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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保镖-第2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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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低头看看自己的身体,问:“哪些部分有你的痕迹?”
“都没有。”斗篷男说,“其实你误会了,新水中有茶香,不单单是指你的身体,还包括你的生活,甚至……你身边的人。”
秦歌的瞳孔猛然收缩。
他明白了斗篷男的意思,小白泽衣不就是最明显的例子吗?
斗篷男就是魔神,而小白泽衣变化之后要寻找的也是魔神,仅这一点联系,秦歌就无法忽视自己前世的影响。
“那天晚上,出现在小白养母病房中的是你?”秦歌咬牙问。
斗篷男点头:“是我。”
秦歌的眼珠子立马就红了,嘶声道:“为什么?你操控我的人生,我无所谓,为什么你还要把我身边的人扯进来?”
斗篷男微微一笑,答非所问道:“你刚才是不是收起了一扇屏风?拿出来。”
秦歌一愣,忽然瞳孔又蓦然放大,从储物空间拿出了那扇屏风。
斗篷男冲着屏风微微招了招手,原本只有四个部分的屏风忽然多出两个来,那两个上面也各有一名美丽仕女,一个拿着斧头一样的兵器站在尸山血海之中,犹如妖异罗刹;一个手托青色酒樽默立云层之上,仿佛圣洁天使。
与此同时,原来那四个部分上的四季风景也变了。
春季变成了日月星辰,上面的少女盘膝坐在一座大钟之上,表情肃然;夏季变成了风雨雷电,上面的女孩儿抱臂靠在一座方鼎边缘,笑容狡黠。
秋季的那副上面出现了各式各样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的生产工具,一名女子倒卧其中,正在举爵痛饮;最后一副冬季则变成了幽冥鬼域,一个姑娘手中拿着筷子,正翘着二郎腿从一枚雕刻着阴阳鱼的盘子里夹起一个小人准备送进嘴里。
一共六名女子,正好对应“青铜六器”,每一个的后背都长着羽翅,有的是一对,有的是两对,有的是三对,当然也有四对的。
没错,有四对翅膀的那个女孩儿正是小白泽衣,秦歌不单单认出了她,还认出了另外四个,除了最后一位。
斗篷男似乎能看出他心里所想,淡淡开口道:“最后那个就是你七岁那年捡到的女婴,还记得吗?”
“是苹果?”
秦歌大吃一惊,继而面色苍白。
拿瀛海钺站在尸山血海中的是小白泽衣,捧大方诸樽飞在云层之上的是星星,盘膝坐在蓬莱钟上的是童鱼,靠着方丈鼎的是小雨,举小方诸爵喝酒的是师心儿,用昆仑盘吃人的是苹果……
不管这些女孩儿是斗篷男刻意安排到他身边的,还是冥冥之中的命运使然,秦歌都不得不承认斗篷男所说的话是正确的。
他根本没办法彻底独立在前世的影响之外。
这时,斗篷男再次挥了挥手,屏风顿时化作万千荧光洒落,半空中只余四根洁白羽毛。
他将这四根羽毛分别装进四个金属盒子,然后一一摆在了秦歌的面前。
“青铜六器是我拼死从仙界偷下来的圣物,这六个女孩子就是它们的器灵,一旦二者完全融合,你就能得到完全不输于大羿的力量,而且这些力量还会对你忠诚无比,这就是我想要你先一步融合青铜六器的原因。”
秦歌低头望着那四个盒子,久久沉默不语。斗篷男也不催促,倒掉壶里的水,重新沏了新茶,惬意的品尝起来。
“青铜六器里封印的那条龙是怎么回事?”秦歌忽然开口问道。
“他啊!”斗篷男笑笑说,“他是当年龙族的最强者,也算是第一个起兵反抗仙界的人,可惜他没有抓住机会,失败了。那时候的仙人还不像现在这么强大,只能祭出圣物才将他分别封印起来。
不过,你不用担心什么,这长虫的实力还不如我,就当他是我额外送给你的宠物好了。”
第六百四十二章 修仙
“宠物?”秦歌冷笑道,“他似乎比我要强大很多吧!”
斗篷男点点头,说:“他是比你现在要强大许多,但是你有‘转日回天诀’,只要练到巅峰,他自然就不是你的对手。”
秦歌挑起眉,“这功诀跟你也有关系?”
“这功诀本来就是我根据仙人修炼之法所创。”斗篷男道。
“仙人修炼之法?难道他们都是不修到巅峰就不能停吗?”
“当然不是。”斗篷男笑着说,“你所遇到的情况,只是因为修真与修仙的方式不同而已。修真讲究感应天地,并纳天地于己身来锻炼自己的体、气和神,我称之为‘小天地’;
而修仙则正好相反,是让天地来亲近自身,一步步将自己与天地自然融合在一起,最终达到‘世界即我,我即世界’的境界,此之为‘大天地’。”
“世界即我,我即世界?那是一种什么境界?”秦歌问。
斗篷男眯眼望向圆窗外的天空,缓缓说道:“天上地下,唯我独尊,宇宙万物是生是死,皆在你一念之间。”
一念而决万物之生死,这种境界确实令人震撼和向往。不过秦歌只想象了不到五秒钟就清醒了过来。
他从来都不认为武力的强大是一件值得执着去追求的事情。
“很明显,你并没有达到这个境界。”秦歌看着斗篷男嘲讽道。
“我?”斗篷男摇摇头,说,“差的还远呢!修仙境界一共九层,从低到高分别为上仙、高仙、太仙、玄仙、天仙、真仙、神仙、灵仙、至仙。而我,在最鼎盛时期,也只不过是区区玄仙而已。”
秦歌眼睛眯了一下,低头喝茶。
虽然表现的不屑一顾,但他心里却实实在在的震撼了一把。
斗篷男是从神界飞升上去的,按他所说,飞升之人在仙界是奴隶一般任人宰割的存在,而他愣是在这种状况之下修成了玄仙,并毅然决然揭竿而起,其资质、毅力和智慧绝对堪称空前绝后。
如果他不是时刻想着把秦歌拖进这潭浑水,秦歌或许都会把他当成一个英雄来仰慕。
“不过,我不得不说,你的运气实在是让人想不羡慕都不行啊!”这时,斗篷男忽然再次开口笑道。
秦歌一时没有明白,问:“什么?”
斗篷男说:“你前段时间是不是得到了一颗名为‘摄兽珠’的珠子?”
秦歌点了点头。
斗篷男又道:“有它在手,应龙根本就不是问题,只要你将他放进摄兽珠里,用精血喂养一段时日,将来即便他恢复本体,哪怕实力强你百倍,也得乖乖的听你号令。”
秦歌拿出摄兽珠,吃惊道:“一个神界三流宗门掌门炼制出来的珠子有那么厉害?”
“屁!”斗篷男嗤之以鼻道,“这珠子分明就是一枚仙器,是仙界仙兵仙将们的标配法宝,只不过太多年没有得到仙灵气的滋养,看不出品相罢了,那什么掌门不知从哪儿偶然得到了它,就大言不惭的说是自己炼制的,简直可笑至极。”
“标配?那就是说这珠子在仙界很常见了?”
斗篷男点点头,“没错!仙界唯一不受仙人掌控的就是许多强大无比的仙灵兽,而‘摄兽珠’就是他们专门用来制服仙灵兽幼崽的武器,应龙飞升的时候,这种珠子还没有被炼制出来,否则,哪里用得着拿‘青铜六器’来封印他?”
秦歌低头看着摄兽珠,心念一动,手腕上的鹿角飞蛇纹身就活了过来,可当他驱动着飞蛇向摄兽珠靠近时,飞蛇就像是感应到了什么,一动不动,他甚至还感觉到心底深处似乎有什么再蠢蠢欲动似的。
斗篷男见状冷哼一声,探手一抓就将飞蛇捏在了手里。
“老子将你从数万年的牢狱中解救出来,你不思感恩,还想霸占老子身体,让你当宠物,都是便宜你了。”
说着,他抖手一甩,飞蛇就化作一道亮光钻进了摄兽珠中。
与此同时,秦歌心底出现了一种难以言说的剥离感,没多久,那蠢蠢欲动的感觉就慢慢消失了。
他知道,这就代表着应龙已经与自己彻底分割开来,今后将在没有身体被抢占之虞,一颗悬在心头良久的石头终于落了回去。
原本在珠子里悠游自在的鸡冠蛇已经吓的蜷缩在角落发抖,那飞蛇似乎对于自己的命运十分不甘,暴躁的来回游动几圈,就张开大嘴朝鸡冠蛇咬去。
秦歌见状连忙将鸡冠蛇放了出来。
因为在杀雾中陪同秦歌一起修炼了八十多年,当初只有尺把长的鸡冠蛇已经长成了两丈多长的大蟒,级别也升到了四级,按理说勉强也算是一条凶兽了,可这只凶兽在龙的面前却连屁都不是,被吓得瑟瑟发抖,一出来就蜷缩在了秦歌的身边,脑袋还搁在了他的腿上,模样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斗篷男皱了皱眉,说:“你都有龙了,还留着这么一条低阶妖兽做什么?”
“你懂什么?”秦歌拍着鸡冠蛇的三角脑袋说,“老子好歹也养了他八十多年,哪能说不要就不要?”
斗篷男眉头皱的更紧,说:“念旧,重情,这或许就是你我之间最大的不同,也是我的计划能否实现的唯一变数。秦歌,你可知道,这两样可是一名合格领袖的大忌。”
“滚你妈的领袖,老子压根儿不想当。”秦歌骂道,“要不是你,老子这会儿不知道在哪儿混吃等死,逍遥自在呢!”
斗篷男闻言一呆,好一会儿才摇头笑了笑。
“也罢!事已至此,再说什么也晚了,我博古架上有一颗云雾石,看上去没有丝毫灵气像块普通石头,但它却是一个小世界,容量或许比不上你的储物空间那样无边无际,但它里面却是可以生存的,你可以把这条小蛇放进去,也省的招摇过市引人觊觎。”
秦歌也不客气,直接点了点头。同时,一个念头也在他心里慢慢成型。
“好了,现在告诉我‘转日回天诀’的正确修炼方法。”他一边思考着那个念头的可行性,一边说道。
“修仙之法无法言传,”斗篷男说,“我只能告诉你,在修炼的过程中,每修炼出一点真元,你不要等它自己消散,而是在不停止修炼的情况下,主动把它释放出去,让它为你去沟通天地,到时,你自然会有所感悟。”
主动施放真元?秦歌哑然失笑,心说怪不得神界一直把这份功诀视为邪功,真元本就是修士千辛万苦一点点修炼出来的,谁会舍得丢掉?一千个修炼此功的人,肯定会有一千个想尽办法千方百计的阻止真元流失,谁能想到变被动为主动就是他们梦寐以求的修仙?
这世道还真不是一般的cao蛋,付出不一定会有回报,特别是你从一开始就方向错误的时候。
第六百四十三章 仙人也吃人
人类是一个很作也很矛盾的种族。他们能刚刚焚香祷告敬天畏天,转过头就喊出“人定胜天”的口号,而且都发自真心。
修行,就被人类看作是一种十分“逆天”的行为,他们以此来解释修行过程中的各种劫难,认为是上天给的考验。
没人觉得这种观点有什么奇怪的。人类为什么只能借助工具来让自己安全的活在世间?这是上天的安排,是上天给予的苦难,要想超脱这些苦难逍遥自在,“逆天”是唯一的出路。
于是,千万年来,地球人类一次次的利用各种手段触及禁忌,神界人类则不断的纳天地灵气改造自身。
不管是地球还是神界,人类最终的诉求不外乎“逍遥”二字,也就是没有任何束缚的自由。
然而,事实的真相却讽刺到了极点。
大自然不需要敬畏,也不需要反抗与伤害,她就像是一个严厉又不失慈祥的母亲,只要你亲近她,依赖她,她自然就会把最好的给你。
神界修士拼了命的逆天,拼到最后却只落得个给人家当奴隶的下场,殊不知只要从一开始就选择顺天,一切都唾手可得。
秦歌感慨的想了一会儿,然后摇摇头甩去这些思绪,说:“前些天我遇到了真正的观察者。”
斗篷男点头说:“我知道,他屏蔽了你的异能,还给了你‘光阴球’,好大大缩短你的修炼时间。对此,我还真应该好好表示一下感谢,要不是他们,我不一定能如此顺利的把你带到这个地步。”
秦歌诧异道:“他们那么恨你,怎么会帮你?”
“我也恨他们呀!你以为是谁把我害到这步田地的?就凭神界的那些所谓‘圣人’?”斗篷男冷冷一笑,说,“他们早就知道你是我的转世,给你空间异能,并一步步帮我补全计划,为的就是通过你来抓到我,好逼我打开飞升通道上的封印。”
“什么?”秦歌霍然起身,不敢置信道:“我的异能是……是他们给我的?”
“你还不知道?”斗篷男讶异道,“我还以为那个给你‘光阴球’的家伙提了好几次太阴的名字,能让你推理出真相来呢!看来我还是高估了你的智商。”
秦歌闻言僵住,一屁股又坐回去,呆呆道:“太阴……就是前代冥王?”
在遇到脑残神之后,他确实用了很长时间来思索那个太阴是谁,但根本就没有往那个妖艳怪异却对自己极好的女人身上想,他的重情重义决定了他永远都不会怀疑自己的朋友和亲人,这与智商高地无关。
良久,他长长吐出一口浊气,自嘲的苦涩笑笑,道:“这么说,我目前的整个人生,还真真都是你们一步步策划出来的,可笑我一直都只是个牵线木偶,却总自认为自己我行我素,潇洒自由,呵呵,愚蠢二字都已经不足以用来形容我自己了。”
斗篷男深深看了秦歌一眼,说:“你也不用因此太过悲哀和消沉,刚才我就说过,你的独特性格是最大的变数,这一点从那位宙斯爱将太阴对你的照顾上就可见一斑。
要知道,人类在仙人眼中,从来都是蝼蚁牲畜般的存在,能让仙人女子对你产生感情,这就是独属于你自己的人格魅力,是不可能被任何人随意操控的。”
问题一个接一个的来,秦歌没有太多心思去自伤自怜,强行压下悲哀的情绪,开口说道:“宙斯?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的敌人就是神殿。”
斗篷男点头:“没错,就是他们。”
“卧槽!当初我还以为宙斯只是主神级别,离开印尼时就不在意他了。娘的,感情我一直就是个SB,人家不杀我,只是在逗我玩儿而已。”秦歌苦笑道。
斗篷男笑笑说:“你完全可以换个角度想:不是他们不杀你,而是不敢杀你,而且,为了抓住我,他们还得捏着鼻子帮你。从这一点上来看,他们可比你要憋屈多了,毕竟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区别不大。”
“这么说,我还得谢谢你喽!”秦歌阴阳怪气道。
斗篷男一脸谦虚的摆摆手,说:“不用不用,咱俩谁跟谁啊!不用这么见外。”
对于这种无耻之徒,秦歌除了骂一声“你妹”,别无他法。
可骂归骂,问题还是要解决的,于是,他再次问道:“那个神殿和宙斯到底是干什么的?”
斗篷男挠挠头,说:“这个要解释清楚,可就得从数亿年前说起了。”
听见“数亿”俩字儿,秦歌就头疼,揉着太阳穴道:“说重点。”
“好吧!”斗篷男想了想,问,“神界中的天地灵气,除了自然万物释放出来的那些之外,大多都来自深埋在各处地下的灵泉,这一点你已经知道,可你知道仙界的仙灵气是怎么来的吗?”
“废话!”秦歌想都不想就骂道,“老子要是知道,还用得着问你?”
“谈话嘛!总得有点互动不是?光我一人说有什么意思啊!”
斗篷男一脸的幽怨,见秦歌已经瞪起了眼,赶紧接着道:“仙界的自然万物虽然也能施放出仙灵气,但因为仙人攫取太多的缘故,数量变得极其稀薄,越来越少,根本无法满足他们的要求。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仙人就会灭绝。
后来,一个名叫盘古的仙人想出了将别的空间的灵气转化为仙灵气的方法,于是他就开始带领着整个仙界一个空间一个空间的吞噬过去。
然而,这种方法的效率极低,而仙人又越来越多,慢慢的也开始供应不足……”
“打住!”
秦歌忽然抬手止住了斗篷男的讲述,不耐烦道:“让你说重点,你这么啰嗦干嘛?仙人越来越多,赖以生存的资源枯竭,后来发现抢别人的也不够。一句话就能说完的事儿,唧唧歪歪那么多,赶紧的,简单说!”
斗篷男不满的看他一眼,就道:“简单来说,就是那个盘古又想出了从刚飞升上来的低等仙人身上榨取仙灵气的办法,这样一来,既解决了燃眉之急,又摆脱了仙人越来越多的难题,可谓一举两得。”
听完斗篷男这一段话,秦歌的脸立刻就阴沉了下来。
因为他又想到了那两个字。
吃人!
第六百四十四章 牧养生命
秦歌不是好人,也经历过苦难,所以对于恶事的接受度很高,像社会上出现的那些作奸犯科与杀人放火的人,他都认为是正常的,毕竟人性那么复杂,全都聚居在一起,出现恶人恶事是必然现象,乌托邦那样的大同世界只存在于幻想之中。
但是,吃人是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的罪恶。
人性再复杂,再坏,都有其能被称之为“人”的一面,唯独吃人者是完全泯灭了人性的。
一个人,不管他有多么的爱国,多么的爱家,做过多少善事,付出过多少贡献,只要他主动吃过一口人肉,哪怕只喝过一口人肉汤,他都不再是人,都应该被彻底的消灭,并把灵魂永远的钉在受人唾弃的罪恶柱上。
当然,这些道理或许并不适用于可能根本就不是人的仙人身上,毕竟人类为了生存,不也一样每天都吃着各种生灵的血肉吗?仙人作为比人类更高等级的生命,这么做似乎并没有什么错误。
但是秦歌作为一个人类,无论是从感性还是理性上来说,都无法站在他们的角度思考,就像即将被宰杀的猪牛羊们如果能够独立思考的话,一定也会深深的诅咒人类一样。
见秦歌似乎陷入了沉思,斗篷男并没有停下来等待的意思,依然自顾自的说着。
“由于刚飞升的低等仙人体内所蕴含的真元,是经过千锤百炼的,所以转化成仙灵气的比例和效率都比直接转化低等灵气要高得多,于是,盘古领导下的仙界停止了吞噬灵气空间的举动,转而开始牧养生命。”
“牧养生命?”秦歌联想到了什么,瞪大了眼睛问。
“是的,与你所想象的一样,就是牧养生命。”斗篷男点头道,“他们每发现一个有灵气存在的空间,便会在那里播撒生命的种子,并在某个节点上适当的推动生命的进化过程,教授他们修炼或者升级,从而就能得到源源不断的飞升仙人供应。”
听到这里,秦歌整个人都已经震惊的无法言语。
无论地球还是神界,这两处空间的亿万生灵竟然都只是仙人饲养的待宰羔羊,而且,听上去似乎还并不止这两处。
他们就像农夫开垦荒地、牧人围建牧场一样,播下种子,哺育胚胎,所有的悉心照料,所有的惩罚和奖赏,都只是为了丰收的那一刻能够惬意品尝自己的劳动果实。
秦歌想起了盘古开天辟地,想起了女娲撮土造人,想起了上帝七天创造世界……
这些神话原来都并不是神话,而是事实,只不过这些事情并不代表宗教故事中常常宣扬的“神爱世人”。
神,也只爱自己。
刚才,秦歌还在为人生被斗篷男和宙斯操控而愤怒,现在的他却再也怒不起来了,满腔满肺只剩下悲哀。
所有的生灵都只是人家神仙猪圈里的肥猪而已,个人的一点郁闷实在连个屁都不如。
“这么说……”秦歌摸出一根棒棒糖叼进嘴里,像抽烟一样咬着糖棍说,“上古时期出现的那九颗太阳只是为了让人类进化喽!”
斗篷男抿了口茶,说:“没错,九颗太阳的出现,以及后面大羿的出现,都只是饲养培育特殊生灵的一个必要流程而已。”
“呵呵!”秦歌苦笑一声,道,“不管是异能者还是修行者,都自觉要高出普通人许多等级,视他们如蝼蚁,殊不知,自己只是待宰牲畜,而那些普通人却能够安乐一生。人生啊!还真是充满了讽刺呢!”
“所以,我们必须要反抗,为了真正的自由。”斗篷男适时说道。
秦歌斜眼看看他,讥讽道:“怎么反抗?跑出去跟异能者和修行者们说?他们会相信吗?你当年为什么会孤军奋战?为什么落得个‘魔神’称号被人唾骂千年?
你不会到现在还不了解人类的愚蠢有多么根深蒂固吧!他们只会相信最简单直白的事实,任何与他们所习惯的三观相悖的东西,都会被他们视为异类,并群起而攻之。
他们自诩为万物之灵长,自认为是所有生灵中最智慧的种族,即便你把事实摆在他们的面前,他们也不会相信的,因为他们坚决不会承认自己只是一个流水线工厂生产出来的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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