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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保镖-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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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不干了,老子说这些就是为了套你们的话,沉默是几个意思?
“喂喂喂!事关我的生命安全,你们这时候不吭气,是不是太不够意思了?”
银俊骅看了他一眼,思索片刻,才开口说道:“其实这个魇,还真跟你有些渊源……”
随着银俊骅的讲述,秦歌就不得不感慨命运操蛋的神奇了。
五年前,当他还是国安一个情报员的时候,曾偶然发现了一条至关重要的线索,进而让局里破获一起间谍大案,因此,他还获得一枚二等英雄勋章。然而,这间案子并不像官方所说的那样是一起国家机密窃取案。
被盗的是三把钥匙,而这三把钥匙,能够开启神界的大门。
一个人如果突然发现自己拥有了超出常人的力量,总会经历一段心智迷茫的阶段。有人会趁机捞取钱财,有人会大肆杀人,更有甚者会想要统治这个世界。
当然,他们中一部分人会慢慢冷静下来,还有一部分则被欲望和力量完全控制,成为恶魔。有邪恶就会有正义,冷静下来的那部分人,自然而然的成为了这些恶魔的对手。
千万年来,人类世界所流传的那些神话传说,基本上都是在讲述他们之间的斗争。
而神界,就是用来关押这些恶魔的地方。
这一点让秦歌很难理解,用银俊骅的话说,之所以选择关押而不是消灭,是因为上古三大天神与一位强大的魔神签订了契约,用魔神的死来换取那些恶魔的生,所以才会出现那座专门关押邪恶神裔的监狱——神界。
三位天神分别掌管着一把神界的钥匙,只有三把钥匙结合在一起,才可以完全打开神界的大门。
而魇在五年前盗走的,正是其中一把,这一把虽然并不能开启神界,却可以让她自由穿行于神界与人类社会之间,也因此,秦歌的空间束缚才对她毫无作用。
秦歌想起魇消失时,她胸口闪烁出七彩光芒的玉佩,想来那可能就是所谓的神界钥匙了。
“我不明白,是什么样的契约会有这么大的约束力,居然千万年来一直被严格执行。”听完银俊骅的讲述,秦歌直接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银俊骅看了看南冷月,南冷月沉默片刻,说:“传说,那位魔神的能力……是一语成谶。”
轰的一声,秦歌的脑海里像是有一道闷雷炸响,整个人都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一语成谶,意思就是说出的每一句话都会成为现实。
这是何等强大的力量?即便在神话传说和各宗教经典中,也只有创世神才会拥有这样的能力。
说要有光便有了光……这简直就是随心所欲的极致,秦歌根本就无法想象一个人如果拥有了这样的力量会做出什么事。
契约的内容已经不用问了,只要那位大能说一句:“如果你们违背了契约,我就会立刻复活。”保准那三位天神屁都不敢放一个。
“既然他这么牛B,直接灭掉那三位天神就好了,为什么要签订这个契约?”秦歌忍不住又问道。
南冷月这次很干脆的摇摇头,说:“我不知道。”
秦歌砸吧砸吧嘴,不再询问什么。
今天所得到的信息已经足够他消化很长一段时间了,那个魇说的没错,在神裔界,他确实是一只什么都不知道的菜鸟。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神裔并不能像传说中的真神那样长生不老,这从魇前来夺取昆仑盘上就能看得出来,也就是说,神界里关押的那些上古魔神早就死的不能再死,现在里面也只是些近现代关进去的家伙罢了。
相对于此,秦歌更在意的是南冷月和银俊骅的身份——上古三位天神的后代。
若单论血统,他们的高贵绝不是现在世界上的那些所谓贵族可以相提并论的,怪不得银俊骅言谈举止颇有大家风范,秦歌却从未听说过姓银的豪门望族。
经过千万年的传承,三位天神的后裔早已形成一个无比庞大的族群,其中99925都是普通人,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成功进化,成为神守。
所谓神守,顾名思义就是守护人间和神界大门的神,也不知是谁起的,一点水平都没有。
来了一趟游乐场,意外得知了一个无比重要的秘密,虽然代表着麻烦,但秦歌还是比较满意的,所以回家的路上就狠狠夸了提出倡议的小雨一番。
小雨开心极了,还意犹未尽的说下周国庆放假,她每天都要来玩,吓的秦歌差点把车开海里去。
不过,为了方便保护身边的人,他要求乔巧也搬进了童家。
第三百四十四章 禁令
晚上,鱼龙和青竹再次爆发了冲突,苏狼手下的一个场子被崔小胖的人砸了个稀巴烂,苏狼立刻回敬过去,将秦歌前两天才去过的禁忌酒吧给砸了,还放出话来,要花五十万买崔小胖的腿,崔小胖连夜去了国外旅游。
鱼龙与青竹的局面已经势如水火,薛笛急得嘴上都快长燎泡了,见秦歌还跟个没事人儿似的去泡温泉,顿时大怒,一脚踹开木屋大门就冲了进去。
秦歌正站在花洒下面往身上打泡沫,看见有人冲进来,赶紧把脸捂住。
薛笛忍不住扑哧一笑,转过身骂道:“无耻!人家女人走光捂脸还有情可原,你个大老爷们儿捂脸干什么?”
秦歌放下手打开花洒冲水,嘿嘿贱笑着说:“不穿衣服被人见到,总得捂一个地方吧!要是捂裆,岂不是就辜负了你冲进来的一番苦心?”
“放屁!”薛笛气急败坏的把一旁放衣服的篮子丢过去,怒道,“就你那二两肉,老娘才懒得看呢!”
秦歌怒了,晃荡着胯下的不雅之物就走了过去。
“二两?你这是污蔑,老子少说也有三斤,不信你掂量掂量。”
薛笛吓的惊叫一声,赶紧跑了出去。
秦歌淡淡一笑,回去继续冲洗。
他当然知道薛笛不管不顾冲进来是为了什么,不过,他对目前的状况比较感兴趣,很想知道那几个大佬最终玩出什么花样来,要是被薛笛逼着出面缓和了局势,那还有什么好戏看?
舒舒服服的泡完澡,回屋推门一看,就见薛笛正在沙发上等着。
他无奈一笑,坐在她旁边说:“怎么?终于下定决心要为我侍寝了?”
“我侍你个大头鬼!”
薛笛随手把沙发上的抱枕砸在他脸上,气呼呼道:“外面都快打翻天了,你怎么还这么没心没肺的?真不怕上面下重手治理鱼龙?”
秦歌斜着眼看薛笛,“我怎么觉得你比我还担心鱼龙的安危呢!难不成你不想当警察,想当黑道老板娘了?嘿嘿!那感情好,来,先把大爷伺候舒坦了再说。”
“去死!”薛笛把他要揽自己肩膀的咸猪手打开,正色道:“不闹了,我问你,你真的打算对这事不闻不问,任由他们两败俱伤?”
秦歌算是服了这个一根筋、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姑娘,怎么胡搅蛮缠都不管用,只好叹口气道:“这样不好吗?狗咬狗什么的,对你们警察来说,不是应该拍手称快么?”
没想到薛笛很严肃的摇了摇头,说:“警察最重要的职责不是抓坏人,而是维护社会治安,鱼龙和青竹本身覆灭,我乐见其成,可这其中会有太多人受到波及,甚至会有人送命,这是我不想看到的。”
“他们可是黑社会,是坏蛋。”
“坏蛋的命也是命,除了法律之外,任何人都无权剥夺。”
一句“坏蛋的命也是命”,让秦歌不得不对眼前这个大胸小妞儿肃然起敬,薛笛虽然执着的有些傻,但她有个纯粹和正直的灵魂,在当代社会,这比金子还要贵重。
这一刻,他对自己想要躲在暗处看戏的心思十分鄙视。
掏出电话拨号,他对着话筒说:“通知下去,就说谁要是再擅自挑起冲突,就是我秦歌的敌人。”
挂断电话转头,就对上了薛笛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
“谢谢你。”
秦歌勾起她的下巴,嘻嘻淫笑道:“你要是愿意在床上谢我,我立刻就让鱼龙和青竹握手言和。”
“你去死吧!”
薛笛把抱枕死死按在秦歌的脸上,气呼呼的走了。
枕着手臂躺在沙发上,秦歌看着天花板喃喃自语:“苏狼,刀疤黄,许梦菡,还有那只躲在暗处的老鼠,现在我不让你们打架了,你们还要怎么搅浑这池水呢?”
市中心约瑟芬餐厅,许梦菡放下电话,疲惫的捏起了鼻梁。
胳膊依然吊在胸前的七七端了杯红酒过来,见到她这个样子,就问:“小姐,出什么事了吗?”
许梦菡苦涩一笑,说:“我那个总爱打你主意的好弟弟不知道又发什么神经,居然放话出来禁止鱼龙和青竹争斗。”
七七一愣,想了想,说:“秦先生是不是担心事态发展到难以控制的地步,所以才出声制止的?”
许梦菡抿了口红酒,靠在椅背上,说:“你可看错那家伙了,他呀!看似多情,其实心硬的像石头一样,就算鱼龙和青竹的人死光了,他都不一定会皱一下眉头的。这也是我想不通的原因,他到底是为了什么非要掺和进来呢?”
七七也想不明白,不过看许梦菡紧皱眉头的样子,就笑道:“说不定,是秦先生心疼小姐你,想帮你做事呢!”
许梦菡难得脸红了一下,轻啐一口道:“好啊!你竟敢取笑我,信不信我这就把你送到他的床上去,权当是他前些天救我一命的谢礼好了。”
七七与许梦菡感情很深,说话自然没什么顾忌,见她心情似乎好了点,便笑道:“行啊!不过,我有点担心秦先生的床不够大。”
许梦菡一愣,“什么意思?”
七七转身走向了房门,临出去前冲她眨了眨眼,小声说:“万一小姐您哪天也想躺上去时没地方了怎么办?”
说完就砰的一声关上了门,留下许梦菡一个人哭笑不得。
皇景假日酒店顶楼套房内,徐丽向麻衣老者汇报了秦歌刚刚发出来的警告。
麻衣老者听后沉默片刻,便轻蔑说道:“本以为传说中的冥王有多了不起,原来也只是一个眼界狭隘的废物,区区一点俗世势力都放不下,能成什么大事?”
徐丽安静的听着,她还没有跟老祖宗交流聊天的资格。
“既然他如老夫所料掺和了进来,那就按计划行事吧!先把火烧到他身边的人身上,最后再由老夫将他挫骨扬灰!”
第二天清晨,秦歌还在睡觉,小雨就风风火火的冲进来,到了床边一个虎扑,小身子就砸在了他的身上。
秦歌在家里几个丫头面前从来都不防备,猝不及防之下,差点儿被砸出屎来,气的在小萝莉屁股上狠狠抽了一巴掌,骂道:“干什么?想压死我啊!”
小萝莉扁着嘴揉屁股,眼泪汪汪的样子让秦歌的起床气瞬间就没了。
不过,这个时候可不能哄,否则这妮子一定会哇哇大哭,能把人烦死。
板着脸坐起来穿衣服,他问道:“今天又不用上课,不睡你的懒觉,跑来吵醒我干嘛?”
小雨见秦歌没来哄自己,以为他真的生气了,就乖乖的抱着枕头跪坐在床上,说:“外面有人找你,鱼姐姐让我来叫你的。”
秦歌眉毛一挑,“找我?什么人?”
小雨摇头,“不知道,不过看年纪不大,一男一女,就跪在咱家大门口。”
第三百四十五章 听说他是萝莉控
秦歌有些傻眼,“你说什么?跪在大门口?”
小雨点头如捣蒜,说:“是啊!要不是这样,人家才不会来打扰你这个大懒虫睡觉呢!”
因为“跪”这个字眼,秦歌忽视了小丫头话语里的不敬,暗中施放出去空间触角到大门口一探,表情先是呆了呆,随即就明白了。
大门外跪的是小炮和他的妹妹。
秦歌昨晚下达了禁止鱼龙和青竹冲突的命令,这样一来,几乎就等于火炮白死了,他的儿子拿秦歌没办法,只能跑来乞求。不过,冲他能跪在门口的举动,至少说明这家伙是真的很有孝心。
去前院的路上碰到了薛笛,这妞儿脸色有点尴尬,显然也已经知道了大门口的事情。
秦歌笑着安慰道:“别什么责任都往自己身上背,你没做错什么,错的是害死火炮的人。”
薛笛的眼眶有些泛红,“可是,外面那俩孩子好可怜。”
“孩子?姑娘,小炮都二十了,他妹妹也十五了,你比他们也大不了几岁吧?!”
“讨厌!”薛笛跺脚道:“这个时候你怎么还有心思取笑人?”
秦歌哈哈一笑,捏捏她的小脸说:“我就是想告诉你,外面那俩人是两个能为自己负责的成年人,用不着你同情心泛滥的去怜悯人家,行了,别想那么多,去吃早饭吧!我出去看看。”
大门外,小炮带着妹妹跪在地上,眼睛都红肿肿的,身上的衣衫更是已经被露水浸透,显然他们在天没亮的时候就来了。
看见秦歌出来,小炮和妹妹开始磕头。
秦歌上前一脚就把小炮踹翻在地,抬脚还要再踹,旁边的女孩儿猛然扑过来,一口就咬在了他的腿上。
“小雅,快松开!”小炮吓坏了,连忙拉开妹妹,生怕惹急了秦歌,到时候别说无法为父亲报仇,就是自己兄妹俩都很难活命。
秦歌的小腿肚子很疼,不用看也知道被咬破了,心中不由大骂死去的火炮:你个王八蛋死就死了,关老子什么事,凭什么还要受你闺女的欺负?
不过,他很奇怪,前几天在灵堂上的时候,这个名叫霍小雅的女孩儿明明还很怕他,为什么这会儿都敢上嘴咬了?
看看女孩儿愤怒到有些凶恶的目光,他就有些明白了,女孩儿失去了父亲的庇护,已经强迫自己长大,只是用力过猛了。
叹口气,秦歌冷冷地对问小炮道:“霍泽,知道我为什么踹你么?”
大名叫霍泽的小炮点头:“知道。”
“说说看。”
“我们不应该这样来逼迫秦叔,只是我们没有别的办法,还请秦叔原谅。”
“原谅你妹!”
秦歌张口就骂,霍小雅怒目而视。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当着秃子的面骂了秃驴,顿时就有些讪讪。
“男子汉大丈夫,想要东西就自己去拿,拿不来就抢,跪着求人算什么本事?你自己跪也就罢了,居然把妹妹也拉来,还是个男人吗?幸亏你爹死了,要是他活过来见到你这个样子,非得再气死一次不可。”
霍泽猛然抬头,眼睛已经变成了血色。
“你以为我不想自己去拿去抢吗?可我凭什么去拿去抢?我爹的那些手下一个个嘴里说的仗义,却只顾着自己争权夺利,昨晚好不容易挑起了青竹和苏狼的争端,你一句话就给压了下去,还让我怎么拿怎么抢?”
“昨晚那件事是你挑起的?”秦歌来了兴趣,直接一屁股在兄妹俩跟前坐下,“说说看,怎么干的?”
霍泽道:“崔小胖的小弟里面有很多街头混混,其中一个小头目的女朋友是个sao货,我找了个小白脸稍一勾引,就把她带到了苏狼的酒吧,然后再把消息捅给那个混混,在两派关系这么紧张的情况下,自然会发生大的冲突。”
秦歌听的连连点头,“不错,你知道从小处着手,抓住关键,牵一发而动全身,智商不算低呀!怎么就在你爹的死这件事上那么糊涂呢?”
霍泽愣住,似乎不大明白秦歌的意思,他的妹妹霍小雅却急声道:“什么意思?你是说我爸不是崔向竹杀的?”
秦歌深深看了眼前这个才十五岁的女孩儿一眼,答非所问道:“你比你哥聪明,看来,昨晚的事情,也是你帮你哥出的主意吧?!”
“是我又怎么样?”霍小雅梗起脖子道,“我知道你们这些人最擅长背信弃义,道上大佬被杀最后不了了之的事情太正常了,求人不如求己。”
“好一个求人不如求己。”秦歌竖起大拇指夸了一声,又问:“那你现在跪在这里是想做什么呢?”
“我……”
秦歌一声令下,所有人都不敢动了,霍小雅只是一个还未成年的孩子,生活阅历不够,就算是再聪明也没办法,可她刚刚建立起来的自尊和骄傲还很脆弱,根本就说不出求秦歌的话来。
秦歌摇摇头,起身道:“回家去吧!你们还太小,想要复仇,至少也要让自己拥有能够复仇的力量才行。”
见秦歌真走,霍小雅起身要追,却因为跪了太久双腿发软一下摔在地上,可她却像是感觉不到疼似的,抬头大声问道:“你是不是知道谁杀了我爸?”
秦歌回过身,笑着反问道:“我说了你就信吗?”
霍小雅咬住下唇,“你先说说看。”
秦歌哈哈大笑,又问:“你确定要为了一个自己都不知道该不该相信的消息就冒生命危险?”
霍小雅沉默了。她明白秦歌的意思,一旦她知道谁是真凶的消息传出去,那个真凶一定会想办法把她和她的哥哥以及母亲干掉。
这时,霍泽忽然开口:“既然你知道谁是凶手,为什么不杀了他?”
秦歌呵呵一笑,转身进了大门。
火炮的儿子跟他的闺女差远了,至少霍小雅懂得凡事不能靠别人的道理,老子又不是你爷爷,凭什么要替你爹报仇?
五分钟后,霍小雅把哥哥扶起来,说:“哥,你先回去陪着妈妈吧!姓秦的虽然不一定可信,但是有句话他说的没错,我们想要报仇,至少也要拥有能够报仇的力量才行。”
“哦。”霍泽答应一声,正要走却忽然觉得哪里不对,就问:“你不回去吗?”
霍小雅转头看向童家的大门,片刻后目光坚毅道:“听说秦歌是个萝莉控,对吗?”
第三百四十六章 目光能杀人
霍泽就是再傻也听懂了妹妹的意思,大惊失色道:“不可以,小雅,你才十五岁,怎么能做这种事情?再说,熊叔叔很快就会把咱爸的势力整合起来,他对爸爸那么忠心,一定会帮我们报仇的。”
霍小雅闻言,眼中闪过一丝失望,叹口气道:“哥,你怎么还不明白?忠心不代表忠诚,熊平给爸爸报仇,那是他深明大义,就算不报,别人也不会说什么。我们不能把希望完全寄托在他身上的。”
“熊叔叔怎么会不给爸爸报仇?”霍泽不解道,“难道你忘了灵堂上他向黑寡妇下跪的那一幕了?”
霍小雅对天真的哥哥彻底无语了,但霍泽是她亲哥,她必须把话说清楚,想了想,就道:“哥,你还记得爸爸曾经教过我们的一句话吗?”
霍泽问:“哪句?”
霍小雅道:“要想活得好,就要像老子这样会装傻;要想活的安全,就要学会怀疑自己的眼睛,从结果去推测自己看到的事情,才能找出真相,保护自己。”
霍泽一脸的茫然,明显早就把老爹教授的生存智慧丢到了九霄云外。
霍小雅无奈又道:“熊平在灵堂上的当众一跪,至少就为他争取了父亲半数小弟的人心,这从他整合爸爸势力的速度上就能看出来,虽然他跪下的目的不一定就是这个,但是同样也不能说明他就是真心为了要给爸爸报仇。”
霍泽似懂非懂,又问:“那他这些天带着我们四处奔走,苦口婆心的劝说那些叔伯为爸爸报仇,也不能说明问题吗?”
“正相反,这恰恰就是我怀疑他的原因。”霍小雅道,“一直以来,熊平都是个粗人,粗人的标签就是鲁莽,如果他是真心忠于爸爸,早就应该按耐不住去找崔向竹拼命了,可你看这两次的冲突里有他的影子吗?
就算他突然聪明了,懂得了集合力量的道理,可去游说那些叔伯为什么一定要带上我们?我们虽然是爸爸的孩子,但在那些叔伯眼里屁都不算,比起来,他熊平倒是更让那些叔伯忌惮一些。”
“我们跟他一起去,可以激起那些叔伯的恻隐之心啊!”霍泽插话道。
霍小雅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说:“哥你怎么那么傻呢?恻隐之心有什么用?顶多给我们和母亲一点经济补偿,难道你以为恻隐之心足以让人连命都不要吗?”
霍泽没话说了,但看表情,似乎对妹妹并没有彻底信服。
霍小雅又叹了口气,接着道:“熊平带着我们四处游说,能不能成功联合起那些叔伯为爸爸报仇,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们每跟着他出场一次,他的威望就会上升一点,毕竟老爸当大哥也不是特别失败,真心的兄弟还是有的,熊平的目的很可能就是为了拉拢他们。”
妹妹苦口婆心的一番分析,虽然没能让霍泽完全信服,但至少心里已经不那么信赖熊平了,思考片刻,他说:“那你牺牲自己接近秦歌又有什么用?熊平不可信,他秦歌就可信吗?”
“秦歌当然不可信,但他是齐海市的地下之王,你还记得他的那些手下吗?”
说到这里,霍小雅深吸口气,又道:“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被他们用枪顶住脑袋的那一幕,那些人冷酷的就像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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