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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破坏神之离殇-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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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老天!照拉扎他的话,那别的转职者每杀死一个**魔都能获得18经验,腐尸应该是34,至于**魔巫师我玩游戏的时候没有注意是多少,但是也不可能比小**魔少吧。我的天啊!为什么我只获得怪物正常经验的六分之一?
半晌我从僵直状态中稍稍缓和过来,婉转的问到:“怪物给的经验这么少,如果要学完所有技能,那还不得要个二三十年?幸好我们转职者的寿命长。”我说着些话,完全是在心存侥幸,希望贼老天不要再次玩我,在技能上给我玩什么猫腻。
“哪里?”还在吃肉的道拉基,吞下了一大口肉,插话道:“你太乐观!据说除了塔。拉夏大人还在库拉斯特港的时候,就学完了所有技能外,像其他的六位英雄最快的也要到群魔古堡才升到了六十级,才学完了所有技能的!当然,他们都是英雄,所以才那么快,要换了普通的转职者,没有历练个三四十年,起码要到哈洛加斯才到达六十级,那时所有技能才能学到。”道拉基说完不无憧憬着,万敌丛中过,片血不粘身的战斗,一会旋风一会狂战士,一会施展战斗指挥时的自己。
此时的我可谓是又惊又喜,惊的是,别的转职者要到六十级才能学到所有技能。喜的当然是我除了那个传送技能要36级才学到外,其它的技能跟游戏里一模一样。这可是比别的转职者拥有多么巨大的优势呀!虽然我前期升级比别人慢,但我的实力增长比别人快,再说我还有那个逆天级的护身符来着。
要是有一个刚刚转职的转职者跟我比赛,看谁先到30级,那输的绝对是我,因为我杀怪物获得经验比别人少了5倍。
可想而知历练是多么的难,我就更难了,需要比别人多杀5倍的怪物,看来接下来的日子,老子难过了,得像野蛮人那样一斧头一斧头砍出来了。
贼老天!你就不再多给我的照顾吗?像某些小说里某些NB猪脚,搞不好都有小弟一大帮,美女一大群了,好歹老子也是同样穿越过来的,怎么这样厚此薄彼,给的经验如此地凄惨。
我哀怨地看了看自己的人物界面经验栏,惊了!经验怎么有1653?这是从哪里来的?**魔巫师不会这么慷慨,**魔更不会,腐尸我也只杀了一个,那么只能是那两个差点要了我小命的巨大野兽了!太好了!那我以后专杀巨大野兽。
这下安心了,贼老天对咱还不错,再说人得知足常乐不是嘛?心情愉悦的我,往后一躺,很快就会了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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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非人历练(上)
更新时间2014…4…9 11:38:51 字数:2320
第二天我们四人一路往南,也就是罗格营地的方向。拉扎他们告诉我,罗格营地是整个罗格历练区,人类最大的聚集区,足足有三十余万人口。
在罗格营地的后方,也就是更南边,还有将近两百个大小不等的村镇,全部人口加起来大约有八十余万,也就是说整个罗格历练区,人类有一百万人以上。这些村镇都归罗格营地管理,人民的生活虽说不上富足,但安全还是无忧的。
罗格营地是没有怪物重生的,因为第三世界那里也有一个罗格营地,那些前辈转职者们,把怪物都清理干净了,相应地第一和第二世界的罗格营地,没有怪物重生。即使偶有怪物从外面闯进来,也很快被剿灭,毕竟整个罗格营地拥有近两千的转职者和数量更多的罗格佣兵,都不是吃闲饭的。
罗格营地的对面,就是北方,我们来的地方,就是历练区了。这里面积很大足足占了整个罗格历练区的70%以上。拉扎告诉我,光是现在所在的鲜血荒原的面积,就大得吓人,从罗格营地到冰冷之原的距离,就有十余天的路程。
我们现在所处的地方,是邪恶洞窟的附近,它在鲜血荒原的中央地带,也就是说往冰冷之原有六七天的路程,到罗格营地也差不多是如此。
罗格营地的西边,是一片广阔的沼泽,那里几乎人怪恐入。而罗格营地往东,走上个半个多月的时间,就到了迷途深林。之所以叫迷途深林,是因为那里,几乎终年浓雾弥漫,在加上山高林深,十分容易迷失方向,更要命的是,在那里传送卷轴竟然不能使用,即使是转职者一旦迷路,也有很大可能会命丧黄泉。
闯过迷途深林再走上个大约两个多月,就到了东方之都依山伴海城市繁华的鲁高因,也就是游戏的第二幕所在地。
一路上我们闲聊着,时不时遇上一小撮怪物,也顺手清理了,我发现我这个穿越者的战斗技巧,比起久经战阵的拉扎他们是多么的糟糕,往往一对一的对上沉沦魔,都难免挨上一两刀,拉扎他们对我蹩脚的表现唏嘘不已,而这些我都归功于我那莫须有的导师。
我大吼一声,将第五个也是最后一沉沦魔砍倒在地,看看自己的生命值足足少了三十多点,再看看我身上穿着的那件绿色的背心,彻底成了布条,而那条同样是绿色的裤子,有一边裤腿致膝盖以下消失了,要问它哪里去了,这得问刚刚被我杀死的沉沦魔了,都是它们干的好事,那半截裤管被它们拿着一起下了地狱去了。
可以想象我此时的狼狈样,而之所以弄到这般田地,还不是我自作自受,死要什么面子,战斗技巧不行,非推给我那个倒霉的导师,因此拉扎他们要尽我导师未完的事业,训练我的战斗技能。
从此遇上沉沦魔他们几个都会故意留下几个给我,从开始时的一两只到现在的五只,强度不断加大美其名曰实战训练。虽然我的技战水平在飞速提高,但身上的衣服也从最初的破烂不堪到如今的衣不遮体。
“干得不错,我刚才还和拉扎打赌来着,说你最多只能坚持三分钟,没想到我输了,你不但坚持了五分多钟,还干掉了它们,哈哈~~”道拉基兴奋地大笑。我操!老子在玩命,你却在这里看热闹。我把身上浸透鲜血的破布,朝他一扔。随便说一句那布条上的血是老子的,这都是拜那些该死的沉沦魔所赐。
由于我是转职者的缘故,所以享受了这个世界对于转职者和佣兵的保护规则,受伤了以后,生命值会自行治疗伤势,所以我身上看不见任何伤口和疤痕,但染血的衣服提醒着我,曾经受过伤害。
“拿着,把这个穿上。”圣骑士拉扎看到我在生气,同时也怕道拉基玩笑太过,伤了彼此的和气,赶紧出来当和事佬,从物品栏里拿出一件衣服递给我道:“可惜,你穿不了我们身上的装备,不然也不会如此。”
那是你们自认为我不能穿而已,以为我像别的法师一样,体质孱弱,基础力量属性只有区区10点,穿不了你们任何一件装备,哪怕是力量需求只要12的白板手套,其实我的力量有60来着,敏捷说出来更是能把你们三个吓死。
除了蓝色级需要等级需求的装备,我装备不上,你们任何一件我都能用得了,但是我是不会跟任何人说的,老子是穿越者这个事实。
“那是,要是穿上装备,别说这些沉沦魔了,就是巨大野兽,对我来说也是毛毛雨啦。因为我是天才!”我毫不脸红地自吹自擂。
“没有装备,巨大野兽还是以后再说吧!我说天才,你是不是很厉害?”道拉基一脸坏笑的看着我。“没错,我是谁!哈哈~~”我夸张的大笑。“既然如此,那几个怪物对于你这个天才来说,绝对是小意思啦,让我在有生之年有幸看看天才的表演吧。”道拉基指着数百米外一大群腐尸说到,随便说一下一大群腐尸是三十多个。
莫装B装B遭雷劈,真是至理名言呀!NN的!道拉基你竟然给我下套。死要面子活受罪,谁叫我把话说得太满了,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一阵累死累活地狂砍乱劈之后,腐尸悉数倒地,我竟然没有收到任何伤害,相比身法猥琐的沉沦魔,行动缓慢地腐尸要好对付得多,只要你能忍得住恶心。
我抹了把脸,甩了甩粘到手上的腐肉,我现在已经没有力气也没有东西可吐了,因为刚才我是边打边呕吐来着。腐尸就这点不好,你杀它的时候能溅你一身烂肉,在它还没有消失之前,会一直黏在你身上,臭的要命。、
相比难对付的沉沦魔,腐尸的经验和爆率要高得多,但是干掉这三十几个腐尸也才爆出五枚金币一瓶微红和一根白板木棒而已,这还是我物品栏里那个逆天级的护身符那条+500%几率获得魔法装备加成结果。
木棒
单手伤害:1—6
耐久:21之24
钉锤等级:快速攻击速度
+50%对不死生物伤害
可就是这根在游戏里我看都懒得看的木棒,还是我们几个三天来得到地唯一一件装备,由此可见这个世界的爆率之低是多么的惊人。
可就算是这根白板装备中的白板木棒,依然让圣骑士拉扎三人对我羡慕加嫉妒了半天,一问之下才知道,三人身上的每一件装备都是头目级以上怪物出品,对于我杀死普通怪物也能爆出装备,无怪三人会得红眼病。
看着三人眼红耳热的样子,我怎么好意思不落井下石。拿着木棒愣不给三人看,连摸都不让。
人不能得意忘形,很快接下来的七八天里我的报应来了。
第十二章 非人历练(下)
更新时间2014…4…9 16:52:11 字数:2292
不是说我获救的地方,距离罗格营地有七八天的路程吗?刚刚又说三天来,之岂不是说现在离罗格营地的距离只要三四天了,怎么说的自相矛盾。
是的,本来得到那根该死的木棒的时候,离罗格营地是只有三四天的路程了,可就是爆出了那根木棒后,拉扎和道拉基这两个家伙心存报复,愣说我的爆率高,欺负我不认识路故意绕路不断地寻找怪物给我杀。
一个右手紧握着木棒几乎被烂肉覆盖,四仰八叉躺在地上口吐白沫的人,一头脑袋开花的腐尸还紧紧地压在他身上,要不是他还在喘着气,不然很难让旁人分得清,到底哪一个才是腐尸。
不用问比腐尸还要臭上三分的倒霉家伙就是我,自从爆出了那根木棒后,拉扎他们就故意七绕八绕的走弯路,遇到沉沦魔还好,他们最多只留下几只给我练手。
而遇到有如放大版刺猬行动缓慢比腐尸更加有过之无不及的硬皮老鼠则不会留下半只给我,作为在鲜血荒原除了沉沦魔巫师外唯一具有远程打击的怪物,它比腐尸更好对付,给的经验也比沉沦魔还多,只是要小心它的暗箭伤人。
要是遇到恶心巴拉的腐尸,就二话不说都由我包办。得到的结果就是,五十几枚金币和不到十瓶的微红和微蓝,外加一颗碎裂的蓝宝石一枚戒指,而经验也上升到了3476点,哈哈,这是让我最高兴的,快升级了。
由此可见我这些天是怎么过来的。
当然有得必有失,付出的代价是手斧的耐久差点归零,不得不用上了木棒,不然搞不好赤手空拳的我,也有可能被那两个没良心的家伙给丢到腐尸堆里不可。不过这些也没什么,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每次战斗后,我都像是从茅坑里出来一般,散发的恶臭简直是人怪勿近。
这些天我的鼻子失灵了,也不呕吐更不觉得恶心了,应该说物极必反,从最开始的翻江倒海到现在的麻木不仁,我已经习惯成自然了,真是恶劣的环境锻炼人啊!因此我挺感激拉扎他们的,要是我独自一人,肯定不会如此自虐般的历练。
一向惜字如金沉默寡言被拉扎誉为最细心的女野蛮人,一直负责打扫战场的梅斯,把这些天我爆出的战利品悉数交给我。并告诉我明天我们就进入了罗格营地的势力范围,很难再遇上什么怪物了,所以把东西全部交给我,毕竟我并不是他们团队中的一员,再拿着这些东西怎么也说不过去。
我把蓝宝石和那些金币药剂往物品栏里一塞,把那枚未辨识的戒指递给了拉扎。
毕竟生死与共了十多天了。
再者说戒指一般都有等级需求的,再加上玩游戏的经验,在罗格营地爆出来的戒指手属性能好到哪里去?果然被道拉基一辨识。
力量的戒指
等级需求:3
+2的力量
且不说拉扎他们是如何勉为其难的收下了那枚戒指,并如何幸喜若狂,对我的好感到达了上限,免得有拖字的嫌疑。
第二天有如梅斯他们所说进入了罗格营地的势力范围,很难遇到怪物,一个上午我们也只是灭了两三波怪物小队而已,而且都是沉沦魔,这个强度比起前几日少了很多,当然那是道拉基拉扎刻意寻怪的结果。
在路上我还看见了一两队罗格佣兵,听拉扎讲他们那是在巡逻,防止怪物深入罗格营地的腹地,对平民造成什么伤害。只是那些罗格佣兵距离太远,没有彼此打招呼,我真想跑过去看看,要知道游戏里的罗格佣兵个个可都是美女呀。
哈哈,别想歪了,纯粹是好奇而已。
傍晚时分,一大群生物出现在天边,我还以为是什么新怪物,拉扎告诉我那是罗格营地的牧场主在放牧,而放养的生物叫啃食兽。是整个罗格营地主要的肉食来源,我们这些天吃的那些烤肉就是。
牧场主都是平民,敢来鲜血荒原放牧,可不是那些巡逻的佣兵能给予牧场主什么安全感的,再说那也不是巡逻的罗格们的任务,所以牧场主们都会自己雇佣上一些罗格保卫自己和牧群,以策安全。
现在是夏天牧草茂盛,牧场主有钱雇佣罗格,而一旦到了冬天万物萧条,牧场主需要到更远的地方放牧,危险不说,啃食兽还会冻死饿死无数,牧场主可谓是收不付出,哪里还能雇佣罗格。
不过还好罗格营地在这方面,比较人性化,在冬天的时候会派罗格佣兵免费保卫。毕竟这也是经济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然转职者就很难吃上肉了,我也喜欢吃肉。
啃食兽名字挺吓人的。对于不知情的人来说,比如我。其实啃食兽是类似于猪的动物,尖嘴牛耳红眼扁尾,一身如猪的鬃毛。据说这种动物,只要一年时间,就能轻轻松松的长到四五百斤。可为什么叫啃食兽呢?难道是满嘴的利齿钢牙?我看见它在不停地吃草,是标准的素食动物,还特别喜欢啃食草根,恐怕这就是它名字的由来吧!
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头和一个青年,看到我们,走了过来,同时不远处两个手持白板猎弓的男人,也一同上前,他们就是罗格,还是男罗格。
看老人步履蹒跚的样子,我突然想起了我爷爷,他走路的样子和我爷爷真的很像。走近了我发现他脸上有一道狰狞刀疤,可想而知曾经受到过多大的伤害。这个老头无疑是一个普通人,而且应该还是这些啃食兽的主人。
这就是转职者和佣兵与平民最大的区别了,转职者或佣兵之所以比普通人强大,是能施展技能和用生命值治愈伤痛。转职者或佣兵一旦转职,就意味着与疾病和残疾绝缘,只剩下要么活着要么战死这两条路,根本不会有生病和残疾一说。
不然我遇到拉扎他们几个的时候,就要加上一些前缀词了,比如缺胳膊少腿的野蛮人或独眼龙圣骑士等等。
“四位尊敬的大人为了暗黑大陆的和平与光明而战斗历练归来,真是辛苦了。牧场主图瓦恳请几位大人,留下来吃一顿便饭,不过在这之前先喝一点东西,润润嗓子吧。”名叫图瓦的老人深深地对我们几个鞠了一躬,同时示意一旁的年青人说到。
他递给我们一人一只木碗,然后拿出背在身上的一个皮囊,往碗里倒上一种乳白色的液体,不用问肯定是啃食兽的乳汁,废话!难道还是人奶!
我拿着满满地一碗乳汁不知所措,万一这种东西难以下咽,喝剩了怎么办?那岂不是很丢脸,毕竟是人家一番心意呀。不过看着道拉基三个像喝水般的咕咚咕咚喝了下去,我也只好硬着头皮,小呡了一口。
第十三章 异界妻子(上)
更新时间2014…4…9 19:02:16 字数:2388
岂料这种东西的味道大出我所料,口感之好难以形容,奶香之浓郁牛奶在它面前只能算是孱孙。我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不要脸地连添了数碗,把那个皮囊里的乳汁喝个干净。
弄得道拉基他们三个目瞪口呆,当时我还以为他们惊讶于我的能喝呢?后来才知道,这个世界的风俗习惯,就是别人拿东西给你吃的时候,不要全部吃光,不然就是很失礼的表现。
在我知道了原由以后,还不由为我此时的表现感到脸红耳赤呢?虽然那时已经是很久以后了。NN的!老子穿越的时候,贼老天也不顺手丢给我一本暗黑世界人文大全,脸丢大发了。
“没想到大人如此爱喝,早知道刚才就多挤一些。罗姆,快去再多挤一些,同时准备好晚饭。”图瓦老人对我的做派,根本不以为意,并叫倒奶的年青人罗姆再去弄一些。丝毫不懂人情世故风俗习惯的我,竟然还恬不知耻地道:“老人家,这乳汁的味道,真是让人难以忘怀呀,不知道你这里有没有得卖,给我一点。”
“哪里哪里,大人您太见外了,您为了暗黑大陆的光明未来而奋斗,而我还不能给您一些吗?大人要买,就太见外了。罗姆再多挤一点,送给几位大人。”
“既然如此,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谢谢了。”
再看道拉基几人已经昏倒在地,人事不知生死不明。
“尊敬的四位大人,8级罗格佣兵图卡斯,27佣兵小队队长向您致敬。”
“尊敬的四位大人,5级罗格佣兵欧恰,27佣兵小队斥候向您致敬。”
对我的所作所为同样愣得像木头桩子一般,迷糊了好一会的两个男罗格才行礼做了自我介绍。
佣兵尴尬的存在,远比普通人强大的他们,却也远比转职者弱小,他们连半个转职者都算不上,因为他们只能学习一系的技能。不知道是不是佣兵工会兼训练营的总导师是亚马逊战士卡夏的缘故,从她手下转职的佣兵几乎都是擅长使用弓箭的罗格,也就是只学会亚马逊的弓系技能的佣兵。
转职者之所以强大,是因为能施展技能,没有学会技能的转职者什么都不是,看看我就知道了。
佣兵每升一级只获得4点自由属性,而每升两级才得到一个技能点。在前期佣兵和转职者之间的差距还不怎么明显,但随着等级的提升,两者之间的差距,佣兵就不是能靠天赋和勤奋能够弥补的。
比如同样是二十级,转职者的自由属性点比你多了20点,技能点更是多了一倍,即10点。这还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转职者能学三系技能,远远比佣兵要多样化,而只学会一系技能的佣兵当然比转职者要弱。
不过还好,老天有时是公平的,佣兵升级需要的经验比转职者要少得多,这应该是上天对于佣兵的补偿吧。
拉扎三人依次还礼,做了自我介绍,可到我时,却被道拉基这个大嘴巴的家伙抢了话,“他是迷失在鲜血荒原上的法师。”图卡斯两人闻言诧异的看着我。
怒!什么迷失?听起来让人以为是失足**呢!
道拉基一脸坏笑继续说到,我是从遥远的东方大陆过来,那啥那啥的。
图卡斯欧恰立刻对我恭敬有加,从刚才的三十几度的鞠躬到现在的九十度弯腰。我生平从未受过如此大礼,但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我怎么看怎么像是在开我的追悼会呢?
我心不由一痛,爷爷爸妈妹妹老婆你们都还好吗?现在是不是也在开我的追悼会呢?
我甩甩头把思念甩出去,问图瓦老人到,“这里总共有多少头啃食兽?”
“大人,一共有375头,这都是托了你们的福呀,是你们给我们这些牧场主带来了安宁。”
“这么多?图卡斯队长这里的怪物多吗?”
“因为附近时不时有别的巡逻小队经过,怪物不是特别多,大人。”
“哦,你们真是辛苦了,打怪的同时还要看管这么多啃食兽。”我不知道你们是自信还是托大,两个人就敢负责这么一大群啃食兽。
“大人我们小队有五个人,海媚尔她们几个去采蘑菇了,就在附近,一旦有事,也能及时通知她们。”图卡斯好像看穿我的心思,掏出一个小竹筒说到,那一个是暗黑世界的信号弹吧。
“海媚尔?就是那个等级才两级的情况下,独自一人闯入邪恶洞窟三个多月,最后还把自己的妹妹给弄出来那个海媚尔?”一旁的圣骑士拉扎问到。
“怎么回事?说来听听。”我很好奇一个才两级的佣兵,竟然能在邪恶洞窟里呆了三个月,还能再救人。
“是这么回事,大人。”欧恰说到,“那年她妹妹海爱莎,刚刚转职成为佣兵,就和几个同样刚转职的伙伴,一起出去历练,谁知竟然跑到那地方……”欧恰说着不禁摇头苦笑。明白了,他们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不知死活。
“后来呢?”我问。
“后来还能怎么样。”图卡斯接过话茬说到,“当然是遇到了怪物,五个人当场被杀了两个,剩下三个,慌不择路乱跑,结果海媚尔的妹妹给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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