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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壕-第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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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删掉了原来的状态,然后关了QQ。

今年童爸决定回农村老家过年,主要是给童岩他爷爷修坟立碑,老爷子虽然有几个侄子,但儿子就他一个,虽然堂兄弟们能帮衬,但童爸却不能不管不顾,所以家里的店比预计的提前几天停止营业,童爸带着老婆和一双儿女全都回农村老家了。

这次童岩一家回乡颇有点衣锦还乡的感觉,虽然开的车还是那辆二手面包,但从他们一家人的衣着和精神面貌来看,已经焕然一新,今时不同往日,以前他们顶多就是在县城做点小买卖的劳动人民,但现在,童爸也算是在城里开了餐馆的小老板。

这次为了给童老爷子立碑修坟,多点中式快餐店提前停业,损失利润上千元,虽然还不能和童岩写小说的收益相比,但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童爸童妈坚信,等哪天儿子没灵感了,写不动了,他也可以衣食无忧,快乐的度过下半生。

童爸童妈从城里带了很多年货,自从几年前爷爷去世,他们就没再农村老家过过年,尤其是杉杉,她对过年的记忆更多的是在县城,为了过一个热闹的年,童爸童妈做了充分的准备。

杉杉来到相对比较陌生的农村老家,很快适应了这里,而且这里也有不少和她年龄相仿,正在读初中的小女生。活泼外向的杉杉很快和她们打成了一片,再加上她手上众多童岩给她买的新鲜玩意,小伙伴们很轻易就以她为中心了,杉杉的小虚荣心再次得到了满足。

回来的第一天。童岩一直跟着妈妈还有几个过来帮忙的堂叔家的婶婶打扫家里,毕竟已经有段时间没人住了,以前都是他和老爸在三十那天上坟的时候打扫。

第一天白天童岩没有码字,家里乱糟糟的,他根本找不到清净的地方。到了晚上,好不容易可以开始创作了,又陆续有人来家里拜访,让他的写作效率大打折扣。

童爸在村里辈分大,还是在外面混得开的能人,回来后又放出风声,年后要从村里选两个知根知底勤奋懂事的小女孩,去他店里工作,这才有了乡村们的陆续拜访。

他们店里已经雇了一个服务员,但依然有些不够用。为了让顾客有更好的用餐体验,提高多点中式快餐店的服务效率,童爸和童妈商量再雇两个服务员。

童妈想着在县城找,不过童爸坚持在老家找,老家里不上学的男孩子基本都出去打工了,不过女孩子不容易找工作,很多都在家里闲着,只等年纪到了找婆家,童爸给她们提供两个工作岗位,也算是致富不忘乡亲了。

“那万一她们仗着是和你沾亲带故的。在店里偷奸耍滑不好好干活怎么办?”童妈当初这么问童爸。

童爸坚定道:“我们村里的孩子都淳朴勤劳,不会那样的,而且挑人的时候我们也注意选那些老实的孩子。”

“那万一呢,以你的性格我怕镇不住她们。”童妈又问。

“那你就当白脸。我什么话都不说,这总行了吧。”

有了童爸这句话,童妈虽然抱怨童爸让她当恶人,不过还是同意了。

所以到了晚上,童家显得格外热闹。

“三叔,我闺女小苗长得好。也勤快,你就带她去城里吧,给多少钱都成,小苗,快来叫人啊。”

“三爷爷好,三奶奶好。”

“三哥,你看你大侄女怎么样,又粗又壮,能当个男的使唤,你选她绝对错不了!”

“老三,我闺女玉芬那可是做得一手好菜,在你的餐馆里别说服务员了,就是后厨都能干,你看看怎么样?”

童爸有点后悔了,这种事就应该偷偷摸摸的寻摸,现在大家都知道了,你选谁不选谁都为难,真是够头疼的。

童岩更头疼,家里热闹点虽然好,但习惯在极度安静的环境下创作的他,在这样的氛围里根本写不下去,再加上存稿已经不多了,《寸芒》和《帝仙》依然胶着,所以童岩很想找个安静的地方。

现在家里已经没什么需要童岩做的了,他向老爸表达了这个诉求,这时童岩的堂伯正好也在,“安静的地方,我知道一个,就是那里离村子有点远,你确定要去那里?”

童岩又问了一个问题:“那里有电吗?”

“有啊,还有灯呢。”

于是童岩和堂伯一拍即合,第二天一大早,堂伯就过来带童岩过去,那是一片树林,主要是杨树、柳树还有槐树,所在地是一处起伏不平的荒地,十年前堂伯童顺的独子因酒驾出车祸没了,没了儿子养老的童顺堂伯承包了这片没人要的荒地,用几乎所有积蓄买了树苗,种在这里,用他的话说,儿子没了,就用这片林子给他送终。

“大伯,我以前怎么没觉得有这么远啊!”童岩身体算是结实的,但背着电脑走这么远已经有点喘了,反观堂伯,已经快六十的人了,却一点事没有,最重要的是,这样会有太多时间浪费在路上。

堂伯呵呵笑道,“以前你都是骑自行车来的,回头我把电驴子借你,反正我最近不骑。”

“那感情好。”童岩也没拒绝,童顺堂伯是和童爸关系最好的堂兄弟,而且他也是童岩在老家最熟悉的长辈。

在树林里穿行了十米左右,童岩见到了林子当中的一个小屋,“咦,我记得以前这里就是个小茅屋啊,怎么变成砖瓦房了。”

树苗刚种下的时候,有些外村的皮孩子捣蛋,总是跑来折他的树苗,老头气急败坏,后来干脆在树林中建了个茅草屋,守着他的树林住。堂伯告诉童岩,原本就是个茅草屋,后来他在林中小屋的时间渐渐超过了村子里,于是渐渐完善,接了电,盘了炕,有模有样的在林子里过起了日子。

当年的小树苗经过十年已经长大,再也不用担心小屁孩们会伤害到它们了,除非动用斧子和锯,所以这两年堂伯就不怎么去小屋住了,只是偶尔过来转转,看有没有人伤了他的树。

堂伯打开门上的大锁,屋里很干净,还有一张桌子挨着炕,炕上有褥子,没被子,感觉有点冷。

童岩也不用在小屋住,他只是每天来这里写小说,三餐和睡觉还是在家里解决,可还是打了个哆嗦,这样的环境,只怕写小说也难吧。

堂伯像是看穿了他这个作家大侄子的想法,“房子后面有一堆干木柴,林子里也有不少枯树枝,觉得冷你就把炕烧起来,屋子里马上就能热起来!”堂伯对他的这间房子还是很自信的。

童岩不好占用堂伯太多时间,“大伯,这地方真不错,环境也好,太适合我了,那我以后就在这了,您回去忙吧。”

“行,桌子的抽屉里有火柴,你等会儿自己把火生着了就好,你爸让我和他一起去石碑场给你爷爷挑石碑,我就先走了,哦,对了,电闸已经关了,我给你打开再走。”

堂伯走后,整个小树林只剩他一个人,童岩把笔记本的电源插上,等待开机的过程中,他找来干木柴,开始点火,这种事他小时候在老家经常干,那会儿爷爷还在,多年不干,不太熟练,童岩一时半会儿点不着火,又从林子里搜刮了一下枯树叶做引火,这才艰难地把炉膛烧着了,然后把小柴,粗柴慢慢往里面塞。

火烧旺了,炕热了,屋里也暖和了,童岩盘腿坐在炕上,开始码字。

童岩努力让自己不去想宋娆,这是提高手速的关键,心无旁骛,只有码字,童岩才能把他脑子里的情节和手指敲击的节奏做到最完美契合,他从九点开始码字,11点的时候已经写完了两章,完成了主角仇策出山门历练的一次小规模战斗,顺便得了点宝物,是读者们喜闻乐见的情节。

有些疲了,童岩出去在炉膛里填了两块木头,开始在树林子里转悠,如果是夏天,这个林子肯定特别热闹,蝉鸣鸟叫肯定是少不了的,现在是冬天,童岩只能看到稀落的枝干上停着几只小鸟,比较高的地方还有几个鸟窝,当年他和黑子来这里玩的时候,一点意思都没有,只有几棵一人高的树苗,连个人都藏不住,所以他们更喜欢在树林旁边的一个大土坑里玩。

童岩又走了几步,出了树林的范围,看到了那个大土坑,这几年因为民间建筑用土很多,土坑更深更大了,童岩看着都不敢下去了。

走了走,看了看,回忆了一圈童年,童岩的脑子舒坦了,不过时间也不早了,他收拾电脑,准备回去吃饭,这时他看到一溜尘土在旁边的土路上扬起,好像是奔着他来的……(未完待续。)

第210章美好时光

“杉杉,你怎么来啦?”看到骑着堂伯家那辆小破摩托的童杉杉,童岩愣住了,她什么掌握了这项技能。

这就是童岩有所不知了,他常年在外面上学,有时候家里忙不过来,杉杉连面包车也能开,更别说一区区小摩托车了。

“我是来带你回去吃饭的,上车吧。”杉杉飒飒地指着后座。

“你到后面去,我带你。”

“你会骑吗?”

“你都会,我能不会吗!”童岩非常自信,可是当他跨上摩托的时候,却不知道该怎么把它启动,老实说,他以前根本没开过这些烧油的机器。

“踩这里,对,踩完之后就走。”杉杉在一旁言传身教。

可惜童岩领悟能力有点差,第一次骑摩托,没掌握好力度,车子一下子飚了出去,差点撞到一棵柳树。

杉杉捂着脸,有点惨不忍睹,“你这样我真的不放心让你带,还是我带你吧。”

“不成,以后我还要骑摩托来这边,今天一定要学会儿,你哥我这么聪明,骑摩托这么简单的事怎么可能学不会呢。”童岩调整好状态,继续练习。

“那你先练着吧,我玩会儿电脑。”杉杉在屋子里把电脑重新打开,然后对外面喊了一声:“你快点学会,别让妈妈等太久,不然她该发飙了。”

杉杉刚玩了不到五分钟,童岩走进来,“关电脑,锁门,咱们走吧。”

“这么快,你确定能带我了?”

“放心吧,在树林子里我都能行动自如,更别说外面了。”摩托车的规律比较容易掌握。

童岩带着杉杉流畅地行驶在田间地头,一个颠簸,杉杉忙抱住老哥的腰,童岩一个失神。以为是宋娆,她也曾这么抱过他,当他回头看,原来是漫不经心的杉杉。有点失望。

“哥,哥,看前面!”杉杉突然发声提醒童岩。

童岩这才正视前面,看到竟然出现了一堵墙,急忙转弯。两兄妹差点和一堵墙亲密接触。

“哥,你刚才想什么呢?”

“哦,没事。”

“还是我骑吧。”

“嗯,好。”

车上,杉杉对童岩说:“哥,我刚才注册了一个起点号,以后我要看你的书,还要给你投票。”

童岩开心的点头,“嗯,真懂事。”

杉杉继而又道:“不过我现在有一个小小的问题。”

“说。”

“我没电脑啊。以后该怎么给你投票呢。”杉杉的脸色全都是奸计得逞的幸灾乐祸表情,只可惜她在前面,童岩看不见。

即便童岩看不见,他也猜到了杉杉的小心思,这个小狐狸,一个初中生还想玩电脑,简直是白日做梦。

“那就不要投票了,你马上就要上高中了,学习会非常紧张的。”

“不会啊,你写小说都有时间。我怎么会连投票时间都没有呢,”杉杉分析道,“我要求也不高,等你上了大学买了新电脑。把这个给我就行。”

“行,给你,不过要放在家里,上学不许带着。”每个月玩一次,童岩觉得并不会有太大影响。

杉杉却道:“没准到时候我要走读呢。”

“少扯,我一个男生走读没什么。你一个小姑娘还想在外面租房住,爸妈还有我都不会同意的。”

“那如果咱们一家搬到阳平去住呢。”杉杉嘴角含笑,像是很有把握。

原来童爸童妈已经有了把生意做到市里的打算,因为他们发现多点中式餐厅更适合收入较高,生活节奏快的白领阶层,而县城的人均收入水平偏低,白领也不多,生活节奏更是慢得一塌糊涂,别看现在生意还不错,但消费人群太少,等他们吃腻了,很难说生意会怎么样,所以利用现有模式,进军大城市是必不可少的,第一站自然是离他们最近的阳平这个地级市。

下午,童岩睡过午觉之后骑摩托车去林中小屋,点火烧炕码字,写累了就在林子里溜达,看看鸟、蜗牛、蚂蚁,到了饭点就回去,周而复始,这段时间他过得很惬意。

完全沉浸在帝仙世界里的童岩非常快乐,不去想外面的事,也不想感情上的事,全心全意构建他的仙侠世界,拓展帝仙世界的广度,让仇策承载他的感情去爱他爱的人。

虽然仇策现在依然只在惊极门这个小门派,但已经不声不响地成为门派里数一数二的牛人,或许只有掌门师祖和几个隐居不现的门派长老可以和他一战,他只等一个机会展现一身超强法力,让所有人刮目相看。

同时,童岩还给如今比较安逸的仇策安排了一个敌人,一个他国的王子,二十年前被仇策率领大军灭国,王子辗转流落,最后因缘际会踏入修真界,并因为天赋颇高,如今已经是一个中等门派的内门弟子,他认出了仇策,准备借身后门派之威杀了仇策,用他人头来祭奠族人的亡魂。

这段剧情又能营造一波高潮,再加上童岩现在更新速度不差,基本能保持在每天三更,偶尔加更,所以他非常好意思伸手要票,现在2月刚刚过半,《帝仙》和《寸芒》在彼此竞争中,月票数已经双双突破了4000,远远超过了第三的《冰火魔厨》,竞争非常激烈,曾经月票榜最霸道的三少和静官已经变成了旁观者,现在是童言无忌和我吃西红柿两人的斗争,另外上个月新书第二的《回到明朝当王爷》在总榜上位居第四,实力也不容小觑,这个年,别人可以松懈,但童岩必须牟足了劲去写去拼,这应该是07年上半年它最有可能得月票第一的一次。

大年三十那天,童岩陪同老爸一起把爷爷奶奶的墓碑竖起来,以前就是个简单的坟头,现在不仅有墓碑,还在两旁种上了两颗松树,坟头重新培了土,显得气派了不少,村里人都说童航生意做大了,有本事了,也有不少知道内情的说:“童航的本事还在其次,主要还是他那个儿子是真有本事,啧啧,我要是能有这么一个儿子,吃香喝辣不用愁啊!”

关于童岩这个高中生赚钱养家,给老爸开饭店的传闻不仅在本村,就是方圆几个村子里都传的有鼻子有眼的,大家都称童岩为神童,尽管他早已经脱离了儿童的范畴,可依然挡不住他成为很多家长在教育自家混小子时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晚上童岩自然不会再忙着码字,陪爸妈看春晚才是头等大事,即便他对春晚越来越没感觉。

从春晚一开始,童妈就盯着童岩,虽然没说话,不过童岩读懂了她的意思,他一直在犹豫,最后被老妈看的受不了了,出门,掏出手机给老宋拨了个电话。

童岩给老宋拜年,老宋话没说两句,就问,“要不要和娆娆说几句?”这时宋娆就在旁边,一脸忐忑。

童岩沉默了一会儿,“不了吧,大过年的吵架不好,就这样吧,让她少吃点鱼,她总是卡鱼刺。”

老宋没把手机递给自己,所以宋娆知道,他还是不想和自己说话,于是宋娆转身回房,她要一个人静静。

老宋忙在后面追着喊:“娆娆,童岩让你少吃点鱼,别卡着喉咙,你看他多关心你啊!”

宋娆头也不回的赌气道:“明天咱们炖鲅鱼,一天三顿都吃鲅鱼!”

童岩没想到自己一句话让老宋家的醋遭了秧,整整一瓶醋,一天之内见了底,宋娆现在打嗝都带着腥味。

在老家过完了初三,童岩一家这才回到县城,多点中式快餐店也要重新开张了,同时他们还从老家带了两个十八九的小姑娘,一个童小苗,一个段玉芬,长得都算清秀耐看,起码不会让顾客倒胃口,为了不引起乡亲们的不满,童爸许诺将来他还要开分店,到时候还有很多在外面上班的机会,这次就先让家庭条件最差的两个去。

毕业班的童岩初七就要开学,开学前这几天,他在努力码字存稿之余还和不少同行联系,把崔传明介绍给了他们,老崔当初列了一个书单,那上面都是他看中的,具有制作成有声小说潜力的小说,涉及玄幻、仙侠、都市、竞技多个种类。

不过童岩最熟的番茄华表都不在其中,有的比如猫腻他认识,直接就介绍给了崔传明,其他比如辰东、萧潜、高楼大厦、林海听涛、萧禹(张君宝)就需要童岩用些别的手段了。

除了萧潜,童言无忌在大多数人眼中都是需要仰望的大神,而且他的《暴怒雷霆》有声小说版在网上很火,他好心把这个有声小说团队介绍给他们,为同行作者开拓财源,这些人都非常感激,虽然童言无忌是出了名的年轻,但依然赢得了不少人的尊重,这个平时游离在网文圈边缘的学生写手,终于开始在同行中具备了一定的影响力。

开学那天,童妈不仅换上了过年的新装,还做了头发,就是为了和老宋会晤的时候显得郑重一点,以前那是班主任,现在可是儿子未来的老丈人,重视程度自然不同。

本是参加家长会的童妈,一路上却一直问童岩,这次能不能见到那个姑娘……(未完待续。)

PS:  【ps:第二更~】

第211章最后一学期

假期的时候,童岩在新概念作文的比赛中荣获一等奖的消息就已经开始在2班传开了,开学后,童岩不出意外的成为班里关注的焦点,就连人在1班的叶清竹见到他都说了声恭喜,童岩道了声同喜,以叶子现在的成绩,有了奥赛的那10分加分,考清华北大也不是什么难事,她比童岩更值得恭喜。

叶清竹当然不是简单的向童岩道贺,而是想打听他会选择哪所学校,她是为田小妮打听的,身为好姐妹,她能做的仅有这些了。

“我应该选择中传媒吧。”

“和宋娆师姐同校?”

“嗯。”童岩点点头,这是他冷静了一段时间后做出的决定,名牌大学是很有吸引力,但年轻人总是要为爱情疯狂一把,这才不枉青春一场。

“哦,那也挺好的。”叶清竹言不由衷道,看来自己还是不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小妮比较好。

此时家长们都在教室开会,童岩注意到叶清竹家来的人是她爸爸,她爸爸自从破产后身体一直不好,去年还送进医院抢救了,今天他能来学校,说明身体应该没什么大碍了,怪不得叶子会主动和童岩打招呼,她的心情肯定不错。

齐德龙的心情就比较糟糕了,女朋友高琪奥赛得了名次,他的成绩却下降的厉害,已经坠入班级倒数十名的行列了,老宋在家乡会上少不了要说道说道,老宋一开口,老爸就动手,齐德龙那个比他还要壮不少的父亲可是相当暴力的。

这倒还是其次,齐德龙现在担心的是,几个月后,他和高琪八成是凑不到一所学校了,毕竟分数差异太大了,除非高琪低就他,现在他们两个正在为择校问题而苦恼着。

这是高中最后一次家长会。也是最重要的一次,再过四个月,学生们将奔赴高考这个战场,因为这次考试太过重要。老宋多说了几句,家长会的时长有点超了,童岩等的不耐,从宿舍出来,到处转悠。

他鬼使神差来到了小池塘。那里有太多他和宋娆的记忆,他们曾在那里看着游鱼畅谈天地,宋娆的天地很小,她家里的爸,她京城的妈,还有她身边的童岩就是她的天地,有时候会觉得她的话很傻,但童岩喜欢听。

童岩知道大学开学比较晚,宋娆应该还在阳平,如果他们有默契。他们应该能在校园里遇到的。

越走越近,童岩果然看到池塘边坐着一个苗条的身影,披肩发是现在宋娆的常用发型,童岩绕过去,从侧面印证,好可惜,不是宋娆。

“童岩,你好。”

“哦,你好,程羽诺。”从背面看。程羽诺还是有点像宋娆的。

“你是不是在找宋娆啊,我刚才见到她了呢。”程羽诺笑道,她的笑容把嫉妒掩饰的很好,宋娆能有这么一个年少多金又帅气的男朋友。她没法不嫉妒。

程羽诺认识宋娆,她们之前都是03级有名的美女,还是邻班,而且月考的时候经常在同一考场,还算关系不错。可惜,宋娆超常发挥。考上了传媒大学,而程羽诺发挥失常,比一本线低几分,于是决定再考一次,最后因缘际会来到了2班,成了宋娆爸爸的学生,宋娆男朋友的同学。

被程羽诺这么一说,童岩反而不好意思直接走开了,“我才没找她呢,我是来看鱼的。”

“池塘都冰冻上了,你看什么鱼啊。”

童岩尴尬道:“啊,冻上了啊,今年还真够冷的,那你坐着干嘛呢,又没有鱼让你看?”

“你以为我想啊?我的东西掉了,正想办法呢,”程羽诺指了指冰面上的一块电子手表,“喏,就是那里,那可是我爷爷给我买的。”

程羽诺的爷爷就是当初那个吃西瓜吃到住院的老头,老宋送他去的医院,药费还是童岩垫付的,第二天老宋就还给他了(ps:一句话没交代,老宋就成了借钱不还的小人,所以还是明确一下吧)。

“你怎么把表扔那了?”童岩很费解。

“刚才有点生气,所以就把身上趁手的东西扔了,现在后悔了。”程羽诺嘟着嘴,眼神楚楚可怜。

这事让自己赶上了,童岩不可能视而不见,他在池塘边转悠了一圈,找到了一根不太硬的树枝,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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