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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界贸易男神-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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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气也总会有耗尽的一天。
此时藏在暗处的两个人神色中带着几抹惊疑和狂热,如果没猜错的话,这个少年身上必定有瞬移的法宝。
他们原本就待在屋子里等着对方落网,却没想到对方一现身便是在床边,若非自己反应得快,只怕当即就要惊呼出声。
可随之而来的却是满心的狂喜,倘若叫他们夺了少年身上的宝贝,实力定能更强一些。
刀口上过生活的人,谁不想要一两种保命的手段?
两人心中各自有思,呼吸却越发轻了起来,在考验耐性的时候,手指动一动都有可能露出破绽。
黎橙胸腔里砰砰直跳,可以说从来大洲界到现在最让他惊慌的时刻也就是现在了,不是因为即将到来的危险,而是对方极有可能发现了自己穿越的凭借,有危险他可以利用尾戒跑回现代,但回去之后他反倒怕这暗中之人把他身怀异宝的事情散布出去。所以不到万不得已,黎橙不能逃跑,而是一定要把偷袭的人留下。
丹田内的灵气维持着身上金光罩的支撑,像是一只缩在壳里的乌龟,但这种方法出奇的好,起码不用太怕被人偷袭。
黎橙慢慢挪到桌边,点了灯,屋子里一下亮了起来,灯影绰绰。
黎橙打量了眼四周,并没什么生人乱动的痕迹,这却让他心里毛毛的,对手显然修炼了一门隐匿之法或是修为本身就高于他,还特意藏起来偷袭。
就算黎橙这种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忍不住想爆粗口。
太不要脸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黎橙身上的金光罩渐渐的黯淡了下来,他的脸色也愈发苍白,无时无刻不在坚持着的金光罩耗费了他太多灵气,丹田里的灵气几乎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消散,然而那光罩却始终保持着薄薄一层,虽然摇摇欲坠看上去像是奄奄一息的老人。
暗处的人也有些等不及了。
“以炼心境的修为坚持到这种程度,这小子体内的灵气果然浓厚,不知是否另有一快速回复的法宝……是了,家常酒楼的酒水本身就有快速恢复少量灵气的效用,他身上有其他的好东西也未尝不可。”
“听说这家常酒楼的负责人只是个炼体境的修为,未想这才过了多久,便已是到了炼心境,莫非坊间传言家常酒楼的真正主子是个炼魄境是真的?”
“呵,这个时候还有闲心喝茶,难道是太紧张了,哈哈,好生喝过这一杯茶,往后这能瞬移的宝贝也改易主了。”
“他快坚持不住了。”
黎橙给自己起了杯茶,他的手已经要熬缓缓端不住茶杯,却仍旧费力的托着茶杯,轻轻的抿了一口茶水。
“就在此刻!”
暗处的两个人对视一眼,反手抽出腰间的长剑便向着黎橙刺了过去,这两柄剑的主人分明是用了同一种武技——七截斩。
剑痕有七道,其中一道是实的,另外六道是须得,七截斩本身为炼心境才能使用的武技,竟被两人使得炉火纯青,可见这两人步入炼心境已有数年!
七道青色的剑弧从金光罩上刺下,只听光罩发出金属断裂的一道尖锐的响声,随后少年指尖横穿出三尺长的一道指芒,只听耀眼的光线中两道刺入血肉的噗嗤声传来,偷袭的两人嘴角上的笑意还未消失,脸色瞬间从兴奋扭曲成惊讶、愤怒,随后重重的摔在地上,猩红的血液从胸口汨汨流出。
黎橙扭头向下看,只见是两个蒙面的黑衣人,其中一个面罩摔在地上,是个十分陌生的鞋拔子脸,黎橙可以断定自己以前从未见过此人。
看来就只是见财起意了。
可见即使别人猜测家常酒楼有个实力强大的后台,却仍有人为了钱财趋之若鹜。
“不可能你一个炼心境能支撑到现在已实属不易,明明身上已经毫无灵气,又如何使得出这般强大的杀招……”这人眼睛里带着怨恨不甘的光,又似有些不敢置信,“你身上竟有这么多宝贝。”
另一人皱起眉头,咳出一口血,虚弱的躺在地板上,“这是什么武技,莫非不需要灵力……”
“虚空指。”
黎橙嘴角一翘,果然自己的武技是选对了,倘若那时候没有拍下《虚空指》,只怕现在也不会将这两人坑到如此地步,只能说这两人自作孽,不可活。
黎橙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坏人,也不觉得是什么好人,遇难者自己会出手相救,但像如今这样有有意伤害自己的,那就统统都是敌人。
抗日战争需要手下留情吗?
见一个杀一个才对吧!
黎橙摸了把头上的汗,显然刚洗过澡又要重洗一次,黎橙将两人身上的储物袋取下来,裹紧浴袍探出头叫来两个小二哥,看着两个青年战战兢兢的把房间里的挺尸运出去,这才踏下心来在阁间冲了个凉。等到他第二天早上终于走下楼的时候,发现家常酒楼第三分店的账房和小二对自己更恭敬了许多。
甚至黎橙去库房的时候,还发现库房里的丹药数量,居然比以往多了不少,想是吓蒙了账房小二,把以往贪墨的东西全还了回去。
这没什么不好。
仔细的将丹药收进储物袋,连带着将战利品的两个储物袋规整了一下,把里面的武技拿出准备送到拍卖场拍卖,毕竟一个炼心境才能修炼的武技本身就造价颇高,更何况东西来的不怎么正当,虽然自己是受害者,但为防自己再因为此事有什么牵连,拍卖出去是最好的解决途径。
感谢前阵子看过的基本玄幻小说,黎橙觉得自己在处理这种尾巴的时候挺有天赋。
三天后,在拍卖场肉疼的拍下了一颗五品丹药“通内丹”之后,给姐夫发了条短信,让对方来取,没想到短信刚发出去每一分钟,房门已经被人敲响。
唐虾从厕所里奔出来:“来了,谁啊!”
这家伙也不是个粗心的,最近黎橙的人气突然增高,所有记者都像是苍蝇一样只要一嗅到黎橙的动态就一窝蜂的赶过去,虽然目前租房这边还算保密,可难保有一天不会被找到。
唐虾跑着去开门,倒还知道往猫眼里看一下,只见楼梯外是个比较儒雅的青年人,虽然身穿一身没牌子的休闲装,但气度很沉稳,而且这人显然也在猫眼里看到了唐虾,倒是没表现出什么反感,而是带着理解性的微微一笑。
唐虾:“……”啧,这一身的气质,和橙子有的一拼啊,总觉得和电视上那种公司老总什么的倒是很像,应该不是什么记者吧!
唐虾拉开门,庞大的身体堵在门口:“你是……”
☆、第112章 演唱会【一更】
来人显然没想到开门的人吨位如此庞大,微微一怔,这时候黎橙从房间里走出来,看了眼门外,脚步更是顿在原地:“徐老板?”
徐弘义按了下额头,只觉得每次都要提醒:“换个称呼。”
“徐哥。”
黎橙揉了下脑袋,一手揪着唐虾的衣领把人提回来,懂事的给徐弘义上了杯茶,言归正传:“徐哥怎么来了?”
“刚才向你向你姐夫问的药就是给我父亲的,后来听说你这边可能有,我就直接过来了。”徐弘义言简意赅:“没想到这么快。”
但黎橙知道这人肯定早就过来了,不然也不会在电话拨出去一分钟内上楼,不过想到求药的居然是这么个熟人,黎橙也有点脸红。
本来想张口多要点价,现在也开不了那个口了。
黎橙直接从衣服口袋里取出一只玉瓶,玉瓶十分通透,几乎能看清里面丹药的影子,这颗丹药实际花费不小,不过黎橙却是用偷袭自己的两个人储物袋里的武技换下灵石拍来的,所以算不上用了自己的财产,想到这里,黎橙也不那么肉痛了。
他指着玉瓶道:“里面有一颗药丸,但是这颗药丸药效太大,如果是老年人的话,吃掉一整颗恐怕身体接受不了,徐哥回去直接把药丸碾成碎末,每天拿其中一克的重量泡水化开,早中晚分三次服用,如无意外很快就能将肝脏的毛病治好。”
徐弘义神色平静,伸手接过玉瓶,另外递过来一张卡,眨了下眼:“还是咱们的老规矩。”
“……不必了也没有多么贵重。”
“你不用拒绝,这药丸珍不珍贵我很清楚,老爷子这场病生了二十多年,用过的药早已经超过这个数,你这颗药丸既然能够彻底解决老爷子的肝脏损伤,再多一倍我也愿意。”
他一早就知道如果黎橙见了他或许会压低药丸的价位,所以直接准备了两亿才来,没想到对方不仅是要压低价格,甚至还要白送,就连徐弘义也忍不住扶额,心里也有点想笑。
这孩子就算被他坑了都没什么反应吧。
他本身是个生意人,但身上那些生意头脑却根本不想用在黎橙身上,有时候还生怕对方吃了亏,小家伙太实诚了。
黎大毛从徐弘义来之前就一直蹲在沙发上,后来被鸠占鹊巢跑到了黎橙房间里,等了好久却不见人回来,便在房间门口向外探头。
这一看可了不得了,两个人相谈甚欢,男人甚至还把手放在少年头顶揉了揉,看着像是个多么善良长辈,其实对它家橙子心怀鬼胎,以为它看不出来吗?
黎大毛在门口徘徊了两圈,定睛看着客厅的人,想到一个引起橙子注意的法子,黎大毛丢掉自己的智商,学着电视上经常播放的《主人不在家的那些萌宠们》节目里拍摄的画面,忽然后腿微蹲,加足马力奔跑起来,在客厅疯狂的奔了一圈,四肢落地发出“扑通扑通”的声音……
又回到黎橙房间跑了一圈,发出“彭通彭通”的踏步生,之后又接着去客厅奔跑……
两只耳朵像是飘扬在风中的浮萍一样,摇摆中充向后飞扬着。
黎橙:“……”
沈大侠你在做神马?
快停下来!!!!
徐弘义:“……新养的小狗?”
“挺活泼。”他试图找一个形容词。
黎橙:“呵呵,是啊,一会儿不管就开始犯病,我也很头疼。”
心累的把徐弘义送走,黎橙扫了黎大毛一眼,见这只生龙活虎的跑酷一族已经停止了它的虐人行为,正趴在沙发上懒洋洋的小憩。
……其实你是觉得人家占了你的沙发是吧?
小气鬼。
他不怀好意的揪起小白狗的耳朵,凑上去冲着对方的小耳洞说了两个字,小白狗大惊失色的刷的一下睁开眼睛,身体微微一僵。
然后拼命躺在沙发上装死,企图降低存在感,黎大毛心里波涛汹涌。
——他怎么知道的?
#
成功的解决掉让人心塞的宠物狗,黎橙的日子过得更顺畅了点,大端山上的村民已经在地震之后开始种上了红薯,估计第二年就能有收成,黎橙将大端山在地图上重点标记出来,算作在现代圈定的第一个提款机。
接着土豆的种植基地也有了找落,这些事一直都是杜衡去办的,对于杜衡来说,他现在已经不必去猜想自己老板想要做什么了,只要他跟着命令行动就不会有错,因为小老板的思维总不是和普通人在一个线路上,比如专门种红薯种土豆种花生等这类寻常可见的物种还高价收购做什么?
有钱就是任性?
看着公司资金正在高强度上升的杜衡很快将此类猜想否决掉了。
解决贡药坊极品药丸销路问题让公司名气大了数倍,并且除了供应国内有了合作的衣缘公司的需求,公司还另外向国外倾销大量的兽皮。
欧美人可比中国人对新事物接受的快,漂亮优美的兽皮已经出现就占据了高端皮毛市场,让黎橙身价直接提升为十亿资产,成功的弥补了抗震救灾时捐献的损失,还更胜一筹,当然因为赚的是外国人的钱,公司账务有一大部分还在国外的原因,目前中国还没有人知道这件事。
黎橙也没有暴露的意思,和杜衡商谈过后,决定销售所得的大部分资金等到业务补上正轨之后再行操作。
杜衡觉得自己幸亏是活到中年被人从身后捅了一刀,否则他哪会看清楚人间冷暖世态炎凉,一生中又哪里会有机会操作十亿的资金?
否则他怎么会站在这样的高度。
否则他如何会在成功的今天如此镇定。
否则他怎么会在遭遇伤害过后还有能够竭尽全力去信任的一个人。
这种感觉如此美好。
过年期间,黎橙回家待了一个月,很快三月初的时候,倪芷雁的演唱会从首都开始了,这场演唱会从年前推迟到年后,排练起来已经非常完美。
黎橙跟着排练了三次走场,第一首歌本来选定的最简单的曾经被翻唱过无数次的《月亮代表我的心》,后来被最近一直教导黎橙唱歌的老师坚持帕斯掉,换成了一首自己写出来还未发行的新歌《千机》,他觉得如果黎橙唱一首被别人唱烂了的歌那就是浪费那么好的嗓子。
倪芷雁也深以为然,所以在演唱会前一天,黎橙得到了《千机》的曲谱和歌词,在录音间练了一下午。
因为过年后少男少女们总会有不多不少的压岁钱,所以倪芷雁的演唱会上门票发行第三天就销售告罄,虽然现在已经用验证码登陆卖票,但场外还是时不时有一两个黄牛抬高价位卖票,获利颇丰,毕竟是最近音乐网站上歌曲排名第一的歌手,基本上只要不超过原来价位两倍的票价,很多人也愿意花钱购买。
这是检票口走来一对小情侣。
陈芳一向是倪芷雁的粉丝,基本上从倪芷雁出道演唱到现在的歌她都有听过,虽然她不会和追星粉一样购买大量的倪芷雁海报或代言产品,但倪芷雁每年的专辑她都会去买正版,以示自己的支持。
今天是年后和男朋友刘俭第一次出来玩,陈芳就拿出之前预定的两章倪芷雁演唱会的门票,准备和男朋友一起观看。
两人的位置是贵宾区,花费比普通坐区要贵三四倍,但陈芳和男友都不差钱,所以听演唱会一直都是选的贵宾区,两人很快坐定,陈芳一脸期盼,刘俭虽然很乐意赔女朋友出来逛街,但听演唱会什么的,他却没有太大的兴趣。
“你听没听过倪芷雁的《玫瑰之名》?”演唱会还没开始,周围一片嘈杂,陈芳拉住男友的胳膊将打开手机上的音乐,将一只耳麦塞进男友耳朵里。
“只是听说过。”刘俭摇摇头,只听得耳中传来一阵古风旋律,后来又换成国外古典旋律,交接的还挺连贯,之后就是一阵男声的独白。
“其实这首歌里面,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个男声的,据说法语说的十分纯正,应该是个法国人。”陈芳兴致勃勃的跟刘俭讲述。
刘俭原本没注意男声,只是觉得听起来蛮舒服的,后来关注起来才细细的品味一番:“听声音感觉年纪应该不大。”
“我倒觉得能唱出这种深情的感觉,应该会是三十岁上下的青年,二十岁的少年人是唱不出来的。”陈芳持不赞同意见,随后笑着说:“正好这场演唱会倪芷雁请到的嘉宾有一位就是他了,到时候可以看看咱们谁说得对。”
与此同时,演唱会的每一处地方都有人在讨论倪芷雁和她的嘉宾,现场一片火热。
☆、第113章 似曾相识【二更】
倪芷雁毕竟是个成名已久的歌星,积累的人气非常人可比,黎橙凑演唱会场后门走近的时候,还能听到前台传来铺天盖地的呼喊声。
黎橙见大家都还在忙碌,就自己坐在位置上稍微计算了一下,如果自己像台下有那么多忠实粉丝,恐怕信仰值都能堆满整个丹田,那酸爽。
“灯光师转备好了吗?”
“化妆师加快速度!”
“话筒,备用话筒,全部都放在指定位置,还有再次检查一下升降台……”因为前台还是黑着的,没有开灯,所以后台的这些操作观众都是见不到的。
“好,各就各位,屏幕切换准备,十,九,八……五,四,三,二,一……”
紧接着黎橙听到前台传来一阵音乐声,由于后台的化妆间还算隔音,所以并没有被震得头皮发麻,只能通过前面隐隐传来山岳一般的呼声猜测,随着音乐响起而出现的画面一定非常震撼人心。
倪芷雁已经上场,粉丝团开始激动的大喊大叫,这就是明星的力量,既是一个小小的靠近也会让喜欢自己的人尖叫起来。后台还在持续忙碌中,三四个化妆师有条不紊的对黎橙全身上下进行改造,将他还原成mv里面的模样——
一个英俊高贵的十四世纪法国贵族少年。
这也是演唱会设计者的决定。
因为最后的一首歌是要黎橙和倪芷雁合唱的,而这首歌正是《玫瑰之名》,正好趁着这个机会为倪芷雁的新专辑做宣传了。
黎橙有点紧张。
他既纠结于在演唱会上唱歌或许可以提高自己的人气,也有些害怕自己的光系力量通过信仰值的媒介挥发到普通人身上,产生想象不到的后果。
即使他现在已经把生意进展到国外,进行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根本不必太过惧怕来自国家的检查会发现自己的尾戒,少了后顾之忧。
即使他曾经闯上药阁高塔被上万大洲界土着用震惊的眼神膜拜过,但那毕竟是土着,没见识过数学思维。
即使他演的电影和电视剧已经分别上映,获得了自己的专属粉丝,但实际上的粉丝他还没多么接触过。
……于是还是会紧张啊啊啊。
“不用紧张,就是跑调了也没关系,演唱会的话筒都是特别贵的那张,可以自动调音的,跟何况调音师也在旁边盯着,不会出什么差错。”宋佳拍拍他的肩膀:“你就当是在演戏好了。”
黎橙点点头,觉得还是不行,便去了趟厕所,穿回了大洲界,待在自己的阁间里一遍一遍的练习曲谱,此时正值大洲界的晌午,家常酒楼客人最多的时候,账房和小二哥都忙到不行,累的满头大汗,不多时,只听一阵歌声从顶楼响起:“沉意提枪加喉,暮色将,霜满楼……至诚无妄时无双,百战千机无伤……”
少年的声音干净得很,客人也愿意听,不过当这首歌被唱到第三十遍的时候,客人倒是无妨,走一批来一批,当听个曲儿了,然而家常酒楼的常住土着可就不好了。
不光是小二哥感觉满脑子都是歌词了,就连账房都差点把账算错了。
好在也就一天时间,第二天楼上在此恢复沉寂,倒是有不少昨天来的客人询问唱曲儿的哪去了,让小儿哥汗了一把。
倪芷雁已经唱到第三首歌,她的曲风大多偏极致,快的时候类似摇滚,慢的时候又是极慢,这样的歌曲最考验唱功,却不一定是听众最喜欢的,所以演唱会上一般会把慢歌放弃,前三首都是十分费力的快歌,完全的调动起了听众的情绪。
“倪芷雁的唱功又进了一步,比她刚出道的时候运声圆满了不少。”贵宾席上一个中年歌唱家托着腮听了一会儿,看着倪芷雁下场后才稍作评价。
如果有人仔细看他的五官的话,只怕会惊讶的交出他的名字,乌塔,一个来自内蒙古的歌唱家,在乐坛待了将近二十年,完全是老一辈的神话。
旁边一人摇了摇头,对倪芷雁的选择有些不满:“她的慢歌造诣很高,越慢的时候发音越能显得出实力,单说她的快歌的话,说实话也就是和一些二流摇滚歌手差不多,我听不出多好来。”
这人名气同乌塔相差不远,成就虽比不上前者,事业心却比乌塔重很多,同样是老前辈,现任紫薇市高等音乐学府的校长华成仁。
“但倪芷雁的慢歌不如董艾细腻,在演唱会上会显得弱了一筹,这点不光我们能听出来,大多数听众同样能有所发觉。”前者显然知道倪芷雁和董艾的竞争关系。
谁也不希望在竞争的时候,撞上别人所擅长的领域。
“这个确实。”后者赞同。
两人意见达成了一致,随后又停了嘉宾田宏的歌,这位男歌手纵横乐坛也有十多年,虽说因为出道的时机不对以致名气不如倪芷雁大,但技巧方面却胜过倪芷雁,然而这位男嘉宾唱的是经典老歌,顶多只是让老一代人比较感慨,年轻人反而不怎么吃他这盘菜。
“他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华成仁叹息了一声,言语间同样有些落寞,田宏那个时代的确过去了,他自己所在的时代却更早一步的过去了。
乌塔笑了一声:“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
田宏实力不错,唱完一首很自觉的下台,随后倪芷雁有在千呼万唤中走出来,她此时换了一件淡蓝色的长裙,裙子上点缀着五光十色的水晶钻,在灯光下十分漂亮。
“倪芷雁出车祸的时候,我还以为演唱会真的看不成了,没想到峰回路转,她居然很快就好了,真是老天保佑。”a大医学系的几个女生也在普通席上,看着大屏幕里的女歌星,其中一个激动的喊了几声,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一般,沉默下来,摇摇头说了这么一番话。
“听说倪芷雁出车祸的时候,你们就在军区医院考核,有没有看到她真人?”同伴对这个消息显然很感兴趣…
“正好是考核完毕准备上校车离开的时候,救护车距来了,然后大家一看,就有人认出是倪芷雁来。”女学生捂了捂心脏,现在还觉得有些难以接受,“我们一起吧担架送到手术室,然后护士说倪芷雁是熊猫血,但是医院里已经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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