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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法外-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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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回,河口的刑警们算是莫名其妙地立了个大功。
而真正的功臣林半,这时已低调地悄然离去。
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
林半回到沙州市时,林敏脸上那层薄薄的疤已陆续开始脱落。
林敏现在每天做得最多的一件事,就是照镜子。她喜滋滋地看着镜子里新生的自己,脸上的笑容就像迎春花一样绽放开来。
又过了三天,林敏脸上的疤彻底脱落完毕,整张左脸上除了还略有些新生肌肤特有的粉红色外,已见不到一丝黑色。
而这种粉红色,大约一两周后就会消退掉,到时林敏的脸上就完全没有异样了。
林敏本来就长着一张很秀气的脸蛋,唇红齿白,鼻梁秀挺,大眼睛明亮动人。只是上帝和她开了个玩笑,才用那么大一块胎记遮掩住了她的秀丽容貌。而此刻,当胎记被彻底消除,她就像一只出水的荷花,生平第一次展现出了她的美丽,她的芬芳,有着无比旺盛的蓬勃生机。
这天早上,林半刚走进病房,就看到了焕然一新、喜气洋洋的妹妹,不由得在心底吃惊了一下——原来自己的老妹还是长得挺漂亮的嘛……
“哥!”林敏看到林半进来,赶紧连蹦带跳地奔到他的面前,侧着脸娇憨一笑,“你看!”
“看到了,我妹妹变成大美女了,以后回头率一定是百分之两百。”林半呵呵一笑,刮了刮林敏的鼻子,忍不住开了个玩笑,“以后也不知哪个帅哥会有天大的福气,能娶到我的漂亮妹妹……”
林半知道,林敏以往还是有些自卑的,所以从现在起,他就要经常说些这类的话,让林敏意识到自己的巨大改变,从此变得自信起来。
没想到林敏听到这句话,忽然心中一酸,一把搂住了林半,嗔道:“哥,我谁也不嫁!我不想离开你!”
“傻丫头,这怎么可能呢?每个女孩长大了,都要嫁人的。”林半怜爱地摸着林敏长长的秀发,又拍了拍她的后背,笑道,“再说了,现在还早得很呢。等你读完高中,再读完大学,怎么也得是七八年之后的事了。到时你长大了,自然就会有喜欢的人了,就会想着嫁人了。”
“不嘛,我就不嫁,我要陪哥一辈子!哥,你别丢下我嘛!”林敏把脑袋钻在林半的怀里,磨磨蹭蹭地撒起了娇来。
“好,不嫁就不嫁,哥养你一辈子。”林半只得放弃了这个主题。
“好,这可是哥你说的,一言为定!”林敏这才满意地笑了起来。
牧云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难道在凡世间,兄妹间也是可以这样……像恋人一样拥抱的吗?
这成何体统?
“对了,他们不是亲兄妹……”牧云蓦然想起了这个问题,心里一时有点不是滋味。
“小敏,我要找刘医生来看看。”幸好林半说完那番话,就借口要去找医生,轻轻地把林敏推开了。
林半和林敏长大之后,很少像今天这样拥抱在一起。毕竟林敏虽然才十六岁,但已经发育得差不多了,胸脯也是鼓鼓的。像这样搂着她,林半也会觉得心里有点怪怪的……
尽管林敏并不是自己的亲妹妹,却和林半一起生活了七年之久。在感情上,林半已经完全把她当成亲妹妹了。
林半不是妹控,也没有萝莉养成计划,所以他不会有什么离奇的想法——牧云的担心其实是多余的。
离开病房之后,林半就找到了负责为林敏治疗的激光美容中心主任刘洁,让她来看一看林敏的脸。
刘洁这几天很忙,但也经常关注一下林敏的最新动态。跟着林半来到病房后,虽然她早有思想准备,但当她看到完全新生的林敏时,还是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和激动,连声惊叹道:“太神奇了,太神奇了!竟然一次就治好了!”
刘洁从事激光美容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一次性治好了这么大面积的胎记。而以往,这种深色胎记最少要用激光打三次以上,而且效果也不会如此完美,总会留下一点打不干净的地方。像林敏这样的成功病例,确实是刘洁从医生涯中难得的神作。
刘洁惊叹不已之余,立即将这事汇报给了周院长。周院长听后也十分高兴,又请来沙州市的记者,对刘洁和林敏进行了一番采访,以便再次扩大中医院的名气。
为了掩饰哥斯达一次性吸尽林敏脸上的先天魔气的真相,林半自然又把全部功劳推到了刘洁的神奇医术上,再三表示了衷心的感谢,还让人制作了一幅锦旗送给刘洁。
和上次一样,林半也请周院长、刘洁和记者吃了顿饭,分别塞了一个红包,让他们满意而归。
而真正的大功臣哥斯达,却只得到了几顿烤鸡翅的奖赏。好在哥斯达现在体积变小之后,性格也变得很低调,丝毫没有居功自傲的意思。
林半觉得自己越来越喜欢哥斯达了,只可惜魔神大人念念不忘的就是要赶紧恢复实力,尽快离开林半这个无耻的凡人,离开那个该死的主仆协议。
自从牧云上次提出要借哥斯达一用之后,哥斯达就已经做好了随时恢复身形、进行战斗的准备。只是牧云一直以“实力未恢复”为借口,屡次推迟行程,让哥斯达很有些心焦……
“回家!”酒席散后,林半使劲地拍了拍自己装满了百元大钞的鼓鼓挎包,豪迈地笑道,“回到青龙村,咱们就大摆宴席,请全村人来吃饭,还要给他们派红包,给咱们林家挣一回脸!”
“好!”林敏第一个拍手赞成。
“要低调!”林冬至毕竟老成持重一些,当即语重心长地嘱咐道,“我说过多少次了,财不露白,发了财,也不要张扬!老人们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老爸,咱们家的事,媒体都报道过很多回了,全村人都知道了,咱们想低调也低调不起来了。”林半搂着养父的肩膀,笑呵呵地说道,“再说了,你的腿好了,妹妹的脸也好了,我又发了财,还考了省文科状元,这可是四喜临门啊!咱们低调了一辈子了,就不兴高调一回,让老妈在九泉之下也沾点喜庆之气?”
林冬至一想也是这么个理,最后只得同意下来。
……………………………………………………
(感谢书友“破碎之花”的再次打赏。继续求收藏。)





    正文 第九十七章  衣锦还乡
     更新时间:2012…4…17 10:07:04 本章字数:3661


说服林冬至之后,林半当场给村里的能人黄修打了个电话,委托他明天代办50桌酒宴。
“50桌?太浪费了吧?”黄修知道林半发财了,不在乎这点酒宴钱,但青龙村总共只有一百零九户村民,连老带小,现在在家的,满打满算也就五百人左右。
“我们林家难得办一次酒,浪费一点也不要紧,吃不完的饭菜还可以喂猪嘛。”林半笑呵呵地嘱咐道,“黄哥,辛苦你了。记住,酒席就摆在村里的祠堂旁边,那里地方宽,能摆得下。另外一定要把菜尽量弄好一点,不用为我省钱。”
谈妥酒席的事情之后,林半一家人直奔阳光家电超市,买了台五十多寸的液晶大彩电,又买了洗衣机、冰箱、空调之类的家电,让老板一会就派车送到自己的家里去。
之后,林半又到另一个超市里买了些糖果瓜子花生、香烟茶叶酒水鞭炮之类的东西,装了满满的几大纸箱,准备用来待客。毕竟回村之后,村里会有很多人前来祝贺,家里如果还像以前一样,连一点招待用的东西都没有,也对不住客人。
“喂,你不讲价的?”见林半花钱如流水,连价都不讲,林冬至有些急了。
“老爸,这些小东西没必要讲价的,都是小钱。”林半苦笑道。
前几天,黎乐雪给林半汇了一亿多卖翡翠的钱款,在购买钻石之后,还剩下1600万,加上从云南带回来的八百多万,现在林半手头上还有二千四百多万,可谓财大气粗,花起钱来自然眼睛都不眨一下。
暴发户之所以显得满身都是铜臭,大半是因为他们以前穷怕了,现在有钱了就总觉得该抖擞一下,才算对得起自己以前所受过的苦、遭过的罪。
林半虽然一贯节俭,但现在钱来得太容易,心态也早已改变了,所以买这些小东西也懒得讲价了。不一会,他就搞定了这些琐事,然后租了台面包车,把那几箱食品搬上车,直奔青龙村。
回到青龙村后,林半一家人受到了村民们隆重的围观。不断有闻讯前来贺喜的村民来到林家,到后来客厅里都坐不下了,加上家电商场的工人正在安装电视机之类,林半只得在院子里摆了两张桌子,放上点心和茶水、烟酒,招待这些客人。
现在,林半已经是飞沙县赫赫有名的大名人了,也是传说中的巨富。虽然电视中的新闻早就播放出来了,也在村民中传开了,但不亲眼看到他,听他亲口证实一下,村民们总觉得这件事还是太玄乎了——这小子一个月前还口口声声不想考大学,并借了一笔钱在青龙山上种西瓜,怎么忽然就摇身一变,变成了省文科状元,而且还一下子成了青龙村的首富?
对于林冬至,村民们也是同样的好奇。虽然早在电视上看过林冬至康复的新闻,但亲眼见到瘫痪了十年之久的林冬至重新健步如飞,还是让村民们啧啧称奇。
至于林敏,现在已经从丑小鸭变成了天鹅,也让村民们惊艳不已,连称青龙村出了一朵漂亮的花儿。那些以往对林敏比较冷淡的少年们,此时都后悔不已,拼命地从人群中挤上前来,要和林敏搭话,让林敏疲于应付,哭笑不得。
林家的一家三口人,因为家境的贫寒,以及林冬至的瘫痪、林敏的阴阳脸,这十年来都是异常低调地做人——说得好听是低调,说得不好听,那就是弯着脊梁、夹着尾巴做人。
而现在,一切的阴霾都已经散去,他们终于都挺直了脊梁骨,挺胸拨背地接受着全村人的审视目光。
钱能壮人胆,健康更能壮人胆。这一刻,林家人觉得了从未有过的充足底气!
这其中,改变最大的自然是林冬至。以往他一直瘫痪在床,心里总是有一股莫名的悲愤和不平之气,还有一股奇异的自卑感。村里人来看他,跟他说话,他却总觉得别人是在同情他、可怜他,这让他这个大老爷们很难受,甚至经常想方设法地自杀。
而现在,儿子有出息了,有钱了,自己的瘫痪也神奇地治愈了,他终于恢复了良好的心态。此刻,他腰杆挺得笔直,红光满面地和那些老朋友们寒喧着、说笑着,声音格外地有底气和响亮,简直是声如洪钟,和以往完全换了个人。
这让林半看得感慨万千——小时候那个熟悉的养父,今天终于回来了,活过来了!这正是枯木又逢春啊……
而林敏的改变也是非常明显的,以往她长着一幅阴阳脸,外表虽然活泼,但心里其实挺自卑的,所以和别的村民交谈时总是小心翼翼的,也总是看着别人的下巴说话,很少正视别人的眼睛。而此刻,她终于有了底气,敢盯着别人的眼睛说话了,也敢开那些小伙子的玩笑了,谈笑风生间有了满满的自信和从容,简直就是脱胎换骨了一样。
至于林半,作为林家的主心骨,以往他欠了一屁股的债,又有小时候偷了东家偷西家的不光彩历史,因此和村里人说话时,他总是习惯于陪着三分小心和七分笑容,从不敢张扬。而现在,他已经是巨富和人仙之体了,身上的气质也随之一变,变得自信和张扬,让村民们看着都有点恍惚——这还是以往那个林半吗?怎么半个月不见,就像完全变了一个人?
而这一切的改变,都只因为一个人的到来——牧云。
如果没有那一晚的奇遇,没有牧云,林冬至现在还是瘫痪在床,林敏还是阴阳脸,林半也还是在守着他的那块西瓜地,琢磨着该如何赚钱还债……
一想到这里,林半就觉得应该让牧云这个真正的大功臣出来接受一下村民的朝拜。于是他跑进卧室里,把正在饶有兴致地观看师傅们安装空调的牧云强行拽走了:“牧云,别猫在屋里了。外面很多客人,你赶紧出来,帮我招待一下。”
“喂,喂……我的墨镜还没拿!”牧云一边挣扎,一边说道。
“戴墨镜见客人多不礼貌?免了吧。”林半哭笑不得地答道。
不一会,牧云就俏生生地站在了院子里。
不戴墨镜的牧云,显现出了清丽脱俗的面容和气质,让村民们看得大为惊叹。林半从小到大的玩伴们顿时都怦然心动,赶紧把林半拉到一旁,追问起牧云的身份来。
“林半,这美女是谁啊?”一个名字叫林博兴的骚年加帅哥两眼放光地问道。
“我同学。”林半云淡风轻地解释道。
“你同学能跟你回家?老实交代,和你是什么关系?”林博兴羡慕嫉妒恨地追问道。
“没什么关系。”林半无奈地说道。
“真的?那我可要追她了啊!”林博兴当即张开五指,把三七开的头发刮了又刮,兴致勃勃地说道。
“滚!那可是我嫂子!”林敏赶紧挤了过来,悄声解释道。
牧云听力灵敏,虽然站得远远的,却听到了这几个字。她脸上顿时飘起了一片红霞,抓起桌上的一个花生,随手一扔,便精准地砸在了林敏的嘴巴上。
“唉呀!”林敏摸了摸嘴巴,赶紧补充了一句,“是未来的……”
牧云脸上的红霞更甚,这一回,她抓起了一大把花生……
林敏赶紧娇笑着跑开了,躲进了屋里,牧云也不依不饶地追了进去。不一会,就传来了林敏的娇笑声和求饶声:“牧云姐,我再也不敢了,饶了我吧……”
院子里,只留下了林半,正被玩伴们死缠烂打地追问着,逼他交待自己和牧云进展到什么程度了,还是不是处男……
“骚年们,别说这些了,咱们来喝酒吧。”林半欲哭无泪地转移了话题,然后搬出一个纸箱,从里面拿出来一条七十块一包的蓝芙蓉王,给村民们散着烟。之后他又拿了几瓶五粮液出来,倒在一排酒杯里,任村民们自取自饮。
青龙村招待客人有三种必备品:茶叶、点心和米酒,但从没有人像林半这样,会用一千多块一瓶的五粮液招待普通的村民。而这种软包装的蓝芙蓉烟,在青龙村也算是很稀罕的烟了,以往只有张尔阳过年过节回家时,才会散这种高价烟。
所以这些烟酒一拿出来,就在那些识货的村民中引起了小小的轰动。一些资深的老酒鬼,忙不迭地围在桌旁,就着那些花生米之类,一杯接一杯地往嘴里灌着,并大声地赞叹道:“五粮液,好酒啊!”
当然,也有喝惯了米酒的个别村民觉得,这种高档白酒还比不上张寡妇家自酿的米酒。不过看到林半能拿出这种酒来招待他们,也让他们挺眼热的。
林半感受到村民们羡慕和嫉妒的目光,就知道自己确实有些张扬了。不过他就是要刻意张扬一下,给林家挣个脸,也给自己九泉之下的养母长个脸。
这样一来,每逢清明节时,在那片小山包上,从养母坟前经过的那些村民们或许就会停下脚步,羡慕地念叨一句:“雨青,你有个好儿子啊。虽然你没能享到福,但林家兴旺了,你这辈子也算值了!”
林半想,养母如果在天有灵,能听到这些话,一定会笑得很开心吧……
一想到这里,林半的眼眶就有些湿润,酒也劝得格外勤,不一会,那几瓶五粮液就见底了。
儿须成名,酒须醉!
…………………………………………………………
(昨天接到临时通知,下周要去千里之外的广州开四天工作会议,加上来回的路程,就要五到六天。偏偏这段时间上班很忙,没时间码字,存稿也用完了,杯具……下周有首页推荐,为保证下周的更新,今天和周末就暂时一天一更了。周末我拼命多码点字,争取保证下周能继续一天两更,但万一晚上八点没有第二更,就说明这一天只有一更了。老胡星期天回来,下下周会恢复一天两更。毕竟码字是兼职的,饭碗要紧,所以还请各位书友见谅……
第一卷还有几章就结尾了,第二卷更为波澜壮阔,敬请期待。
另外,谢谢“很想失忆”、“秀才杀猪”、“苏门”等兄弟的打赏,并感谢曹刿兄弟的章推,曹刿的《宦海风流》是一本不错的官文,我一直在追看,喜欢官文的去看看吧,下面有链接,呵呵。)





    正文 第九十八章  傻子阿弟
     更新时间:2012…4…17 10:07:04 本章字数:4086


见到那几瓶五粮液被喝光了,林冬至当即笑容满面地发出了邀请:“今天大家随便喝一点,明天中午我们在祠堂那摆酒席,请大家赏个脸,全家人都来吃个饭。到时候,咱们再好好喝个痛快,不醉不归!”
“老林,你明天要摆多少桌?”有村民好奇地问道。
“我们准备了五十桌!”林冬至呵呵一笑,郑重地说道,“你们全家都要来,否则坐不满,菜就浪费了。”
听了林冬至这句话,村民们都为之哗然,这可是青龙村从未有过的大手笔。以往酒席摆得最多的,是张尔阳结婚的时候,在村里摆了三十九桌。而现在,林家就要打破这个纪录了。
而第二天,村民们坐到酒桌旁边,就更加哗然了——满桌都是山珍海味,而且每桌都摆了一条蓝芙蓉王、四瓶五粮液,这可真是大手笔啊,光每桌的烟酒就接近一万块了。
另外,每家每户都收到了林半派发的一个特大型号的红包,里面是一叠没拆开银行封条的百元大钞。
“一万块?”立即有懂行的村民惊呼出声来。
按银行的规矩,一叠没拆封的钞票就是一万元……
“确实是一万块!”有村民快速地数了数,然后大声宣布道。
“天哪,这么多钱……”
“林半,你这是干什么?”
“唉呀,这怎么好意思呢?”
“小林啊,这真是给我们家的?“
现场的气氛顿时达到了高潮,村民们都七嘴八舌地喧哗起来。
这个红包,还真是很大了。青龙村共109户村民,除去林半家,以及因为张尔阳被捕而没好意思到场的张清宇家,这里到场的107户,就是107万!这在青龙村来说,应该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吧?
村民们哪里见过这种大阵势,顿时都喧哗起来。
这时,正忙着发红包的林半停了下来,他拎了一个高音喇叭,站上了祠堂前的一块平台。
这块平台,以往是村民开会时村长的专属地盘,张清宇曾高高在上地站在这里,发号施令数十年。而现在,他已经被家人送到精神病院去了,正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今天,是我们林家四喜临门的好日子,我老爸的腿治好了,妹妹的脸也治好了,我考上了燕京大学,还发了点小财,所以今天请大家吃个便饭,喝杯水酒,还请大家多喝两杯,喝个尽兴。”林半开门见山地说道。
高音喇叭的效果很好,场下顿时都寂静下来,大家都竖着耳朵,要听林半说些什么。
“自从我老爸瘫痪后,这十年来,我们林家的日子过得很艰难,多亏有大家的接济和帮忙,我们才挺了过来。说句良心话,要不是你们睁只眼闭只眼,放任我去你们家里偷鸡摸狗,我可能早就饿死了。你们的帮忙和照顾,我林半都时刻记在心里,一直想着如何还大家的这份人情。”
林半说到这里,向着台下深深鞠了一躬,然后朗声说道,“谢天谢地,最近我做生意赚了点钱,今天总算能完成这个心愿了。这个红包,算是我的一点小心意。再过一个多月,我就要去读大学了,还希望大家以后继续帮衬我们林家,让我爸爸能安度晚年,让我妹妹能安心读书。以后,我也会尽自己的能力,帮青龙村做点贡献,让青龙村变得更好……”
“哗哗哗……”林半还没说完,雷鸣般的掌声就响了起来,还有不少满怀感激的村民站起身来,或向林半拱手致谢,或直接鞠躬。
林半赶紧鞠躬回礼,一时间场面乱成一团。
林冬至看得直摇头,他大步走到平台上,从林半手里夺过高音喇叭,嚷道:“大家都是一家人、好兄弟,就别这么拜来拜去的了,客气话也不要多说了。一切都在酒里,来,干杯!”
“干杯,干杯!”
“谢谢啊,老林!”
村民们七嘴八舌地回应着,然后纷纷站起身来,端着酒杯向林冬至贺喜。
林冬至看着平台下黑压压的人头,听着村民们的感谢声,心中有着满满的喜悦。
他活了这么多年,从没有哪天像这么自豪过,开心过。
林半说要给每家一万块红包时,林冬至被吓了一大跳,拼命反对。之后林半终于说出了部分实情,说他现在又卖掉了一些翡翠毛料,已经有二千多万了。林冬至再次被吓了一大跳,思虑了半天,这才勉强同意下来。
林冬至还真没想到,自己的儿子转眼间就成为了千万富翁。每次一想到千万富翁这个词,林冬至就觉得自己像在做梦,又像是醉酒一样,整个人都轻飘飘的。
等林冬至走下平台,他的那些老朋友们都围了上来。
“老林啊,林半还没谈朋友吧,你觉得我们家闺女怎么样?”村里一个叫黄清云的中年人笑眯眯地拉住了林冬至的胳膊。
“得了吧,林半现在可是大富豪了,就你们家闺女那张麻脸,他看得上才怪。”另一个叫做唐滔的老者调笑道。
“滚!麻脸又怎么了,麻鸡婆还最会下蛋呢!我家闺女以后准能生儿子!”黄清云顿时大怒,反驳道,“再说了,小敏的阴阳脸都能治好,我家闺女去美个容,不就更漂亮了?”
林冬至听得笑了起来:“呵呵,林半还小,过两个月就要去燕京读大学了。等他毕业了再说吧,现在暂时不说这些事情。”
“老黄,我是玩笑的,你别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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