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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保镖-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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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得意的笑声让人很烦,瞪了他一眼,道:“你还没说是怎么认识小雨的呢!她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孩子,让她接触这些打打杀杀,不好吧!”
秦歌斜乜她一眼,说:“你对我们有歧视?”
童鱼一滞,气急败坏道:“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秦歌笑,看着那边格格不入却又十分和谐融洽的两个女孩儿,眼神温柔道:“小白是我捡来的,当时她只有十三岁,你知道我遇到她的时候,她在做什么吗?”
童鱼摇头。
“她在吃肉,生肉,人肉。”
秦歌的声音仿佛来自九幽地狱,让童鱼的汗毛一下子全竖起来,吃人肉什么的,完全超出了她想象的极限,胃部一阵痉挛,深呼吸好几下才没让自己吐出来。
“我打了她一顿,让她把吃进去的东西全吐了出来,”秦歌继续说着,“然后给了她一瓶水,一块面包。”
童鱼的脑海里浮现出这样的画面:
村庄里的房子还在燃烧,浓烟滚滚,一具具尸体趴在地上,有胆大的老鼠在尸体上爬来爬去,天地之间只有火焰中的劈啪声还不时地响着,一条瘦骨嶙峋的野狗窜出来,血红的眼珠子四下看看,见没有人,这才露出白森森的獠牙,一口咬在一具瘦小的尸体上。
忽然一道寒光闪过,狗头滚落在地上,瘦小的“尸体”直起身,是个面无表情地小女孩儿。
她先是趴在狗脖子上大口大口的喝着鲜血,直到血不再流淌,才用力撕下了一块狗肉,努力的嚼着。鲜红的血液涂满她的全身,可她依然面无表情,专注而细致的吃着。
这时,一个高大的年轻人走进了村子,他看上去走了很远的路,仆仆,衣服也破烂不堪,脸上脏兮兮的,眼神和笑容却无比的干净,让人一见就能想起温暖的太阳。
年轻人走到小女孩儿身前蹲下,女孩儿把狗的尸体藏在身后,恶狠狠的看着他,仿佛在警告他“快点滚开,否则我就吃掉你”一样。
年轻人笑的越发温暖,从怀里摸出一根棒棒糖塞进她的嘴里。
女孩儿一愣,咂吧咂吧味道,记忆中的甘甜让她泪流满面……
少女情怀总是诗,童鱼不愿意将那样一个美丽精致的女孩子和人肉联系在一起,固执的在想象中做了更改,如果没有令人讨厌的秦歌,一切都是那么的浪漫唯美。
因为秦歌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指着她的鼻子说:“你不会相信了吧?哈哈哈……我逗你玩儿呢!小白怎么可能吃人肉?哈哈……笑死我了……”
童鱼恼羞成怒,抓起秦歌的胳膊,一口就咬了上去。
“哈哈……哎呦哎呦……好了好了,我求饶,我错了,你快松口……呀呀呀呀嘶……出血了,你来真的啊!”
秦歌好不容易把童鱼的脑门推开,对着胳膊上血淋淋的牙印儿猛吹气,见她还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赶紧躲得远远的,这丫头属狗的,以后得离远点儿。
“哼!”童鱼得意的哼了一声,转头看到母亲的遗照,忽然惊讶发现,心里轻松了许多,虽然依然很悲伤,却不再对未来迷茫。
好像有那个混蛋在,就不用担心。
对于齐海市的老百姓来说,今天最值得谈论的事情就是童府的出殡仪式,上百辆黑色的轿车绵延几公里,风光一时无两。
原本苏甜一死就风雨飘摇的鱼龙帮和童家,今天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手下重新站在了齐海黑道的顶端。
一个电话让东山第一大帮和义堂堂主背信弃义;谈笑之间逼的鱼龙帮六位大佬跪地求饶;杨成计划几十年的阴谋一朝灰飞烟灭。
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但没有人怀疑这些事情的真实性,鱼龙帮依然是齐海黑道的领头羊,苏甜的葬礼,谁敢不来参加?
于是送葬的车多了几十辆,人数也达到数百人,吓得齐海警方如临大敌。
人生匆匆如白驹过隙,繁华褪尽终究只能余下空荡荡的落寞。
青松苍翠的墓园中,宾客已经散去,童鱼独自站在母亲的新碑前,不知在说着什么。
秦歌站在一棵松树下,叼着棒棒糖,饶有兴趣的看着眼前的女人。
其余几位大佬已经让苏狼带走,杨成和瘸腿张以及最早跟随他们的老谢、老王注定会被清洗,这些事情属于鱼龙帮的内部事务,秦歌懒得管,倒是黑寡妇许梦菡执意留下来,还恬不知耻的提了要求。
她要当鱼龙帮的话事人。
“按理说,这个话事人确实应该由你来做,毕竟这是小甜甜早就安排好的,可此一时彼一时,从你选择背叛的那一刻起,你就失去了这个资格,这一点你应该明白的。”秦歌说道。
许梦菡美目中闪过一丝歉疚,却依然固执的昂着下巴,说:“我是有苦衷的,我是个孤儿,弟弟是我在世上唯一的亲人,好不容易才找到他,怎么可能见他受到伤害而无动于衷?昨晚当我看到他被送来的手指时,我的心都要碎了。”
秦歌冷漠的摇头。
“这并不能抵消你背叛的事实,苏家把你养大,对你有恩,不管你有什么理由,我都不可能让一个的人来做话事人。小鱼儿虽然不想打理帮会,可她需要这个帮会存在,鱼龙帮有时候可以成为她的后盾,不能交到一个随时都会背叛的人手中。”
“我愿意为小鱼儿去死!”许梦菡嘶声道。
秦歌冷冷的笑,“那你愿意为了小鱼儿让你弟弟去死吗?我必须考虑将来他再次被人拿来胁迫你的可能。”
许梦菡的脸一下子就白了,死死的盯着秦歌,许久才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来:“你是个魔鬼。”
秦歌哈哈大笑,伸手捏住她的下巴,几乎鼻尖贴着鼻尖的说:“我是很多鬼,魔鬼、恶鬼、小气鬼、讨债鬼,当然,很多时候,我也会变成色鬼。”
许梦菡的脸更白了,想要躲开,可和昨天一样,她再次失去了对身体的主导权,只能那么僵硬的站在那里,眼睁睁的看着秦歌离她越来越近。
“你们在干什么?”
一声娇喝打断了秦歌的恶作剧,他只能惋惜的叹口气,放开了许梦菡。因为童鱼不知何时走了过来,听语气就知道她这会儿很火大,少惹为妙。
第四十章 你不死 我咬死你!
童鱼心里那个恨啊!不管怎么说,秦歌都跟自己的妈妈有过那么几天,现在妈妈刚刚下葬,他竟然就敢在墓前对别的女人动手动脚,稍微有点良心的人都不能这么不要脸吧!
许梦菡此时也十分尴尬,低着头对童鱼道:“大小姐,对不起,我……”
童鱼打断她说:“梦涵阿姨,你不用解释什么,我知道这个混蛋是个大流氓,以后他再敢对你动手动脚,你直接阉了他就是,不用给我面子。”
秦歌一阵蛋疼,捂着裆跑了。
看他狼狈的样子,童鱼总算消了气,对许梦菡笑笑,说:“梦涵阿姨,你是知道的,我对鱼龙帮里的事情几乎一无所知,这两天发生的事情也证明了我没有担当大任的能力,所以,我想拜托你帮我管理,好吗?”
许梦菡一时没反应过来,指指自己的鼻子,不确定的问:“大小姐,你、你让我做鱼龙帮的话事人?”
“是啊!秦歌说母亲原本就属意让你接班的,我这也只是执行妈妈的遗愿而已。”童鱼点头道。
“可、可是我……我刚刚才背叛了你呀!”
许梦菡觉得自己像在做梦,刚刚秦歌还那么无情的拒绝,现在大小姐居然要求她来做,这……他们俩到底谁说的算数啊?
童鱼摇摇头,笑道:“没关系,我不怪你,毕竟关系着你唯一亲人的生死,要换成我,所选择的肯定会跟你一样,所以我能理解。”
许梦菡的眼眶瞬间就湿了,其实刚才秦歌说的那些她是能够理解的,换成她也不可能把重要的后盾交给一个刚刚背叛过的人,所以现在面对童鱼毫无保留的信任,她无法不感动。
“谢谢!大小姐,谢谢你!我发誓:此生如果再做一件对不起童家的事情,就让我许梦菡不得好死。”
童鱼拉住她的手说:“梦涵阿姨言重了,反正我是不想插手什么黑道的,您平时就很疼我,交给您我也放心,说这些就太见外了。时间不早了,咱们回去吧!”
牵着童鱼的手走到车前,许梦菡挑衅的看了秦歌一眼,却发现这货一脸贱笑,还朝她眨了眨眼。
黑寡妇瞬间明白自己被耍了,哪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不可以,明明这个混蛋一开始就知道童鱼会让自己做话事人,偏偏装出那副样子来吓唬人……不对,他不是吓唬人,他是想占便宜。
这个!
就在这时,远远的传来“啾”的一声,听在耳里就像是鸟雀的鸣叫,本来没人注意,可秦歌却面色大变,猛地扑了过来,将许梦菡和童鱼一起压在身下。
两女还没反应过来,就听秦歌一声闷哼,然后就感觉到有温热的液体喷在了脸上。
熟悉的腥味让童鱼的脸色瞬间苍白,心脏像是一下子被掏空了,抓住秦歌的衣领连声大喊道:“秦歌!秦歌!你怎么了?说话啊!告诉我你怎么了?”
秦歌趴在她身上一动不动,童鱼只觉得前胸一片湿热蔓延,血腥味也越来越浓,母亲去世时的那种无边无沿的恐惧笼罩在她的四周,让她哇的一声哭出来。
“秦歌!你不能死,不要离开我,求求你,最多以后我不再跟你发火了,求你不要离开我好不好?我只剩下你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猛力的摇,哭得撕心裂肺,让人心疼。
这让装死的秦歌有些傻眼,他是受了伤,但伤口在肩膀上,根本就不致命,只是想吓唬吓唬童鱼而已,没想到小丫头会哭的这么伤心,本以为她很讨厌自己的,原来已经把自己当做了亲人。
“咦?大小姐,秦先生的伤口好像在肩膀上,他应该没有生命危险的。”
相比童鱼的慌乱,许梦菡要镇定的多,强压下对秦歌的感激和担心,率先爬起来查看他的伤口。
童鱼愣住,巨大的惊喜还没来得及充满胸腔就被无边的怒火燃烧殆尽,一口咬在秦歌的脖子上,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
到这时她要是还不知道秦歌是在装死就太蠢了。
这个混蛋、贱人,你不死,我咬死你!
“嘶……疼疼疼疼,再不松口就真死了。”秦歌赶紧求饶。
童鱼不为所动,咬着肉说:“就四要咬西你!”
于是,原本安静肃穆的墓园中出现了极其滑稽的一幕:
十几个黑衣人围成一个圈警惕的观察着四周,而在圈内,一个黑衣美妇正一脸古怪的看着地上的两人,一个年轻人趴在一个少女身上,双臂还支撑着不让自己压到女孩儿,肩膀上血肉模糊,疼的滋哇乱叫,而少女却死死咬住他的脖子,怎么说都不松口。
哦,不对,圈子里还有另一个女孩儿,穿黑裙子像个哥特萝莉,正又蹦又跳的喊着:“鱼姐姐加油!师父加油……”
把秦歌解救出苦海的是白鸟。
刚才秦歌扑向童鱼跟许梦菡的同时,她就抽刀朝一个方向冲了过去,现在见她独自回来,显然没有抓到人。
“主人,凶手跑了。”
童鱼总算松了口,秦歌赶紧连滚带爬离开这属狗的妞儿,摸摸脖子,一手血,也不知是肩膀上的还是她咬出来的。
“让下面的人仔细追查,”他吩咐一声,然后又讨好的朝童鱼笑笑,“小鱼儿,气消了没?要是消了,咱回家成不?我这再不包扎可真要死了啊!”
“哼!”
童鱼眼中闪过一丝歉疚和担忧,小脸却仰得老高,冷哼一声钻进了车里。秦歌赶紧屁颠屁颠的跟上,刚要坐进副驾驶,就听大小姐道:“还坐前面干嘛?滚到后边来!”
没办法,谁让他刚才做的事情确实不地道呢!受伤了都没什么人权,活该。
秦歌小心翼翼的坐进后排,谄媚的模样让开车的许梦菡哑然失笑,却让童鱼一脸恼怒,粗暴的把他拉倒躺下,头枕着自己的双腿,从储物箱中翻出一包绷带,三下五除二将他的伤口包住,现在只能先这样止血。
这过程中,秦歌自然很疼,本想叫两声博取一下同情,却见少女眼眶红红的满是担忧,不由有些讪讪,只能呲牙咧嘴的默默忍受。
自作孽,不可活。
其实他根本不用受伤,当那声“啾”传来时,他首先就张开了一个无形的空间屏障,别说一颗子弹,就是导弹也别想伤害童鱼分毫,可屏障刚刚张开他却又取消了,转而扑了过去用自己的肩膀抵挡。
因为射来的根本不是子弹,而是“气弹”。
那是一颗空气高度压缩后所凝成的弹丸,根本不是普通武器打出来的,唯一的解释就是刚刚刺杀童鱼的人有超能力。
也就是说,是“神裔”。
他不想在对方面前暴露自己的能力,只能用身体抵挡。
连“神裔”都参与进来,童鱼的事情似乎越来越复杂了。
第四十一章 禽兽不如
为什么会有“神裔”来刺杀童鱼?
这是秦歌泡澡时一直在想的问题。
青云山是个温泉别墅区,每一家都有温泉管道直通,童家很土豪,直接在一间木屋里砌了个池子,二十四小时都有活水温泉流淌,泡进去浑身上下每个毛孔都会舒张开来,要多爽有多爽。
他的伤口被空间封住,根本不用担心流血和感染,头枕着池子边缘,嘴里嚼着棒棒糖,双眼惬意的望着天窗外的夜空,心里却没有诗意,只有血腥的杀戮。
杀手界中也有“神裔”存在,排名前五里面就有三个,所以不排除是巧合,但直觉告诉秦歌,童鱼的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凡人中的神秘势力分为“神侍”与“弑神者”两派,而“神裔”也不是铁板一块,势力划分大体上可分为保守与激进两种。
顾名思义,保守派相对温和,崇尚自由,主张默默的在人类中生活,自由自在。而激进派则对大多受过人类迫害,对人类十分仇恨,一心将之消灭,好建立起一个只有“神裔”存在的世界。
两派互相敌对,千百年来,一直都在普通人所看不到的地方厮杀着,至今不分胜负。
为了让自己一派发展壮大,两派都会不遗余力的搜寻着一切可用的资源。
秦歌不由得想:如果想要灭掉童家满门的幕后黑手就是激进派“神裔”的话,那他想要得到的会是什么呢?
看来童家也不像表面上的那么简单,哎!还真是接了个很麻烦的任务呢!
吱呀
房门忽然被推开,秦歌豁然回头,就见一个瘦瘦小小的身影走进来,手里端着一个盆子,里面装满了洗漱用品,灯光下只穿着白色睡裙的女孩儿就像精灵一样。
是那个叫小彤的女仆。
大半夜的,她怎么会来?秦歌转念一想就释然了,女仆嘛!肯定是刚干完活,想泡泡温泉解乏,虽然这个池子仆人不能使用,但女仆也有人权啊!人家都大半夜偷偷来了,还要怎样?
正这样想着,那边小彤伸手就把睡裙的吊带给撸了下来。小屋里水汽很重,她根本没看到秦歌,而且她的睡裙还是丝质的,吊带一松,很干脆的就滑到了地上,速度快得秦歌都来不及阻止。
呃……说实话,他一点都不想阻止。
小彤看上去心情不错,把睡裙收进衣篮,哼着歌就走到淋浴花洒下,一边揉搓着自己娇嫩的皮肤,一边小声哼着欢快的歌曲。
秦歌躲在池子里,只露出半个脑袋,眼睛瞪得溜圆,咕噜噜的直吹水泡。
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正是刚刚完全绽放的年纪,既不像少女那样青涩,也不像熟妇那么妖娆,身材纤瘦合宜,胸部不大不小,两颗粉色蓓蕾骄傲的挺立着,小腹平坦,后臀挺翘,完美的股下三角两边是象牙般的修长美腿。
小彤赤裸的站在花洒下,任温热的水流冲刷,毫无瑕疵的肌肤让秦歌产生了想去亲手感受一下有多光滑的冲动。
也不知是温泉泡的时间太长还是什么,这会儿的秦歌满脸通红,双目充血,嘴边咕噜噜的水泡越来越多,声音也越来越大。
就在这时,小彤恰好关了花洒,秦歌根本来不及闭嘴,让她听见了。
小姑娘吓坏了,一手抱胸,一手捂裆,兔子似的,嗖的一下就跳到墙角,声音颤抖着问:“谁?谁在那里?”
秦歌在水里猛翻白眼。
姑娘,你求知欲太强烈了吧!管谁在这里呢?这么好的身手,直接跳到门口穿上衣服就跑不就结了?非得往相反的方向跳,还缩在墙角里,小气样儿,让人恨不得立马拖出来就地强奸一百遍,什么人嘛!
秦歌不说话,小屋里水雾缭绕,灯光迷蒙,女孩儿更害怕了,哆哆嗦嗦又问了一遍:“是……是谁?你、你出来!”
出来就出来,谁怕谁?
哗啦一声,秦歌就从池子里站起来了,胯下黑乎乎吊儿郎当一大坨,吓得小姑娘嗷的一嗓子就双眼翻白昏了过去。
秦歌对自己老二的表现很满意,这才对嘛!爷们儿的东西,就该带着杀气才对。
胡乱擦一下身子,套上个大裤衩,他来到小彤的身前,这一看不打紧,差点就真的把这丫头给就地正法了。
刚才虽然看了不少,但水雾缭绕的看的也不是很清楚,现在小姑娘蜷缩在墙角,湿漉漉的不着寸缕,该白的白,该粉的粉,白生生,粉嘟嘟,就像一大份让人口水直流的香甜蛋糕。
越柔弱的女人,就越能激发男人的暴虐,想起平时这丫头总是一副脸红红的样子,晚饭吃的很饱的秦歌一下子就饿了,饿得眼珠子都绿了。
吃?还是不吃?这绝不是莎士比亚一个人的问题。
脑袋里钻出两个小人儿,一个头上长角,说:上吧!上吧!这么好的机会,送上门来的不吃,岂不是禽兽不如?
另一个背后忽闪着圣洁的翅膀,说:对呀对呀!
秦歌想撞墙。
不知过了多久,小彤似乎觉得冷了,呻吟了一声,眼皮颤动几下眼看就要醒来。
嗖——!
秦歌跑了,就跟屁股后面有狗追似的。
小彤睁开眼,支起上身看着门口的方向,脸上没有一点害怕的神色,反而若有所思的喃喃道:“难道他真的只是个普通人?”
山上的夏夜很凉,秦歌跑了没一会儿,心里的那团火就熄了下去,心里一个劲儿的骂自己没出息,居然禽兽不如的事情都能做得出来,真是败类中的耻辱。
自我反省了一会儿,他环顾四周,意外发现自己居然来到了最后一进院子,按照中式庭院的格局,这里应该是主人住的地方。
童鱼的闺房在前面的一栋小楼上,这里黑灯瞎火的,应该是苏甜与童正的卧房。
既然来了,那就进去看看,说不定能找到为什么“神裔”会觊觎童家的原因。
这样给自己开脱着,秦歌上前推开了一扇房门,首先迎面就是一股淡淡地甜香。
咦?这味道好像不是小甜甜的。
凌晨两点,他也不怕被别人发现,直接摁开了灯,然后就愣住了。
眼前是个装修很现代化的客厅,色彩柔和,但家居装饰十分简约,主人应该是个很自恋的家伙,因为有半面墙上喷绘了一张黑白肖像照片,上面的女人笑的肆意张狂,乍一看还以为是苏甜,仔细一看面部线条要硬朗许多。
秦歌摸着下巴仔细欣赏着照片,心里想:这苏甜的妹妹苏酥也是个大美人嘛!
第四十二章 关于玩器材的教育问题
秦歌看过苏酥的资料,唯一的看法就是这个女人很作。
这年头的人都比较空虚,崇尚的是随心所欲,向往的是说走就走。
前者还好,后者就太矫情了,有钱的你爱咋走就咋走,没钱的瞎凑什么热闹?走半路没饭吃了写张纸就敢在街上乞讨,还要不要脸?别人凭啥要为你的傻逼行为买单?
而苏酥,就是这两者的结合,还玩出了花样,不旅行,只探险,哪儿容易死人就往哪儿跑,明明是沃顿商学院的高材生,却背着个大包满世界乱窜,说好听了是活的潇洒,说得不好听就是吃饱撑的花样作死。
这不,现在还不知道在地球的哪旮旯玩儿呢!没有信号,苏甜去世都没办法通知她。
这妞儿比较变态,书架上不是金融书籍就是探险杂志,连本言情小说都没有,实在是无趣。秦歌转了两圈正准备离开,目光却被枕头下露出的粉红一角吸引了。
圆圆的,后面有条小尾巴,很Q的样子,像只老鼠。
拿出来一看,我靠!跳蛋,还是无线的。
他立刻就纠正了对苏甜的看法,这妞儿不是无趣,而是太有趣了。
不愧是玩儿探险的女汉子,人生就是彪悍,长得漂亮,还有钱,白富美到了极点,随便招招手,估计什么男神、帅草、屌丝、挫男就得呜呜泱泱的往上冲,可她居然选择用这玩意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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