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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法外-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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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哥斯达的回答给了他一个巨大的惊喜——
“我可以有贡献的!”哥斯达明白,能不能吃到肉,就看自己能不能将功赎罪,它继续嚎叫道,“我可以治好你妹妹的脸!”
“什么?”林半听了这话,双手一抖,差点就把担架给扔到地上去了。他放下担架,回身一把捏住哥斯达,恶狠狠地问道,“你能治她的脸?你可别骗我,否则后果很严重!”
“真的,真的!”哥斯达连连点头,舔着嘴唇说道,“不过……如果我帮她去掉脸上那块先天魔气,你能给我一头烤全羊吗?主人,你知道的,我现在实在是太怀念那种滋味了,哪怕我吃不了那么多,只吃一点也好啊,剩下的可以给你们吃。”
“先天魔气?”林半皱紧了眉头,没理会什么烤全羊,只抓住了最关键的四个字。
“对啊,那就是你们凡人说的胎记啊。”哥斯达困惑地眨了眨眼。
“我再问你一次,你真能去掉胎记?”林半死死地盯着哥斯达,声音都有些颤抖了。
“当然,只要用舌头舔几下就完了,费不了多少力的。你知道的,我是魔神,吸收魔气是小菜一碟,对我也有好处。”哥斯达不理解地看着林半的怪异神情,总觉得有点古怪。
“你刚才说……你要一头烤全羊?”林半神情狰狞地说道。
“要不然……就一对烤鸡翅好了!”哥斯达顿时心虚了,觉得自己的要求确实太过份了——自己现在才这么点大,吃什么烤全羊啊,一根羊尾巴也吃不了啊。跟仙子混在一起,起码要学会善良和仁慈嘛。
哥斯达没想到,林半忽然在它的脸上使劲地亲了一口,然后大声笑道:“别说烤全羊,就是烤全牛也没问题啊,哈哈,哈哈哈!”
“一点小事就乐成这样,真是疯了!”哥斯达抹了一把脸上的口水,嘀咕了一句,然后猛然省悟过来,觉得自己果然还是太善良了,太骑士风度了,刚才提出的要求实在是太少了。
“它说的应该是真的,胎记大多是魔气而已,对魔神来说,确实不难。”牧云也灵识传音过来,这让林半更开心了——如果让哥斯达成为整容专家,专门负责去除胎记之类的,那该多赚钱啊,可惜这好像很有难度,哥斯达实在不适合抛头露面啊。
“现在就帮她吸?”哥斯达又追问道。
“不,再等几天。”林半忽然冷静下来。
牧云的真实身份,还有哥斯达的存在,包括自己有了仙灵之力的事情,都是必须瞒着自己的家人的。这些事都是惊世骇俗的,一旦泄露出去,难免会连累他们,给他们带来无穷的麻烦,甚至是杀身之祸。
还有,如果泄露出去,牧云和哥斯达也一定会成为世人焦点,会带来天大的麻烦。即使不被人干掉,也会被抓到科学实验场所去解剖研究什么的,那就太对不住她们了。
既然如此,哥斯达现在就不适合出面,让世人知道它的存在。否则牧云和哥斯达都得露馅,他必须要为牧云和哥斯达的安全考虑。
再说了,就算在妹妹睡梦中帮她治好,那也不行——一个半边脸都是黑色胎记的女孩,一夜之间忽然间胎记不见了,变漂亮了,别人会怎么想,怎么传这件事?搞不好就是**烦!
“哥,是你吗?我听到你的声音了!”
林半正转着心思,不远处的房门忽然打开了,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探出头来看了一眼,欣喜地嚷道。
“嗯,小敏,我回来了。”林半赶紧把哥斯达塞进裤口袋里,笑道,“我还带回来一个客人!”
正文 第十三章 先生
更新时间:2012…4…17 10:06:57 本章字数:3978
“客人?”林敏跑了过来,看了看担架,惊讶地问道,“哥,她是谁呀,她怎么了?”
借着屋里传出来的淡黄色灯光,牧云看清了林敏的长相。虽然早有预料,但这张脸蛋还是让牧云略有些惊讶——这是一张很秀气的脸蛋,唇红齿白,有一双明亮动人的大眼睛。只可惜上天恶作剧地在她脸上盖了个章,让她的左半脸几乎像被黑墨水染过一样,半白半黑之间,透着一种惊悚的诡异,就像传说中黑白无常的综合体。
“她是我的初中同学,叫牧云。小敏,牧云摔伤了,要在我们家休养两天。走,先把她抬进屋去。”林半一边答着,一边抬起了担架的一头,以免在妹妹面前暴露自己突然增长的力量。
“牧云姐,你好。”林敏一边帮着抬担架,一边看着牧云眼上的表情,见她对自己的阴阳脸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吃惊和厌恶,不由得松了一口气,赶紧乖巧地叫了一声。
“你好。”牧云微微一笑。
牧云现在用的是用很标准的普通话,听不出任何地方口音。
对于这位法力高强的仙子来说,学习一种语言是很简单的事。在她来地球之前,就已经用一个小法术轻易地掌握了地球上的一些主要语言,汉语更是小菜一碟。只不过在她遇到林半之后,不屑于使用这种在她眼里看来比较低级的土著口音罢了。
在牧云心目中,英语也罢,汉语也好,都不过是土著口音,唯有早已在人间失传的盘古大陆通用语言,才能勉强算得上是一种真正的宇宙语言。不过现在面对着林敏,牧云也只能使用这种“低级语言”了。
进屋的途中,林敏发现了牧云身上的血迹,当即吓了一跳,提议将她送医院,林半则以“没钱,伤也不重”为推托,说要用自己从老道士那学来的医术为牧云治病。
林敏又说要想办法通知牧云的父母,林半无奈之下,就随口说牧云是一个孤儿,没有亲戚。林敏联想到了自己和哥哥的身世,顿时满脸同情地看着牧云。
“混蛋,谁是孤儿?”牧云被气得不轻,灵识传音道,“恶毒的凡人,你竟敢诅咒我的父母?”
牧云的父母都是地位尊崇的仙人,现在自然也活得好好的,没想到竟被林半这么口无遮拦地诅咒,牧云气愤之下,话语中也带上了久未出现的杀意,每个字都透着寒意。
林半吓得冷汗都冒出来了,半晌才解释了一句:“牧云,我没有恶意,只是你的身份不能暴露。咱们不这么应付别人,麻烦会更多的。”
牧云的气刚消了一点,就听到林冬至苍老的声音从房间里传了出来:“林半,谁来咱们家了?”
外面的动静,林冬至每个字都听在耳里,却是干着急,毕竟他无法下床走路。
于是牧云被抬到了主卧室里,也终于见到了这位传说中的倔老头——浓眉大眼的林冬至虽然面容有些消瘦,但脸色还比较红润,面容和衣服也十分整洁,看来得到了很精心的照料。只是那白了大半的头发,透露出了他的真实处境。,
此刻,林冬至正半坐在床头上,神态威严地盯着自己的儿子。
林冬至本来想质问儿子为什么将自己的安眠药换成了钙片,但眼前有客人在,林冬至自然要给儿子几分面子,所以没有开口。
而当牧云从担架里抬起头来,林冬至更是被她的美丽给吓到了,脸上立即像川剧变脸似地挂上了一些讨好的笑容。
“小姑娘,你是林半的同学?”林冬至的一颗老心脏激烈地跳动着,这样一位美女,竟被儿子带到了家里,想来关系很亲密。若是能把她收作儿媳妇,天啊,老伴在地底下都会笑醒的!
有了这种先入为主的认识,林冬至老脸上的笑容,讨好得近乎谄媚。
“是的,老爸,她叫牧云,是我的初中同学。”林半抢着答了一句,又对牧云灵识传音道,“牧云,你叫他林叔叔就好了。”
“林先生,你好。”牧云点了点头,对着林冬至微微一笑。
“呃……”林冬至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一颗活泼泼的火热之心如同掉进了冰窟里。
先生,这是个多么冷漠而生疏的字眼啊,一下子就让林冬至有了热脸贴在冷屁股上的感觉,也让他儿媳妇的梦想一下子烟消云散。
他是个自尊心很强的老男人,特别是瘫痪之后,自尊心就更强,所以脸一下子就黑了下来,只勉强地点了点头。
“喂,你怎么不叫他叔叔?”林半气急败坏地灵识传音道。
“叫他叔叔?你知道我多少岁了吗?天上一日,地上一年,按照地球上的时间来算,我比哥斯达还要大,我怎么能叫他叔叔?就是叫先生,都是很给他面子了,难道他比我先出生吗?”牧云委屈地看着林半。
林半听后哑口无言,只得在心中宽慰自己——算了,这位火星妹刚来地球,还没学会入乡随俗,只能慢慢调教了。
只是林半心里还是很有些不满,毕竟先生这个称呼也太别扭了。
牧云就这么别别扭扭地在林家住了下来。
林敏倒是一点都不在意这些小插曲,她大方地把自己的闺房让给了牧云,又体贴地帮牧云洗了个澡,拿出了自己最好的衣服给她换上,最后又铺上了来贵客时才会用的一张七成新的床单,这才风风火火地跑去做饭。
牧云躺在床上,用精神力在她的新王国领地巡视了一圈,眼神就有些黯淡起来——作为她在地球上占据的第一个领地,这里实在是太寒酸了,连一件稍稍像样的家具和电器都没有,厨房里烧的还是最原始的柴火,而且连资料中所说的淋浴条件也不具备,竟然用一个破破烂烂的铁桶装着温水去擦洗身子,真算是家徒四壁了。
牧云生性淡泊,本来也不怎么在乎物资享受,不过这里和仙境中熟悉的那一切比起来,实在是反差太多了,而且和来地球前看的资料也完全不同,所以她多少还是有些失落。
“咯咯哒……”窗外的鸡叫声忽然传来。
林敏正提着菜刀在院子里走来走去,最后狠了狠心,抓起了家里最后一只老母鸡,一刀宰了,炖了锅汤给牧云补身子。
林敏虽然长得寒碜,但心灵手巧,做的饭菜十分可口。她用的是猪油,自家种的蔬菜也没有打农药,算得上不含任何妖魔之气的绿色食品。但在对饮食素来很挑剔的牧云眼里,这样的饭菜仍然难以下咽,她只勉强喝了一碗汤,把鸡肉都留给了哥斯达。
哥斯达正欢天喜地啃着鸡爪,林半冷不丁说了一句:“据现代科技考证,鸡和鸟都是你们霸王龙的后代。”
哥斯达顿时目瞪口呆,鸡骨头就此卡在了喉咙里。
牧云则翻了个白眼,往自己的床上一躺,闷闷地发起呆来。
牧云正准备睡一会,忽然察觉到院子里有些动静,她敏感地用精神力探察了一下,发现林半竟然也在用那个烂铁桶冲凉。牧云这才忽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这个家里竟然穷得用同一个桶洗澡,这让素来有些洁癖的她顿时毛骨悚然起来……
“搬家,搬家,搬家!”牧云想了又想,忍了又忍,最后实在是忍无可忍了,当即对着林半灵识传音起来。
“哐……”林半被突如其来的吼声给吓到了,铁桶不小心落到了地上,水洒了一地。
弄清了原因之后,林半没好气地答道:“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仙子殿下,咱们是两足动物,总要比四足动物的觉悟高一点吧?”
牧云还在琢磨这句话里拐弯抹角的阴损意思,林半已经跑进了自己房里,很快地打起了呼噜。没办法,这一晚他实在太累了。
林半睡到中午才起床,牧云又缠着他提搬家的事,林半双手一摊:“搬家,可以啊,去租房买房都行,但我身上一块钱也没有了,以后再说吧。”
回到自已家里的林半有了依仗,对牧云也不客气起来。事实上,他是想慢慢调教这个心高气傲、不通世务的仙子,让她明白凡间的现实生活就是这样,由不得人选择,从而让她慢慢适应社会,不至于让人一眼就看出破绽。
心高气傲的牧云何曾受过这样的委屈,于是不再搭理林半,躲在房里打坐疗伤去了。
林半现在也根本顾不上理会仙子,再过三天就是六月七号,一年一度的高考就要来了,他得赶紧复习自己的功课。
为了这片瓜地,林半耽误了不少时间,虽然他把书和资料都带回了家里,但基本没看什么。
原本林半是没准备借钱去读大学的,但现在既然有了异能,赚钱应该不是什么难事,那么为了养父的期望,林半怎么也得尽全力去考大学,而且还要努力考一个名牌大学,给养父挣个脸。
虽然他的成绩以往算不上拨尖,但他的精神力强大,所以记忆力也不错,那些需要死记硬背的内容,历来是他的强项。现在他被仙灵之力改造过之后,精神力更是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再重新翻看那些课本时,那些内容就像刻在他脑海里了一样,想忘都忘不掉。
难的是堆积如山的模拟试卷,量实在是太大了,不过林半现在的速度异能也很强大,配合着强悍的精神力,复习和做题时几乎是快如闪电。只用了一天一夜,他就把那些试卷都翻完了,每一个题都牢牢地记在了心底。
在家里忙忙碌碌地看了两天书后,林半的精神力已经严重透支,他一头倒在床上,却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林半已经突击完成了备考任务,而在家休养了两天的牧云和哥斯达,身上的伤势也基本好了,至少牧云可以正常地走路了。
告别了千叮咛万嘱咐的家人,林半带着牧云和哥斯达回到了县城。
牧云的脸上被林半扣上了一副大大的墨镜,以遮掩掉一部分她的清丽面容。但即使是这样,牧云走在街上,还是引来了不少或好奇或贪婪的目光。
林半在靠近飞沙一中的城南路租了一间55平方的小房子,安心地等待第二天的考试。
“总算可以大声说话了,这两天憋死我了!”在新的独立空间里,哥斯达蹦了出来,兴奋地嚎叫着。
“别吵!”林半瞪了哥斯达一眼,顺手打开了电视。
“我要钱!我要去逛街,我要买衣服!”牧云看着窗外那些女孩们花花绿绿的裙子,又看了看自己身上那件很有些难看的布裙,不满地嘀咕道。
这已经是林敏最好的衣服了,也是她亲手缝制的,不过依然属于村姑系列。
“好,等我考完就去买,现在我得先抓紧时间复习功课。”林半摸了摸自己口袋里所剩无已的钞票,苦笑道。
“不就是一场没有任何难度的考试吗,值得你那么紧张?”牧云淡淡地说了一句,那种轻蔑的语气让林半很有些挠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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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 别跟垃圾一般见识
更新时间:2012…4…17 10:06:57 本章字数:3727
六月七号八点多,林半来到了设在飞沙县一中的第七考室。
其他考生都早早进场了,林半是最后一个到的。他看了一下,这个考室里大约有30个考生,大多数都很面生,应该是其他班或者其他学校的。
这个考室里还有他的三个同班同学,分别是班长白清灵、他的死党程言冰,还有他的死对头古熙。
“班长,你好。”林半找到自己的座位后,对着坐在他身后的白清灵打了个招呼。
白清灵是个漂亮而身材高挑的女孩,她那张精致的脸蛋上,除了鼻尖上有两颗雀斑之外,几乎没有任何瑕疵,是公认的班花。因为她唱歌好听,加上名字的原因,就有了一个“百灵鸟”的优雅外号,是很多男生的暗恋对象。
白清灵也是个心地善良的女孩,班上有些家里有钱的同学看不起农村孩子,特别是半工半读的林半,而据说家里有百万资产的白清灵却一直对林半另眼相看,还买过几次营养品,让林半带给林冬至补身子,这让林半挺感激的。
“林半,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正埋着头削2B铅笔的白清灵抬起头来,又惊又喜地看了林半一眼。
临近高考,每个学生都在日夜奋战,听着老师的临考指点,恶补各种知识,做着堆积如山的模拟试卷。只有林半逍遥得很,前半个月就悄然失踪了,很多同学私下里猜测,林半是因为成绩不太好,没有信心考上好的大学,所以临阵脱逃了。
程言冰则站出来为林半辩解,说林半是不想考大学,而不是考不上。因为林半曾经说过,他没钱去读大学,就算借钱去读,大学毕业后也很难找到工作,这笔投资划不来。
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切断了许多农村孩子向上层社会攀爬的途径,所以这年头的农村孩子都活得很现实,很多人高中毕业后直接选择了去打工,以免糟蹋了读大学需要的那几万块钱。因此对于林半的考前失踪,同学们也见怪不怪。
班长白清灵却一直很为林半惋惜,因为林半的成绩属于中等偏上,偶尔也考到过全班前五名,属于那种有爆发力和冲劲的学生。只要高考时超常发挥一下,还是有可能考个重点本科的。
没有人知道,林半是去守护他那些宝贝西瓜去了。虽然西瓜地最终被野猪毁了,林半却得到了一番天大的奇遇,算是因祸得福了。
“哪能不来呢?就为了班长大人平时的鼓励,我也一定要来考的。”听了白清灵的话,林半微微一笑,低声说道。
林半是个懂得感恩的人,班长平日里对他的关照和鼓励,他都一一记在心里,并趁着这个机会表达了自己的感激。
林半说这句话纯属表达谢意,但听在白清灵耳里,就有点歧义了,似乎林半是为她来参加考试的……
一想到林半话里的这一层含义,白清灵的脸上忍不住飞起了两片红霞,神情也变得有些忸捏起来。
坐在后排的古熙一直脸色阴沉地盯着林半,见到他和白清灵交头接耳,似乎很亲密地谈笑着,还把他心目中的女神弄得脸红了,心底便忽然腾起了一股怒火。
“林半,你终于来了,我还担心你临阵脱逃呢!”这时,程言冰兴高采烈地走了过来,狠狠地拍了拍林半的肩膀。
程言冰绰号“冰水”,是个名字有些女性化的男生,他的长相也是眉清目秀型的,皮肤白嫩,比大多数女孩还白,甚至还长着一双狭长的凤眼。
女生们都说程言冰长得很帅,是祸国殃民级别的小受。男生们则喜欢背地里笑话他长得像娘们,并说他如果披上一头长长的假发,绝对能冒充成一个美女。
当然,没有谁敢这么当面笑话程言冰,因为他长得虽然有些娘,却学过些功夫,动起手来也是心狠手辣。据说他高二时曾经因为一言不和,在厕所里一人挑翻三条汉子,最后面无表情地走了出来。之后过了很久,那三位高三年级的倒霉鬼才一瘸一拐地走了出来,身上满是尿水。
那几个高三学生事后都要跟程言冰拼命,但当有人向他们透露了程言冰的背景之后,他们便沉默似金,再也没了下文。
程言冰是一个我行我素的好汉,喜欢穿一身白色衣服,据说有轻微的洁癖。从高二开始,他就自作主张地把头发染成了黄色,搞得自己像个混混一样,在学校里显得很惹眼。老师们有心勒令他改正过来,却忌惮他的背景,最终敢怒不敢言,只得暗地里骂他一句“死人妖”。
程言冰人如其名,性格冷漠,不喜欢说话,在班上没有什么真心朋友。林半是个例外,他算是高三(六)班里程言冰唯一的铁哥们。
此刻听了程言冰的话,林半微笑着给了他一拳,笑道:“怎么会临阵脱逃呢?冰水,我好歹要试一下。”
“试了又怎么样,最后还不是当一个分母,降低我们班的升学率?”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忽然从教室的角落里传来。
林半扭头一看,说这话的正是古熙,一个高大但有些肥胖的男生,他的死对头。
林半眉头一皱,脸色顿时阴沉下来。
程言冰凤眼一眯,冷声说道:“姓古的,你又皮痒了?”
林半一把抓住程言冰的胳膊,低声道:“冰水,不要插手,让我来!”
程言冰犹豫了一下,无言地拍了拍林半的肩膀,径直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等着好戏开锣。
见程言冰缩了回去,古熙顿时猖狂起来,大笑道:“怎么?林半,你想打架?来啊!”
林半转过头去盯着古熙,双眼微眯,眼神森寒。
林半从小就在县城里打工,形形色色的人见多了,也练就了圆滑低调的性格,从不轻易招惹别人,在班里的人缘还算不错。和他关系特别不好的同学只有三个,其中之一就是这个古熙。
古熙仗着练过几年跆拳道,家里又有点钱,父亲还是一个什么局长,为人处事很有些霸道,喜欢欺负同学,有一次甚至欺负到了林半头上——当时古熙扯着林半破了个洞的衣服,当众讥笑他穿着一身捡来的垃圾,实在是有辱班格。林半当场反唇相讥,说古熙狗眼看人低,结果古熙大怒,骂了一句“操。你妈”。
这下林半被彻底惹怒了,他狠狠地扇了古熙一个耳光,然后猛地把古熙推到墙上,一膝盖顶在他的裤裆上,让自恃武力值不错的古熙身子弓得像只虾米,半天没直起身来,在同学面前丢尽了脸……
林半确实比较低调,不喜欢和人计较,但绝不意味着别人可以肆无忌惮地欺负他。古熙用讥笑他的贫穷来践踏他的自尊心,他绝不能容忍,因为他已经穷得只剩下自尊心了。
不过这并不是他动手的真正原因,一向低调温和、甚至喜欢陪笑脸的他之所以彻底暴走,是因为古熙骂了他的娘。
养母谢雨青早已入土为安了,又怎能再被人辱骂,死后都不得安宁?
养母是林半的逆鳞。从小到大,不管别人骂他什么,他都可以忍着,但如果谁敢骂他的娘,或者说他是贱种、野种之类,那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这一点,青龙村的人都知道。
他班上的同学原本不知道这一点,但古熙挨揍之后,他们就都知道了。古熙送给林半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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