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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鉴宝-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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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一只受了伤的藏獒,但是要知道,受伤的野兽往往也更加凶猛。

直到毛勇大声喊李志的名字,众人才惊醒了过来,纷纷走下车去。

李志拿着那瓶云南白药喷剂,刚靠近藏獒五六米处,那只原本驯服了的藏獒立刻把头转向李志,嘴里出低吼声,吓得李志连连后退,他可没有毛勇那般的身手。

毛勇接过李志手里的喷剂,一手抱住藏獒的头部,抬起了藏獒的前肢,一手把药喷了上去,只是那伤口太深,喷上去的药,都被流出的血给冲掉了。

看来必须要先把血止住,不过毛勇皱着眉头,显然也没有太好的办法,这样下去的话,这条藏獒即使不死,恐怕前肢也要废掉了。

王浩明心中动了一下,如此威猛的藏獒要是就此废掉,那也太可惜了,自己眼中的灵力,已经证明了对人体有作用。

但是对于动物,王浩明从来没有做过实验,也不知道是否管用,不过现在也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了。

想到这里,王浩明身体慢慢的向藏獒靠近了过去,只是藏獒的反应十分敏锐,就在王浩明刚刚走到李志身边,那只藏獒凶狠的眼光已经瞪了过来。

只是身体被毛勇抱住,无法动弹,只能用喉间出的“呜呜”声威胁着王浩明。

走到距离藏獒一米多远的地方,王浩明也不敢继续靠近了,他也怕这只受伤的藏獒突然暴起伤人。

不过这个距离已经可以动用眼中灵力了,四下看了一下,现众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藏獒身上之后,王浩明微微低下了头,凝神向藏獒的伤口处看了过去。

王浩明释放出去的灵力,大概只有给自己疗伤时的三分之一。

他是怕效果太明显,引起别人的注意,当他眼中的那丝灵力,渗入到藏獒的伤口之中后,原本一直无法止住的鲜血,立刻就不在向外渗出了。

毛勇看到之后,以为鲜血是自己停止外溢的,也没有多想,连忙用云南白药喷剂处理伤口,然后用纱布把藏獒受伤的那只大腿包裹了起来。

王浩明也松了一口气,这说明自己眼中的灵力,不但对人体有效,就是对动物也有意想不到的好处。只是灵力数量一直都让他很困扰。

也就在王浩明释放出的灵力,进入藏獒身体的同时,一直在毛勇身下微微挣扎低吼的藏獒,突然安静了下来,硕大的头颅扭向王浩明的方向,一双眼睛狐疑的盯着王浩明。

如果有人能从动物的眼睛里,可以看出它们所要说的话,那恐怕在这只藏獒的眼睛之中,就包含了疑惑,惊奇还有感激等诸多情绪。

第七十八章 到达牧区

“毛大哥,你要这些东西干嘛,又不值几个钱,还不够麻烦的。”

毛勇给藏獒包扎完以后,就拿着他手里不知道藏在什么地方的小刀,开始剥起地上的狼皮来,这个举动让众人都很不解。

而且血腥的剥皮场面,让罗雨薇几个女孩也感到了不适,都躲到了悍马车上。

林嘉豪没有经历昨天的人狼大战,表现更是不堪,跑到悍马车后吐了半天,一溜烟的钻进越野车,再也不肯下来了。

李志倒是看的很带劲,因为毛勇解剖狼尸的动作非常有观赏性。

只见他手里的那把小刀在狼尸体的脖子和四肢处划了几下,然后双手一撕,一张整齐的狼皮就被剥了下来,没过多大会,八条草原狼的狼皮就都被毛勇剥了下来。

“这东西对咱们没用,但是对藏区的牧民来说,狼皮可是好东西,把这东西阴干,然后再硝过之后,他们冬天可以用这个做成狼皮褥子或者皮袄,可是暖和的很,还能治老寒腿呢。咱们一会可能要去到冬窝子,这几张狼皮就算是礼物吧。”

毛勇一边用矿泉水洗着手,一边对好奇宝宝样的李志解释着。

不过毛勇眼睛的余光。却在注视着那只趴在地上的藏獒,因为他知道,藏獒非常的护食,并且领域感极强。

自己刚才只是趁着它虚弱的时候,才暂时在力量上使之畏惧,却并没有对自己降服,他在剥狼皮的时候,心里也一直在防备着,怕它突然向自己难。

不过这一看之下,把个毛勇吓了一跳,因为他现那只藏獒,不知道什么时候爬了起来,并且悄无声息的跑到王浩明的身后去了。

这让毛勇浑身打了个冷颤,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要知道,藏獒的攻击性极强,说不准下一刻就会咬断王浩明的喉咙。

“李志,把枪给我。”毛勇小声的对李志说道,生怕惊怒了那只藏獒。

“你手上还有狼的血,没洗干净呢,我拿着枪就行了,咦,浩明,藏獒怎么跑你身后去了?”

李志顺着毛勇的眼光看去,也现了王浩明身后的藏獒,不过这货心粗,看到就喊了出来。

王浩明本来悠哉悠哉的正看着毛勇剥狼皮。被李志这么一喊,吓的连忙回头看去,刚好看到藏獒立起了身体,那硕大的头颅,对着自己咬来。

王浩明此时手中别说枪了,就连开山刀也没拿在手上,呃,貌似手里还拿着瓶喝了一半的八宝粥,不由闭上了眼睛,在心里哀叹道:“妈的,哥们还是处男呢。”

李志也着急了,不过手里拿的是雷鸣登,这枪打出去可是一片的,王浩明现在和藏獒扑在了一起,他根本就不敢开枪。

“我靠,吓唬哥们啊。”

躺在地上以为必死的王浩明,突然感觉到一个粗糙的舌头舔在了脸上,就像刀子刮脸一般疼痛。

然后又听到李志的话,睁开眼睛一看,那头藏獒趴在自己身上,正不住的往自己脸上喷口水呢。

“靠,臭……真臭……”

这是王浩明的第一感觉,藏獒嘴里的气味可是真不好闻,差点让他把刚才吃的八宝粥给吐出来。

看到藏獒对自己似乎没有恶意,王浩明大着胆子把它从身上推开,一手抢过毛勇手里的矿泉水,也顾不上凉了,直接往脸上浇去。

李志笑嘻嘻的走到王浩明身前,对着他没受伤的肩膀拍了一下,调侃道:“浩明,你这还是初吻吧。就献给这大家伙了,你还不知道这藏獒是公是母,这个亏可是吃大喽。”

王浩明还未答话,那只藏獒突然出一声低吼,猛的向李志扑了过去,大嘴张开,锋利的牙齿清晰可见,李志丝毫不怀疑这家伙是想要了自己的命。

幸亏李志靠近王浩明的时候,一直在防备着趴在王浩明脚边的藏獒,就在藏獒起身的时候,他已经远远的躲开了,连头都没敢回,狼狈不堪的跑到了悍马车上。

毛勇也走到王浩明身边,上上下下的打量了王浩明一番,在嘴里嘀咕道:“奇怪了,这东西怎么和你这么投缘,没道理啊。”

看到毛勇走近,那藏獒虽然没有扑上来,但是也显得有些烦躁不安,一双眼睛不怀好意的盯着毛勇。

刚才那头藏獒的表现,只会出现在它的主人身上,而王浩明显然和这只藏獒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块去,毛勇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摇了摇头拿着那几张狼皮,也上了越野车。

王浩明自己心里清楚,都说狗通人性,想必这藏獒也有灵性。

知道是自己救了它,所以才对自己表现出了善意,这话可没法向旁人解释,只能也装出一副迷糊的样子。

这时,那头藏獒向着一个方向跑去,毛勇连忙喊道:“块,大家上车,跟着它。”

见到王浩明上得车来,辛蕊立刻踩下油门,跟在了金毛藏獒的后面。

车开了一阵后,辛蕊喊道:“李志,前面有牧民,哇,好多帐篷啊。”

正在开车的辛蕊忽然喊了起来,把众人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前面的越野车已经停下来。

而那只金毛藏獒,突然昂出一声充满了狂野霸气的吼声,声音并不是很高,但是极有穿透力,随着吼声,狗叫声逐渐多了起来,从四面八方响起,向着金毛藏獒聚集而来。

短短的几分钟时间,数十只体格高大的藏狗,汇集到金毛藏獒的身边。

有些还跑来冲着两辆车狂吠,都被那只金毛藏獒咬着脖子拉了回去,几十只狗拥簇着金毛藏獒,向帐篷区内走去。

这是个由三十多户牧民组成,至今保留着游牧传统的牧民聚集地,足足有五六十顶帐篷,使得这里变得像个小村庄一般。

两辆车停在了帐篷区的边缘,众人都走下车来,毛勇手里拿着那几张卷做一团的狼皮,而李志怀里则是抱着喝剩下的七八瓶泸州老窖,这都是给主人的礼物,毛勇特别交代的。

刚才李志那厮还想拿些车上带来的狗肉什么的,被毛勇制止了,对于藏民来说,狗是他们的最好的朋友,甚至是家人一般。

藏区是不允许吃狗肉的,有些藏民家里生了小狗,如果养不起的话,都是丢弃到很远的地方,也不会杀狗吃肉的,李志那狗肉要是带过去,这些藏民指定当场就会翻脸的。

“阿妈拉,咱们的多起回来了,阿妈……”

靠近外围的帐篷里跑出来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看到那头金毛藏獒后,很亲热的和它抱在了一起,嘴里还不停的回头喊着什么。

只是突然看到了王浩明等人,马上就停住了嘴,好奇的打量着这些外来客人。

“毛哥,多起是什么意思啊?”

李志跟着在毛勇身后,向他问道,阿妈拉想必就是母亲了,妈妈的全世界对于母亲的统称,不过多起这两个字,众人就听不懂了。

“在藏语里面,多起就是藏民对藏獒的称呼,意思是家里拴起来的大狗,不过这只獒王可是栓不住的。”

毛勇随口解说着,这时小女孩的声音,也把帐篷里面的大人喊出来了,一个头上戴羊羔皮帽子,身体着精壮的藏族汉子,向众人迎了过来。

金毛藏獒看到那藏族汉子后。立刻就扑了上去,亲昵的用舌头舔了舔汉子的脸,那人看到藏獒前肢上包裹的纱布,心里立刻就明白了,是这些客人给自己的多起治的伤。

当下脸上的笑容愈灿烂起来,对于藏民而言,一只纯种藏獒在他们的家里,不亚于家中重要成员的地位,这些外来客人帮助了藏獒,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尊重。

藏族汉子走到距离众人还有五六米远的地方,就停下了脚步,伸出右手把头上的帽摘了下来,上身向前弯下腰去,拿在手里的帽子几乎垂到了地面。

那人行了礼之后,才开口说道:“欢迎远方来的客人,大草原上的仁青措姆,对你们的到来表示最诚挚的欢迎。”

众人听到这个,藏族汉子,说的居然是汉语,都有些惊奇,虽然讲的有些磕磕巴巴,但是都听懂了他的意。

只是对于这个汉子所表达出来的礼仪,王浩明和李志等人,却是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礼。

毛勇知道刚才那个,汉子行的礼节,是藏民们对于最为尊贵的客人,或者是面对长辈才行的礼,当下不敢怠慢,上前一步,鞠躬还了一礼,说道:“打扰草原上的勇士了。”

第七十九章 互赠

这时候旁边好几个帐篷里的人,都出来了,仁青措姆出来的那个帐篷里,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手里拿着几条雪白的哈达,走了出来,看样子应该是仁青措姆的妻子。

在某些已经汉化比较严重的藏区,几乎来了客人都会敬献哈达。

但是对这些草原上的牧民来说,敬献哈达,可是将对方作为最尊重的客人了,夫妻两人一一给众人带上哈达之后,这才把一行人让进了帐篷里。

从外面看帐篷,似乎显得不是很大,但是众人进去之后,才现帐篷内的空间很大,里面甚至隔成了两个小的房间,招待客人的地方很宽大,十几个人围坐在里面,一点都不显得拥挤。

由于仁青措姆会汉语,众人交流起来倒也不困难,他的妻子叫白玛,是莲花的意思,而那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叫做达瓦,却是月亮的意思,这是一个三口之家。

小达瓦头上扎着几条小辫子,红扑扑的脸蛋有些明显的高原红,歪着头看着王浩明几人,眼里满是好奇的神色。

仁青措接此时也知道了王浩明等人救助金毛藏奖的经历,听到李志讲述毛勇一个人就把藏奏压住给其疗伤的事情后,连忙站了起来。

对身边的一今年轻汉子说道:“丹巴,告诉窝子里的人,今天我要举办盛大的宴会,招待我最尊贵的客人,让玛钦次旦去准备牛羊,要让我们的客人,感受到大草原上的热情。”

从另外一个帐篷里跟随进来的汉子,答应了一声,向王浩明等人点头微笑了一下,转身走出了帐篷,随后就听见他的吆喝声,整个帐篷区马上变得热闹了起来。

而帐篷里面,女主人白玛也准备了酥油茶,拿出几个镶着银边的小木碗,一一摆在众人面前,等炉灶上的水开了之后,马上给众人斟上了茶。

在这一路上,大家都听毛勇讲了藏民们的风俗,知道这茶是必须要喝的,而且还必须要喝三碗以上。

除了毛勇以外,众人对这酥油茶都不是很习惯,勉强喝了三小碗,而李志那厮一个人足足喝了五碗,一边喝还一边赞叹着这茶好。

仁青措姆看向他时的目光,自然是最为欣赏。

只有王浩明知道,李志这厮肯定是把寻找藏獒的心思,落在这个藏民区了。

罗雨薇几个女孩喝完茶后,就陪着白玛在一旁聊天,她们对这帐篷里的装饰很感兴趣。

不时夸赞着白玛头上的银饰品漂亮,听的白玛咯咯直笑,帐篷里充满了欢快的气氛。

“仁青措姆大哥,都准备好了,请客人们过去吧。”

帐篷厚厚的布帘被掀开了,刚才那位藏族汉子走了进来。

众人出去之后,来到了这个窝子的中心,现在那里的空地上,搭起了一个大大的帐篷,足有一百多个平方。

许多人正忙忙碌碌的进进出出,旁边还传来宰杀牛羊的吆喝声,一群藏狗围在旁边,捡食着扔出来的牛羊肝脏。

进到帐篷里面,已经摆好了一长排的桌椅,把王浩明等人让到座位上,由白玛陪着,而仁青措姆则站在帐篷门口迎接客人,不一会,窝子里的人都聚集了过来。

有些懂得汉语的牧民们,都围在王浩明等人身边,听着李志那厮大吹牛皮,忽悠的这些质朴的汉子们一愣一愣的。

期间更是把武松打虎的段子,改成了王浩明的小品,时不时有年轻藏民,跑到王浩明面前,伸起大手拍王浩明的肩膀。

过了一会,仁青措姆请的陪客都来齐了,他站起来说了祝酒词,然后向王浩明等人敬酒,就连罗雨薇几位女士也未幸免。

只是她们面前的杯子比较小而已,几人都跟着毛勇的动作,双手接过酒杯。

然后一手拿杯,另一手的中指伸进杯子,轻蘸一下,以拇指和中指朝天一弹,意思是敬天神,接下来,再来第二下、第三下,分别敬地、敬佛。

喝酒的时候也很有讲究,要先喝一小口,仁青措姆马上到酒,将杯子斟满,再喝第二口,再斟满,接着喝第三口,然后再斟满,往后,就得把满杯酒一口喝干了。

看到这些外来的客人,如此尊重他们的习俗,藏族汉子们纷纷唱起了歌,而一些年轻的藏族女子,则是走到场地中间跳起舞来,一时间载歌载舞,热闹非凡。

随后而上的原滋原味的烤全羊,更是让众人吃的大呼过瘾。

整整过了二三个小时,宴席才算结束,略带几分醉意的李志,双手捧着那几张狼皮,当场献给了主人仁青措姆。

这让所有的客人都用羡慕的眼光看向仁青措姆,要知道,这样的礼物,在大草原上是很难得到的,也说明了客人对于主人家的敬重。

作为主人,仁青措姆也喝了不少,站起身来的时候,已经有些摇摇晃晃了,不过脸上却是非常高兴,低头向白玛说了句什么之后,就双手接过了李志送上的礼物。

对于藏民来说,客人的礼物是对朋友的心意,是不能拒绝的。

这时,那只金毛藏奖突然跑了进来,先走到王浩明身边,用大头蹭了蹭王浩明,才趴到了仁青措姆的脚下。

这一幕让帐篷里的人啧啧称奇,谁都知道仁青措姆家的多起,是最高贵的,除了仁青措姆一家人之外,谁都不搭理。

而且这些客人们,也都是这头多起带来的,现在居然对王浩明示好,也让众人对王浩明的态度,愈加敬重了起来。

“李志兄弟,多起是我们的朋友,希望你以后能善待它们,雪山女神会保佑你的。”

小达瓦紧跟着金毛藏獒进入到帐篷里,她的怀里还抱了两只黑乎乎的小狗崽。

李志眼睛一亮,果不其然,仁青措姆接过狗崽之后,将其作为礼物回赠给了李志。

这让李志的酒意顿时醒了大半,恨不得马上就把这两只还没有睁开眼睛的小藏獒,送回到悍马车上他准备好的恒温箱里去。

这两只小藏獒,都是那只金毛獒王的后代,即使交配的母獒品种不是那么纯正,这两只小奖也是价值连城了,是以李志才有那般的表现。

“仁青措姆大哥,能否让我们见识一下草原勇士的骑术啊。”等到李志和仁青措姆交换完礼物,王浩明开口对主人说道。

“没问题!”仁青措接很干脆的答应了下来,并且马上让人去安排了。

李志走到村口,就把两只小藏獒放到了悍马车上,到是王浩明手臂有伤,也没有办法骑马,刚才那番话,却是帮罗雨薇说的,这几天下来,他也知道罗雨薇酷爱骑马。

这时小达瓦坐在一匹马上,后面还跟着几匹高头夫马,来到了众人身边。

“李志兄弟,咱们来赛马如何啊。”仁青措姆翻身骑上一匹马后。对着李志说道。

李志长这么大,也就是在公园的时候,骑在那些牙都掉了的老马上面拍过照片,哪里敢接这个话,倒是罗雨薇在一旁说道:“我来比。”

“好,你是女人中的巴姆,不过你可以和达瓦比试一下。”

巴姆在藏语中,是巾帼英雄的意思,不过仁青措姆虽然这样说,却是不肯和罗雨薇比试,反而把自己的女儿推出来了,这也是藏族汉子的骄傲。

罗雨薇有些犹豫,让自己和一个小孩子比,就算赢了也是没有面子的事情。

她却不知道,藏族牧民家里的孩子,都是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其技术比那些专业赛马的马师,也是差不了多少的。

达瓦的妈妈白玛背了几个马鞍走了过来,给一匹毛色纯白的白马挂上马鞍之后,牵给了罗雨薇。

看着这高大英挺的白马,和一望无际的大草原,罗雨薇也顾不上是和小达瓦比试了,翻身骑了上去。

小达瓦骑的是一匹枣红马,放开度之后,就像是一道红色闪电穿行在绿草地上。

而罗雨薇的技术还真的是不错,居然紧跟在达瓦的身后,并没有被甩开,一红一白两道影子,在草原上相互追逐着。

第八十章 打托

此刻除了王浩明之外,其余几人也都骑在了马上,仁青措姆打了一声呼哨,率先冲了出去,紧跟其后的是毛勇,再往后就是林嘉豪了。

他的马术居然也很不错,中规中矩的动作,始终没有被落下,只有李志和辛蕊有些狼狈,身体在马背上东到西歪的,看的王浩明在下面哈哈大笑。

金毛藏獒听到仁青措姆的呼哨声,也窜了出来,一时间马嘶狗吠,和众人爽朗的笑声,响彻在草原之上。

等到离开这个让众人充满了美好回忆的牧民聚集地之后,已经是下午三点多钟了,不过这里距离那曲只有四个多小时的路程。

他们完全可以赶到那曲过夜,并且李志此次进藏的目的也达到了,悍马车里一片欢声笑语。

几位女士高兴的是,在临走之前,白玛每人送给她们一个精美的银饰,虽然价钱可能不是很贵,但在外面绝对是买不到的,这足以让她们感觉到此行不虚了。

林嘉豪也坐到了悍马车上,他的情绪却不是很高,相比正在给两只小狗崽做奶爸的李志和逗弄小家伙的王浩明,似乎林嘉豪的西藏之行,并不是那么美好。

在观察到罗雨薇的一些举止后,林嘉豪知道,罗雨薇确实对王浩明产生了好感。

或许还远没有到非君不嫁之类的程度,但是对于一向拒男人于千里之外的罗雨薇而言,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林嘉豪虽然有些嫉妒王浩明,但是还没有到因嫉成恨的地步,他本身在香港也是经常和一些大小明星产生绯闻的人物。

对于冷艳的罗雨薇,一直抱有一种征服的欲望,不过眼下看来,自己好像是没有希望了。

而王浩明却是个对感情比较迟钝的人,一车人都看出了罗雨薇对他不加掩饰的好感,偏偏这小子一直都不知道。

王浩明到是没想那么多,他只是觉得这段时间,与罗雨薇相处的很愉快。

这让一旁的林嘉豪眼冒火光,恨不得化身王浩明,趁机上前献殷勤,好获取芳心。

一行人在穿越了大草原之后,终于来到了那曲,不过并没有多呆,住上一夜休整了一下,第二天一早就驱车赶往拉萨了,这也是他们这次西藏之行的最后一站。

在拉萨游玩两天之后,就准备返程了,从时间上来说,倒是和李志预计的差不多。

“王浩明,快来看,这东西好漂亮啊。”

热闹的八廓街中,王浩明手里大袋小袋拎了十几个,脖子上挂着个五彩哈达结。

王浩明困难的向罗雨薇几个女孩的方向挤去,不过在这里,也没有多少人关注他,都是从天南地北来的游客,对于这样的场景早就习以为常了,只是罗雨薇几个女孩的靓丽,吸引了不少游客们的眼球。

“我说姑奶奶们,咱们今天买的东西可是不少了,你们不会想把这条街都搬回家吧。”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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