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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小家丁-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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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雨一直练到他的手臂酸疼的无力,脚跟发软的时候,依然咬着牙坚持着,又练了一会儿,终于,一屁股坐了下去。
  今夜比武他虽然赢了,在内心的里,却依然觉得自己,赢的实在不光彩,一点都高兴不起来,要是能用真功夫打败那小红帽,真正地征服她,那是多么一件惬意之事。
  总有一天,自己要让别人刮目相看,说自己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一个正经的男人,他不想做英雄,只想做一个真正的男人,一个衣食无忧的生活,就已经知足了。
  这一场轻纱舞完毕,叶梓萱这一行夺冠,虽得到了一笔不小的钱财,但同时开销也大,买了马车,还有些生活用具。
  余下地钱财,大小姐这一次竟是按照萧雨所说地,****分出,萧雨占六成,她们三个人占四成,乌紫萱和简雪儿听过大小姐的话,二人个个笑容如花。
  萧雨却是高兴不起来,因为剩下的钱财全部加起来就够几顿饭前,男人是干大事地,挣大钱地,区区几个小钱,他还看不上眼。
  更何况,这大小姐也不愧为精明之人,开销的钱大家一起出,待开销完之后,再分摊到个人手上。
  大小姐此举,萧雨很有意见,不过牢骚也只有在心里发发而已。
  又一天过去,终于偶遇到了腾翼,从腾翼的口中,得知叶老爷一行已经去了大草原。
  大小姐决定,几人一起去大草原。
  去草原,首先要克服的就是学习胡人的语言、以及风土人情。最近这些年,大华朝与胡人的关系大体上是和睦相处地,但小摩擦依然不断。
  胡人的语言跟大华朝的语言颇多相似之处,但草原上小部落多,小部落的方言却是比较难懂。
  胡人的语言不难,加上几个人都念过书,学习了十来天,胡人语言也差不多学会了。
  萧雨还知道了大华朝一般称匈奴人为胡人,也想起了岳飞在所著《满江红》里的一句话: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那些胡人身穿的短衣、长裤,一个强大的民族,他们由一位名叫单于的首领统帅着,秦朝的人把这些词解释为“像天子一样广大的首领”。
  在单于之下,有两个最大的官职,左右贤王。其中已左贤王的官为大,在匈奴人中,左贤王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胡人生活的节奏也是由他们的羊群、马群、牛群和骆驼群而调节,为寻找水源和牧场,他们随牧群而迁徙。
  吃的只是畜肉,每一年还举办一场盛大的节日………赛马节。
  算一算日子,胡人的赛马节就要到来了,那是草原上最大的盛世之一,每一年的赛马节胡人都会邀请大华朝武将参加。
  了解的差不多了,该学到的都已经学好了,而后,几个人用那些跳舞来的钱买了一辆马车,至于剩下的钱财,论功行赏,在这一场舞会中,萧雨的功劳最大,分的钱财自是最多地。
  大小姐真会收买人啊!做事就是公平公正,让人心服口服,从大小姐手里接过钱财的那一刻,对大小姐的好感又上升了几分。
  萧雨还想打造了一副马镫,上一次打的马镫在遇到山贼的那一场战斗中丢失了,同时丢失的还有一把青铜弯刀。
  大小姐几个,顺便买上几套新衣服,佛要金装,人要衣装,男人女人都是如此。
  过了明日,后日就要去大草原了,明日要痛痛快快地玩上一天。
  一夜睡好,次日清晨醒来发现天色也不早了,想起打造了一副马镫的事,急忙洗涮已毕,刚刚推门出去,但见大小姐等三位女子已经点好了菜,专门等着他。
  几个人吃过早餐,便都出门而去,目标直指乌桓城最热闹的街道。萧雨伴着大小姐在前而行,乌紫萱和简雪儿稍稍走在后面。
  乌桓城依山傍水,虽是边疆城池,但建筑较为高台,气势磅礴,有一种崇高博大的气魄。
  城中较为宽敞,乌桓城乃边疆重要的贸易之地,商业发达,旅运频繁,物美价廉。
  这里不但汇聚了不少商人,而且还有胡人的商队,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胡人的商队,一般卖的不仅仅是马匹,还有其他东西,可以说,只要是能赚钱的东西,就有人去做,古往今来皆是如此。
  当萧雨一行人路过城东的市集时,便目睹各种商品的出售,有马匹、有药材、肉、皮、筋、还有犀牛角、甚至竟然还看到了象牙等等。
  还有陶俑、青铜这些手工业制成品,这些只有在历史博物馆中才能见到过的东西,一一出现在萧雨的眼球前,这一切都已经反映了大华朝的经济实力。
  看到这些真正值钱的东西,萧雨忍不住眼圆心动,,摸了摸口袋的钱财,刚想着准备买一些青铜回去。
  忽地,远处传来响亮的声音,立马几个人顺着声音处走去,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群不同的种族身穿着胡服的男男女女。
  着一群异族的男女,男人身形高大健美,女的皮肤洁白,男的穿着瘦身胡服,很是合身,女子袒胸露臂,白花花的小半个浑圆都呈现而出,性感非常。
  让少年他大开眼界,难以置信,胡人竟然比他这个现代人还有开放。在他们的面前竖立着一个圆形的桌子,桌下摆着几个布袋,有一个布袋袋口榨的紧紧,布袋里有着轻微的晃动,谁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
  桌子上摆满了各种各样药饵,却不知道倒地是什么药饵。
  陡时,一位年长的胡人,解开了布袋口,从布袋里摸出一样东西,刚刚放在桌上。
  那大小姐尖叫一声,吓的脚步连连后退,
  桌上竟是一条小蛇,蛇头呈现出三角形,一看这一种蛇,就是剧毒之物,胡人手中拿着一根小树枝,不停的在蛇一双瞳孔前来回晃动。
  随着那胡人的挑逗,那蛇身动了起来,那灵活的身子,不停的摇晃。
  女子天生怕蛇,萧雨同样也怕,特别是毒蛇,众人急忙退后,简雪儿更是不敢多看,声音中竟然是夹着一丝颤音:“小姐,我,我们赶快离开这里。”
  几个人刚想离开,忽地,围观的人群中有人叫了起来:“桌上的药饵就是用这些蛇,把它晾干,制成的药饵,头痛、抽筋。”
  “抽筋不是病,抽起来真要命!”
  “的确很好,本人也用过,不过,不过好是好,就是有些贵了。”
  “药有所值啊!”
  听到这里,一行人顿住了脚步,叶梓萱对着萧雨道:“药饵管用,我们买一点。”
  萧雨点了点头,买了药饵,几个人再次忙碌了好一会儿,该买好的东西,都已经买好,穿着新衣的那一刻,也不知道为什么?
  自我感觉就是不同,三位女子的眼神老是往自己身上瞄来看去,连这个平日里遇事不怯场的家伙,都有些不自在。
  不是我在长得帅,而是我太可爱。萧雨终结出来,面前这几位女子“不怀好意”的目光。
  第二人清晨,一行人赶着马车,驶出乌桓城,策马奔腾,激起的阵阵尘埃飘扬起来,漫天飞扬。
  草原上的清晨寂静无比,偶有虫鸣幽幽之声,再无其它声音。
  逐渐地,一辆马车疾驰的声响由远及近,杂沓错乱的马蹄声震响了草原上荒凉的孤寂,立马活络了气氛。
  漫天尘土和青草飞扬中的草原上,忽现一辆华丽马车。
  马车前的二匹马微微低垂着马头,那赶马车的腾翼闭目凝神,分外清醒。手中紧紧握着的马鞭时不时一重重的甩一鞭下去,目标是草原深处的一座城池。
  ※※※
  草原深处,有一座城池,龙城,那是匈奴王庭所在地,龙城在美丽的草原上筑城,城墙高大,雄伟。
  这也是一座与众不同的城池,那厚实的城墙跟大华朝的城墙不一样,大华朝的城墙是用巨石,巨木和砖头筑城。
  这一座城池,用的材料竟然是泥土和细沙,按照常理,用泥土筑城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但聪明的匈奴人竟是把不可能转变为可能。
  那些泥土都是经过蒸熟成一块块方形,长方形筑上去,修出来的城墙竟然无比坚固雄伟,连锋利的锥子都刺不进去半寸,整个城池占地极为宽广,足足有数个足球场那么大。
  远处看去,整个城池像乌龟一般的圆形状,修成这样的圆形的好处,便是为了有利于防守。
  龙城雄伟兀显出了胡人的强盛,以及胡人的聪明。
  还有几日,就要迎来了草原上最盛大的节日。赛马节,是全草原上人的节日,跟赛骆驼、射箭同为草原上三大节日之一。
  其中,赛马节是参加人数最多的一场节日,为草原上最大的盛事。
  每一年这个时候,草原上的各个民族,都要汇聚在王庭所在地来赛马,那一天热闹空前。
  赛马也是检验实力的一种办法,胡人心怀不轨,时常想冒犯大华朝,这是众所周知之事。
  夜,空旷的王庭中,站在三个身穿深衣的中年男子,古铜色皮肤,肌肉结实,一张轮廓分明的脸颊上颇有傲气。
  此人,便是匈奴王呼延单于,他的二边正是匈奴的左右贤王,左贤王居左,右贤王居右。
  一胖一瘦,泾渭分明。
  呼延单于那一双鹰一般犀利的目光,此刻正在紧紧盯着摆在一张圆座上的羊皮地图,目不斜视静静地看了一会儿。
  呼延单于这才道:“现在我才知道,为什么当年大华朝将士能灭我匈奴二十万大军,是因为我们匈奴我们是四面受敌,岂能不败?”
  说道这里,呼延单于停顿一下,左贤王沉默不语,面色不变。右贤王则是微微皱了皱眉头,道:“只有统一了大草原,才能有跟大华朝抗衡的资本。”
  左贤王感同身受,连连点头。
  呼延单于听毕,瞄了一眼右贤王,点了点头,道:“你说的一点都不错,草原还从来就没有被人真正的征服过,本单于要征服草原,要做草原之主,先征服草原,再征服大华朝。”
  左贤王道:“是啊!不去征服别人,别人强大了也会征服你。”
  右贤王道:“眼下我们将士精良,战马强壮,在前一次的战斗中消灭了乌孙,其部众已全部被杀或已经投降,乌孙已被我征服;楼烦也已臣服,他们的疆土已归我匈奴统辖,擅长骑射的其他游牧部族,都合并为我匈奴,成为一家,眼下只有月氏,东胡以及还有几个小部落。”
  左贤王:“月氏,东胡,这是二个强大的部落。”
  呼延单于道:“下一个征战的对象便是东湖。”
  右贤王道:“东湖是一个强大的部落,去征服东胡也要一个正当的理由。”
  呼延单于听毕,点了点头,道:“所言极是,这个正当的理由,就是今年的这一场赛马节上,在赛马节上,我有一着很厉害的棋会在那一天使用。”
  “很厉害的棋?”左右贤王,脸色微微一变。
  呼延单于面色凝重,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对着左贤王道:“草原上赛马最厉害的几位好手是谁?”
  左贤王道:“一位东胡王子巴图骑术精湛,是我们草原上不多见的好手之一,而另一位月氏部落的哈米提,以及脚盆族酋长的女儿赵飞燕,这三人都是我大草原上最出色的好手,不过跟莫单太子比起来,几个都要稍逊一筹,太子今日射箭百射百中,马上功夫更是无人可比,日后定然是我草原上的又一只头狼。”
  呼延单于嘴角终于流露出满满的笑容了,左贤王笑说:“太子明年就可以取妻,听人说过,他喜欢的女子乃脚盆族的赵飞燕。”
  右贤王摇头道:“赵飞燕做我匈奴将来的阏氏,不妥?”
  左贤王问道:“又何不妥?”
  右贤王道:“这赵飞燕生的过于艳丽,一旦太子取了他做为阏氏,纵色享乐,家国大事又怎能安下心来,听大华朝人说过,这赵飞燕有西施之貌,想当年,夫差贪迷西施美色而亡国,前车之鉴啊!何况这赵飞燕的母亲也是大华人,也不得不防。”
  左贤王面向着单于,道:“这一件事,我王怎么看?”
  呼延单于道:“莫单已经长大了,这一件事,还是待莫单自己做决定。”
  左贤王话题一转道:“我王刚才说有一招很厉害的棋?”
  “月氏部落的哈米提已经是我们的人了,已经被本单于用重金收买,在这一次场赛马节上,就由他去对付巴图……”
  呼延单于眉宇间隐泛杀气,说话的声音也是越来越低,三人一直谈论着这一件事,一直到深夜。
  ※※※※
  夜已深。
  在一处幽静的空旷地,一条孑然的身影,孤独地站在哪里,陪伴着他的是天空中皎洁的月亮。月色如银,淡淡而又夹带着一丝少许的温柔挥洒在他的脸上,他脸上没有表情,但月色下的眼神竟是如此深沉而愁郁。
  他眉宇间那一抹忧郁经年累月地化不开,挥不去。
  那是胸有大志抑郁难舒的神色,这一位青年不是别人,正是当今大华朝的皇子——公子子玉。原本是来和亲,来匈奴的目地,是为了娶单于的女儿为妻,心里有一百个不愿意,一千个不愿意,却也不敢违抗父皇的命令。
  这原本就是一件好事,谁也没有想到,单于的唯一女儿在一次赛马节摔下而死,和亲不成,贵为皇子的他却被单于挽留匈奴,明为挽留,实为人质,入匈奴的这几年间,随着匈奴势力越来越强大,单于对他的礼遇也越来越不差,从开始的锦衣玉食,言听计从,到现在的处处受窘,前后的变化竟是如此之大。
  在这段日子里,饱尝的是远胜于一般人不堪忍受的屈辱和限制的自由,让他痛苦不堪,有时候连他自己都觉得连一个布衣都不如,甚至,有时候,他连死的心情都会有。
  郁郁不得志,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一个人孤独地、静静地对着天空中一轮苍穹明月仰天长啸:“屈心而抑志兮,忍尤而攘诟。”
  何日才能是尽头?
  时至今日,他心里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当年入质匈奴时,一路上远大的抱负,如今看来,当初的想法,是因为年少,以及没有接触过胡人。
  当初的想法是如此的不切实际的荒唐无趣,
  他的父亲,当今的大华朝之主,已经把他彻底的忘记了。
  忘记他的原因之一,他的母亲年老色衰,不被宠爱。
  就在他感到悲观的时候,有一个人出现了在他的面前,这是一个赫赫有名的大商贾,那是一个叫叶不韦的男人走进了他的生活。
  叶不韦是个成功的商人,家室显赫,生意遍布大华朝各地,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的大商贾,他家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很有名气。
  这叶不韦做生意的手段投机取巧,低价进货,高价卖出,每一次都是大手笔。
  此人喜欢结交王侯将相,处于什么目地,无非就是为了钱财,把生意做大做强,想做大华朝最财大气粗的商贾。
  眼下,如此困境,连一个普通百姓都不如,叶不韦这样的大商贾还把自己当做一个大华朝皇子,在那一刻,他感动的有些想哭。
  心里也萌生了一个想法,凭借叶不韦的财力,暗地里游说匈奴左贤王,放他回大华朝。
  只要能回大华朝,就是不做皇子,能锦衣玉食已经知足了,接二连三的打击,使得曾经的雄心壮志的他,已经抹去了锐气。
  那宏伟的理想,已经在他的脑海里荡然无存了。
  做一国之君,那当初抱负,现在的他几乎是连想都不敢想。
  生活在草原上的这几年,知道单于是一个野心极大之人,不但想统一大草原,他的终极目标,不仅仅是大草原,而是整个天下,这几年的赛马节,已经不是当初简简单单的赛马,而是厉兵秣马,检验草原胡人一次军演。
  留下自己作为人质,让他手里多了一张好牌,那单于绝对不会轻易地放自己离开大草原的。
  想着,他有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当月亮进入云层,他的身影淹没在黑夜里……
  有美女相伴,萧雨却思潮起伏。直到漠北大草原。
  他的思绪才回了过来,漠北大草原。
  天空蔚蓝如洗,朵朵漂浮着的白云好像那纤细的棉絮。
  那一轮阳光,射破万里云空,照映的碧绿的草原,一望无际碧绿的大草原,折射出点点耀眼的金光。
  蓝天,青草,白云,牛羊。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这就是草原上的生动的写照。
  草原!胡人的草原。
  这个崇拜狼的草原游牧民族,游荡无限广阔的土地上,他们充满野性、勇猛剽悍、骁勇善战;他们从草原上崛起,草原就是他们的家。
  这是一个凶悍的让人震撼的民族。
  走进了胡人的地盘,入了草原的深处,马车停了下来。
  萧雨长长地吸了一口气,草原上的空气就是让人神清气爽,这这些天的疲惫之气,立马一扫而空。
  大漠沙如雪,秦时明月光。萧雨兴致高涨,喃喃地念了一句。
  每当心情好的时候,他就要念上一句。
  只是他的眼睛看到乌紫萱的时候,立马改变了脸色。虽说男人胸怀要宽广一点,但萧雨一想起,在叶梓萱被蛇咬伤,自己冒着性命危险却救人的时候,那乌紫萱说过的那些话,这丫头年纪轻轻,心肠却很歹毒,想把人往死里整,也全然一点都不顾全大局,三个人明明都是同一条船上的人,出了事,大家共进退,一起承担风险,这丫头当时,却想让老子一个人抗。
  想着想着,心里的怒火越来越大,远远地瞪了一眼乌紫萱,要是目光能够杀人的话,那简雪儿都被他的目光杀死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
  要是能目奸人的话,那也是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
  直到叶紫萱出现在他的视野中,面色才逐渐地变的柔和起来,面容流露出一丝笑意。
  远处忽地传来马蹄疾行的声音,放眼望去,远远行来的一个商队,看他们的服饰,都是大华人,他们牵赶着数十匹马。
  “这些都是来往草原上的商队,我大华人用丝绸茶叶布匹换取胡人的骏马,此类经商来往,只有在与胡人的战争年代才停止过。”
  不知道何时,叶梓萱悄然站在了他的身边,望着这一望无际碧绿的大草原,俏脸上都洋溢起一抹笑意。
  萧雨点了点头道:“贸易交换古来有之,我们大华朝边疆与匈奴人接壤,只要有利益可图的事情,就会有人去做。”
  夕阳落下,随着深入漠北大草原,龙城在望。
  几个人的前面出现了一队马队,那悠扬的马蹄上停了下来的时候,入了眼前的视线越来越清晰,不是别人。
  竟然是叶老爷一行,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得到的消息,前来接应。
  
  第一百六十六章皇子
  
  父女在此地相见,欢欣若狂,恍若隔世,又想起那些死去的叶家家丁,百感交集!拉着叶梓萱说个不休。
  那文强欣然迎向萧雨。
  这文强体型瘦长,倒也非常结实,皮肤黝黑,双目有神,算不上帅气男,却有股男人的阳光之气。
  他下马上前,拉起萧雨的衣袖,道:“今日再见萧兄,倍感亲切。”
  萧雨有点不知如何应付这种场面,但是挨着众人的面,忽悠了他几句,他到现在都搞不明白,为什么这文强对自己总是那么热情,难道这家伙,看见自己长的帅,喜欢男人不成,想到这里,额头上都冒出汗水。
  腾翼也被其他家丁围住,久别重逢,个个都甚是欢畅。
  随后,清点了一下人数,叶家家丁足足少了八人,那就意味着这八人已经死在于山贼的拼杀中,不过大都是在保护大小姐而死地,其中几个叶家家丁是被毒蛇咬死地。
  那一刻,大家都神色黯然,特别是大小姐,明眸之中隐隐有水波流动,要不是她扬起雪白的下巴,眼泪怕是控制不住流了下来。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大家从悲痛中恢复过来,又说说笑笑,毕竟人死不能复生,日子还是要过地。
  “萧兄,你来的正好,赶上了胡人的一年一度的赛马节,在胡人赛马节上也要展现我们大华人的风采。”
  文强身边的那一位姓陶的家丁说道。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文强微微一笑道。
  “你们赛你们地,我看看就好。”少年的话平淡如水。
  众人呵呵大笑起来,待笑声过后,而那些其他年轻的叶家家丁,缠著他问了一些遇到山贼诸种壮举,萧雨立马兴奋起来,连比带划,口沫横飞,说话间不免有所夸大,直听得叶家家丁眉飞色舞,啧啧称雄。
  只是关於叶梓萱被蛇咬的以及跳舞的事情,是一字不提,这叶梓萱和乌紫萱都在身边,二人已经暗暗给他使了几个眼神,就算是个猪脑袋,都知道地,那话也不能说出去。
  萧雨的那些经历,但已令众家丁听的心惊动魄。
  那些叶家武士,虽也遇到了危险,但远远不如萧雨这般心惊动魄。在心惊的同时,也不得不佩服眼前这位少年,机智过人,遇事不慌,沉着冷静,要不是有他,这大小姐只怕是现在都落入山贼手上了。
  能面对着山贼的重重包围,领着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能杀出重围,使得那些叶家家丁,都对除了佩服还是佩服。
  此人真是个人才啊!这一趟回去,叶老爷和大小姐一定会对他刮目相看地,以后这小子在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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