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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莫能弃(完+番外)-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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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杏花接道:“你真没羞!知道要和我们吃饭就先饿肚子!怎么拿谢公子的馒头吃?”

  钱眼忙说道:“这不正好?不能浪费吃的!他不像要吃的样子。我这是在帮他吃!”他说完几口大声喝干了自己的粥,扭头对谢审言道:“你不该剩下这半碗粥!”我正等着看谢审言不理钱眼,钱眼碰一鼻子灰的样子,却见谢审言微向前倾身,重拿起了勺,慢慢地把那半碗粥吃了下去。

  杏花惊讶地和我对视,李伯也扭脸看了我一眼。我感到舒服了,看来他不是因为我在才不吃饭。一转眼,见钱眼死盯着我面前的小半碗剩粥,我笑道:“怎么?你想喝?”

  杏花笑了,钱眼瞪了她一眼,不说话地看着我。我叹道:“你是跟我学的。”说完我三勺两勺把剩下的凉粥送到了口中。吃完了,竟觉得还有些饿。

  我们收拾东西去到外面,李伯他们都在等着。还是李伯为我牵着马。我对着马乞求地说:“转转啊!帮帮忙吧!”马出了下气,钱眼大笑。

  可能是转转听了我的话,可能是李伯紧紧骑在我身边,当我又接过缰绳后,转转居然没有乱跑。我拉着缰绳,骑得很慢,但至少是我自己在骑,不是被人拉着跑。我十分得意,喊道:“杏花!看看我骑得好不好?”

  杏花笑着说:“小姐骑得太好了!”

  钱眼说:“这世上有这么免费说好话的吗?没有!她是你的丫鬟,自然说好。”

  我又叫:“钱眼!我骑得好不好?”

  他迟疑了好久,终于低声说:“算好吧!”

  杏花冷笑:“这还没拿到差事呢就说上好话了,比我拿了钱才说还差!”

   

  我笑道:“杏花,你快出师了!”马突然一大动,我尖叫了一声,李伯一把抓了缰绳,大家都纷纷笑起来,当然,除了那个哑人,只咳个不停。
[正文:第十一章 私语]
  我没像李伯说的一两天学会骑马,可四五天后能自己骑了。虽然技术不高,但让马慢慢地跑直线还是可以的。万一转转又圈着跑(它还是贼心不死地总这样干),我也能把它扯回来了。转转因此得了忧郁症,眼睛常含泪水。

  我们不急着赶路,遇到下雨刮风,就在店中歇息。看到风景,就去游览一番。

  既然我能和李伯谢审言继续走,我就有机会还谢审言的人情。其实还个人情很简单,不过是一句话:对人好。怎么对人好?一个词:投其所好。说白了,就是他喜欢什么就给他什么,他不喜欢的就别给他。

  大家都知道这点,可做起来很难。原因就是大家都很骄傲,觉得对别人好点就是跌了份儿,万一人家不待见,自己的脸就没了。我是个自认为没有什么能力的人,从来坦白我的软弱和胆小。所以我该没什么可骄傲的。况且,我又欠了人家的情没法明着还,对人家好也是偷偷摸摸的,大概不会丢脸。

  谢审言不说话,要想投他的所好,我只好利用我们每天凑在一起的三顿饭时间对他进行观察。在饭间,我用余光瞄着他吃什么菜,结果发现他只动他面前的菜,根本不往别处伸筷子。我只好运用“尝试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每次李伯都让我先点菜,我就点不同口味或品种的菜,然后看他对他面前的菜吃多少。我暗暗掐指计算他下了几次筷子,如果是三次以下,那个菜就是他不喜欢吃的,如果是七次以上,那就是他喜欢吃的。

  很快我就发现了他的口味。他喜欢吃极为清淡的东西,稍微咸点儿他都不怎么吃。辣的是更不会碰。我想该是因为他咳嗽,受不了刺激。他喜欢吃鱼,爱吃鱼脑袋后面的那块肉,一下筷子就是那里,然后是鱼腮边的那块。还吃几口鸡,但不吃猪肉和牛肉。他喜欢吃清煮过的笋片丝瓜之流的蔬菜。还有,他喜欢喝清得能看得见底儿的汤。他喜欢吃好米饭,糙米饭他只吃半碗。他不爱吃馒头之类的东西,坚决不沾面条。我注意到他爱喝浅色的新茶,那些浓黑的茶,上面飘着茶叶杆儿的,他只喝一两口润一下嘴唇。

  话说他的口味和我还真不一样。我喜欢吃烧得带点作料颜色的菜,见到本色的菜就觉得没味儿。我喜欢酸辣汤打卤面红烧肉之类的东西,喝那苦得涩口的茶水。大概是因为多了油腻,得用茶刮刮肠子。真不是贵族出身的人哪。

  但为了还人情,我就得牺牲一下自己的爱好,每次只点谢审言喜欢吃的东西,等菜和汤上来,我看着实在懒得动,但为了掩饰一下,还得吃几口,接着就去吃别人点的东西。

  于是每天的这三顿饭就成了我的智力游戏。总要揣摩怎么把给他的菜不动声色地推到他的面前,再贼惦记似地计算他吃了多少。我对我的这种病态爱好归结为“没事干”闲出来的毛病。

  斗智斗勇地还谢审言的人情还包括给他提供精神娱乐:我和钱眼杏花白天在马上说说笑笑,晚上在桌旁打打闹闹,尽量说些快乐有趣的话,把自己弄得像个说相声的,希望谢审言听了心里高兴些。李伯有时插上几句话,笑上一阵。谢审言只是在旁边,戴着斗笠,从不出声。

  离府前的在我心头缠绕不去的感伤渐渐淡了,我有时会突然发现我一整天都没有想我以前那位,因为满脑子在想着谢审言吃够了没有,怎么把钱眼这个老想反攻倒算的人再说倒一次,费劲儿地回想以前知道的那些笑话的影子,再胡编乱造地给补全了,讲出来让大家都笑笑……

  我感到越来越轻松,看来人是应该做好事,惠人与否现在还不知道,但惠己已经达到了,雷锋叔叔一定是个快乐的人。

  这天,我们错过了城镇。看着天黑下来了,四野无人,只好找了个小坡。周围有几棵树木,大家下了马,拴好了,说就在这里过夜。这是我们第一次露宿野外。

  李伯说他们几个去拾柴火,我和杏花在马旁边准备吃的。我们把水袋和干粮拿出来,薄被叠放在地上,看着忙活得差不多了,我和杏花坐了,等着他们别人回来。

  我想起哥哥说过谢审言的丸药到半月就用完了,随口说:“我们到下个城镇时,要去让谢公子再看下郎中,还要给他配丸药。”

  杏花笑起来,我回过神说:“怎么了?我说得不对吗?”

  杏花说:“小姐十分关心谢公子啊。”

  我无语了,杏花又来撮合了。果然,她嘻嘻笑着说:“小姐干吗总点自己不喜欢吃的菜呀?”

  我大惊,“杏花!你怎么看出来的?我那么明显吗?!”

  杏花忙说道:“不明显,一点都不明显。我是因为知道小姐喜欢吃什么才注意到的。”

  我问道:“你知道我喜欢什么?”

  杏花点头:“是啊,小姐在府里一个多月了,我当然知道。”

  我忽然非常感动,有点想哭。我偷偷地观察谢审言的口味是为了还他的人情,可杏花早就这么干了,不是因为我有恩于她,是因为她想对我好。我才注意到,我根本不知道杏花喜欢吃什么。她的善良才是真的善良,不是为了回报什么,不是为了得到什么。

  我对着杏花说:“杏花,当我的妹妹吧。我在那边就是一个人,没有兄弟姐妹。来了,有了个哥哥,但是没有姐妹。”

  杏花忙摇手:“不行,小姐!”

  我苦了脸,“当然,我这个姐姐十分无能,根本没法为你做什么,天天还让你照料,你要是看不起我,也是应当的。”

  杏花快哭了,“小姐!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马上换了笑脸:“那就认了我这个姐姐了?”

  杏花说道:“小姐!奴婢不敢……”

  我皱了眉:“杏花,我对你可否有不敬之处?我可曾对你指使怒骂?”

  杏花摇头:“从没有过呀。”

  我睁大两眼问道:“那你为何自称奴婢?是说我这么待你了?”

  杏花忙说:“不是,我就是奴婢呀!”

  我说:“就为了这个不认我当姐姐吗?那容易,我不让你是奴婢不就得了。”

  这回杏花皱眉了:“可我觉得,我不能当小姐的妹妹,我配不上。”

  我叹道:“杏花,人与人之间,真近了,就是讲个情意,别的都没用。你有情意,就配得上,我对你的情意不深,我就配不上你。所以,咱们成了姊妹,我可是赚了呢。”

  杏花停了一会儿,问道:“小姐又想以前了?”

  我猛醒过来:“杏花,就这么定了,你是我的妹妹了!来,叫我声姐姐!”

  杏花慌忙说道:“小姐……”

  我打断她:“杏花,跟你说说我们那里的风俗。小姐是对妓女的一种称呼。人们说去‘找小姐’,就是去嫖娼。还有,小姐也是餐馆里,对女的店小二的一种称呼。”我说着打了个半响不响的响指,拿着腔调说:“小姐,过来,把我这脏盘子换一下。小姐,给我添点茶。小姐,拿个巾子,快点呀!”

  杏花吓得张了嘴,“真的?”

  我点头说:“当然!所以我们那里,小姐等于丫鬟,姐姐妹妹才是好称呼。杏花,叫姐姐吧。”我觉得我是在勾引她似的。

  杏花迟疑着,我再催促,“你小声叫,就一声,我就高兴了。”

  杏花低声说:“我就是觉得不该呀。”

  我问道:“杏花,你会武功,会不会和我打架?”

  杏花急忙摇头:“绝对不会!小姐,我不敢……”

  我嘿嘿笑了,“那我就敢了!”说着就去挠她的胳肢窝,杏花嘎嘎笑得仰倒在地上,我一边笑着乱挠她一边说:“叫姐姐!快叫!叫姐姐!”这种女孩子之间的打闹千古不变,单调平庸但十分有效。越是年轻的女孩子越怕痒痒,一般来讲,少女是受不了按摩的。生理上来解释是因为青春的身体十分敏感,还没有习惯……别黄色了!另一方面,胳肢窝只对女孩子有用,人年纪大了,就迟钝了。如果两个中年妇女干这事……

  杏花笑得抱成一团,泪流,终于断续地说:“姐姐……饶了我吧!”

  我停了手,也笑得手软,杏花坐起来,喘了半天气,我笑着说:“妹妹,以后我说叫姐姐时就得叫,不然姐姐我别的不会,胳肢你还行。”

  杏花低头说:“小姐,我……”

  我知道她要说番感恩戴德的话,忙打断她:“杏花,我给你讲个小姐的故事。我们那里,在餐馆点了菜以后,女店小二,就是小姐,要把你点的菜报一遍,让你听听对不对,就像你们这里报花名。我们有一次去了南方一个偏远的小镇,一大桌子的人,点了菜以后,一位公子就说:‘小姐,给我们报一下。’那个小姑娘当场呆在那里,我们等了半天,点菜的那位公子急了,说:‘小姐,我们点了十几个菜,别懒,怎么也得报一下!’那位小姑娘害羞地说:‘我不是小姐。’我们的那位公子说:‘那又怎么了?那也得报啊!等这么半天了,快点报!’小姑娘说:‘你们这么多人,我怎么抱呀?能不能只抱女的?’”

  杏花咯咯地笑了,我笑着说:“你看,小姐可不是好当的。”

  杏花笑过了,看着我说:“小姐这么好的人,谢公子也是好人,让大公子给他治伤……”

  我轻叹道:“你还不死心。杏花,我不能和他在一起,要不然,他总看着我,那些事情就不会过去。”我不想说他和我没什么关系,我对他没那份心思,怕显得自己高人一等。把话放在“为他好”这样的借口上,是现代的伪善表现,古代人并不熟悉。

  杏花不说话,我再叮嘱道:“你可不能说你看出来的事。我只是还他一个人情。平常不能让他觉得我接近了他,我不想惹他不快。”

  杏花点头,低声问:“那小姐有什么打算?”

  我疑问:“什么打算?”

  杏花道:“小姐的终生大事啊。小姐已失了贞洁,不如……”

  我忙摇头:“那也不能因此就和一个人在一起,更不能去让人家痛苦。”

  杏花问道:“小姐,你真的不担心处子之身已失?”

  我沉吟道:“处子之身,如果没有许多品格与它相联,实在毫无价值。你原来的小姐为什么发疯,就是因为她献出了处子之身后,觉得她已经给了更珍贵的东西,结果……”

  杏花使劲点头说:“小姐说的太对了啊!原来小姐的性情差很多……那之后,谢公子还不说话,她就没有了别的办法……难怪要那样对谢公子……”

  我叹息道:“其实,在某种意义上,我和你原来的小姐干了同样的事。”

  杏花惊道:“小姐怎么能这样讲?!”

  我说道:“我们都把我们认为最珍贵的东西,你的小姐是处子之身,我的是我的信任,给了一个我们不该给的人。”

  杏花还是不甘心:“你怎么能和我们原来的小姐比?你从来不会打人啊!”

  我对杏花解释说:“你的小姐想用折磨屈服一个不会屈服的人,我想用所谓的原谅,留住一个留不住的人,虽然方式不一样,我们都是勉强了别人哪!”

  杏花皱眉:“小姐的性子好,也是错了吗?”

  我摇头:“我如果真的性子好,不在乎,那样做,就没有错。可我在乎。每一次,说是原谅了,其实是在乎的。我心里真正想要的是一个只爱我,对我忠诚不渝的人,可我违背了我的心愿,死死地守着一个不能满足我的心的人,这也是强迫。”

  杏花说道:“小姐以后就不这样了。”

  一时间,后知后觉的感慨冲击着我的思绪,我好久不说话。如果那天,在那个大厅,我不是已经和他认识了十八年,不是在成长中交织了无数他的印记,而是只认识了他一两年,不,哪怕三四年,我是不是就能转身走开,再也不会理他?这是我心中最后的一点自尊:我相信我一定能走开。我之所以不能,是因为那么多年的相处,已经让我无法躬身而退。

  怅惘中,我轻声说:“如果有以后,不是我要的人,我不要。我不会相信甜言蜜语,不会用任何方式去勉强,我一定能放手,一定能离去。如果有以后,我不原谅。”

  杏花停了好久,又说:“小姐,失了身的女子很难……小姐不要太……”

  我叹息:“什么叫失身?这个词就带了贬义。喜欢就是都喜欢。从身体到灵魂,从过去到现在,都喜欢。这样的人,就不会在意我的失身。如果在意,就是不喜欢我的人,我也不会喜欢。其实,处子之身算什么,一夜而失,后面还有上万多个日夜,不过了吗?”

  杏花笑了。

  我笑着看她:“杏花,你聪明勤快,心地善良,对人这么好。但愿你的名字表示的是幸福之花,能找到与你相亲相爱的伴侣。”

  杏花看着我说:“小姐,你也会找到真的喜欢你的夫君的!”

  我蹙眉回想着说:“我在哪里读过: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杏花,谁不想找到一位与自己相爱互敬,一同欢笑哭泣的人。但这也要看天命啊!若我真有这么一个人在等待着我,怀着与我同样的心意,上天自有安排,我们终会到一起。若没有,那是我没修到这样的福气……”

  正说着,就听李伯说:“谢公子请过来坐吧,我回来了,劳你等候。”我扭头,见李伯抱着树枝等走过来,我们身后不远处,谢审言站在黑暗里,他一身黑衣,身影几乎溶入了周围的夜色。

  李伯过来还解释:“我没让谢公子远行,怕你们两个女子单独在这里,我让他就在你们左近守护。”

  我和杏花愕然相向,两个人都大瞪着眼睛。我悄声问道:“杏花,怎么办?”杏花皱眉:“没办法了。”不知他什么时候开始听我们说话的,大约知道了我给他点菜的事,我觉得十分不好意思。看来主动对人好,哪怕是为了还个人情,也是没面子。

  谢审言默默地走到李伯边,空着手,可见哪里也没去。他隔着李伯放下的树枝,抱膝坐到了我们的远远的侧面,一如以往地躲着我。他日夜都戴着斗笠,我有点忘记了他的长相,只能从斗笠的角度猜测他是不是抬着头。此时,按照斗笠的方位,他应该是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看着他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我感到一种透彻骨髓的难过。

  
[正文:第十二章 结缘]
  李伯生了火,周边亮了,杏花将几个水袋分放在火边,又动手把一包干粮打开。钱眼抱着一小把树枝回来了,放了树枝,夸张地直腰哼哈了几声,说了句:“太苦了!老得弯腰。”然后一屁股坐下,像和尚打坐似地盘了腿,挽起了袖子,咂了下嘴,看着杏花,一副准备要吃饭的样子。我心里有气。

  这一路,杏花是最勤快的人。每天照顾我不说,还为所有的人服务。从洗衣到缝补,无一不干。她天天喜笑颜开,在马上叽叽喳喳,下了马,脚不沾地跑前跑后,好像从来不累。不像我,动不动就说累了,能坐着就不站着。

  我们上次在一个小镇停了两天,杏花第一次把洗好补好的衣服递给钱眼时,钱眼看她的眼睛就是那种野兽看到猎物的神情。男的都这么卑鄙,总想找个人伺候自己。谁看不出来,娶了杏花,就能舒舒服服地过一辈子。从那之后,钱眼对杏花就有些恬不知耻。我知道杏花对钱眼多少有些喜欢,常常被他逗得大笑,看着他受瘪就高兴。我不想干预别人的情事,但钱眼是这么一个小气鬼,我得遵守我的许诺,替杏花好好看看。

  正想着,见杏花在我面前跪坐下,双手捧着那包干粮端向我的面前。我知道仆人不能比主人高,我坐着,她就不能站着给我东西。我的双手很脏,但附近也没有水,就忙抽出手绢,垫着手拿了一块饼,说了声谢谢。杏花笑着说,“小姐太客气。”起身,走到谢审言面前,一样屈膝跪坐下来,捧给他干粮。谢审言似乎在犹豫,在他身边坐着的李伯,拿起了身边的水袋,从怀间掏出了块手巾,往手巾上倒了些水,双手把手巾递给了谢审言。谢审言接过来,擦了手,还了巾子,从杏花捧着的干粮中拿了一块。

  钱眼歪了头,对我说道:“知音,咱们这帮人里,表面看,你是个主人。但现在我怎么觉得你们都是在陪着一个人玩儿?还使劲巴结人家,好像你们都欠了人家似的。”

  我苦笑,他怎么就说到点子上去了?杏花和李伯那时在那个小姐身边如果不是助纣为虐也是袖手旁观地看着谢审言被折磨成了那个样子,现在对他一定是怀了歉疚。我也欠了他的人情,我们一伙儿人在他面前的确都有些直不起身子抬不起头来。

  说话间杏花给李伯送了干粮,到了跟前,一样在钱眼面前跪下,看来是习惯了,双手捧了吃的给钱眼送过来,但嘴里不客气地说道:“你少胡说!找的东西没多少,还回来这么晚!”

  钱眼小贼眼笑成了两个点,说到:“这是怨我回来晚了,你等我来着是不是?”

  杏花气道:“谁等你了?!让人伺候了还占便宜!”

  钱眼双眼一瞪说:“这叫伺候?怎么着也得四菜一汤,红烛点着,小曲唱着……”

  杏花急了:“说什么呢?快拿吃的!”

  钱眼看看,说道:“你给我块手绢,我也得垫垫手,显得我金贵。”

  我扑哧笑了:“钱眼,有这么要东西的吗?”

  杏花竟然没察觉,把那包干粮往钱眼手里一放,说道:“都是你的了,你吃那么多!”自己从袖子中扯出了块绢子,从钱眼手中捡了干粮,起来坐在了我旁边。

  钱眼一副失望和满足掺杂的表情,叹息着说:“还是杏花对我好,给我这么多吃的。”

  杏花立刻说:“谁对你好!你找死啊!”

  钱眼一笑:“死了也没关系!此所谓,杏花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杏花气了:“小姐,你听他!我撕了他的狗嘴!”杏花本质上是个十分善良的姑娘,但这么多年和那个小姐在一起,大概多少沾染了那个小姐的暴力思维方式。我又十分软弱,她的强悍就日日显露出来了。她多次表达了要体罚钱眼的欲望,可钱眼居然毫不以为怪,一定是看出来了杏花的变态。忽然觉得其实每个人的爱多少都有些变态,到了对的人身上就是甜蜜,不对的人身上就是虐待了。

  我匆忙地几口把饼都吃到嘴里,从地上拿了水袋把满嘴的食物都冲了下去,怕张嘴就成了另一个钱眼。马上觉得不饿了,但感到没吃什么东西。大概因为东西没味儿。

  我用手绢擦了擦嘴,钱眼惊讶道:“知音,你怎么能吃这么快?我讨饭的时候就这种吃像。”

  杏花气,“你越来越胡说了,真该把你的牙给拔了!”

  钱眼含着食物大笑说:“杏花,你也嘴里有东西就说话啦!跟我学的。哈哈。”喷溅出一团饼屑。

  我看着钱眼道:“你再多说几句,给你的那些饼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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