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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兽侵 作者:飞梦轩(vip2013-12-31完结)-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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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尼尔,给他量尺寸!”兰顿这次加重了语气。
“主上……可是……”卡尼尔还是试图劝阻。
“我不介意他逃跑,小小和一般的宠物不一样,他很聪明,我很喜欢。”兰顿宠溺的摸了摸丁浩的脸。
丁浩莫名的觉得脸有些发红,兰顿说喜欢自己,明明很可能只是是像喜欢小狗小猫一样的喜欢,但为什麽他还是觉得有些害羞?
“主上,这事情要是传了出去……”兰顿作为一个种族的首领过分重视宠物的後果是非常严重,轻者会被族人嘲笑,重者会引来敌对种族对小小的刺杀,借以打击兰顿。
“传出去?谁传出去的?你还是卡尼尔?”兰顿捏著丁浩的脚揉揉捏捏,恰到好处的轻柔力道,让丁浩觉得很舒服。
“这……”托尼一时有些语塞,毕竟他和卡尼尔对兰顿是非常忠诚的,绝对不会出去到处宣扬,这也意味著,兰顿对丁浩的宠溺行为没有人会知道。
“卡尼尔,我不想再说第三次,马上给小小量尺寸,给他做一双鞋。”
“是,主上。”卡尼尔叹了口气,拿出皮尺给丁浩量了尺寸,并且承诺明天一早就带著一双新鞋来。
作家的话:
┐(┘▽└)┌终於可以更新了,happy中~
o(┘□└)o不过更新的不会太勤,因为要等鲜网通知,所以一周大概2次^^
☆、30 小巧可爱神马的
等他们两个离开之後,丁浩低著头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小小,怎麽了?”兰顿发现了他的不自然,不由开口问道。
“为什麽对我那麽好?”兰顿对自己的好,丁浩其实都看在眼里。
“因为你是我的小小啊。”兰顿笑眯眯的说道。
“别喊我小小!”丁浩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没有为这个该死的昵称抗议过。
“为什麽啊?小小多好听啊,你看你那麽小巧可爱,多适合这个名字啊!”兰顿大吃一惊,不明白为什麽小小不让他喊名字了。
小巧?
可爱?
谁?!
丁浩瞪圆了一双眼睛,怎麽也想不到有一天这两个词会用在自己的身上。
丁浩捏紧了拳头,要是以前别人敢这麽说他,他一定让那人吃不了兜著走,但现在说这种话的不是一般人,是个会变身的巨人,铜皮铁骨的,说不定一拳上去,骨折的就成自己了。
“我有名字的。”丁浩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和这个巨人心平气和的讲道理。
“啊,你是说你出生以前的名字吗?小小以前叫什麽呢?”兰顿对於他家小小的一切都感到好奇。
什麽叫出生以前?是说自己从娘胎里出生以前,父亲替自己取的名字吗?那应该没错。
“丁浩!”丁浩得意洋洋的报出自己的名字,果然还是自己的名字霸气。
“和丁丁的名字挺像的,可是不能叫你丁丁了,会混淆的,难道要叫浩浩吗?”兰顿仔细的思考著丁浩的昵称。
什麽丁丁、浩浩、小小的,为什麽都是叠字啊?
“就叫丁浩!”
“那多生疏啊?不好不好。”兰顿一想到以後跟诺奇介绍他家小小的时候,也许会被那个性格恶劣的家夥取笑,便连连摇头。
“那还是浩浩吧……”丁浩今天累坏了,真的没有力气为了个名字而和兰顿争论不休,於是退而求其次,总算浩浩是爸爸以前对自己的称呼,早听习惯了,对於这个名字还是能够接受一点的。
“恩,浩浩,今天累坏了吧?我们睡觉吧。”
“好吧。”今天高强度的剧烈运动确实让丁浩累得不轻,他相信自己现在只要碰到床就可以立刻睡著。
兰顿把丁浩抓起来,轻轻的放进玻璃小屋里,刚转过身想走,就听见背後玻璃敲打的声音。
“怎麽了?”兰顿弯下腰,看著正在玻璃房里敲打著玻璃的丁浩。
“床太小了,难受。”丁浩躺上床,小腿露了一截在外头,原本舒适的床不知道怎麽的似乎短了许多。
“太好了,小小又长大了。”发现丁浩再次长高的事情,最高兴的恐怕就是作为主人的兰顿了吧,“今晚先将就一下,明天我让卡尼尔再给你做张新床,等你再大一点,就可以不用睡在玻璃房子里了。”
“好吧。”丁浩打了个哈欠,今天太累了,也不想再折腾了,就先这样吧。
作家的话:
再次重申,俺这个是穿越恶搞欢乐种田文……TAT
之前由於父亲病情加重的关系,专栏停更了很久,父亲的病情最近略有起色,不过还需要24小时的看护,虽然很累,但飞飞一定会抽空更新的,谢谢大家的支持,我爱你们。
☆、31 木头鞋
第二天一早,兰顿从床上起来,就看见丁浩恹恹的坐在玻璃房里。
“浩浩,怎麽了?没睡好?”
“恩……”
吃完饭後,做好的鞋子很快送来了,只是那鞋子的样子有些出乎意料。
“这是啥?”丁浩不敢置信的盯著兰顿放在他面前的东西。
“鞋子啊。”兰顿笑眯眯的把一双略显粗糙的鞋放在了丁浩的面前。
“你们这边人穿的鞋子都是木头做的?”丁浩拎起一只鞋子在地上敲了敲,发出了响亮的声音,听上去很是结实。
“当然不是,这是特地给你做的。”卡尼尔皮笑肉不笑的说道,“我怕兽皮太硬会把细皮嫩肉的你的脚底板又给磨破了。”
尼玛!兽皮硬还是木头硬啊?!
丁浩忽然感觉自从他来到这个诡异的星球之後,他就无时无刻不被这些野蛮的物种气的青筋直跳。
“浩浩不喜欢吗?我觉得挺好看的,你穿起来一定很适合。”兰顿笑眯眯的说道。
“……”丁浩算是明白了,兰顿这家夥的眼睛一定有问题,自己这样的他会觉得小巧可爱,生气他也能看成高兴,就连这双难看到极点的木头鞋他也会觉得好看!
这时托尼拿出两块薄薄的兽皮放在桌上,笑著说,“这是今天早上刚刚从雏鸟身上剥下来的皮,一定很软,可以垫在鞋底,保证不会疼哦。”
尼玛,有这皮你不会做双皮鞋啊?居然用来做成鞋垫?!
丁浩在心底默默鄙视了一下这三个兽人的智商,然後无奈的把鸟皮鞋垫放进木头鞋,壮士扼腕般的把脚伸进了鞋子里。
“哇,真好看!”兰顿有些夸张的鼓掌欢呼。
“没错,和这一身行头太配了。”托尼也跟著鼓掌,只是眼底满是戏腻。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做的行头。”卡尼尔得意的恨不得叉个腰,抖个腿,好好得瑟得瑟。
丁浩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没用。再吸一口。还是没用。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你们这群白痴!这套破衣服好看在哪里啊?!这破麻袋往身上一套你就当是衣服了啊?!这破木头鞋子好看个屁啊?!你们的眼睛是被屎糊了还是被屎糊了还是被屎糊了啊?!”丁浩气的破口大骂,“连条内裤都没有!敢情你们喜欢天天遛鸟啊?!穿的跟个要饭似的,到底是好看在哪里啊?!”
等他骂完,骂爽了之後,发现对面三个巨人个个都傻愣愣的盯著他,连动作都定格了,似乎吃惊不小。
完了……这些禽兽会不会恼羞成怒啊?会不会一巴掌把自己给拍死啊?
“麻袋是啥?”
“内裤是啥?”
“啥是遛鸟?”
“啥是要饭?”
三个人面面相觑,好半天又一齐开口问道。
丁浩顿时泄了气,一屁股坐在地上起不来了。
尼玛,根本就是鸡同鸭讲嘛!这群落後的野蛮人根本不懂他说的是什麽!白发一顿火了!
作家的话:
不好意思……这几天太忙了……TAT
只能尽力抽时间更新了……再次感谢大家的耐心守候!鞠躬!
关於还是被屎糊了重复三次,是大陆这边的流行语,表示强调。举例,“你这人是傻啊还是傻啊还是傻啊?”意思是你这个人实在太傻了!
┐(┘▽└)┌伦家(伦家=人家)很喜欢酱紫(酱紫=这样子)说话的赶脚(赶脚=感觉)~
☆、32 兽族领地…上
丁浩被他们气的不轻,坐在地上生闷气,不肯搭理他们了,兰顿为了哄他家宝贝小宠,可以说是费尽心力。
“小小,饿不饿啊?这是你最爱喝的龙涎哦。”兰顿拿著一个小杯子诱哄。
老子不饿。
丁浩撇过头不理他。
“小小不喜欢那套衣服是不是?我明天让卡尼尔再给你做一套。”
一套新一点的麻袋装?老子不稀罕。
丁浩给了他两个大白眼。
“主上……要不……”看著兰顿一次次的诱哄失败,托尼欲言又止的开口。
“什麽?”
“要不带他去诺奇大人的领地买上两套衣服吧。”
“也好。”
兽族领地虽然不如龙族富足,但他们却是养了最多小宠的种族,光诺奇一个人就养了十来个。不过那也不能怪诺奇,兽族与龙族不同,龙族的族长是由原族长从族中挑选出来,并且经过大家认可後即位的,而兽族则是遵从子承父业,并且力量至上,如果族长没有孩子,或者生下的孩子没有强大的力量,那麽随时都会被推翻,诺奇爬到族长的位子,不知道踩过了多少族人的鲜血。
如今圈养了那麽多小宠,无非就是抱了个撒大网捕大鱼的想法,反正兽族本就精力充沛,天天耕耘下来,倒还真有个叫丁丁的小宠有孕了,这下子可把诺奇高兴坏了,天天把那只小宠宝贝的跟什麽似的,比起兰顿宠丁浩的样子还厉害些。
说起来小宠的衣物还是从这个丁丁出现之後流行起来的,诺奇命令族人按照丁丁的要求做了第一套宠物衣物,立刻有人用大量的鲜肉来换,这些养的起小宠的自然都是有身价的贵族,当然不在乎那麽一点东西,诺奇见有利可图,索性从此之後做起了卖小宠衣服的买卖。
龙族街头卖的那些衣裳,款式不多,大部分都是卡尼尔做的这种麻袋装,另外一小部分好看些的还都是从兽族那买来的,那款式就更单一了,而且都是给刚出生的小宠穿的,不适合长的飞快的丁浩,干脆去兽族领地买套现做的好了,只是兽族的要价当真不便宜啊。
“浩浩,我们出去买一套新衣服好不好?”兰顿再次开口诱哄。
丁浩狐疑的看他一眼。
“绝对不是这种衣服啦,是很漂亮很舒服的衣服哦。”
这下子丁浩总算是同意了,轻轻的点了点头。
“走吧!”兰顿抱起小小就打算出门。
“等等!我不要这麽出去!”丁浩抗议完把脚上那双别扭的木头鞋子给踢了,又指了指放在桌边的一块蓝色布料,“把那个给我包身上。”
兰顿忍了忍,才没把这块是用来擦桌子的抹布的悲剧事实告诉他,反正是块新的,也就无所谓了。
过了一会,兰顿抱著披著蓝色抹布的丁浩出发了。
☆、33 兽族领地…下
兰顿和托尼化成为龙,飞到了兽族领地,在离那里还有一段路的地方变回了人形,然後抱著丁浩步行前进。一路上兰顿不断的叮嘱丁浩不可以说话,不可以把脸露出来,不仅是因为丁浩的素质优异,更多的是兰顿觉得他家浩浩太可爱了,容易被居心不良的家夥盯上。
丁浩瞪大了一双好奇的眼睛,看著与龙族领地完全不同的景色,龙族讲究平衡发展,不仅吃肉,还吃果子,有些食草系的龙族还吃树叶,住所也是住在石头堆砌的城堡或庄园里,所以龙族领地是美丽漂亮的,有花有草有河流。
可兽族领地就稍显荒芜了,不是住在茅草屋,就是住在树洞里,路上尘土飞扬的,看上去和沙漠差不多,光秃秃的……
幸好没荒芜太久,就到了城镇里,繁忙的街道令人赞叹,一个个高头大马的兽人用兽皮包著下身,手上拎著个布包,大摇大摆的在街上乱晃。街上卖什麽的都有,就是没有卖香喷喷的吃食,这让对逛街充满期待的丁浩感到非常失望。
“他们手上拿的是什麽?”丁浩忍不住小声问道。
兰顿四下看了看,确定没人注意到他们,这才小声回答,“食物。”
丁浩不明白了,为什麽这些人都喜欢拿著食物到处晃悠?这时他看见了托尼手中拎著的两个半人高的大布包,不由嘴角抽搐了一下。
托尼代替兰顿解释了一番,与龙族当做钱来使用的龙币不同,兽族这里因为部落种族繁多,没有货币,采用的都是以物易物的交易方式。对於兽人们来说,食物是最有价值的东西了,不管想要换什麽,用食物去换是最适合不过的了。
走了不远有个卖鱼的,摆在地上那一条鳄鱼大小的青鱼让丁浩看的目瞪口呆,有个提著一只兽腿的人走了过来,跟他交流了两句,用那条粗壮的兽腿,换了那条鱼。
真是落後,难道这个时代连可以流通的货币都没有吗?
“货币是什麽?”兰顿突然开口问道。
“什、什麽……?你怎麽……”丁浩吓了一跳,一脸惊恐的看著兰顿,想著这个兽人该不会还有读心术之类的特异功能吧……
“你刚才说出来了……”兰顿汗颜。
“货币就是钱嘛,你们拎著那麽重的东西逛街不累吗?你们的钱为什麽不能在这里用?他们以物易物的方式也太过落後了。”
丁浩的话让兰顿和托尼若有所思,相比倚靠蛮力的兽族,身为最有智慧的龙族,他们立刻理解了丁浩的话。
“浩浩说的很有道理,回去之後再跟我详细的说一说,好不好?”兰顿笑眯眯的问道。
“好!”丁浩立刻满口答应,同时不由沾沾自喜起来,看来自己来到这个蛮荒时代,倒也不是白来。
看著丁浩那得意的小样子,不知道为什麽,兰顿觉得越发心痒难耐起来。
作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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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鲜币)34 二等贵族
又走了一会,丁浩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他指著不远处的摊位大喊,“草莓!”
“什麽?”兰顿被他吓了一跳,赶紧用手捂住他的嘴巴,左顾右盼了一会,见没有人注意到,这才松开了他的嘴,“跟你说了不要引人注意。”
“对不起嘛!”丁浩弱弱的道歉,指著草莓的方向说道,“我想吃那个。”
他好久没吃水果了,到了这边之後天天喝水,肉也不能吃,饭也没有,喝的嘴巴都快淡出鸟来了。草莓很软很酥的,应该不会磕到牙齿了吧?
“你想吃朱果?”兰顿犹豫了一会,点了点,“好吧,我们买一点回去。”
朱果是野生的果子,因为是红色的,所以叫朱果,有些很酸,有些很甜,兽人们不太会分辨,所以都不是很喜欢吃,兰顿比较喜欢吃黄色的果实。
托尼用一个烤鸡腿换了十几个朱果,兰顿趁著没有人注意,拿了一个,用衣服擦干净,递给了丁浩。
朱果的个头很大,对丁浩来说,就跟抱了个西瓜差不多,丁浩抱著难得吃到的草莓啃的不亦乐乎,酸酸甜甜的,非常好吃。
“你也吃一个吧?真的很好吃。”丁浩觉得自己一个人吃挺不好意思的,故作大方的说道。
“你吃吧,我不饿。”兰顿宠溺的笑著,伸手擦去他嘴角的汁液,放进口中舔了舔。
丁浩的脸猛的红了。
这家夥是干嘛啊!间接接吻了啦……
兰顿看著丁浩和他抱著的朱果一样通红的脸蛋,忍不住捏了捏他的脸。
哎,长的太慢了,再快点该有多好啊。
托尼不小心看到了这主宠两人的互动,垂下眼帘,小心翼翼的挪到後面,以防看到些什麽不该看到的。
就这麽一路走著,一个忙著吃,一个忙著喂,倒是不亦乐乎。
“哟,这不是龙族的托尼大人嘛?”一个肥头大耳的兽人,拖著一个小小的半兽人在街上闲逛。
“啊,是普里法大人啊。”托尼颇为不耐的和这个兽人打著招呼,同为贵族,但托尼和他显然不是一个级别的。
“您边上的这位是……?”普里法打量著兰顿,他并没有那个福气能够见到龙族族长的真容。
“这是我的……表亲。”托尼说的也不错,他本来就和兰顿是一表三千里的那种表亲。
“哦?不知道是什麽系的?”龙族与以力量为主的兽族不同,他们擅长各种各样的法术,并以其擅长的法术种类分为不同的等级,托尼是暗黑系的黑龙,在龙族之中的威名不小。
“水系。”兰顿脱口而出,水系在龙族是比较常见的,威力也并不强大,通常让人不放在眼里。
听见他的回答,普里法的目光立刻多了一丝轻蔑。
“我叫普里法,是兽族二等贵族。”在兽族之中,既会法术又会化形的高等兽人少之又少,所以就算不会化形,只要有一项法术才能,便能成为贵族,而这个普里法,尽管只是拥有倍化术的半兽人罢了,但在兽族中也能占有一席之地了。
“幸会。”兰顿随口敷衍完,就与他错身而过,同时下意识的将丁浩包的严实了些。
“等一下!”普里法突然伸手拽住了他。
“普里法,你想干什麽?!”托尼死死的瞪著他抓著兰顿的那只爪子,恨不得砍了它才好。
“你手里抱著的,该不会是……”普里法趁著兰顿不注意,忽然伸手扯去了丁浩身上包著的蓝色布巾。
布巾之下,吃草莓吃到肚子滚圆的丁浩瞪著一双大眼呆呆的看著面前那个丑里吧唧的兽人,他很不喜欢这个家夥用一种非常讨人厌的目光看著自己。
“干嘛啊你!”丁浩气鼓鼓的瞪他一眼,把蓝色的布给抢了回来包住自己,自己里头还穿著麻袋装呢,难看死了啦!
“会、会说话!”普里法吃惊的说道,眼底闪过一丝贪婪。
作家的话:
因为是参赛获奖文,所以在鲜网的安排下入V咯~感谢大家的支持哟~
☆、(8鲜币)35 强取豪夺
没到成熟期就会说话的小宠是极其罕见的,代表著一定有著极好的身体素质,还有孕育出能力卓越子嗣的可能。
“喂,把你的小宠让给我吧。”普里法大言不惭的说道。
“普里法!你是疯了吗?!”托尼没想到普里法会那麽大胆。
“我也不让你白给,我用这个小家夥和你换,你要觉得不够,我家还有七八个,全都给你。”普里法将手上拽著的矮小半兽人甩了出来。
在兽族,养的起小宠的贵族很少,像普里法这样的二等贵族,只能养养半兽人。像普里法带著的这种半兽人,他们没有强健的体魄和有用的法术,连作为冲锋陷阵的战士的资格都没有,出生以後就被父母抛弃,无法在严酷的坏境中捕食,只能选择成为仆人。
而二等贵族通常养不起小宠,到了发情期的时候,便用长相好看顺眼的半兽人代替,眼前的这一个恐怕就是运气不好的那种半兽人。
“虽然这张脸长的不怎麽样,但他的这里,却是和小宠一模一样。”普里法说著掀开了这个半兽人下半身的兽皮,露出他光溜溜的屁股,并恶意的拍打了两下,“怎麽样?”
“不。”兰顿斩钉截铁的拒绝了。
“喂,你考虑清楚啊!你那个小宠还是初期的吧,养大还得忍耐一段时间,雨季快来了,你也该为发情期准备准备了,养著那麽个小东西,恐怕到时根本派不上用场吧。”普里法还是锲而不舍的试图劝诱兰顿进行交换,毕竟所有兽人都希望在发情期到来之时孕育子嗣,而雨季就在发情期之前,在雨季到来的时候,食物是最为珍贵的,而一个什麽忙都帮不上,只会消耗食物的小宠,等於是一个累赘,普通贵族尚且自顾不暇,又怎麽养得起小宠呢?相比娇生惯养的小宠,半兽人的存活率要高上许多,也有生育的可能,尤其他又愿意用七八个半兽人来换取一个初期小宠,傻子都知道该怎麽选。
“不换,托尼,我们走。”兰顿根本不屑去理睬他,虽然他确实是为了发情期才买了丁浩回来,就算丁浩赶不上在发情期成熟,又只会消耗食物,他身为龙族族长,区区一个小宠还是养得起的。
“你们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普里法愤怒的大吼,身材陡然倍增,竟然如同一座大山一般拦在他们眼前。在兽族的地盘上,身为二等贵族的普里法向来十分霸道,以至於明知对方是龙族的贵族,他也根本不放在眼里。
“托尼,交给你了。”兰顿头也不回的抱著丁浩向前走,把不停叫嚣的普里法留给了托尼。
“你想打架吗?普里法!”托尼周身弥漫起黑色的火焰,背後也逐渐出现了黑色的龙翼。
“托尼,你可别忘了,这是兽族的地界,当初龙族和兽族谈和的时候,龙族可是保证过不在兽族领地使用龙族法力的。”话虽那麽说,普里法还是後退了几步,对於强大的龙族他还是有所忌惮。
“可是如果诺奇大人知道你竟然想抢夺我们的小宠,诺奇大人还会怪我们吗?”托尼此时已经变化成半兽状态,随时做好攻击的准备了。
普里法发出一声野兽的嘶吼,街上来往的人流停顿了一下,立刻有三五个兽人冲到了兰顿的面前,拦住了他。
“那我要是把这小宠抢来,贡献给诺奇大人呢?”普里法得意的说道,“诺奇大人说不定会将雨季最舒适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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