就有必要把它们解决掉了,不然在干掉他之前,狼群是不会轻易离开的,而擒贼先擒王,要打散狼群的话,就必须先解决掉狼王。

    为了不惹恼狼王,林宇的身体纹丝不动,心里却是对二号和三号金蜂下达了命令。

    虽然这狼群看上去吓人,也值得林宇担心,但是既然狼王主动送到面前,那就没有什么好害怕的了,只要让二号和三号金蜂出手,在它暴走之前把它拿下就行了。

    两只金蜂很快就没入黑暗中,再次出现,就来到了狼王头顶。

    狼王显然对那嗡嗡声十分讨厌,不安地抓了抓土,不过下一秒,狼王就突然叫了起来,然后满地打滚起来,那惨叫声中,带着恐惧和痛苦,让林宇有些于心不忍。

    狼王倒下,后面的狼群顿时失去了主张,它们想要保护狼王,可是它们根本看不到敌人,黑暗中视物的能力,对此时的它们来说,几乎完全没有任何作用。

 第444章 意外发现

    狼王的惨叫声不断传开,而且越来越激烈,吓得那些灰狼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焦躁不安。

    很快,随着狼王一声惨叫,不知道是昏过去了还是死掉了,三十几头灰狼突然一哄而散,朝着刚才它们来的方向迅速逃离,狼王一死,这个狼群完全失去了原本的秩序。

    看着那三十几头逃跑的灰狼,林宇忍不住笑着摇了摇头,想不到这狼跟人也一样,树倒猢狲散,而原本在它们之中就像神一样的绝对权威,狼王却是成为了丧家之犬。

    狼群跑掉了,林宇也乐得如此,他可不想在它们身上浪费太多的时间。

    刚才林宇本来是想着,要是狼群暴走的话,他马上就让蜂群发起进攻,虽然蜂群的数量用来对付三十几头野狼还有些不足,不过将它们牵制住,再挨个解决倒是没什么问题。

    现在它们逃跑了,倒是给林宇省下了不少的麻烦,至少林宇不需要担心待会儿要去收拾散乱的蜂尸了,只是一头狼王的话,倒也是足够林宇的实验使用。

    林宇知道,蜂毒没那么快就能杀死狼王,这狼王只不过是晕过去了而已。

    为了人身安全,林宇也没有贸然靠近,而是先在一边找到一块大石头,这才走了过去。

    脸盆大的石头砸下去,狼王顿时脑浆迸裂,在昏迷之中结束了它可怜的王者生涯,而狼王一死,林宇也没有浪费时间,拖着狼王的尾巴,一甩手丢到了巨石上。

    想要制造合格的蜂尸,就要让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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